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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是什么?都有哪些要求?我们该如何解读标准券这算率管理办法调条例。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控制证券交易所回购交易的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进行回购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和其他债券。
本办法所称“回购交易”特指利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回购品种进行的回购交易。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四条 标准券折算率指一单位债券所能折成的标准券代表的金额与一单位债券的面值之比。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五条 除下列情况外,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每星期三收市后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一”(见附件1)计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品种(该星期新上市的债券除外)在下一个有交易安排的星期(有交易安排指该星期至少有一个交易日未休市,以下简称适用星期)分别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一)如果该星期三休市,则在该日之前的交易日中,距该日最近的一个交易日收市后,计算各债券品种在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二)对于已上市但在相应证券交易所从未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债券品种,按照“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二”(见附件2)计算。
(三)经商证券交易所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计算结果进行修正。
前款所称“市场情况”包括出现相关重大政策变化以及单一证券账户或者某些关联证券账户过度集中持有某一债券品种等情形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六条 对于新上市债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按照“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二”(见附件2)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但是,经商证券交易所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对计算结果进行修正。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七条 标准券折算率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所在计算当日日终分别通过各自通信系统、网站联合发布。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会同证券交易所修改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调整公布时间。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九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会同证券交易所及时修订。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如未特别指明,本办法所称“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1: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一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 ÷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 ÷100。
其中:
1、上期是指:
(1)对于当日(T日)之前(含当日)集中竞价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含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该品种债券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最近5个交易日(含当日);
(2)对于当日之前(含当日)集中竞价交易不足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日(含当日)。
2、上期平均价是指:
(1)对于在“T-4”日(含该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含该日)之间没有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成交量为权重,成交价以全价计算);
(2)对于在“T-4”日(含该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含该日)之间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扣除一单位该品种债券的兑付利息(以成交量为权重,成交价以全价计算)。
3、波动率=(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上期最高收盘价 上期最低收盘价)÷2];收盘价以净价计算。
4、到期平均回购利率是指:
(1)适用星期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适用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融资额为权重,回购交易的成交价的单位为百分之一,计算时不省略百分号);
(2)适用星期不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距适用星期最近的一个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融资额为权重,回购交易成交价的单位为百分之一,计算时不省略百分号)。
5、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舍弃小数点后第三位起的数值)。
附件2: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二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 ÷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其中:
1、计算参考价是指:
(1)发行公告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发行公告载明的发行价格;
(2)发行公告未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该品种债券的面值。
2、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舍弃小数点后第三位起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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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贷款公司的贷款流程是什么样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贷款公司的相关贷款流程。以供参考。
每笔信贷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信贷档案材料向风险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风险部对本公司执行中信贷业务档案集中管理,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材料,风险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移交到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
信贷档案的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1)信贷档案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组卷,材料多的可组成多个卷。卷内资料按信贷业务管理和操作顺序进行排列。
(2)每个案卷,均应编制《信贷档案卷内目录》(见附件2)。
