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柠檬的用法一百度百科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柠檬中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受到很多人的欢迎。那么你们知道柠檬具体有着怎样的功效与作用吗?它的食用有没有什么禁忌?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下柠檬的功效和作用以及禁忌,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哦。
一、柠檬水
只需一公升的水里加上半粒柠檬原汁,并置于冰箱,温度较低易有清凉爽口的感觉。每日至少喝下6杯的柠檬水,不需特别节食或禁绝零食。如搭配每日15分钟运动,排汗解毒,效果更好。
喝柠檬水也要适量,每天不宜超过1000毫升。此外,由于柠檬pH值低达2.5,因此胃酸过多者和胃溃疡者不宜饮用柠檬水。
二、柠檬醋
柠檬500克、冰糖500克、陈醋1瓶、陶瓷缸或广口玻璃罐1只。将柠檬洗净后放置阴凉处,晾干水分后切成片或小块。将果片及陈醋放人瓶内,加人冰糖,浸泡过程中稍微搅拌一下,促使冰糖溶化,然后密封,放置阴凉处。浸泡约30天后,将柠檬全部捞起。然后再等15~30天,至冰糖完全溶解后,即可取出饮用。
柠檬与醋都能够分解脂肪、杀菌、调整肠道、帮助消化,还能平衡人体酸碱值,促进新陈代谢,美容养颜,减肥又养生。但是柠檬与醋的酸度都很高,空腹喝太多会伤胃,要尝试不可不小心。
三、柠檬香蕉茶
在杯子中放入9朵菊花和一片鲜柠檬,注入开水浸泡5分钟后,去渣,再把新鲜的香蕉片一片放入茶中浸泡即可。柠檬的酸和香蕉的涩结合,一定程度上降低食欲。此外,香蕉能清热、通便、解酒;柠檬味酸,能健胃、化痰止咳、杀菌、降血脂等;菊花则可以提神。
四、柠檬海带茶
材料:海带100克,柠檬汁100克,冰糖少许。
将海带洗净切条,加清水及100克鲜柠檬汁煮沸,放凉后加少许冰糖调味即可饮用。海带中含有碘元素,可促进甲状腺素分泌,提高新陈代谢,柠檬汁能舒张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还可以增进胃肠消化功能。这款茶可以消除积滞在皮下的脂肪,达到减肥目的。
五、柠檬蜂蜜酒
将1汤匙的柠檬汁、1汤匙的蜂蜜和适量的白兰地酒混合,晚间饮用。帮助入睡,提高睡眠质量,也有利于养颜、减肥。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渔轮,也叫渔线轮、放线器、卷线器,古称钓车,是抛(海)竿钓鱼必备钓具之一,那么你对渔轮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渔轮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旋压式渔线轮
绕线方法
1、检查线轮的绕线量(一般在线轮或包装盒上都有标注),选择适宜的渔线型号。
2、将渔线轮装在渔杆上,关闭渔线轮逆止开关。
3、将线的一端打结,穿过渔杆的一个导环,翻开渔轮的出线环,将线系在线轮上,关合出线环,拉抻渔线,检查并保证其栓住的牢固性。
4、保持渔线直紧,开始匀速转动渔轮摇杆缠线。
5、当缠线高度低于线轮边缘约1.5-2毫米,不要多缠或少缠,否则将阻碍你正确抛线。保持 渔线直紧,停止缠线,剪断渔线。
6、然后把渔轮固定在渔竿上的渔轮座上就可以准备施钓了。别看鼓式渔线轮体形不大,但它的线容量与 旋压式线轮不相上下。
装轮方法
1、将渔线轮装在渔杆(合态)上。
2、打开渔轮逆止开关,翻开渔轮出线环,将线拉出,合上出线环,将线依次穿过渔杆导环。
3、系上坠线,扯紧渔杆各节,关闭渔轮逆止。
抛线方法
1、打开渔轮逆止开关,转动摇杆,调整线坠于适当位置,关闭逆止开关。
2、用食指勾住钓线,侧身扭头,将杆后送,杆于地面距离以线坠触地为佳。
3、将杆侧上前送,当杆于侧前方并地面持45度角时,抖力松线,弹出线坠。
4、当线坠落水,送线结束后,摇动摇杆,关合出线环,拉紧渔线,放杆于杆架上。
收线方法
1、提杆、抖抻,渔线保持紧直,杆于地面45度角。
2、匀速摇轮,渔线保持紧直,以鱼力的大小,调整渔轮松紧旋钮。
3、鱼收上后,将杆放于架上,渔轮勿触地弄脏划伤。
卸轮方法
1、关闭逆止开关,将线坠取下。
2、以手指紧线,摇动摇杆。3、将线别于线轮别线片上。
4、卸轮、擦净、装好。
鼓式渔线轮
绕线方法
首先须将钓线穿过导线环,然后再系紧在线轮上。在缠线的高度应低线轮边缘高度约为1.5-2毫米,不要多缠或少缠,否则将阻碍你正确抛线。别看鼓式渔线轮体形不大,但它的线容量与 旋压式线轮不相下。
调整刹车方法
鼓式渔线轮的星形刹车性能与旋压式的前后刹车性能一样,通过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旋转来调整线轮钓力。
抛线方法
