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收养协议属于合同吗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那么就业协议跟劳动合同有什么不一样?它们的作用是一样的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是指双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看过“学生就业协议等同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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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甲方:XXXX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 XXX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20XX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20XX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20XX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20XX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XX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XXXXX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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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有关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收养关系成立的申请文书之一。对于民间收养的行为,都需要签订一些协议书范本。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收养协议书范本模板的相关法律知识。
送 养 人:×××
收 养 人:×××
被送养人:×××
兹因××省××县人尚××欲将其养子尚××送养他人,并于××××年×月×日××点××分在“××××网”上发出“有11岁的小男孩要送养,有意者请加 QQ××××××,非诚勿扰!”的送养信息;××××年×月×日,××省××县人×××在网上看到尚××的送养信息后,有意向收养此男孩,并于网上用QQ 聊天、视频,商讨相关送养和收养事宜。经双方在网上及电话中多次联系,拟定协议,并经双方反复修改,现达成如下送养收养民间协议:
一、送养人、收养人双方各自的基本情况
送养人:尚××,男,生于××××年××月××日,现年××岁,身份证号码为:×××××××××,籍贯××地,家庭住址××省××县××乡(镇)××村××组(队),目前在××省××市××单位打工谋生;尚未结婚成家;家中父母已故。
收养人:×××,男,生于××××年××月××日,现年××岁,身份证号码为:××××××××××××××,籍贯××地,家庭住址××省××县××小区,现在××单位工作;×××,女,生于××××年××月××日,现年××岁,身份证号码为:××××××××××××××,籍贯、住址同前,为×××之妻,现在××单位工作。两收养人目前均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收养条件和能力二、被收养人基本情况
被收养人:尚××,男,系送养人尚××的养子,××××年农历×月××日出生,现年11岁,家庭户口现在养父尚家,身份证号码为:××××××××××××××;现随养父尚××在××省××市××地生活,为××市×××学校二年级学生;他本是养父尚××的已故父母×××、××× 捡拾的孩子,其生父母未知,一直随尚家人一起生活,现时从尚姓;目前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也无重大生理缺陷。 .
二、被收养人基本情况
被收养人:尚××,男,系送养人尚××的养子,××××年农历×月××日出生,现年11岁,家庭户口现在养父尚家,身份证号码为:××××××××××;现随养父尚××在××省××市××地生活,为××市×××学校二年级学生;他本是养父尚××的已故父母×××、××× 捡拾的孩子,其生父母未知,一直随尚家人一起生活,现时从尚姓;目前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也无重大生理缺陷。
三、送养人和收养人达成收养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均本着善意、真诚、信任以及良知、道德和法律等为基本原则,以彼此尊重对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自愿信守相关的如下承诺:
1、送养人尚××送养养子尚××的原因:尚××的父母已故,现其本人打工漂泊在外,迫于生活压力,确实无力照顾好和教育好原来由父母收养的小男孩尚××,而且家中亦无其他亲人能照看该孩子,因而,作为孩子养父的他只好将此孩送养他人,以使该孩子有一个更好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环境。
2、收养权属关系的消失和成立:与收养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相同,送养人尚××将被送养人尚××送养后,原来的亲属关系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自行消失;收养人×××、×××收养被送养人尚××后,自行与之建立亲属关系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到抚养被收养人尚××的责任和义务。送养收养关系成立之后,非因特殊情况,原则上送养人不得前来打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正常生活。
3、违背本协议的相应经济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①从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签订此送养收养协议之日起,协议正式生效后,非因极为特殊事由(指遇到重大事故无力抚养或当事人消亡等特殊情况),送养人不得随意寻原因收回送养的孩子,收养人也不得随意找理由退回收养的孩子;
②如果被送养人尚××现时存在重大疾病或重大生理缺陷,送养人不得隐瞒,必须如实相告。在送养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如果收养人发现被送养人在一个月内身体存在重大疾病或重大身体缺陷,收养人有权退回被收养的孩子;
③如果送养人随意收回孩子或来收养人处偷偷带走孩子或在孩子长大后教唆收回孩子等情况,一经查实,则送养人必须补偿收养人对被收养人在收养期间内所花费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其他费等所有费用,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另外,如果在已经有“事实收养”的前提下存在这类情况,如法律有规定,收养人有权追究送养人的刑事责任;
