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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各国对证券发行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证券进入市场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门槛,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那么你对证券发行审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证券发行审核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保护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是证券监管的首要目标,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目标。一方面,证券市场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得以建立和维持的资金来源,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早在1932 年,伯利和明斯就指出,现代经济的特征是公司经济,因而也就成了社会财富的保有方式。
证券立法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宗旨,就是把证券认定为社会财富的稳定持有形式,从而把人们的投资预期建立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之上。要树立投资者信心,就必须为证券的发行和交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防止投资者受到欺骗;同时给予被欺骗的投资者适当的救济途径。
只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证券市场才有源源不断的资金进入,有了资金来源,证券市场发挥筹资和资源配置的功效,才能繁荣与发展。
(二)确保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市场
保护投资者利益虽然是证券发行审核的目标,但并不是说给予投资者以获利的担保。其内在含义在于给予投资者以公平、公正地进行证券投资、证券交易的机会,使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免受欺诈行为从而使其合法利益得到保护,这就要求保持证券市场的公信力,使之成为一个值得投资者信任的市场,这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一个重要目标。
(三)减少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相对于非系统风险而言的,一般来说系统风险是一种普遍的因素导致市场的变化而引起的风险,具体到证券市场来说,就是指由于一种普遍的因素导致证券市场的整个价格剧烈波动的风险。系统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以及由于一些其他一些非市场因素而引起的风险。应该说市场是有风险的,但需要区别的是一般的正常的风险和系统风险。
如果系统风险太大,导致证券市场价格非正常的大起大落,就会影响市场的公信力,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通过立法及对证券发行的审核,保持一个健康的市场运行机制,把体制和系统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看过“证券发行审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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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发行注册制下,证券机关对证券发行不作实质条件的限制。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证券发行注册制的相关法律知识。
1、就证券发行注册的主体而言,证券法未规定证券发行者的财务与素质,能够发行证券的公司既可以是业绩优良的公司,也可以是业绩较差的公司。
申请发行者必须提供与发行者及发行相关的一切信息。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审查证券发行申请人对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以保证信息公开制度贯彻始终。管理者无权对证券发行行为及证券本身作出价值判断,也无权决定所发行证券的品质条件。
3、对于证券投资者而言,只要发行公开要素具备投资者即可依据公开信息作出投资决断。投资者能否得到投资回报,完全取决于所投资公司的实际营业状况,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由其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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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及人本管理的时代,作为知识载体的企业员工在企业竞争力优势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企业加以重视的第一资源。那么你知道是如何进行管理的吗?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京东企业的知识管理原则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拼搏
拼搏就是用尽全力去做你的事情,实现你的目标。京东今天的发展与成就就是靠的拼搏。拥有拼搏才能不断向上。容国团说过: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搏何时搏。一个企业需要员工不畏惧挑战,不轻言退缩。你只有向着困难前进搏击,才能劈开阻碍的绊脚石。
价值
一种事物能够满足另一个事物的某种需要的属性称为价值。一个人之所以称之为成功是因为他发挥了自己的价值,一个企业的成功则是他为社会创造了价值。价值能够评价员工对企业,企业对社会的意义。京东通过要求员工立足本职,提高执行,加强服务,提升技能来实现自己的工作价值,达到工作的成功。
欲望
欲望则是强烈想要得到某种事物某种目的的愿望。可以说每个人都在欲望的道路上不断追求,不断前进。积极正面的欲望能够成为员工前进的动力。无欲无求的人看不到自己的未来,欲望极强的人则会跌入深渊。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也不要忘了时刻自省。
诚信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论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上,我们都要拥有诚信,不要让它消失在我们的生命中。对于个人来说失去诚信你就失去了自我,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了诚信也就无法立足在社会中了。员工要对企业诚信,因为只有这样企业才会给你应有的回报。
感恩
当今社会强调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而京东总裁刘强东认为感恩是一种为人处世的哲学,也是生活中的大智慧,学会感恩,为自己已有的而感恩,感谢生活的赠予,因为一直怀着这样的心境才带领京东集团走到至今。对你的同事你的企业怀抱感恩的心,不要太多计较与抱怨,一切就会变得很美好。
坚持
京东最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就是坚持。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当你在工作中面对困难与挫折时,你一定要不逃避不放弃,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
看过“京东企业的知识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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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从发行人手中转移到认购人手中的场所,又称为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你对证券发行市场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证券发行市场的相关法律知识。
