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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一般是泛指一切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一般生活准则的行为,违反社会生活、学习、劳动纪律等公共道德规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和犯罪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法律知识。
有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不良行为记录问题规定得非常详尽。例如2005年12月深圳市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不良行为”给出明确界定包括:
(一)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城建档案、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
(二)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的行为;
(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并明确了认定和记录部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执法机构是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认定和记录部门。还要求记录部门按照本办法,对各自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采用下列文书予以认定和记录:
(一)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责令停工通知书;
(三)不良行为认定书;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还对通知书、认定书的内容提出要求:
(一)当事人及工程项目名称。名称应当准确、完整,以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登记名称为准。不涉及具体工程的可不填写工程名称。
(二)不良行为类别、表现形式。一次查实一个当事人多项不良行为的,可在同一份文书中记录。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标准。
(四)整改要求。
(五)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告知。
(六)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签名(适用于现场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及《责令停工通知书》)。
(七)单位盖章。属委托执法的,应盖委托机关公章。
(八)签收人签名及签收日期。
(九)见证人签名。无见证人或见证人拒签的除外。(十)送达情况说明及其他事项。等等十分规范。可见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记录、和管理、处罚等等,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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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作为一个电子产品,经历了这些年的发展之后,发展极为迅速,从之前的480P、720P画质到现在许多行车记录仪已经可以录制1080P、1296P甚至4K的录像片段,同时行车记录仪的价格也是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面对市场中如此众多的行车记录仪产品,究竟应该如何选购?来跟读文网小编一起学习行车记录仪的选购窍门吧!
看镜头
首先行车记录仪属于摄像类产品,重点是镜头,大家都有一个误区,决定一个镜头的好和坏并不再于它的像素,为什么1200万的单反相机会比1600万像素的卡片机贵,其主要原因在于镜头,镜头的做工和质量是直接关系到行车记录仪的好坏的,行车记录仪是摄影设备,现在最高清的播放器也支持4K的分辨率,但如何分辨好镜头呢?
1.最大光圈:最大光圈的真正价值表现在监控摄像头提高弱光情况下的进光量,从而达到最佳曝光组合,你可以仅凭肉眼来看摄像头的直径来判断
2.镜头的透光度:这个就要用一点感觉来看了,好的镜头开上去很亮、很透,差的镜头看上去色泽就没有那么透了
告诉大家 ,差值已经算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一个30W像素可以差值到1200W像素,在商家眼里却成了一个大卖点, 扩大的宣传像素就是画质的“基本单位”其实呢,像素只是一个用来计算数码影像的一种单位,如同摄影的相片一样,数码影像也具有连续性的浓淡阶调,我们若把影像放大数倍,会发现这些连续色调其实是由许多色彩相近的小方点所组成,这些小方点就是构成影像的最小单位“像素”(Pixel)。
看方案
方案也是决定一个行车记录仪的质量的重要因数之一,现在行车记录仪常见的方案有,安霸,联咏,SQ,全职等! 方案就像电脑的操作系统,一个好的操作系统不仅可以让硬件发挥到极致还可以支持更好的硬件.目前最好的方案是安霸和联咏,高端行车记录仪品牌主要使用安霸和联咏方案。这两款方案的主要特点是, 支持500万像素镜头 1920*1080p高清,H.264高压缩解码,最高60帧每秒,不漏秒,稳定等特性。
看广角
行车记录仪不同于一般的摄像机,需要记录车辆前面的影像,当车辆从旁边经过的时候,很多行车记录仪就没办法拍摄了!现在行车记录仪有70、90、120、140度的广角,发展到今天目前最大的单镜头已拥有170度广角,甚至更大!但是现在商家基本会虚假宣传,夸大广角。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区分广角的大小呢? 很简单, 你可以直接看镜头的拱起弧度就可以了。越广角,镜头的弧度就越大!
