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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知识的传播是当前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形式,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一)初中生的“弱点”
学生知识的实有水准不能与新知识的起点合榫,或教与学彼此摸不着思路。
(二)初中生的“需要”
1、爱和成人关心的需要。对于“心理上的断奶期”的初中生,要从依赖成人抚养教育为主转变为独立从事各项活动的成年人,需要成人(教师、家长)的关爱和关心,得不到成人的爱就会使学生产生自卑感,担心失去成人的爱时会产生一种不安全感。
2、自尊和受他人尊重的需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特别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3、自主和独立的需要。进入少年期的儿童产生了“成人感”,他们不再像小学生那样以为家长和老师的话都是正确的,他们要求老师在学习上引导自己探索,在生活上培养他们的自主能力。
4、求知和学习成就的需要。学习是初中生的主导活动,它的状况如何,会影响其他活动。学习中取得好成绩是他们最大的需要。
(三)初中生的“变化”
1、更强调竞争。尤其是学习上的竞争。
2、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因而出现部分学生厌学现象。
3、生理与心理的变化。
(四)初中生的“不良心理”
1、逆反心理——这是一种与教育作用相斥的心理“对着干”。
2、称霸心理——这是一种为了展示自我的变态心理。
3、猎奇心理——这是一种生理与思想发展不协调的心理。
表现为:求知欲的异化,好奇心的变态,对心中偶像的过分崇拜,对异性的神秘感。
4、报复心理——这是虚荣心受到损害后所产生的一种病态心理。
5、模仿心理——这是心理不成熟的具体表现。如模仿影视剧中打斗、抢劫杀人、谈恋爱等。
(五)优秀初中生的表现
1、知识和技能: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功,能够适当应用学到的基本知识解决具体问题。
2、注意力集中:不容易分心,能在充分的时间里对一个问题集中注意力。
3、热爱学习:喜欢探讨问题和做作业,并乐于处理比较困难的问题、作业和进行争论。
4、情绪稳定:经常保持自信、愉快和安详,有幽默感,能够适应日常变化,不暴怒。
5、关心集体:乐于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助人为乐,和他人融洽相处,对别人不吹毛求疵。
6、兴趣广泛:对各种学问和活动都感兴趣。像艺术、书法、阅读、数学、体育和社会常识等。
7、坚持性:把指定的任务作为重要目标,并努力完成它。
8、善于口头表达:能使用众多的词汇表达一件事或一个观点。
看过“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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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所谓大学生称为“天之娇子”,而今部分大学生如何说明他们就是“大学生”呢?不关爱健康和生命,无视生活规律,懒散任性,虚度时光,“潇洒”地玩,“过把瘾就死”,整日精神不振,且习惯难改。这种现象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因为大学生这些行为习惯潜伏着危机,阻碍着他们健康成长,影响着他们成功、成才。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大学生存在的礼仪问题,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兼职种类多,技术含量低
大学生选择兼职的种类较多,但多为派传单,服务员,工厂生产线工人,促销员,家教等,其中派传单和服务员更占46.39%以及35.05%,这些兼职的技术含量偏低,未能使大学生们从兼职中学到更高层次,更有深度的知识。
没有协调好两者的时间
在大学期间,我们还是一个学生的身份,应当以学业为重,不能主副业不分,为了兼职耽误学习了。
与专业相关程度低
同学们选择的兼职大多与自身所学的专业并没有什么关系,兼职中并没有用上自己所学。
安全问题
关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例如:网上兼职受骗,工资被坑,个人信息泄露等等。
权益保护意识弱
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些同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不是通过正确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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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下面小编准备了谈谈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1、智力正常。这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与工作的基本心理条件,也是适应周围环境变化所必需的心理保证,因此衡量时,关键在于是否正常地、充分地发挥了效能:即有强烈的求知欲,乐于学习,能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2、情绪健康。其标志是情绪稳定和心情愉快。包括的内容有,愉快情绪多于负性情绪,乐观开朗,富有朝气,对生活充满希望;情绪较稳定,善于控制与调节自己的情绪,既能克制又能合理宣泄;情绪反应与环境相适应。
