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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培训规划(2013-2017)》(教党〔2013〕9号)对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教育部决定在2015年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15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二、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同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关高校)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单位录取人员的比例结构进行把关,原则上招生单位所在学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三、各招生单位要根据高校辅导员培养目标,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方式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确保命题、制卷、保管以及考试现场管理、评卷等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维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良好声誉。
四、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及其所在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所在学校共同组织复试。要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人以上复试小组,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培养要求、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考察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招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原则上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五、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仍按以往办法执行。有关报名条件补充如下:
1. 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为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报名时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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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哪种车型都会有现行的规定,2017年广州货车的限行规定你知道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广州货车限行规定。欢迎阅读!
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已经有了进一步的消息,并且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将有望正式出台以及实施。日前,记者从广州市交委公布的一份官方文件中获悉,首次提出了并明确将在2015至2017年,根据现时广州交通十分拥堵以及运行较为不通畅的现状,将可能先适时地并分步推出限外政策,逐渐将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落实到位,这意味着三年内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就会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对于限外的对象有了新的表述,过去市交委在限外草案中表述的都是非本地车牌,即指所有外地中小客车都在限外之列,但是本文件却新加了一个定语“长期在广州市行驶的外地车辆”。昨日市交委工作人员并未对此做出进一步解释,暂时不清楚如何界定“长期在广州行驶”,但至少从过去的限外草案和本次的文件看,限牌以来上外地车牌以规避管制的广州外地车,将明确地被列入限外的禁止范围。
这是去年市长陈建华明确限外实施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以来,广州市官方首次明确限外政策实施的时间表。不过昨日市交委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这份文件的时效是从2015年至2017年,所以在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的时间上加了这个时限,但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目前仍维持原来的口径”。
市交委在这份名为《广州市关于落实公交优先加快建设公交都市的意见》的文件中说,未来将根据交通运行及拥堵情况,适时实施长期“本地化”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车高峰期限行措施。2015至2017年,根据广州交通运行状况、环保目标要求,结合公共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建设进度、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研究适时分步推出广州外地车错峰出行的措施,并视运行情况不断完善。
由于官方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何时实施一直未予明确,直接导致过去一年内广州车牌拍卖价格像过山车一样剧烈波动。去年4月市交委公布了限外草案后,一向冷清的车牌拍卖开始陡然升温,从2013年5月开始的5个月时间内价格翻了近3倍,最高价到3万元,但到了2013年10月底,市长陈建华一句话“广州不到非常拥堵不会实施限外”又让车牌价格从3万元暴跌回1万。而在本次市交委明确限外时间表后,预计广州外地车车牌拍卖价格又将受此刺激上涨。
由此可见,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势在必行,也是大势所趋,若然不再对广州外地车进行限行乃至禁行的话,将更加会使得广州的交通日趋拥堵,而特区深圳已经率先实施了外地车限行政策,这意味着,作为广东省会城市的广州也必须加大广州外地车的限行管理力度,以此使得广州的拥堵的交通得到改善以及缓解。
广州限行限外?
近日一个关于“广州终于限行了”的帖子再度在网络疯传,甚至还有“2017年广州市外地车牌限行规定”的图片版在微信中疯传,而微信朋友圈更是刷到深夜仍有人在询问此事真假。按照这份网上转发的来自“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2日”发布的通告,广州不但将从明年(2017年)1月1日起实施限行,而且还将本月16日零时至31日零时设定为“过渡期”,煞有介事说“过渡期内以劝返为主”。
实际上,近日的广州市政府领导专场发布会上,市交委主任陈小钢被问及是否收到近期市公咨委建议对外地车进行限制、错峰出行的意见书时表示:“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意见书,现在对方方面面提出的种种方案都在做认真评估。”而市交委昨日回应称,广州存在限行可能,但不会突然宣布。尽管如此,很多车主认为外地车加剧广州拥堵是不争的事实。今日下午,广州市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将就广州交通拥堵情况召开研讨会,讨论修改《关于广州交通拥堵情况的专题报告》并投票表决,则值得公众关注。
广州“被限行”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广州真的会突击限外吗?
