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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高法解释》第61 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新法第54条: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变化:
将排除的非法证据范围从言词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拓展到了物证、书证。
解读:
1、我国之所以之前规定只排除非法言辞证据,是因为只有言辞证据才可能因为非法取证而影响其真实性,实物证据即使取证程序违法,其真实性一般也不会受到影响。但这种范围大大限制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威慑作用。故而此次扩大了排除范围。
2、但毕竟非法取证对言辞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影响的确存在不同,考虑到查明真相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因此立法对物证和书证的排除作了严格的限定,必须要达到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程度,且无法作出补正或合理解释。
非法证据排除的阶段:
新法第54条第2款: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解读:
第一次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排除非法证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均可成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
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
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有效制止司法人员非法取证行为。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执法人员在实施违法行为之前,就想到其后果。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对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的最终的否定和谴责。有利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执法机关,在执法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调查收集证据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在以后诉讼程序中要求排除。要想否定一项诉讼行为,最有效的莫过于其无效,而想制止办案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宣告其违法获得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从而督促司法机关守法并依法办案。
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实践中,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无不与办案人员违法取证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尽管可能放纵犯罪,但其最大优点就是要保证言词证据的自愿性,从而达到定罪处罚的准确性的目的。
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非法证据规则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能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否在刑事诉讼中确立,存在一个价值权衡的问题,如果允许将非法取得的证据作为定案证据,对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实现国家刑罚权是有益的,但这样做是以破坏国家法律所确立的秩序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的。反过来,如果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又会阻碍对犯罪的查明和惩治,这与该国的刑事诉讼目的、主导价值观念,对公民个人权利重视程序等因素都是相关的。该规则的确立,是一国文明水平的标志,它体现了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即从惩罚犯罪第一到注重保护人权的诉讼观念的进步。
程序不同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采取强制排除主义。而在德国的刑事司法中,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相应性原则,或称权衡理论,法官首先确定所争论的证据的取得是否违反了法治原则,如果违反了,必须排除该证据的适用。如果没有被排除,再由法官衡量各方面的因素,然后决定是否排除有关证据。这招致了强烈批评,认为这样做只会让侦查机关心存侥幸,促使侦查机关为破获大案而不择手段,因为只要能够借非法证据破获更大宗的犯罪,则取证行为的瑕疵或非法将弱化,不会导致相关证据被排除。
目的不同
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阻止警察在取证中的违法行为。德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目的着重于保护个人权利和执法需要两者之间的平衡。
方式不同
美国以案例方式确立各种非法证据排除的方式。德国以德国宪法为根据,具体的规则体现在其刑事诉讼法中,案例没有法律效力。
关系不同
在美国,如果搜查是非法的,则搜查后扣押的证据就是非法证据。而德国则把搜查和扣押分开来分析,即使搜查是违法的,也不必然导致通过该搜查行为所获得的证据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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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法律知识。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
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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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是合法证据的对称。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那么你对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
1、书证、物证
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的陈述
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4、视听资料
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结论
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现场笔录
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7.、勘验
