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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营业税及附加优惠政策【汇编三篇】

规模企业的营业税也很受到关注,现在有什么是关于小规模企业营业税附加的优惠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小规模企业营业税的知识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规模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础问答

Q: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Q: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Q:增值税应税行为指那些?

应税行为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Q: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如何界定?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哪些行为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Q: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计税办法

Q:何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我国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以应税行为的年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的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Q: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般纳税人具体登记办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2010〕22号令、国家税务总局〔2013〕75号公告以及〔2015〕18号公告。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Q: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Q:什么是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即是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

Q:什么是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Q:什么是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Q: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Q: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合法有效增值税抵扣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Q:增值税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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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流水号、开户银行、账号、退税(费)种、 退税(费)款所属时间、退税(费)款缴纳时间、金额、申请退税理由、 经办人签字和联系电话,非个体纳税人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税务事项通知书》(误收退税)或由主管地税机关统一制作的《误收应退(抵)税费清单》。

3.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等相关退税(费)资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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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营业税及附加优惠政策

1、目前对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2、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怎么理解?

营业额是指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为扣除减除项目后的计税营业额。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均适用52号文件,不受经济类型、经营行业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具体有如下几类情况:

(1)按月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2)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 2013年10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涉及7、8、9三个月合并申报,由于本项政策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所以享受期限只有两个月,按季暂免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标准为4万元;

(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其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52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是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对我单位的规模行业有限制吗?

财税〔2013〕52号文规定,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才可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人只要当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营业税。52号文件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4、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兼营营业税项目,应该如何享受该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5、我是从事旅游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应如何确定?

财税〔2013〕52号文中所说的月营业额是指计税营业额。因此对于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某小学将部分门面出租,月租金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吗?

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所有营业税项目的营业额。因此该公立小学的月营业额应将当月租金收入合并当月提供教育劳务的营业额计算,未超过2万元的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7、关于房屋租赁如何适用财税2013(52)号文?对企业或单位出租房屋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开具房屋租赁业发票如何征税?

在可以确定该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的月营业额(包括房屋租赁收入在内)不超过2万元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免征房屋租赁的营业税及按已交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税费,其他税费按《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出租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鄂地税规〔2011〕3号)的规定征收;月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仍按照规定税率征收。

8、分支机构可以享受该政策吗?

分支机构属于享受优惠的范围。

9、适用该优惠政策的营业税纳税人是否包括外来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建筑业纳税人?

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建筑业纳税人,其在项目地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营业税。

10、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纳税人能享受这项优惠吗?

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报验登记的纳税人(如外来建筑业纳税人),因此类纳税人申报方式为按次申报,无法核实其月营业额是否未超过2万元,故不能享受财税[2013]52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何进行网络申报?

符合52号文件规定应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无需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按下列要求进行免税申报。

纳税申报路径:实行前台上门申报的,前台受理人员可在“综合纳税申报表”的“抵扣税(费)额”选项中录入减免金额,进行零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网上办税系统中可分别选择“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和“行业营业税申报表”,选择“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的,可在“应税减除项目金额”项目中输入减免额,进行零申报,选择“行业营业税申报表”的,可在“减除项目金额”中输入减免额,进行零申报。

12、物业管理公司在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往往是一次性收取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的物业管理费,这样在收取的当月收取金额就超过了2万元,但是在其他的月份又没有收入或者是收入很少。请问:这类情况能否按月分摊物业管理收入?能否按照小微企业享受营业税的减免?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确认营业收入,按月申报。月申报额超过2万元正常纳税,不超过2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减免政策。为加强物业公司税收管理,主管地税机关应严格控制其发票领用种类,只允许领用网络发票或税控发票,特殊情况(如停车费)经审批可领用1元、2元、5元小面额的通用定额发票。物业公司在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一次性收取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当月开具发票金额超过2万,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到当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网络及税控发票比对应做通过处理。

13、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何进行减免税后续管理?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月登记减免税台账,并加强减免税后续管理,及时审核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发现纳税人有分解、转移收入调整月营业额而违规享受减免优惠的现象,应及时追征税款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14、应享受未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如何处理?

对符合52号文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多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应缴的营业税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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