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机动车异地检验新规相关的共23个结果:
高考问题一直是备受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当代中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规模的不断加大,城乡、区域之间的流动也随之加快,各大城市涌现出大量的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由于户籍的限制,随迁子女必须返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而无法在当地就考,这严重困扰着他们的生活和学习。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甘肃跨省异地高考新规定。欢迎阅读!
近日,甘肃省招办发布了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确定为2015年1月4日至10日,较2015年推迟了一天。与今年不同的是,从明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同时,2015年,参加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参加报名,较今年增加了4个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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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可以在异地年检?异地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公安部异地车辆年检新规定。欢迎阅读!
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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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违法处理办法颁布并使用,一车销分最多用三本驾照。驾驶证如何消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机动车消分新规定。欢迎阅读!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项新规源于“五一”期间公安部系统升级的说明,一辆车违法记分只能用3本驾照消分;而一本驾照最多也只能为三辆车消分。因为公安部的这条新规定此前并未宣传,只是在系统升级说明中注明,所以各地驾驶人都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才发现新规已悄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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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很多车主由于驾车不当,导致扣分情况很多, 于是“买证抵分”现象也愈演愈烈。如果你的驾照闲置,朋友找你帮忙消分,你会不会“两肋插刀”?今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要小心了,因为你可能会被纳入“黑名单”。2017年驾照消分的新规定你知道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驾驶证消分新规定。欢迎阅读!
有些药物会使驾驶员在行车中昏昏欲睡,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包括镇静、安眠、抗抑郁、抗焦虑、止痛解痉、抗过敏、降血压、抗心律失常、抗心绞痛等药物。镇静类药物,如安定、安宁等;抗抑郁、焦虑类药物,如丙咪嗪、多虑平等;镇痛类药物,如杜冷丁、吗啡、可待因等;抗高血压类药物以及降血糖类药物,如复方降压片、优降糖等;抗过敏类药物,如扑尔敏等;止痛解痉类药物,如阿托品、氢溴酸东莨菪碱和颠茄片;抗心绞痛类药,如心痛定、消心痛、硝酸甘油制剂等,它们均有可能诱发不同程度的头昏、眩晕、视物模糊、视力下降、乏力、嗜睡、倦怠、注意力分散和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如果超量服用,则不良反应会更明显或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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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铁道部开通了网上购物以后,让我们购买火车票变得很方便了。不仅可以提前购买火车票,并且不受地市限制,可以火车票异地购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火车票异地退票新规定。欢迎阅读!
火车票异地退票新规定:2013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
根据此方案,旅客可以在全国任一车站办理火车票退票手续,旅客需要注意的是火车票代售点不办理火车票退票。
退票手续费根据退票时间采取阶梯制方案,旅客如果在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上办理退票手续,旅客退票时只需缴纳其票价5%的退票费。旅客如果在列车开车前24小时以上但是在48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手续,旅客退票时要缴纳10%的退票费。旅客如果在列车开车前24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则需要缴纳20%的退票费。
旅客如果在网上买的火车票,尚未换取纸质车票,也可在12306.cn网站自助办理退改签手续。网上退票返款到银行卡的时间,2至15工作日不等。
PS:异地取火车票手续费是多少钱?异地取火车票手续费怎么计算?网购火车票异地取票要收手续费吗?
需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电子订单号至全国火车站售票窗口、铁路客票代售点或车站自动售票机上办理换票手续,代售点取票加收5元代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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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已经考取驾照的朋友还是即将想要考取驾照的朋友,2016考驾照新规定都与你息息相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广东异地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之前,有出现部分居民到国外申请“速成”驾照后,迁回国内。
新规定:对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必须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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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下面读文网小编分享了,希望帮到你。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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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下面读文网小编分享了身份证可异地换证2017年全面实施,希望帮到你。
公民身份信息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基础信息,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由于异地受理改变了现行办理流程,为有效防止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问题的发生,确保居民身份证信息准确、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意见明确了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同时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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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驾照新规定再一次修改,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2017考驾照新规定有些什么内容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异地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公告明确,鉴于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试点自学直考将逐步开展。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市开展试点。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2017年4月1日正式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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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车辆异地检车又有哪些新的规定呢?你清楚吗?不清楚的就来读文网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异地检车新规定。欢迎阅读!