(3)将案卷按照“信贷项目—客户—信贷业务发生时间”的顺序进行分类排列。即首先将全部信贷档案按不同的信贷项目分开,然后区分不同的客户,再按照信贷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4)按以下要求逐卷填写卷盒脊背各项目:
①合同编号。
②项目类别。
③客户名称。小企业类客户填写单位全称,个人类客户填写姓名。
立卷完成后,对于信贷业务从发放至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期间形成的后续归档材料,信贷档案管理员应随时进行补充归档。
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对信贷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负责。发现缺件,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补齐。因特殊情况不能补齐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对缺件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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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是国家依照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关于档案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决定、规律、通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档案法制建设是国家档案制度的基础,它作为我国档案事业管理的重要工具,是发展档案事业的根本保证。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档案管理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非法收入和所得收归公有的处罚形式。没收即收归国有。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如通过赌博获取的财产。违法所得不同于非法财物。前者是指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获取的不应归于他的财产;而后者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法工具、物品及违禁品。前者是违法行为人获取的额外利益,通常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利润。而后者是指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物品、财产等,因违法行为而转化为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具有以下特征:
1、没收违法所得是一种涉及公民、法人经济利益的处罚形式。有人提出违法所得本身不是被处罚人合法占有的财产,而是他非法占有的他人或国家的利益,没收这部分财产并不能体现对违法者的制裁惩戒意义,更不能触及违法者真正的经济利益和财产权利,所以没收违法所得并不是处罚形式。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是一种处罚形式(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虽然违法所得并非违法者原本所占有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但在没收之前,此项所得暂时还由违法者个人控制。因此,将这项违法获取的利益收归国有,同样影响到违法者自身的利益,至少违法者企图获得或者已经获得的经济利益随之丧失,体现对违法者的制裁。加之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经常与其他财产罚并用,因而能够起到对违法者处罚惩戒的作用。
2、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形式之一,不同于刑罚附加刑中的没收财产。前者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实施的行政制裁,而后者是人民法院判处的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强制无偿收归国家的刑罚附加刑。二者主要区别有:首先,没收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性质不同。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不具有刑罚的法律后果,而没收财产是刑罚中的附加刑种之一。其次,二者适用范围不同。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有时也适用于犯罪行为,如《刑罚》第60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3、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仅适用于有违法所得的违法情形。换句话说,对于违法行为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必须区分是否有违法所得;区分哪部分是合法所得,哪部分是违法所得;区分哪些是违法所得,哪些是违法用具和违禁品;区分哪些是合法财产,哪些是违法所得等。
《档案法》第24条第3款规定的是“没收违法所得”,而且明确限定是“有违法所得的”。这个“有违法所得的”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前提条件。
这里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是档案行政处罚种类之一,“没收违法所得”中的所得是财产利益,但不能理解为“没收财产”。为什么这样呢?《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没收财产”的处罚种类,因为“没收财产”涉及公民利益甚重,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财产只能依法律剥夺,并且应经司法程序。故“没收财产”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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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6、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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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具体来说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通知》全文如下: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二、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四、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
八、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九、商业银行要持续探索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模式和领域,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上述各项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十一、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应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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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物业对于可不可以随意上调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有着法律规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法律知识。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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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一种组织体,从筹建到成立之后的运营时刻都处于动态之中,其所从事的决策或交易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法律风险的发生或法律问题的出现常常是全局运作中因果链条中的一环。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概述