④如果收养人随意退回孩子,则送养人有权向收养人要求补偿在送养孩子期间的所产生相关费用支出,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4、被收养人户口的迁移需由双方共同解决:被收养人的户口在送养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由收养人和送养人约定时间,在6个月之内完成该户口由××省××县 (市、区)迁往××省××县(市、区)(如双方中确因有自身无法抗拒的事件发生而致使不能按时完成户口迁移的除外)如送养人有意拒迁被送养人的户口或故意拖延迁移该户口,收养人有权退回被收养人(确有其他原因造成时间拖延,经协商后另外达成协议的除外);被收养人尚××的户口迁往收养人×××处后,收养人有权对其更名换姓,改从收养人的×姓并可以另用新名,送养方应予以理解,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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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瑕疵,当事人缺乏完全缔约能力或者处分能力,需待追认权人的追认,因而效力待定。当有关条件成就后,效力待定合同即变为有效合同,对权利人产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无效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无条件认定其无效,采取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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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不同于寄养,寄养是父母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委托代理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被寄养儿童与受托人之间不产生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收养协议的相关知识。
(一)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登记与公证。
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三)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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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的情况比较复杂,中国现行《收养法》对此没有规定,但事实收养关系却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正确认识和处理事实收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事实收养的概念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为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事实收养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之间须以父母子女相待。是否以父母子女相待,是构成事实收养的重要条件。所谓以父母子女相待,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使用父母子女的称谓,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且收养文书、户口簿以及人事档案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
2须有共同生活多年的事实,共同生活多年是确认事实收养存在的一个客观标志。这里的“多年”一般应在3年以上。
3须有群众和亲友公认。群众和亲友对当事人之间关系是否持一致看法,对确定事实收养关系存在与否具有很重要的证据作用。
(二)事实收养形成的原因
事实收养的形成一般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的:第一,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古代一直沿用的立嗣行为,是一种无须经官府确认,仅以“私证”即可成立的收养行为,此行为因而成了人们的习惯;第二,长期缺乏健全的收养法规。中国在建国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一直没有一个系统、完整的收养法规,公民在成立收养时,由于无法可依,在客观上造成了事实收养的存在;第三,当事人的法制观念不强以及普法宣传工作欠缺也是形成事实收养的重要原因。
(三)事实收养的性质和对策
1性质
鉴于中国的具体情况,对于收养法规和政策颁行之前的事实收养行为,由于收养成立时无法可依,故不是违法;对于收养法规颁行后的事实收养,应按照违法收养对待。
2对策
对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事实收养,应采取不同的对策:
(1)对《收养法》颁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凡不违背收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德的,应予以承认;当事人要求补办法定手续的,应予补办。
(2)因不符合收养条件,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当事人自行收养的,不予承认。对于现在已经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补办登记手续后承认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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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但是与劳动合同又有区别。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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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的时候,除了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还被要求签订一份由开发商起草的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这份协议里的内容很有可能违反了平等公平的基本原则,损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了。
购房者在签补充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合法原则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只有约定的内容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实际交易中,开发商在起草补充协议时,有时为了迎合或是满足个别购房者的利益要求,将一些公用面积和使用空间擅自“许配”,从而损害了其他购房者的利益。例如,一家开发商在销售写字楼时,购房单位提出了一个条件,即将写字楼的外墙使用权归该购房单位无偿使用。开发商明明知道外墙使用权归所有购买写字楼的业主,开发商个人没有任何承诺的权利,但是,为了促进销售,在没有得到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便同意了这家购房单位的要求,并将此条款写入补充协议。事后可想而知,由于合同约定的该内容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利益而导致此项内容无效。