证券发行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基础,它的内容和发展决定着证券交易市场的内容和发展方向。证券发行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证券发行是直接融资的实现形式。证券发行市场的功能就是联结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证券发行人通过销售证券向社会招募资金,而认购人通过购买其发行的证券提供资金,将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实现直接融资的目标。
第二,证券发行市场是个无形市场。证券发行市场通常不存在具体的市场形式和固定场所,新发行证券的认购和销售主要不是在有组织的固定场所内进行,而是由众多证券承销商分散地进行,因而是个抽象的、观念上的市场。
第三,证券发行市场的证券具有不可逆转性。在证券发行市场上,证券只能由发行人流向认购人,资金只能由认购人流向发行人,而不能相反,这是证券发行市场与证券交易市场的一个重要区别。
看过“证券发行市场的结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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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你对控股子公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1.它不需要100%地收购被控企业的股权,甚至不需收购半数股权就能实现有效控制;
2.它不用通告被兼并企业当局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只是通过购买股票,而通常可以分批购买,因此,实现控制手段最简单;
3.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同控股公司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公司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
5.由于控股公司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
此外,控股公司在组织上也较兼并公司松散。
看过“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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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它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那么你知道证券注册制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证券注册制的相关法律知识。
IPO将更加高效
注册制改革将对企业发行上市的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作出相应调整,改变如今的核准制,企业上市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
上市企业将失去“监管背书”
在审核制下,人们往往认为,企业走到上市这一步,已历经监管层的层层审核把关,上市的企业就是好企业。但是,在注册之下,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自主判断并承担风险,监管部门重点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进行监督。这意味着,投资者需要自己睁大眼睛辨别企业的投资价值。只要企业没有违法违规,投资者投资失利也不能怪监管层把关不严了。
“打新”热潮将回落
注册制改革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终放开发行价格的控制,定价将更加市场化,新股上市后溢价水平也将出现回落,“打新”热潮或将成为过去。
“壳价值”将越来越低
注册制改革将大幅降低企业上市融资的成本。同时,改革还将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上市公司资格不再像现在这样稀缺,“壳资源”也将会失去现在的高价。
违法将付出更高代价
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不断,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惩罚力度不够。注册制下,监管层的监管重点将从前端的审批后移至事中事后环节,更多监管力量将放在稽查执法上,违法违规者将付出更高代价。
看过“证券注册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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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商标注册有多少了解?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注册的相关法律知识。
1.凡依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均可申请商标注册。
2.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注册商标其他事项的,应当使用汉字逐项填写申请书,字迹必须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3.在一份申请书中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填写的商标名称与附送的商标图样必须一致。
4.填写的“商品名称”,必须是商品通用名称。对一个商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通用名称的,应当附加说明。
5.在一份申请书中不得填写两类或两类以上的商品。对难以确定类型的商品,应当附加说明。
6.填写的“申请人”,必须与章戳以及《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一致,并应当注明申请人的经济性质
7.填写的“地址”,必须是申请人的实际地址,写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乡(镇)村名或街道门牌号码。
8.申请商标注册交送的商标图样,应当清晰、洁净。商标所用文字应当书写正确。加注汉语拼音的,应当按标准普通话的语音拼写。每张商标图样的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三厘米。圆形商标图样的直径不小于五厘米。商标图样不能以硬质、塑料或其他不能粘贴的物品制成,必要时,可以用照片代替。对设计抽象、无文字、过于简单或复杂的商标,应当附加说明。
9.凡经商标局驳回并注明驳回字样的申请书件,不得再次作为申请书件使用。
10.申请注册药品商标,应当交送省级卫生厅(局)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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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人根据需要决定证券的发行,证券发行则是把证券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证券发行人的相关法律知识。
(1)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根据证券发行的对象不同,证券发行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又称公募发行,是指发行人面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的证券发行。公开发行必须严格遵循《证券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非公开发行又称私募发行,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进行的证券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②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2)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根据证券发行的目的不同,证券发行可以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设立发行是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票;增资发行是为增加已有公司的资本总额或改变其股本结构而发行新股。增发新股,既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采取配股或赠股的形式。
