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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从小就要懂得生命的宝贵,懂得珍爱生命,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防御能力。那么中学生知道哪些安全知识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学生应知道的安全小常识,欢迎阅读。
一到节假日,车站码头、商场店铺、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往往人满为患,这极易发生踩踏事故,同学们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去要有所选择,可去可不去的就不要前往。如果发现场地狭小,组织失控,就要趁早离开。万一发生拥挤踩踏怎么办?一定要双脚站稳,抓住身边牢固的物体,人群拥挤前进时,要用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腕,平放胸前,弯腰形成空间以保持呼吸通畅:一旦被人挤倒在地,就要设法使身体蜷缩成球状,双手紧扣脑后,保护好头、颈、胸、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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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是幸运的,但同时你也开始了一趟没有回头重来的旅程,因为生命不可以轮回!生命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宝贵的,只有珍爱生命,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美满。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关于消防安全知识1000字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哦。
主题: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 警钟长鸣
撰稿人:韩晓波 演讲人:韩静瑜
每逢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火,带给我们光明,赋予我们温暖,但火灾也曾夺去了无数的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大火曾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鸣“119”的警铃,提高防火的意识和技能。
对于我们小学生,遇到火灾时,该如何逃生自救呢?针对这个问题,消防专家介绍了在公众聚集场所遭遇火灾逃生自救十法。请同学们仔细听:
一、要了解和熟悉环境。当你走进商场、宾馆、酒楼、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太平门、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二、要迅速撤离。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
三、要保护呼吸系统。逃生时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鼻捂严,否则会有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窒息致死的危险。
四、要从通道疏散。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五、要利用绳索滑行。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滑到地面。
六、为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等柔软的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
七、要借助器材。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网、气垫、软梯、滑竿、滑台、导向绳等。
八、为暂时避难。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辟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九、利用标志引导脱险。在公共场所的墙上、顶棚上、门上、转弯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和逃生方向简头等标志,被困人员按标志指示方向顺序逃离,可解“燃眉之急”。
十、要提倡利人利己。遇到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和前拥后挤现象,要坚决制止。只有有序地迅速疏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关于消防安全的常识还有很多,请大家本周在家或在老师的许可下,登陆“中国消防网”等相关网站,了角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
同时,为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参加灭火。因为,同学们正处于成长发育期,还不具备成年人的思维和体力,普遍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经验,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处理不当,发生伤亡事故。如发现火灾,最重要的是尽快脱离危险,撤离火场。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自身安全,也为大人们灭火提供了方便,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灭火。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保护自身安全也是对灭火工作做出了贡献。
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宝贵?毫无疑问,是人的生命!每个人来到这个美丽的地球上,都是幸运的。短短的一生,只要生命不息,都可以尽情享受到新鲜的空气、温暖的阳光,享受到亲人的关爱、老师的呵护,享受到日新月异的生活,憧憬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希望。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水火无情,大家警钟长鸣。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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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宣传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知识宣传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旦家中发生危重病人,家庭里如果有人能在医生到来之前进行急救,则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安全和预后.因此,家庭急救是很重要的,但必须注意:
一戒惊慌失措:遇事慌张,于事无补,如慌慌张张用手去拉触电者,只能连自己也触电。此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用木棍、竹竿等绝缘物将病人离开电线,方可进行急救。
二戒因小失大:当遇到急重病人时,首先应着眼于有无生命活动体征,知道现场急救时必须对病人作哪些初步检查,看病人是否还有心跳和呼吸,瞳孔是否散大,如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则应马上作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而不能一见出血,便忙于止血,连病人死了也不知道,还止血干什么?
三戒随意搬动:万一发生意外时,病属往往心情紧张,乱叫病人姓名或称呼,猛推猛摇病人,其实,宁可原地救治,切忌随意搬动,特别是骨折、脑出血、颅脑外伤病人更忌搬动.