购房人签订补充协议时有权伸张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购房者在签署由卖方起草的补充协议时,有权要求卖方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当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采纳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在通常情况下,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因此,在签订补充协议时,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补充协议加以修改和补充,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开发商以单方名义制订并要求购房者无条件签署的补充协议,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二、公平原则
补充协议条款的制定并不是房地产商的单方行为,购房者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同样具有平等主张、保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权利。任何发展商以单方名义制订并要求购房者无条件签署的补充协议都有可能是违背购房者意愿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开发商在要求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时,应对其内容予以明释。例如,在销售精装修房屋时,有的开发商对于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装修标准的改变,只是明确了告知购房者的义务,而对于改变后的质量、价格、档次、环保均不予明确,根本没有给予购房者选择或是确认的权利,这在实际上已经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使买卖双方产生纠纷。
开发商制定的补充协议往往有失公正
买房合同补充协议属于格式条款合同。
所谓格式条款合同,又称格式合同,它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合同条款。
格式条款合同的特征是:(1)格式条款合同文本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2)格式条款合同要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3)格式条款合同的内容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点。(4)在格式条款合同中,条款制定人在订约中处于优势地位。由于双方地位差异,合同条款容易显失公平。
三、注意事项
1、补充协议中一定要注明因开发商违约造成退房的违约责任。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消费者退房的事很多。但也仅限退房,对开发商如何“补偿”要求的不多。开发商违约致使退房,负些赔偿也是应该的,因为这种“赔偿”和消费者交定金但“不买不退”的道理一样。许多合同中都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误工等,开发商可以不负违约责任,但却不可作为开发商推脱责任的借口。
2、广告和售楼书中的有关内容。消费者入住时发现房子有些地方与当初广告和楼收中承诺的并不一样,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并不鲜见。把广告和楼书中的相关内容加入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作为消费者投诉的有利证据。2003年6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为了保护购房人利益,规定将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具体明确的、并且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说明和允诺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如果违反这样的内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对物业服务所达到的标准也应注明。物业服务是办完入住手续后才发生的事实,与业主当初想象的可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容易产生纠纷。在合同中注明要求及责任,对双方都有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把所有内容规定完整,也很难具体、明确。制定补充协议应依照以下三个原则进行:
一是细致: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将整个交易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其中涉及广告、合同、退房、退款甚至离婚和死亡等都应予以充分考虑;其次是对涉及房屋的质量、面积、配套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最后是对可能产生争议的地方,包括一些有借鉴意义的案例订入协议。
二是违约责任:订立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每一项义务都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责任都会产生违约对应的后果。
三是举证责任:购房者在目前的全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较难行使知情权,在诉讼或仲裁中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按照一般举证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是无法有效地保护购房者权利的,所以补充协议在某些方面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规定由开发商来承担举证责任,以此来保护购房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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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本质是什么样的产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房地产属于什么产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2010年底锡恩与万科解除了十年千亿战略规划项目保密协议,从2011年6月开始锡恩第一次举办全国性的房地产总裁峰会,结识了众多优秀的企业老总,到今年已经是第十届了。锡恩董事长姜汝祥博士说:为什么在给万科做过战略后,6年没有服务于地产业?(万通除外),金地、世联老总曾经希望直接过来,跟锡恩开始做项目。但是我没有去,第一是处于保密期;第二08-09房地产火暴,我主张万科不要做第一。后来大家遭遇地产调控,我号召研究三四线房地产战略,因为一二线的房地产战略是错误的。作为战略专家、学者,房地产在中国的重要性是无可质疑的。我们的结论可能是一致的,但是出发点是不一样的。我是学者,作为万科千亿战略制定者,我可以告诉大家,房地产未来很长时间在中国都是非常重要的产业。规律不是由长官意志可以战胜,政府与经济规律作战,从来没有胜利过,永远是规律战胜了政府。
1、没有哪个产业能如此深地影响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
在2011年6月开总裁峰会,希望大家思考:第一不要用过去做一二线城市地产的方式来做,否则会导致政府定期抽风调控。地产是影响中国社会未来100年甚至更长的产业。没有哪个产业像房地产可以如此深地影响社会、政治和经济。社会第一位,政治第二位,经济第三位。
09年,作为战略专家,我就说,如果中国经济最后崩盘,中国4万亿是最后一击。
世界各国经济没有连续增长40年过。日本从60年代增长到80年代,疯狂购买了勒克非勒,松下买了凡高的向日葵。经济上不去,首相上去几天就下来。日本国民不得不得承受错误造成的结果。松下已连续亏损6年,日本公司全线亏损。政府与规律作战,从来没有胜利过.
