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以宪法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中国戏曲主要是由民间歌舞、说唱和滑稽戏三种不同艺术形式综合而成。相信有很多的人对中国戏曲并不是很了解吧。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戏曲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以歌舞演故事
一般来说,古代各个民族在前艺术阶段(即原始宗教阶段),各种艺术因素的萌芽是综合在一起的。到艺术阶段,欧洲各艺术种类趋于逐渐分化。譬如在古希腊时代的欧洲戏剧是有歌有舞的,后来经过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等人的改革,歌(舞)队渐渐失去作用,成为以对话、动作为手段的单纯戏剧。这种戏剧由诗的对话,演变为现在的完全模仿生活语言的对话,由诗剧转化为话剧。而歌、舞分化出去,以歌剧、舞剧的形式在整个戏剧领域各占一席之地。
中国戏曲的情况就不同了,它始终趋于综合,趋于歌、舞、剧三者的综合。从秦(前221-前206)汉(前206-220)俳优作为中国戏曲早期渊源起,中间经历汉代百戏,唐代(618-907)参军戏,直至宋代(960-1279)南戏、元代(1279-1368 )杂剧,这是一门艺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能把五光十色的人间生活都铺展于小小的舞台,也为了使平素过着单调枯燥日子的百姓能在观剧时感受到种种意想不到的精神刺激,它不断地吸收其它姐妹艺术,如诗歌、音乐、舞蹈、绘图、说唱、杂技、武术等诸多营养,逐渐成为一种包容广泛,花样繁多得令人目不暇接的综合性艺术。换句话说,中国戏曲是在文学(民间说唱)、音乐、舞蹈各种艺术成份都充分发展、且又相互兼容的基础上,才形成了以对话、动作为表现特征的戏剧样式。
远离生活之法
中国戏曲的对话是音乐性的、动作是舞蹈性的,而歌和舞的本身,就决定了它的外在形式要远离生活,使之具有节奏、韵律、整饬、和谐之美。中国戏曲艺术比一般的歌舞还要远离、变异生活。表演者的化妆服饰,动作语言颇有“矫情镇物,装腔作势”之感,而这样做是为了把普通的语言,日常的动作,平淡的感情强化、美化、艺术化。为此,中国的戏剧艺术家长期揣摩说白、咏歌、舞蹈(身段)、武打的表现技巧和功能,呕心沥血,乐此不疲。久而久之,他们创造、总结、积累了一系列具有夸饰性、表现性、规范性和固定性的程序动作。任何一个演员走上中国戏曲舞台,他要表演“笑”的话,就必须按照极具夸张、表现性和且又被规范固定了的“笑”的程序动作去做“笑”的表演。即使在今天,也仍如此。远离生活形态的戏曲,依旧是以生活为艺术源泉的。由于中国戏剧家对生活既勤于观察,又精于提炼,因此能精确又微妙地刻划出人物的外形和神韵,做到神形兼备。
脸谱、蟒袍、帽翅、翎子、水袖、长胡子,厚底靴、兰花手以及奇奇怪怪的兵器、道具,也无不是凝固为程式的东西。它们都以动人的装饰美、色彩美、造型美、韵律美,有效地增强了演出的艺术吸引力,赢得中国观众的认可与喜爱。
为什么中国戏曲艺术连一颦一笑都要远离自然形态呢?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很多的。但这门艺术的大众娱乐性、商业性和戏班(剧团)物质经济条件的薄弱,显然是一个重要的促进因素。在古代中国,戏曲演出常在广场、寺庙、草台或院坝,而在乡镇农村,又多是剧场与市场的合一。成千上万的观众聚拢,如潮的人声夹着摊肆的嘈杂。处在这样的条件与环境下,艺人们为了不让戏剧淹没在喧嚣之中,不得不苦心孤诣地寻求突出自己存在和影响的有效手段。正是这个顽强地表现自我、扩张自我的出发点,使他们摸索以远离生活之法来表现生活的艺术规则:高亢悠扬的唱腔配以敲击有力的锣鼓,镶金绣银的戏衣衬着勾红抹绿的脸谱,火爆激烈的武打,如浪花翻滚的长髯……。这一法则的实践结果,已不止是造成赏心悦目,勾魂摄魄的审美效应。更为重要的是,舞蹈表演的程式规范化,音乐节奏的板式韵律化,舞台美术、人物化妆造型的图案装饰化,连同剧本文学的诗词格律化,共同构成了中国戏曲和谐严谨、气韵生动、富于高度美感的文化品格。
超脱的时空形态
既然承认戏就是戏,那么中国戏曲舞台上讲究的就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逢场做戏”,十分鲜明地标举戏剧的假定性。而这与西方戏剧一贯采用的幻觉性舞台艺术处理原则,非但不同,且完全相反。
