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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在上市时,具有特定的流程。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证监会推出系列改革举措,采取包括新设发审监察委、提高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实行“选人、用人、监管”三分离等办法,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召唤“阳光发审”照耀市场。
想当发审委委员更难
从历史情况来看,发审委委员一般是所在行业的“佼佼者”,业务水平必须要高。这次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发审委委员的标准。
“具体来看,新办法下的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不仅要求过硬的专业知识、较高的业内声誉、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等,还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为了让选聘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证监会决定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候选人得参加面试,并被考察,这是本次办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在原有委员所在单位推荐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委员候选人公示、通过会议方式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等制度的基础上,证监会设立发审遴选委,增加面试和考察环节,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委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说。
新设发行审核监察委
“确保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关键在于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的监督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据高莉介绍,证监会将设立发行审核监察委员会,探索采取按一定比例对发行审核项目进行抽查等方式,对发行审核工作进行监察,进一步强化发行审核制度运行监管。
为了让发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行审核过程中涉及的一些标准,将向社会公开,限制发审委员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审核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将及时形成新的审核标准,保证办法适用的公允性,增强市场各方的主体规范和市场预期。
限制委员买卖股票
身处股票发行审核第一线的发审委员,在资本市场往往具有绝对信息优势。改革进一步完善了限制发审委委员买卖股票制度。其中,对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买卖做了区分,既避免了利益冲突,也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实事求是。
高莉说,在原有制度安排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受聘期间,执行证监会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相关人员所持股票,原则上应当在具备依法转让条件时、受聘一个月内清理完毕。证监会系统内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对机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核查工作安排。
对于证监会以外的兼职委员,不管发审委委员是来自国家部委、中介机构,还是来自科研院校,在受聘期间买卖股票的限制措施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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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新三板股票,大家还比较疑惑,甚至都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股票属于新三板,更不知道新三板的股票如何玩?下面读文网小编教大家如何玩转新三板股票,欢迎阅读。
依据投资侧重点不同,新三板基金的存续期限有所差异,一般为1.5年至4.5年不等,且大部分产品中途不允许退出,需等待所投项目收益全部分配完成后再进行基金清算。因此,投资者需根据自身的资金使用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存续期限的产品。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基金的期限设置与风险投资(VC)、股权投资(PE)机构类似,包括存续期及延长期。比如“2+1”年,指的是这只基金计划存续期为2年;到期前若项目均已分配完成,可提前终止基金;到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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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停牌是指股票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很多人关心股票停牌能够持续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票停牌的相关知识。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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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于2015广州车展正式发布的的江淮iEV6S,将在2016年3-4月份正式上市。新车是基于现款的瑞风S2打造,并配备了一套纯电动系统。
从外观来看,新车是基于瑞风S2所打造的,而在细节部分,新车型进行了一些改进,例如前脸增加了蓝色线条装饰,同时原先的进气格栅也调整为细网格设计,以突出其纯电动车的身份。
内饰方面,新车采用了独特的黑白搭配的内饰配色,同时蓝色装饰条和全新的电子换挡杆设计,更加突显纯电动车的特性。
动力方面,江淮iEV6S搭载了18650型锂电池,快充模式下充到80%的电量仅需1个小时,常规则需要11个小时。新车的续航里程为253km,而最大巡航里程能到300km,最高时速为13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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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估值往往比市场期望高,很多股民积极地想要投身这个新市场。小编提示您:新股形态还没形成,单靠看业绩不可靠。具体什么时候买股票,如何买?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申购新上市股票
