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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册法人代表

有一些朋友很是好奇:外资公司的注册法人代表是谁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外资公司注册法人代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公司注册法人代表

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可由谁来担任?

答:通常董事长可担任法人代表,也可以委任中国公民为法人代表

外资企业出资期限有何规定?

答:有以下两种方式:

章程中约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20%,并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外资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

一.外资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

1.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变更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与IC卡变更

3.税务登记证变更

4.统计证变更

5.财政登记证变更

6.外汇登记证变更

7.法人章更改

8.其它变更

若是外资贸易型公司,则进出口备案(外经委、海关、电子口岸等)也相应进行变更。

外资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产生方式的规定。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流程为先办理批准证书变更,然后办理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外资公司证照的变更。

二.外资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所需时间

1.外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所需时间为50个工作日左右

2.若其它项目(如进出口备案)需要变更,则变更时间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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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xx)+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4、 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五、管理级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企业;

(二)企业集团;

(三)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审计机构、典当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专业经纪组织、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征信机构;

(四)股份有限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六)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七)出资额在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

(八)外商投资企业。

各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受理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分局根据市局复核意见进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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