在西方人们走进剧场,自大幕拉开的那一刻,戏剧家就要千方百计地运用一切可能的舞台手段,去制造现实生活的幻觉,让观众忘记自己在看戏,而是像身临其境一般沉浸在舞台上创造出来的生活环境与气氛之中。为此,西方的戏剧家将舞台当做相对固定的空间。绘画性和造型性的布景,创造出戏剧需要的规定情景。人物间的一切纠葛都放到这个特定场景中来表现、发展和解决。在同一场景里,情节的延续时间和观众感到的实际演出时间亦大体一致。这就是西方戏剧舞台的时空观,其理论依据是亚里斯多德的摹仿说,它的支撑点是要求艺术真实地反映生活。
在中国,戏剧家不依靠舞台技术创造现实生活的幻觉,不问舞台空间的使用是否合乎生活的尺度,也不要求情节时间和演出时间的大体一致。中国戏曲舞台是一个基本不用布景装置的舞台。舞台环境的确立,是以人物的活动为依归。即有人物的活动,才有一定的环境;没有人物的活动,舞台不过是一个抽象的空间。中国戏曲舞台上的时间形态,也不是相对固定。它极超脱、流动,或者说是很“弹性”的。要长就长,要短就短。长与短,完全由内容的需要来决定。
中国戏曲这种极其超脱灵动的时空形态,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其实很简单,是依靠表演艺术创造出舞台上所需的一切。剧本中提示的空间和时间,是随着演员的表演所创造的特定戏剧情景而产生,并取得观众的认可。
中国戏曲的超然时空形态,除了靠虚拟性的表现方法之外,还与连续性的上下场结构形式相关。演员由上场门出,从下场门下,这上下与出入,非同小可,它意味着一个不同于西方戏剧以景分幕的舞台体制。演员的一个上、下场,角色在舞台上的进进出出,实现着戏剧环境的转换并推动着剧情的发展。比如在京剧《杨门女将》里,紧锣密鼓中,扎靠持枪的穆桂英从上场门英气勃发而来,舞台就是校兵场,她这时已是在校场操练兵马,然后再从下场门回到营房。中国戏曲这种上下场形式,结合着演员的唱念做打等技术手段,配以音乐伴奏,有效地表现舞台时间、空间的更替和气氛的变化,使舞台呈现出一幅流动着的画卷。在一场戏里,通过人物的的活动,也可以从一个环境迅速而轻松地转入另一个环境。只要人物摇摇马鞭,说句:“人行千里路,马过万重山”,中国观众立即就会明白他走了千里路途,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地方。
虚拟手法
中国戏剧超然灵活的时空形态是依靠表演艺术创造的。那么,这种创造又是由何而来呢?我们说,是由于中国戏曲艺术有着一整套虚拟性的表现方法。这是最核心的成因。
一个戏曲演员在没有任何布景、道具的情况下,凭借着他(她)描摹客观景物形象的细致动作,能使观众了解他(她)扮演的这个角色当时所处的周围环境。如淮剧《太阳花》燕坪报警一折里,运用鹞子翻身程式,使观众了解燕坪为报警的心中紧迫感,以及翻越崇山峻岭的内容,还能使观众了解他(她)真的在干些什么?再如淮剧《柜中缘》中的玉莲在缕线、挽绊、穿针、引线、刺绣,都能通过微妙的虚拟式,让观众一目了然知道她在想什么做什么。——所以,这种表演的虚拟性,不单单是用自己的动作虚拟某种客观物象,而且还要借这种状物绘景,来表现处在这种特定环境中人物的心理情绪。从这个意义上讲,虚拟方法又起着把写景写情融为一体的积极作用。
中国戏曲的虚拟性给剧作家和演员以极大的艺术表现自由,拓宽了戏剧表现生活的领域。在有限舞台上演员运用高超的演技,可以把观众带入江流险峰,军营山寨,行舟坐轿,登楼探海等多种多样的生活联想中去,在观众的想象中共同完成艺术创造的任务。这恐怕就是何以在一无所有的舞台上,中国戏曲得以再现五彩缤纷的场景和千姿百态的人生的原因了。
需要说明的是,虚拟手法的确使一座死板的舞台变得来去自由,但这种自由决非不受任何制约,它还是有所制约。这就是要受艺术必须真实地反映生活——这个基本规律的制约。因此,舞台的虚拟性必须和表演的真实感结合起来才行。比如:在“趟马”(即一套骑马的虚拟动作)中“马”是虚的,但马鞭是实的。演员扬鞭、打马的动作必须准确且严谨,符合着生活的客观逻辑(如《蓝齐格格》中的趟马)。高度发扬戏剧的假定性,与此同时又极其追求摹拟生活形态的真实性,达到虚拟与实感相结合。尤其是出色的演员在表演中往往能将两者结合得天衣无缝,流畅自然,让富于生活经验的观众,一看便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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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因为地域辽阔,东西南北礼仪繁多而且不同。但有些用餐礼仪还是通用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中国人用餐礼仪,欢迎阅读收藏哦!