首先要开有沪、深A股交易帐户及开通网上交易。
1、须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在股市交易时间到当地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沪、深股东卡(登记费一般90元,现时很多营业部都免费)。先填写开户申请表,然后将有“风险提示书”、“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指定交易协议书”(沪市须办指定交易)需要签名确认。便获得一个交易用的资金帐户(用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可办理开通网上交易手续。(或找驻银行的证券客户经理协办更方便、更优惠)。
2、带上身份证以及所开帐户资料到有证券公司营业部银证转帐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银行办一张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在银行柜台填写一份银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办理银证转帐业务。
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休市)。
3、下载所属证券公司的网上交易软件(带行情分析软件)或证券公司有附送软件安装光盘在电脑安装使用。用资金帐户,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通过银证转账将银行的资金转入资金帐户就可以买卖股票操作了。
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须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应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或买卖交易。
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和买卖交易。
申购新股具体操作:
可以在有新股发行的网上申购日,并在股票交易时间里,象操作一般买入股要一样输入申购代码委托买入即可。沪市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是500的整数倍。一旦确认了申购就不能撤单。一个帐户同一只股票只能申购一次,第一次有效其余的无效。申购之后一般第四日可在帐户里查到配号,因为配号是顺序连号的,所以只显示第一个号,若中签股票就会划到你的帐户上,不中的资金就会解冻返回。
要增加中签机会,若同日多只新股发行就选择相对冷门股票,即估计少人申购的股票集中资金申购,当然资金量大中签率也相对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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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巴菲特是神坛中的偶像,那么彼得·林奇就是平民中的英雄,更加容易被普通投资大众所接受。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彼得林奇挑选股票的方法。
这位前富达麦哲伦基金的基金经理备受世人推崇不仅是因为他创造了共同基金管理人至目前为止的最佳业绩- 资产管理规模从1978年开始时的2千万美元增长到1990年林奇退休时达140亿美元,年平均投资回报率高达29%,平均超越市场基准回报13.4%,甚至超过股神巴菲特的平均投资回报率。更有意义的是,在彼得·林奇退休之后,他毫无保留地将其成功投资心得和方法通过著书立说和演讲向普通投资者广为传播,告诉人们投资并不是那么复杂,任何一个人通过留心观察生活再做一些研究都可以战胜股票市场上的所谓专家。某种程度上,他的意义不在于从方法上授之以渔,而是给与投资大众以信心和信念。
林奇是通过运用一些最基本的法则和常识来实现其出众的投资业绩,并且他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而言,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其原因就是机构投资者不愿意或不可能投资一些尚未引起分析师或者基金经理关注的中小盘股,而这些股票往往能提供惊人的回报,从而留给个人投资者大量的选股机会。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数量虽然还远未达到美国上万家的规模,但也不乏充满活力的中小盘公司,而且数量还在不断扩大,国内个人投资者同样有施展的舞台。
以下将对彼得·林奇的投资理念和方法进行一番新的本土阐释,让国内更多普通投资者了解这些已被时间检验过的投资真谛。
彼得·林奇的投资哲学 许多投资者都拜读过林奇阐述自己投资理念的著作,如《战胜华尔街》、《学以致富》等,这些著作被喻为投资宝典,而林奇本人却将其总结成三大主要原则:只购买熟悉的股票,做自己的研究,以及长期投资。
通过观察周围事物和个人兴趣来收集一手资料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随后就要展开一番详尽的研究。在这里投资者不可以被林奇著作中所描述的简单投资所“误导”,林奇并不是靠一时的灵感显现而决定拍板投资,在灵感的过后都有严谨的调研确认工作,这才是他成功的基石。以下几条标准是林奇用来确认一个想法是否会转化为最终投资机会的关键:
高毛利率:假如是因为某个受欢迎的产品使你对生产它的公司产生最初的兴趣,那么接下来还需要确定这个产品是否能够产生丰厚的利润率。再好的产品,再快的销售额增长,如果仅有10%出头的毛利率,也很难实现值得长期信赖的业绩增长,低毛利率使得公司变得非常脆弱,任何内外部因素的变化都可能显著影响公司的业绩,加大投资其股票的风险。所以,不能只关注表层的销售情况和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就决定投资,还要确定公司的赚钱能力和利润率是否可以持续。
PEG:在确定了这家公司基本面出众,不仅产品受欢迎,也能赚取体面甚至丰厚的利润后,还不能决定是否购买这家公司的股票。有时候,好的基本面和好的公司并不等同于好的股票,可能从估值上来看这只股票已没有太多获利空间。所以,林奇发明了PEG这个市盈率比上业绩增长率的估值指标来衡量公司股票是否还有投资价值。即便公司业绩成长性很好,但在估值上已有充分反映,比如PEG在2以上的股票,基本也就失去了介入的吸引力。只有那些估值还没有充分反映公司业绩成长性的股票,比如PEG还在1附近或以下的股票,才有投资的价值(详见“如何使用PEG选股”一文)。
现金流状况和负债率:同许多专业投资者一样,林奇亲睐于那些可以将利润顺利转化为真金白银,既现金的公司,并且公司的负债状况不是十分紧张,不会过多依赖需要定期还本付息的银行借款或债券融资。只有现金流健康,财务负担较轻的公司才能应对各种不同的经营环境,可以让投资者放心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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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股票停牌 - 停牌原因 根据《证券法》规定,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一般来说,股票停牌有以下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什么是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股票停牌 - 股票停牌时间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的目的是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问题。特别突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涉嫌违法违规、股价异动等异常警示性停牌。停牌后,只要上市公司按要求充分、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就可以复牌。