执行鼓式渔线轮作抛线活动时,先做一些准备工作,即先调整一下调整钮,目的是调整线轮出线速度,防止因轮输出线速度过于超出抛线速度而使钓线出现反冲现象(由于抛线速 度与坠饵的重量及钓友臂力大小有关,因而在调整好调整钮后,接下来是用大拇指推压离合按钮后,一定要调到个人适合为止)。
调整好调整钮后,接下来是用大拇指推压离合按钮,使得线轮和导线轮处于分离状态。端正好 抛竿姿势,使劲朝着自已的目标抛去。
注意:1、抛线之前,一旦接合离合按钮,要用握渔线轮的手的大拇指稍用劲按信线轮,以防滑线;
2、在鱼饵入水的瞬间,大拇指也须及时按按住线轮,以使得线轮缓速出线甚至停止出线,从而避免钓线在入水瞬间速 度差异较大而出现缠线或炸线的现象。然后正向摇动一下摇臂,使离合结构处于啮合状态。
3、当炸线发生,请不要急躁和紧张,您可旋松并卸下右侧盖取下炸线线轮,理顺好之后再重新装上即可。(下推离合按钮时,是确保离合结构中的线轮和导线轴处于脱离状态,在此状态下线轮具有出线功能;再松指并正向摇动一下摇臂,当听到一声轻微的卡嚓后,离合结构便处于相互啮合状态。
另外,在按住离合结构的情况下不能摇动摇臂,因为这样很容易损坏排线系统。)当你精通了鼓式渔线轮的这些性能结构和特点并更善于抛线时,你可以适当地放松调整钮,减少阻力,这将会增加你的抛线距离。
看过“渔轮基础知识“
浏览量:28
下载量:0
时间:
铣刀是用于铣削加工的、具有一个或多个刀齿的旋转刀具。那么你对铣刀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铣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检查机床的功率和刚度,以保证所需要的铣刀直径能够在机床上使用。
2、主轴上刀具的悬伸量尽可能达到最短,减小铣刀轴线与工件位置对冲击载荷的影响。
3、采用适合于该工序的正确的铣刀齿距,以确保在切削时没有太多的刀片同时和工件啮合而引起振动,另一方面,在铣削狭窄工件或铣削型腔时要确保有足够的刀片和工件啮合。
4、确保采用每刀片的进给量,以便在切屑足够厚时能获得正确的切削效果,从而减小刀具磨损。采用正前角槽形的可转位刀片,从而获得平稳的切削效果以及最低的功率。
5、选用适合于工件宽度的铣刀直径。
6、选用正确的主偏角。
7、正确的放置铣刀。
8、仅仅在必要时使用切削液。
9、遵循刀具保养及维修的规则,并且监控刀具磨损。
看过“铣刀基础知识“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大家都知道柠檬富含维生素C,而且很多人都喜欢喝柠檬水,解渴生津,而且还可以美容淡斑。但是你知道喝柠檬水还可以减肥吗?下面读文网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柠檬排毒减肥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柠檬水可以解渴且冲淡想吃东西的欲望,因此可有效抑制不当饮食,加上一天总共15分钟的运动,效果会十分显著。这套减肥法现在在日本是最流行的,在家里自己操作就可以达到减肥的效果,所以被称为“家庭主妇”式的喝水节食法,十分有效。
一公升的水里加上半粒柠檬原汁,并置於冰箱里,温度较低易有清凉爽口的感觉。
每日至少喝下三公升的柠檬水,不需特别节食或禁绝零食,但必须时时补充柠檬水。
必须搭配每日15分钟运动,不必持续进行,分散时间亦可有助于排汗,目的是为了排除体内有害物质。
柠檬食谱期间,身体获得了所有必需的能量、矿物质和不可缺乏的维生素。许多人甚至每天减去2磅的脂肪,也没感到有任何对身体有害的损伤,这就是为什么有如此多的体重超重者试用柠檬食谱的原因,的的确确,对于显著瘦身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试用柠檬食谱,你不仅能减重,你更会注意到:你的皮肤恢复了光泽,头发更明亮了;在你感受到身轻气爽的时候,你的身体里有一股久别的活力回来了。
看了柠檬排毒减肥方法的人还看: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关于成都旅行攻略,读文网小编为您整合。
大熊猫基地。该基地现建有齐全的各种齐全的各种大熊猫繁育所必须的设施,有兽舍、饲料室、医疗站、大熊猫纪念馆和实验楼,还种有大熊猫食用的上万丛竹子和灌木。票价:60元。特点:能与国宝熊猫近距离接触。路线:乘坐1、45、63路公交到青龙场汽车中心站,再转公交107路或532路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婴幼儿早期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家庭尤其是母亲在婴幼儿早期教养中的重要性早已成为共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0-6岁育儿知识百科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0~3岁的宝宝:右脑开发启蒙期
游戏一:跳跳舞