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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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份证有效期到了吗?能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异地补办身份证多久才能领取?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异地补办的身份证领取时间。欢迎阅读!
——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相对于省内异地办理,在外省工作的民众更关心哪些地区可以跨省异地办理。
按照公安部部署,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一对一试点的基础上,有些地方扩展了异地受理范围。以河南为例,目前河南省已在全国12个省市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采集点,包括天津、北京、上海、深圳、东莞、珠海、广州、惠州、汕头、福州、厦门、新疆,河南户籍居民在这些地方不必回原籍也可以办理身份证。浏览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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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拥有机动车的人越来越多,但如何规范安装机动车号牌,许多人也许并不明白。那么机动车号牌怎样安装才规范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欢迎阅读!
1、将机动车号牌以反装、倒装、弯折等形式安装的;2、使用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或更换式活动牌照架进行安装的;3、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机动车辆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固封装置对机动车号牌进行固定,或号牌固封装置上压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与号牌不相对应的;4、号牌前方采用有机玻璃、固定防护装置遮挡,影响号牌字符的识别的; 5、在车辆号牌安装处同时安装有其他标牌的;6、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字符边缘小于5mm的;7、车辆出厂时号牌安装位置即处于固定防护装置之后,导致不能有效识别号牌字符的以及号牌破损未及时更新而影响有效识别号牌字符的。
加大对悬挂临时号牌车辆的查纠力度,尤其是对有明显违法行为的车辆,仔细核对临时号牌记载的机动车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虽然粘贴了有效临时行驶车号牌,但未粘贴在前后车窗规定位置粘贴,或倒置、反向粘贴,或只粘贴了一张号牌,驾驶人当场立即改正的,执勤民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不记分的警告处罚。对不粘贴临时号牌、不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的驾驶人不当场改正的,应当以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依法处理;加强违法加装、粘贴遮挡号牌的光盘、布条、纸张、玻璃、薄膜,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和使用自动翻牌器、可拆卸号牌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立即纠正。
看了“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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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令)进行了修改,一起来看一下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首先按照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如图1-8 所示。并按照要求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式样如表1-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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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节 记 分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二节 审 验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七十二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节 监督管理
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5)。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七十六条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附件6)。
有听力障碍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八十一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情况。
第四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十五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校车驾驶人的信息交换机制,每月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等情况。
第八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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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可以在异地年检?异地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车辆异地年检新规定。欢迎阅读!
答:机动车登记行政单位,凡符合国家机动车目录公告标准且手续资料齐全的机动车均可到进行上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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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限号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成都汽车限号限号吗?成都交通情况如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机动车限号规定2016。欢迎阅读!
1、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在现场并自愿立即驶离,不妨碍其他人通行的;
2、拖拉机驶入城区道路的;
3、拖拉机驶入其他禁止通行道路、未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4、实习期内未放置实习标志的;
5、机动车超速10%以下的(高速公路除外);
6、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7、市区内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外地机动车及驾驶人违反城区禁令标志指示未影响道路通行的;
9、小型客运车辆超员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的;
10、搬家公司的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搬家时未按规定载人的。
11、未放置、携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经执勤民警核查,已参加年度检验和购买交强险的;
12、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能够及时送达现场的;
13、驾驶新购买车辆一个月以内尚未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后即上路行驶的;
14、驾驶机动车时吸烟,经指出后主动纠正的;
15、执勤交警认为对公共交通安全没有危害的其他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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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区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实行了车辆限行规定,那么2017成都车辆有哪些限行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2017机动车限行规定。欢迎阅读!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 “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三)法定假期期间车辆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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