股票停牌 - 什么是停牌复牌 停牌复牌的情形和时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等相关章节有详细规定,停牌期限取决于停牌的原因。其中部分停牌事项有时间限制,部分停牌无时间限制。若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息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时间较长,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会采取多种措施不断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尽快复牌,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的权利。
当媒体上面出现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新闻,就会停牌,由上市公司出面澄清。
上市公司本身出现各种消息,或者行为比如说,收购、重组、合作,公布业绩等等等方面的也要申请停牌,因为这些消息或者行为已经影响到股票价格。
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下跌或者上涨一定幅度(好像是连续三天上涨或者下跌),证券交易所会对其临时停牌,平常都是一小时,由上市公司澄清再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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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上市交易的费用》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读文网。
股票上市交易的费用
股票的买卖,一般都是委托经纪商代办,所有的交易活动都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如上市费、场内交易费和佣金等。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费用为例,各种费用包括:
1.上市费
上市费是股票上市公司在其股票上市后按一定时间和标准缴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上市费包括:
(1)上市初费。上市初费由发行者最迟在其股票上市的三天前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初费的费用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3‰,交纳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暂停上市的股票在经批准后重新上市时,其发行者应按上市初费标准的20%重新交纳上市初费。
(2)上市月费。上市月费由发行者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于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按季度或按年一次交纳。上市月费的费用一般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01‰,起点为100元,上限为500元。凡终止上市的股票,其发行者已交纳的上市月费不予退还。对逾期交纳的上市月费,按逾期的天数处以应交金额每日3‰的滞纳金,起点为1元。
2.场内交易费
场内交易费是准许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活动的证券商按一定时间、一定收费标准交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场内交易费包括:
(1)年费。年费是证券商按年付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自证券商加入证券交易所的当年起,兼营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5万元,证券经纪商或自营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1万元。
(2)经手费。经手费是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以市价计算)的一定比例向证券交易所交纳的交易经手费。成交各方均需交纳交易经手费,费用为成交金额的0.03‰。
3.佣金
佣金是指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交纳的费用。佣金也就是证券商代理委托买卖成交后的经营收入,或者说手续费收入。委托买卖股票的收费标准是5‰,最底起点为5元。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应在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办理交割时,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向证券商交纳委托买卖佣金。证券商不得任意或变相提高或降低佣金的收费标准,受托买卖未成时,证券商也不得向委托者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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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间选股票,有时候时机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投资股票也不列外,下面读文网小编教你如何在股票市场是抓住时间。
要在股票市场上赚钱,只有先学会看盘才能过渡到分析。目前受消息面影响是事实,但一切消息都在盘面上体现,因此盘面最真实。如果您会看盘,就会买到低价,卖到高价,如果您不会看就只能追涨杀跌,一买就跌,一卖就涨。
沪深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不进行任何交易。在交易日内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证监会批准,可以调整交易时间。
现有几种最基本的时间看盘方法供投资者参考:
是要脱手热门股的一个时间,若股价开盘后高开高走,股价急剧上涨,最高价常出现于上午10︰00以前,且成交量急剧放大,往往这个时间为热门股抛货的一个时机。假如股价平开高走,随成交量放大,股价平稳上涨,此时可用分时股价图(60分钟K线图)、分时成交量图分析“热门股”走势,判断是否买入。
另外,昨日暴跌的股也往往在上午10︰00以前出现最低价,因此可考虑买入抢反弹。是否买暴跌的股票,一要看是否跌过了头,跌到了支撑价位;二要看消息面,主力意图,即暴跌股能不能再炒起来。
(4) 11︰30,收盘前为买入卖出股票第三次时点。若热门股从趋势上发出抛货信号,上午走势,随成交放大,一浪高于一浪,应立即抛货。若“热门股” 从趋势上发出炒作信号,可能以最高价收市。随成交量放大,一浪高于一浪,可考虑买入。注意上午收盘股指、热门股价,此为重要信号。若上午收盘股指、股价高于或低于当日开盘股指、股价,那么当日收盘股指、股价可能高于或低于上午收盘股指、股价,预示多方(空方)将取胜,热门股上午高收,也可能搏中午的消息。