玩法:在古典音乐的背景中,爸爸妈妈带领宝宝根据音乐节奏跳舞、拍手或做各种各样自己喜欢的动作。这个游戏适合任何年龄的宝宝,对于还不会走路的宝宝,妈妈可以抱着宝宝做跳舞的动作,或跟着节奏舞动他的手脚。当听到某一乐器发出的声音时,2岁以上的宝宝可以尝试模仿弹奏该乐器的动作。如:听小提琴曲时模仿拉琴的样子,听到钢琴曲时,左、右手模仿按琴键的姿势。也可以让宝宝跟着音乐的节奏自由发挥,翩翩起舞。
提示:古典音乐对宝宝右脑开发有很大作用,在优美的音乐伴奏下宝宝能做出许多优美和谐的动作,起到了促进右脑思维及活跃右脑功能的作用。
游戏二:踢踢腿,伸伸腰
玩法:放舒缓的古典音乐,爸爸妈妈帮助宝宝做身体的动觉训练:头颈运动(前、后、左、右),手臂操(前、后、左、右、伸及绕环),腿部运动(取坐位双脚做内收、外展、屈、伸、绕环)等练习。爸爸妈妈边为宝宝做操,边看着宝宝的眼睛,念口令:一二三四,二二三四……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0~1岁的宝宝。身体左侧部位的活动由右脑指挥,右侧部位的活动由左脑指挥。所以,爸爸妈妈经常帮助宝宝做运动,不仅能提高宝宝身体机能的灵活性和协调性,而且培养了宝宝空间的概念,促进右脑的发育。
游戏三:找朋友
玩法:摊开几张字母卡片,让宝宝将两张相同的字母卡配对。如果宝宝把外形相近的两个不同的字母混淆,爸爸妈妈可在纠正错误的同时,形象地指出它们的区别。如:在解释字母B时可将其描绘成宝宝的一只耳朵,而把字母P解释为爷爷的一根手杖。
提示:这个配对游戏适合1岁半左右的宝宝。随着宝宝年龄的增长,逐渐将配对游戏发展为“归类游戏”。如:请2岁左右的宝宝将不同姿势的同一种动物的图片配成一对;请2岁半的宝宝将图片或实物中的水果、饼干等分类。#p#副标题#e#
游戏四:像什么
玩法:让宝宝面对一面没有过多视觉刺激的墙。爸爸妈妈手里拿着图画卡片或积木等,从宝宝的左耳后方进入他的左眼视野。问宝宝:“你看这个像什么呀?”让他用自己丰富的想象来回答问题。注意:一定不要问“这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很容易得到单一答案,禁锢了孩子的想象。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1岁半至3岁的宝宝玩。想象力训练可以给右脑细胞更多的刺激。只要您的宝宝不厌烦,就可以经常和他玩充满想象力的游戏。如:在晴朗的天气里,爸爸妈妈可以和宝宝躺在草地上观察天上的云朵,启发他将不同形状的云朵看成动物、仙女、天使等。千万不要小看宝宝充满好奇的探究活动,或是傻气十足“胡思乱想”,因为这些正是创造能力的萌芽阶段。
游戏五:猜一猜我是谁?
玩法:爸爸或妈妈在被窝里发出不同的动物的叫声,比如狼叫声、狗叫声、狮子的叫声等,让宝宝猜猜藏在被窝里的是什么动物。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2岁以上的宝宝玩。这是一则用听觉进行判断的游戏,也可以刺激宝宝的右脑功能。
游戏六:神奇的纸盒
玩法:把家里使用过的纸巾盒留下,往里面放一些玩具、糖果、水果等,让宝宝摸一摸,请他在拿出来之前说出名称,或者给他指令,请他按指令拿出东西来。对大一点的宝宝,您可以给他否定的指令。如:“请你把不可以吃的东西拿出来”“请你把不是圆的东西拿出来”等等。为了增加趣味性,也可以使用一些奖励的方法。比如:拿对了糖果,就把糖果奖励给宝宝吃,拿错了,糖果就归妈妈吃等。
提示:这个训练感官的游戏适合2岁以上的宝宝。这是一则通过触觉和视觉来进行判断的游戏,可以促进右脑的发展。
游戏七:石头、剪子、布
玩法:玩具若干,和宝宝玩“石头、剪子、布”游戏,全过程都用左手完成。谁赢得多,玩具就归谁。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2至3岁的宝宝玩。多用左手可开发右脑,这是因为左手的动作是由右脑控制的。因此可让宝宝多用左手来画画、抓玩具、搭积木、串木珠……
游戏八:扔纸球
玩法:拿一个篮子,菜篮或洗衣篮都可以,然后拿一些报纸,把报纸裹成一团,做成一个一个纸球,妈妈、爸爸和宝宝轮流扔纸球,每人扔10个,看谁扔进篮子里的球最多。
提示:这个运动游戏适合2岁以上的宝宝玩,需要宝宝控制自己小手的动作,对空间距离做出判断,这些都有利于宝宝的右脑开发。
3~6岁的宝宝:右脑开发黄金期
游戏一:大家一起唱
玩法:把生活中的事件编成歌曲,和宝宝边唱边玩。比如,刷牙、洗脸、吃饭,我们可以把这些活动和我们熟悉的旋律如《生日歌》编在一起来唱:我们-快来-刷-牙,我们-快来-刷-牙,我们-快来-刷-----牙,天天-都要-刷------牙。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3岁以上的宝宝玩,能发展宝宝的节奏感和创造能力。
游戏二:我和皮球做朋友
玩法一:妈妈双脚分开当球门,爸爸、宝宝轮流左脚来射门,比一比谁的命中率高。
玩法二:爸爸、妈妈和宝宝轮流左右手拍球。可以提出不同的指令,如:“把球拍得最高”或“把球拍得最低”。
玩法三:将球用绳子固定在比宝宝高出10~20厘米处,请宝宝双脚向上跳,用头顶球,顶到的计数,积累到一定的数字奖励一张贴纸。