(3)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根据证券发行的方式不同,证券发行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直接发行是指证券发行人不通过证券承销机构,而自行承担证券发行风险,办理证券发行事宜的发行方式。间接发行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证券,并由证券承销机构办理证券发行事宜,承担证券发行风险的发行方式。
(4)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根据证券发行价格与证券票面金额之间的关系,证券发行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平价发行,又称面值发行或等价发行,是指证券发行时的发行价格与票面金额相同的发行方式。溢价发行,是指证券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的发行方式。折价发行,又称贴现发行,是指证券发行时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的发行方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可见,我国允许股票平价发行、溢价发行,但禁止折价发行,以保障公司资本的充足。《证券法》还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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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进口保健食品要经过审核才能够通过。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注册检验
之前的进口保健食品必须在国家CDC进行试验,从2013年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后,很多检验机构也可以为进口保健食品进行注册检验了。
受理
进口保健食品的受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西直门),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会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受理。这一点与国产保健食品有所不同。
复核检验
复核检验的主要内容就是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与注册检验机构不能是同一家检验单位。另外,在复核检验的同时,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已经开始。
技术审评
国家局会组织审评专家对进口保健食品进行技术审评,如果产品有需要补正的问题,会对申请人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充资料。时间在通知书中会提及,不用担心。
领取批准证书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可以邮寄到申请人境内代理公司的地址也可以自取,建议自取。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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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在我国推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证券公司;
(二)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四) 证券资信评估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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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核准制又称为“准则制”或“实质审查制”,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全部的,可以供投资人判断的材料,还要符合证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证券主管机关有权依照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对发行人提出的申请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得到批准以后,才可以发行证券。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发行公司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行公司的经济效益如何,有无发展潜力。
3、发行公司的资本结构是否健全合理。
4、发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了必要的资格。
5、发行公司公开的资料是否充分、真实。
6、发起股东出资是否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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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是一些技术和程序,是我们用来让投资组合满足客户预期的一些方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原则,欢迎阅读。
第一,机构内部一定要利益保持一致才能够管好风险,也就是需要公司有一个统一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要保护投资者利益。这种前提下,才能很好地管理风险。基金经理和销售团队要有一个明确指标,各自为政很难谈风险管理。
第二,风险承担者要像风险管理者一样思考。他们需要有很高的教育背景、全面的信息,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如管理一只股票基金,让分析师去选股,很可能投资组合里面选择的是同一类型的公司,这就意味着没有办法分散风险。所以需要风险管理人、基金经理、股票分析师一起建立好的投资组合,确保它是经过深思熟虑、能够分散风险的组合。过去26年,贝莱德的风险管理者像顾问一样帮助基金经理更好地管理投资组合中的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机构应该是独立的。不能让风险管理者向基金经理汇报,风险管理者发现问题,应直接向公司CEO来汇报。
第四,风险管理必须嵌入投资组合当中,公司的高管一定要重视。如果真的关注风险管理,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要做出艰难抉择,上层的基调对于下面工作人员来讲非常重要。
第五,风险管理是非常昂贵的,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这些人力必须是行业专家,要给他们合适的薪酬,还要给他们受人尊敬的职位。
机构内部一定要利益保持一致才能够管好风险,也就是需要公司有一个统一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要保护投资者利益。这种前提下,才能很好地管理风险。基金经理和销售团队要有一个明确指标,各自为政很难谈风险管理。
第六,对于资产公司来说,信托责任最根本、最重要是应该定义客户想要什么。
“在贝莱德,我们让客户量化期望是什么,希望波动性是多少,或是希望什么样的回报率,所以我们提前和他们沟通。”
第七,自下而上的投资组合风险管理。这一点非常重要,必须自下而上看每只证券,才知道投资组合会有什么样的风险。“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个风险很低的投资组合,但单个持仓风险可能很高,最终会带来灾难性的结果。”
