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简述司法的概念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法的概念因为学派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实证主义者认为法是权威性制定(authoritative issuance)和社会实效(social efficacy)。而在法实证主义者中,区分法的概念有两大类: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法的概念的相关司考考点。
(一)迄今为止在法的研究中存在三种基本的方法和思路
1.注重从法本身来研究法
如研究法的本质、渊源等。(实证法学派)
2.从法的外部观察法、研究法
如研究法的正义、理性、良恶等等。(价值论法学)
3.把法置于社会整体中,把其看作整个社会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从法同其它社会现象、社会环节关联的角度来研究法
如研究法与经济、文化、政治的关系等等。(社会法学派)
(二)如何理解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
法的现象是可以为我们所直接感知及触摸的法的外部的种种表象。
法的本质是包含在法内部的、深处的一种虽然看不见、但却真实存在的、规定着法基本走向的一种关键性要素。
(三)法的本质主要体现(重要考点)
1.法具有正式性
即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代表国家而存在和运行的。
2. 法具有阶级性,法首先和主要是体现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3.法具有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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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宪法的基本概念的相关司考考点。
随着司法考试的不断调整,宪法在司法考试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司法考试中的考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表明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而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
2、人权保障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原则从此成为一项明确的宪法原则。
3、法治原则。该原则的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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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税法的概念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始终是国家,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单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纳税人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或者事实为根据。
2.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国家、征税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权利义 务和征税机关的权利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实物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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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劳动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为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狭义上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广义上的主体还应包括劳动者的团体组织。
狭义的劳动关系的特征是:
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我国劳动法限定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只能是自然人,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可以释放其脑力和体力的劳动能力以从事物质创造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劳动者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用人单位是指使用和管理劳动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单位。劳动法限定用人单位为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非上述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的雇佣关系不由劳动法调整。
2.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是在职业劳动、集体劳动、工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所谓实现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参加到某一用人单位中去劳动,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工作条件相结合。私人雇佣劳动关系和农业劳动关系、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关系等不由劳动法调整。
3.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管理和使用劳动者,这一属性决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使用、管理,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人身,关系到其健康和生命,关系到其劳动能力、劳动人格、尊严的维护,关系到其工资等物质权利的保护;这种人身属性也决定了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义务,并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劳动
。 劳动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是指劳动者有偿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由此缔结的社会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性质。
而不具有财产关系属性的无偿、义务、慈善性劳动关系不由劳动法调整。这种财产关系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有一定区别。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主体之间因交换物化了的劳动(劳动成果)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而劳动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物化的交换关系。
4.劳动关系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通过市场机制双向选择,以现代契约形式——劳动合同确定的,有私法性质。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变更劳动关系时,应依照平等自愿、合法原则进行,因而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不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现象的存在,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从属于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一般而言,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因此需要国家公力干预劳动关系,制定强制实施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以实现社会公平。