看夜视
一款好的行车记录仪必须具备超高的夜视效果,大多额磕磕碰碰, 碰瓷等都发生在晚上,宽动态技术是解决行车记录仪夜视效果的一项新技术。购买前可以看看商家或者网友分享的夜晚行车记录。
每秒帧数
往往商家会把每秒的帧数和拍高速运动的汽车结合起来,认为帧数越高就能拍清告诉运动的汽车, 其实并不是这样。会使用相机的人都知道,需要拍摄运动的物体需要设置更快的快门,同时也需要更大的光圈。录像设备使用的是电子快门,所以构成一段视频也是需要相机无数次的高速拍摄,需要拍摄高速运动的物体, 不仅需要大光圈,还需要超快的快门,同时也需要产品本身的拍摄质量。人眼识别一个流畅的画面的25帧每秒 也就是超过了25帧 人就会认为这是一个流畅的画面的,电脑屏幕的刷新频率是 30、50、60帧, 一般影像设备达到30帧就已经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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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幼儿园消防培训内容又有哪些呢,小朋友学习到什么了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消火栓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消火栓的性能:消火栓是与自来水管网直接连通的,随时打开都会有3公斤左右压力的清水喷出。它适合扑救木材、棉絮类火灾。 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室内消火栓一般都设置在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墙壁上,有明显的标志,内有水龙带和水枪。当发生火灾时,找到离火场距离最近的消火栓,打开消火栓箱门,取出水带,将水带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枪,拉到起火点附近后方可打开消火栓阀门。注意:在确认火灾现场供电已断开的情况下,才能用水进行扑救。
二、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灭火器的性能:灭火器是用来扑救初期火灾的,目前我校配备的有两种类型手提式灭火器。
(1)1211灭火品:它内装的药剂是液态卤代烷,可能扑救可燃气体、电气和木材、棉絮等类型火灾。还可以扑救精密仪器火灾。
(2)干粉灭火器:它内装的药剂是粉状磷酸氨盐,可以扑救可燃气体、电气、油类和木材、棉絮等类型火灾。
2、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上述两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附近站在火场的上风头(1)拔下保险销(2)一手握紧喷管(3)另一手捏紧压把(4)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三)参加灭火的注意事项
火场是人员多、情况复杂的场所。要迅速有效的扑救火灾,必须统一指挥,才能保证灭火战斗的整体性和协调性,避免影响扑救效力,更好的完成灭火工作。
1、一切行动听指挥;
2、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伤亡;
3、用水扑救带电火灾时,必须先将电源断开,严禁带电扑救;
4、使用水龙带时防止扭转和折弯;
5、灭液体火灾时(汽油、酒精)不能直接喷射液面,要由近向远,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扫射,覆盖燃烧面切割火焰;
6、注意保护现场,以利于火因调查;
看了2017幼儿园消防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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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那么你对治安管理处罚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看过“受治安处罚的涉赌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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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那么在网络上公开他人的犯罪信息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隐私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宪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看过“可否在网路上公开他人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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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家务劳动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家务本就是家中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自己承担家务劳动更是责无旁贷,大家生活在一起,自然都有责任参与整理和打扫。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5篇关于承担家务劳动记录作文,供大家参考一下!
我是一个很挑剔的人,看见眼前的情况就挑三拣四,老要求别人做得十全十美。对于家里的卫生,我总是意见最多的,一看到脏东西,就要外婆清除干净,但外婆那身子骨,不能做太多家务。妈妈走过来,看着我笑盈盈地说:“劳动是很不容易的,你与其整日挑别人的毛病,不如做个亲身体验,只有体验过,你才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所以我一睹气,就把楼层和自己的房间包下作为“包干区”了。
因我平时根本没做过家务,所以头一次做家务动作比较生疏。
我首先打扫房间,但地板怎么擦都不干净,掉下的头发丝很粘手;地毯上的赃物也弄不下来,是用手一粒粒地将小纸屑拣出放进垃圾桶的。这样一来,没过多久,我的腰也酸了,背也痛了,但是工作只完成了三分之一。妈妈胸有成竹地看了我一眼:“我就知道你不行的,现在你知道做家务的辛苦了吧,做不了就别逞强了。”我不愿服输,就不理妈妈,继续做我的事。
该打扫楼梯了,却给我出了一难题:虽说楼梯不多,也非常容易清扫,但是屋顶高,我根本无法掸下积起的灰尘,就是换别人照样够不到。我只有暂时不考虑它,先擦地板和扶栏,有很多的卫生死角,既难擦,又麻烦。折腾了半天才大功告成,弄得我筋疲力尽,浑身酸痛。
我从那以后,不再为那些事而感到不满,因为我懂得了劳动的辛苦。我们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由劳动、由人的聪明的手创造出来的。如果你还不了解家长做事的辛苦,那也请你做一次家务吧,相信那个滋味一定会使你谅解家长的。
家务劳动相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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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行车记录仪吗?行车记录仪是记录车辆行驶途中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能够记录汽车行驶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可为交通事故提供证据。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车记录仪的相关法律知识。
1、维护司机的合法权益,对横穿公路的行人及骑自行车、摩托车的,万一和他们产生了刮碰,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如果有了行车记录仪,司机可为自己提供有效的证据。
2、将监控录像记录回放,事故责任一目了然,交警处理事故快速准确;既可快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又可保留事发时的有效证据,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3、如果每辆车上都安装行车记录仪,司机也不敢随便违章行驶,事故发生率也会大幅度下降,肇事车辆都会被其他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交通肇事逃逸案将大大减少。
