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青岛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青岛生育保险的定点意愿都有哪些?什么是医保定点医院?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1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 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
3 海军四O一医院
4 青岛市立医院
5 青岛市妇幼保健院
6 青岛市海慈医院
7 青岛市纺织医院
8 青岛市市南区医院
9 青岛市港口医院
10 青岛市四方区医院
11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12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13 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
14 青岛市四方机厂职工医院
15 青岛市浮新医院
16 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
17 市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18 青岛市市南区妇幼保健所
19 青岛市市北区妇幼保健所
20 青岛市四方区妇幼保健所
21 李沧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2 青岛市李沧区妇幼保健所
23 青岛市协和妇产医院
24 青岛市龙田金秋妇产医院
25 青岛市骨伤医院妇产科
26 青岛玛丽妇产医院
27 青岛坤如玛丽妇婴医院
28 黄岛区中医院
29 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
30 开发区妇幼保健所
31 崂山区妇幼保健院
32 城阳区妇幼保健所
33 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34 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35 城阳区人民医院
36 城阳区流亭卫生院
37 胶南市人民医院
38 青岛盐业职工医院
39 胶南市开发区医院
40 胶南市中医院
41 胶南市妇幼保健院
42 胶州市中心医院
43 胶州市人民医院
44 胶州市妇幼保健院
45 即墨市中医医院
46 即墨市妇幼保健院
47 即墨市人民医院
48 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
49 青岛当代妇产医院
50 平度市人民医院
51 平度市中医医院
52 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
53 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
54 平度市第四人民医院
55 平度市第五人民医院
56 平度市城区人民医院
57 平度市妇幼保健院
58 莱西市人民医院
59 莱西市市立医院
60 莱西市中医院、
61 莱西市妇幼保健院
62 莱西市姜山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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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对于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具有明确法律规定及办理流程。一起来学习下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规定及流程的内容吧!
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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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生育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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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6养老保险新规具体内容有哪些?2015年12月,青岛市下发《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该市养老保险提出了新规定,具体执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接下来,我们一同来看看2016青岛养老保险新规吧。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未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对存在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要核定多领、冒领的基础养老金和非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并按照规定予以追回。
对于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重复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非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以上就是“青岛2016养老保险新规具体内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更多保险知识欢迎大家关注读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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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保局最新出台《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从7月1日起实施。那么,2016年上海市生育保险又有哪些新规定呢?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1、什么时候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具体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2、什么人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3、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钱?
女职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贴:生育生活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补贴费。
(1)生育生活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标准取决于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和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其中,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根据生育妇女缴费情况核定,享受期限根据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的具体情况核定。
(2)生育医疗补贴费:①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②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③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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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到来,国家开放全面二胎政策,一时间“全民二胎”成为了网友们热议的话题。调侃过二胎政策后,面对二胎后的保险报销又引发了热议。那么,二胎能享受生育保险吗?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员符合生二胎的政策,就可以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时,还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常驻外地女职工生育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应到本人驻地选择一所有产科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职工配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应在当地乡镇及以上医院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女职工因特殊原因需到非统筹区生育的,应凭单位申请和相关证件于生育前一个月通过用人单位向市医保中心填报《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女职工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就近就医,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凭单位申请和相关证件向市医保中心填报《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不办理易地生育备案的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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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以后,关于女性的生育保险方面也做了调整。为了方便妊娠期的那些女职员,国家特规定异地也可以进行生育保险报销。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流程。
1.如果参保的女职工生育的是第一胎(婚后第一次流产也算),则需提供以下证件:
1)准生证
2)出生证
3)本人身份证
4)独生子女证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院小结
7)《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9)剖腹产,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顺产,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流产,金额超过300元,这三种情况都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10)人工流产,需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和计划生育证
11)如果父母都是独生子女,而夫妻双方没有办独生子女证,就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
2.如果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工作单位,那么除带齐以上证件外,还需要携带:
1)结婚证
2)双方身份证
3)女方户口本(若户口本上没有标注是否是农业人口,需要出具当地户籍部门所开的户口性质证明)
4)配偶如果是城市户口,要提供失业证;如果是农业户口,要提供村委会失业证明
3.如果是由企业经办人来办理生育保险手续,还需要提供:
1)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
2)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凭证
3)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生育保险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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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和第一胎是一样的。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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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已过,2017年二孩政策正式施行,那么各个省市有关二孩生育保险政策有什么变化了?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广东2017生育保险待遇怎么样。
根据新条例,广东目前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即2017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7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全国29个省份均已经完成了计生条例的修订,大多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职工的产假天数。
这29个省份的产假可大致分为128天、158天、180天及以上三档。广东女职工最多可休208天,在这些省份中产假时间最长。
放宽再婚再生育政策