主人长辈先食。
不伏碗吃饭,应端碗吃饭。
使用匙饮汤,不举碗海喝,不用筷子搅拌热汤,不呡汤而饮。
如果盘中的菜已不多,你又想把它“打扫”干净,应征询一下同桌人的意见。
不狼吞虎咽,不用嘴送食他人的让菜。不用舌头舔食餐具。
入餐时不大声说话。
吐出的骨头鱼刺等饭渣,应放到指定的的地方。
如果要咳嗽,打喷嚏,要用手或手帕捂住嘴,并把头向后方转。
如果有长辈,那么应礼节性的让菜或斟酒。
筷子不可对夹,如果用餐时一双筷子因为夹菜而夹到另一双筷子,称为筷子打架。这是非常不礼貌的事情。
用餐时如果餐具失落到地上而损坏,比如打碎了碗,是非常不好的。有些地方新年打碎餐具有说:“岁岁平安”的习惯。
任何餐具反扣的行为被视为不礼貌。比如碗或酒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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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于信用证的各个主要当事人之间,具有明确的法律关系。接下来为你详细介绍信用证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内容。
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3、交单期: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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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似乎是个盗版泛滥的国家,盗版行为屡见不鲜。中国盗版泛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便宜利润高。下面读文网给大家分析中国盗版泛滥的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法律出版社联合京版反盗版联盟成员召开“制止网络销售盗版图书研讨会”,各家出版机构借此希望尽快消除盗版书网上泛滥之势,维护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
据法律社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卷本,定价300元)2011年5月21日正式上市。就在新书上市不到一周时间,法律社就发现在 淘宝网、腾讯 拍拍网、 新浪爱问网等网站有大量该书的盗版书销售以及网络提供免费或付费下载本书电子版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0日,淘宝网已售出9000余套盗版司法考试用书。
依此数据,仅此书就造成法律社损失270余万码洋。同样的遭遇也让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苦不堪言,建筑类教材是建工社的重点图书,一直以来该类图书的盗版在图书市场上层出不穷,给出版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从法律社方面得知,该社与淘宝网已多次交涉,淘宝网一方面表示愿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却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解决盗版图书问题,致使盗版的《2011年国家考试辅导用书》(三卷本)仍然继续销售。
对于此事件,法律社已经发表严正声明:该书的销售结算折扣由 法律出版社统一制定。凡在网络上以低于7.0折销售的,都可以认定为经营盗版图书商户。在 淘宝网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之前,法律社在本社网站中公布淘宝网站中的 侵权行为,并将不定时更新公布,并在网站上添加淘宝网涉及法律出版社的盗版图书链接,以及设置淘宝网中盗版图书统计功能。
出于同样的目的,2011年6月16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计划出版社、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联合召开了“打击盗版、依法经营、诚信合作——规范建筑图书市场工作会议”,并邀请建筑图书销售 单位负责人参加,双方经过讨论和协商签署诚信合作协议书。建工社、计划社、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在会上提出签署社店“诚信合作协议书”的倡议得到大家的响应。另外,还提出三家统一发行系统信息平台,实行年检、评估制度等办法来规范加强建筑图书市场建设。
建工社表示,为了打击盗版图书,出版社会给读者提供网上售后增值服务等,这些服务都是购买盗版书无法享受到的,希望以此能够使得更多的读者购买正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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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网友解决“谷歌退出中国的主要原因”相关的问题,谷歌退出中国的主要原因,具体回答如下:
谷歌公司面对全球迅猛增长的政府网络审查制度,特别是在亚洲和中东地区,越来越感受到这一制度对其在线广告驱动的商业盈利模式的威胁,希望政府官员更多考虑从经济角度考虑问题,而不仅是关注政治和任期。美国的人权激进分子对谷歌反对网络审查制度的行动表示欢迎,他们曾苛刻地批评谷歌去年同意中国政府对其在中国的网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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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确切地说,亦可称为法律性风险,企业法律风险表现在多方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一起来了解。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经营中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已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的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风险和利益,是企业家关注的两个基础性问题,企业家唯有将风险和利益并重对待,才能够保证企业价值获得持续保持和增长。
纵观企业风险,无外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爆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它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害,往往是企业难以承受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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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空中,各种天体也向外辐射电磁波,许多天体还向外辐射高能粒子,形成 宇宙射线。如太阳有太阳电磁辐射, 太阳宇宙线辐射和太阳风,太阳宇宙线辐射是太阳在发生耀斑爆发时向外发射的高能粒子,而太阳风则是由 日冕吹出的高能等离子体流。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关于领空(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问题,历来就有两种对立的主张。
空间论
主张是以空间的某种高度来划分领空和外层空间的界限,以确定两种不同法律制度适用的范围。
功能论