同时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身份、组织和经济上的从属关系,用人单位按照其劳动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劳动者,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劳动法还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包括:
(1)劳动行政管理方面的社会关系。主要指劳动行政部门、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因行使劳动行政管理权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2)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如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为人力资源的配置与流动提供服务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
(3)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及职工劳动者之间因执行社会保险制度而发生的关系。
(4)工会组织关系、工会监督方面的社会关系。工会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活动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
(5)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社会关系。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由于调处和审理劳动争议而产生的关系。
(6)劳动监督检查方面的社会关系。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而产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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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条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
第十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岗,在待岗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属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四条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六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
第十七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结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八、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款项:(选择打“√”)
(一)见插入的活页 (二)无
九、其他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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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国际法国际法的概念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国际法
二元论 自从19世纪末叶以后,在国际法学界流行的是二元论,即认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没有隶属关系,而处于同等的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彼此“转化”、“采纳”、“接受”等。他们认为,两者的主体、对象、渊源都不同: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个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个人之间的关系;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和习惯,而国内法的主要渊源是国内立法和习惯,等等。但是,这两个不同法律体系是互有联系的。国内法和国际法都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区别只是在于前者是一个国家的意志的表现,后者是协议的各国意志的表现。国内法和国际法同是国家制定的,区别之处在于,前者由一个国家独自制定,后者是由各国协议制定。因此,它们是互有联系的两个法律体系。
在实践中,各国对于解决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的办法很不一样,但主要的倾向是把国际法和国内法看作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有些国家认为国际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甚至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宪法中作了明文规定。这项原则并不否定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也并不表明国际法高于国内法,或者国内法高于国际法,不过是指明在国内,国际法要象国内法一样作为法律加以适用。国际实践还清楚地表明,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是彼此联系、彼此补充的。这种联系曾被说成国际法被“转化”、“采纳”或“接受”为国内法,而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可以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方面来看。
从国际法方面看,首先应该肯定,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是各国所应遵守的,因此,任何国家都不能用国内法加以改变或否定。例如,国家不能以本国宪法或法律为理由来拒绝履行国家自己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国际常设法院就曾指出:“一国不能引用其宪法以反对另一国,以便逃避其依据国际法或现行条约所承担的义务”(“但泽境内波兰国民的待遇案”,1932)。另一方面,国家是主权国家,国际法也不能干预国家所制定的国内法。这是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的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一种体现。《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项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见国内管辖事项)。事实上,在很多场合,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需要依靠国内法的规定加以实施,或者需要国内法的补充以使其具体化。
从国内法方面看,国际法被认为是国内法的一部分。由于国际法是各国协议制订的,也就是每个国家参预制订的,因此,在原则上,它在国内应该与国内法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国内法在一些情况下还须依靠国际法或者需要以国际法为补充,这不仅因为国内法在一些情况下必须符合国际法的要求,而且国内法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也只有参照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才能得到具体化而具有实施的效力。
国内法与国际法发生冲突,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国解决的办法不同。总的来说,首先在解释上推定国内法与国际法并无冲突,因为国内法和国际法都是国家的意志的表现,在原则上是不冲突的。如果国内法的规定与国际法显然有冲突,在签订公约中,有冲突的国家可以对有冲突的条款予以保留。在国内,可能的解决办法有三种:
①国际法处于优越的地位;
②国内法处于优越的地位;