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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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刑事诉讼证据吗?刑事诉讼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在刑事诉讼法中,刑事案件处理有两种类型:对于需要侦查的案件,叫做公诉案件,需要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对于不需要侦查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叫做自诉案件,需要经过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方面的材料,按照各自的职能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立案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标志。
社会生活中出现纠纷或者事件后,只有经过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才能进入刑事诉讼轨道,才能进行后面的侦查或者审判。
(2)侦查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收集证据、查明及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对公诉案件而言,立案之后就进入了侦查阶段,通过侦查活动,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为以后检察机关的提起公诉打下基础;通过侦查,如果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己经被逮捕的,应立即释放。“专门调查工作”具体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查询、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辨认等诉
讼活动。“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具体包括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还包括必要时采用的其他强制性方法,如强制检查、强行搜查、强制扣押等。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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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行政诉讼吗?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那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坐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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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是证据吗?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证据相关法律知识。
1、书证、物证 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证 人证言 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3、 当事人的陈述 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4、视听资料 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结 论 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现 场笔录 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
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7.、勘 验 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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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刑事证据规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规范证据收集的规则、规范证据审查的规则和规范证据评价的规则。
这是依据证据规则规范的证明活动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规范证据收集的规则,比较典型的是排除非任意自白规则。根据该排除规则,追诉一方向嫌疑人收集口供时,必须保障其陈述的自由意志。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9条规定,出于强制、拷问或者胁迫的自白,在经过不适当的长期扣留或者拘禁后的自白,以及其他可以怀疑为并非出于自由意志的自白,都不得作为证据。
规范证据审查和评价的规则,例如,在纠问式诉讼模式下,为了规范证明活动,法律设立了严格的规则,即所谓法定证据制度。《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第312条规定,审判强奸案,必须具有下列法定证据才能定罪:
(1)切实证明确实有强暴行为;
(2)证人证明被强奸人曾呼喊旁人救助;
(3)她的身上或被告人身上,或者两个人身上,显出血迹、青斑或衣服被撕破,能够证明有过推拉;
(4)立刻或当日报告。
在法定证据制度下,法律剥夺了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和评价权,防止法官主观臆断。
二、规范证明力的规则和规范证据能力的规则。
这是依据证据规则调整内容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规范证据证明力的规则,其典型表现形式是法定证据制度中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规定。现在各国的证据制度虽然不再采取极端的法定证据制度,但有些国家仍保留有规范证据证明力的规则,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
如在法国民事诉讼中,书证的证明力高于其他证据的证明力,即实行书证优先的法定证据原则。《法国民法典》第1341条的规定:“一切物件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50法郎者,即使为自愿的寄托,均须于公证人前作成证书,或双方签名作成私证书,证书作成后,当事人不得另行主张与证书内容不同或超出证书记载的事项而以证人证之,虽争执的金额或价额不及150法郎者,亦同。”
该条规定体现了书证优于人证的原则,即在此情况下,书证排斥了对同一案件事实以证人证言加以证明的任何可能性。在刑事诉讼中,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规定,只有被告人口供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即使单凭被告人口供就足以使法官形成有罪确信时,法官也不得仅据此而裁决被告人有罪。显然,该规定作为自由心证原则的例外,限制了在被告人口供是惟一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对该口供证明力的评价。
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有很多,如关联性规则、传闻证据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意见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等。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限制陪审团据以作出裁判的证据范围,防止陪审团受到不适当的证据的误导。日本在二战后,随着庭审方式转向当事人主义模式,也确立了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
