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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考驾驶证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最近几年国家开始对驾考的政策进行不断的规范和调整,考驾照变得越来越难。那么2016成都考驾照有哪些新规定?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2016成都考驾照新规定,供你阅读参考。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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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取驾照德收费新规你了解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驾驶证收费新规定。欢迎阅读!
完善远程监控措施。在理论考试场安装无线信号屏蔽设施,防止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将科目三考试车内安全员的视频监控范围扩展到脚下,使安全员在考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置于车管所远程考试中心监控中。取消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安全员发布考试指令的考试模式,杜绝安全员乱发考试指令、操控考试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完善考试公开制度。各考试场在候考大厅安装考试车辆、考试现场的视频信息发布系统,使考生能够在候考大厅看到整个考试过程,便于考生对考试过程的监督。每个考试场设置考试成绩查询中心,考生可在查询中心自主查询本次考试结果,如扣分项目、原因及考试过程中的音视频资料。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考试场开放日制度,每周日为考试场开放日,驾校可组织学员到考试场观看考场设施、考试流程等;取消驾驶人体检医院限制,凡县级(部队团以上)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全部有效;从4月1日起,驾驶人考试实行网上预约;5月实现科目二考试场“拆墙透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实行民警驻场制度,每个考试场由市交警支队选配一名驻场民警,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管理。
考驾照费用一直备受群众关注,因为汽车目前已经是主流交通工具,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群众所拥有的私家车也越来越多。人们迫切的需要获取驾照。基本在每个城市,驾校都人满为患。大量的驾校学员产生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巨大的经济利益使这一行出现了某些混乱,其中驾校的收费亟需规范。在这种情况2014新规考驾照费出台便十分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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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有什么变化?是怎样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南京c1驾照扣分新规定。欢迎阅读!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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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已经考取驾照的朋友还是即将想要考取驾照的朋友,2016考驾照新规定都与你息息相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广东异地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之前,有出现部分居民到国外申请“速成”驾照后,迁回国内。
新规定:对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必须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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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驾照新规定再一次修改,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2017考驾照新规定有些什么内容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异地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公告明确,鉴于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试点自学直考将逐步开展。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市开展试点。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2017年4月1日正式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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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驾驶证扣分新规出炉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所以赶紧来了解一下最新的驾照扣分规定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照扣分新规定。欢迎阅读!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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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驾照新规定再一次修改,并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6驾考制度改革怎么改?2016考驾照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照考试新规定。欢迎阅读!
一、驾考制度改革之“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2016驾考新政策之“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原文
1、《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的政策原文如下:
“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1、考驾照往返次数由4次减至最低2次
在驾考环节,与以前需要进行四次考试不同,此次驾考改革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改革后考生最少只需要往返2次(科目一1次,科目二、科目三两项1次完成)。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约考,最短当日可拿驾照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以同时预约,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3、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学驾报考更加方便快捷
为落实“自主约考”、“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今后考驾照可采取自选驾校学车、自己预约各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随着“互联网+”驾考行业的兴起,车轮考驾照等网上学车平台将成为不错的学驾选择。
车轮考驾照通过链接当地最好的驾校资源,推出在线报名学车功能,方便学员快捷报名学车,学员可根据自己特殊的需求选择驾校和教练,还可享受“不过包赔”服务,一旦考试未过,将赔付补考费用,免去学员后顾之忧。
二、2016驾考制度改革之“强力推进自主约考”
2016驾考新政策之“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政策原文
1、《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2、《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开展自主报考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推动,加快搭建互联网平台,组建互联网约考服务团队,布建充足的用户注册网点,协调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落实短信实时推送服务。要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信息推送及时准确,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强力推进自主约考”