因此,上午收盘前,下午开盘后的几分钟,为买入、卖出股票重要时机。高收者,下午可能高开高走;低收者,下午可能低开低走。中午,注意上市的公告,一般临时的重要公告均为中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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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且预计不能在2008年12月31日前解决的,公司应当在《上市规则》施行后五个交易日内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公司如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解决上述问题的,其股票将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自《上市规则》施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新发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在相关情况公告当日被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该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1、上市公司被法院受理其破产或者已进入破产重整、和解程序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上市规则》施行后五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充分揭示公司可能存在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第10.2.13条的规定,在2008年12月31日前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新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格式可在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下载),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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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上市的原则与过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读文网。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美国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一家公司要使其股票在该交易所挂牌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 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在250万美元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200美元; (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所持有的普通股的价值总计在1600万美元; (4)最少有100万股股票为公众持有; (5)有100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2000个; <6>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是:(1)上市股本及资本额, 东京附近的公司股份应在1000万股以上, 资本额5 亿日元以上; 东京附近以外的公司股份应在2000万股以上, 资本额10亿日元以上; (2)中小股东的人数应在2000人以上; (3)开设年限5年以上; (4)资本净值在15亿日元以上,每股在100日元以上; (5)最近3年税前纯利润为: 第一年2亿日元以上, 第二年3亿日元,第三年4亿日元以上; (6)分配股息, 最近3年每年每股在5日元以上, 上市后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 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2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有不实记载。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经纪人员和持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成交记录。
(5)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7)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1)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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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如何防范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读文网。
受传统“炒新”思维的影响,加之上市首日交易无涨跌幅限制,近年来盲目跟风炒作上市首日“新股”,已成为投资者参与股票市场交易面临的一大风险因素,不少投资者因此高位“套牢”,低位“割肉”,损失较大。
据统计,2006年6月恢复新股发行上市以来,深沪两市新发上市的112只新股中,有44只股票上市首日的最高价是其上市后一个月的最高价,占比39.28%。换句话说,近四成的新股,投资者在上市首日追高买入,将至少“套牢“一个月。其中,深市得润电子、德美化工、同洲电子和沪市大同煤业、中国银行等新股“套牢”的时间更长达半年之久。由此看来,新股高开低走的情况可谓比比皆是,投资者对其交易风险不可低估。
其他类似的情况还有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首日、股改方案实施后复牌交易首日以及增发股票上市首日等情况。由于同样没有涨跌幅限制,其“暴涨暴跌”的交易风险也同样存在,不得不防。
2007年4月13日沪市股改方案实施复牌股票*ST长控,上午10:40股价从42元左右大幅飙升,最高达85元,涨幅1083.8%,上交所对其实施了盘中紧急停牌。随后,该股连续13个交易日跌停,股价最低跌至34.98元,较最高价85元跌幅高达60%,跟风买入的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充分了解、重视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防范,投资者才能在新股的交易中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获取更安全的投资收益。