第八,风险管理需要保持警惕和怀疑,尤其是对风险的分析。因为市场在演变,特征也在不断地变化,所以需要不断地去思考风险模型。在中国这样变化快的市场,这种风险模型的局限性就更大。
最后一个原则,有的时候经常被人误解,风险管理不是风险规避,高风险的产品也会有很好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指的是一种有选择性分散化和有比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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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于2016年2月26日发布,并将于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范了保健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售后的监督制度。接下来就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办法》全文。
第六十九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条 注册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该保健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注册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撤销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转让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
(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
第七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审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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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读文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节 独立性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条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第三节 规范运行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经依法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三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二) 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三)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三十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第三十九条 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四十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
第四十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 价格区间或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四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四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
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第五十一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第五十二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五十四条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五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二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刊登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除了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五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将按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六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了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七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警告。
第六十八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不上市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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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万物复苏、生机勃勃,同时也是阳气生发的季节。中医认为,每个季节都有最适合的食物,适量食用可起到很好的养生功效。
春季吃葱可补维C
葱中的维生素C含量比苹果高10倍,比柑橘高2倍。葱还含有葱蒜辣素,有较强的杀菌之作用。
温馨提示:大蒜250克,葱白500克,切碎加水2000毫升煎煮,日服3次,每次一茶杯,可预防流感;若是胃痛、胃酸过多,消化不良的人可将大葱头4个捣烂,调入红糖200克,连服数日有效。
健脾益气要吃山药
山药尤宜于春季食用,它营养丰富,具有健脾益气,可防止春天肝气旺伤脾;可以补肾益精,可增强人体抵抗力。
温馨提示:大米煮成粥,加入白糖和蒸熟捣烂的山药泥搅匀,可健脾补肺,强身健体,滋肾益精,非常适合体弱多病者和中老年人食用,若再加入红枣煮,则滋补效果更好。
春季杀菌可吃大蒜
大蒜具有很强的杀菌能力。据最新研究发现,大蒜还具有一定补脑作用,富含维生素B1能抵制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温馨提示:不可空腹生食;肾、肝、膀胱有疾者在治疗期间应免食;心脏病和习惯性便秘者应注意少食;不可与蜂蜜同食。
体弱者吃点大枣
大枣性味甘平,尤宜春季食用。
温馨提示:对于身体较虚弱、胃口不好的人,平时可多吃点枣米饭:即以大米为主,配上点红枣,色泽鲜艳,爽口润甜。
韭菜最利阳气生发
韭菜富含糖、蛋白质、维生素A和维生素C、钙、磷以及挥发油等。另外,韭菜还含有抗生物质,具有调味、杀菌的功效。
温馨提示:俗话说“韭菜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春天气候冷暖不一,需要保养阳气,而韭菜性温,最宜人体阳气。
高血压及便秘者吃菠菜
菠菜的胡萝卜素含量可和胡萝卜媲美,一个人如每天吃50克菠菜,其维生素A就可满足人体正常需要;维生素C的含量比西红柿高一倍多。
温馨提示:便秘、高血压、头痛、面红者,可用鲜菠菜洗净放入开水中烫上三五分钟,取出切碎,用少许香油、盐等伴食,一日两次当菜食用很有疗效。菠菜含有草酸,与体内其他食物中含钙质结合,形成一种难溶解的草酸钙,这就不利于人体对钙质正常吸收。所以不宜过量。
头晕头痛者吃点荠菜
荠菜味甘淡、性微寒,能清肝明目、凉血止血、清热利尿。
温馨提示:高血压、动脉硬化病人,每日用鲜荠菜60克,加水适量,煮开锅后,打鸡蛋3个、吃鸡蛋喝汤,可以改善头晕头痛的症状。
春季补铁吃莴笋
莴笋含有多种维生素,其中以铁含量较丰富。
温馨提示:莴笋叶的营养成分高于莴笋,其中胡萝卜素高100多倍,维生素C高15倍,因此,不宜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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