玩法四:宝宝按照指令左右脚配合拨动地上的球,或往前或往左、右走,最后把球送回指定的“家”。
玩法五:地上摆好4~8个绒毛玩具,爸爸、妈妈和宝宝比赛,左手对准目标滚动小球,玩具倒下的最多为胜。
提示:这种球类游戏适合3岁以上的宝宝玩,在四肢运动与脑神经系统反复作用过程中,促进大脑皮层和神经细胞的发展。
游戏三:少了什么,多了什么
玩法:给宝宝看一张图片,上面有动物、食物、用品等。让宝贝指出哪些是食物,哪些是用品。然后再换另一张,上面比第一张有增有减,让宝贝说说少了什么,多了什么。
提示:左脑的记忆为“背记能力”,遗忘率很大,而右脑的记忆是以形象记忆为主,它包含有形状认识力和类型识别力。3岁以上的宝宝已经有了形象记忆和类型识别的基础,爸爸妈妈可以和宝宝进行记忆训练游戏。
游戏四:会滚动的箱子
玩法:把家里买回来的电视或其他大件物品的纸皮包装箱留下,让宝宝钻进去缩紧身体,然后滚动纸皮箱子,宝宝会乐不可支。为了避免伤着宝宝,爸爸妈妈最好在每次滚动箱子之前大声问他:“准备好了吗?”确定他做好了准备才开始,滚动的幅度也可以根据宝宝的适应情况而调整。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3岁以上的宝宝玩,可以锻炼宝宝的身体平衡感,也能发展宝宝的右脑功能。
游戏五:苹果树
玩法:从年历上找出有一棵树的图画,让宝宝剪一些苹果贴在树上,注意:剪和贴都由宝宝自己来做,不要要求宝宝剪得像或贴得漂亮,只要他愿意自己动手进行创作,父母就要表现出很欣赏的样子。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4岁以上的宝宝玩,能发展宝宝的动手能力和左右手的协调能力
游戏六:猜一猜,找一找
玩法:爸爸妈妈准备几幅虚线图,让宝宝猜一猜是什么,然后再做连线练习,看看猜得对不对;也可以让宝贝找一找隐藏起来的图形,如:蝴蝶隐藏在蝴蝶花中,让他找找,画面上有几只小蝴蝶,几朵蝴蝶花;或把一张复杂的图片给宝贝看,里面有人物、动物和色彩的变化,先让他看整体,再把局部给他看,让他说说这是整体的哪一部分。
提示:这种借助图式思考的游戏适合4岁以上的宝宝玩。在大脑的认识功能中,先着眼局部后顾及整体是左脑功能,而先认识整体再类推局部是右脑功能。图式思考游戏可使左右脑功能更加协调地沟通。 。
游戏七:左右不一样
玩法一:屈指:左手屈拇指,右手同时屈小指,或者左手屈食指,右手同时屈无名指,动作可由慢到快。
玩法二:指“五官”,拉着宝宝的一只手,掌心向上,让他的另一只手的食指放在鼻尖、嘴、眼睛、耳朵上,鼓励宝宝随家长拍打手心及喊出的口令而变动位置。
玩法三:摩脚敲膝,左手心向下摸左大腿,右手握拳,放在右大腿上,喊口令“开始”时,左手前后搓左腿,右拳上下敲右腿。一搓一敲,等双手习惯时再下口令“换”,左右手可交替进行。
提示:这种不对称动作的游戏适合5岁以上的宝宝玩。宝宝在按指令做不对称动作的时候,左右大脑会不断地受刺激,使脑细胞扩大功能范围,以增强脑的发育。
游戏八:美丽的手镯
玩法:把用过的信封留下,横剪成一个一个环,然后和宝宝一起在环上画自己喜欢的图案和颜色,把它套在手腕上当手镯。妈妈先做一个以引起宝宝的兴趣,然后放手让他自己来做,以鼓励为主,不要计较宝宝做得是否漂亮。
提示:这个游戏适合4岁以上的宝宝玩,是多种感官配合的活动,既有手的动作,又有颜色的感觉、图案的设计等等,对发展宝宝的右脑很有帮助。
温馨小贴士:综合刺激 视觉、听觉和语言的“综合刺激”特别有助于开发宝宝的右脑。爸爸妈妈可以在1小时内接连不断地给宝宝看恐龙、鲜花等图案,其间穿插儿歌、外语、故事等语言刺激。因为宝宝难以对长时间的相同刺激保持兴趣,所以“综合刺激”可以分成若干小单元,如每次3分钟,然后休息1分钟。
新鲜刺激 在平时的生活中,尽量不要让宝宝老走同一条路、老看同一本书、老跟同一个小伙伴玩。送宝宝上幼儿园时不妨故意改变路线,为宝宝选择的书本不妨种类多些,努力创造条件让宝宝有机会结交各种性格和爱好的小朋友,因为新鲜的经历对激活右脑功能好处多多。
绘画刺激 绘画是开发右脑的最好方式之一,绘画的能力是一种综合训练,它包括了许多项内容:如视觉感受、动手能力、听觉描述、语言理解等。绘画也是提高宝贝观察能力的好方法。在绘画过程中,右脑对曲线的感受更明显,可以和宝贝多做这方面的游戏。曲线拓描和联想,是比较有趣和容易实行的绘画方式。
游戏刺激 游戏是自由、轻松、愉快的活动,宝宝特别喜欢。只有在游戏中宝宝才能主动地、自觉地接受教育,所以爸爸妈妈在现实生活中尽可能采用各类游戏的形式对宝宝进行开发右脑的训练。
看过“0-6岁育儿知识百科“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柠檬美白的效果佳,因为柠檬是美白的圣品,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其主要成分是柠檬酸,对肌肤美白、预防皮肤老化等都有极佳的效果。下面和读文网小编具体了解下用柠檬美容的方法。
柠檬控油美白面膜
以两大勺酸乳酪、半勺蜜糖、混合两个咖啡小汤匙柠檬汁制成面膜,避开眼部轻敷在脸上15至20分钟,跟着用温水清洗,即可以清洁油垢。
柠檬去死皮
