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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c1驾驶违规看如何扣分?2017c1驾驶证扣分又有哪些新规定,下面读文网小编分享了2017c1驾驶证扣分规定,希望帮助到你。
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没有违章(有违章需要处理完)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比如说 10.1号驾驶证年审,只要10.1号之前驾驶证没有违章(有违章需要处理完),不满12分,驾驶证到10.1号自动清零,不会计入下一记分周期,不过驾驶证记分超过12分,或有违章未处理就会计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 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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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驾驶证扣分新规出炉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所以赶紧来了解一下最新的驾照扣分规定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照扣分新规定。欢迎阅读!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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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有什么变化?是怎样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南京c1驾照扣分新规定。欢迎阅读!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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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c1驾驶证在实习期扣分会驾驶证吊销吗?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2016c1实习期驾驶证的扣分,供你阅读参考。
1、“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
老手须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在20xx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xx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3、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一是将增驾和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是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三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4、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陪驾人员是否需承担责任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实习驾驶人驾驶证 陪同人员驾驶证
A1(大型客车) A1
A2(牵引车) A2
A3(城市公交车) A1、A3
B1(中型客车) A1、A2、B1
B2(大型货车) A1、A2、B2
C1(小型汽车) A1、A2、A3、B1、B2、C1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A1、A2、A3、B1、B2、C1、C2
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A1、A2、A3、B1、B2、C1、C2、C5
6、新手驾车上高速路行驶的注意事项
1、要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
2、熟悉高速路的特点,了解标志、标线的含义;
3、能从容地利用油门踏板控制车速;
4、应会根据路面和视力能见度情况随时调整车速;
5、按规定的速度行驶,不随意变线,不急刹车,急转方向;
6、保持与前车距离,至少保持有四秒钟距离以上;
7、注意力要集中,少做小动作(抽调、喝水、吃东西、打电话);
8、保证充足睡眠,不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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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代扣分有哪些影响?驾驶证代扣分是否违法,是否会被拘留或者罚款。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2017车辆代扣分新规定,一起了解吧!
1、驾驶证将会被扣留6个月,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再犯者将、组织他们代扣分者将会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5000元人民币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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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考驾驶证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最近几年国家开始对驾考的政策进行不断的规范和调整,考驾照变得越来越难。成都考驾照的新规定有哪些?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新规”提高了校车的通行权,并规定当校车行驶和停车时,其他社会车辆要礼让校车。校车在前方停车时,校车后方、左侧以及双向两车道时的来向车辆,均不得超越。“校车停车时,会有孩子们上下车。此时,其他车辆从校车两侧超车都不存在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只有与校车相隔了一根车道上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减速通行。如果双向两车道,校车来向车道的车辆,都应停车让行。
不避让校车,将被在罚款200元之外,增加记6分的处罚。一旦发生事故,违法司机还将面临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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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年审根据持有准驾车型不同而时间上略有不一样,并且驾照一定要按时换证,否则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所以,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记得年审和换证,逾期未审的驾驶员要接受100元的处罚。那么成都驾驶证年审又有哪些新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驾照年审新规定。欢迎阅读!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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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而制定,一九九0年四月十日实施。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欢迎阅读!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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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驾照新规定再一次修改,并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6驾考制度改革怎么改?2016考驾照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照考试新规定。欢迎阅读!
一、驾考制度改革之“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2016驾考新政策之“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原文
1、《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的政策原文如下:
“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1、考驾照往返次数由4次减至最低2次
在驾考环节,与以前需要进行四次考试不同,此次驾考改革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改革后考生最少只需要往返2次(科目一1次,科目二、科目三两项1次完成)。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约考,最短当日可拿驾照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以同时预约,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3、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学驾报考更加方便快捷
为落实“自主约考”、“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今后考驾照可采取自选驾校学车、自己预约各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随着“互联网+”驾考行业的兴起,车轮考驾照等网上学车平台将成为不错的学驾选择。