③国内法和国际法处于同等的地位,后法优于前法,时间在后者优先。但是,如果采取②、③两种解决办法,而适用国内法,在国际上,国家仍然要负违反国际法的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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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法中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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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民事权利的相关司法民法考点知识。
形成权
A.形成权的概念。
形成权,指依据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B.形成权的类型
a、财产法上的形成权与身份法上的形成权(a)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包括以下两大类:
(a)债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选择之债中债务人享有的)选择权、法定抵销权(任意抵销权不是形成权)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继续性合同中一方享有的)终止权、(间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选择权。
(b)物权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所有权的抛弃(无相对人的形成权)他物权的抛弃(有相对人的形成权)典物回赎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b)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包括以下两大类:
(a)继承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遗嘱撤销权、继承权抛弃(明示或者默示抛弃均可)受遗赠权抛弃(明示或者默示抛弃均可)遗产分割请求权。
(b)其它身份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
b、单纯形成权与形成诉权
(a)单纯形成权,又称直接形成权,是指无需通过诉讼即可直接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多数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例如:(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赠与人的撤销权等。
(b)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是指必须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例如:(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
C.形成权的特征
a、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形成权属于一方说了算的权利)行使形成权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或者为对方了解时生效,无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即产生权利变动的效果。
b、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形成权赋予权利人得以其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地位,相对人并不负相应的义务,只是受到拘束,容忍此项形成权的行使及其法律效果。
c、形成权具有从属性。形成权不是独立的财产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基础权利之上,不能与所依附的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例如,合同撤销权、解除权不得与合同相分离而转让。
d、形成权具有法定性。由于形成权人的地位特殊,以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或者他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因而形成权须由法律明确规定,仅少数形成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法》第93条第二款规定的约定解除权)
D.形成权的行使
a、形成权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
(a)除斥期间大多由法律明确规定,有确定的期间,属于不变期间,不发生中止或者中断。
(b)有些形成权的除斥期间比较特殊。例如《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并且法律也无特别规定的,解除权应在经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
b、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如果条件的成就与否依据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权的行使可以附有条件或者期限,例如甲向乙表示:“乙不于3月3日之前付清拖欠的房租,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届时终止”c、形成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在下列三种情形下,单纯的沉默构成形成权的行使:
(a)受遗赠人自知道受遗赠之日起2个月内未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权;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法》第25条);
(b)试用买卖中,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合同法》第171条);
(c)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未在一个月内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法》第47、48条)
E.下列权利不属于形成权
a、债权人撤销权
《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具有形成权的权能,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为能够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另一方面又具有请求权的权能,即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向自己给付。因此,通说采折中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属于综合性的权利,不是单纯的形成权。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
《合同法》第47、48条规定的相对人的催告权,不具有依据催告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引起权利变动的法律效果,因此不属于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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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是机体遭受强烈的致病因素侵袭后,由于有效循环血量锐减,机体失去代偿,组织缺血缺氧,神经-体液因子失调的一种临床症候群。那么休克应该怎样急救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休克病人方面的急救护理措施,供大家参考。
1.及早发现休克早期症状
①神志与表情:
创伤和失血早期,机体代偿功能尚好。病人神志一般清楚,精神紧张或有烦躁、焦虑,随着休克加重,进入失代偿期,病人脑组织供血逐渐减少,缺氧加重,表现为表情淡漠、意识模糊、感觉迟钝,甚至昏迷,表示病情恶化,因此,要严密观察病人神志与表情。
②脉搏、血压与脉压差的观察:
休克初期,脉搏加快,随着病情的进展,脉搏细速出现心率不齐,休克晚期脉搏微细缓慢,甚至摸不到。血压与脉压差,初期由于代偿性血管收缩,血压可能保持或接近正常。因此,严密观察脉搏与血压的变化是抢救休克的关键。在抢救过程中,每隔15~30分钟测量血压——次,并作好记录,直至血压稳定后,可减少测量次数。在休克晚期,应每隔5—10分钟测血压—次,直至稳定。
③呼吸及尿量监测:
大部分休克病人均伴有呼吸频率及幅度代偿增加,当出现呼吸加深加快或变浅不规则,并出现鼻翼扇动,提示病情恶化,应严密观察及时处理。尿量的监测是护理工作中观察、判断肾脏毛细血管灌流量的—项重要指标之一。
④体温:
