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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执行,更影响着我们国家经济秩序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需要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会计财经法规知识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
(1)制定:《会计法》于1985年通过,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后的。
(2)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该法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会计制度》
【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B、《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C、《会计法》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
D、《会计法》是国家宪法
【答案】CD
【解析】《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p#副标题#e#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 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的两条规定(案例分析):
1、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2、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例题·单选题】在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B
【解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A、总会计师条例
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答案】AD
【解析】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提示】答题时要注意题目问的是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是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
A、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C、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D、会计法
【答案】BC
【解析】选项A属于会计行政法规,选项D属于会计法。
【例题·多选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 )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A、会计监督
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C、法律责任
D、会计工作管理
【答案】 ABD
【解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的以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部长令)形式予以公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4号令)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25号令)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40号令)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73号令)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补充)(27号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
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特别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例题·单选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C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有()。
A、《企业会计准则》
B、《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C、《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D、《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答案】CD
【解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会计部门规章,《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单就《企业会计准则》是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不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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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是财会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功,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 会计核算 ,实行(2) 会计监督 。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 会计法律 、(2) 会计行政法规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4) 地方性会计法规 。
(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① 制定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通过 ; 1985年5月1日起实施 ; 1993年12月29日修正 ;1999年10月31日修订 , 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
③ 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 层次最高 的法律规范。
(2)会计行政法规
① 制定主体: 国务院
② 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 制定主体: 国务院财政部门
② 构成:A、 会计规章 、《XX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B、 会计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 国务院财政部门 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2)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 国务院财政部门 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 国务院有关部门 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审核批准
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备案 。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
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2)管理范围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
③ 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
④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真实性 、 完整性 负责。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会计法》没有对 个体工商户 提出建账要求。
(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 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例题】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是( )
A、洽谈业务 B、签订合同 C、履行合同并引起资金运动 D、履行合同但没有引起资金运动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①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 会计凭证 、 会计账簿 、 财务会计报告 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② 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 真实性 ;B、 完整性 。
③ 伪造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 以假充真 。
变造 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篡改事实 。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 以假乱真 。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①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 不得随意变更 ;
② 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 ③ 应当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 财务会计报告 中予以说明。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① 会计记录的文字 应当使用中文 ;
② 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③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一种外国文字。 注意: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2、会计核算的内容(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1)是什么: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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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归纳对学习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非常重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归纳,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2、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3、按征税对象: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税类
4、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关税类
5、按征收权限和收入分配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6、按计税标准不同: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
7、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8、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9、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10、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11、地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2、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
13、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14、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
15、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
16、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17、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18、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19、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国务院规定的
20、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居民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非盈利组织收入
21、增值税可分为:生产性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性增值税
22、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包括: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3、营业税征收范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4、应税劳务所指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25、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清算所得
26、企业所得税中准予扣除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27、企业所得税中不得扣除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款、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超标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特许权使用费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8、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
29、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
30、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31、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
32、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其他
33、税务代理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34、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率:25%(基本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
35、营业税征收适用5%税率的有: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6、需在零售环节纳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
37、消费税适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38、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等额税率
39、税收征管权包括: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收入库权
40、税收程序法的内容包括:确定程序、征收程序、检查程序、争议的解决程序
33、税务代理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34、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率:25%(基本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
35、营业税征收适用5%税率的有: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6、需在零售环节纳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
37、消费税适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38、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等额税率
39、税收征管权包括: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收入库权
40、税收程序法的内容包括:确定程序、征收程序、检查程序、争议的解决程序
41、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应税行为
42、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商场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政府审计人员
43、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44、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职务有: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5、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46、财务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岗位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7、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需签名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