车轮考驾照通过链接当地最好的驾校资源,推出在线报名学车功能,方便学员快捷报名学车,学员可根据自己特殊的需求选择驾校和教练,还可享受“不过包赔”服务,一旦考试未过,将赔付补考费用,免去学员后顾之忧。
二、2016驾考制度改革之“强力推进自主约考”
2016驾考新政策之“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政策原文
1、《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2、《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开展自主报考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推动,加快搭建互联网平台,组建互联网约考服务团队,布建充足的用户注册网点,协调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落实短信实时推送服务。要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信息推送及时准确,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强力推进自主约考”
1、2016年年底全面开通驾照自主约考平台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强力推进自主约考,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于3月底前全部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2016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约考,连续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3、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学驾报考更加方便快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落实短信实时推送服务。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信息推送及时准确,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今后考驾照可采取自选驾校学车、自己预约各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随着“互联网+”驾考行业的兴起,车轮考驾照等网上学车平台将成为不错的学驾选择。
三、驾考制度改革之“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去年底,《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出台了一系列便利群众学驾领证措施,对于想要参加驾照考试的朋友来说,关于驾考的相关政策信息是非常重要的,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中有哪些便利群众学驾领证政策,下面车轮考驾照一一盘点,供大家参考。
1、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16个城市4月1日起正式实行
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据《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首批自学直考试点于2016年4月1日起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进行。
2、学员合法权益受保护,遏制驾照培训考试乱收费
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异地考驾照取消限制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4、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5、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部分视力问题及肢体残疾人可考驾照
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四、驾考制度改革之“加强驾校培训管理”
2016驾考新政策之“加强驾校培训管理”政策原文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驾校培训管理”的政策原文如下: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试点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加强驾校培训管理”
车轮考驾照推“预约试练功能” 促驾校提升服务水平
一直以来,教练都是驾考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合适的教练能提升学员信心,帮助学员更快更轻松地拿到驾照。针对这个痛点,车轮考驾照首推“预约试练功能”,进一步为学员提供更优质的驾考服务。学车前可预约试练能提前熟悉练车环境、接触教练,更有利于进行驾考学习。
目前,“预约试练功能”已在天津、武汉两个城市推出,在报名前学员可以通过车轮考驾照APP直接填写预约信息、呼叫学车顾问等多种方式预约时间,学车顾问将上门接送学员,为其提供带看驾校环境、学车试练等服务,让学员能根据自主需求选择驾校和教练,提高驾考体验。
“预约试练”充分展现了车轮考驾照的人性化服务,更是驾考新规背景下,车轮考驾照进行的又一次大胆创新。自2015年7月推出国内首个互联网学车平台,进军驾考O2O以来,车轮考驾照始终领跑互联网驾校行业,通过互联网思维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连接学员、驾校、教练三个利益相关方,促进传统驾考行业转型升级。
五、2016驾考制度改革之“杜绝“速成”驾照”
2016驾考新政策之“杜绝“速成”驾照”政策原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杜绝“速成”驾照”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四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杜绝“速成”驾照”
车轮考驾照详解“速成”驾照的来龙去脉
去年,媒体曾就“中国人扎堆赴韩国济州岛考驾照”这一热点话题进行了报道。为遏制这一乱象,公安部有关方面明确表态严查从境外取得的“速成驾照”。新修订的《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境外驾驶证换领“速成驾照”的问题。
2013年起执行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外国驾照换领中国驾照只通过科目一即可的过宽准入条件,让一部分人钻了空子促成了虚火过旺的“速成驾照”现象的形成。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学直考、先学后付等一系列驾考新制度相继落地。今年4月起将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明确指出: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也就是说,新部令严格规范了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再回国换领我国驾驶证时不是只需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了,还有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考驾照”的初衷:要驾照,更要安全
不能说所有境外驾照都有水分,但确实存在不少不合格的“速成驾照”,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国内考驾照的恐惧和个人的偷懒心理作怪。其实随着各项驾考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学驾方式的增多,考驾照的方式多种多样,自由性、自主性越来越强,一些网上学车平台也开始提供学驾服务,如车轮考驾照学车平台,学员可以通过车轮考驾照学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考驾照,自主选择驾校和教练,自主安排练车培训时间,自主安排考试时间,而且还可享受“不过包赔”服务,学车无压力、更轻松。
回到“考驾照”的初衷,大多数人不都是为了能开车上路,方便出行吗?可是从国外考了“速成驾照”,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就能有国内驾照,开车上路了,这看似高效简单的换领制度后面却是安全漏洞。
现实中,每个国家驾培驾考规则的制定考量标准不同,都是基于本国交通路况需求而设计。我国道路交通环境复杂,混合交通特征明显,驾驶人需具备较强的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适合我国道路交通实际的驾驶技能。这大概与南橘北枳的道理相似,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保障大家的交通安全。
六、驾考制度改革之“提高重点驾驶人整体素质”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提高重点驾驶人整体素质的新举措,国内首个最大的互联网学车平台《车轮考驾照》为大家总结盘点如下:
1、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集中式培训,小型汽车驾驶人可加学内容
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
2、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融合,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
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
