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方法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你对票据权利有多少了解?票据权利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票据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1、票据伪造。
指假冒或虚构他人名义为票据行为并在票据上签章。被伪造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伪造人亦不承担票据义务但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伪造的签章不影响真实签章的效力。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在付款时,只要按法律规定对票据签章和各记载事项进行了通常审查,即使未能辨认出伪造的签章,付款行为仍然有效。
2、票据变造。
指无合法变更权限之人,对除签章外的票据记载事项加以变更。变造人在票据上没有签章,则不承担票据义务,但应负相应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若变造人在票据上有签章,则按其变造以后的票据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并承担相应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在变造之前签章的其他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其他人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在变造之前签章或变造之后签章的,视为在变造之前签章。
3、票据更改。
指依《票据法》有更改权限的之人,以法定方式对票据上的可更改记载事项加以更改。票据更改应在原记载人交付票据之前进行,交付之后进行更改的,须征得相关票据当事人同意,并由同意人在改写处签章。更改的记载事项代替原记载事项,更改前的签章人依更改前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更改后的签章人依更改后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
4、票据涂销。指有涂销权之人故意将票据记载事项进行涂抹或消除。被涂销部分的记载事项失去票据记载效力,被涂销部分的票据权利消灭。
看过“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怎样的”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你知道票据权利吗?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进行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票据伪造。指假冒或虚构他人名义为票据行为并在票据上签章。被伪造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伪造人亦不承担票据义务但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伪造的签章不影响真实签章的效力。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在付款时,只要按法律规定对票据签章和各记载事项进行了通常审查,即使未能辨认出伪造的签章,付款行为仍然有效。
2、票据变造。指无合法变更权限之人,对除签章外的票据记载事项加以变更。变造人在票据上没有签章,则不承担票据义务,但应负相应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若变造人在票据上有签章,则按其变造以后的票据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并承担相应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在变造之前签章的其他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其他人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在变造之前签章或变造之后签章的,视为在变造之前签章。
3、票据更改。指依《票据法》有更改权限的之人,以法定方式对票据上的可更改记载事项加以更改。票据更改应在原记载人交付票据之前进行,交付之后进行更改的,须征得相关票据当事人同意,并由同意人在改写处签章。更改的记载事项代替原记载事项,更改前的签章人依更改前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更改后的签章人依更改后记载事项承担票据义务。
4、票据涂销。指有涂销权之人故意将票据记载事项进行涂抹或消除。被涂销部分的记载事项失去票据记载效力,被涂销部分的票据权利消灭。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你知道票据权利吗?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票据是依法发行的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一种有价证劵。包括:本票、汇票和支票。
票据权利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那么辩护人有什么权利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辩护人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上述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8.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职法院或者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10.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或是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者监察员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11.律师在担任各级人大会委员期间不得担任。
看过“辩护人可以行使的权利详解”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上的权利的消灭时效,即票据权利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就可以依票据权利人超过票据时效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你对票据权利时效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票据权利时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票据权利的取得是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1、基本规定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但也有例外的情形,即如果是因为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①如果前手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当事人,享有完整有效的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享有同样的票据权利。
②如果前手是因欺诈等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③如果前手因善意取得票据但未付对价或者对价不相当,该前手的权利应受其再前手权利的影响,无偿取得之人也受前手的影响。
2、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
(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
(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
3、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看过“票据权利时效的相关内容”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那么你听说过票据权利瑕疵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票据权利瑕疵的相关法律知识。
票据权利的取得是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1、基本规定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但也有例外的情形,即如果是因为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①如果前手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当事人,享有完整有效的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享有同样的票据权利。
②如果前手是因欺诈等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③如果前手因善意取得票据但未付对价或者对价不相当,该前手的权利应受其再前手权利的影响,无偿取得之人也受前手的影响。
2、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
(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
(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
3、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看过“票据权利瑕疵有几种类型”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你对交通事故中的财产保全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知识。
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看过“交通事故中财产保全的方法是什么”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你对票据权利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票据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途径有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挂失止付并非必经程序,失票人可以不经挂失止付,直接提起公示催告或普通诉讼。