三、以规范审查判断证据的程序为内容的规则和以规范审查判断证据的范围为内容的规则。
这是根据证据规则规范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规范审查判断证据的程序的规则,其调整对象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法定程序。依据此类证据规则,审查判断证据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未经法定程序审查的材料不得采纳为定案的根据,其强调的重点不是证据,而是程序。一般而言,大陆法系的证据规则多属于此类,如直接原则、言词原则、公开原则等。在英美证据法中,交叉询问规则也属于此类规则。
规范审查判断证据的范围的规则,其调整对象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法定范围。依据此类证据规则,只有对法律允许的证据才得予以审查判断,对于法律禁止的证据不但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且一般情况下也不允许在法庭上予以出示或进行调查,其强调的是证据本身而非程序。规范证据能力的规则即属于此类规则。
四、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认证规则。
这是根据诉讼的不同阶段为标准所作的划分。取证规则,即在刑事诉讼中谁有责任收集证据,各种证据如何提取和固定,如何收集、调取才是合法的。取证规则包括:有罪证据由控方收集;辩护方有权调查取证;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证人必须履行作证义务、证人资格、证人拒绝作证权;令状主义规则,即警察强制取证的行为,如果可能侵犯公民的人身、住所或者隐私,有没有紧急情况,应当向法院申请令状后方可进行。
采证规则,即是指确定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的证据规则,也就是证据能否被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出。这类规则主要包括:传闻证据规则,确定不到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具有可采性,要采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意见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包括非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非法获得的其他言词证据的排除问题;相关性规则,即无相关性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等。
查证规则,是指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如何提出、如何检验其真实性、如何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一般包括:控辩双方提出证据须经申请;交叉询问规则,包括证人应当出庭、应当当庭宣誓和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法庭当庭认证的规则;直接、言词查证规则等。
认证规则,即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和效力的规则。主要包括最佳证据规则,即表现为某种形式或来源的证据,比其他证据形式或来源的证据的证明力高而予以优先采纳;补强证据规则,即对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可能作为定案根据。
我国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从诉讼证据角度说,刑事诉讼就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律规定,运用证据不断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中心活动就是司法证明,即运用证据资料按照思维逻辑判断某种事实真相的过程。要求司法人员以辨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联系、本质地分析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为了避免司法人员对证据的主观臆断,需要一定的证据规则的约束。
另外,证据规则与诉讼结构有密切的关系,我国过去的刑事审判采法官职权推进方式,因此少有证据规则。随着修改刑诉法,采用了所谓”控辩式”庭审方式,在控辩双方(有时还包括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直接向法庭举证的情况下,必然要求相应的证据规则,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确立并遵守一定的证据规则,才能保证案件事实的真实回复,才能保障诉讼的效率,防止无约束控辩的发生。
因此,研究证据规则的类型,并有效、自觉遵守证据规则:对于实现庭审的有序化,保证我国刑事诉讼的科学与有效的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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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那么金融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是什么意思?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实践中,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出现困难有以下原因:
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识不一致。“非法占有的目的”除行为人对物的永久性所有意思外,还包括对财物长期支配和控制的意思。有人认为,若将“非法占有目的”狭义地理解为排除他人所有的永久性占有,则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中的规定相矛盾。在法律规范的逻辑上,部分条款存在逻辑上的不合理。对“非法占有目的”推定规则的基本要求应是根据该标准必然能够判断“非法占有目的”存在与否,但多数具体法律条文并不能排他地得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结论。
推定占有事实的行为范围过窄。根据司法实践总结而来的列举式规定不具有普适性,在《纪要》规定的兜底性条款“其他非法占有资金”的适用上,司法机关往往慎之又慎,导致推定占有事实的行为范围过窄。而受法律语言的概括性、解释主体主观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对推定占有事实的处分行为的理解也各有不同。如对于行为人骗取银行贷款用于期货买卖,有的法院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有的法院则认为不能以金融诈骗犯罪处罚。
存在两种相反推定事实使案件陷入两难。由于有利于推定和不利于推定非法占有的情节并不是简单互逆,而是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案件中,这就使办案人员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往往产生分歧。此外,司法推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个人判断之上,难以保证法律适用一致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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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篮球知识:非法用手的犯规规则》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读文网。