48、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会计管理
49、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0、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
#p#副标题#e#
5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5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政责任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3、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54、政府的采购主体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55、政府财政部门对预算拨款实施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预算拨款、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按照进度拨款
56、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包括: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
57、从归属上,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58、从主体上,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
59、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应遵循的程序为: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60、我国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容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61、财政部门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包括:会计账簿设置的监督、会计资料真实与完整的监督、会计核算的监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督
62、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63、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64、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
65、年度、半年度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65、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6、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要求: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编报及时
67、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包括: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68、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69、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7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
71、我国预算级次分为:政府预算级次、单位预算级次
72、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73、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科文卫体的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74、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75、其他收入包括:外事服务收入、捐赠收入、罚没收入
76、中央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包括:当年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不住地方支出、地方上解收入
77、地方各级政府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当年本级预算收入与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中央/上级返还或补助收入、返还或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中央/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
78、预算执行的任务包括: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组织预算收支平衡、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
79、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
80、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信息公开制度、采购本国货物政策
81、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82、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
8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特设专户
84、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
85、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86、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87、会计职业道德功能:指导、评价、教化
88、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形式有:接受教育、自我教育
89、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90、不能作为原始凭证的有:盘存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往来款项对账单、经济合同、请购单
91、总账种类为:订本账、活页账
92、明细账种类为: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93、有权制定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
94、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95、会计行政法规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97、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98、会计部门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99、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本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00、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负责的具体内容包括: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行为、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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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多,,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知识点1】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包括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④地方性会计法规。
【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
(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3)适用空间范围: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注意以下事项: ①范围仅限于境内,但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 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③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会计事务不受现行《会计法》的约束。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
(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已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会计规章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27号部长令发布,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形式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
(4)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政部分别于2006年2月15日和2006年10月30日以文件形式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共38个)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也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知识点5】地方性会计法规问题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
【知识点6】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
(2)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财政、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会计管理
(3)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知识点7】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知识点8】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档案岗位,在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收费员,商场收银员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可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可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⑴从业+会计师 ⑵从业+高级会计师 ⑶从业+3年以上会计工作 103f ⑷从业+2年重要财务会计工作⑴从业+助理会计师 ⑵从业+注册会计师 ⑶从业+15年内部审计工作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知识点9】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等
(2)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否则按会计法45条处理) 一般违法行为(42条)特殊违法(43、44条)领导授意指使强令(45条) 责令限期改正通报 罚款:单位3000-50000 个人2000-20000罚款5000-100000 个人3000-50000罚款5000-50000 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吊销从业资格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10%-30%)且(1-10万),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5倍罚金 偷税(30%以上)且(10万以上),3-7年有期徒刑 1-5倍罚金
(3)《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
(4)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不排除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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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是会计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是参加会计上岗证考试的必考科目。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整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24小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
2天 开户人资料变更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2日办向人民银行报告、
3天 银行账户开设后三天后方可办理业务、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账户银行、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期限、
5天 开户后资料变更的变更后5日内提出变更、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5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6天 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10天 对于财务人员反映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收支单位领导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的期限、从业资格证的限期办理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期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期满后10日缴销、商业汇票到期后的提示付款期
15天 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遗失税务登记证件15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15日内将财务制度报送税务部门、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20天 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期限
30天 开户一年内未发生业务的30日办理销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税务机关受理后30日内发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的一般期限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1个月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
60天 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半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2个月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汇总2个月内无法交付应退汇
90天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进行上岗注册登记
3个月 延期交纳税款的最长期限、纳税人被纳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宣布税务登记证件无效、
4个月 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180天 外出经营累计超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6个月 持证人员离岗6个月应进行离岗备案、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
1年 纳税人停业的最长期限、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由会计室保管1年
2年 财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在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电算化、临时存款账户的最长期限
3年 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总会计师应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不少于3年、会计主管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5年 固定资卡片账在固定资报废后保管期限、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资格考试、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的期限
10年 纳税资料的保存期限、
15年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总账明细账(除辅助账、日记账)
25年 日记账保管期限、会计档案定期中的最长期限
