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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6篇

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全县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希望学对你有用,欢迎阅读

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1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人民-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外来人员、“两劳”释放人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现,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树立人民-警-察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文明不能执法,执法不能文明”的谬论,有些人认为执法是责令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或予以处罚,必须严格、严肃。违法者是不讲文明的,文明执法纠正不了其违法行为。如,如交-警在纠正交通违章,我向他敬礼,没等我出示证件,他开车溜走了。注意区分强制执行和制止群体性闹-事事件中强制性。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是完全必要的,要注意区分在执行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执行和制止群体性闹-事事件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不能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其间当事人阻挠执法,或辱执法人员,蓄意扩大事态,引起路人围观,堵塞交通。

人民警察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将辱骂、洒泼的当事人制服,这难道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不强制制止,事态就不能平息,执法就不能顺利进行,破坏执法的状况就不能得以改变。文明执法是一个过程,有的群众对公安“强制执行”缺乏了解,单凭看到强制性情景就指责或投诉警-察“不文明”,有失公允,是对公安机关的误解。

对于人民警察奋起自卫,冒着生命危险制服闹事者,从法律上讲,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权益免受侵害,对于那些使用暴-力袭警行为的人,使用警械武器予以制止,这是正当防卫,不仅不负法律责任,而且应当受到鼓励和表扬。其次,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公安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全民普法教育,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要加大市容宣传教育力度,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明确不接受处罚或暴力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

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提出,要全面履行警-察法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相对于公安队伍目前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而言的。他关系到公安机关这只半军事化的队伍在今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艰巨任务中能不能完成任务,给党和国家以及老百姓交上满意答卷的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重树人民-警-察良好形象问题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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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2

公正执法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一定的差距,严重影响着整个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民鱼水关系。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及社会各界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要保证公正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

正确的行动离不开正确认识的指导,公正执法也是如此。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意识,以正确的公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其次,要增强公安民警法律至上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广大公安民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作起,切实作到在所有的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为权力、名利和美色所动,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主要集中体现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像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违反该法此款规定的可以在200元至XX元之间选择处罚,这就存在一个裁量的问题和标准的问题。因此,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执法,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原则,二是正当合理性原则,三是服务原则,四是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原则,五是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原则,六是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正确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从教条式的执法活动中解放出来,既防止执法僵化,又杜绝主观上的放纵,既做到严格公正,又做到热情服务。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纪检、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3

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全县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攻克交管事业中的难点,优化管理,加强队伍管理,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切实将学习所得融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用实际行动为余庆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深刻学习,掌握精髓。大队支部将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灵活设置学习教育方式,通过支部班子带头学、党员民警跟进学、主动学,广泛动员全体民警参与学习活动,引导民警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

丰富载体,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开展学习教育,发送五中全会精神“每日一解读”,设置学习园地,召开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激发党员民警、辅警参与学习讨论热情,增强学习积极性、创造性。积极营造全员学习、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

成果转化,确保实效。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与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和当前开展的确保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及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民警学习全会精神的热情,以实际行动贯彻全会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增强全体民警的使命意识,推动公安交管工作争先晋位。

广大党员民警、辅警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践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 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到深入学习,加强理解,把这次会议的精神吃透,领会好,贯彻好,把学习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饱满的姿态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于年底工作中,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站好岗、服好务。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通知》、《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4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狠抓公安队伍建设,广大民警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和整体形象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的表现,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评价。但是,在少数公安民警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不相符,与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不相称、与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甚至十分严重。因此,抓好公安民警的道德建设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为此,我们今后加强民警职业道德建设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关系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一项长期的、基础的工作齐抓共管。要把道德建设的成效列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工作成绩的内容之中,要逐级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在公安机关形成层层抓职业道德建设、人人重视职业道德建设的局面。

二要把抓职业道德建设贯穿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使道德建设的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领导干部要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民警队伍道德建设的现状和要求,探索抓好职业道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说服力、战斗力。各业务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发现民警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

三要继续完善公安民警的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加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设。要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纳入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中,在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时,要充分体现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强化对民警的养成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广大民警加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四要大张旗旗鼓地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在公安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实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先进模范,对推动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公安工作起了先锋模范作用。

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5

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也是人民警察入警誓词里最铿锵有力的诺言,但如何在行动上做到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负责,是我们每位人民警察面临的最大挑战,既然从事了人民警察这份职业,就要爱这份职业,尊重这份职业,其职业精神就是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态度,它蕴含着使命感、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首先,要正确认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深刻含义,忠诚是根本。忠诚即人民警察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和对法律的忠诚。人民警察为人民,时时处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外政策,必须按照勤务流程履行职责,做到政治合格、立场坚定。人民警察是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其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在忠于党、热爱祖国和服务人民之上。