中国的经济增长从80年,到2010年已经连续30年。可否继续增长?可以。人活到60岁时,身体在走下坡路。可以活得更长,必须承认身体在退化,自我革新——要注意不要熬夜,要规律生活,要尊重生命规律本身。
中国经济增长30年了,接下来应该往下走。这是规律,我们要尊重规律,自我革新。但是有意的自革命是很难的,所以上帝给人类一个礼物叫疾病,提醒我们你稍有不慎就要丧失生命。生命可以随时被摧毁。
经济危机上上帝的礼物,增长就一定有衰亡。当危机到来时,需要承认过去的成本模式已经过时,财富积累方式已不再适合。但是非常可悲的是,09年时中国经济有了天赐良机调整。错过了,我们第三产业比全球低10个百分点,说明人民没有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好处。
我们可以好好调整,但是政府在灾难慌了,投入4万亿,加上当地政府的投入,天文数字,地产暴涨。致命一击。
09年之后,每家公司与全世界、与国家联系。4万亿对经济的影响,长期存在。
为什么地产如此深地影响社会、政治、经济?
我的导师费孝通最大贡献是研究得出结论:中国社会是以家为单位,家是中国的宗教,中国人是为儿子、孙子、孙子的孙子活着。全世界只有中国人能做到,父母一退休有一任务去服务孙子。在中国国不重要,家重要。
中国人把房子等于家,所以买的不是住,买的是家。家是宗教,是生命归属、源泉。这样一种需求,有哪个产业能比?没有别的产品能达到这个高度。甚至中国政府垮了都没关系,只要别把我家给毁了。孔了讲的是家,是家人的相亲相爱。所以每个中国人都要拥有一套房子。
家意味着什么?未来70年,二到三代人,在80-120平方米,生命会一分一秒地在这小空间里行走。如果房子空间结构设计错了,就会导致他们冲突。空间错了,人际关系变变了。孩子就会冲击的人际关系中长大,你是不是在影响中国社会100年?
我们走出门去,每一个邻里房子的设计就是不让人往来。外面是厚厚的围墙,有安全感。在龙湖围墙里面美景,围墙外是乞GAI。里面小孩感觉高人一点,外面是贱民。从小被灌输了精英主义、对贫民的歧视,这是中国社会希望的吗?
中国各个阶层用钢筯水泥围起来。北京大水小里对救援车都要收费,你不要怪他。没有哪个产业能如此深地影响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你们从事的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它影响的深度远远超过了你的想像。所以中国的富豪出在地产是很道理的,因为它太重要。就像制造业出富豪因为制造业重要,但是制造业远没有地产重要。
所以作为地产公司的老总,你也要承担不一样的责任。中国人把房子等于家,溢价致少40%。法国住房拥有率50%,英国、日本等55%,美国克林顿把房子当国家战略也只能达到67%,他们没有把房子当成家,所以不会毕生的力量投入到房子。
把房子当成家,对房价就不敏感。张五常说是泡沫钢做的。但是你敢利用这个赚钱而不回报,你就会受到市场的惩罚。你说是政府干的,那是你不懂行业的属性。产业仍然是巨大的未来。但量不仅政府不能按过去那样走,你也不能。
我想让你知道,万科在02-03年与你们遇到同样的问题时,王石是怎么思考的。10多年前我只有20多人,且王石眼界很高,但是来找我们这个刚创业的公司,为什么?而且一服务就是三年。破100亿时,又让我们做了从百亿到千亿的经济人打造。
我们不从房子上谈地产,而是从战略上、从世界经济来谈地产。万石说,我不要求所有人都能接受你,但是我们相信他们会接受你。全国高层视频会议,讲了10分钟,“你知道什么叫房子吗?”讲完,我做了房地产20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干的是什么产业。我们不懂房地产人,恰恰比你更懂什么是房子。我们研究的是规律和人性,而不是产品,产品是规律和人性的体现。
所以我们的主题是:房地产公司战略DNA,从项目赚钱到战略赚钱。
2、跳出项目看地产
老总吃饭就谈项目,以为赚钱的就是项目。老总必须跳出项目看企业。雅格尔做地产是赚钱,不是战略。你不懂得赚钱的规律,迟早会吐回去。我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家来学习这套道理。我不希望你关门做企业,不要赚了点钱就狂妄。中国唐宋GDP占全世界的60-70%,我们有钱过。但又怎么样?鸦片战争照样把你打败。不懂尊重规律,不懂学习。全球老大就叫中,最后你发现你不是“中”国。如果你不懂这些,你就是个暴发户而已。我是读书人,老师教我“要先天下之忧”。但是作为读书人我不能说假话。