招数一:研读公告,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新股的价值评估和市场定价受公司业绩、净资产、成长性、行业定位和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报告,可以获得最直接、最可靠的信息,据此对公司经营业绩、行业特点、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就能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件的投资者还可参加或关注公司“路演”,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时一般会举办网上路演等推介活动,公司管理层和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将直接面对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投资者可借此机会了解公司的相关情况,感受公司管理层的素质,有机会还可针对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招数二:参考专业机构的估值分析意见
如果投资者获取信息渠道较少,或自己专业分析能力有限,综合参考专业机构对新股上市交易的估值定价分析,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无论是新发上市还是暂停恢复上市的股票,在上市交易之前,均有一批专业的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点、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发展潜力以及板块对比、市场状况等,对公司股票上市后的定价区间进行分析和预测。投资者可通过阅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等证券报刊或查询相关网站,便可掌握专业机构普遍认可的一个相对合理的定价范围区间,减少买卖的盲目性。
招数三:关注交易所的风险提示和临时停牌公告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上市首日的过度炒作风险,深交所分别制订和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针对上市首日股票建立了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为指标的临时停牌风险控制机制。对每只上市首日的股票都在上午开盘前通过深交所网站、交易系统等渠道发布风险提示,告知当日将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深交所对上市首日股票都实施了重点监控,当盘中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或过度投机时,将根据相关规则对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其目的是警示交易风险,冷静过热气氛,警告异常行为。投资者参与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一定要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风险提示和临时停牌公告,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招数四: 理性投资,切忌盲目跟风
虽有一夜暴富的神话,但无数的案例也告诉我们“暴涨必有暴跌”,对待一时的狂热,若不能理智地判断,盲目跟风,最终结果很可能是火中取栗,损失惨重。那么,什么情况可能是出现了过度炒作甚至狂热呢?当股价已远高于专业机构普遍估值的上限值甚至极限值时,当交易所对股票交易实施临时停牌和发布风险提示时,投资者就应当冷静思考,审慎交易,或者暂停观望,不贪,不慌,不躁,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把握更大的投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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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水果是不可以在饭前空腹吃的,如圣女果、橘子、山楂、香蕉等。圣女果中含可溶性收敛剂,如果空腹吃,就会与胃酸相结合而使胃内压力升高引起胀痛。橘子中含大量有机酸,空腹食之则易产生胃胀、呃酸。山楂味酸,空腹食之会胃痛。
香蕉中的钾、镁含量较高,空腹吃香蕉,会使血中镁量升高而对心血管产生抑制作用。所以想以香蕉减肥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了,不能贪图瘦身反而损害身体健康。
柿子有收敛的作用,遇到胃酸就会形成柿石,既不能被消化,又不能排出,空腹大量进食后,会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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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读文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节 独立性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条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第三节 规范运行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经依法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三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二) 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三)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三十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第三十九条 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四十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
第四十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 价格区间或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四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四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
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第五十一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第五十二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五十四条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五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二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刊登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除了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五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将按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六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了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七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警告。