4、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在量刑和赔偿上将更加准确和有据可依,也给保险公司的理赔提供了证据。
5、碰到专业碰瓷的和拦路抢劫的,行车记录仪将可以提供破案的决定性的证据:事故发生现场和案犯的外貌特征等。
6、喜欢自驾游的朋友,还可以用它来记录征服艰难险阻的过程。开车时边走边录像,同时把时间、速度、所在位置都记录在录像里,相当于“黑匣子”。
7、可在家用作DV拍摄生活乐趣,或者做为家用监控使用。平时还可以做停车监控。
8、由于新闻记者工作者并非先知者,俄罗斯陨石坠落的新闻,几乎全部是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下来。
看过“行车记录仪可否交由交警定责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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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你知道治安处罚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治安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将此原则设定在条文中,是一种遗憾。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3.公开、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
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为实施处罚轻重的标准;其次,所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达到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就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指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教育也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看过“租赁房屋中将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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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扰民行为也会导致治安处罚的发生,很多人都好奇到底什么样的扰民行为才会会受到治安处罚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治安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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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大家平日也没少玩,但是知道玩这类赌博类的游戏赌资过大会被治安处罚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赌资过大与治安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看过“麻将赌资过大会被治安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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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年发生的火灾来看,用火、用电不慎占火灾总数的70%以上,几乎各种火灾都与人的因素有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放松警惕,缺乏消防意识。消防安全行为属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也是一种社会道德修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消防演习记录范文三篇,供大家参考哦。
我部为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使每个员工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学习有关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掌握消防逃生技能及注意事项等。检验项目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各救援组在紧急情况下的到位及时性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如何确保救灾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我部以“消防月”为楔机,围绕“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我部在2010年11月9日 “消防日”举行了防火演练。邀请了业主桂工、监理孟工观摩。防火演练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全体项目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对消防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所提高,演练现场大多数员工能有效组织、迅速对火灾事故警报做出反应,大部分救援小组负责人能有效组织本组组员疏散、警戒和投入灭火行动中。对今后应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提高。
演练前我部组织了消防预案演练培训,使现场人员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增强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学习了有关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掌握消防逃生技能及注意事项等。项目部利用张贴标语的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演练过程中,员工们的团队凝聚力得到了升华。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基本上达到了防火演练的目的。
二、不足之处
少数员工安全意识不够强,责任心不强,演练不够认真。个别救援组负责人对本组组员对本次演练的重要性宣传力度不够,表现在行动缓慢、纪律松散、不够严肃。救护组的演练不够到位,灭火组的演练不够真实,整体演练效果不是太好。
三、后续工作安排
减少事故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是每个员工义务和责任。公司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密切配合处理突发事件,一旦接到处理突发事件的指令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义不容辞的快速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或拒绝执行。这样我们的公司才是一个大家庭,一个有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集体。因此项目部在今后的工作和应急活动中对以上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培训宣传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确保各救援组在今后紧急情况下的到位及时性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如何确保救灾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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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查询交易记录怎么查?下面以工行的为例做个介绍。
若您是查询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汇款,您可以通过“>转账汇款>转账汇款查询”进行查询。工行汇款可以查询近1年的汇款明细,跨行汇款可以查询近3个月的明细。