休克病人体温一般偏低,如病人突然体温升高表示有其它感染,要及时报告医师。
2.加强基础护理
休克病人应给予保暖,避免受寒,以免加重休克,当病人体温过低时,应增加室温,增加被服。室温保持在18~20℃,温度太高会增加组织的代谢率,从而增加氧气的消耗量,维持适当的舒适,减少不必要的活动,让病人充分休息。
多数创伤性失血病人同时伴有多处损伤,骨折、腹部脏器破裂等,需及时手术止血及清创等。对需手术的病人,应在抗休克的同时,做好必需的术前准备,如青霉素、普鲁卡因、TAT试验、备皮、配血,协助有关辅助诊断,—切护理操作均要快而准确。
3.药物治疗的护理
休克病人应用心血管活性药,应从低浓度慢速开始,每5分钟监测一次血压,待血压稳定后改为每15~30分钟监测—次,并按药量浓度严格掌握输液滴数,使血压维持在稳定状况。在用药同时严格防止液体外溢,以免造成局部组织坏死。
看过“简述休克病人的急救护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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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已致敏的机体后,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一种强烈的多脏器累及症群。那么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物过敏性休克方面的急救措施,供大家参考。
(一) 立即停药,就地抢救。病员采取休克卧位,给以氧气吸入并保温。在病员为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并密切观察病员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瞳孔变化。
(二) 给予抗过敏药物①立即皮下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0.5~1.0ml,小儿酌减。症状如不缓解,可每20~30分钟皮下或静脉注射0.5ml,直至脱离危险。②地塞米松5~10mg氢化可的松200mg加50%葡萄糖液100ml静推或加入5~10葡萄糖液500ml内静点。③ 抗组织胺类药物:选用异丙嗪25~50mg或本海明40mg,肌内注射。
(三) 抗休克治疗
①补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可给予低分子右糖酐500ml或4%碳酸氢钠加入5%葡萄糖液内静点。
②如血压仍不回升,须立即静脉输入5~10%葡萄糖液200ml,内加入去甲肾上腺素1~2ml,或多吧胺20mg。根据血压调节滴速,一般每分钟30~40滴(小儿酌减)
③加大地塞米松或氢化可的松的计量加糖液内静点。
④针刺人中、十宣、涌泉、足三里、曲池等穴。
(四) 呼吸受抑制时可给予可拉明、洛贝林、苯甲酸钠卡啡因等呼吸兴奋剂肌肉注射,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急性喉头水肿窒息时,可行气管切开术;如出现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准备插入气管导管控制呼吸,或借助人工呼吸机被动呼吸。
(五) 心脏骤停时立即施行体外心脏按摩术;心腔内注射0.1%盐酸肾上腺1ml;必要时可行胸腔内心脏挤压术。
(六) 肌肉瘫痪松弛无力时皮下注射新斯的明0.5~1.0ml。但哮喘时禁用。 过敏性休克的抢救措施:过敏性休克容易与哪些病混淆 过敏性休克(anaphylaxis,anaphylactic shock)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已致敏的机体后,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一种强烈的多脏器累及症群。
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反应性、抗原进入量及途径等而有很大差别。通常都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本病发生很快,因此必须及时作出诊断。凡在接受(尤其是注射后)抗原性物质或某种药物,或蜂类叮咬后立即发生全身反应,而又难以药品本身的药理作用解释时,应应马上考虑到本病的可能,故在诊断上一般困难不大。但应除外如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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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那么你对司法鉴定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司法鉴定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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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司法鉴定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问:什么是司法鉴定?
答: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其他组织或者当事人委托,就案件中某些可疑的或有争议的物证、书证或伤情等,运用专门的知识或技能进行检验、评定和判断。司法鉴定结论作为确定事实的法定证据,对诉讼、仲裁活动起着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
问: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哪些?
答:司法鉴定的种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按鉴定学科可分为物证技术学鉴定、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司法会计学鉴定等。按鉴定结论所确定的事实与案件中的关系,有认定同一鉴定、认定种类(属)的鉴定、认定事实真伪鉴定、确定事实有无鉴定、确定事实程度鉴定、确定事实因果鉴定等。此外还有多种分类方法。
问:司法鉴定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答:其对象和内容可分为尸体勘验与鉴定、活体损伤鉴定、人体物证鉴定、毒物鉴定、精神疾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微量物证鉴定、音像(电子)证据鉴定、财会证据鉴定、建筑工程与产品质量鉴定、文物真伪鉴定等。
问: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与社会对司法鉴定日益增长的需求和诉讼制度、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司法鉴定机构重复设置,造成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导致鉴定结论互相矛盾冲突,缺乏确定性。二是司法职能、行政职能与鉴定职能尚待进一步明确;三是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问: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明确把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作为司法部新增职能,并由国务院“三定”方案加以规定,这在共和国法制史上还是第一次。司法鉴定工作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是要抓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的切入点是形成由司法部为主牵头负责的全国各省、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工作格局,改革的突破口就是要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尽快推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制度,实行司法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制。
问:司法部制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答: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两个“办法”主要是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它的颁布实施是司法鉴定领域依法治鉴的重要举措,它将结束我国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局面,促进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统一独立、科学公正的新型司法鉴定体制的建立。
问:一旦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外伤致残需要维权赔偿,到哪个部门进行伤残等鉴定?
