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结果加重犯的典型例子相关的共35个结果:
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下面跟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学习结果加重犯的主要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结果加重犯通常是依据分则条文规定确定的,即是法定的。
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6、绑架致人死亡的;
7、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9、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0、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1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1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13、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14、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
1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
16、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17、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伤的;
18、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客观上不能退还的;
19、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的。
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上看,结果加重犯又构成了伤害、杀人、毁坏财物等罪,但是法律上认为是其基本罪行导致的结果,不作为独立犯罪评价,而是作为基本罪行的加重刑罚的后果,不数罪并罚。而仅仅作为加重某一罪法定刑的情况。在理论上,认为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即一行为犯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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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结果加重犯的相关法律知识。
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是指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基本犯罪的危害结果对于结果加重犯来讲不具有构成要件的意义,基本罪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成立。与其他因果关系一样,加重结果的因果关系也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即犯罪实行行为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合乎规律地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实行行为
作为原因的实行行为,必须具有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即作为原因的危害行为,一定包含着引起某种结果发生的根据和内容,否则,该结果就不会由它引起。
危害行为
作为原因的危害行为,必须合乎规律地引起危害结果,只有当这种实在可能性已经合乎规律地引起了该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确认该结果与该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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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监控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引领食品安全消费,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件案例分析,供大家参考。
食品供应链体系可以分为生产源头、加工与制造、运输与流通、销售与消费等主要环节。采用大数据挖掘工具获得的2017年1-3月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供应链各个主要环节的监测数据如上表。表中显示,食品安全事件主要集中发生在加工与制造环节,约占总量比例的64.89%,其次分别是销售与消费、生产源头、运输与流通环节,事件发生的数量占总量的比例分别为24.88%、6.12%、4.11%。
与2015年1-3月的食品安全事件相比较,占比上浮波动最大的为餐饮消费环节,占比上升2.29个百分点,其次为生产环节,占比上升1.16个百分点,再次为批发环节,占比上升1.06个百分点。占比下浮波动最大的为加工环节,占比下降2.35个百分点,其次为包装环节,占比下降0.9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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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十帅2017什么时候开始?亚洲十帅2017投票区官网地址是什么?亚洲十帅在哪投票?亚洲十帅2017官方投票结果最新排名第一名是谁?随着2016亚洲十帅的结束,在如今的娱乐圈里,不再是只有评选最美女神的活动备受关注,评选美男更易掀起狂潮,如由青春娱乐网主办的为期几个月的“亚洲十帅”票选活动。下面看看亚洲十帅2017官方投票结果,亚洲十帅2017排行榜前十名有谁。
霍建华,主演的仙侠剧《花千骨》在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播出,截止9月9日成为中国首部破200亿网播量的电视剧,并凭借此剧登2015年上半年中国电视剧演员权势榜榜首。10月15日,网台联动剧《他来了,请闭眼》播出。12月11日,霍建华被中国新闻周刊评选为“影响中国”2015年度演艺人物。12月22日,领衔主演成龙监制的科幻动作电影《致命倒数》。2016年1月,主演电影《真相禁区》上映。2月13日主演电视剧《女医·明妃传》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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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生学是向生物界索取灵感的道路,大大开阔了人类的技术眼界,显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仿生学的例子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昆虫个体小,种类和数量庞大,占现存动物的75%以上,遍布全世界。它们有各自的生存绝技,有些技能连人类也自叹不如。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特别是仿生学方面的任何成就,都来自生物的某种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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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血结果有异常的话大家都会突然慌乱起来,怕是什么严重的病,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查血结果炎症或感染是怎么回事。