对党忠诚是由人民警察的性质决定的。我们知道,全世界的警察都具有共同的性质: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二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是军事和行政的结合体,兼有武装和政府行政管理的性质。警察的强制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警察的强制力又是实施法律的有力保障。)三是警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体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的人民警察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我国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这一性质和特征决定了警察只有与党保持一致的权利,没有与党唱反调的任何理由。实际上,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这样要求自己的警察,任何国家都要求警察无条件地忠于国体。我们的原则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人民警察只有对党忠诚,即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才能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其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业宗旨和职业责任,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党的宗旨也是我们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人民警察就要服务于人民。人民警察必须依*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是公安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突出特色,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公安工作的路线和方针。

所谓群众路线,是指公安工作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热爱人民是思想感情基础,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具体体现。首先,没有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基础是不行的。其次,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不是也不应该是空的,它应该而且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

通过什么样的行为表现出来呢?通过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的行为表现出来。这也就是说,热爱人民是服务人民的思想感情基础,而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服务人民的具体体现。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是鱼水关系。关于这一点,哈尔滨东莱现任派出所所长孙富民讲的特别好。他讲:我们跟老百姓的关系不仅是鱼水关系,更是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民警真正把人民当作自己的生身父母,那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子女为父母服务永远是没有任何价钱可讲的,而且不论为父母付出了多少都是应该的。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这块“沃土”,也就没有了东莱派出所。同样,公安工作也就成了无源之水。甘当公仆就要便民利民多做好事、实事。好事,就要以便民利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甘当公仆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需要。创新是一个国家民族进步发展的灵魂,也是公安事业进步发展的灵魂。东莱派出所、漳州110、济南交警等全国先进典型无不充满着创新的精神。辽宁抚顺万新派出所李贵波推出的“首警制”,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最后,严格遵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你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必然要在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秉公执法和清正廉明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只有做到清正廉明,才能做到秉公执法;而要秉公执法,必须要清正廉明。在古希腊神话中,法律(正义)女神忒弥斯蒙着双眼,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蒙着双眼是因为她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保持着中立;天平则象征着公平;剑则象征着斩除邪恶势力。可见,忒弥斯的全部象征意义就是公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既是我们人民警察的本分,更是搞好警民关系的基础。秉公执法的含义:“秉”:有拿着、握着、掌握、主持等含义。“秉公”就是依照公认的道理或公平的标准。“秉公执法”就是在执法过程中,按照公认的道理或公平的标准执法。秉公执法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查处案件和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业要求和职业责任。秉公执法的核心是个“公”字,即要求我们做到出以公心,公正无私,不为权势、金钱、私情和其他私利所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

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6

警察职业道德,指的是在警察执行公务的活动中应该遵循的、体现警察职业特征的、调整警察内部和警察与社会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以下是我对于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主要内容

一是对党忠诚。对党忠诚即忠于中国共产党,要求人民警察以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为第一职业责任,要求人民警察成为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示范者,始终把各种警务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二是服务人民。服务人民是通过服务者自觉自愿无偿的付出,全心全意为民,达到提升精神境界,展现精神风貌的行为规范。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人民警察的最高宗旨,是对公安机关性质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最高境界的诠释。

三是秉公执法。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公”就是党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秉公执法是指在执法活动中,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查处案件和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人民警察而言,秉公执法是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其目的在于惩恶扬善,弘扬法治。

四是清正廉明。清正廉明是人民警察重要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人民警察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警察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保证人民警察秉公执法的重要条件。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保持清白、公正、廉洁、自律的本色,做到为政清廉、为警清廉。

五是团结协作。团结协作就是要求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要充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一致,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协同作战,争取胜利。

六是勇于献身。勇于献身是指人民警察对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在紧急关头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对公安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奋勇献身的道德行为。

七是严守纪律。严守纪律就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的各项纪律,它是人民警察执行政策、实施法律、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严明的纪律是人民警察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源泉,是克敌制胜的重要保证。严守纪律,对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八是文明执勤。文明执勤就是以谦虚谨慎、热情大方、文明礼貌的态度和言行执行勤务。坚持文明执勤,对于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作用

充分认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作用,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很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作用这两个方面。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的作用。

一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党群关系。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而且是作为社会执法人员出现在群众面前的。广大群众往往是通过包括警察在内的党政干部的言行,来认识我们的党和政府,来认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实践告诉我们,人民警察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不仅决定着公安事业的成败,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改变社会不良风气。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代表国家执法,与人民群众的接触面极为广泛,这就决定了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对整个社会风气较其他从业人员有着更大的影响。

三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警民关系。警民关系是警察与社会的诸种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它的好坏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败,因而警民关系十分重要。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公安队伍建设的作用。

一是有助于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人民警察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职责。人民警察要很好地履行职责,除了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外,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作保证。

二是有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对于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是有助于每位公安民警实现自我价值。在现代社会中,每种职业对于从业人员来讲,都有三个方面的涵义:满足从业者的生活需求;赋予从业者一定的社会角色;提供从业者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和舞台,使其在工作中赢得尊严、荣誉、声望和影响力。对于每位民警来说,公安职业既意味着谋生的手段,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也意味着是每位民警实现自我价值,获得社会承认的条件。

三、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形势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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