取1小汤匙柠檬汁,以及一勺乳酪、一勺暖蜜糖,在手肘、膝盖、脚跟部轻擦,有软化死皮作用,时间维持约10至15分钟,然后用温水洗净。
柠檬茶
去皮柠檬切成片,依个人口味添加冰糖,泡水饮用。柠檬里含丰富的维生素c,此外还含有钙、磷、铁和b族维生素等,会让肌肤回复光泽与弹性。但饮用后一定要马上刷牙。
柠檬浴
取一大半削下来的柠檬皮浸泡在浴缸的水中,可用来浸浴、洗头发,有滋润的功能。洗柠檬浴则可使毛孔处于通畅状态,利于排汗,对粉刺患者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6柠檬香薰
柠檬皮切成细丝,加入适量的清水,放在香薰炉中,然后加热,就能成为不错的香薰。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柠檬美白的效果佳,因为柠檬是美白的圣品,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其主要成分是柠檬酸,对肌肤美白、预防皮肤老化等都有极佳的效果。下面和读文网小编具体了解下用柠檬美白的方法。
一:柠檬蜂蜜面膜
将柠檬去皮,切小块榨汁,然后倒入面膜碗中,加入蜂蜜搅拌均匀,然后均匀涂抹在脸上,15分钟后洗干净,每星期做2次,可让肌肤回复白皙透亮。
二:柠檬白醋面膜
将柠檬切薄片,装入瓶中,倒入白醋,密封浸泡一个夜晚,第二天用化妆棉蘸取擦拭肌肤,保持15分钟,再用清水洗干净,坚持一个星期,肌肤明显变白,脸上的斑点也消退不少。
三:柠檬蛋黄面膜
将柠檬榨汁,加入蛋黄搅拌均匀,然后均匀涂在脸上,15分钟后洗干净,坚持一个星期,肌肤不但变白很多,而且肌肤也变得紧致有弹性,长期使用,可让肌肤更呈年轻状态。
四:柠檬汁洗脸
每天早晚清洁脸部肌肤时,在水里滴入几滴柠檬,然后搅拌均匀洗脸,可控制油脂分泌,调节水油平衡,长期使用可让肌肤净白无瑕,但柠檬汁有刺激性,不可直接涂在脸上使用哦!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百度已经成为中国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英国《金融时报》把百度列为“中国十大世界级品牌”,成为这个榜单中最年轻的一家公司,也是唯一一家互联网公司。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百度,不过要是百度打不开怎么办呢?以下就是读文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周鸿祎这位一直让李彦宏和雷军甚至是马化腾头痛的「红衣大侠 」,在竞价排名上。发出了如下言论。摘录一段——
“其实按照行业经验,大家骂某度无论骂多狠都没个卵用,骂几天,势头过去,可能就没有人在关心这事了,新的热点又吸引注意力,某度只要咬着牙挺过去,该怎么赚医疗广告的钱还怎么赚,日子照旧马照跑舞照跳,只要搜索引擎推广没有被作为广告对待,只要广告混在搜素结果里继续糊弄用户,这个行业的问题就解决不了。我们不奢望能够改变同行,但求自己问心无愧,赚钱没错,但是不能谋财害命伤天害理赚带血的钱,希望我和员工要睡得着觉,挺得起胸。”
同样也是靠竞价排名收取广告费的360,发出了如此的言论。虽然是在指责百度,但可能事实的确如此。360也有他的医疗广告,指责百度最痛彻的经验是一家民营企业,而不是某某某权威机构。足见只有钱的诱惑,而且说这话有利而无害的时候,才会有赤裸裸的真理出现。
周鸿祎想的也并不是为了广大网民服务,他们公司的公关部更多的想的也许是避祸。不想惹祸上身,为此不得已、不得不补刀百度,一举两得。
是不是该有一个付费版的搜索
我们可以出钱,让我们能看到公正的排名,有用的消息,而并非只有竞价排名、软文植入,等。
引用一句名言——免费的就是最贵的。用百度没有交钱,是不是我们自然不自然的成为了靶子。或者说是挣钱、谋利机器,说的狠一点【冤大头】。
假如有个付费版的搜索工具(没有竞价排名、没有软文),每月收十月,你会放弃百度吗?
浏览量:7
下载量:0
时间:
柠檬功效很多,可以补水,也可以祛斑,至于柠檬泡白酒能祛斑吗?柠檬泡白酒是能祛斑的!接下来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柠檬白酒祛斑的方法吧!
1、柠檬水洗脸
最简单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柠檬水洗脸,丰富的维生素C能有效清洁滋润肌肤,美白和祛斑效果都很好。注意,不要直接用纯柠檬汁洗脸,那样会很刺激肌肤,对皮肤不好。
2、柠檬+白酒
将一只新鲜的柠檬切片之后放入瓶子,然后加入白酒浸没柠檬,过一夜之后可以用一些化妆棉蘸点柠檬水涂脸,大概15分钟左右ok,坚持一周就可以白起来。
3、柠檬汁+蛋清
想美白的话用柠檬汁加上一点蛋清敷脸,可以深层清洁肌肤还可以美白。大概敷15分钟左右,然后用清水洗干净就可以了,晚上敷脸效果更佳。
4、柠檬蜂蜜面膜
将一茶匙蜂蜜加热,加入同量柠檬汁,调匀,均匀地涂于面部,半小时后用清水洗净,可使皮肤白净,达到美白祛斑的作用。但是,一定要记着在晚上敷哦!