四戒舍近就远:抢救伤病之时,时间就是生命,应该就近送医院,特别是当伤病员心跳呼吸濒临停止时,更不该远送。
五戒乱用药:不少家庭都有些备用药,但是使用药物的知识却有限,切勿乱用。如急性腹痛者,由于过量服用止痛药时会掩盖病情,妨碍正确的判断,此时不应也不准乱给服止痛药。
六戒滥进饮料:不少人误以为给病人喝点热茶热水会缓解病情,实际上毫无必要。
七戒一律平卧:并非凡急重病人都要平卧,至于以什么体位最好应该根据病情来决定,可以让病人选择最舒适的体位。如失去意识的病人让其平卧,头偏向一侧;心脏性喘息者,可让其坐着,略伏在椅子上;急性腹痛者可让其屈膝以减轻痛者;脑出血病人则让其平卧,但可取头高脚低体位。
八戒自作主张乱处理:如敌敌畏、敌百虫中毒时,忌用热水及酒精擦洗,而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冷洁水洗干净;小而深的伤口切忌草率包扎,以免引起破伤风;腹部内脏受伤脱出,切戒还纳腹部,而应用干净纱布覆盖,以免继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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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防毒禁毒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防毒禁毒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国际禁毒日:6月26日
(2)联合国禁毒宣传的主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g可以判处死刑
(4)毒品成瘾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一旦形成毒瘾,就会出现戒断综合征和强迫性觅药行为,戒断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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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就是一氧化碳中毒。冬季生火取暖时,因通风不良,煤燃烧不完全,产生一氧化碳,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吸入而发生中毒。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如果发现煤气中毒的患者,首先应该立即打开门窗,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通风透气的地方,紧接着通知医院派车和医生前来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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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即常说的一氧化碳中毒,每年冬天时有发生,要注意防范。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防煤气中毒知识的内容,一起来学习!
怎样预防煤气中毒
1、要在正规市场购买合格煤炉,并按照要求正确使用。
2、在安装炉具(含土暖气)时,要检查炉具是否完好,如发现有破损、锈蚀、漏气等问题,要及时更换和修补。在使用煤炉取暖时,一定要安装烟筒。烟筒接口处要顺茬接牢(粗的一头朝向煤炉),严防漏气。要定期清扫烟筒,保持烟筒通畅,如发现烟筒堵塞或漏气,要及时清理或修补。
3、屋内务必安装风斗,风斗应安装在门窗的最上方,要经常检查风斗、烟筒是否堵塞,做到及时清理。
4、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伸出室外的烟筒,还应该加装遮风板或拐脖,防止大风将煤气吹回室内。
6、每天晚上睡觉前务必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炉盖是否盖严、风门是否打开、风斗是否畅通。
7、在使用煤炉取暖时在室内如感到有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先考虑有煤气中毒因素,并立即开窗通风,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求救。
8、学会预防与急救煤气中毒的知识和方法,这对自己与周围的人都有很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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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点是交通事故相对集中的区域,严重影响着高速公路的安全性,对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隐患。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机动车遇有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其他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尤其不能占用右侧紧急停车道以免影响122、119、120等特种车辆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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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那么你对饮食安全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饮食安全的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应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各类食品分类存放,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做到离墙离地,做到“四防”: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防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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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如何保障安全,稳定生产成为国家安监局以及国内相关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煤矿安全知识100条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4.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6.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8.《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1.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2.《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汰制度。
14. 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15.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1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8.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撤职处分,并在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9.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0.《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21.《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2.《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2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条件。
24.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27.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8.《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9.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3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3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3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发现其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7.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3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0.《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1.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4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43.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中,行政责任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