1、2016年年底全面开通驾照自主约考平台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强力推进自主约考,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于3月底前全部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2016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约考,连续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3、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学驾报考更加方便快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落实短信实时推送服务。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信息推送及时准确,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今后考驾照可采取自选驾校学车、自己预约各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随着“互联网+”驾考行业的兴起,车轮考驾照等网上学车平台将成为不错的学驾选择。
三、驾考制度改革之“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去年底,《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出台了一系列便利群众学驾领证措施,对于想要参加驾照考试的朋友来说,关于驾考的相关政策信息是非常重要的,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中有哪些便利群众学驾领证政策,下面车轮考驾照一一盘点,供大家参考。
1、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16个城市4月1日起正式实行
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据《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首批自学直考试点于2016年4月1日起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进行。
2、学员合法权益受保护,遏制驾照培训考试乱收费
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异地考驾照取消限制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4、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5、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部分视力问题及肢体残疾人可考驾照
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四、驾考制度改革之“加强驾校培训管理”
2016驾考新政策之“加强驾校培训管理”政策原文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驾校培训管理”的政策原文如下: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试点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加强驾校培训管理”
车轮考驾照推“预约试练功能” 促驾校提升服务水平
一直以来,教练都是驾考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合适的教练能提升学员信心,帮助学员更快更轻松地拿到驾照。针对这个痛点,车轮考驾照首推“预约试练功能”,进一步为学员提供更优质的驾考服务。学车前可预约试练能提前熟悉练车环境、接触教练,更有利于进行驾考学习。
目前,“预约试练功能”已在天津、武汉两个城市推出,在报名前学员可以通过车轮考驾照APP直接填写预约信息、呼叫学车顾问等多种方式预约时间,学车顾问将上门接送学员,为其提供带看驾校环境、学车试练等服务,让学员能根据自主需求选择驾校和教练,提高驾考体验。
“预约试练”充分展现了车轮考驾照的人性化服务,更是驾考新规背景下,车轮考驾照进行的又一次大胆创新。自2015年7月推出国内首个互联网学车平台,进军驾考O2O以来,车轮考驾照始终领跑互联网驾校行业,通过互联网思维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连接学员、驾校、教练三个利益相关方,促进传统驾考行业转型升级。
五、2016驾考制度改革之“杜绝“速成”驾照”
2016驾考新政策之“杜绝“速成”驾照”政策原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杜绝“速成”驾照”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四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杜绝“速成”驾照”
车轮考驾照详解“速成”驾照的来龙去脉
去年,媒体曾就“中国人扎堆赴韩国济州岛考驾照”这一热点话题进行了报道。为遏制这一乱象,公安部有关方面明确表态严查从境外取得的“速成驾照”。新修订的《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境外驾驶证换领“速成驾照”的问题。
2013年起执行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外国驾照换领中国驾照只通过科目一即可的过宽准入条件,让一部分人钻了空子促成了虚火过旺的“速成驾照”现象的形成。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学直考、先学后付等一系列驾考新制度相继落地。今年4月起将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明确指出: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也就是说,新部令严格规范了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再回国换领我国驾驶证时不是只需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了,还有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考驾照”的初衷:要驾照,更要安全
不能说所有境外驾照都有水分,但确实存在不少不合格的“速成驾照”,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国内考驾照的恐惧和个人的偷懒心理作怪。其实随着各项驾考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学驾方式的增多,考驾照的方式多种多样,自由性、自主性越来越强,一些网上学车平台也开始提供学驾服务,如车轮考驾照学车平台,学员可以通过车轮考驾照学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考驾照,自主选择驾校和教练,自主安排练车培训时间,自主安排考试时间,而且还可享受“不过包赔”服务,学车无压力、更轻松。
回到“考驾照”的初衷,大多数人不都是为了能开车上路,方便出行吗?可是从国外考了“速成驾照”,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就能有国内驾照,开车上路了,这看似高效简单的换领制度后面却是安全漏洞。
现实中,每个国家驾培驾考规则的制定考量标准不同,都是基于本国交通路况需求而设计。我国道路交通环境复杂,混合交通特征明显,驾驶人需具备较强的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适合我国道路交通实际的驾驶技能。这大概与南橘北枳的道理相似,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保障大家的交通安全。
六、驾考制度改革之“提高重点驾驶人整体素质”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提高重点驾驶人整体素质的新举措,国内首个最大的互联网学车平台《车轮考驾照》为大家总结盘点如下:
1、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集中式培训,小型汽车驾驶人可加学内容
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
2、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融合,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
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
3、大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纳入职业教育,驾驶人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推行大型客货车职业化教育培训,利用大专院校优质教育资源,提升重点驾驶人文化素质和职能素养。2014年,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公安部等五部门部署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此次改革,将大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一并纳入。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形成科学、实用的理论基础教材和实操训练教程,建立完善健全的驾驶培训职业教育体系。根据新部令,接受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一年后,可以申请大型客车或者牵引车驾驶证,申请时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看了“驾照考试新规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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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限号规定每周几限号多少?2016年成都限行限号几点到几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限号规定。欢迎阅读!