《修正案(草案)》将可再婚再生育情况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兜底条款。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已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施行。
产假为何增加50天? 专家:生育形势未达预期
对于广东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增加50天产假的情况,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李建新教授分析认为,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我国并没有出现预期的生育反弹。由于生育成本和抚养成本都在增加,生育形势未达预期,广东省计生条例修订后延长了产假,是促进生育的政策,广东是改革发展的抬头兵,应该在改革上走得更远。
中山大学人口学讲师王军表示,从广东省的出生人口数据看,全面二孩的效应没有预期那么大。城市女性由于工作生活各方面压力,生育意愿不是很强烈。因此,广东省立足于本身的情况延长产假。
而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也显示,广东人口年龄结构目前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总体特征,即少年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占比相对较低,成年人口比重较高;此外,广东是全国人口总抚养比相对较低的地区之一。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标准
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一产前检查300300300
二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1顺产或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120014001500
2难产(指产钳助产、胎吸)170019002000
其中剖宫产220028003300
宫外孕220028003300
3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住院)8009001000
4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200200200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1人工终止妊娠术(意外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200200200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424747
3皮下埋植术829090
4取出皮下埋植术677575
5输卵管结扎术274315315
6输精管结扎术212238238
7复通手术(输卵管吻合术)150015001500
二、生育保险并发症(合并症)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序号并发症(合并症)限额报销标准序号并发症(合并症)限额报销标准
1前置胎盘5007妊娠合并肾病500
2胎盘早剥5008妊娠合并卵巢囊肿500
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5009妊娠合并子宫肌瘤500
4妊娠合并糖尿病50010羊水栓塞500
5妊娠合并肝病50011产后输血≥400ml(中重度贫血)1300
6妊娠合并**病50012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DIC)4000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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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和第一胎是一样的。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二胎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领取二胎生育保险金具体待遇分两种情况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一次性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即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小编提醒各位读者,二胎生育是否享受生育险,首先要看你的第二胎在当地政策是允许的,而且取得了准生证等手续,那么是可以享受报销待遇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2.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二胎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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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什么呢?生育保险有怎样的待遇呢?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
产前检查(妊娠满16周至分娩前)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产科疾病(妊娠期)
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宫)/(钳刮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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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什么呢?生育保险有怎样的待遇呢?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1、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目前继续参保;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二、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
遇核付项目及标准(一)女职工
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计算办法: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2、生育医疗费
参保人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具体待遇项目及报销范围如下图示
参保人享受的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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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婚假出炉,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湖北5省的晚婚假取消。那么这一政策是会影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了?说起晚婚就一定会联想到晚育,如今取消晚婚假,国内结婚率突增,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是否会产生影响了?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以上海2016生育保险待遇为例,职工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如下:
1、生育生活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
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标准取决于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和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其中,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根据生育妇女缴费情况核定,享受期限根据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的具体情况核定。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2、生育医疗补贴费:
A、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B、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C、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综上所述,虽然5省晚婚假取消并不影响女职工的晚育福利,但是晚婚假取消,不少有意晚婚的男女或许会改变计划,也许能进一步促进新生儿出生率,减少高龄产妇数量,从而使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晚育假的人数相应减少。
延伸阅读 中国生育保险的制度
中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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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是社保的一部分,生育保险可享有的待遇有很多,但是也需要职工符合相应的条件和满足一定的需求才能享有生育保险待遇。但同时大家要想很好的享有生育保险也需注意一些关键事项。
生育保险的补缴,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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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将执行此项规定。按照新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面就跟读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生育保险费是怎么交的吧。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等,就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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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乎国运,惠及子孙,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那么你对社会保险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社会保险知识竞赛题,希望大家喜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 )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
A、中共中央政治局
B、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常务会议
2、《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 )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A、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B、充分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C、拥有较好的生活水平和无后顾之忧的
D、及时获得社会救助和优厚福利的
3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A、审计署
B、民政部
C、财政部
D、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 所有
B、 管辖
C、 境内
D、 成立
5、国家通过( )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金融优惠政策
6、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7、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 ( )。
A、电脑序号
B、公民身份号码
C、护照号码
D、工作证号码
8、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1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12、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本地最低工资的70%
B 、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C 、本地最低工资
D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C、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D、申请之日
15、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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