如果没有知识分子不敢对权贵和富豪批评,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内心是对规律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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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大MBA校友举办的微圈中大—泛地产俱乐部成立仪式暨地产行业与人才发展趋势论坛上,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蔡穗声强调,房地产业本质上是第三产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房地产属于第三产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2010年底锡恩与万科解除了十年千亿战略规划项目保密协议,从2011年6月开始锡恩第一次举办全国性的房地产总裁峰会,结识了众多优秀的企业老总,到今年已经是第十届了。锡恩董事长姜汝祥博士说:为什么在给万科做过战略后,6年没有服务于地产业?(万通除外),金地、世联老总曾经希望直接过来,跟锡恩开始做项目。但是我没有去,第一是处于保密期;第二08-09房地产火暴,我主张万科不要做第一。后来大家遭遇地产调控,我号召研究三四线房地产战略,因为一二线的房地产战略是错误的。作为战略专家、学者,房地产在中国的重要性是无可质疑的。我们的结论可能是一致的,但是出发点是不一样的。我是学者,作为万科千亿战略制定者,我可以告诉大家,房地产未来很长时间在中国都是非常重要的产业。规律不是由长官意志可以战胜,政府与经济规律作战,从来没有胜利过,永远是规律战胜了政府。
1、没有哪个产业能如此深地影响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
在2011年6月开总裁峰会,希望大家思考:第一不要用过去做一二线城市地产的方式来做,否则会导致政府定期抽风调控。地产是影响中国社会未来100年甚至更长的产业。没有哪个产业像房地产可以如此深地影响社会、政治和经济。社会第一位,政治第二位,经济第三位。
09年,作为战略专家,我就说,如果中国经济最后崩盘,中国4万亿是最后一击。
世界各国经济没有连续增长40年过。日本从60年代增长到80年代,疯狂购买了勒克非勒,松下买了凡高的向日葵。经济上不去,首相上去几天就下来。日本国民不得不得承受错误造成的结果。松下已连续亏损6年,日本公司全线亏损。政府与规律作战,从来没有胜利过.
中国的经济增长从80年,到2010年已经连续30年。可否继续增长?可以。人活到60岁时,身体在走下坡路。可以活得更长,必须承认身体在退化,自我革新——要注意不要熬夜,要规律生活,要尊重生命规律本身。
中国经济增长30年了,接下来应该往下走。这是规律,我们要尊重规律,自我革新。但是有意的自革命是很难的,所以上帝给人类一个礼物叫疾病,提醒我们你稍有不慎就要丧失生命。生命可以随时被摧毁。
经济危机上上帝的礼物,增长就一定有衰亡。当危机到来时,需要承认过去的成本模式已经过时,财富积累方式已不再适合。但是非常可悲的是,09年时中国经济有了天赐良机调整。错过了,我们第三产业比全球低10个百分点,说明人民没有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好处。
我们可以好好调整,但是政府在灾难慌了,投入4万亿,加上当地政府的投入,天文数字,地产暴涨。致命一击。
09年之后,每家公司与全世界、与国家联系。4万亿对经济的影响,长期存在。
为什么地产如此深地影响社会、政治、经济?
我的导师费孝通最大贡献是研究得出结论:中国社会是以家为单位,家是中国的宗教,中国人是为儿子、孙子、孙子的孙子活着。全世界只有中国人能做到,父母一退休有一任务去服务孙子。在中国国不重要,家重要。
中国人把房子等于家,所以买的不是住,买的是家。家是宗教,是生命归属、源泉。这样一种需求,有哪个产业能比?没有别的产品能达到这个高度。甚至中国政府垮了都没关系,只要别把我家给毁了。孔了讲的是家,是家人的相亲相爱。所以每个中国人都要拥有一套房子。
家意味着什么?未来70年,二到三代人,在80-120平方米,生命会一分一秒地在这小空间里行走。如果房子空间结构设计错了,就会导致他们冲突。空间错了,人际关系变变了。孩子就会冲击的人际关系中长大,你是不是在影响中国社会100年?
我们走出门去,每一个邻里房子的设计就是不让人往来。外面是厚厚的围墙,有安全感。在龙湖围墙里面美景,围墙外是乞GAI。里面小孩感觉高人一点,外面是贱民。从小被灌输了精英主义、对贫民的歧视,这是中国社会希望的吗?