认为应根据飞行器的功能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如果是 航天器,则其活动为航天活动,应适用外空法;如果是航空器,则其活动为航空活动,应受航空法的管辖;整个空间是一个整体,没 有划分领空和外层空间的必要。
就“空间论”而言,关于确定外层空间的下部界限大致又有以下几种意见:
①以航空器向上飞行的最高高度为限,即离地面20~40公里
②以不同的空气构成为依据来划分界限。由于从地球表面至数万公里高度都有空气,因而出现以几十,几百,几千公里为界的不同主张,甚至有人认为凡发现有空气的地方均为空气空间,应属领空范围
③以人造卫星离地面的最低高度(105~110公里)为外层空间的最低界限。
1976年, 巴西、 哥伦比亚、 刚果、 厄瓜多尔、 印度尼西亚、 肯尼亚、 乌干达和 扎伊尔等8个赤道国家发表《波哥大宣言》。主张各赤道国家上空的那一段地球静止轨道 (离地面35267公里)属于各该国的主权范围。上述主权要求,使外空划界问题进一步复杂化。近些年来,一些持“空间论”者逐渐趋向于接受上述第三种意见,即离地面100公里左右为 外层空间的下部界限。1975年,意大利在外空委员会提出以海拔90公里为领空(空气空间)的最高界限。
1976年, 阿根廷、 比利时和 意大利支持以海拔150公里为界。1979年,苏联建议离海平面100~120公里以上为外层空间,同时各国空间物体为到达轨道和返回发射国领土,有飞越其他国家领空(空气空间)的权利。但另外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则认为从空间科技现状来看,仍然无法规定一定高度作为领空( 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界限。他们强调划定外层空间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
外空的定义和界限以及地球静止轨道的法律地位问题尚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审议之中。外空委员会正在审议卫星直接电视广播、 卫星遥感地球,以及在外空使用 核动力源等问题,以便草拟有关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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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司考考点。
1949年解放战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由于人民革命战争还在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在广大解放区尚未进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与组织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机关来制定正式宪法的条件,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纳领》)《共同纲领》包括序言和七章共六十条,主要内容有:
①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性质和任务。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议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②规定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任务,它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同时又提出了有效的过渡形式,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政权组织方面的范例。
③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等权利。
④规定国家的大政方针,主要包括经济政策、文教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军事制度等。
《共同纲领》是中国宪政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文献,它的贯彻实施对建国初期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完成了民主革命的历史遗留任务,恢复和发展了长期被破坏的国民经济,为国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而且加强了革命法制和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它是当时我国的根本大法,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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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是这一阶级的胜利成果。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的相关司考考点。
辛亥革命结束后不久,中国进入了军阀统治时期。此间出现的宪法文件有四部:分别是《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1.天坛宪草:1913年10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中华民国约法》(草案),简称,“天坛宪草”(因宪法起草活动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而得名),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草案,共分11章113条。它的具体内容反映了制宪过程中国会与袁世凯的权力争夺。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实行总统制。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实行总统制。
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实行总统制。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主张实行总统制,国会以国民党为多数党,则坚持实行内阁制。最后,宪法起草委员会一致否决了总统制,确立采用内阁制。对此袁世凯大为恼火。1914年1月14日他正式下令解散国会,“天坛宪草”便成了死胎。
2、《中华民国论法》1914年5月1日由袁世凯正式抛出的《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约法”共10章68条,其基本特点是取消了责任内阁制和国会对总统行使权力的大部分限制,使总统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权于一身,成为国家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但袁世凯的野心并为因此而满足,1915年12月12日他当上了中华帝国的皇帝,使辛亥革命仅存的硕果也付之东流。
1916年在全国一片讨袁声中,袁世凯的中华帝国覆灭了,对于《约法》,有学者认为“袁记约法”的出笼,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认了封建军阀专制,从而为袁世凯复辟帝制作了舆论准备。 有学者认为《约法》确认了大总统至高无上的权力、为袁世凯以后登基称帝奠定了基础。它虽然也规定人民有一定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又规定将其严格限制在“法律范围内”,使之成为空文。 有学者认为约法的颁布标志着袁世凯独裁统治的建立,作为人民权利宣言书的宪法沦为袁世凯的专制工具,这部宪法从内容到实质文里行间都流露着封建反动气息。