5、柠檬汁祛斑
用榨汁机把柠檬榨成汁,然后用棉签蘸上一点柠檬汁涂在色斑上,干了以后再涂一些护肤霜,可以有效淡化斑点,祛斑效果超好!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家装风水是中国历史悠久的一门玄术。古老说法中,家装风水是中国的一门综合科学,结合了环境,地理,健康等等历史悠久的观察。以下就是读文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一)居室财位所在:
所谓“财位”,风水学上说法不一,这里取三种说法:
1、 认为在进户门的斜角位;
2、 认为在房内的三白位,即一白六白八白三个飞星位(今年分别在东北、东南和西北方);
3、 认为在1984年至2003年下元七运这二十年间,当旺的财位在西北方。
(二)财位五宜:
1、 财位宜亮,明亮则生气勃勃。故财位若有阳光或灯光照射,对生旺财运将大有帮助。
2、 财位宜生,“生”指生机茂盛,故应在财位摆放常绿植物,尤以叶大或叶厚的黄金葛、橡胶树及巴西铁树等最为适宜;这些植物应用泥土种植,若以水来培养则不宜。财位不宜种植有刺的仙人掌类植物,否则弄巧成拙。
3、 财位宜坐,财位是一家财气所聚的方位,可以多加利用,例如把沙发、休闲椅、餐桌等常有家人落座的家具摆放在财位。
4、 财位宜卧:睡床方位的吉凶对运程有很大的影响。睡床若摆在财位,对催旺家中财运大有益处。
5、 财位宜吉:财位是旺气凝聚的场所,若在那里摆放一些寓意吉祥的物件,如福、禄、寿三星或是文武财神的塑像,会有锦上添花的妙处。
(三)财位六忌
1、 财位忌压:风水学认为,财位受压是绝对不适宜的,若将沉重的大衣柜、书柜或储物柜等等压在财位,便会损害这套居所的财运。
2、 财位忌水:财位不宜摆放鱼缸或用水培养的植物,因为风水上有“见财化水”一说。
3、 财位忌空:财位背后宜有坚固的墙,因为象征有靠山可倚,无后顾之忧,可藏风聚气。反之,若财位背后是阳台或玻璃窗,便会因为泄了财气而难以积聚财富。
4、 财位忌冲:风水学最忌尖角冲射,故财位附近不宜有尖角。
5、 财位忌污:倘若厕所浴室在财位或杂物放在财位,会污损财位,令财运大打折扣。
6、 财位忌暗:财位昏暗则暮气沉沉,有滞财运,需点长明灯化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百度图片搜索引擎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图片搜索引擎,百度从8亿中文网页中提取各类图片,建立了世界第一的中文图片库。不过为什么会出现百度图片打不开呢?接下来就跟着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1、首先打开你的网页浏览器。
2、然后再点击你的【工具】按钮,如图我的工具按钮在右上角,是一个次轮状的按钮:
3、点击后,弹出一个下拉菜单,选择英特耐特Internet选项。
4、再点击选择【高级】按钮,如图所示,再点击【还原高级设置】就可以了。
5、你也可以找到多媒体,然后再勾选显示图片选项,然后点击确定。现在你再进入你的百度图片看看,图片是不是可以打开了?
浏览量:34
下载量:0
时间:
响铃草是假地蓝多年生草本,那么大家知道响铃草有什么功效和作用吗?响铃草一次用多少量最为适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响铃草的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内服:煎汤,0.5~1两;或炖肉。外用:捣敷。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柠檬果语是苦涩,是失败与失望的象征;在艺术中,柠檬也有硕果累累的象征。不过柠檬要怎么养呢?接下来就跟着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泡水饮用:将柠檬鲜果或柠檬皮洗净,横切成2mm厚的片,去种子后直接放入杯中沏凉开水,加入适量冰糖即可饮用。
功效:能行气,祛痰,健胃,治胃痛,咳喘。
制糖渍柠檬:将柠檬洗净,切片、去籽后,按1千克柠檬片2-3千克砂糖的比例,采用一层柠檬一层糖的方法装入瓷罐或瓶中封严,一周后即可饮用(糖尿病患者可采用盐渍,方法同糖渍,食盐用量为柠檬量的25-30%)可添加蜂蜜温水侵泡。
加盐鲜柠檬汁:鲜柠檬汁,加盐少许。温开水送服。
功效:生津解暑。
柠檬泡腾:先将Crastan泡腾颗粒溶于水中,再把柠檬汁加入,即可得到美味的柠檬汁饮料,加冰更加清凉解渴。
功效:有解暑和助消化之功效,适宜餐后饮用。
蜜泽柠檬:柠檬用盐洗外皮,也可在盐水里浸泡半小时。然后把柠檬两头去蒂,切成薄片。以一片柠檬,一勺蜜的顺序将所有柠檬都腌进一个无水无油的玻璃密封罐(蜜一定要腌过柠檬片)。盖好盖子,放入冰箱冷藏室保存。腌制一晚上就可以开喝了。三四天后再夹出柠檬冲泡味道更佳。冲水的时候直接夹出一两片,再挖两勺蜂蜜柠檬汁,一起来用温水冲泡。(不可用热水,会破坏蜂蜜的营养成分)
食用忌宜
宜食:柠檬适宜暑热口干烦渴、消化不良、胃呆呃逆者食用;适宜维生素C缺乏者食用;适宜孕妇胎动不安时食用;适宜肾结石者食用;适宜高血压、心肌梗死患者食用,可起到保护血管、改善血液循环的效果。
忌食:柠檬味极酸,易伤筋损齿,不宜食过多。牙痛者忌食,糖尿病人亦忌。另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或胃酸过多患者忌用。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柠檬鲨为真鲨科柠檬鲨属的鱼类。在中国,分布于南海等海域。柠檬鲨是鲨鱼的一种,因似柠檬的颜色而得名,属中型鲨鱼,性情凶残,对人类有一定威胁。不过柠檬鲨要怎么养呢?以下就是读文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通常出现于浅水礁区、沙地潟湖、污浊的红树林沼泽区等,一般皆在水表面活动,背鳍露出水面,缓慢游动,休息时会至底层水域。主要掠食硬骨鱼类、其它鲨类或魟等。好奇心强,对人会发起无端攻击。
浏览量:32
下载量:0
时间:
许多口腔疾病就是牙间缝隙的不清洁引发的,使用牙线可以有效清除残留食物、软牙垢,也可以清洁牙菌斑。因此,牙线对口腔清洁的意义十分重大。下面和读文网小编具体了解下牙线 使用方法。
使用时机与棒状牙线相同。
截取一段大约30cm长的牙线,这个长度完全足够。
你需要使用两只手,镜子摆在面前。将两头缠绕在两手中指上,剩余中间10cm的长度,使线紧绷。中指控制线的长度。使用过程中,一只中指松线,另一只中指缠线,可以换得干净的线段。
食指和中指配合,控制线的力度和位置。
清洁方法和顺序与带棒牙线相同。
漱口。清理完成。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那么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常用法律知识100问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宪法对公有财产及公民私人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谁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答:《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购买新房时,应首先去当地房管局查询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预告登记,如已登记,则不能购买,如未登记,则购买后及时去预告登记。二手房则只能先付订金或部分购买款,待办理过户手续后再付清,以防出卖人一房二卖。
4、悬赏寻找遗失物,权利人可否不履行悬赏承诺?
答:权利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5、法律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6、哪些情形,所有权人无权追回无处分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7、耕地和林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8、小区规划内的车位能否购买?
答:可以购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9、购买房屋等不动产是不是只要签完合同就可以了?
答:不是,还必须经依法登记。《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业主可以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吗?
答:不可以。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人是指包括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
11、哪些财产可以用来抵押?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12、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3、哪些情形,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什么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吗?现有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在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我国现有法律中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主要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5、教唆、帮助他人或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6、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答: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17、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发生损害怎样确定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8、幼儿园、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损害,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9、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偿?
答:《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将车辆卖给他人但未过户,买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由谁来赔偿?
答: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1、未尽告之义务,未征得患者同意就做手术,并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该负什么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法律对病历资料的建立、保管、查询有什么规定?
答:《侵权责任法》第6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23、在公路上乱堆、乱放、乱撒造成损害的,追究谁的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5、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p#副标题#e#
26、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性很大,其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往往产生严重的后果,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这一规定是对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贯彻实施的基本要求。对家庭暴力必须予以及时有效的遏制和处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遗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8、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不能列入遗产的范围:
