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人员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你对应当指定与可以指定有多少了解?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应当指定与可以指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刑事案件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比例相当低,潍坊市坊子区法院2004年以来审结的396件案件中,涉案533人,只有261名被告人获得了辩护人的帮助,占总数的48.9%。一半以上的。
指定辩护制度
被告人因为经济状况等原因而未聘请律师为其辩护。造成这种现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指定辩护制度的适用普遍集中在强制指定辩护这一相对狭小的范围。而在审判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聘请律师辩护的被告人的辩护权却被设计为“两可”的裁定指定辩护,导致该类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无法得到切实有效地保护。
看过“应当指定与可以指定要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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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在12月2日的原因是什么
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那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在12月2日的原因是什么?今天小编整理了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在12月2日的原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3、横穿马路注意事项: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5、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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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了解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现状,找出影响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的主要因素是提高食品安全的基础,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9分)
1、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A、道德谴责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2、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 )。
A、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3、( )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A、卫生部 B、质检总局 C、国务院
二、填充题(每空3分,共36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09年 月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 和 。
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年。
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 倍的赔偿金。
5、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中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将处以 元以上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 。
7、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 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三、判断题(每题5分,共55分)
1、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
2、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
3、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
4、只要生产的产品质量好,无需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贴标签。( )
5、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
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所规定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10、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1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参考答案】:
一、选择
1、C 2、A 3、C
二、 填空
1、6 1
2、身体健康 生命安全
3、2 2
4、2000 20000
5、5 10
6、健康检查 健康证明
三、判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试卷B
一、 填空
1、6 1
2、身体健康 生命安全
3、2 2
4、10
5、2000 20000
6、免检
7、5 10
二、选择
1、C 2、A 3、C
三、判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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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医务人员对于危重患者院前及院内的衔接的认识,这是医院急救工作的重点之一,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务人员方面的急救知识,供大家参考。
生活中,以火焰烧伤和热水、热油等热液烫伤最为多见。许多患者在受伤之后直接在创面上涂抹香油、酱油、黄酱、牙膏等物品后便急急忙忙到医院就医,但这些日用品并无任何治疗烧烫伤的作用,且只能增加医生治疗的困难。若涂抹紫药水,因其着色重、不易洗净而影响医生判断伤情。
发生烧烫伤后的最佳治疗方案是局部降温,凉水冲洗是最切实、最可行的方法。冲洗的时间越早越好,即使烧烫伤当时即已造成表皮脱落,也同样应以凉水冲洗,不要惧怕感染而不敢冲洗。冲洗时间可持续半小时左右,以脱离冷源后疼痛已显著减轻为准。
如不能迅速接近水源,也可以用冰块、冰棍儿甚至冰箱里保存的冻猪肉冷敷。如采取的冷疗措施得当,可显著减轻局部渗出、挽救未完全毁损的组织细胞,若在到达医院之后才采取这一措施,在多数情况下已丧失了冷疗的最佳时机。
对于酸、碱造成的化学性烧伤,早期处理也是以清水冲洗,且应以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而不必一定要找到这种化学物质的中和剂。过早应用中和剂,会因为酸碱中和产热而加重局部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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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击伤俗称触电,包括雷击,是由于一定量的电流或电能通过人体所致的组织损伤或功能障碍,那么触电后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急救措施,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触电人员方面的急救方法,供大家参考。
(1) 保证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装设保护接地装置;在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位安装防护罩或将其装在不易触及的地点,或者采用联锁装置。
(2) 加强用电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3) 使用、维护、检修电气设备,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4) 尽量不进行带电作业,特别在危险场所(如高温、潮湿地点),严禁带电工作;必须带电工作时,应使用各种安全防护工具,如使用绝缘棒、绝缘钳和必要的仪表,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并设专人监护。
(5) 对各种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漏电和其他故障,应及时处理;对不能修复的设备,不可使其带“病”运行,应予以更换。
(6) 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在不宜使用380/220伏电压的场所,应使用12~36伏的安全电压。
(7) 禁止非电工人员乱装拆电气设备,更不得乱接导线。
(8) 加强技术培训、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反事故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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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那么你对公职人员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知识产权具有( )的特征。
A.专有性 B.时间性
C.地域性 D.预见性
答案: ABC
2.公民在请求赔偿时,可以( )。
A.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 B.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C.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 D.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
答案: BCD
3.下列法律制裁中属于民事制裁的方式的有( )。
A.罚款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支付违约金
答案: BCD
4.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有( )。
A.立遗嘱 B.赠与
C.无权代理的追认 D.放弃继承
答案:ABCD
5.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年。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答案: D
看过“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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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是公职人员考试以及日常规范所必须要熟记的,那么你对公职人员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哪些优越性?