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看过“什么是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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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目标:
目标是使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全优。在中国,称之为全优工程。即质量好、工期短、消耗低、经济效益高、施工文明和符合安全标准。施工过程是控制质量的主要阶段,全优工程的具体检查评定标准包括六个方面:
1、达到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质量优良标准。
2、必须按期和提前竣工,交工符合国家规定。材料和预制构件、半成品的检验,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者,以合同规定的单位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主要包括:图纸的审查,以地区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准。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2、工效必须达到全国统一劳动定额,材料和能源要有节约,降低成本要实现计划规定的指标。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4、坚持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做到工完场清。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应达到场容管理规定要求。
5、各项经济技术资料齐全,手续完整。
意义: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有一套严密的监督检查办法。在中国,自1984年开始,改变了长期以来由生产者自我评定工程质量的做法,实行企业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大力加强社会监督。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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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型的业务性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是保证档案服务质量的决定因素。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档案管理基础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六、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统一指导全国档案工作,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地形成和确定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是:“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这一原则的基本思想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确立了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以前常说的“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全部档案。”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产物,它以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为前提,并为它们的巩固、发展提供服务。具体地讲,就是:
1、各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管理;档案中需要长远保存的,由各级档案馆集中保管。
2、全国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地、分层负责地进行指导和监督。
3、全国档案工作统一于党的领导。
第二、提出了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不使应该集中保存的档案残缺短少;另一方面,从质量上,也就是从系统性方面,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不能人为地割裂分散,或者零乱堆砌。维护档案的安全,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力求档案本身不受损坏,尽量延长档案的寿命;另一方面,要维护档案免遭意外的破坏,不失密。
第三、体现了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规定了档案工作的主要标准----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并且支配档案工作的全过程。
七、档案室的性质
档案室是管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并提供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的工作机构。档案室工作是一项专门工作,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质。
1、档案室工作是史料性工作,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
档案是单位各方面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述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人们进行工作的思想意图,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反映了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档案室的工作就是收集和管理这些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使档案再现当时的历史面貌,从而保障单位历史的延续和发展。 2、档案室工作是条件性工作,是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条件。 各单位的工作,是延续不断地进行,档案是前人智慧的结晶,今天的工作要借鉴过去的经验,一个人的记忆有限,要靠查考档案。制订计划、总结工作、执行政策、处理各种问题等,都要查考档案。档案室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准确的信息,减少无效劳动和重复劳动。
3、档案室是服务性的工作,是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
档案室工作,一方面为单位工作服务,另一方面为有关单位提供材料,当然首先是为本单位的领导工作服务。为领导提供过去的工作情况、材料、数据,以便领导查考,帮助领导及时地作出决策,处理问题。其次,各业务部门在进行工作中,也都需要查考利用档案。在许多专业主管机关,档案室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业务环节,本身就是业务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比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形成的诉讼、案件档案,是立案审判过程的记录和反映,是进行审判工作的工具。
4、档案室工作是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联系的纽带之一。
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是性质、对象、任务不同的工作,但是,无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行业的工作,必须产生档案、利用档案。所以,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有着必然的联系,档案室工作正是维系这种联系的纽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纽带,可以将监督、指导的职责在各单位落实,使社会各项事业的活动记录,研究成果得到安全维护,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也可以通过这个纽带了解档案工作、认识档案工作。从而支持档案工作。
5、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础。