3.贿选宪法:贿选宪法是指袁世凯死后,中国进入军阀混战时期,直系头目萝锟以“恢复法统”为护身符,用军队包围国会,以每票五千元大洋收买“猪仔议费”,既“选”出曹锟为总统,又匆忙赶制一部宪法,这部宪法除前言外共13章141条,特点是在资产阶级民主的伪装下实行军阀的独载统治。一方面规定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国家,并罗列出许多国民的权利和自由。但另一方面又给予总统很大的权力特别是规定大总统得停止会议院或参议院之会议,将国会的活动置于总统操纵之下。
该宪法的另一特别是设立《国权》和《地方制度》两章,在中国宪法史上首次对中央与地方的职权作了比较明确的划分,规定了地方政府的权力。对于该部宪法学者们做出了不同评价,有学者认为,《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这部宪法在形式上标榜,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但宪法赋予了总统极大的权力,所谓公民的权利也不过是一种摆记而已。 有学者认为,这是旧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该宪法是一部形式上以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作招牌,实际上确认反动军阀专制独裁统治的宪法。
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曹锟倒台后,段祺瑞当上了“中华民国临时总执政”。他一上台就声明,法统已坏,无可因袭,随后下令撤销曹锟的“贿选宪法”,并宣告《临时约法》失效。1925年8月3日成立“国宪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案法。经过4个月的起草活动,炮制出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于12月11日三读通过。由于段祺瑞政府在拥有“决议宪法权”的国民代表大会议召开之前便垮台了,故这部宪法草案也就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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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Factoring)全称为保付代理,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是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保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理作为比较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手段,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而且逐渐成熟,并被更多出口商采用。其主要是针对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买方的付款条件要求的更加苛刻,比如D/A远期,甚至赊销等情况下,为了适应出口商既能够保持出口需要,又要减少出口收汇的风险这样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服务产品(就象保险也叫做产品一样)。但是要做保理,是有条件的,即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买方(进口商)要有较好的信誉或信用,这样进口保理商才能够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否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叙做保理业务之前,这些申请、信用评估、核定信用额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签订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当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叙做该笔保理业务时,即进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了信用额度后,才能够正式签定外贸合同或装运货物。
4、要注意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余额状况),以及其信用状况的变化。随时保持与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沟通。
5、切忌突破核定使用的信用额度。
6、如果需要融资,需要事先了解利息比率。
7、在采用保理服务时应该注意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了解保理的费用水平。这是保理业务未被广泛采用的一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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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国家、社会与公民的方方面面贴身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规,那么你知道我国的航空法律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我国航空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律知识。
1、《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
2、《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1997修正)》
3、《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
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
5、《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04修订)》
6、《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7、《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8、《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
9、《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
1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
11、《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
12、《关于外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参加我国飞行运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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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保理合同纠纷涉及保理商、债权人和债务人三方,当事人不同的诉讼选择对案件管辖也有直接影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保理以应收账款转移为前提,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取得债权人地位。保理商依据与债权人签订的保理合同以债权人身份对应收账款进行持续性的监督管理,如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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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层空间,即 空气空间以外的整个空间。国际法承认一国对其领土上面一定高度的空间为其领空,国家对其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因此,一国的领空一般也指其领陆及领水(一国领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上面的空气空间[2] ,在领空以外的是外层空间。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外层空间法已经成为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外层空间的相关法律知识。