3、意志健全。意志是人在完成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时,所进行的选择、决定与执行的心理过程。意志健全者在行动的自觉性、果断性、顽强性和自制力等方面都表现出较高的水平。意志健全的大学生在各种活动中都有自觉的目的性,能适时地作出决定并运用切实有准备的方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能采取合理的的反应方式,能在行动中控制情绪和言而有言行,而不是行动盲目、畏惧困难,顽固执拗。
4、人格完整。人格指的是个体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人格完善就是指有健全统一的人格,即个人的所想、所说、所做都是协调一致的。一是人格结构的各要素完整统一;具有正确的自我意识,不产生自我同一性混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观作为人格的核心,并以此为中心把自己的、需要、目标和行动统一起来。
5、自我评价正确。正确的自我评价乃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大学生和自我观察、自我认定、自我判断和自我评价,做到自知,恰如其分地认识自己,摆事实正自己的位置,既不以自己在某些方面高于别人而自傲,也不以某些方面低于别人而自惭,面,能够自我悦纳,喜欢自己,接受自己,自尊、自强、自制、自爱适度,正视现实,积极进取。
6、人际关系和谐。良好而深厚的人际关系,是事业成功与生活幸福的前提。其表现为。乐于与人交往,既有广泛而深厚的人际关系,又有知心朋友;在交往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人格,有自知自明,不卑不亢;能客观评价别人和自己,善取人之长工补己之短,宽以待人,乐于助人,积极的交往态度多于消极态度,交往动机端正。
7、社会适应正常。个体与客观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秩序。做客观观察以取得正确认识,以有效的办法对应环境中的各种困难,不退缩,还要根据环境的特点和自我意识的情况努力进行协调,或改革环境适应个体需要,改造自我适应环境。
8、心理行为符合大学生的年龄特征。大学生是处于特定年龄阶段的特殊群体,大学生应具有与年龄与角色相应的心理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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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一个特色的群体,他不同于社会上的其他青年人,大学的心理健康尤其重要。下面小编带你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判断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环境变迁
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所处的环境的巨大变迁也会使个体产生心理应激。虽然环境变迁也是生活事件的一部分,但这种变化对个体适应的影响比较突出。
生活环境的变迁对新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这种变化的主要方面就是要自己独立生活,应付一切生活琐事。例如,几个同学共住一个寝室,彼此生活习惯、作息安排包括语言隔阂,都需要去面对和适应。尤其很多新生有远离家乡、亲人的问题,要适应起来还需一段时间。
但相对来讲,大学生对新的人际关系的适应远比对学习和生活环境的适应困难。进入大学意味着进入全新的人际关系之中。面对来自各地风格、特点各异的新同学,如何建立协调、友好的人际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大多数学生在入学前一直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同学或亲人之间,人际关系相对稳定。而一旦进入大学,将面临一个重新结识别人,确立人际关系的过程。这一过程的进展将对整个大学生活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在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人际关系、交往以及适应障碍,可能都与新生阶段的人际关系状况有着一定的关系。
对新环境的适应也包括对自己地位变化的适应。这种变化既包括全新的学习内容与学习方法,也包括新的人际关系,语言表达能力与未来发展定位等。全新的角色要求大学生重新评价自己与他人,重新设计自我的过程。在适应过程中,一个基本的特点是大学生在新的环境中希望自己优秀。对于刚刚经历巨大环境变迁的新生来讲,不仅存在一个适应外部环境的问题,同时,更重要的是他们也面临一个如何自我调适的过程。而以前的新生入学教育更多注重的是前者,而对后者则相对不太重视。实际上,正是后者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影响较大。总的来看,无论是对学习和生活环境的适应,还是人际关系、以及自我地位变化的适应,都会极大地影响到大学生们当时的心理健康状况。
学业期望
大学生学习的重要特点是学习自主性,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体,而教师是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因而大学生面临学习方法、学习内容与学习习惯的巨大转变,这也包括对自己学习能力的重新评估。
许多学生在中学时代确立自己的学习优势,有着较高的学业期待。在大学,又面临着学业期待的变化,及学业优势的失落及对自己的学业重新定位。如果大学生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不能恰当接受和对待学业成绩,就会出现自信心下降、自卑感上升,甚至还会出现强烈的嫉妒心理和攻击行为。
大学的学习目的、学习方式、学习内容都是有别于中学的。随着社会对大学生要求的提高,用人标准的转变,促使很多在校大学生既要学习专业知识,同时还要选修一些相关知识,如外语、计算机、汽车驾驶等,考取各类证书,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大学生学习方法不当,学习动机不强,学习目的不明确,自我约束能力弱,容易出现焦虑、紧张等情绪反应,同时还会严重影响自信心,发生苦恼以及自我否定等心理问题,导致学业失败。学业成绩不理想以至学业失败极大地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
