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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规定2017劳动法最新【热门17篇】

女员工怀孕期间,少不了要经常跑医院做产检。那你知道2017年劳动法对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吗?2017年劳动法对产检假的最新规定几乎是每个在职场的准妈妈最关心的问题,还对产检假了解得不够多吗?2017年产检假有没有新的规定呢?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劳动法对产检假规定的最新消息,希望大家有用哦。

产检假有次数规定吗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国家只是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所以你可以持你在医院建档的卡拿去请假,那上边会注明你下次产假的日期。

请产检假被扣工资怎么办

如果女职工请产检假被用人单位拒绝或被扣工资,职工可向劳动部门依法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胎能享受产检假吗

可以的。如果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妈妈们是可以再一次享受产检假的。

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之,大家去产检就把各种资料都留下来,有个说法总比没有的好。

《新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了解了2017年劳动法产检假的相关规定,想必你还想知道北京上海广州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的规定,所以小编特地收录了北京上海广州几大城市关于产检假的规定如下。

孕期检查时间表

一般来说,你在怀孕28周前需要每月做一次产前检查,28~36周每两周做一次产前检查,36周后每周做一次产前检查,但各个不同地区和医院的规定可能会有一些差别。整个孕期,你可能需要进行10~15次产前检查。

第1次产检:怀孕12周准妈妈在孕期第12周时正式开始进行第1次产检。一般医院会给妈妈们办理“孕妇健康手册”。日后医师为每位准妈妈做各项产检时,也会依据手册内记载的检查项目分别进行并做记录。

第2次产检:怀孕13—16周准妈妈要做第2次产检。除基本的例行检查外,准妈妈在16周以上,可抽血做唐氏综合征筛检,并看第1次产检的抽血报告。16~20周开始进行羊膜穿刺,主要是看胎儿的染色体异常与否。

第3次产检:怀孕17—20周准妈妈要做第3次产检。在孕期20周做超声波检查,主要是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医师会仔细量胎儿的头围、腹围、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

第4次产检:怀孕21—24周准妈妈要做第4次产检。大部分妊娠糖尿病的筛检,是在孕期第24周做。如准妈妈有妊娠糖尿病,在治疗上,要采取饮食调整,如果调整饮食后还不能将餐后血糖控制在理想范围,则需通过注射胰岛素来控制,孕期不能使用口服的降血糖药物来治疗,以免造成胎儿畸形。

第5次产检:怀孕25—28周准妈妈要做第5次产检。此阶段最重要的是为准妈妈抽血检查乙型肝炎,目的是要检视准妈妈本身是否携带乙型肝炎病毒,如果准妈妈的乙型肝炎两项检验皆呈阳性反应,一定要在准妈妈生下胎儿24小时内,为新生儿注射疫苗,以免让新生儿遭受感染。此外,要再次确认准妈妈前次所做的梅毒反应,是呈阳性还是阴性反应。如此方能在胎儿未出生前,即为准妈妈彻底治疗梅毒。

第6次产检:怀孕29—32周准妈妈要做第6次产检。医师要陆续为准妈妈检查是否有水肿现象。由于大部分的子痫前症,会在孕期28周以后发生,如果测量结果发现准妈妈的血压偏高,又出现蛋白尿、全身水肿等情况时,准妈妈须多加留意,以免有子痫前症的危险。另外,准妈妈在37周前,要特别预防早产的发生,如果阵痛超过 30分钟以上且持续增加,又合并有阴道出血或出水现象时,一定要立即送医院检查。

第7次产检怀孕33—35周准妈妈要做第7次产检。到了孕期34周时,准妈妈要做一次详细的超声波检查,以评估胎儿当时的体重及发育状况,并预估胎儿至足月生产时的重量。一旦发现胎儿体重不足,准妈妈就应多补充一些营养素;若发现胎儿过重,准妈妈在饮食上就要稍加控制,以免日后需要剖宫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胎儿难产情形。从33周开始,产检应变为每周一次,每次检查的内容没有明显的变化,如:测量体重、宫高、腹围、心率、血压、胎心,定期测量血尿常规等项目。不同的是,我们要开始做胎心监护了。

第8次产检:怀孕36周从36周开始,准妈妈愈来愈接近生产日期,此时所做的产检,以每周检查1次为原则,并持续监视胎儿的状态。

第9次产检:怀孕37周37周进行第9次产检。由于胎动愈来愈频繁,准妈妈宜随时注意胎儿及自身的情况,以免胎儿提前出生。

第10次产检:怀孕38周从38周开始,胎位开始固定,胎头已经下来,并卡在骨盆腔内,此时准妈妈应有随时准备生产的心理。有的准妈妈到了42周以后,仍没有生产迹象,就应考虑让医师使用催产素。

产检假的时间计算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温馨提示您,定期做好产检,能更好地了解孕妇和胎儿的身体变化和发育情况。此外,孕妇在怀孕期间要注意饮食和休息,进行适当的活动,为能产下一个健康的宝宝做好基础!

广州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第九条 怀孕的女职工,从怀孕满六个月开始,应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应给予半天脱产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现在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准妈妈们需要了解当地关于产检假规定,应用起法律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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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劳动法》产检假相关规定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根据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准妈妈们有了国家规定的保护,并且通州多家妇产医院的成立给准妈妈们也带来了健康与便利,所以专家提醒各位准妈妈要掌握好定期产检时间,以确保自身及胎儿的健康。

上海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产检一般为半天,算作正常出勤,就是支付全额工资;

次数的话跟根据实际情况,每次产检完医生会预约下次产检的日期,根据这个日期为准,一般为9-10次如果当天需要做较多检查,也可考虑一天。

▎产检假延伸阅读

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期间费用能不能报销

首先我们要知道,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综合医疗保险,另外一种是住院医疗保险。

如果你参加保险并且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如果参保缴纳的是生育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产检和生育宝宝才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之后,大部分的必要产检项目都会记账或者报销。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也就是没有办法报销产检费用。

孕妇产检项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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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的解释

产检假就是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就是说你产检的那天也得算你出勤了。公司不能扣钱!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北京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第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

小编提醒:北京其实没有具体规定每月多少天,只是要求按医务部门要求。

产检假扣不扣工资

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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