1、登记制度:
(1)发射国应对其发射的空间物体进行登记,包括将该空间物体载入其所保存的适当内容的国内登记册,同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有关情报报告联合国秘书长,以便在其保存的总登记册里进行登记。
(2)空间物体若由两个以上发射国发射,应由其共同决定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
(3)外空物体的登记国对该外空物体拥有所有权和管辖控制权。
(4)若登记国切实知道其所登记的物体已不复在轨道上存在,也应尽快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2、营救制度:
(1)各国在获悉或发现航天器上的人员在其管辖区域、公海或不属于国家管辖的任何地方,发生意外、遇难或紧急降落时,应立即通知其发射国及联合国秘书长。
(2)对获悉或发现在一国领土内的宇航员,领土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营救宇航员,并给予他们一切必要的帮助。对获悉或发现宇航员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区域,必要时凡力所能及的缔约国,均应协助寻找和救援。对于发现的宇航员,应立即安全地交还发射国。
(3)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其发射国。在一国管辖区域内发现的空间物体或其组成部分,应根据发射国的要求,采取切实的措施对该空间物体进行保护。同时,这种保护行动可以请求发射国的协助,并且发射国应支付他国有关保护和归还行动的费用。
(4)如果一国有理由认为在其境内发现的空间物体是具有危险和有害性质的,则可通知发射国在该国的领导和监督下,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种危险。
3、责任制度:
(1)国家对其外空活动承担国际责任,并应保证本国活动的实施,符合国际法的规定。不论这种活动是其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实体从事。非政府实体的外空活动,应得到其国家的批准和连续监督。
(2)《责任公约》对于空间物体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制度,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公约,损害赔偿应由该物体的发射国承担。这里的发射国包括: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以及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发射”包括未成功的发射在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共同发射空间物体时,对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共同或单独的责任。
(3)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发射国对于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对于其他国家的空间物体,或所载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负有赔偿的过错责任。
(4)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第三国或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造成损害时:如果是在第三国的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则前两国对第三国负绝对责任;如果对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地方的第三国外空物体或所载人员财产造成损害,则前两国依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5)发射国空间物体对于下面两种人员造成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该国的国民;以及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或者应发射国的邀请而留在紧接预定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此外,由于外空及相关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的关于卫星遥感、广播电视的卫星直播、外空使用核动力、空间碎片、地球静止轨道、无线电频率分配、空间站以及空间活动商业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国际社会都正在形成或完善相关的制度。
作为航天大国,我国积极参与了有关外空国际立法,并先后加入了《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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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是中国的节日还是外国的节日?
元旦快到了,在我国,“元旦”一词古已有之,在文学作品中最早见于《晋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元旦的知识点,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哟!
历代皇朝都在元旦举行庆贺典仪祈祀等活动,如祭诸神祭先祖,写门对挂春联,书写福字、舞龙灯,民间也逐渐形成祭神佛、祭祖先、贴春联、放鞭炮、守岁、吃团圆饭以及众多的“社火”等娱乐欢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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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五一劳动节的历史_五一劳动节的具体意义
劳动节是一个展示工人阶级力量和团结的重要节日,它体现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和价值。在劳动节期间,人们会组织各种活动来庆祝工人的贡献和成就,表达对工人的敬意和感激之情。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国关于五一劳动节的历史,供大家参考学习。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全国放假一天。每年的这一天,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不论网络电商还是线下实体店,都会举行大型促销活动,刺激消费。对于工作者来说,五一劳动节的小长假,成为不少人出游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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