中国各个阶层用钢筯水泥围起来。北京大水小里对救援车都要收费,你不要怪他。没有哪个产业能如此深地影响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你们从事的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它影响的深度远远超过了你的想像。所以中国的富豪出在地产是很道理的,因为它太重要。就像制造业出富豪因为制造业重要,但是制造业远没有地产重要。
所以作为地产公司的老总,你也要承担不一样的责任。中国人把房子等于家,溢价致少40%。法国住房拥有率50%,英国、日本等55%,美国克林顿把房子当国家战略也只能达到67%,他们没有把房子当成家,所以不会毕生的力量投入到房子。
把房子当成家,对房价就不敏感。张五常说是泡沫钢做的。但是你敢利用这个赚钱而不回报,你就会受到市场的惩罚。你说是政府干的,那是你不懂行业的属性。产业仍然是巨大的未来。但量不仅政府不能按过去那样走,你也不能。
我想让你知道,万科在02-03年与你们遇到同样的问题时,王石是怎么思考的。10多年前我只有20多人,且王石眼界很高,但是来找我们这个刚创业的公司,为什么?而且一服务就是三年。破100亿时,又让我们做了从百亿到千亿的经济人打造。
我们不从房子上谈地产,而是从战略上、从世界经济来谈地产。万石说,我不要求所有人都能接受你,但是我们相信他们会接受你。全国高层视频会议,讲了10分钟,“你知道什么叫房子吗?”讲完,我做了房地产20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干的是什么产业。我们不懂房地产人,恰恰比你更懂什么是房子。我们研究的是规律和人性,而不是产品,产品是规律和人性的体现。
所以我们的主题是:房地产公司战略DNA,从项目赚钱到战略赚钱。
2、跳出项目看地产
老总吃饭就谈项目,以为赚钱的就是项目。老总必须跳出项目看企业。雅格尔做地产是赚钱,不是战略。你不懂得赚钱的规律,迟早会吐回去。我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家来学习这套道理。我不希望你关门做企业,不要赚了点钱就狂妄。中国唐宋GDP占全世界的60-70%,我们有钱过。但又怎么样?鸦片战争照样把你打败。不懂尊重规律,不懂学习。全球老大就叫中,最后你发现你不是“中”国。如果你不懂这些,你就是个暴发户而已。我是读书人,老师教我“要先天下之忧”。但是作为读书人我不能说假话。如果没有知识分子不敢对权贵和富豪批评,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内心是对规律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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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装修合同的签订可不是小事儿。作为家庭居室空间顶部的装修,吊顶一直是家具装潢的重要部分。而如果想要安安心心、省时省事地进行吊顶装修,签订一份有效公平的吊顶装修合同是非常必须的。那么到底什么是吊顶装修合同呢?我们签合同时怎样才不会被欺骗?往下看就行啦。
1、工程概况:吊顶装修合同中要明确工程的地址以及施工的内容。
2、承包方式与单价:承包方式有清包、半包与全包,大家应在吊顶装修合同中清楚地写出承包方式与每平方米的工钱,最后还应写出合同的预算面积与预算总价款。
3、工期: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是吊顶装修合同中要明确写明的,除了要交代具体的年月日,还要统计有多少个工作日。由于施工期间会有许多意外因素,因此在“工期“这一项中还应列明若是因工程的质量或是双方意见不一造成的停工不算工期的延迟。
4、付款方式:比如乙方(承包方)进场前甲方(发包方)付款多少。乙方完成哪一项工作后甲方付款多少等。
吊顶装修效果图
5、双方责任:吊顶装修合同中应该详细列明甲乙双方的责任,这样双方才不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分歧。甲方的责任有:向物业管理或相关部门办理并缴纳一切装修费用,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等;开工前甲方应乙方提供平面图;清楚施工障碍物;配合乙方的验收以及乙方对施工项目的增减等。乙方的责任主要有:组织施工;负责现场的安全;当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停工等。
6、工程验收:这也是吊顶装修合同中的一部分,大家在验收后要办理结算手续。
7、违约责任:这一项算是吊顶装修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了,大家一定要在这一方面多多研究,对于违约金之类的也要注意。
8、保修:乙方应承担施工项目范围内的保修责任,大家不要忽略了。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一般来说,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合同终止。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这一条让施工过程中的“意外”能够得到合理解决,大家一定要将它列在吊顶装修合同里。
吊顶装修效果图
吊顶装修合同的一些知识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想要装修合同万无一失,大家其实可以请专业的律师来起草一份。对了,只有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吊顶装修合同才是有效的哦!小编在这里先祝大家装修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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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是成为保障公民的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的有力武器。 那么你对劳动合同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Q:因为单位的法人变更了,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合同,请问该情形劳动者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Q: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通过试用期后才能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一做法对吗?