在整个国家档案事业中,档案室工作处于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物质基础。全国档案室保存档案的总和,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整个国家档案的完整程度和延续积累,首先取决于档案室,它是国家档案资源延续和国家档案文化财富积累的主要源泉。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工作基础。在全国档案事业管理体系中,档案室保存的档案数量最多,发挥的现实作用最大,而且档案室机构和从业人员也最多,因此,档案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整个国家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馆工作发展的前提。从档案事业发展史上看,档案室先于档案馆产生。可以说,没有档案室工作的不断发展,就没有国家档案馆的产生和发展。正是无数个档案室源源不断地向国家档案馆输送补充档案,档案馆工作才有可能在不断丰富馆藏的基础上提高和发展。
八、档案室的地位
档案室的各单位中的地位,既不是凌驾于各业务部门之上的特殊地位,也不是处在可有可无的低微地位,而是处在单位办公室(秘书科)内的与各业务部门有密切联系的地位。
九、档案室的任务
档案室工作,是为了集中统一管理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而建立起来的一项专门业务。《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对档案室的任务都作了明确规定,其基本任务有五个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档案室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层组织,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从事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这是做好档案室工作的基本前提。同时,为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档案室还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使本单位的档案工作有章可循,从而将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纳入国家档案事业法治建设的轨道,这是开展档案室工作的基本保证。
2、对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监督和指导。档案室的档案,来源于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案卷质量的高低,与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有直接关系。为使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符合档案工作的要求,档案室应对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以保证归档案卷的质量,这是国家赋予档案室的权力。
3、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档案室应该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的信息中心。因此,要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物质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管理是手段,利用是目的。档案室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单位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档案室工作是否有效,是从利用工作表现出来的。利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档案室的发展,影响单位工作效益的提高。如果档案室只起“一把锁”的作用,就得不到领导和业务人员的重视与支持。档案室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利用档案的特点,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开展各种利用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4、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除管理好本单位的档案外,还应负责对所属单位和本专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依法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一方面,它是本单位形成的,对本单位有用,要在本单位保存;另一方面,它又是国家的,对国家各项工作有用,又需要移交给国家档案馆保存,在更大的范围为社会各方面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服务。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省级以上机关应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二十年左右;省辖市(州、盟)和县级以下机关应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十年左右,连同目录数据库软盘、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的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一个机关的全部档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应统一向一个档案馆移交。” 档案室不仅要按照移交范围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而且移交的档案要符合一定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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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现代化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你对毕业生档案管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毕业生档案管理相关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八、为什么建议学生不要将档案留存学校
尽管国家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工作,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管两年,但是如果我们认真考虑,并不合算:(1)不能计算工龄;(2)不经济。放在学校,看似免费,可当你需要档案时,来回交通、食宿费用,比你放在就近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花费要多得多。
九、学生档案是如何转递的
学生档案对毕业生而言很重要,主要通过EMS渠道邮寄、学校派专人送达、用人单位凭有关证明材料派专人领取等方式进行转接,不允许由邮局普通、挂号邮寄等方式转递,更不允许个人自带和请人代领。
十、毕业生如何追踪自己的档案
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按照就业报到证左上角地址或调档函(原件)显示单位(加盖公章)即红章地址邮寄。有严格的交接签收程序,一般情况下不会遗失。毕业生应主动尽快到EMS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该单位。查询时限一般为一年,超过一年EMS不再办理档案查询业务。
十一、什么是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简称“报到证” )。其作用是:
(一)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和依据。
(二)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三) 调档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蓝页)。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四)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减免有关税费手续。
(五)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凭证。
(六)毕业生就业的证明。
(七)干部身份证明。
十二、毕业生怎样办理报到证
在学校就业系统登记毕业去向,办理离校手续时由学院统一发放。
十三、毕业生怎样调转档案
在这里输入你的内容,注意不要用退格键把所有文字删除,请保留一个或者用鼠标选取后直接输入,防止格式错乱。