记者就限行再现谣言一事咨询广州市交委的意见,得到的回复是:数日前,市交委主任陈小钢已在会上提及相关情况,目前没有更多内容发布。原来,早在几日前的广州市政府领导专场发布会上,市交委主任陈小钢被问及市交委是否收到近期市公咨委建议对外地车进行限制、错峰出行的意见书时表示,“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意见书,现在对方方面面提出的种种方案都在做认真评估。”而在今年2月,陈小钢表示广州存在限行可能,但不会突然宣布,“因为有信心通过跟市民充分地交流,形成共识后再实施”。
今日下午,广州市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将就广州交通拥堵情况召开研讨会,讨论修改《关于广州交通拥堵情况的专题报告》并投票表决,这是否属于“跟市民充分地交流,形成共识后再实施”,则值得公众关注。
三类人促“限外帖”疯传网络
广州“被限外”,已不是一次两次了,然而这一轮发酵如此迅猛,疯传一天,不得不说,公众对外地车的关注已经达到了新高度。昨日,记者就在至少5个群里被问及此事真假,记者总结发现,关注这一消息的主要有三类人,他们也是加速这一“限外帖”疯传网络的主力。
第一类是饱受道路拥堵折磨的本地牌车主,他们一方面依法依规摇号拍牌,另一方面却发现身边越来越多外地车,对限外帖拍手叫好,积极转发。他们跟帖反映,广州外地车已满街都是,已到非限不可的地步。郑小姐表示:“每天堵死在路上,两头一望,经常是外地牌比本地牌还多,太夸张了。”
第二类则是上了外地车牌的本地车主,他们往往住在城市外围地区,一方面不愿付高价拍车牌,另一方面又有“刚需”,所以上外地牌享受本地牌待遇,很担心限外,急于求证真假。
第三类则是准车主,今年的车牌竞价,均价最高去到3.7万元,而低的只是1万元出头。担忧车牌价格被这类“被限外”的消息所影响,推高车牌竞价,同时也希望尽早搞清事实,已谋求更合理的车牌价格以及买车时机。
但不可否认的是,广州今年拥堵指数居高不下,更有交警部门透露常驻外地车已达30万辆以上,无论是本地车主还是搭乘公交的市民,都希望限牌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让道路更顺畅。在今年的市政协摆摊问政时,就有多位市政协委员希望有关部门治理外地牌专车,甚至限外。事到如今,是否有必要限外,以何种方式治堵,已成为广大市民在交通问题上最关注的焦点。
广州限行外地车 广州外地车限行细则2017年正式出台
广州限行规定2017年方案出台,广州市交委称:外地车错峰出行方案已制定,施行前会召开听证会。广州限行外地车进入倒计时!2017年3月17日,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外地车错峰出行的方案已经制定,市政府正按程序作审批决策。
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部门已经针对广州错峰限行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据接近广州市交委的知情人士透露,广州今年将重点完善交通运行监测平台,加快车牌识别卡口及后台处理信息系统建设,这在为广州施行外地车牌错峰出行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目前广州交通拥堵不断加剧,极大降低了整座城市的运行效率,与广州打造国际性的交通枢纽不相符合,广州有很大的可能将在今年实行外地错峰出行。
广州将对已本地化的外地车实行错峰出行,限行方案已交审批。广州作为省会城市,将照顾其他城市来广州办事的外地车辆,但是将对已经本地化的外地车实行错峰出行。在施行此项政策前,广州将召开听证会,拿出两到三个方案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看了“2017广州货车限行规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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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具有鲜明的涉外行政管理特性,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工作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变化。2017年入境有哪些新的规定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中国海关入境规定。欢迎阅读!
在各国的规定中,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规定,这时就需要市民出行前特别留意。比如萨瓦迪卡泰国,凡是随身携带不足20000泰铢或等价的外币,将视其为无正常消费能力的人员、存在非法移民的倾向,泰国海关将拒绝其进入泰国国境。入境时使用信用卡消费,也仍然要看你随身携带现金的数量。也就是说,国内市民赴泰国游玩最好还是随身携带足够现金,以防被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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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房屋的出租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除外。
本规定所称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指按规定报送、记录、管理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是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保障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促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平台,整合人口综合信息、房屋出租等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利用。
第五条市、区县(市)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居住房屋的治安、消防管理和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依法委托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等具体事务工作。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住房屋使用安全、房地产经纪、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居住房屋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排查和整治居住房屋电能表前供电设施安全隐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居住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居住房屋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居住房屋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做好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公安、房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制度。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居住房屋出租安全依法实施综合行政执法。
公安、房产、电力、市场监督管理、土地、城乡规划、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中发现属于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流动人口和居住房屋出租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或机制,整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基层的办事机构以及各类协管员等辅助人力资源,协助公安、房产、土地、城乡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在居住房屋密集区域,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探索建立志愿消防者组织。
第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用人单位等,应当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公约,对居住房屋租赁实行自治管理。
第九条出租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对签订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办理公证。
第十条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规定的要求和方式,向居住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服务管理机构报送下列信息: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其他共同居住使用人,下同)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二)居住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
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出租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报送或者告知流动人口信息。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在其网站和办理场所向社会公示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内容,提供相关文书示范文本,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推进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信息动态管理和共享利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权共享政务信息平台中的相关信息资料,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效能,方便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以下统称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十四条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第十五条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前款规定的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单位承租居住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居住房屋出租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居住房屋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一)居住房屋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二)室内电气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三)为每一承租户配备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设施,并按照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应当选用3公斤以上的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或相应量的灭火器。
(四)居住房屋的外窗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有一部疏散楼梯的多层居民自建房,应当在公共区域处至少设置一部逃生软梯,并在各层外窗对应处设置启用装置。如不具备设置逃生软梯条件的,三层以上设有外窗的居室应当设置逃生绳。
(六)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多层居民自建房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七)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放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
(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级地方标准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按照第十五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的,除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外,还应当按照市公安机关的要求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装置;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应当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智能火灾预警装置。
第十八条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对居住房屋实施装修的,应当遵守《杭州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房屋装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需要对房屋结构、墙体、使用荷载进行拆改、变动的,在装修施工前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区域内的物业装修活动情况定期报告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并对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装修活动,及时进行劝阻、制止,房产、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居住房屋经安全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根据鉴定结论对危险房屋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等相应的治理和解除危险措施。