人际关系
与中学生相比,大学生的人际关系更为广泛与深刻,角色呈多元化。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教育背景、不同经济状况,带着各自的生活习惯与学业期待来到大学,新型人际关系的适应是大学生面临的重要问题。既有师生关系的理解,也是同班及宿舍的相处,还有异性交往的适应等。
大学生与人交往和相处的经验相对较少,在短期内建立起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往往需要很多的技巧,而大学生们往往只感受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及其压力,而缺乏必要的经验和技巧。人际关系更多反映人们的一种性格特点和交往模式。因此,大学生的人际关系与自我认知与认知他人相关。一方面,他们对良好的人际关系报有极大的期望,希望能建立和谐、友好、真诚的人际关系。但同时,这种期望又往往过于理想化,即对别人要求或期望太高,而造成对人际关系状况的不满。这种不满又会反过来对他们的人际关系带来消极的影响。渴望交往的心理需求与心理闭锁的矛盾集于一身。
大学生中重要的人际关系是异性交往,这既包括两性之间友谊的发展也包含爱情的成长。在异性交往中重新认识与确立自己的方位与坐标,有的大学生面对异性的追求茫然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拒绝,也不知如何去爱,如何把握爱的温度;有的大学生将爱情置于学业之上,甚至认为有爱就有一切,当失恋的打击袭来时,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不知如何策略地面对分手,面对自己。
自我认知
大学生活始终是丰富多彩,令人向往的,然而大学生进入大学以后,由于学习生活的转变,自身所具备的特长等诸因素的影响,大多数人对自我的评价也在逐渐的发生转变。这些不仅表现在学习成绩、生活起居上,还表现在知识面、社会经验、人际交往以及个体综合能力等方面。自我认知也会出现两极振荡,当取得一点成绩时容易自负,而遇到挫折时容易自卑,不断地调整自我认知对每位大学生都非常重要。
大学生作为同龄人中学业优秀的群体,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总有相当差距。对这一客观事实认识不足,就会引起认知上的矛盾,从而严重影响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在客观现实面前,有的大学生能及时调整对自身的认识,重新确立目标,符合客观现实的要求;而有些大学生则企图逃避与现实的矛盾冲突,出现消沉、颓废、苦闷、抑郁等心态,或耽于玩乐、放纵,发泄对现实的不满,以此来麻痹自己的心灵,甚至滋生自杀倾向等严重心理问题。
处于大学阶段的青年人已强烈意识到“自我”,也注意到了自我的脆弱,因而产生出强烈的充实自我、发展自我的需求。有的同学在追求发展自我中顾此失彼,没能达到期望的目标,从而产生了不良心理反应。还有的同学,在发展自我过程中放大了自我弱势、忽略了自我优势,由于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而采取防御机制,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甚至产生严重的烦恼和恐惧不安等。
心理冲突
心理冲突是指个体在有目的的行为活动中,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反或相互排斥的动机时所产生的一种矛盾心理状态。心理冲突常常会造成动机部分地或全部地不能满足,同时也使动机所指向的目标的实现受到阻碍,动机与挫折相关,也是造成挫折和心理应激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的心理冲突既有群体的如独生子女与贫困学生特有的心理冲突,也有个体发展中面临的升学与就业、学业与情感等。
大学时代是心理断乳的关键期。心理断乳意味着个人离开父母家庭的监护,彻底切断个人与父母家庭在心理上联系的“脐带”,摆脱家庭的依赖,成为独立的个体,完成自我心理世界的建构。当多重发展任务同时落到大学生身上时,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冲突。事实上,大学生的心理冲突并非是否判断引起的冲突,而是由于选择带来的取舍。如升学还是就业,都只是人生诸多选择的一种,并不从本质上改变人生的方向;再如毕业后是否从事专业,都是在实践中再选择的过程。
生活事件
生活事件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的变动,生活事件不仅是测量应激的一种方法,也是一项预测身体和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大量的研究表明:即使是中等水平的应激事件,如果他们连续发生,对个体抵抗力可以累加,因而也非常严重。如大学生经历人际关系的疏离、评优失败及失恋,会出现明显的心理不适。
在生活事件中,重要丧失对大学生心理健康起着消极作用。重要人际关系的丧失、荣誉的丧失等等。重要的人际关系主要是指与家人、朋友,特别是异性(恋人)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旦丧失或出现问题,不仅仅会影响到他们的情绪以及学习和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可能会极大的影响到大学生对自身及今后人生的看法。失恋带来的挫折感尤为重要。荣誉的丧失,一般表现在:很多认为可以获奖学金或评优、入党却没有实现目标的人,或者如考试作弊、违纪受处分等。重要丧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大学生心理健康,严重时会导致心理障碍。
生活事件与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释时,一般认为生活事件的产生增加个体适应环境的能力。个体每经历一次生活事件,必须付出精力去调整由于这一事件的发生带来的生活变化,这也带来了个体抗挫折能力的提高。
家庭环境