(1)挂失止付
①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支票;
(C)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②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失票人可以先办理挂失止付,然后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不办理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③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不再承担止付责任,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即向持票人付款;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但是,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2)公示催告
①申请人
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②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非经发出止付通知的人民法院许可,擅自解付的,不得免除票据责任。
③公告期间及效力
(A)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B)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贴现、质押,因贴现、质押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该票据的除外。
④申报债权与除权判决
(A)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B)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C)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而非“作出”或“送达”)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D)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3)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看过“票据权利瑕疵的表现是怎样的”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你对辞职权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辞职权的法律相关知识。
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
1、约定解除权。即指通过当事人约定于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约定解除权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单方所能决定。这种约定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根据《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在约定解除权时,对此种权利的行使可以附加一定的条件,如解除权的发生情形、行使条件以及行使解除权的效力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发生符合行使约定解除权的事由时,并不当然出现合同解除的后果,而是必须经由解除权人在解除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常情况下,解除合同既可在诉讼外提出,也可在诉讼中提出。而如有解除权行使方法特殊约定的,则应依其约定。
2、法定解除权。即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当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中国现行《合同法》在充分吸收了两大法系及国际公约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法定合同解除条件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看过“正确行使辞职权的方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债务人的相关法律知识。
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看过“债务人有哪些可行使的合法权利”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在商业交易中,票据是很重要的东西,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票据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提示承兑的期限: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权人的相关法律权利。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宰杀兔子的方法有什么_兔子宰杀后的处理方法
兔子是温顺的动物,通常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或其他动物。兔子的尿液具有特殊的气味,可以用来标记领地和吸引异性。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宰杀兔子的方法有什么,供大家参考学习。
1、剥皮
(1)将致死的兔子,用铁钩或绳子在后肢根关节处倒挂,然后环状切开两后脚跗关节的皮肤,再沿大腿内侧经尾根划开皮肤,剥离两后肢皮肤至尾根,切断尾巴,将皮小心翻转用力拉下至前肢腕关节和下根处,切断皮肤。剥皮的工具最好用剪刀,应注意避免划伤皮板而降低质量。
(2)如果要吃带皮兔,就不剥皮而采取脱毛的方法,可用3000克开水加400克生石灰,将宰杀好的兔子放入,翻动几下取出,用手搓擦,兔毛即可除尽。
2、开膛
剥皮后的兔子,先将前、后脚从手腕、根关节处去掉,从耳根颈部切掉头,沿腹正中线切开腹壁,注意不要损伤内脏,检查是否有病变,并迅速作出判断是否可以食用。然后取出内脏,去除血污和可能引起异味的腺体,最后将内脏分离处理。
3、销售、贮藏
胴体根据不同的要求包装好后,在0~4℃的条件下冷却10~12小时后销售,或者在-17.5℃~-20℃的条件下冷藏,也可以采用干藏法,方法有风干和熏干两种,将胴体(去掉头、爪、尾、内脏,不能用水洗)用酱油浸1~2天,把葱、姜、蒜、花椒等佐料加五香粉装入膛内,悬挂于通风处风干或烟火上熏干即可。
浏览量:60
下载量:0
时间:
牛奶布丁不凝固的补救方法_牛奶布丁没有凝固起来原因
牛奶是一种高钙低磷的食品,有助于维护骨骼健康和预防骨折。牛奶可以促进睡眠质量,舒缓神经紧张,有利于改善睡眠质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牛奶布丁不凝固的补救方法,供大家参考学习。
1、水分含量过多。过多的水分起到了稀释,不利于凝固。水分主要来源于牛奶、水果等含水分较多的食材。
2、凝胶粉含量不足。常用凝胶粉如明胶、吉利丁粉等,具有增稠作用,可用于改善和增加食品的粘稠度,保持流态食品、胶冻食品的色、香、味和稳定性。
3、冷却时间不足。牛奶布丁制作完成后,需放在冰箱中冷藏2个小时左右。这一过程中,由于凝胶粉存在和低温环境的双重作用,布丁逐渐变成半固态。因此时间过短,布丁无法凝固完全。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牛奶的存放方法有什么_热牛奶的方法有什么
牛奶是一种低脂、低糖、高营养的食品,适合各类人群食用,有益于维护身体健康。牛奶中含有丰富的酪蛋白质和乳脂,能够提供人体所需的能量和脂肪,有助于维持体内能量平衡。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牛奶的存放方法有什么,供大家参考学习。
1、牛奶浓度
有人认为,牛奶越浓,身体得到的营养就越多,这是不科学的。所谓过浓牛奶,是指在牛奶中多加奶粉少加水,使牛奶的浓度超出正常的比例标准。也有人惟恐新鲜牛奶太淡,便在其中加奶粉。而如果是婴幼儿常吃过浓牛奶,会引起腹泻、便秘、食欲不振,甚至拒食,还会引起急性出血性小肠炎。这是因为婴幼儿脏器娇嫩,受不起过重的负担与压力。
2、牛奶+巧克力
有人以为,既然牛奶属高蛋白食品,巧克力又是能源食品,二者同时吃一定大有益处。事实并非如此。液体的牛奶加上巧克力会使牛奶中的钙与巧克力中的草酸产生化学反应,生成草酸钙。于是,本来具有营养价值的钙,变成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从而导致缺钙、腹泻、少年儿童发育推迟、毛发干枯、易骨折以及增加尿路结石的发病率等。
3、牛奶+鸡蛋
专家指出,牛奶加鸡蛋的早餐并不科学,蛋白质难以提供能量。现在有超过9%的孩子早上只吃牛奶加鸡蛋,粮食长期在早餐中缺位。大多数的家长们以为这样的早餐就是与国际接轨,殊不知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牛奶鸡蛋是好东西,但是用错了地方。经过一夜十多个小时的能量消耗,早晨的人体急需靠含有丰富碳水化合物的早餐来重新补充能量,而牛奶和鸡蛋不能提供足够的能量。
4、牛奶+米汤、稀饭
有人认为,这样做可以使营养互补。其实这种做法很不科学。牛奶中含有维生素A,而米汤和稀饭主要以淀粉为主,它们中含有脂肪氧化酶,会破坏维生素A。孩子特别是婴幼儿,如果摄取维生素A不足,会使婴幼儿发育迟缓,体弱多病。所以,即便是为了补充营养,也要将两者分开食用。
5、牛奶+橘汁或柠檬汁
有些人建议在牛奶中加点橘汁或柠檬汁,这看上去是个好办法,但实际上,橘汁和柠檬均属于高果酸果品,而果酸遇到牛奶中的蛋白质,就会使蛋白质变性,从而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
6、牛奶+药
也有人认为,用有营养的东西送服药物肯定有好处,其实这是极端错误的。牛奶能够明显地影响人体对药物的吸收速度,使血液中药物的浓度较相同的时间内非牛奶服药者明显偏低。用牛奶服药还容易使药物表明形成覆盖膜,使牛奶中的钙与镁等矿物质离子与药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非水溶性物质,这不仅降低了药效,还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所以,在服药前后各1、2小时内最好不要喝牛奶。
浏览量:1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