4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5.《安全生产法》设定了民事责任的法律。
46.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47.《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为处以降级、撤职、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49.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协议。
5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5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的拘留。
52.《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强化监管的宗旨。
5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5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
5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5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5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6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6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62.《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赋予各种法律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应尽的义务。
6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障。
6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6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6. 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
67.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的保障主体是董事会。
68.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6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矿山等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70. 依据《安全生产法》,全面负责监察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处于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71.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72.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73.《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 114条。
7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75. 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及其果实,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野外地质勘探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76. 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应连续地做,不可间断,至少做30分钟或至伤员自动恢复为止。
77. 野外地质勘探钻塔、铁架等高架设施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
78. 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9. 钻塔绷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8m以下钻塔应设4根绷绳;18m以上钻塔应分两层,每层设4根绷绳。绷绳安装应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夹角应小于45°。
80. 地质勘探单位贮存、使用放射源应建立严格的管理领取、退还制度,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放射源登记档案,按规定建设放射源贮存库。
81. 在雷雨天气时,禁止进行电法野外勘探作业。
82. 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挑杆的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进入机场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塔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83.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每台钻机应独立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84.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85.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厂、部门/车间、班组。
86.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88. 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既相对独立,又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五要素”包括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和安全文化。
89.《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9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91. 野外遇险,如果没有通讯设备进行紧急呼救时,燃放烟火是最常用的求救方法之一,国际通行的求救烟火信号是三角火堆。
92. 地质工作艰险地区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93. 在进行钻探施工时,遇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实施钻塔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94. 在山区作业时,大于30度的陡坡或垂直高度超过2米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95. 皮带传动的危险部位包括皮带进入皮带轮的部位。
96. 施工现场拆除作业中,要严格按照从外到内,从上到下的顺序逐层拆除。
97. 发生火灾时,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适当的做法应当是退居室内,关闭门窗,同时可向室外发出求救信号。
98. 搬运脊椎骨折病人严禁使用软担架的原因是软担架会使骨折加重,脊髓神经受损。
99. 所有机器的危险部分,应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来确保工作安全。
100. 跟据性质不同,事故分为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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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是我们经常见到的疾病,每年死于煤气中毒的人是非常的多的,要如何去避免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煤气中毒通常指的是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比空气轻,易于燃烧,燃烧时为蓝色火焰。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
常见的煤气中毒原因:
1、在密闭居室中使用煤炉取暖、做饭,由于通风不良,供氧不充分,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积蓄在室内。
2、使用燃气热水器,通风不良,洗浴时间过长。
3、冬季在车内发动汽车或开动车内空调后在车内睡眠,都可能引起煤气中毒。
煤气中毒的现场急救原则:
1、应尽快让患者离开中毒环境,并立即打开门窗,流通空气。
2、患者应安静休息,避免活动后加重心、肺负担及增加氧的消耗量。
3、对中毒较轻的病人,可以让他喝些浓茶,鲜萝卜汁和绿豆汤等。
4、神智不清的中毒患者必须尽快抬出中毒环境,让病人平躺下,解开衣扣和裤带。在最短的时间内,检查病人呼吸、脉搏、血压情况,根据这些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5、中毒者应尽早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减少后遗症。