毕业生必须凭报到证或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方可调档。
(一)凭报到证调档:报到证左上角地址即为发档地址;
1、考取国家公务员调档:凭录用文件办理报到证,然后再调档;
2、“大学生村官”、“招教”、“选调生”等情况调档:凭调档函或凭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然后调档;
(二)凭调档函调档:调档函(原件)显示单位(加盖公章)即为发档地址;
主要是考取外校研究生调档:
1、应届生调档,等毕业材料齐全后凭调档函直接调档(档案寄往考取学校要求的地址);
2、请在就业系统网详细登记学院、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和档案寄往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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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的知识化管理,就是企业档案在管理过程中运用知识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对企业档案信息收集和处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企业档案管理基础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统一指导全国档案工作,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地形成和确定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是:“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这一原则的基本思想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确立了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以前常说的“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全部档案。”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产物,它以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为前提,并为它们的巩固、发展提供服务。具体地讲,就是:
1、各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管理;档案中需要长远保存的,由各级档案馆集中保管。
2、全国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地、分层负责地进行指导和监督。
3、全国档案工作统一于党的领导。
第二、提出了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不使应该集中保存的档案残缺短少;另一方面,从质量上,也就是从系统性方面,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不能人为地割裂分散,或者零乱堆砌。维护档案的安全,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力求档案本身不受损坏,尽量延长档案的寿命;另一方面,要维护档案免遭意外的破坏,不失密。
第三、体现了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规定了档案工作的主要标准----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并且支配档案工作的全过程。
二、档案室的性质
档案室是管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并提供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的工作机构。档案室工作是一项专门工作,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质。
1、档案室工作是史料性工作,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
档案是单位各方面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述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人们进行工作的思想意图,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反映了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档案室的工作就是收集和管理这些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使档案再现当时的历史面貌,从而保障单位历史的延续和发展。 2、档案室工作是条件性工作,是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条件。 各单位的工作,是延续不断地进行,档案是前人智慧的结晶,今天的工作要借鉴过去的经验,一个人的记忆有限,要靠查考档案。制订计划、总结工作、执行政策、处理各种问题等,都要查考档案。档案室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准确的信息,减少无效劳动和重复劳动。
3、档案室是服务性的工作,是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
档案室工作,一方面为单位工作服务,另一方面为有关单位提供材料,当然首先是为本单位的领导工作服务。为领导提供过去的工作情况、材料、数据,以便领导查考,帮助领导及时地作出决策,处理问题。其次,各业务部门在进行工作中,也都需要查考利用档案。在许多专业主管机关,档案室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业务环节,本身就是业务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比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形成的诉讼、案件档案,是立案审判过程的记录和反映,是进行审判工作的工具。
4、档案室工作是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联系的纽带之一。
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是性质、对象、任务不同的工作,但是,无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行业的工作,必须产生档案、利用档案。所以,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有着必然的联系,档案室工作正是维系这种联系的纽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纽带,可以将监督、指导的职责在各单位落实,使社会各项事业的活动记录,研究成果得到安全维护,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也可以通过这个纽带了解档案工作、认识档案工作。从而支持档案工作。
5、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础。
在整个国家档案事业中,档案室工作处于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物质基础。全国档案室保存档案的总和,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整个国家档案的完整程度和延续积累,首先取决于档案室,它是国家档案资源延续和国家档案文化财富积累的主要源泉。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工作基础。在全国档案事业管理体系中,档案室保存的档案数量最多,发挥的现实作用最大,而且档案室机构和从业人员也最多,因此,档案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整个国家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馆工作发展的前提。从档案事业发展史上看,档案室先于档案馆产生。可以说,没有档案室工作的不断发展,就没有国家档案馆的产生和发展。正是无数个档案室源源不断地向国家档案馆输送补充档案,档案馆工作才有可能在不断丰富馆藏的基础上提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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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工作作为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能为公司各项综合业务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但传统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环境的发展要求。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企业档案与知识管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知识管理是对企业产生的知识进行管理通过获取、存储、学习、传播、共享,使每个员工都能接触并有效的运用企业的知识,可以方便的随时随地的找到最需要的知识,增强工作和学习的能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企业已有经验和知识的基础上,避免重复犯错误,最终实现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