血里培养出细菌,可能是菌血症即败血症。
败血症是由致病菌侵入血液循环并在其中生长繁殖,产生毒素而引起的全身性感染,易在人体抵抗力降低的情况下发生。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寒战、高热,毒血症症状,皮疹、关节痛、肝脾大,感染性休克,迁徙性病灶等,绝大多数呈急性病程,病情重,预后差,如今更进一步认为败血症是致病菌及其毒素和代谢产物进入血流后激活并释放炎症介子而引起的一系列连锁反应过程。这一过程,在临床上可导致全身多脏器的功能紊乱和衰竭,即不仅看到了致病菌在机体内的存在状态,也重视了机体的免疫应答反应及结果。现已知炎症介子有补体成分,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肿瘤因子(TNF),白细胞介素(IL-s),干扰素(IF-a)、血小板活化因子(PAF)、巨噬细胞前炎症细胞因子(MPIC),蛋白酶、凝血恶烷和氧自由基等。
败血症的症状体征:
1.金葡菌败血症 原发病灶常系皮肤疖痈或伤口感染,少数系机体抵抗力很差的医院内感染者,其血中病菌多来自呼吸道,临床起病急,其皮疹呈瘀点,荨麻疹,脓疱疹及猩红热样皮疹等多种形态,眼结膜上出现瘀点具有重要意义,关节症状比较明显,有时红肿,但化脓少见,迁徙性损害可出现在约2/3患者中,最常见的是多发性肺部浸润,脓肿及胸膜炎,其次有化脓性脑膜炎,肾脓肿,肝脓肿,心内膜炎,骨髓炎及皮下脓肿等,感染性休克较少发生。
2.表葡菌败血症 多见于医院内感染,当患者接受广谱抗生素治疗后,此菌易形成耐药株(有耐甲氧西林的菌株),呼吸道及肠道中此菌数目明显增多,可导致全身感染,也常见于介入性治疗后,如人工关节,人工瓣膜,起搏器及各种导管留置等情况下。
3.肠球菌败血症 肠球菌属机会性感染菌,平时主要寄生在肠道和泌尿系统,其发病率近30年来有升高,在我国医院内感染的败血症中可占10%左右,临床上表现为尿路感染和心内膜炎者最多见,此外还可见到脑膜炎,骨髓炎,肺炎,肠炎及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4.革兰阴性杆菌败血症 不同病原菌经不同途径入血,可引起复杂而多样化的表现,有时这些表现又被原发疾病的症状体征所掩盖,病前健康状况较差,多数伴有影响机体防御功能的原发病,属医院内感染者较多,寒战,高热,大汗,且双峰热型比较多见,偶有呈三峰热型者,这一现象在其他病菌所致的败血症少见,值得重视,大肠杆菌,产碱杆菌等所致的败血症还可出现类似伤寒的热型,同时伴相对脉缓,少数病人可有体温不升,皮疹,关节痛和迁徙性病灶较革兰阳性球败血症出现少,但继发于恶性肿瘤的绿脓杆菌败血症临床表现则较凶险,皮疹可呈,心坏死性,40%左右的革兰阴性杆菌败血症患者可发生感染性休克,有低蛋白血症者更易发生,严重者可出现多脏器功能损害。
5.厌氧菌败血症 其致病菌80%~90%是脆弱类杆菌,此外尚有厌氧链球菌,消化球菌和产气荚膜杆菌等,入侵途径以胃肠道和女性生殖道为主,褥疮,溃疡次之,临床表现与需氧菌败血症相似。
6.真菌败血症 一般发生在严重原发疾病的病程后期,往往是患肝病,肾病,糖尿病,血液病或恶性肿瘤的慢性病人或是严重烧伤,心脏手术,器官移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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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典型习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7、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折算面积范围包括哪些?
答:折算面积范围:
1)坡屋顶内的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在1.2m至2.2m的部位,应按该部位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建筑物外无围护结构,有顶盖的走廊、挑廊、檐廊、阳台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其依附的建筑物自然层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雨篷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相邻建筑物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不计算面积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不计算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m的楼层或部位。
2)属于道路组成部分的穿过建筑物的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吊脚架空层、架至走廊、檐廊。
3)设计不利用,或作为技术层,或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
4)利用地下室设置的消防水池。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和检修通道(不论其层高如何)。
8)设计不利用或净高小于1.2m的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9)突出外墙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面、装饰性幕墙、门斗、宽度在2.1m及以下的雨篷、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
10)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11)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室外楼梯、架空走廊、露台等。
12)屋顶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花架、凉亭、露天泳池等。
13)临时、活动、简易的建筑物。
14)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建筑物。
15)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筑物不相连的变形缝。
19、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有哪些新调整?
答: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 建设 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二○○三年十月十五日,建设部、 财政 部花共同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 检查 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 管理 费、 企业 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20、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第一、直 接 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内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 安全 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
第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 保险 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及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第三.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第四.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21、什么是井点降水?