家庭的影响主要包括家庭的情绪氛围、父母的教养态度及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状况四个方面。家庭是人生的奠基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学生的成长与成才的影响是长久而深远的。家庭的情绪氛围是良好心理素质形成的前提,家庭成员间的语言及人际氛围,直接影响着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心理,对个性逐渐成熟的大学生影响更具有特别的意义。父母的教养态度和教育方法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和心理,民主、平等而非命令、居高临下的,开明而非专制的,潜移默化而非一味骄宠的教养态度与教育方法有利于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家庭结构的变化如单亲家庭、重新组合家庭等因素必然会对正在读书的大学生心理有一定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特别是困难甚至贫困家庭的学生易产生心理不适感。由于家庭环境带来的学生心理问题其影响是深远而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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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性教育理念进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大学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你对大学生的性心理健康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大学生的性心理健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性心理健康是指个体具有正常的性欲望,能够正确认识性的有关问题,并且具有较强的性适应能力,能和异性进行恰当交往,在免受性问题困扰的同时,还能使之增进自身人格的完善,促进自身身心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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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师的责任似乎在不断增加,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处理不同种类的问题、应对各式各样的学生,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正常班级里都有一些“问题学生”。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下问题学生的教育方法。
当学生出现问题行为时,如上课顶嘴、打瞌睡、大声叫嚷、随意走动等,教师就要细心观察,找出导致这些问题行为的原因。教师要留意问题行为的情形,包括在这种行为出现之前或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行为通常是在什么时候出现,学生是在什么场合出现这种行为,他的不良行为是否指向某个特定的学生,等等。利用观察所获得的信息,可以判断出引发这些问题行为的原因。原因可能是他想引起教师或其他同学的注意,报复一个对他不友好的同学或去捉弄另一个同学,试图转移教师和其他学生对其学习问题的注意,等等。如果教师能够鉴别这些问题行为背后的潜在原因,就能很好把握时机,适时地遏制并消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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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对于国家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是非常必要的,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青少年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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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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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有何心理特征表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和老师必须关注的问题,因为在青春期他们会容易出现各种叛逆心理,如果得不到有效纠正,那么对他今后的健康成长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青少年心理问题特点(一)自尊心过强的逆反心理
自尊心是一种严格要求自己希望得到他人尊重的积极心理,缺乏它就会缺乏自我要求和上进心。但过度自尊往往会形成逆反心理。青少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老师和家长的话不再像孩子时那样言听计从,他们渴望自己解决事情,摆脱成人的管束,他们不满足于传统的教育方式,不满足教师家长的说教,有时表现出不听不信,过于任性甚至公开与教师、家长作对。
青少年心理问题特点(二)待人冷淡的心理
有些学生性格孤僻,寡言少语,对周围的人和事漠不关心,似乎毫无感情。同学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特别是那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感情淡漠了,人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减少了,有人曾调查,认为在思想苦恼心情不畅时,找不到朋友倾诉,感觉人与人之间关系比较冷漠的占有心理问题少年的55%。