如何预防煤气中毒:
1、合理使用煤炉,装上烟筒并使其完整,正确安装风斗。
2、伸向窗外的部分要加上防风帽。
3、煤炉通风口要直对门口方向,夜间用煤球封火时应适当留通风口,千万不可封死所有通风的地方,用于封火的燃煤量也要适中。
4、白天用煤炉做饭时要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
5、切忌在没有烟囱的情况下在室内用煤、木炭、木柴、焦炭等可燃物取暖。
预防煤气中毒也很简单,这里有四句话,
思想重视别麻痹,烟筒风斗安装齐。
晚上封火开炉档,“涮锅”勿忘透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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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又到,如何让广大学生远离事故和违法行为,渡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寒假是学校和家长所重点关注的地方,那么你平安寒假安全知识对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平安寒假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市场上的许多烟花爆竹不是正规厂家生产,质量不过关,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环境,容易引起火灾、伤人等事件。每年因燃放烟花烛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很多,给人们带来惨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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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知识有哪些呢,经常在海上出行的相关人员都应该掌握好相关的防范知识的,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水上安全知识方面的问答,供大家参考。
答:出现痉挛现象时,落水者千万不要慌张,改变原来的游泳姿势,深吸一口气,将头向前弯入水中,四肢放松下垂,慢慢用力按摩痉挛部位,另外,还可以在水中尽力拉伸痉挛部位,从而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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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通常指的是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比空气轻,易于燃烧,燃烧时为蓝色火焰。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预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误区之一是思想麻痹。煤气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在不少人认为不会产生煤气的时候,煤气却已存在了。其实,所谓煤气就是煤、碳燃烧不完全时产生的一氧化碳。只要有煤碳燃烧,就会产生煤气,特别是氧气供给不足的燃烧,如火炉在烧旺之前或将熄灭的时候,产生的煤气更多。
误区之二是把人冻一冻或灌些醋、酸菜汤就可解毒。发生煤气中毒后,轻者只要把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就可以逐渐恢复,重者使用高压氧舱治疗效果也很好。但寒冷及醋、酸菜汤并无解煤气之毒的作用,如果把病人抬到寒冷的地方,反而会使病人因受凉感冒或并发肺炎而加重病情,或因延误抢救时间而带来严重后果。
误区之三是有些人认为,煤气中毒经抢救恢复了健康后就平安无事了。实际上有的中毒者过2周至3个月时间又突然出现痴呆、大小便失禁、偏瘫等症状,往往被误诊为脑出血、精神病等。其实,这仍是煤气中毒的特殊表现,只要把救治时间延长一段,就可防止发生这些后续症。
误区之四是白菜叶、橘子皮、松树枝或水可以防止煤气中毒。有些人认为在火炉上放些白菜叶、橘子皮、松树枝之类,或放一盆凉水,或在地上洒些水,就可以预防煤气中毒的发生,其实白菜叶之类不能与一氧化碳起任何化学反应,一氧化碳也不能溶解在水里,因此,这些东西都不能解煤气之毒,自然也就不能预防煤气中毒的发生。
看过“预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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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对酒驾、醉驾的几点疑惑,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酒驾交通方面的安全知识,供大家参考。
根据浙江省高院的《解答》规定,对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11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可以适用免予刑事处罚;但对于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而酒后驾驶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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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下,房地产产业有了极大地发展。各种居民小区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保证居民安全的一个重要的部门,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物业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宣传,供大家参考。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
4)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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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知识十条守则知识
旅游安全是指旅游活动中各相关主体的一切安全现象的总称。它包括旅游活动各环节的相关现象,也包括旅游活动中涉及的人、设备、环境等相关主体的安全现象,既包括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观念、意识培育、思想建设与安全理论等“上层建筑”,也包括旅游活动中安全的防控、保障与管理等“物质基础”。没有安全,便没有旅游。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旅游业发展的事实证明,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不仅影响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可能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旅游安全事故危及旅游者生命和财产,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旅游安全事故还会损害国家的旅游声誉,阻碍旅游业发展。因此,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饮食须知
每当飞机起降时,常会有耳鸣、耳痛、耳塞或晕眩感,可随身带一包口香糖,让嘴部咀嚼可减缓此现象,但如患有重感冒、慢性听力障碍或耳咽管功能不良患者,应于搭机前先找医师治疗,否则会加重不舒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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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大全(最新10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内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遮挡消防设施,私家车不违规占用消防车道。
2、电动自行车不可私拉电线充电,不可长时间充电,周围远离易燃可燃物。
3、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不要在社区内进行烧烤、篝火等活动,不在社区内焚烧垃圾、杂物。
5、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
6、物业公司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住宅楼的常闭式防火门要处于关闭状态,应急照明、逃生疏散标志要保持完好。
7、物业公司要组织员工对鳏寡孤独病残人员上门查找消除家中的火灾隐患,并对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火灾逃生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路线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罩撕成条状练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10、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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