答:如东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能够为您提供法医临床鉴定。该所是全县唯一通过江苏省司法厅注册批准的鉴定机构。
问:如果交通事故处理机关调解、法院诉讼、劳动工伤保险、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哪些鉴定依据?
答:所有损伤程度、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营养期限、二次手术费用均需司法鉴定书作为法律依据,否则上述部门难于处理或不予赔偿。 问:如东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开展哪些业务项目?
答:损伤程度鉴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职工工伤伤残鉴定;病、伤休息时限鉴定;医疗费审查和续医疗费鉴定;法医类专家咨询答疑。
问:要求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答:一般情况下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律师、法院、所在单位等部门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殊的人身损害或工伤事故亦可个人提出鉴定要求,另外提供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CT、X线报告。 问:外伤后何时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答:一般在伤情临床治愈,治疗终结才能鉴定致残程度。脑外伤后6个月;肢体骨折后6—9个月;内脏切除术后1—3个月。
问:司法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如东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专家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几十年,经过江苏省司法厅多次培训、进修,并经过考核获得国家注册法医师资格。司法鉴定的原则是:独立、客观、科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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雹或冰雹(英语:Hail)是一种固态降水物,系圆形或圆锥形的冰块,由透明层和不透明层相间组成。其直径一般为 5~50毫米,大的亦可达到10厘米以上。那么冰雹是怎么形成的呢?以下就是读文网小编和你做的整理,一起看看吧。
感冷热
如果下雹季节的早晨凉,湿度大,中午太阳辐射强烈,造成空气对流旺盛,则易发展成积雨云而形成冰雹。故有“早晨凉飕飕,午后打破头”、“早晨露水重,后晌冰雹猛”的说法。
辨风向
下雹前常常出现大风而风向变化则烈。农谚有“恶云见风长,冰雹随风落”、“风拧云转、雹子片”等说法。另外如果连续刮南风以后,风向转为西北或北风,风力加大时,则冰雹往往伴随而来因此有“不刮东风不下雨,不刮南风不降雹”之说。
观云态
各地有很多谚语是从云的颜色来说明下冰雹前兆的,例如“不怕云里黑乌乌,就怕云里黑夹红,最怕红黄云下长白虫”,“黑云尾、黄云头,冰雹打死羊和牛”,因为冰雹的颜色,先足顶白底黑,然后中部现红,形成白、黑、红乱绞的云丝,云边呈上黄色。从云状为冰雹前兆的说法还有“午后黑云滚成团,风雨冰雹齐来”,“天黄闷热乌云翻,天河水吼防冰雹”等,说明当时空气对流极为旺盛,云块发展迅猛,好象浓烟股股地直往上冲,云层上下前后翻滚,这种云极易降冰雹。
听雷声
雷声沉闷。连绵不断,群众称这种雷为“拉磨雷”。所以有“响雷没有事,闷雷下蛋子”的说法。这是因为冰雹云中横闪比竖闪频数高,范围广,闪电的各部分发出的雷声和回声,混杂在起,听起来有连续不断感觉。
识闪电
一般冰雹云中的闪电大多是云块与云块之间的闪电,即“横闪”,说明云中形成冰雹的过程进行得很厉害。故有“竖闪冒得来,横闪防雹灾”的说法。
看物象
各地看物象测冰雹的经验很多,如贵州有“鸿雁飞得低,冰雹来得急”、“柳叶翻,下雹天”山西有“牛羊中午不卧梁,下午冰雹要提防”、“草心出白珠,下降雹稳”等谚语。要注意以上经验一般不要只据某一条就作定断,而需综合分析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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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成因是地震学科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同时地震一直是人类恐惧又无法攻克的难题,所以地震的形成更是让人好奇。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地震形成的原因,仅供大家参考!