永久 年度财务报告保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得参加从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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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的实施通常采取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管理会计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在《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的原则管理会计工作。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务院财政部的“三定方案”,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和组织实施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项基本的职能。
2.会计市场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加强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三个方面。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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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专业中,财经法规是最基本的课程。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知识点1】支付结算概念
1、定义: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主体: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3、银行的理解
支付结算所指的银行包含的机构
银行银行
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城市信用合作社
银行的定位:中介机构
A(单位或个人) 银行 B(单位或个人)
(中介机构)
【知识点2】支付结算方式
1、按是否使用票据的分类:
票据结算: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非票据结算: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
2、按使用区域来分:
同城结算:支票、本票
异地结算:汇兑、托收承付
同城异地结算: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委托收款
注意:目前支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使用(异地也可使用)
【知识点3】票据和结算凭证不得更改的项目
金额(大写、小写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
【知识点4】无效票据
内容结果
情况1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情况2更改大、小写金额
出票、签发日期
收款人名称
情况3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票据
情况4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
【知识点5】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字的问题: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大写金额问题:
规范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规范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3)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知识点6】银行结算账户 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帐户
2、种类:
(1)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知识点7】中国人民银行对单位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1、基本存款帐户 2、临时存款帐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
【知识点8】两原则-----支付结算的原则和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支付结算的原则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银行不垫款原则一个基本存款帐户原则
自愿选择原则
存款保密原则
守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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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之一,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重要知识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任职受雇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
(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
(5)稿酬所得;(个人出版图书,或者文章)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专利或者著作权)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股票债券而取得的收益)
(8)财产租赁所得;(租房,租车)
(9)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
(10)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万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实际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一般为20%。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1】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可以在计算公司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注意2】加计扣除: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和在外国工作的中国人,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单选题】小张2012年5月取得工资6000元,则小张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以下的税率3%;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
A.0
B.125
C.145
D.245
【答案】C
计算方法一:找税率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25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应纳税额=2500×10%-105=145元
计算方法二: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定义分解计算:
1500×3%+(2500-1500)×10%=45+100=145(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了解)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了解)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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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的教学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考试知识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
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1.签发汇兑凭证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2.银行受理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处理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兑的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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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专业中,财经法规是最基本的课程。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税法知识点,希望大家喜欢!
(一)增值税
1、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增值税是以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志,将增值税划分为三类:(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外购固定资产的折旧费部分;(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当期购人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2、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是指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是会计核算健全,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单位。与一般纳税人相对应,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一般纳税人,17%、13%;小规模纳税人,6%或4%;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4、增值税应纳税额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销售额的确定
①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手续费、运输费等)。
②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分离公式)的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③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对视同销售货物征税而无销售额的,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为其进项税额)。
5、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确定为:
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⑥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⑦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⑧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3)纳税地点
税法还具体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①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③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④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⑤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消费税
1、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征收与从量定额征收两种方法。
2、消费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3、消费税税目
(1)烟;(2)酒及酒精,酒精的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和食用酒精;(3)化妆品,属于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4)护肤护发品;(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鞭炮、焰火;(7)汽油;(8)柴油;(9)汽车轮胎;(10)摩托车;(11)小汽车。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这里仅指小轿车、越野车、小客(旅行)车。上述11项税目中应重点把握烟、酒、化妆品、轮胎和小汽车。
4、消费税税率
(1)消费税税率形式
消费税税率的两种主要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汽油和柴油属于定额税率。
(2)现行消费税税率
现行消费税比例税率中最低比例税率3%,最高比例税率40%;定额税率最低为0、1元/征税单位,最高为250元/征税单位。
(3)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是适用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兼营情况下,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5、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一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3%的征收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
(2)销售量的确认
①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②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6、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⑤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⑥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⑦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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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科目,熟练掌握其内容重点是每个学员都应先做到的,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考点1:会计核算依据(判断)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引起资金变动时,才需要对该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考点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考点3:会计资料内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考点4: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注意真实性和完整性概念的区别,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
考点5:伪造会计资料与变造会计资料的区别
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即无中生有。
变造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即篡改事实,手段是涂改、挖补。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考点6:原始凭证处理的基本要求:
(1)先审核再做账: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合法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记账依据。
(2)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的处理和对不准确、不完整原始凭证处理的区别: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
考点7:编制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1)先审核后记账:记账凭证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编制依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也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2)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重点掌握,其他编制要求主要在会计基础中考,也应掌握)
考点8:设置会计账簿适用范围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法设置、登记账簿。
考点9: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账簿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或备查账)。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
考点10:会计账簿登记规则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的页码顺序登记。登记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在更正处盖章。
考点11: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由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考点12:财务会计报告种类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考点1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对外提供
(1)应按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的最后一天),不得提前或延后。