非法用手是指发生在队员试图用手抢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在篮球运动中,应该如何判定非法用手?
判定非法用手,应该以手臂超出圆柱体为前提,防守队员把手放在进攻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有以下几种情况:
1、面对面防守时,伸展手臂去测定与对手的距离,手臂虚搭在对手身上。
2、伸展手臂拦阻从身边通过的进攻队员。
3、当对手向后挤靠时,伸直手臂顶人。
4、当对手弯下腰时,把手臂按压在对手背上。
非法用手的具体表现是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而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持球的进攻队员犯规:
⑴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⑵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⑶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⑷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⑸摆脱去接球。
⑷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⑺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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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年龄规定范围_年岁别称有什么呢
儿童节是一个充满爱和关怀的节日,它让人们重新认识到孩子们的重要性和纯真的价值,并激励大家为孩子们的成长和未来付出更多的努力。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儿童节年龄规定范围,供大家参考学习。
婴儿:人初生
襁褓:周岁以下
孩提:2至3岁
垂髫:童年
髫年:女孩7岁
龆年:男孩8岁
黄口:10岁以下
舞勺:13岁至15岁
舞象:15岁至20岁
豆蔻:女子13岁
及笄:女子15岁
弱冠:男子20岁
而立:男子30岁
不惑:男子40岁
知天命:50岁
花甲,耳顺:60
古稀:70岁
杖朝:80岁
耄耋:80-90
鲐背:90岁
期颐:100岁
花甲重开:120岁
古稀双庆:1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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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以后,体内的阴气开始增加,阳气逐渐消退,这是生命的自然规律。随着阴气的增长,身体里面积累了许多过剩的浊物,即中医所说的“阴毒”。
水毒
阴毒中最严重的就是水毒,一般由肾功能衰弱引起。40岁以上的人应该注意,如果早上起来下眼皮、脚踝浮肿,很有可能就是水浊。想要驱逐水毒,首先要看医生,检查肾脏和心脏有无疾病,如果水毒是因肾功能不好导致的,可以服用金匮肾气丸,通过温肾来调动机体的气化能力;如果肾脏和心脏都没有病,那说明气血运行不好,需要多运动,饮食上可多吃一些除水湿的丝瓜、冬瓜等。
湿毒
湿是水的异常形态,由水转化而来。体内有湿毒的人,一般表现为舌苔白腻、恶心、不想吃饭、大便不成形等。湿毒主要是因脾气虚,不能化湿导致的。我们常吃的食物中,豆类最养脾,可以用各种豆子熬成粥喝;还可以用党参、白术炖肉吃,有不错的健脾除湿、升清降浊效果。
痰毒
有的人早上起来不停吐痰,没完没了,这就说明有痰毒了。痰毒一般由饮食而来,或因肺功能不好导致。如果气管不好,痰多,可以喝二陈汤来治愈,一服药茯苓、法半夏、陈皮各10克,甘草6克,用水煮了喝,喝上7天痰即可化。日常饮食上,萝卜是最好的化痰食物,可以买生萝卜加点香醋凉拌吃;另外还可以多吃冬瓜、无花果、紫菜、罗汉果等清热化痰之品。
脂毒
有脂毒的人一般偏胖、脂肪较多,经常喝酒、吃肉、吃油炸食品,对肝脏伤害很大,易得脂肪肝等疾病。想清除脂毒,首先要降血脂,建议用山楂、荷叶煮水喝,可化痰降脂;平时应多吃洋葱等蔬菜;还可按揉小腿上的丰隆穴(位于外踝尖上8寸,条口穴外,距胫骨前缘二横指处),可以消食导滞,减少脂肪。
瘀毒
瘀毒是指藏在血液里的毒,大多是从中年开始出现的,一般表现为舌下脉络发紫、容易健忘、皮肤干燥、胸闷憋气、脸色暗等。有瘀毒的人,可以服丹七片,也可以用丹参或山楂泡水喝,可以活血化瘀,清除血管垃圾。
气毒
气毒是存在肺里面的毒,中医认为“肺主气”、“肾主纳气”,有气毒的人往往肺肾功能不好,一般身上气味大,如有口臭、汗臭等。为了防止气毒,可以每天早起做深呼吸,即“呼吸吐纳”,把肺中的浊气排出来,保持体内空气的新鲜。
值得提出的是,肝是人体最大的排毒工厂,想要祛除毒素,要从根本上保肝养肝,使之能解毒排毒。建议经常用枸杞、菊花泡水喝,多吃桑葚,以及各类新鲜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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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工作是羽毛球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员是比赛场上的法官,那么你对羽毛球裁判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羽毛球裁判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主裁、边裁须知:
1、赛前,由裁判掷硬币挑边,赢方选择场地,输方先发球。
①交换场地:
第一局结束;
第三局开始前;
第三局中,当领先的一方得分为11分时。
②运动员未按规则①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
2、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
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赢得当局比赛,20平后必须有一方超出对方2分,本局才算结束,超出一方为胜,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9比29,则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取胜。
3、首局获胜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
4、每场比赛有一次1分钟暂停,进行休息或场外指导。
5、参赛队员要按规定的比赛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场,逾比赛时间十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取消比赛资格;抽签后因故不参加比赛的参赛队按弃权处理,判对方获胜。
6、发球
①合法发球
②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③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
④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⑤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⑥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⑦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⑧一旦发球开始,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7打分