知识管理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知识进行积累、组织、传递和应用、创新,以实现知识的价值。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知识管理为档案工作在内的企业各项管理活动提供创新的思路和视角,其对企业档案工作创新的意义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知识管理的出发点是知识是企业的战略资源。它可以促使人们重新认识企业档案的价值:企业档案不仅是简单的历史记录、资料,而且是企业展望未来的窗口,是一种重要的知识载体和重要的战略资源。
第二,知识管理的根本目是实现知识的价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它可以促使人们重新定义档案管理的目的:档案管理应重视开发利用企业的档案,而不单是收集、整理和保管企业的档案;档案管理更是为了积累、利用知识,而不能只是为了保存历史、再现历史。
第三,知识管理的基本活动是知识的积累组织、传递和应用、创新。它可以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企业档案管理的基本活动:档案管理应该关注对档案所存储的信息和知识的管理;在档案收集过程中,应加强隐性知识的记录与收集,加强非正式文件外部信息的收集,将档案收集活动拓展为知识积累活动。
第四,知识管理的技术支撑是现代信息技术。它可以促使人们重新考察企业档案管理的技术方法:企业档案管理必须从传统手工操作方式走出来,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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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企业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已成为必然趋势。那么你对企业档案资源管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企业档案资源管理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图文档案是保护设计企业知识产权的有利武器
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设计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它是设计企业知识创新的成果,是设计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的知识资本。保护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是维护设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设计企业知识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也是设计企业知识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
图文档案真实地记录了设计企业进行知识创新活动的过程、内容、结果,是设计企业拥有某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凭证。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它们能起到至关重要的凭证作用。例如:在产品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生申请权纠纷时,产品档案中的技术协议书、委托书及相关合同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有关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的依据性文件,一般含有明确产品专利权属和其他权利的内容;产品设计计算文件、产品图样、产品装配试验的技术条件等文件是产品申请专利时证明其专利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重要特征,主要依据这些材料而编制的说明书构成申请专利最基本的文件,发生有关该产品的假冒、仿制等侵权纠纷时,这些文件则是十分有利的证据;产品商标设计和注册的有关材料既是商标的载体,更是商标权权属的有力依据。由此可见,图文档案在设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始终处于佐证的主导地位,是设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武器。
二、图文档案是寻找知识专家的关键线索
设计企业在其设计活动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十分专深的问题,这时就需要请教知识专家。当设计企业组织结构庞大、员工数量众多时,设计企业管理者如何能知道企业内某一领域专家是谁、在哪个部门呢?此时,图文档案就可以为寻找知识专家提供关键的线索。
例如, 在IBM Lot us 公司的知识管理软件中,对于每一份企业档案,知识管理系统都记录其作者、形成时间、修改时间、主题、利用者、利用次数等相关信息。如果某一文件利用次数很多的话, 说明该份档案的知识含量较高, 具有重要的价值。由此也可能推断出, 该份档案的作者可能是一位有关该份档案主题的领域内的知识专家。而且, 我们搜索某一主题的档案时, 知识管理系统会自动显示出所有与该主题相关的档案, 如果我们发现这些档案大部分是由某一位或几位企业员工撰写的话, 我们可以认定他们就是有关该主题领域内的知识专家。可见,图文档案是寻找知识专家的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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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现代化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你对档案管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档案管理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档案管理系统既可以自成系统,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文档知识管理和网络查询功能,也可以与本单位的OA办公自动化和DPM设计过程管理,或者与MIS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形成更加完善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网络。
作为一套完整的知识 档案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
(1) 文档管理:文档维护、我的待提、文档审核、文档删除、文档回收站、文件归档、版本更新
(2)知识管理:知识管理、我的待提、知识审核、知识删除、知识回收站
(3)文档浏览统计:按分类浏览、按人员浏览、文档库浏览、分类统计、人员统计、状态统计
(4)知识浏览统计:按分类浏览、按人员浏览、 知识库浏览、分类统计、人员统计、状态统计
(5)基础设置: 文档库设置、知识库设置
(6)权限设置:知识库管理权限、 文档库管理权限
在计算机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能将各类的文档和知识纳入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是企业和单位的积累和沉淀,必将成为后续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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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档案管理工作也发生了许多变化。那么你对档案管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档案管理知识竞赛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单选题(20题):
1、《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对国家和社会有(A )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的形式的历史记录。
A、保存 B、 资政 C、育人.