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Q:请问合同订立后如何才能判断其是有效的呢?合同订立后,如果劳动者想解除合同,需要怎么办理手续呢?
A: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Q:我上班至今快一年了,单位一直没同我签订合同。如果我不在单位继续工作了,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根据解除时的实际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解除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5、Q: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我不想再跟单位续签。但是单位要求我必须提前30天通知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还要继续做满30天才能离开。请问单位这个规定合法吗?
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6、Q:我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我也按规定办妥了相关离职手续。可是原单位迟迟未给我办理退工,导致新单位没法录用我。请问该情形我是不是可以投诉单位?
A:您好!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若您已经依法办理好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用人单位应及时为您办理退工手续,若单位拖延不办,您可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7、Q: 我已在单位工作了五、六年了,现在准备要离开单位。请问该情形单位是否需要向我支付补偿金?
A:您好!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8、Q:员工在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了,单位没有及时与之续签合同。请问该情形单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吗?
A:您好!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该种情形单位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建议双方签订一份就原劳动合同期限的补充协议。
9、Q:我在单位已工作了快二十年了,现在单位准备裁员,告知只能支付12个月的补偿金给我。单位说这是劳动法的规定,请问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
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应采用分段计算的原则,即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按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10、Q:我进单位工作已快一年了,单位只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给我参保。我现在准备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吗?
A: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无须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11、Q:我在2003年进公司工作,当时合同系一年一签。到了2008年,公司改为三年一签。现因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打算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了?是不是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A:您好!从2008年1月1日起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起至合同终止时,只订立过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不续签合同可依法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支付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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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们或许不会花费大把时间去看电视,但是它仍然会在客厅占主导地位。以前只是随便地放在一个电视柜(电视柜装修效果图)上,而今人们会巧妙地把它融入到客厅这个空间中去。因此各种姿态的电视墙 (电视墙 装修效果图)应运而生。
Part 1:镶嵌式电视柜 充分利用客厅空间
镶嵌式电视墙,利用墙面率最高,收纳功能最足。
全貌展示:
编辑点评:整体墙面做成储物空间,电视安放其中。海量的储纳空间让家庭更干净整洁。柜门起到了整体划一的作用。黑白色调迎合了人们很现代(现代装修效果图)的生活方式——干脆,雷厉风行。
局部展示:
编辑点评:下方的柜门设计更美观,白色的柜门阻止了灰尘的到访,打扫起来轻松很多。柜子也做了多个不同大小的分区,为的是将物品分门别类地摆放。
编辑点评:格架的设计能轻松摆放书籍并且一目了然,不用再痛苦地翻找。高至房顶的设计也是近几年较常被人们采取的方式。
Part 2: 欧式文艺风格 高至屋顶的镶嵌式
编辑点评:乳白的色调增添了一抹温暖, 半明半藏的格架设计让我们能将物品更好的归类。
编辑点评:玻璃柜是摆放工艺品(工艺品装修效果图)的好地方,既满足了观赏的需求,同时也有保护作用。多层次的区隔可以展示更多的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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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脱欧的结果几乎是定了。有人肯定会问,英国脱欧后属于哪个洲?英国脱欧还属于欧洲吗?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由于历史与地理原因,自19世纪晚期以来,英国一直奉行着对于欧洲大陆事务不干预的政策,被称为“光荣的孤立”。英国并非欧元区国家,虽然可以发行自己独立的货币,对其保持出口竞争力有利,也可以拥有自主的财政政策。但是,这也使得英国却很难真正的加入欧洲大陆的事务处理。尤其是今年欧债危机的关键时期,由于各种利益分歧明显,这一传统强国正在逐步丧失其在欧盟中的地位与参与权。英国对欧盟的猜忌和不信任一直存在,英国保守党内部也有欧洲怀疑派。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欧盟内部的政策对于欧盟有负面作用,未来一些政策趋势也可能损害到英国的利益。而欧债危机的蔓延,不仅使英国的疑欧之心快速发酵,也加快了脱欧脚步。与英国民众日益浓厚的疑欧、退欧情绪相对应,欧盟其他国家民众对英国的“不可靠”也日渐不满,认为英国作为欧盟的一员,在融入欧盟的过程中却表现消极,一直扮演着拖后腿的角色:它不仅否决欧元,不参加欧盟的危机救助方案,不为缓解危机出力,还反对一切金融监管政策,因此英国“出局”对欧盟的发展来说反而是好事,其他成员国在整合过程中受到的阻力会更小。双方的相互信任已经降到历史低点。而民调显示,英国保守党的支持度一蹶不振,卡梅伦的“脱欧公投”言论或有助于其重新获得部分流向支持脱欧的独立党的选票。卡梅伦亦希望以此作筹码与欧盟谈判,获得对英国更为有利的成员国条件,意图在欧盟内分得更大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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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脱欧后,爱尔兰护照在英国被抢空,那么,爱尔兰属于英国吗?爱尔兰和英国的关系是怎么样的?爱尔兰英国签证互通吗?带着疑问,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爱尔兰和英国在中国和印度共享签证申请中心。
这个举措将逐步推广到其他国家。
为了符合英国-爱尔兰签证体系的资格要求,申请爱尔兰短期停留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位于印度或中国的英国/爱尔兰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
在该体系运行的第一阶段,签证申请不可在位于中印两国以外的签证申请中心提交。
爱尔兰签证申请仍将由爱尔兰相关部门做出决定,英国签证申请也仍将由英国相关部门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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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那么你对国际仲裁协议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1.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
《仲裁法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2.仲裁地点。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仲裁程序的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当事人选择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仲裁就要受该国或地区法律的制约,特别是该国强制性法律的制约。我国当事人在涉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在仲裁地点的选择上可考虑:
(1)在中国仲裁。
对于中国当事人来说,这是最理想的仲裁地点。
(2)在第三国仲裁。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到对方所在国仲裁时,可以共同选择在第三国或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另外,在以前的实践中也有些当事人喜欢采用在被诉人所在国仲裁的条款,即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进行仲裁达成协议,仲裁条款规定在被诉人一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仲裁。
但特别应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境内已设立了为数众多的地方仲裁委员会,如果再如此规定,事后如需在中国仲裁就很容易因仲裁地点或仲裁机构不明而发生争执,最后有可能导致根本无法执行原来的仲裁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仲裁机构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依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所涉仲裁协议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就目前我国的状况而言,不宜再作此种规定。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机构。
如双方同意由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应在仲裁协议中写明仲裁庭的组成;如同意提交某一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
4.仲裁程序规则。
除上述内容外,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与仲裁有关的事项,如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费用的分摊、放弃对裁决的上诉、仲裁适用的法律、仲裁使用的语言等项内容。当然如果是选择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些内容可省略,因为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对这些内容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只需在合同中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与仲裁适用的规则就可以了。
我国仲裁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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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
(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
(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
(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的仲裁协议,则可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仲裁协议与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实体性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
看过“国际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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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要想尽快得到自己的产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房产无法取得房产证,那么在无房产证情况下,购房协议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3篇无房产证购房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座落于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含内部设施为 。权属为 。
一、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大写 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含地下室)。
二、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将来可以办证时,由甲方负责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帮助乙方办理,不得借帮拖延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 乙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 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须提供该房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及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壹份,并协助乙方落户。
四、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五、甲方必须保证转让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违约方赔偿房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对方。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方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还乙方所付全部购房款外,另付违约金 元,乙方反悔,则无条件搬出,另付违约金 元。
七、本房产因暂无两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办证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甲方双方约定,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
八、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进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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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条件:第一种是当事人双方约定解除;第二种是出现法定解除情形解除,比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无法履行、合同期到期等。第三种是违约情况下的解除。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相关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情况下解除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二、房屋合同解除协议书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合解字第____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大家是否有想过,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约定的租期最长可以是多久呢?关于这点,我国法律上是早有规定。那么,我国对此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告诉你房屋租赁合同年限最长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 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 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法院,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日 前,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圆满了结案件。记者昨日通过采访律师了解到,除了不动产租赁有期限外,对于汽车租赁的时间也有规定,一般不能超过十年。
综上可知,一般房屋的租赁期限最长就是20年。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20年的话,则超过的期限是无效的。同时,像汽车租赁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通常情况下不能超过10年。律师365小编为您带来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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