1900年以来人类历史上发生的八大最强烈地震之一。以下是八次大地震的基本情况(按震级排列):
1、智利大地震(1960年5月22日):里氏9.5级。发生在智利中部海域,并引发海啸及火山爆发。此次地震共导致5000人死亡,200万人无家可归。
2、美国阿拉斯加大地震(1964年3月28日):里氏9.2级。此次引发海啸,导致125人死亡,财产损失达3。11亿美元。阿拉斯加州大部分地区、加拿大育空地区及哥伦比亚等地都有强烈震感。
3、美国阿拉斯加大地震(1957年3月9日):里氏9.1级,发生在美国阿拉斯加州安德里亚岛及乌那克岛附近海域。地震导致休眠长达200年的维塞维朵夫火山喷发,并引发15米高的大海啸,影响远至夏威夷岛。
4、(并列)印度尼西亚大地震(2004年12月26日):里氏9.0级,发生在位于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上的亚齐省。地震引发的海啸席卷斯里兰卡、泰国、印度尼西亚及印度等国,导致约30万人失踪或死亡。
4、(并列)俄罗斯大地震(1952年11月4日):里氏9.0级。此次地震引发的海啸波及夏威夷群岛,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5、厄瓜多尔大地震(1906年1月31日):里氏8.8级,发生在厄瓜多尔及哥伦比亚沿岸。地震引发强烈海啸,导致1000多人死亡。中美洲沿岸、圣-费朗西斯科及日本等地都有震感。
6、(并列)印度尼西亚大地震(2005年3月28日):里氏8.7级,震中位于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以北海域,离三个月前发生9。0级地震位置不远。目前已经造成1000人死亡,但并未引发海啸。
6、(并列)美国阿拉斯加大地震(1965年2月4日):里氏8.7级。地震引发高达10。7米的海啸,席卷了整个舒曼雅岛。
7、中国西藏大地震(1950年8月15日):里氏8.6级。2000余座房屋及寺庙被毁。印度雅鲁藏布江损失最为惨重,至少有1500人死亡。
8、(并列)俄罗斯大地震(1923年2月3日):里氏8.5级,发生在俄罗斯堪察加半岛。
9、(并列)印度尼西亚大地震(1938年2月3日):里氏8.5级,发生在印度尼西亚班达附近海域。地震引发海啸及火山喷发,人员及财产损失惨重。
10、(并列)俄罗斯千岛群岛大地震(1963年10月13日):里氏8.5级,并波及日本及俄罗斯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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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是伴有闪电和雷鸣的一种雄伟壮观而又有点令人生畏的放电现象。雷电一般产生于对流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因此常伴有强烈的阵风和暴雨,有时还伴有冰雹和龙卷风。今天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雷电是怎么形成的,欢迎阅读。
经过我们的研究,结合网上查找的资料,总结出预防雷电总的原则:一是人体的位置尽量降低,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二是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部分如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
1、如在野外,应立即寻找蔽护所。以装有避雷针的、钢架的或钢盘混凝土建筑物,作为避雷场所,具有完整金属车厢的车辆也可以利用。
2、没有掩蔽所时,要远离高压输电线。高压输电线均为裸线且电压均在万伏以上,如果离高压线的距离小于18米时,容易造成极严重的触电事故。
3、千万不要靠近空旷地带或山顶上的孤树,这里最易受到雷击;高树林子的边缘,电线、旗杆的周围和干草堆、帐篷等无避雷设备的高大物体附近,铁轨、长金属栏杆和其他庞大的金属物体近旁,山顶、制高点等场所也不能停留。这些地方最容易遭遇雷电袭击。
4、雷电期间,如正在驾车,应留在车内。车壳是金属的,因屏蔽作用,就算闪电击中汽车,也不会伤人,因此,车厢是躲避雷击的理想地方。但是雷电期间最好不要骑马、骑自行车、骑摩托车和开敞篷拖拉机;不要携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不要使用手机;不要靠近避雷设备的任何部分;尽量不要使用设有外接天线的收音机和电视机,不要接打电话。