①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②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
③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①和②的规定站位。
④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⑤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8、违例
①发球不合法;
②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
③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④比赛时:
1)球落在球场界线外;
2)球从网孔或网下穿过;
3)球不过网;
4)球碰屋顶,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5)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
6)球触及场外其他人或物体(由于建筑物的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组织 可以指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
⑤比赛进行中:
1)运动员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网或网的支撑物;
2)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妨碍对方或使对方分散注意力;
3)妨碍对方,如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⑥比赛时,运动员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
⑦比赛时:
1)击球时,球夹在和停滞在拍上紧接着又被拖带;
2)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击中球两次;
3)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
4)球触及运动员球拍后继续向其后场飞行;
⑧运动员严重违反或一再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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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发球
有裁判员宣判“重发球”,用于中断比赛。
①遇到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②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③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④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⑤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做出决定时,应重发球。
10、
死球 下列情况为死球:
①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②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
③球触及地面;
④"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11、警告;
①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
②对严重违反或屡犯者判违例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③未设裁判长时,竞赛负责人有权取消违反者的比赛资格。
12、裁判职责和申述
①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②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③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④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⑤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⑥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13、发球后,比赛便算正式开始,双方球员交替击球,直至一方犯规或球落在其中一方的场区内为止。
14、重发球
在以下情况,裁判员会宣布重发球:
(1)在并非发球的情况下,羽毛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2)发球时双方的球员同时犯规
(3)在对方球员未有准备下发球
(4)羽毛球在比赛进行中解体
(5)司线员及裁判均未能判决球是否出界
重发球时,双方积分不变,由原发球者继续发球
15、单打比赛
当发球方的得分为0或偶数时,发球员及接发球员都应站在自己右方的发球区内准备发。
及接发球。
若发球方的得分为奇数时,双方便应站在自己左方的发球区内发球及接发球。
在加分延长比赛阶段时,双方球员便应以该局的总得分在适当的发球区内站立。
发球区继续发球。
若发球员犯规或球落在发球方的场区内,其发球权便告丧失,并得转对方发球,但分数则保持不变。
16、双打比赛
(1)任何一方获得发球权后,都必须先从自己右方的发球区内发球。
发球后,只有接发球者一人才可击球,自此之后,双方任何一名球员均可将球回击对方,直至其中一方犯规或球落地为止。
(2)若接发球方犯规或球落在接球方的场区之内,发球方便得1分,并且由原发球者继发球。
若发球方犯规或球落在发球方的场区之内,原发球者便不能继续发球,改为对方发球,双方的分数则按直接得分计分。
(3)若该发球属该局的第一个发球权,则改由对方发球。
(4)胜方的任何一名球员在下一局均可先发球,而负方的任何一名球员在下一局均可先接球。
17、犯规
以下情况在羽毛球运动中皆属犯规
(1)发球不正确
(2)发球员在发球时击球落空
(3)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4)球落在场区以外的地方
(5)球穿过球网或在网下进入对方场区
(6)球不能过网
(7)球接触到运动员的身体或衣物
(8)球接触到场边的物体或人
(9)不在自己的场区内击球
(10)先以球拍停球,然后再把球送出
(11)同一球员连续击球两次或以上
(12)球过网前与同伴相继击球
(13)球员的球拍、身体或衣物触网
(14)球员的球拍或身体侵进对方场区
(15)阻碍对方合法击球
(16)故意以行动(包括大叫)骚扰对方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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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运动发展的100多年时间里,排球比赛规则以及阵容和打法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么你对排球比赛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排球比赛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发球犯规
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发球犯规
A、未将球抛起或未使球清楚离手就击球;
B、双手击球或单手将球抛出、推出,以及用手臂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击球;
C、原地发球或跳起发球击球时,脚踏及端线;
D、未能在鸣哨后5秒内发球;