(一)复员、转业军人享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二)离退休金和养老金。
(三)因公伤残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
(四)人身保险金。
(五)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六)与公民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
(七)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29、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答: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认为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作为子女是不能要求继承的,只有父母双亡才能开始继承,否则就是不孝、大逆不道。其实这种观念恰恰是违背了我国继承法的基本精神的。依照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法定条件。也就是说,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子女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完全是合法的,不能因另一方尚健在而剥夺遗嘱继承人或者其子女的继承权。
30、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答: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切不合法的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来说,这种责任却是应当由其父母来承担的,非婚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人不得歧视、限制和剥夺。因此,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31、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
答:继子女是指配偶的一方对另一方与前夫或者前妻所生的子女。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与他人再行结婚而形成的。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应当视情况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一)如果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赡养关系,就应当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赡养关系,双方都没有尽什么义务,当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应当属于财产继承人的范围。当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也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2、立遗嘱时可以邀请哪些人作见证人?
答: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
33、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答: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4、继承人应当以何种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
答: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所享有的继承权利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放弃有两种情况,即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依照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放弃继承权时应当以一定的方式作出表示。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继承人按照一定的方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原所在单位,或者其他有关组织作出表示,也可以用口头方式表示。但用口头方式表示的,必须在有合法见证人的情况下,对其他继承人表示自己放弃继承的态度。
35、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6、水资源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吗?
答:不是,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37、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几种?
答: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期限。
(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了终止期限的合同。该类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未续签合同,则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即自动解除;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亦称之长期合同、永久合同,除了出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如劳动者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一般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被有些人也称之为临时合同。
38、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9、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吗?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用人单位若有违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0、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档案吗?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扣押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归还,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自愿就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答: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二种情形外,即使劳动者自愿也不能约定违约责
42、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该怎么办?
答:对拖欠工资的,劳动者由以下救济途径: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寻求有关部门帮助。譬如寻求工会帮助,由工会出面与用人单位沟通;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三)申请劳动仲裁。须注意的是:提交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不能超过此时效的规定;
(四)通过法院来索要工资。这一般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只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劳动者手中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则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二是用人单位若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申请支付令;
(五)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43、当前我国的劳动法律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4、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5、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用人单位没给办工伤保险怎么办?
答: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农民工也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予受工伤的员工以工伤赔偿。
46、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哪些不属于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7、根据土地用途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答:国家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48、如果发生土地权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9、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0、土地征收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征询村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
(三)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四)拟定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五)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听取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六)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八)被征地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手续;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p#副标题#e#
51、征地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52、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如何审批?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53、哪些情形,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54、非法占用耕地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5、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56、商品房现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六)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57、《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农村土地通常是指哪些土地?