2、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 C )档案的义务。
A、保管 B、 整理 C、 保护
3、《档案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 B )。
A、文化工作规划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C、科技发展计划
4、( A)规定: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A、监察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C、《安徽省档案条例》
5、我国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档案是( B )
A、金石档案 B、甲骨档案 C、简牍档案
6、档案与图书、文献资料相比,其特有属性是( A )
A、原始记录性 B、知识性 C、信息性
7、汉初,建造于未央宫中的( C )是专门收藏档案图籍的机构。
A、天禄阁 B、石渠阁 C、兰台
8、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 A )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A、定期 B、不定期 C、按时
9、《安徽省档案条例》规定:举办重大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在活动结束之日( B )到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
A、30日内 B、60 日内 C、100日内
10、对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 C )。
A、调离岗位 B、 罚款 C、行政处分,
11、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 C ),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A、所有权 B.处置权 C.优先利用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 A )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A. 持有合法证明 B. 无需证明 C. 经人介绍
13、 2011年7月,马鞍山市档案馆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晋升为( A )档案馆。
A、国家一级 B、国家二级 C、国家三级
14、市档案馆馆藏各类档案资料34.8万卷(册)。其中,资源委员会华中矿务局档案为馆藏最早年份的文书档案,始于( A )。
A、1944年 B、1947年 C、1956
15、为了加强对散存、散失档案的征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B )市档案馆在《马鞍山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种档案。
A、2011年5月 B、2011年6月 C、2012年7月
16、2006年,《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发布施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和便于当事人利用,我市城区范围内的婚姻登记档案集中保存于( C )
A、民政部门 B、各区档案馆 C、市档案馆
17、根据《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市档案馆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公告,截至2013年,共发布开放公告( A )批。
A、11 B、12 C、13
18、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档案馆设置了(A ),并于2009年9月正式向社会开放。
A、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B、现行文件阅览中心 C、档案查阅场所
19、2012年5月,和县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农业部、林业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 验收,是我省( A )通过验收的县。
A、首个 B、第二家 C、第三个
20、今年“国际档案日”的主题是( B )
A、加强档案工作 B、档案在你身边 C、开发档案资源
二、判断题(10题):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 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
22、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23、属于集体、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档案所有人可以向档案馆寄存。接受寄存的档案馆与寄存人应当签订档案寄存协议,并免费提供保管服务。 ×
24、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向社会开放。 ×
25、档案馆可以跨区域征集档案但不可以向境外征集档案。 ×
26、2012年,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发布了《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
27、近年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市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的通知 》、《关于向市档案馆移交各类荣誉、礼品等实物档案的通知》、《马鞍山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大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28、2012年4月,市档案馆在市直部门推广使用档案管理统一平台,并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和移交。√
29、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挖掘馆藏档案资源,精选了千幅照片档案和实物档案,多方位展示马鞍山的光荣历史和建市以来的发展成就。√
30、2004年,维也纳国际档案大会决定将6月9日设立为“国际档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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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私营企业经济档案管理人员存在专业知识薄弱、企业经费投入有限等问题。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档案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统一指导全国档案工作,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地形成和确定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是:“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这一原则的基本思想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确立了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以前常说的“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全部档案。”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产物,它以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为前提,并为它们的巩固、发展提供服务。具体地讲,就是:
1、各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管理;档案中需要长远保存的,由各级档案馆集中保管。
2、全国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地、分层负责地进行指导和监督。
3、全国档案工作统一于党的领导。
第二、提出了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不使应该集中保存的档案残缺短少;另一方面,从质量上,也就是从系统性方面,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不能人为地割裂分散,或者零乱堆砌。维护档案的安全,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力求档案本身不受损坏,尽量延长档案的寿命;另一方面,要维护档案免遭意外的破坏,不失密。
第三、体现了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规定了档案工作的主要标准----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并且支配档案工作的全过程。
二、档案室的性质
档案室是管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并提供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的工作机构。档案室工作是一项专门工作,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质。
1、档案室工作是史料性工作,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
档案是单位各方面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述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人们进行工作的思想意图,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反映了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档案室的工作就是收集和管理这些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使档案再现当时的历史面貌,从而保障单位历史的延续和发展。 2、档案室工作是条件性工作,是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条件。 各单位的工作,是延续不断地进行,档案是前人智慧的结晶,今天的工作要借鉴过去的经验,一个人的记忆有限,要靠查考档案。制订计划、总结工作、执行政策、处理各种问题等,都要查考档案。档案室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准确的信息,减少无效劳动和重复劳动。
3、档案室是服务性的工作,是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
档案室工作,一方面为单位工作服务,另一方面为有关单位提供材料,当然首先是为本单位的领导工作服务。为领导提供过去的工作情况、材料、数据,以便领导查考,帮助领导及时地作出决策,处理问题。其次,各业务部门在进行工作中,也都需要查考利用档案。在许多专业主管机关,档案室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业务环节,本身就是业务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比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形成的诉讼、案件档案,是立案审判过程的记录和反映,是进行审判工作的工具。