根据北京两会内容,今年北京市人大将着手起草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杜德印指出,北京市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资源均衡利用,开展城六区停车秩序示范小区试点,通过3~5年努力,明显改善北京市停车秩序。
“我们一直在研究停车问题,也考察了国内外各种措施,但这些措施并不适用于北京市的情况。如韩国将中心城区停车位全部拆除,这显然在北京行不通。”在西城区代表团小组审议会上,北京市市长王安顺表示,“今年本市将增添15万个停车位,建立动态停车信息系统也是今年北京市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据杜德印介绍,去年北京市人大对停车管理规定进行了立项论证,并深入停车场、居住区和街巷胡同等进行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停车秩序存在的问题。李士祥在北京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今年北京市还将出台停车收费差别化的价格改革方案。不过,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仍认为,停车立法需要权衡各方利益,还可能涉及《物业管理法》、《物权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的修改,绝不能一蹴而就。
为提高车辆通行速度、减少车辆在停车场入口停留时间,北京市人大代表何厚夫提出,可以在车站、医院等重要公共场所停车场开通ETC通道。何厚夫表示,目前北京南站和机场等车辆集中地段,停车场采取了人工或半人工式的按键取卡、出口缴费的流程,不仅增加了停车时间,还进一步加剧了周围道路的交通拥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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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限号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成都汽车限号限号吗?成都交通情况如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机动车限号规定2016。欢迎阅读!
1、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在现场并自愿立即驶离,不妨碍其他人通行的;
2、拖拉机驶入城区道路的;
3、拖拉机驶入其他禁止通行道路、未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4、实习期内未放置实习标志的;
5、机动车超速10%以下的(高速公路除外);
6、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7、市区内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外地机动车及驾驶人违反城区禁令标志指示未影响道路通行的;
9、小型客运车辆超员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的;
10、搬家公司的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搬家时未按规定载人的。
11、未放置、携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经执勤民警核查,已参加年度检验和购买交强险的;
12、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能够及时送达现场的;
13、驾驶新购买车辆一个月以内尚未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后即上路行驶的;
14、驾驶机动车时吸烟,经指出后主动纠正的;
15、执勤交警认为对公共交通安全没有危害的其他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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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年审根据持有准驾车型不同而时间上略有不一样,并且驾照一定要按时换证,否则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所以,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记得年审和换证,逾期未审的驾驶员要接受100元的处罚。那么成都驾驶证年审又有哪些新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驾照年审新规定。欢迎阅读!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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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成都实行了交通限行规定。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交通限行规定。欢迎阅读!
若在限行当日驾驶限行车辆上路,违法驾驶员将因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看了“成都交通限行规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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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经2010年6月1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0年7月2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法律责任、附则5章36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居住证新规定。欢迎阅读!