答: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含水层施工时,常采用井点排水的方法。井点降水法是在基坑开挖前,在基坑四周埋设一定数量的滤水管(井),利用抽水设备抽水使所挖的土始终保持干燥状态的方法。井点降水法所采用的井点类型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电渗井点、管井井点、深井井点等。
22、本章中,项目全寿命包括项目建设过程和使用过程两部分。项目全寿命费用包括建设过程的投资成本。坚持考虑项目全寿命费用的原则,就是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要兼顾建设过程和使用过程,力求项目全寿命费用最低。是什么意思?
答:寿命成本,是某种产品(广义)在其整个寿命周期内发生的全部成本。它是一种决策分析成本,常用于耐用产品和复杂的公用事业或军用系统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分析之中。其目的在于把该产品或项目中整个寿命周期的预计总成本和预计总收入(或总效益)相比较,以衡量其经济效益的高低,从而作出最优决策。在价值工程决策和企业成本-效益分析决策中常常使用产品寿命周期成本概念。
看过“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典型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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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休息。 压力过大,很可能会加剧晨吐症状。可以使用一种孕妇枕头来保护背部和胃,并保证拥有一个充足的睡眠。
(2)早晨少量地吃东西。在胃里留存一些东西,能防止恶心呕吐。
(3)不要过长时间呆在电脑或电视前面。屏幕上无法察觉的快速闪烁,会加重晨吐症状。
(4)锻炼,特别在怀孕早期。
(5)喝水时加些苹果汁和蜂蜜,有助于保护胃。……姜可以缓解孕妈咪晨吐。
(6)吃些苹果酱。它能稳定胃,驱走晨吐症状。
(7)吃一些梨或橘子。
(8)吃一个烘烤过的土豆,或早餐吃根香蕉。香蕉里含有钾,也能减少晨吐。
(9)穿着尽量舒适。腰部太紧的服装会加剧晨吐。
(10)服用儿童维生素代替产前维生素。这种维生素更容易消化,不会占胃。
此外,孕妇还要学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如果太过在意,晨吐症状可能会加重。因此,当孕妇感到不舒服时,应做几道智力题,打牌或看书等。这可以帮助孕妇放松,预防或减轻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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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那么你对上诉有什么认识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上诉的相关法律知识。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第二百三十四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三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八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第二百三十九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第二百四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看过“上诉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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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一向是大众所关心的问题,我国也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对环境治理进行监管与处罚规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同其他法律部门相比,有下述特点:
①综合性。环境保护范围广泛,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当复杂,环境法不仅包括大量的专门环境保护法规,而且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经济法等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②技术性。保护环境须采取自然科学的、工程技术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环境法同上述各种手段密切相关,因此,在环境法里包含有较多的技术规范。
③广泛的社会性。环境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受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但它的保护对象是土地、大气、水、森林等自然环境,所以又受客观存在的自然生态规律的制约。环境法作为一种法律部门诚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也在不同程度上符合整个社会和民族的利益。
④共同性。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是一个整体,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在环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更多地涉及经济发展、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这里反映某些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与其他法律相比,在各国的环境法中有较多可以互相借鉴的东西。
看过“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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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你对新三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新三板的相关法律知识。
作用
1.成为企业融资的平台
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会因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动投资。
2.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依照新三板规则,园区公司一旦准备登录新三板,就必须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先进行股权改革,明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高层职责。同时,新三板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照上市公司进行设置,很好的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新三板企业挂牌
(三)对投资者的作用和影响
1.为价值投资提供平台
新三板的存在,使得价值投资成为可能。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投入新三板公司的资金在短期内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资回报率也不会太高。因此对新三板公司的投资更适合以价值投资的方式,
2.通过监管降低股权投资风险
新三板制度的确立,使得挂牌公司的股权投融资行为被纳入交易系统,同时受到主办券商的督导和证券业协会的监管,自然比投资者单方力量更能抵御风险。
3.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新方式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搭建,对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说,成为了一种资本退出的新方式,挂牌企业也因此成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另一投资热点。
看过“新三板公司运用券商评价结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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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离婚损害赔偿吗?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