第二十条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居住房屋应当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并符合建筑、房屋使用、治安、消防等安全要求。
(二)出租时应当将房屋结构形式、使用年限和结构改造情况等基本事项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书面告知承租人。
(三)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要求控制同一居室的实际居住人数。
(四)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承租人是流动人口的,告知并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件。承租人是境外人员的,告知其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五)指导承租人安全使用电气、燃气等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火灾等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六)发现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七)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个人出租房屋。
(八)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机构、组织依法实施管理,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如实向出租人提供相关身份信息,配合出租人报送相关信息。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件。承租人是境外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二)增加居住使用人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不得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单个居室的居住人数上限。
(三)转租居住房屋的,应当经过出租人书面同意。
(四)遵守物业管理规约,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五)不得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六)不得留宿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留宿他人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留宿人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
(七)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出租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居住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电气、燃气设施,发现火灾等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八)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机构、组织依法实施管理,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用作居住房屋: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三)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应当采取停止使用、整体拆除解危措施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遵守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引导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居间、代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的租赁业务:
(一)无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政策保障性房屋;
(三)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违反第十条规定,未按时报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违反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供他人居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履行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等安全责任,或者未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第十六条规定,居住房屋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存在火灾隐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第十七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未按照市公安机关的要求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装置,或者每个居室、公共区域未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智能火灾预警装置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留宿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人员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由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居间、代理居住房屋租赁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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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警部门启动了杭州西湖旅游旺季 交通组织措施,也就是机动车 单双号 、单行车道、潮汐车道等多项交通规则都要开始执行了。想要了解2016年杭州西湖景区限行规定就来读文网!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杭州西湖景区限行规定以及杭州其他进去关于车辆限行的相关消息,欢迎阅读!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杭州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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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外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租房现象越来越普遍,为加强出租屋与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推行居住证制度,各个省市进一步完善出租房管理条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租房规定。欢迎阅读!
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草案规定了单位人均租住面积(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使用面积7.5平方米)的群租限制条件,公布后《规定》没有规定具体的面积标准,而是授权有关部门制定,这样做是什么原因?
答:2010年4月29日至5月15日,市政府法制办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将《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共征集到意见106条,其中绝大多数是对规范群租行为提出的。
围绕着《修改决定(草案)》第十一项中关于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使用面积7.5平方米的群租限制性规定,广大市民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完善性意见:对于租住成套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规定,许多市民指出,应适当提高人均租住面积。目前人均1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较大户型的住宅出租而言仍显过低,以此标准,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租,仍可居住10人以上,群租问题带来的扰民、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仍然十分严重;还有部分市民认为人均10平方米的规定较为苛刻,群租现象有其合理性,主要是市场上存在大量低价租赁住房的需求,人均10平方米的限制过严,将对大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还有部分居民对规定人均面积的限制标准表示反对,认为出租房屋只要符合治安、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就应允许出租,没有必要对单位租住面积进行限定等等。
通过分析研究各方面意见我们发现,通过人均居住面积的规定对群租加以限制是十分必要的,但对标准的确定争议较大,无论如何规定,不同的利益群体对标准总会提出不同意见,并且标准的合理性也会随着租赁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规定具体的标准也不利于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对此,现在的《规定》中没有规定具体的人均居住面积,而是授权由相关部门制定,增强了标准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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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欢迎阅读!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5、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书。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如需母亲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科进行查阅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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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餐饮留样相关规定。欢迎阅读!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留样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的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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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国集团,又称G20,它是一个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于1999年12月16日在德国柏林成立。2014年11月15日,在G20峰会上宣布,中国将是2016年G20峰会主办国。杭州g20峰会地点在哪里?杭州g20峰会主会场在哪?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杭州g20峰会地点详细资料。
二十国集团由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俄罗斯、澳大利亚、中国、巴西、阿根廷、墨西哥、韩国、印度尼西亚、印度、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共19个国家以及欧盟组成。这些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约占全世界的85%,人口则将近世界总人口的2/3。全球GDP排名前二十的经济体中,除了西班牙和波兰外,都在G20范围内。
G20峰会的承办采取成员国轮值方式。2011年法国戛纳峰会增强了G20组织的稳定性,同时,确定2013年至2015年的峰会分别由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土耳其承办。亚洲地区国家将接棒2016年,目前亚洲成员包括中国、日本、印尼和韩国。而对于亚洲国家的提名权,则交给了澳大利亚,由澳方来决定未来谁会承办2016年的G20峰会。澳大利亚阿博特16日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题为“我们应在G20上期待什么”的推文,其内容包括:一份长达3页的领导人共同声明,关注贸易自由化到气候变化等诸多问题,并提名中国为2016年G20峰会主办国(2015年由土耳其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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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限号新规定哪里有?2017年兰州限号限行最规定规则是什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兰州限行最新规定2017。欢迎阅读!