第二十五条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享受待遇)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可以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符合法定条件者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
(三)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四)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按照规定享受优惠;
(六)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七)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八)按照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第二十六条 (《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享受待遇)
《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除可以享受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权益外,还可以享受如下待遇:
(一)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二)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按照规定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科技项目资助或者专利补助基金;
(三)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
第二十七条 (接受教育)
《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现居住地学校分布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入学。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当年入学政策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由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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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考驾驶证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最近几年国家开始对驾考的政策进行不断的规范和调整,考驾照变得越来越难。成都考驾照的新规定有哪些?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考驾照新规定。欢迎阅读!
“新规”提高了校车的通行权,并规定当校车行驶和停车时,其他社会车辆要礼让校车。校车在前方停车时,校车后方、左侧以及双向两车道时的来向车辆,均不得超越。“校车停车时,会有孩子们上下车。此时,其他车辆从校车两侧超车都不存在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只有与校车相隔了一根车道上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减速通行。如果双向两车道,校车来向车道的车辆,都应停车让行。
不避让校车,将被在罚款200元之外,增加记6分的处罚。一旦发生事故,违法司机还将面临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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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区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实行了车辆限行规定,那么2017成都车辆有哪些限行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2017机动车限行规定。欢迎阅读!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 “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三)法定假期期间车辆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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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的朋友都知道,车子每年都必须定时做保养和进行年审。由于地域存在差别,车辆年审的时间存在差异,那么成都车辆年审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车辆年审规定。欢迎阅读!
新规摘要:自今年9月1日起,首批23家车企的113款新能源汽车符合要求,消费者购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首批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中,涵盖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两大类,但不包含特斯拉。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这项规定的实施意味着,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将为车主减少大约10%的费用支出。
点评:广州丰田第一店总经理黄永江表示,新规定对整个新能源汽车市场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会使到新能源汽车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车主安先生目前已经购买了混动车型,他表示,节能车、新能源车都会比传统车型更加省油、环保,新规定的实施,肯定会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起到积极作用,但如果原车价格起点较高,便宜10%仍然打动不了部分消费者。
提醒: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与使用,将有效降低PM 2.5排放,从根本上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造成的污染,有效地保护城市空气的清洁。
不过,注意不要混淆了新能源车与节能车的概念,规定是对购买新能源车型,才可以降低10%的购车成本,但像购买凯美瑞尊瑞这类混动车型来说,它只属于节能车,并不属于新能源汽车的范畴,因此,并不享受便宜10%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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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十条明确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十项规定全文。欢迎阅读!
一、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成办函〔2015〕113号)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常态化权责一致的考核机制,特别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对乡镇(涉农街道)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加大投入。各区(市)县要打破常规,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求,足额保障监管专项资金,每年的增幅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比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坚持高标准,填补空白,整改提高,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建设,真正做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五化”要求即: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实现“五个率先”即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确保国家质量安全县的名字叫得响、过得硬、上水平。四是实行年度考核,各区(市)县每年都要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标准,开展年度自查评审,并上报年度自查评分表和关键项印证材料。五是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工作,2016年5月前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审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快推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在2016年4月内,将本区域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和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和水产生产经营户以及本地农产品收储运经营户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包括名称、地址、生产规模、主要产品、联系电话等在内的基础数据。二是在2016年4月底前彻底摸清农药经营情况,了解农药批发、零售商销售模式,为建立农药溯源监管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各区(市)县要在2016年7月前分别选择有条件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一至二家,做好溯源系统建设的试点准备。
三、巩固完善网格化体系,夯实基层监管
按照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政府属地、部门监管、生产主体三大责任的网格化监管要求,巩固、完善和有效运行网格化监管体系。一是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将年度考核明确到每个网格节点和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网格监管范围,除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外,还应将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和水产生产经营户以及本地农产品收储运经营户纳入监管网格。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四是建立无缝衔接的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实现监管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以源头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进一步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设立执法监管网格对辖区内主要经营、使用农药、兽药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动态监管,以农兽药隐性添加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为重点,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二是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整治,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技术指导,以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超范围、超计量使用农药为整治重点,强化农药使用环节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严查、严打违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整治,以抗生素滥用、人药兽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严查、严打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各区(市)县要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资金投入和专业技术力量配备,保障检测机构建设顺利进行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快县级检测机构建设和认证,在建检测机构的区年内要全部完成基本建设,已完成基本建设的要开展项目验收和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二是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已取得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在2016年8月前重点提升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检测能力,力争年底前完成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增项认证或提出增项认证申请。