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该条所指的配偶中有过错的一方,与无过错一方互为配偶。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持。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一方在违反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的禁止性规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笔者认为,此要求过于严格,不利于具体操作。对于一方过错的范围应当扩大一些。
如将吸毒、赌博包括在内,才能真正发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保护无过错一方的作用。对于不起诉离婚而又依该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看过“离婚损害赔偿的损害结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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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但律师从来不会保证案件的结果,这是为什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律师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叫作律师。
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
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
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第五、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
看过“律师不保证案件结果的原因是什么”的人还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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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你对要约邀请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要约邀请的相关法律知识。
①要约的条件:
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
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②要约的效力。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③要约的失效。
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a.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能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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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在刑法中,危害结果有着特定的概念与重要意义。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危害结果的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危害结果具有多样性,故有必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以便深入理解危害结果的内涵与意义。
1.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与不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这是以危害结果是否属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前者是指成立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危害结果,或者说,该危害结果是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如果行为没有造成这种结果,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例如,根据刑法第397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只有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与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才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这里的“重大损失”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后者是指不是成立犯罪所必需的、构成要件之外的危害结果。这种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及其轻重如何,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是在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对反映社会危害性程度起一定作用,因而影响法定刑是否升格以及同一法定刑内的量刑轻重。例如,抢劫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故重伤、死亡不属于抢劫罪基本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即使抢劫行为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该结果也不属于基本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但由于发生该结果的抢劫行为比未发生该结果的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严重,故刑法对此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
2.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这是根据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所作的分类。前者是指现象形态表现为物质性变化的危害结果,它往往是有形的,可以具体认定和测量的,如致人死亡、致人伤害、毁损财物等,都是物质性结果。后者是指现象形态表现为非物质性变化的危害结果,它往往是无形的,不能或者难以具体认定和测量,如对人格的损害、名誉的毁损等,属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
3.直接危害结果与间接危害结果。这是根据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的联系形式所作的分类。前者是危害行为直接造成的侵害事实,它与危害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即二者之间没有独立的另一现象作为联系的中介。后者是指危害行为间接造成的侵害事实,在危害行为与间接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独立的另一现象作为联系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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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犯罪是伴随网络和计算机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黑客总是千方百计地进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偷取信息机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黑客犯罪典型案例,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技术工具化据报道,现今黑客使用的工具已达1000多种。
(二)技术普及化黑客技术已不再是某些少数专业人员和编程人员的专利。
(三)成员年轻化年轻人,尤其是青少年,好奇心强,不喜欢受拘束、限制,缺乏必要的道德与法制观念。在这个追随潮流的时代,注定成为黑客的主力军和生力军。
(四)成员组织化黑客崇尚完美、自由,经常交流、切磋、聚合。
(五)破坏扩大化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全球化及EDI,电子商务日益盛行,软件硬件的价值,数字财产的价值,信息数据的价值都在与日俱增。黑客行为生成的任何破坏、窃取、诈骗都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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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症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疾病,刮伤手指可能会发炎,发烧可能因为喉咙发炎……那么,到底炎症是什么呢?为什么这么多疾病都与炎症有关呢?