青少年心理问题特点(三)考试怯场的恐惧心理
由于考试和升学压力,青少年处于紧张而又恐惧的情绪状态。面对决定名次或人生前途的考试,大部分学生感到精神紧张,压力很大,他们渴望成功也担心遭到失败,有的学生平时成绩还不错,一到考场就心烦意乱,身体颤抖,本来应该答上的问题在脑中竟毫无印象。考试怯场情况多种多样,并占有一定比例,如此长期下去,会造成青少年心理变态,性格乖僻和行为异常。
青少年心理问题特点(四)自私自利的嫉妒心理
不少学生心中只有自己,很少关心别人,不少青少年学生不知道父母的生日而对自己的生日则念念不忘;一些学生在学习上十分“保守”不愿意帮助别人,看到别人在某些方面胜过自己就嫉妒,对成绩差的同学不屑一顾。
青少年心理问题特点(五)内心空虚的多疑心理
一般表现为谨慎敏感,多疑而又主观,对老师、同学甚至家长缺乏信任感,怀疑一切,对老师的批评视为故意找茬,对同学的帮助看作是不安好心,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周围的人和事。
很多青少年都存在上面所介绍的这几种心理,这样就会在无形当中成为他们生活以及学习的最大阻碍,所以家长们应该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学校也应该注重孩子的各项心理教育工作。
1、社交性: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一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在青春期,社交范围扩大。在交往中,互相取长补短,培养互助合作精神,丰富群体生活经验,锻炼适应他人的能力。
2、乐观性:情绪愉快表示心理健康。乐观的人,对任何事物都积极进取,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畏惧,即使遇到不幸的事情,也能很快地重新适应,而不会长期沉陷于忧愁苦闷之中。相反,多愁善感、情绪经常忧郁的人,心理上是不健康的。而且,情绪愈低,心理不健康的程度也愈重。
3、反应性:每个人对事物的反应速度与程度都不相同。但差别不会太大。如反应偏于极端,他的心理就不健康。如学生因考试失败而一时不悦,是正常的现象;但若他为此而几天不吃饭,甚至有轻生的意念,就可能是心理不健康的。当然,对考试失败无动于衷的学生,心理也未必健康。
4、现实性:心理健康的人,都能面对现实。遇到困难,他们总是勇于承认现实,找出问题所在,设法解决。相反,心理不健康的人,由于不能适应环境,往往采取逃避现实的方法。这些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只能达到自我欺骗的效果,久而久之,还会发展成病态。
青春期心理健康的表现有哪些?这个问题上面已经有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给朋友们带来一定的启示,青春期对于孩子们来说是一个特殊的阶段,家长朋友们切勿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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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大学生易出现人际问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应该是很高的,但事实上大学生却是很容易受到心理疾病影响的一个群体,所以说这也将成为他大学生活以及人际交往的最大阻碍,尤其是下面这几种类型的大学生。
因为没能实现最初的目标,所以索性消极、放弃。“我曾经接待过一个来咨询的学生,非常不喜欢所学的专业,一边哭一边说自己要退学。”李菲说,这样的学生普遍存在抗挫力不足的问题,消极应对、破罐破摔,这是出现心理问题的新生中比较普遍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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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大学生们进入新的环境之后,如果调节不好自己的心理,那就很容易变得孤僻不合群,不能够与身边的同学老师和睦相处。所以现在心理健康专家为大学生们介绍,解决心理的方法。
在社会生活中,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消除孤独感,获得安全感。由于学生中有相当比例的独生子女,由于高中阶段“孤军奋战”式的学习方法,很多学生不善于和他人相处。在调查中了解到的学生抑郁和焦虑心理产生的原因,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因为没有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因此,要教育学生善意地和他人相处,多一些真诚的赞美和鼓励,不要轻易怀疑他人,甚至轻视、厌恶他人;要尊重他人、信任他人,注意倾听对方的谈话,不把自己的意志和见解强加于人,既乐于助人,也坦然接受别人的情感和帮助。实践证明,有好的人际关系就会有好的心情。因此学校应鼓励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社团活动,让学生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和社团活动,和更多的人交往,在交往中建立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虽然说大学生们受到的是高等教育的群体,但是心理问题和知识上的教育又是存在一定区别的,所以说大学生就需要找到最合适的心理调试方法,拒绝一些心理疾病对正常生活产生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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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的适应已经成为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帮助青少年更好地适应身体和心理变化。下面小编准备了大学生常见的交际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学生常见的交际问题