若您查询的是工行汇款明细,还请您仔细选择该汇款时间。
若您查询的是跨行汇款明细,您只能查询近3个月的汇款明细。对于超过该时间的明细情况,您无法查询。您可以通过“我的账户>账务查询>明细查询”查询该张银行卡的账户明细情况进行参考。
可以通过查询交易记录查询银行卡网上支付的交易明细,网银查询余额和交易记录:
1、登录银行官方网站,点击网银登录;
2、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我的账户,找到需要查询的银行账户,点击余额即可查询到余额;
3、选择交易明细,输入查询的时间即可看到相应的交易详情。
账户余额与明细查询的方法和步骤:
1、柜台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到银行柜台查询;
2、ATM机查询:将银行卡插入ATM机,输入密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余额和交易明细;
3、网银查询:登录银行官网,点击网银登录,填写正确的卡号和密码也可以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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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从新闻联播上看到交通事故里好人总被冤枉成肇事者的事件,不少车主都表示了自己的忧虑。在开车的时候,除了不敢“多管闲事”之外,还担心各种交通事故里面的责任划分和别有用心的“碰瓷”事件。事件的频发导致车主开始了各种保护自己的行动,而购买行车记录仪则成为不少车主的选择。下面给大家介绍几项选购行车记录仪的方法,应该怎么去挑选行车记录仪?读文网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行车记录仪大部分利用支架粘贴在前档上,也有部分产品通过改装固定在车身上。屏幕的尺寸一般为2.5寸左右,方便用户进行回放。太大的屏幕会使行车记录仪的体积增大,不便于固定在后视镜范围附近。
选购技巧:
车内可见的财物一般都是贼人虎视眈眈的目标,小巧的体积不容易引起贼人的注意,更利于防盗,同时也可以便于安装在后视镜后方。
除了以上几点需要在选购时候注意外,尽量选择缓存大的产品,大的缓存可以为用户带来更流畅的视频及更好的存储卡兼容性,而且不容易发生漏秒的情况。开车自动录、熄火自动关闭、自动覆盖等都是行车记录仪基本都具备的功能,购买的时候需要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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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账户流水比较频繁的用户来说,手机银行最方便,可以随时随地的查询账户交易明细,下面读文网小编介绍一下怎么使用手机银行查询交易明细,供大家参考!
手机银行并非电话银行。电话银行是基于语音的银行服务,而手机银行是基于短信的银行服务。通过电话银行进行的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实现,手机银行还可以完成电话银行无法实现的二次交易。比如,银行可以代用户缴付电话、水、电等费用,但在划转前一般要经过用户确认。由于手机银行采用短信息方式,用户随时开机都可以收到银行发送的信息,从而可在任何时间与地点对划转进行确认。
手机银行与WAP网上银行相比,优点也比较突出。首先,手机银行有庞大的潜在用户群;其次,手机银行须同时经过SIM卡和帐户双重密码确认之后,方可操作,安全性较好。而WAP是一个开放的网络,很难保证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不受攻击;另外,手机银行实时性较好,折返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WAP进行相同的业务需要一直在线,还将取决于网络拥挤程度与信号强度等许多不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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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在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和事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
(1)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凡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活动,均应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但也有例外:一是中国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不适用中国(内地)行政诉讼法;二是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2)时间效力
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如中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的施行日期即为该法生效日期。同时,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对人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中国行政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属地原则确定对人的效力,凡是在中国领域内进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均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70条规定,这些当事人包括:中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中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但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事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凡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都适用行政诉讼法来审理解决。
看过“当事人可否以违章记录公布在网上为由提起诉讼”的人还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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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是一种常见症状,俗称“拉肚子”,是指排便次数明显超过平日习惯的频率,粪质稀薄,水分增加,每日排便量超过200g,或含未消化食物或脓血、黏液。腹泻常伴有排便急迫感、肛门不适、失禁等症状。
腹泻分急性和慢性两类。急性腹泻发病急剧,病程在2~3周之内。慢性腹泻指病程在两个月以上或间歇期在 2~4周内的复发性腹泻,慢性腹泻的病期在2个月以上,病因比急性的更复杂,因此诊断和治疗有时很困难。
1、急性腹泻
(1)细菌感染:人们在食用了被大肠杆菌、沙门菌、志贺菌等细菌污染的食品,或饮用了被细菌污染的饮料后可能发生肠炎或菌痢,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腹泻、呕吐、里急后重、发热等症状。
(2)病毒感染:人体通过食物或其他途径感染多种病毒后易引起病毒性腹泻,如:感染轮状病毒、诺瓦克病毒、柯萨奇病毒、埃可等病毒后,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及全身不适等症状。
(3)食物中毒: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未煮熟的扁豆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患者可出现呕吐、腹泻、腹痛、发热等急性胃肠道症状。
(4)生冷食物:喜食生冷食物,常饮冰啤酒,结果可导致胃肠功能紊乱,肠蠕动加快,引起腹泻。
(5)食物滞留消化不良,饮食无规律、进食过多、进食不易消化的食物,或者由于胃动力不足导致食物在胃内滞留,引起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反酸、烧心、打嗝等症状。
(6)着凉:夏季炎热,人们喜欢呆在空调房内或开着空调睡觉,腹部很容易受凉,致使肠蠕动加快导致腹泻。
2、慢性腹泻