3、大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纳入职业教育,驾驶人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推行大型客货车职业化教育培训,利用大专院校优质教育资源,提升重点驾驶人文化素质和职能素养。2014年,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公安部等五部门部署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此次改革,将大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一并纳入。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形成科学、实用的理论基础教材和实操训练教程,建立完善健全的驾驶培训职业教育体系。根据新部令,接受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一年后,可以申请大型客车或者牵引车驾驶证,申请时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看了“驾照考试新规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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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驾照新规定再一次修改,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2017考驾照新规定有些什么内容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异地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公告明确,鉴于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试点自学直考将逐步开展。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市开展试点。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2017年4月1日正式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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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什么意思?考生在特定的录取批次,同一投档时间段以内,填报多个院校志愿。优志愿提醒考生和家长,平行志愿具有志愿并列、位次优先、分行志愿、一轮投档的特点。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平行志愿录取规则2016。各大考生赶紧收藏起来吧。
2016高考志愿填报:平行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1、正确参考往年招生高校录取平均分和位次。
高校录取统计数据中,有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等数据。这三种数据对考生来说,平均分最有参考价值。参考高校录取平均分尤其是各专业平均分比参考最低、最高分更有效。
考查分差更具有可比性,对院校专业选择更有把握,简单易行,也是比较常用的方法。分差=考生成绩-批次录取控制线。
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在参考拟报高校往年的录取平均分数线时,不能仅参考其前一年的录取分数,而要综合分析该校近三年的平均录取分数线。
2、合理安排院校梯度和顺序。
如何把握平行志愿之间的的梯度?考生和家长不妨参考“口诀”——“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冲一冲:把有希望够得着的理想学校作为A志愿;稳一稳:把与自己成绩“门当户对”的学校作为B志愿;保一保:把比自己成绩稍低点的学校作为C志愿;垫一垫:将D志愿学校作为垫底学校。这样的话, 几所学校就形成了梯度配置顺序。不过,要注意的是,“冲一冲”要慎重,要有一定把握,而不是盲目乱冲。
3、了解专业内涵,注重专业冷热搭配。
从 往年实施平行志愿的地区招生情况来看,考生的考分情况非常扁平:很多学校录取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差距缩小了,热门专业和优势专业可能出现“挤爆”现象。建议 考生在具体的志愿填报中,专业也要适当安排梯度,更加重视专业冷热搭配,拉开专业落差。如果首选学校,要做好适当降低专业要求的准备;如果首选专业,则要 做好降低对学校要求的准备。
4、谨慎对待“服从调剂”
考生如果确认“服从调剂”,一方面可增加录取的机会;另一方面极可能调剂录取的学校和专业,不是你愿意就读的学校和专业。因此,考生既要充分重视,又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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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广东一系列新型高考政策给志愿填报带来了一定难度。虽然不少高校“放话”只要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便不予退档,但招生章程却显示:广东考生依然有5%的退档风险,这也意味着一旦填报不慎,二本考生有直接落入专科批次录取风险。那么,2016广东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7+4志愿填报技巧指南,供大家参考。
2016广东高考二、三本合并:平行志愿怎么填?
在增加平行志愿数量后,今年很多高校也将原有的“志愿优先”录取规则改为“分数优先”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高分生录取。
“假如,广州大学今年招收生物工程专业1人,甲乙两考生同时填报了这个专业。甲高考分数580分,第二志愿是生物工程;考生乙的分数为579分,第一志愿报的生物工程,分数优先规则会录取甲,志愿优先则录取乙。”广州大学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将使高分考生更加集中于热门院校热门专业中,而考生在志愿填报时更要注意冷热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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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分数,家长报志愿。在高考这场特殊的“游戏规则”博弈中,家长如何当好参谋与配角?小编道整理的云南平行志愿录取规则2016指南,供参考!
2016年云南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及填报技巧(教程)
上海之所以实行高考前填报志愿,是希望考生能结合自己的兴趣选择学校和专业,而不只是看自己的分数。在填报志愿时,通常要遵守三个原则,一是“实力原则”——按实力进行定位;二是“政策原则”——符合高考政策和志愿填报规则;三是“兴趣原则”——结合实力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但在实际填报时,有很多考生根本没有或者不考虑兴趣,这会导致进入大学后才发现对学校、专业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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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指的是某个省在某个批次制定的志愿填报模式以及相对应的录取规则。简单地说,就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依次检索,一次投档”的志愿填报模式。看到每年填报高考(微博)志愿的失误率居高不下,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平行志愿填报各有要点,我们如何填好平行志愿避免失误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技巧以及录取规则,供大家参考。
破解平行志愿的填报密码,一二三本填报技巧各个击破
三本批次是本科院校招生中的最后一个录取批次,对于希望能读一所本科院校的考生来讲是最后的机会。我们也可以将三本分数段分为三段来进行分析和诠释。在衡量自己是三本高分段还是中、低分段,运用将二本线与三本线的分差除以3的计算方法就可以得出。三本分数段的考生最好通过对目标院校前三年的录取情况分析来确定报考的范围。
平行志愿给考生带来更多机会,也带来更大风险,稍有不慎十二年苦读付之东流。考生和家长面对平行志愿,填报一定要慎重,填报之前充分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充分了解平行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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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已经考取驾照的朋友还是即将想要考取驾照的朋友,2016考驾照新规定都与你息息相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广东异地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之前,有出现部分居民到国外申请“速成”驾照后,迁回国内。
新规定:对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必须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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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驾驶证扣分的新规定已经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次扣分政策的新改革引起了有车一族的关注,主要是新政策中有不少处罚行为是非常容易触犯的,了解清楚相应的处罚政策,才能有效的避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交通新规定驾驶证扣分。欢迎阅读!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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