E、发球次序错误;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2、持球
根据规则规定,如果一名队员没有将球击出,并把球接住或抛出,则判为持球犯规。判断持球的主要根据是看球是否停滞在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并看球是否被击出。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3、连击
规则规定,如果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拦网和第一次击球除外),则判为连击犯规。这条规定包含两个意思:一是两次触球不是同时的,而是有先后的,二是在两次击球中,无另外队员触球。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4、触网
规则规定,凡是在有意图击球时,队员触网,则判为触网犯规,如果是在非试图击球时,队员偶然触网,又不影响比赛,则不视为触网犯规。
如果触网犯规,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6、后排队员进攻犯规
后排队员进攻犯规主要是指后排队员在起跳时,处在前场区或踏及进攻线。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7、关于自由防守队员换人的处理
为提高防守水平,每队可设两名自由防守队员,但是在比赛中只能上场一人。自由防守队员可任意替换后排的一名队员,但不能发球、进攻、拦网,也不能上前排担任二传手。自由防守队员上下场不计次数,换人时也无需向裁判员提出申请。而且自由防守队员的服装颜色要区别于场上其他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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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逛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行人应如何注意交通安全呢?具体的交通安全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规则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1、行万里平安路做百年长乐人,但愿人长久千里路畅通,人生美好步步小心,路无规不畅国无法不宁,狭路相逢“让”者胜,处罚违章不留情看似无情最深情,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2、乱穿马路失道无助,超载超速危机四伏,酒后驾车拿命赌博,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遵守交规储蓄安全,礼让礼让人车无恙,高速公路行驶适速,心无交规路有坎坷,安全行车十五想,出车之前想一想,检查车况要周详;马达一响想一想,集中精力别乱想;起步之前想一想。观察清楚再前往;自行车前想一想。中速行驶莫着忙;要过道口想一想。莫闯红灯勤了望;遇到障碍想一想。提前处理别惊慌;转弯之前想一想。
需防左右有车辆;会车之前想一想。先慢后停多礼让;超车之前想一想。没有把握别勉强;倒车之前想一想。注意行人和路障;夜间行车想一想。
仪表车灯亮不亮;通过城镇想一想。减速鸣号切莫望;雨雾天气想一想。防滑要把车速降;长途行车想一想。劳逸结合放心上;停车之前想一想。选择地点要适当。
3、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信号灯,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信号灯,红灯是停止信号,绿灯是通行信号。交叉路口,几个方向来的车都汇集在这儿,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弯,到底让谁先走,这就是要听从红绿灯指挥,红灯亮,行或左转弯,在不碍行人和车辆情况下,允许车辆右转弯;绿灯亮,准许车辆直行或转弯;黄灯亮,停在路口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已经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警告车辆注意安全,人车分流各行其道。每当你走马路,就会看到许多行人的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车辆爱怎么走就怎么走,那么就会交叉冲突,发生混乱,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标线”划出车辆、行人应走的规则: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看过“交通安全规则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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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和人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也大大的增强了,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股市,那么你对股票交易规则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股票基础知识交易规则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怎样合并计算市值?
答: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2、 何时可以查询配号?如何查询?
答:投资者可在T+2日(T日申购)通过各种委托方式查询新股配号,配号只显示第一个,其余依次类推。
3、 我公司在新股申购日何时可以开始进行委托?
答:新股申购不支持零点委托。(需等交易所行情库更新后才能委托,一般在8:45-9:00左右更新)
4、 新股申购是按市值配售还是资金申购?
答:市值配售,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上海市场规则: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深圳市场规则:深市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折算为500股可申购额度,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可申购额度为500股的整数倍。
5、 交易软件如何查询可申购额度?
答:通过超强专业版交易端-查询-查询客户配售额度;通达信超强版交易端—查询-新股申购额度查询
6、 新股申购是否可以撤单?
答:不可以撤单。
7、 新股申购怎么操作?
答:选择 “买入”方向,委托价格为公告的发行价(或询价区间上限价)。
在“买入”方向参与新股申购,系统会根据客户配售市值额度和账户资金情况提示最大可买数量。
8、 新股申购有无手续费用?
答:无任何费用。
9、 在原券商T日撤销指定和转托管,我部何时可以查询到新股配售额度?
答:T+1日可以在我部查询新股配售额度,才能申购新股。
注:当天办理转托管的,原券商可以查到新股配售额度,客户可以选择在原券商申购深市的新股。
10、哪些证券的市值可以纳入新股申购额度市值计算?
答:纳入计算的市值指的是投资者持有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包括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不包括:港股通港股的市值、B股股份、基金、债券、三板或其他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且两市不能跨市交叉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看过“股票基础知识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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