1、角色转换与适应障碍
大学新生都有一个角色转换与适应的过程,每年刚入学的大学生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心理学上将这一时期称之为"大学新生心理失衡期"。导致新生心理失衡的原因首先是现实中的大学与他们心目中大学不统一,由此产生心理落差,其次是新生对新的环境、新的人际关系、新的教学模式不适应,产生困惑而造成心理失调,另外,新生作为大学中普通的一员,与其以前在中学里作为佼佼者的感觉大不一样,这也是导致心理问题的诱因之一。
2、对网络产生过于强烈的依赖性
不少大学生一方面因交际困难而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寻找心理满足,另一方面也被网络本身的精彩深深吸引。所以,有些大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有的甚至染上了网瘾,每天花大量时间泡在网上,沉湎于虚拟世界,自我封闭,与现实生活产生隔阂,不愿与人面对面交往。
3、学习与生活的压力
大学生的学习压力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所学专业非所爱,这使他们长期处于冲突与痛苦之中,课程负担过重,学习方法有问题,精神长期过度紧张也会带来压力,另外还有参加各类证书考试及考研所带来的应试压力等等。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极可能导致大学生出现强迫、焦虑甚至是精神分裂等心理疾病。生活的压力主要在于学生不善于独立生活和为人处世,还有生活贫困所造成的心理压力。
4、交际困难造成心理压力
"踏着铃声进出课堂,宿舍里面不声不响,互联网上述说衷肠。"这句顺口溜实际上反映了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交际现状。现代大学生的交际困难主要表现为不会独立生活,不知道如何与人沟通,不懂交往的技巧与原则。有的同学有自闭倾向,不愿与人交往,有的同学为交际而交际,不惜牺牲原则随波逐流。
上面所盘点的这些内容,都是现在很多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的交际障碍问题,那么希望通过这些内容介绍之后,高校的学生们在平时中应该更加注重自己的心理健康保健,调整好状态,让你在交际变中更加游刃有余。
(一)正确认识自我和他人
正确的自我评价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大学生应恰如其分地认识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卑不亢,面对挫折与困境,能够自我悦纳,自尊自爱,正视现实,积极进取。客观公正的看待别人,既不夸大其缺点,也不缩小其优点。“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交往中应多注意和欣赏他人的优点,向他人学习。
(二)掌握一定的交往原则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尊重原则。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着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交往中,我们应坚持平等地对待他人,尊重他人个性和行为习惯,才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2.真诚待人原则。猜疑、畏惧、缺乏信任是影响大学生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主要障碍,因此,构建大学生良好人际关系必须坚持真诚待人的原则。真诚待人主要表现在为人处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他人信任。交往中应该说到做到,信守诺言,以诚信为本,做到以善意的态度来批判劝告,诚心地鼓励与赞美,而不是虚伪恭维与奉承,更不是粗暴讽刺与攻击。
3.理解宽容。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个人的成长环境,个性,生活习惯等都存在差异,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学会理解与宽容,在非原则问题上不斤斤计较,求同存异,以德报怨,能容忍别人的过失和不足,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生活,以善良的行为去帮助人,宽容人。
4.互帮互助。以帮助与相互帮助为开端的人际交往,更易建立良好的关系。大学生既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学习,又要对别人的缺点和不足,真诚理解、热情帮助。交往中互帮互助,关心支持,关系则愈加稳定。
看过“大学生常见的交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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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社会发展是否健康完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社会大学生的教育质量问题。对于如今的一些高校在如何更好的解决大学生心理的问题上过于程序化的做法无疑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如今的学子大都面临很现实的升学就业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如今的社会中又是那么的严峻,因此合理的解决大学生对此的心理问题很有必要。那么这些学子比较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有哪些呢?看看以下的介绍吧。当代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告诉你带你了解下吧,希望你喜欢!