炎症反应、炎性反应,俗称发炎,指生物组织受到外伤、出血、或病原感染等刺激,激发的生理反应。其中包括了红肿、发热、疼痛等症状。炎性反应是先天免疫系统为移除有害刺激或病源体及促进修复的保护措施,并非如后天免疫系统般针对特定病源体。炎性反应并非等同于感染,即使很多时发炎是因感染而发生,发炎是生物体对病源体之反应之一。通常情况下,炎症是有益的,是人体的自动的防御反应,但是有的时候,炎症可以引起人体自身免疫系统的过敏,进而攻击自身的组织及细胞、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红班狼疮症等免疫系统过敏病症,免疫系统过敏所生成的COX-2及Interleukin-1 alpha使到软骨组织疼痛及发炎。 长期发炎可引起一系列疾病,如花粉症、牙周炎、动脉粥样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甚至癌症(如胆囊癌),因此炎性反应在正常情况下受生物体紧密监控。 炎性反应可分为急性炎症和慢性炎症。急性炎症是生物体应该有害刺激的初步反应,更多的血浆和白血球(特别是粒细胞)从血液移往受损组织。一连串的生化反应进行传播并熟成进一步的炎性反应,当中牵涉局部的血管系统,免疫系统及受损组织内的各个细胞。慢性炎症引致发炎部位的细胞类型改变,组织的毁灭与修复同时进行。
炎症过程中,既有损伤又有抗损伤。致炎因子引起的损伤与机体抗损伤反应决定着炎症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如损伤过程占优势,则炎症加重,并向全身扩散;如抗损伤反应占优势,则炎症逐渐趋向痊愈。若损伤因子持续存在,或机体的抵抗力较弱,则炎症转变为慢性。炎症的结局,可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痊愈多数情况下,由于机体抵抗力较强,或经过适当治疗,病原微生物被消灭,炎症区坏死组织和渗出物被溶解、吸收,通过周围健康细胞的再生达到修复,最后完全恢复组织原来的结构和功能,称为完全痊愈。如炎症灶内坏死范围较广,或渗出的纤维素较多,不容易完全溶解、吸收,则由肉芽组织修复,留下瘢痕,不能完全恢复原有的结构和功能,称为不完全痊愈。如果瘢痕组织形成过多或发生在某些重要器官,可引起明显功能障碍。
(二)迁延不愈或转为慢性如果机体抵抗力低下或治疗不彻底,致炎因子在短期内不能清除,在机体内持续存在或反复作用,且不断损伤组织,造成炎症过程迁延不愈,使急性炎症转化为慢性炎症,病情可时轻时重。如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胆囊炎等。
在病人抵抗力低下,或病原微生物毒力强、数量多的情况下,病原微生物可不断繁殖并直接沿组织间隙向周围组织、器官蔓延,或向全身播散。
1.局部蔓延 炎症局部的病原微生物可经组织间隙或自然管道向周围组织和器官蔓延,或向全身扩散。如肺结核病,当机体抵抗力低下时,结核杆菌可沿组织间隙蔓延,使病灶扩大;亦可沿支气管播散,在肺的其它部位形成新的结核病灶。
2.淋巴道播散 病原微生物经组织间隙侵入淋巴管,引起淋巴管炎,进而随淋巴液进入局部淋巴结,引起局部淋巴结炎。如上肢感染引起腋窝淋巴结炎,下肢感染引起腹股沟淋巴结炎。淋巴道的这些变化有时可限制感染的扩散,但感染严重时,病原体可通过淋巴入血,引起血道播散。
3.血道播散 炎症灶内的病原微生物侵入血循环或其毒素被吸收入血,可引起菌血症、毒血症、败血症和脓毒败血症等。
(1)菌血症(bacteremia):炎症病灶的细菌经血管或淋巴管侵入血流,从血流中可查到细菌,但无全身中毒症状,称为菌血症。一些炎症性疾病的早期都有菌血症,如大叶性肺炎等。此时行血培养或瘀点涂片,可找到细菌。在菌血症阶段,肝、脾、淋巴结的吞噬细胞可组成一道防线,以清除病原体。
(2)毒血症(toxemia):细菌的毒素或毒性产物被吸收入血,引起全身中毒症状,称为毒血症。临床上出现高热、寒战等中毒症状,常同时伴有心、肝、肾等实质细胞的变性或坏死,但血培养阴性,即找不到细菌。严重者可出现中毒性休克。
(3)败血症(septicemia):侵入血液中的细菌大量生长繁殖,并产生毒素,引起全身中毒症状和病理变化,称为败血症。患者除有严重毒血症临床表现外,还常出现皮肤、粘膜的多发性出血斑点、脾肿大及全身淋巴结肿大等。此时血培养,常可找到细菌。
(4)脓毒败血症(pyemia):由化脓菌引起的败血症进一步发展,细菌随血流到达全身,在肺、肾、肝、脑等处发生多发性脓肿,称为脓毒血症或脓毒败血症。这些脓肿通常较小,较均匀散布在器官中。镜下,脓肿的中央及尚存的毛细血管或小血管中常见到细菌菌落(栓子),说明脓肿是由栓塞于器官毛细血管的化脓菌所引起,故称之为栓塞性脓肿(embolic abscess)或转移性脓肿(metastatic abs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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