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被别人用身份证注册了公司股东怎么办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如果股东是冒用了他人身份注册的,很多人都想知道应该如何解决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冒用身份注册股东的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解答:公司登记制度设计本身存在漏洞。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无需本人亲自办理。申请设立、变更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并不要求法人或股东本人亲自到场签字。
《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司在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客观真实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故工商登记机关只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并不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上述简化工商行政审批的制度规定虽然旨在惠民惠商,鼓励创业、方便企业办照,但也为身份证被冒用等问题埋下了制度隐患。
另外,工商代理机构把关审核不严也是一大原因。工商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繁多,手续复杂、为提高注册效率,降低注册风险,很多申请人选择委托工商代理事务所等专门从事公司注册代理、变更代理等业务的专业性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一些不正规的工商代理机构受经济利益驱使,很难做到严格审核企业申办者的真实身份,致使身份证被冒用注册。
律师建议:
身份证被冒用成为公司法人或股东后危害极大,公司一旦出现破产等经济风险,被冒用者极有可能被登记为公司债权债务承受人,个人合法财产将面临被执行风险。因此,居民应妥善保管身份证件,丢失后要及时排查隐患。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关于工商代理机构的规范和监管,根据工商代理机构办理执照的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等级制度,如提供虚假材料、采用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应在其信用评价中如实记录,同时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惩罚力度。
当事人发现身份证被冒用后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于该类诉讼易出现确认股东资格、股权转让等民事法律关系与撤销公司登记行政法律关系的交叉情形,立案庭应向当事人准确释明诉讼程序,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指导当事人选择合理的诉讼方式,以避免当事人在两类诉讼程序中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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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你对公司清算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清算的相关法律知识。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启动
200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程序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看过“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要承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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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中也分大股东与小股东,你对股东权益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东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看过“公司小股东维护权益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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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你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律相关知识。
1、对投资主体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
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2、对一个投资主体同时设立数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限制。
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公司法》明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属必要。如果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若干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易导致公司资产薄弱、清偿债务能力减弱等弊端。世界各国普遍限制自然人同时成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
看过“浅析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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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是指公司与其股东达成协议,通过向股东支付一定对价,将股东所持股权收归本公司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行为。你对股权回购有什么了解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回购股东股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 公司法》规定, 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 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
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定情形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回购是中小股东的一项法定权益:
新公司法为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事由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做了规定。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程序:
通常而言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 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原告资格。
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并非诉讼时效。
回购价格的确定:
关于回购的价格问题,公司法只规定按合理的价格回购,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该价格应当以协议价为主。如由法院确定价格时应当做到合理合法,并以诉争事由发生时该回购股权代表的公司净资产比例的产值来确定的。
(3)回购后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应当及时做出相应的变更登记处理,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发生回购事件后的十日内进行注销登记,对于不能注销的应当以转让的方式进行,如果在三个月内不能处理的则应当予以注销登记,注销后还应当进行重新验资,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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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股权转让吗?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
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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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是指从上市股票的角度讲即减仓,是指卖掉一部分的股票,从中赢取利润。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仅供大家参考!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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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对于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要了解安全退出的方法。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东退股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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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公司注册吗?顾名思义,公司注册就是公司进行注册登记,那么在公司注册登记中,公司注册登记的办公场所有什么要求?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VDE相关法律知识。
查名(确定公司名字)→核准名称 → 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申请营业执照→刻章(公章,私章,财务章)→申请公章备案→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
1、个体工商户可不使用名称;
2、全国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工作都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
3、需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需向当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核准通过后就可以使用了(一个个体工商户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4、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个体工商户名称;
5、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可以使用经营者姓名;
6、个体公司户的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违反社会秩序的、对他人不尊重,造成欺骗等内容和文字;
7、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组成形式不得使用企业或公司等字样;
8、个体工商户办理名称登记申请,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9、申请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向当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10、预先核准通过后,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通过的将发予驳回通知书并告知驳回的理由;
11、经核准通过的名称将保留6个月,到期后,申请人若还没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的,预先核准的名称将作废;
12、多人同时向同一个申请机关申请相同的名字时,依据谁先申请进行核定;
13、同一管辖区内个体户申请的名字与已经登记注册、核准的名字和注销、吊销执照未满1年的,将不予核准通过;
14、个体工商户在使用广告牌或牌匾的时候,可以对名称进行适当的简化,但不能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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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就是指开办企业时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执照登记证书,办理公司的种类。你对注册公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注册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1.识别性:这是该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要求具有独创意义,力避雷同,让人一目了然。
2.统一性:企业名称与企业其它形象应具有质的一致性,不能自相矛盾。
3.传播性:企业名称简明、清晰、易写、易记,是传播的必要条件,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可传播性就很好
4.专有性:一个企业必须拥有自己专有的概念,才能在市场中标新立异。
5.五行顺:一个企业所在的行业分属不同的五行,因此起名字时,用字五行要和企业行业所属五行相同或相生,这样企业才能发展顺利,前途无量,在本行业大发展,生意越做越大。
6.数理好:企业名称(包括全称和简称)数理不仅要吉,而且不同的行业,取名时其数理选择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7.以人为本,因人用字:企业命名用字的五行属性最好与法人代表命中的喜用神一致或相生,而且所用汉字的命名学字义要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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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你对股东借款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东借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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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需要进行公司注册登记,那么你对公司注册了解多少?公司注册的流程与资料又是如何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注册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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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的注册流程跟其他公司注册一样吗?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注册建筑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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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须注意以下事项:
1、注册资本,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2、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
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④特种行业,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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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公司的监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三者之间各有不同的职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公司的监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相关法律知识。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应立即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申请司法冻结, 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 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并视情节轻重对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 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七)、(八)、(十三)项必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且取得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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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是指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在增资前,都需要开股东会议来决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增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增资的总额为 万股,增资价款在 年 月 日前到位。
2、 原拥有本公司 股股份,现追加投资 股股份,追加投资方式为 ,前后共出资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同意接收 为本公司新股东,同意该股东对本公司投资 万股,投资方式为 ,占注册资本的 %,……)。
3、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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