5、如果你在江、河、湖泊或游泳池中游泳时,遇上雷雨则要赶快上岸离开。因为水面易遭雷击,况且在水中若受到雷击伤害,还增加溺水的危险。另外,尽可能不要呆在没有避雷设备的船只上,特别是高桅杆的木帆船。
6、如果在空旷的野外无处躲避,应该尽量寻找低凹地(如土坑)藏身,或者采用尽量降低重心和减少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立即下蹲,双脚并拢,手放膝上,身向前屈,千万不要躺在地上、壕沟或土坑里,如能披上雨衣,防雷效果就更好。在野外的人群,无论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都应拉开几米的距离,不要挤在一起,也可躲在较大的山洞里。
7、注意当你感到皮肤刺痛或头发竖起,是雷电将至的先兆,要立即倒在地上。受到雷击的人可能被烧伤或严重休克,但身上并不带电,可以安全地加以处理。
8、如有强雷鸣闪电时你正巧在家里,建议无特殊需要,不要冒险外出。但也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不宜在建筑物朝天平面(天面)上活动。因为当朝天平面发生直接雷击时,强大的雷电流可导致人员伤亡。
②不宜使用淋浴器。因为水管与防雷接地相连,雷电流可通过水流传导而致人伤亡。
③紧闭门窗,防止侧击雷和球雷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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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又称原油,是从地下深处开采的棕黑色可燃粘稠液体。主要是各种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的混合物。它是古代海洋或湖泊中的生物经过漫长的演化形成的混合物,与煤一样属于化石燃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石油怎么形成的吧。
石油经过加工提炼,可以得到的产品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石油燃料
石油燃料是用量最大的油品。按其用途和使用范围可以分为如下五种:
1.点燃式发动机燃料有航空汽油,车用汽油等。
2.喷气式发动机燃料(喷气燃料) 有航空煤油。
3.压燃式发动机燃料(柴油机燃料) 有高速、中速、低速柴油。
4.液化石油气燃料即液态烃。
5.锅炉燃料有炉用燃料油和船舶用燃料油。
润滑油和润滑脂
润滑油和润滑脂被用来减少机件之间的摩擦,保护机件以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并节省动力。它们的数量只占全部石油产品的5%左右,但其品种繁多。
沥青和石油焦
它们是从生产燃料和润滑油时进一步加工得来的,其产量约为所加工原油的百分之几。
溶溶剂和石油化工产品
后者是有机合成工业的重要基本原料和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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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台风天气经常发生,台风对人们造成的危害严重,及时做好台风天气的预防很早很重要。对于台风的形成,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一起看看台风是怎么形成的吧。
(1) 高云出现:在台风最外缘是卷云,白色羽毛状或马尾状甚高之云, 当此种云在某方向出现,并渐渐增厚而成为较密之卷层云, 此时即显示可能有一台风正渐渐接近。
(2) 雷雨停止:台湾夏季,山地及盆地区域每日下午常有雷雨发生,如雷雨突然停止, 即表示可能有台风接近中。
(3)能见度良好:台风来临前2、3天,能见度转好,远处山树皆能清晰可见。
(4) 海、陆风不明显:平时日间风自海上吹向陆地,夜间自陆地吹向海上, 称为海风与陆风,但在台风将来临前数日,此现象便不明显。
(5) 长浪:台湾近海,因夏季风力温和,海浪亦较平稳,但远处有台风时,波浪将趋汹涌, 渐次传至台湾沿海,而有长浪现象。 东部沿海一带居民,都有此种经验。
(6) 海鸣:台风渐接近,长浪亦渐大渐高且撞击海岸山崖发出吼声,东部沿岸亦常可闻, 之后约3小时后台风就会来临。
(7) 骤雨忽停忽落:当高云出现后,云层渐密渐低,常有骤雨忽落忽停, 这也是台风接近的预兆。