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8点,禁止各类教练汽车在以下路段通行。具体限行的范围是: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西津西路柳家营十字以西、武威路以北,秀川路以东,黄河以南以及各跨河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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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放假的规定(2023放几天)
不少家长会问,小学和幼儿园是否放假? 六一儿童节放假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六一儿童节放假的规定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览借鉴!
1949年12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会议。会上,中国和世界各国劳动妇女代表,揭露了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迫害儿童的罪行。为了保障全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会议规定了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令,规定“六一国际儿童节”为中国儿童的节日。
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全世界儿童的节日,也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为争取儿童生存、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而斗争的日子。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举行第一次国际大会,发表了有关儿童福利问题的原则以后,一些国家先后有了儿童节的规定,如美国定为10月31日,英国定为7月1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经济萧条,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儿童的处境更糟,有的得了传染病,一批批地死去;有的则被迫当童工,受尽折磨,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为了给全世界儿童争取生存、保障和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各国儿童的友谊,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于1949年11月在莫斯科召开了执委会,正式决定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我国儿童节,早期为每年的4月4日,是1931年根据中华慈幼协会的建议设立的。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广大少年儿童也成了国家的小主人,为了培养广大儿童的国际主义思想,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废除旧的“4·4”儿童节,将6月1日作为我国的儿童节。与“六一”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从此,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少年儿童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欢庆自己的节日。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特地为孩子们免费开放,各机关、团体、企业在这天还向本单位职工的子女和幼儿园的小朋友馈赠礼物,这是孩子们最愉快的一天。这就是六一儿童节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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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艺考新规定有哪些变化
2024年艺考新规定:继续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艺考新规定有哪些变化,欢迎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招生简章。
要特别注意,即使是同一所学校,不同的专业也有不同的要求。此专业行不等于彼专业也行。所以要特别关注和研究具体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然后根据自己孩子的具体情况进行取舍、注意扬长避短。
2.专业特别要求。
要注意不同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不一样,因此也决定了对考生的要求有所区别。体现在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中,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考分比例在总分要求中就有所不同。有的3:7,有的4:6,有的5:5。在报学校时,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情况进行选择。也有的是专业达线文化排队或者反过来,等等,也需要特别的关注和留意。
3.报考事项。
要注意孩子报考的学校一定要拉开档次。除非孩子特别有把握或目标明确,否则就要一本、二本以都照顾到。不然,要么是考了好几个,因为水平相当而全军覆没、失去基本的报考资格;要么是好几个学校的合格证只能选择一个。结果在考后报志愿时,就只能眼睁睁地放弃报其它批次学校的机会。
4.教学费用。
要注意艺术类学生的学习费用相对较高。也还不仅仅是学费比其它院校高,其他费用也不低。尤其是在头一两年。家长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准备。免得到时自己受累,孩子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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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假上海规定多少天_上海产假
上海女职工的产假(98天)与生育假(60天)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的假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产假上海规定多少天,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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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政策)
202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怎么写呢?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女职工产假期间被辞退的赔偿金: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是被辞退员工存在法定过失性辞退情形的除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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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上海婚假的规定_上海婚假
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婚假的时间一共是10天,国家规定的婚假的时间是三天,既然这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最新上海婚假的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定婚假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婚假是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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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山西产假规定_山西产假
2023年山西产假的规定是:可享受的产假天数=法定基础产假98天+山西额外增加产假60天=158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最新山西产假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育津贴跟产假工资有以下区别: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生育保险符合享受津贴标准后,在休假期间即由社保机构提供职工生活费用。
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假期间,企业或单位正常为职工发放工资,支付方为用人单位或者企业。
两者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如果在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她的平时工资,企业就不用向她支付产假工资了,如果低于平时工资的话,就要对职工进行补差价。
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工发放足够的生育津贴的话,那公司就需要给女职员发放产假工资,如果有公司奖励假期,奖励假期间是没有生育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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