答: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中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
58、农村土地承包后所有权是否变化?能否买卖?
答:国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5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仅限于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吗?
答: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限于家庭承包经营方式。
60、农村土地应该由谁来发包?
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农村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61、作为农村土地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答:(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62、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6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答:(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64、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答: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对承包期内的调整作了一定限制:“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民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求是什么?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即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
6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收益归谁享有?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6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68、农村土地可以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吗?
答:可以的。但需注意下列事项: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包方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69、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有何争议解决途径?
答: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0、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或者抵债么?
答:不可以。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71、在以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情况下,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当事人均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的依据。
72、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是多少年?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3、以拍卖的方式把耕地发包给一个人的做法合法吗?
答:耕地的承包应该采取家庭承包形式,由全体村民协商确定,不宜用拍卖的形式承包给某一个人。(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应经过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地确定承包方式;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⑵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一般只适用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74、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承包土地经营的期限是多长?
答: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1)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三十年。这是针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规定,但是该条并没有针对不同土地类型规定不同的承包经营期限。(2)《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其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5、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后,能否在承包期内再次要求承包土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p#副标题#e#
76、承包人到小城镇落户后,原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原承包人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77、私自调换的承包地是否能再调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78、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据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省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79、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答:《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此看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城镇居民,则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
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还可否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8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效期多长?自何时起算?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81、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四项条件:
(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82、什么是仲裁?仲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人做出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83、没有仲裁协议能否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二审制吗?
答: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4、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动物”,不是狭义的家养小宠物,而是广义的所有能够人工饲养的动物,如马、牛、猪、羊等牲畜,鸡、鸭、鹅等家禽以及鸟等各种飞禽。
85、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86、散布谣言、谎报警情、乱打110、119等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87、如何处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答:《婚姻法》总则中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途径请求处理:
(l)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⑵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⑷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88、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了对暴力抗法、妨害公务行为的处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89、什么是信访?
答:《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90、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信访事项的提出,是一种程序性的行为。程序性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具有双重性,即信访人权利义务的统一。(二)《信访条例》提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三)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不得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四)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信访秩序。走访形式信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不得暴力信访。
91、信访人违反有关规定有什么责任?
答:信访人的责任是指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规定,扰乱信访工作秩序,诬告陷害他人而应负的法律责任。
具体说来,对于信访人的违法责任,即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信访条例》对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作了哪些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信访人应如何处理?
答:《信访条例》规定:(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到这些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信访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信访条例》是如何规定信访秩序的?
答:《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理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94、针对农村信访的常见问题,信访人应当向哪个机构提出?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信访的主要问题,我们对有关机关及其信访职责作简单介绍:(1)涉及超生、早育、计划生育中违法乱纪,结扎后遗症等问题,应找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问题较严重的,也可直接找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委)。(2)涉及到农村经济和土地调整等农村政策问题,应找县(市、区)农委。(3)征占地补偿问题,应找县(市、区)土地局。⑷涉及到水库移民安置等问题,应找问题发生地的县(市、区)水利局。⑸涉及盲聋哑人、残疾人员就业安置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残联。⑹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安置、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残联。(7)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安置、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民政局。应找县(市、区)教育局以及教育局下属的招生办公室。(8)涉及到公办、民办教师问题,学籍处理,招生,大专毕业分配等问题。(9)涉及到城镇房屋管理和私房改造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房地局。(10)涉及到拆迁回迁、城镇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城建环保局。(11)涉及到医疗事故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卫生局或事故发生地卫生局。(12)涉及到劳保工资、劳动福利、公伤争议、劳动就业问题,农村的(包括县城),找县劳动局;城市的,如果本单位处理不了,可找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区、市劳动局。(13)反映的问题涉及好几个部门,或者问题不好归口,无口可归,以及重大疑难的问题,可直接向县(市、区)信访办投诉或面谈。
95、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而恶意透支的,应如何定罪?
答:对使用信用卡而恶意透支者的定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二)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三)透支行为不是善意而是恶意的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规定限额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四)恶意透支金额应达到“数额较大”;符合以上条件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过使用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96、什么是高利贷?放高利贷是犯罪吗?
答: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一般情况下放高利贷不是犯罪,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根据《刑法》第_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
97、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是犯罪吗?
答:“六合彩”是由香港赛马会经营的一种以奖券的形式、仅限在香港公开、合法发行的公众博彩活动,香港政府和香港赛马会从来没有于香港以外地区开设投注业务,亦没有委托任何人或组织进行相关业务。因此,中国大陆所有以“香港六合彩”、“香港赛马会”、“香港马会”或类似名目进行的六合彩活动,均为假冒。因此在大陆习惯被称为“地下六合彩”。“地下六合彩”活动被视为当前中国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赌博活动之一。对涉及金额过大的码民及庄家按照具体犯罪情节以赌博罪或非法经营罪论处。
98、自选商场为查找丢失的物品,能否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
答:自选商场为查找丢失的物品,是否能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的问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罪,是指对他人的身体或者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自选商场属于一般的公司、企业,没有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其行为构成非法搜查罪。但对于情节显著经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99、占有他人遗忘物拒不退还,是否构成犯罪?
答: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所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侵占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侵占的财物除他人的遗忘物外,还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发掘的埋藏物。
100、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如何掌握?
答: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包括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第二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本条所规定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只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均构成重婚罪。对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看过“常用法律知识100问“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