对于大学生来说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应对自己的就业现状。人们认为“90”后似乎没有什么责任感,实际上他们的责任观念还是比较强的,在调查中半数以上的大学生能够比较好地理解“责任”的概念,敢于承担责任。而他们入学之际正逢大学扩招一代毕业及金融危机,造成大学生的就业率下滑,加之许多新生的人生目标尚不明确,无形中增加了新生们的就业焦虑感。
通过对这几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剖析之后可以看出,如果对教育问题没有及时合理的改革的话,那么将缺失对于教育的管理,或者说如果没有对这些心理问题有足够的认识的话,无疑会更加凸显漏洞的遗憾。而这些问题的关键很大程度上又是以升学就业最为现实的,这一点一定要引起大家的足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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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保健专家表示,青少年时期是非常敏感的时期,开始有主见,有恋爱的心理,想要表现自己,又有点不够自信的阶段。青少年青春期会出现什么心理问题?今天我们就一一分析下。
性烦恼的产生是由于性意识觉醒之后青少年的生理需求与社会行为规范的矛盾所致。性困惑的由来是青少年对自身性发育、性成熟的生理变化产生神奇感及探索心理。由于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和对性教育的神秘化,常会导致青少年的心理冲突。他们常认为“性是不好的”、“对异性长辈出现性幻想是可耻的”、“手淫对身体是有害的”等,出现对性的消极评价和过度的性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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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不少的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出现了不少问题。那么,大学生人际交往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大学生人际交往存在问题的原因吧!
(1)自身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尚未完全成熟,且从学校到学校,社会阅历肤浅、思想意识单纯。学习内容多集中于书本与理论知识,虽掌握了较为扎实的理论与书本知识,但因生活阅历简单,心里承受能力差。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多以学习为基点,被幸运的光环所笼罩,往往过誉自己。但在正确分析自己、恰当地处理同学关系的问题时,极易产生困惑与错觉。此外,自我适应环境、自我认知、人格健全等方面存在问题,也在影响大学生的人际交往。
(2)家庭因素的影响。当代大学生多位独生子女,自幼受到父母宠爱,习惯于自我为中心,缺乏迁就他人、理解他人、关爱他人的意识。从小受到父母的过多保护、控制,致使缺少与人交往的原则以及个人的心理空间,对与人交往中的许多问题不知所措。社会贫富的分化,经济条件的差异,致使有些学生悲观退缩,也成了大学生间交往的障碍。
(3)学校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学校在高考的指挥棒下,过分追求分数与成绩,而忽视了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导致大学生智商高、情商低的现象。往往处理不好与他人相处、沟通、交流等问题。高校教学方式的相对滞后,致使大学生在人际交往方面没有机会得到有效的指导与帮助。
(4)社会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日趋加剧,人际间无利害关系,温情共处的状态,被无情的竞争所取代,导致人际关系疏远,人情冷漠,产生了人际交往的壁垒。过去那种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依然是中国社会所弘扬和提倡的,但市场经济中追逐利润是客观规律。金钱、财富在人们观念中的地位得到提升,物欲、功利意识浓厚起来,致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嫌贫爱富”、追逐名利的思想意识。青年学生嗅觉敏感,容易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新事物,因此,功利意识在大学生人际交往中体现较为明显。“穷学生”与“富学生”间产生了交往壁垒。
(5)网络因素的影响。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高度发展,打破了人们在时间和空间交往上的限制。但虚拟的网络交往代替了人们之间直接的情感交流。网络在快速传递知识信息、提供娱乐游戏的同时,也为大学生发泄不良情绪、寻求精神寄托、逃避现实生活提供了场所,导致大学生人际交往中的封闭和交往能力的下降。一些学生沉迷于网络交往,从而忽视现实生活,遇到问题习惯于舍近求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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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从小长大,在这一个过程当中,总是会遇到很多的疑惑和矛盾,要是他们调整不好心理,让心理处在失衡的状态,那就容易产生更多心理疾病,这样对他成长的伤害是巨大的。下面,就来看看哪些心理会影响到青少年?