(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必须一致。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4)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考点1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不需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该办法)、其他组织。
考点15: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考点1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并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考点17:会计年度的基本规定 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自每年1月1起至12月31日。
考点18:记账本位币的基本规定 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考点19:会计处理方法的基本规定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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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财经法规建设,为实施行政诉讼法做好准备工作,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依法建账,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变造即篡改事实,伪造即以假乱真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实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使用者了解情况。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是中文,但是可以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一种外国文字。
(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解释:
(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 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
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①会计资料,主要是指 会计凭证 、 会计账簿 、 财务会计报告 等。
②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 真实性 B、 完整性 。
③ 伪造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 以假充真 。
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篡改事实 。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 以假乱真 。
【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①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 不得随意变更 ;
②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
③需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 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①会计记录的文字 应当使用中文 ;
②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一种外国文字。说明: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2、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国库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费用通常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3、会计年度
(1)是什么: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2)主要是与我国的 计划 、 统计 、 财政 等年度保持一致。
4、记账本位币
(1)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 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但是编报的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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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法规,其能否适应时下发展需求,近年来备受关注。那么你对财经法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最新财经法规知识重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任命的全面负责该机构工作的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区别,前者专门指有建立会计机构的机构负责人,后者则指没有建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指定的会计工作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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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是会计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是参加会计上岗证考试的必考科目。那么你对会计财经法规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会计财经法规知识重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考点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①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务)《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注册会计师法》:规范会计师行为及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②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
③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办法为主,一个基本”(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或)
考点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
考点3: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①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②会计市场管理;③会计专业人才评价;④会计监督检查;
考点4: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过程监督、退出管理。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
考点5: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主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考点6: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考点7:单位会计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考点8: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考点9: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资格、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考点10: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①单位规模大小;②经济业务、财政收支的简繁;③经营管理需要;
考点11: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考点12: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考点13: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工作。
考点1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己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考点15: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考点16:财务报表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考点17: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①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②各单位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考点18: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各别需要拆装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考点19: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或抽换。
考点20:会计工作人员交接范围:①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派专人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②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工作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③移交人员不能亲自办理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交接,但委托人应对所交接的会计凭证、账簿、财报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承担责任;注:未办交接手续,不得调到或离职。
考点21:库存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清,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顶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考点22:会计档案保管期限①会计凭证:15年;②会计账簿:15年,特殊日记账25年,固定资产卡片5年;③财务报表:年度财报(永久),月、季分别3、5年;④其他: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永久),移交清册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
考点2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考点2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考点25:内部控制的原则: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
考点26: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考点2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①不相容岗位分离;②内部授权审批控制;③归口管理;④预算控制⑤财产保护控制;⑥会计控制;⑦单据控制;⑧信息内部公开
考点28:内部审计的作用:预防保护、服务促进、评价鉴证作用。
考点29: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①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②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③会计核算情况检查;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⑤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
考点30: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中介性、公正性、权威性。
考点31:注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不同:①审计独立性不同;②审计方式不同;③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④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考点32:会计岗位设置要求:按需设岗、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
考点33:会计岗位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凡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考点34: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考点35:会计从业资格证撤销:①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②超过法定职权或违法法定程序;③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手段取得会从;
考点36:会计从业资格注销: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会计从业证被依法吊销的。
考点37: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会计资格。
考点38: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力会计师、会计员。
考点39: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从);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考点40:不依法设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①由县级政府责令改正,单位罚款3000-5000;②直接负责人罚款2000-20000;③属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考点41: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会计凭证、账簿、财报:①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政府通报,单位罚款5000-100000,个人3000-50000;③属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撤职至开除的行政处分;④对会计人员,吊销其会计资格证;
考点42: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报或故意销毁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①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不构成犯罪,罚款5000-50000;③属国家工作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考点43:支付结算特征:①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②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④是一种要式行为;⑤依法进行;
考点44:支付结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原则;
考点45: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考点4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1、2、10,日:1-9、10、20、30,在前加“零”日:10-19,在前加“一”
考点47: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考点48:基本存款账户:主办账户,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办理基本户出具营业执照正本和税务登记证明。
考点49: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资金收付。该账户可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现金支取。
考点50: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则:一个基本户、自主选择、守法合规、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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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51:银行结算账户撤销:①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③因迁址需变更开户银行;④其他。
考点52:银行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为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考点53: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违规,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属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1-3万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4:存款人使用银行账户违规:非经营性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3万的罚款,存款人为1000.