(1)肠道感染性疾病:①慢性阿米巴痢疾;②慢性细菌性疾病;③肠结核;④梨形鞭毛虫病、血吸虫病;⑤肠道念珠菌病。
(2)肠道非感染性炎症:①炎症性肠病;②放射性肠炎;③缺血性结肠炎;④憩室炎;⑤尿毒症性肠炎。
(3)肿瘤:①大肠癌;②结肠腺瘤病;③小肠恶性淋巴瘤;④胺前体摄取脱羧细胞瘤、胃泌素瘤、类癌、肠血管活性肠肽瘤等。
(4)小肠吸收不良:①原发性小肠吸收不良;②继发性小肠吸收不良。
平时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以的有效防止腹泻。特别是在饮食方面,不吃不干净的食物,切忌辛辣、生冷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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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悠久的尊师重道的传统,古代就有“人有三尊,君、父、师”的说法。《吕氏春秋·尊师》云:“生则谨养,死则敬祭,此尊师之道也。”《师说》中:“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中国几千年的灿烂历史中,“师”,总是受人尊敬,被人爱戴的。老师,是人类文化得以传承的功臣,他们做的贡献是极其巨大的。
教师节的宗旨就是提高人们对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贡献的认识和评价。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这个教师节没有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承认,但在全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1939年国民党政府决定立孔子诞辰日8月27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但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1985年
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教师节的决定》,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9月10日,全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迎接第一个教师节。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勉励教师为祖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1986年
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1992年
《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出台,提出:进一步明确特级教师条件,增加评选数量,提高特级教师津贴,加强特级教师宣传,扩大特级教师的知名度,充分发挥特级教师作用的具体措施。
1993年
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4条提出"在住房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实行优待教师的政策"。
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4年
3月14日,国务院发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10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大连召开全国教师住房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各部门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经验及做法,研究加快教师住房建设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及目标任务,以推动全国教职工住房条件的全面改善。
1995年
3月18日,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5]
9月14日,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出《关于进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的通知》,启动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
1996年
实施《教师法》两年多来,教师的待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各地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或超过了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此外,中小学、中专教师被列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范围。
1997年
9月12日,中共中央江泽民在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师重教,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11月20日,李岚清视察清华大学教师筒子楼改造工作,全国高校筒子楼改造工程进入高速进行阶段。 1997年,全国城镇教职工住房建设投资542亿元。竣工建筑面积8012万平方米,建成住房105万套。截至1997年底,全国普通高校和城镇中小学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8.45平方米。
1998年
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其中第五十条规定:国家保护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1999年
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9月,北京西三旗育新花园高校教师二期住宅如期竣工,至此这项建筑面积总计46万平方米、国内最大规模、设施最为完备的花园式高校教师住宅小区全面落成,近5000户高校教师陆续喜迁新居。
2000年
2000年2月1日,江泽民同志发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2009年
2009年教师节的主题是“祖国的未来与人民教师的使命”。教师节的主题教育活动将结合爱国主义主题教育进行,深入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事业的伟大成就,大力宣传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隆重表彰全国模范教师。通过活动,充分展现人民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的丰功伟绩;全面反映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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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你知道工资发放需要留下记录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资发放记录的相关知识。
该案二审承办法官顾晓威说,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地位的不对等,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往往无法提供诸如工资发放、考勤、加班、奖惩等方面的记录,其主张权利时往往缺乏有效证据。
顾法官说,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该案中,因工资发放记录由用人单位保存,被告无法提供其年薪十万元的证据,建筑公司对崔某的年薪十万元的主张虽持有异议,但未能提供2013年前被告的工资发放记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结合当地建筑行业同岗位工资标准,推定被告主张的工资标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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