(8) 风向转变:台湾夏季常吹西南风,也较和缓,但如转变为东北风时, 即表示台风已渐接近,并已开始受到台风边缘的影响,此后风速并将逐渐增强。
(9) 特殊晚霞:台风来袭前1、2日,当日落时, 常在西方地平线下发出数条放射状红蓝相间的美丽光芒, 发射至天顶再收歛于东方与太阳对称之处,此种现象称为反暮光。
(10) 气压降低:根据以上诸现象,如果再发现气压逐渐降低,显示将进入台风边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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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是现代化社会人与人之间必不可少的沟通工具。下面是读文网为大家准备的简述电话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1、你的声音永远是从容不迫,充满笑意。微笑的声音,当你微笑时,你的声音也是微笑的。要点:腰身挺直,深呼吸、微笑。
2、讲话时你要保持心情愉快,让客户感受到你的热情。
3、能迅速正确地介绍自己,打电话时,要告知自己的身份,“喂,您好,我是**公司的**”并准确地叫出客户的姓名职责。
讲话时口齿清晰、发音正确。
4、拥有让客户感到不可抗拒的、有魅力的声音,是决定准客户是否愿意与你继续交谈的关键。因此,你必须做到:语调要热情明朗,有礼、友善;咬字要清晰,段落分明;说话速度要快慢适中;善用“停顿”;音量大小适中;言词声调要配合表情;措词要高雅,发音要正确。
5、讲话速度适中、音量大小合适。
6、能准确地表达重点,言语简洁有力。
7、能流利地说出吸引客户的谈话内容。
8、电话旁是否永远备有笔记本和笔,以备准备无误地记录沟通的重要信息。
9、电话旁是否备有一杯温水,以备口干,声音沙哑。
10、拨电话前,所有必备的资料文件都放在电话旁。
11、电话铃响起时,你有立即接听的习惯吗?
12、你是否给予对方错误的信息或解答?
13、电话接通后,你能耐心地等候客户的回答吗?
14、不管对方如何无礼,你能保持心平气和吗?
15、讲完电话后,你是否等对方先挂上电话你再挂电话?是 否愉快地祝福对方或说再见?应该是愉快的结束对话,“很高兴与您通话,再见!”“谢谢您花时间和我谈话,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
16、专心,不要边吃东西或边喝饮料边打电话,甚至与经过 身边的人打招呼,如果真有分神的事,请向通话者解释后,请他稍侯。
17、做出适度的反馈,不要一味地诉说或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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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觉得天上的蓝天白云很漂亮,尤其是夕阳下的云彩更加美丽。但是对于云的形成原因就不太了解了。以下就是读文网小编给你做的云的形成过程及原因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云量多少,全凭目测云块占据天空的面积来估计。因为是目测,当然并不十分准确,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全世界的气象站至今还是用这种目测方法估计云量。天气预报广播中的晴、少云、多云和阴,就是根据云量的多少划分的。
通常将整个天空划分为10等份,碧空无云或被云遮蔽不到0.5份时,云量为“0”;云遮盖天空一半时,云量为“5”。云量多时,应估计露出的青天,再推算出云量。云量少时,则直接估计云所遮蔽天空的份数,如云块占全部天空的1/10时,云量为“l”;云块占天空2/10时,云量为“3”,余类推。
天空无云,或者虽有零星云层,但云量不到2成时称为晴;低云量在8成以上称为阴;中、低云的云量为1~3,高云的云量为4~5时,称为少云;中、低云的云量为4~7,高云的云量为6~10时,称为多云。一般说来,当天空被云掩蔽,颜色发白,地上东西显得明亮时,这种云较高。相反,云色呈灰或灰黑色,显得阴沉,这种云则较低。移动慢的云较高,移动快的云较低。
这样做提供了一个判断天气的数量标准,和过去的习惯稍有不同。例如,习惯上以雨停而云散,或有云仍见太阳光为晴;以天空云层密布,阳光罕见,或天色阴暗时为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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