青少年心理健康危害——生理与心理之间失衡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国青少年在生理上普遍发育较快、成熟早,提前出现第二性征.因而他们时时处处想以成年人的面目出现,并渴望得到社会、学校和家人的认同,独立意识呈强化趋势.
然而,由于青少年在心理上还不够成熟,知识结构上不合理,社会生活经验缺乏,感情比较脆弱,情绪波动性较大,在价值判断上还有很大的盲目性,在行为方式的选择上往往感情多于理智.所以,青少年身上多容易出现心理的我难以调节、控制和指挥生理的我.
青少年心理健康危害——心理和生活之间失衡
一般来说,青少年心目中的自我形象都是尽善尽美的.因此,他们企盼顺利的多,预料失利的少;对自己宽容的多,严格要求的少;希望得到的多,愿意付出的少.
当他们接触到具体的活生生的生活现实时,当期望实际值低于内心期望值时,就会发现生活中的我与心目中的我相去甚远,从而产生怨天尤人的不满情绪和缺乏自信感.
青少年心理健康危害——现实与理想之间失衡
青少年在各自的心目中都喜欢对未来编织绚丽的蓝图,都有着美好的理想和宏伟的抱负,都想学有所成、业有所创,都不甘落于他人之后.但是,他们的理想往往带有浓厚的浪漫色彩,不切实际的成分较多,加之对社会、对他人缺乏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理想变成现实必须经过艰苦奋斗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
所以,当理想不能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时,当前进的道路上出现挫折坎坷时,他们就会产生种种惊恐和不安心理,就会由热望转向失望,出现理想的我与现实的我之间的失衡感.
孩子如果遇到一些心理问题,其实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他们很多时候,无法有效地去克服和解决,所以希望家长在对孩子教育过程当中,应该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了解他们的内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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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障碍有哪些?自闭症往往都发生在青少年时期,而且对于他们的心理健康会产生更大的危害,有的时候甚至会给他的一生都会带来影响,所以家长们应该了解青少年自闭的表现,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去解决。
青少年的冲动和破坏性行为被学者称为危险行为,而其中攻击性和自伤性行为常见于退化的自闭症少年,并有大约10%~20%继续退化,其余的经过一年多时间后开始好转和变得平静,另一问题是随着性成熟女孩开始来月经,此问题在父母指导下自理不难。
如果家长在生活当中,发现青少年出现上面所介绍的这些行为和表现的时候,那么就应该警惕了,因为这说明孩子已经存在一些自闭症的现象,所以在生活当中必须注意调节,帮助他们及时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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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时期是非常敏感的时期,开始有主见,有恋爱的心理,想要表现自己,又有点不够自信的阶段。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一一分析下。
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立意识的增强,青少年与社会的交往越来越广泛,他们渴望独立的愿望日益变得强烈,社会交往、发展亲密的伙伴关系是青少年一种精神需要。因人际关系压力而烦恼的年轻人通常表现为自卑、过分注意他人评价、容易受到伤害、虚荣心强、怕丢面子等。
一方面,他们要求独立,希望能够摆脱依赖父母的生活,渴望走出家庭,建立伙伴关系;另一方面,又缺乏信心,害怕挫折。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心理承受能力较弱,而自尊心又极强的青少年,很容易在集体中感到压抑感和孤独感,被这种心理阴影笼罩而不能自拔。家长、教师或心理工作者应帮助青少年改变一些不恰当的认知和态度,引导青少年客观分析自己的现状,学会接纳自己,允许自己有缺点,有失败,有可能丢面子,完善的人不存在,不要过分苟求自己,也不要对外界寄托过多过高的期望,在行动和实践中增强信心培养技巧。沾染不良习惯和不良嗜好。
青春期需要关注的更多的是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这时候他们渴望独立,但是经济上又做不到。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家长更应该谨慎处理才可以。这个阶段引导青少年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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