4、档案室工作是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联系的纽带之一。
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是性质、对象、任务不同的工作,但是,无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行业的工作,必须产生档案、利用档案。所以,社会各项事业同档案工作有着必然的联系,档案室工作正是维系这种联系的纽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纽带,可以将监督、指导的职责在各单位落实,使社会各项事业的活动记录,研究成果得到安全维护,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也可以通过这个纽带了解档案工作、认识档案工作。从而支持档案工作。
5、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础。
在整个国家档案事业中,档案室工作处于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物质基础。全国档案室保存档案的总和,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整个国家档案的完整程度和延续积累,首先取决于档案室,它是国家档案资源延续和国家档案文化财富积累的主要源泉。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工作基础。在全国档案事业管理体系中,档案室保存的档案数量最多,发挥的现实作用最大,而且档案室机构和从业人员也最多,因此,档案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整个国家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档案室工作是国家档案馆工作发展的前提。从档案事业发展史上看,档案室先于档案馆产生。可以说,没有档案室工作的不断发展,就没有国家档案馆的产生和发展。正是无数个档案室源源不断地向国家档案馆输送补充档案,档案馆工作才有可能在不断丰富馆藏的基础上提高和发展。
三、档案室的地位
档案室的各单位中的地位,既不是凌驾于各业务部门之上的特殊地位,也不是处在可有可无的低微地位,而是处在单位办公室(秘书科)内的与各业务部门有密切联系的地位。
四、档案室的任务
档案室工作,是为了集中统一管理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而建立起来的一项专门业务。《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对档案室的任务都作了明确规定,其基本任务有五个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档案室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层组织,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从事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这是做好档案室工作的基本前提。同时,为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档案室还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使本单位的档案工作有章可循,从而将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纳入国家档案事业法治建设的轨道,这是开展档案室工作的基本保证。
2、对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监督和指导。档案室的档案,来源于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案卷质量的高低,与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有直接关系。为使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符合档案工作的要求,档案室应对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以保证归档案卷的质量,这是国家赋予档案室的权力。
3、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档案室应该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的信息中心。因此,要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物质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管理是手段,利用是目的。档案室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单位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档案室工作是否有效,是从利用工作表现出来的。利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档案室的发展,影响单位工作效益的提高。如果档案室只起“一把锁”的作用,就得不到领导和业务人员的重视与支持。档案室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利用档案的特点,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开展各种利用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4、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除管理好本单位的档案外,还应负责对所属单位和本专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依法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一方面,它是本单位形成的,对本单位有用,要在本单位保存;另一方面,它又是国家的,对国家各项工作有用,又需要移交给国家档案馆保存,在更大的范围为社会各方面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服务。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省级以上机关应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二十年左右;省辖市(州、盟)和县级以下机关应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十年左右,连同目录数据库软盘、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的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一个机关的全部档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应统一向一个档案馆移交。” 档案室不仅要按照移交范围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而且移交的档案要符合一定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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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的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样式见附件2),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3.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申请企业可在进一步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评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重新提出申请。
4.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三)公告。
1.评审组织单位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应退回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2.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同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银监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证书和牌匾。
1.经公告的企业,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
2.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证书样式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
(五)撤销。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六)期满复评。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2.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类水平,二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3.一、二级企业申请期满复评时,如果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已经修订,应重新申请评审。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达到高等级标准化企业要求的,可以自愿向相应等级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p#副标题#e#
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一般应包括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一定数量的评审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应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类似业务收费标准规范评审单位评审收费。
3.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配备满足各评定标准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4.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聘请的评审专家,按评定标准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6.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
(二)监督管理部门。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将着力点放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评审单位,一律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单位法人和评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一〔2011〕190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和《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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