三是强化村级检测监管溯源节点建设和运行,进一步健全村级检测室管理运行制度,管好、用好市农委下发和下达资金采购的设备,组织村检测室按照生产季节开展日常监管检测和采摘前检测,做到规模基地全覆盖,防止检测超标农产品收获上市销售。四是已取得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的市县,要建立和开展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实行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查处,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企业。各取得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的市(县)要制定2016年监督抽检方案,监督抽检检测数不低于800个批次,抽检方案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市农委农质处备案。五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快速检测设备,以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为主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2016年蔬菜(食用菌)、水果生产大县(市)每月农药残留检测数不少于2000个(县级速测不低于700个),其余区(县)每月农药残留检测数不少于1000个(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根据生产实际开展全覆盖的销前检测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监测结果每月25日前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鼓励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检。六是要加强农产品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考核准备,积极参加农业部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
六、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监管
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生产过程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生产档案管理。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不建立生产档案或记载不完整、不真实的要依法惩处。二是强化基地准出管理,逐步完善蔬菜(食用菌)、水果等主要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以适应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三是强化鲜食农产品采摘园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保障完善的现场采摘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责任到人,确保供广大游客现场“采摘品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四是加强“三剂”和包装材料管理,以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统称“三剂”)和包装物、直接用于产品的不干胶捆扎带和商标标识等为重点,强化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采后处理质量安全监管。五是强化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奶站监管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在继续做好县级每月一次和驻站监管员每周一次三聚氰胺、黄曲霉素M1日常监测的同时,重点监管奶站每日自检抗生素、三聚氰胺、黄曲霉素M1等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结果每月25日前报市执法总队养殖业支队。对未严格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生鲜乳收购(运输)以及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生鲜乳收购站要暂停其收奶(或运输)资格,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整改后再次出现上述情况应吊销其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或生鲜乳准运证。
七、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发展,重点强化证后监管
一是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各区(市)县年内最少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各1个以上。二是要针对本区域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强化证后监管,加大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抽检比例和频次,各区县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的专合组织和企业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将结果报市农委。市农委将根据认证产品生产季节组织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对证后监管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要积极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有机农产品认证基地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三品一标”认证质量,切实维护我市安全优质农产品的良好声誉。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主要工作。一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执法检查。制定农业执法专项方案,结合农时做到重点季节集中查、重点环节认真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坚决查处和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突出源头治理,全年监督抽检农业投入品样品2400个,监督抽检生产环节农产品(含水产品)样品2400(其中水产品400)个;实施重点抽查,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强化检打联动,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的强力措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涉及面广、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大案要案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案件,采取督办、联办等形式,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添加使用违禁物质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凡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移送,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211”工程;全面推行“成都智慧动监”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管理相对人的信息化监管;强化“3+1”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严禁病死动物流入市场。五是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加大生猪屠宰巡查力度,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力促把好生猪屠宰的进场关、屠宰关和出厂关;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九、加大防控力度,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各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值班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防范发生影响恶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监管和监测中发现的突发事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严防事件扩散。
十、规范信息管理和舆情处置,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要规范信息管理,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互通共享。要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建立舆情监测与信息综合研判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
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疑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食安办和市农委,同时积极主动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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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落户成都是他们购房的一大理由。落户成都不仅可以享受相关利好,对许多家长来说,最为主要的也是因为落户可以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最新入户口规定。欢迎阅读!
成 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 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 户口。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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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成都的生育保险有哪些新规定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生育保险新规定。欢迎阅读!
1、保险待遇怎么算?(一)生育津贴:以企业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2、保险费怎么报销?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生育险的申报期限: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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