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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95周年表彰方案(通用两篇)

2016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篇建党表彰活动方案的方案,欢迎大家借鉴!

表彰活动方案(1)

一、表彰名额

全镇将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村(社区)党组织3个、镇属部门党组织1个、镇辖部门党组织1个、非公党组织1个)。组织关系隶属我镇的各支部为推荐单位,每个支部原则上可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主要为党的以来,全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过程中,要结合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建功立业、成效明显。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倾斜,向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

三、推荐和审批程序

(一)民主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规定,广泛发扬民主,比选推荐。

(二)组织考察。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听取监督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进行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及时报送。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推荐单位于5月31日前上报有关推荐材料。推荐名单中,在考察或公示期间收到负面反映的(特别是有信访反映、违纪违法现象和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单独附情况说明。

(五)评议审批。由镇党务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推荐单位上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进行评议,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镇党委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1.《xx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xx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xx镇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各类推荐和审批表式样见附件);2.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5月31日前报送镇党务办。

五、表彰奖励方式

以镇党委名义对受表彰对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七一”前,镇党委将召开全镇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邀请受表彰的全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参会。

在建党95周年之际,全镇各支部要在“七一”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我镇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要把组织推荐、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加快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表彰活动方案(2)

一、会标

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95周年暨表彰大会

二、时间地点

建议在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在湘潭大剧院召开

三、大会议程

(大会开始前奏《迎宾曲》)

市委副书记、市长彭宪法主持

1、大会开始;

2、奏国际歌;

3、市委书记陈润儿同志讲话(市委政研室起草);

4、市委副书记张光荣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5、颁奖;

6、奏(唱)《没有共产党员就没有新中国》

7、大会闭幕

(大会后市领导与获奖代表合影)

四、参加会议人员

1、表彰对象

2、市委,市人大会正、副主任,市政府正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委、市政府巡视员、助理巡视员,湘潭军分区司令员。

3、离退休的老干部代表,各**党派主委、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

4、各县市区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基层办主任。

5、市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组织部长。

6、市直县团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党员代表。

会议通知由市委办负总责,其中表彰对象分别由组织部、基层办负责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凭票入场、对号入座、领导带队,不得缺席。缺席、迟到者,由单位负责人向市委督查室说明原因。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工商、税务等执法人员一律着制服。

五、主席台就座人员

主席台安排2-3排座位。市委、市人大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在前排就座(应有市委老领导、老红军、老八路、老地下党员代表)

六、颁奖办法

表彰对象全部上台领奖。

七、准备工作大体安排

1、6月18日前宣布表彰对象;

2、6月25日前公示完毕

八、组织机构

表彰准备工作在部务会的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共同组织。市委、组织部长负总责。

总指挥:沈墅

副总指挥:袁锡辉

协调:田关云、刘良丰

工作人员:从市委组织部和基层办抽调

(一)表彰发奖组

组长:伍庆盛

成员:卢可佳、谢四清、刘晓燕、郭霞、杨依如、罗军、戴旺、陈亚平、唐湘琳、朱艳璋等,建整办若干负责事项

1、联系、定制奖牌、证书、光荣册;

2、联系红花、礼仪小组、欢呼队、乐队;

3、制定颁奖方案;

4、表彰对象报部务会、会审定;

5、公示表彰对象,综合、公示情况,最后确定表彰对象;

6、印制表彰决定光荣册;

7、审批表、证书、盖印及存档;

8、通知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于表彰会前一日下午报到

9、起草表彰部分主持词、颁奖方案衔接,送有关领导;

10、召开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预备员;

11、排定表彰对象座次表

12、组织表彰会当日发奖全过程

13、联系摄影师,安排市领导与获奖对象合影。

14、其他与表彰有关事项

15、送省表彰对象去省开会

(二)会议服务组:

组长:张璧

成员:陈亚平、胡亚湘、沈颖、谢孟良、戈建成、

罗庆军、宫纪平、伍仔林等

负责事项:

1、与市委办衔接会务事宜;

2、联系衔接安排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食宿车辆等;

3、发放表彰对象的红包、奖金、农民党员的误工补贴等;

4、负责会场表彰对象座位、台上委员或单位;

5、保卫、医疗等事宜;

6、负责经费预算;

7、其他与会务有关事项

(三)资料宣传组

组长:刘杰义

成员:唐安波、胡乃程、江峰、李适丁

负责的事项:

1、与市委办、政研室衔接落实领导讲话;

2、制定七一宣传方案;

3、与新闻单位衔接典型宣传;

4、与新闻单位衔接七一大会宣传;

5、表彰决定送报社刊发;

6、上报信息;

7、其他与资料、宣传有关事宜

九、经费安排

1、奖金标准

表彰先进个人每人500元,合计元。

2、经费来源

(1)奖金、奖牌、证书、光荣册、红花、照相等在市管党费中开支

(2)其余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十、其他问题

1、6月28日后是否请市领导上门慰问特困党员,入党时间较早的党员。

2、对市直战线七一表彰活动从市管党费中下拨经费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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