考点55:银行在开户时违规:银行:5万-30万的罚款;直接高管: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基本户的核准,责令银行停业或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6:银行在使用中违规: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3万的罚款;直接高管: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基本户的核准,责令银行停业或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7:票据特征:①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②设权证券;③文义证券;
考点58:票据的功能:支付、汇兑、信用、结算、融资功能。
考点59: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考点60:票据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
考点61:支票(10日提示付款):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考点62:支票绝对记载事项:“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出票人签章、出票日期。其中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考点6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回,按票面金额5%不低于1000的罚款,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索赔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考点64:汇票: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考点65: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期不得超6个月):出票人确定: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资信状况良好,具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来源。
考点66:商业承兑汇票绝对记载事项:标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考点67: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期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无须提示。
考点68: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如付款人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视为拒绝。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考点69:提示付款:见票即付(出票起一个月内);定日付款(到期日起10内)
考点70: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相同点:具同一性质(设权有价证券、要式证券、文义证券、流通转让、无因证券);具有相同票据功能(汇兑、信用、支付)区别:①本票是自付,汇票和支票是委付,受托人限于银行和金融机构;②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为出票日起2个月;支票为1个月;银行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为1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为到期日起10日。
考点71:ATM每日每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储值卡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
考点72: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超2万元、单位卡不超5万元;同一账号个人卡月透支累计不超5万,单位卡不超信用额度3%或者10万;外币透支额不超持卡人保证金的80%。
考点73: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首月还款不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考点74:托收承付(1000-10000):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款,由付款人想银行承兑的结算方式。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行审核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考点75: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考点76: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基本程序:开证、通知、议付、付款。:
考点77: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求,凭借政治权利,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
考点78:税收的作用:①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②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③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④国家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考点79:财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
考点80:中央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流一行”
考点81: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营个企”
考点82:税收分类:①按功能作用不同:税收实体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②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③按法律级次不同: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委员会)、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
考点83:税收三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考点84: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主要目的是明确征税的具体范围和对不同的征税项目加以区分,从而制度高低不同的税率。
考点85: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范围: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考点86:增值税分类:生产型增值税(不能扣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值)、收入型(可扣折旧费)、消费型(全部扣除)。
考点87:增值税改革历程:①1984年:过渡阶段;②1993年:规范阶段;③2009年:转型阶段(生产-消费型);④2012年:“营改增”阶段(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考点88: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
考点89:视同销售行为:自(5)送(1)代销(2)货物①将货物交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两个以上实行会计核算的机构,将货物从A地送到B地。除设在同一县市;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考点90: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增值税。
考点91: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税收缴款凭证。
考点92:纳税期限:增值税、消费税均为1、3、5、10、15、1个月或1个季度。①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②以1、3、5、10、15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5日内预交税款,15日内结清。
考点93: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包括:代理人、受让方、购买方。
考点94:自2014.1.1起,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考点95:消费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税的一种流转税。
考点96: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
考点97: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有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考点98: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考点99:自行申报的情况:①年所得12万以上;②从中国境内两出或以上取得工资;③从境外取得所得;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⑤其他。
考点100: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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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01:注销登记:解散、破产、撤销。
考点102: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
考点103: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方式。
考点104:税收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其他方式。
考点105:税收保全措施:冻结存款、扣押财产、查封财产。
考点106:税收强制措施:扣缴税款、依法变卖、抵扣税款。
考点107:税务机关对单价在5000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考点108:税务代理的特征: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确定性。