第六十八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不上市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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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有提前炒作与推后炒作之分,提前炒作指在上市前宣传攻势便铺天盖地,市场叫好之声此起彼伏,上市开盘价便成为头部,之后便一蹶不振,或是高开低走,一路阴跌,或是长期沉寂,鲜有表现。推后炒作则指上市前保持低调,上市后低开高走,反复走强。投资者宜把握主力人弃我取的炒作思路:被市场普遍看好的个股,定位普遍较高,收集筹码不易,一般难有主力光顾;而行业不特出、宣传低调、被市场忽略的个股则常被主力相中,特别是同一天上市的两个新股,主力常采用声东击西战术:对市场呼声极高的热门股不断出脱申购来的筹码,而大规模进驻被市场忽略的冷门股。
99年11月10日有两个新股上市,浦发银行和中原油气,浦发上市前便大造升势,颇有问鼎沪市龙头的架式,果然该股一上市便卖了个好价钱,开于29元附近,市盈率高达60倍以上,全天成交达42亿元,犹如众星捧月般被被大肆追捧,但该股仅高开后便一路下泄,当日收一长阴,其后持续阴跌,浦发让大家“普罚”了一把。而同日上市的中原油气(0956)盘子偏大,行业属性一般,难以吸引市场的关注,被冷落在一边,上市日开于6.8元附近,之后便横盘整理,午市后该股却大显神威,股价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最高冲至9.1元,当日上下落差达2.39元,一根红彤彤的长阳与浦发拉出的黑脸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原油气低开高走与浦发高开低走,源于浦发在上市前已被炒作,一上市便见顶回落,中原油气的则属于推后炒作,上市后低开高走,为日后的炒作预留下充足的空间。主力利用散户对浦发的热情,在高位出脱中签的筹码之后再悄然介入被市场冷落的中原油气,该股第二天低开低走,其后随大盘出现一定的跌幅,但主力并未弃庄而逃,1月份大盘一转好,该股便连拉涨停,成为耀眼的明星股。
类似的走势在99年8月10日上市的东北高速(600003)和华西村(0936)亦曾出现。投资者不宜被某些个股耀眼的光环迷惑了双眼,而中了主力的声东击西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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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日:投资者需确保自己证券账户内有相应市场证券市值至少1万元。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T日:投资者申购: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其所在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来申购(账户内需要足额的相应的资金)。
T+1日:资金冻结, 验资及配号: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注:一般在券券商的交易系统上查询时,只显示一个起始配号,并显示一个有效配号数)。
T+2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T+3日:资金解冻: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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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假期放假时间表最新出炉
2024年春节假期放假时间表,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幸福快乐,万事如意,团团圆圆,欢欢喜喜,迎接新的一年!下面小编带来2024年春节假期放假时间表,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带来参考。
1、剪窗花
剪贴窗花是众多年俗中的一种。是在宋元后开始兴起的,寄托着辞旧迎新、接福纳祥的新年寓意。窗花在南北地区还有不一样的风格,南方以玲珑剔透的精致感为美,北方以天真浑厚的朴实为福。除夕夜之前的日子里,每家每户门窗上被各种形状的窗花装扮起来,让过年的气氛更加浓郁了。人们在春节期间贴窗花,以此达到装点环境、渲染气氛的目的,并寄托着辞旧迎新、接福纳祥的愿望。
2、新春扫尘
早在尧舜时期,我国就已经有春节扫尘的习俗。因为“尘”与“陈”谐音,所以新春扫尘就赋予了新的含义,有“除陈布新”的意思,希望把一切穷运、晦气统统扫地出门。
3、贴对联、福字、门神
春节前一天的下午,小孩子们会踩着凳子,拿着糨糊和刷子,往门上贴对联,然后让下面的大人看看贴的是否端正。人们还会在屋门、墙壁、门楣上贴福字,寄托人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有的人也会把绘有门神的画帖贴在门板上,祈求一年平安无事,增添节日喜乐气氛。
门神是人们在过年的时候张贴在门上的用来守卫家族的,门神形象便成为人们信奉的主流,而这一习惯也一直传承至今天。
4、吃水饺、汤圆、年糕
北方大部分地区,春节都有早晨吃水饺的习俗,还经常在水饺里面包一枚硬币,谁要是吃到硬币,大家就说他是全家当年最有福的人。在江苏淮安,早上有吃汤团的习俗,河南开封一带,春节这天既吃饺子又吃汤圆。春节期间还有吃年糕的习惯。
5、守岁、发压岁钱
除夕守岁,也是最重要的春节活动之一。这天晚上家人们聚在一起,有的打牌,有的看春节晚会,大家彻夜不眠,一起等待天明,迎接新年的到来。
压岁钱是小孩子和晚辈最喜欢的习俗。除夕吃过年夜饭后,长辈会向晚辈分别赠送钱币,并用红线穿编铜钱成串,挂在小孩胸前,希望起到压邪驱鬼的作用。但这一习俗现在基本被红包所取代。
6、拜年
“过年好”“给您拜年了”。正月初一,人们见面时,都会互致这样的新年问候。传统拜年礼仪分三种:一是叩拜。未成年人给辈分较高的长辈拜年时,要行叩首大礼。二是躬身作揖。一般是晚辈向长辈拜年时所用,俗称“吉拜”。三是抱拳拱手。多是平辈间的拜年。传说公元前两千多年的一天,舜即天子位,带领部下祭拜天地。从此,人们就把这一天当作岁首,称为正月初一。
7、舞龙舞狮
舞龙舞狮,是中国民间传统习俗。舞龙又称耍龙灯、龙灯舞。。龙是古老的图腾,传说龙能行云布雨、消灾降福,象征祥瑞,所以以舞龙的方式来祈求平安和丰收就成为全国各地的一种习俗。
8、祭祖
过年祭祀祖先,是过年必不可少的民俗。在古代,各地都会举行祭祖仪式。地区不同,民俗不一,有的祭祀祖先,有的拜神和祭祖相结合,还有的两者分别祭拜。祭祀时,以三牲供品为主,酒菜糖果俱全。除了祭祖,打扫房子,也是春节重要习俗之一。民谣说:“二十四,扫尘日”。“尘”与“陈”同音,契合了古人除陈破旧的心愿。
9、放爆竹
爆竹又叫鞭炮,是春节传统民间习俗,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当午夜交子时,新年钟声敲响,整个中华大地上空,爆竹声响彻云霄。在这“岁之元”、“月之元” 、“时之元”的“三元”时刻,有的地方还在庭院里垒“旺火”,寓意兴旺发达。
中国民间素有“开门爆竹”一说,即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家家户户开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噼里啪啦的爆竹声除旧迎新,寄托迎祥纳福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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