考点109: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发票领购(除增值税)、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缴纳税款、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核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账务、税务咨询、税收行政复议、其他。
考点110:税收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
考点111:税收刑事处罚:拘役、判处徒刑(有期/无期)、罚金、没收财产。
考点112: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全国人大,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考点113: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的作用。
考点114:国家预算级次:五级预算(中央、省级、市级(地、市)、乡镇级。
考点115:预算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各级管理、权责结合。
考点116:全国人大预算职权:审查草案,执情报告;批准报告;撤销不当;
考点117:人大职权:监督执行;审批调整;审批决算;撤销抵触2;
考点118:乡、民族人大:审批报告;监督执行;审批调整;审批决算;撤销不当;
考点119:国务财政部职权:编制预决;组织执行;动用方案;编制调整;报告情况;
考点120:地方财政部门职权:编制预决;组织执行;提出方案;编制调整;报告情况;
考点121:各部门职权:编制预算;组织执行;报告情况;
考点122:各单位的职权:编制预决;上缴收入;安排支出;接受监督;
考点123: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考点124: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采购法最高的法律文件;(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三)地方性法规规章:《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
考点125:政府采购主体范围: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包括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国有企业。
考点126:政府采购的对象:①货物: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②工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一条龙”服务(建筑物和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
考点127: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诚实信用。
考点128:政府采购的功能:①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②强化宏观调控;③活跃市场经济;④推进反腐倡廉;⑤保护民族产业;考点
考点129: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性质:典型的集中采购机构,它不是行政机构,而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其采购代理资格不需政府特别认定。
考点130: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
考点131:政府采购的方式:①公开招标;②邀请招标:具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大;③竞争性谈判:招标后没供应商;技术负责或性质特殊;时间紧急;价格总额不能计算;④单一来源:选择唯一;情况紧急;一致性要求;⑤询价采购;
考点13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国库存款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进行。
考点13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特设专户。
考点134: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考点135:集中汇缴:征税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有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考点136: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考点137:职业道德的特征: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多样性。
考点138:职业道德的作用:促进职业活动的有序进行;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
考点139: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较多关注公众利益;具有一定强制性。
考点140: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指导、评价、教化功能。
考点141: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①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②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③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④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内部要求;
考点142: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内容上(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区别:性质不同:(他律-国家,自律-个人)作用范围不同:(外在行为,内心精神)表现形式不同:(法律,实践)实施保障机制不同:(国家强制力,自觉遵守)评价标准不同:(权利义务,善恶标准)
考点143:会计职业职业道德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考点144:提高技能是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基础,也是参与管理的前提。
考点145: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接受教育(岗前,继续教育)、自我修养(慎独慎欲,慎省慎微,自警自励)。
看过“会计财经法规知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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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读者学习、宣传和贯彻财经法规的需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2. 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月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
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
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 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8.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 算,填制会计作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 虚 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9. 伪造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 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
10.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 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 篡改事实。 篡改
11. 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 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 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12.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 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 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一、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13. 使用人民币的同时使及外文或民族汉字。 记帐本位币 支票的大写金额 发票 但在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时一定要用中文。 使用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14.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 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 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 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5. 原始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 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 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6.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 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7.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 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 单。
18. 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 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总会计师的,还应由 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19.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 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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