答: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有以下几点:(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更好地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发展,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昌盛。(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促进民族团结,保证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加强边疆建设和巩固国防。
2、简述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答: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表现在以下二方面:(1)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我国公民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还表现在,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平等地加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一律予以追究;处理违法案件时适用同一法律标准。
3、我国的国家性质为什么采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
答: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但两者又不能简单划上等号,我国国家性质使用人民民主专政基于以下理由:(1)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适合我国国情。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确切的表明我国当前的阶级状况,政权的广泛基础和民主性质。(3)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直接体现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易于为我国广大人民接受。
4、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及其主要内容。
答: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也叫人身不受侵犯权,他是指公民在法律的范围内,人身和自由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捕,管制,搜查以及侵害的权利。其主要内容有:(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答: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在本质和基本点上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 ①从领导权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的,在我国即通过中国共产党来实现的。②从阶级基础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③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是一样的,有对内职能,有对外职能。在对内职能方面,有政治职能,即民主和专政的职能,也有经济、文化职能;在对外职能方面,有友好往来,合作互助的职能,有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职能。④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6、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具体含义是:(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任何人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应因人而异,应一视同仁;(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7、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表现在:(一)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实现这一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地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制度为依据,可以创立其他多种制度。
8、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六)社会经济权利; (七)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八)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九)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9、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有哪些?
答:选举中是否贯彻民主的原则直接关系到人民权力的行使,普遍;直接;平等、秘密选举是资产阶级政党提出的主要口号,并为法律所确认,这也是选举制度民主化的四大标志。社会主义国家也确认了这些民主原则,我国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它是指除了没有本国国籍、不够法定选举年龄、有精神病以及法院宣告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不另设其它资格的限制。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它是指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的效力都相等。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就是代表由选民投票直接选出。间接选举就是指代表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而必须由选民选出的代表进行投票选出,直接选举相对于选举来说在形式上更民主。
(4)无记名投票原则,也叫秘密投票的原则:指的是选举人在投票时不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不受任何干涉和影响。
10、简述分工合作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的表现?
答: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实行权力分立原则,但这不等于我国的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就没有分工。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的是分工合作的原则;(1)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设置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并在职权上作了划分; (2)遵循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原则,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置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3)遵循“一国两制”的原则,设置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4)将各级国家机关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并在中央设置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11、简述宪法法律效力最高性。
答: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不能和宪法相抵触;(2)违宪的法律无效;(3)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12、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
答: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有: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人格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
13、我国《国徽法》规定哪些国家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答:根据国徽法的规定,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3)中央军事委员会;(4)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5)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6)外交部;(7)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机构。
14、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答: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其具体表现是:(1)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居于主导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是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受他的监督,向他负责。(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15、试述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答: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二,抓好两个文明建设;第三,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第四,统一,团结,自主、开放。#p#副标题#e#
16、试述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也就是说,我国各国家机关的设置和组成都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具体表现在:(1)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之间,人民居于主导地位。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在整个国家机关之间,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4)在国家机关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17、试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为:(一)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二)国家领导人的任免权。全国人大选举并有权罢兔全国人大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入选;根据国务院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入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举和决定的上述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三)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四)监督权。全国人大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也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全国人大有权改变和撤销全国人大会不适当的决定。 此外,全国人大还可以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8、试述我国宪法对其实施保障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保障宪法的实施。
答:(1)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在宪法实施的保障方面,现行宪法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①确认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规定了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关以及修改宪法的程序。③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严格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④规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⑤设立了在审查违宪规范中起助手作用的专门委员会。
(2)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需要落实以下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①法律保障。包括宪法自身保障和普通立法的保障。加快立法,将宪法规定具体化,以保证宪法权利的实现。②组织保障。建立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具体措施和程序。③政治保障。执政党应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从政治上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④思想保障。对全民进行宪法教育,增强干部和群众的宪法观念以保障宪法实施。
19、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革命的创造性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制度的学说在中国的具体应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实现这一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地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制度为依据,可以创立其他多种制度。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面貌,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20、我国1982年宪法有哪些特点?
答: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并以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1)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国家的根本任务,确定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2)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4)坚持改革开放(5)巩固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21、我国为什么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答:现行宪法序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之所以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综合了上述因素而确立的,其中,解决民族关系问题起了重要作用,其主要依据是:
第一,从历史因素看,实行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在历史上从秦汉时期开始中国就建立了君主专制政体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唐、宋、元、明、清一直延续并不断巩固,直至辛亥革命。中华民国时期仍然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第二,从民族关系发展因素来看长期统一的中国,在历史上虽有汉族统治者压迫少数民族人民,少数民族统治者压迫汉族人民,但同样也有各族人民相互交流、友好、融合的一面。
第三,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民族的团结。
第四,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建立单一制统一的国家,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五,根据我国尚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们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具有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我国统一事业需要具有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我们提出了“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办法;针对少数民族多的特点,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体现出了我国单一制的灵活性和可包容性。
总之,国家结构形式是特定国家为实现统治所采取的适合于自己国情的形式。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和国情来看,不论从历史状况、民族关系、经济状况、现实状况来说,都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合则存,分则亡。”“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22、宪法的作用有哪些?
答:(1)组织和规范国家权力的作用(2)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3)实行法治的作用(4)对经济的作用(5)维护国家的统一。
23、我国行政区划的原则有哪些?
答:(1)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考虑到我国的多民族的特点和少数民族的分布,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出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地方。(2)有利于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从自然资源的分布和经济发展状况出发,以有利于组织经济建设,促进生产的发展。(3)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政区域划分既要便于政府工作,同时又要有利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4)照顾到历史状况、民族传统和人民生活习惯以及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
24、我国宪法对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是如何规定的?
答:加强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早在1978年《宪法》曾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82年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内容:(1)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2)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的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的利用土地(4)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
25、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
答: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的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我国公民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及同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6、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答:(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2)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3)在中央和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7、简述法治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答:(1)依法组织和建立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做到一些行使国家权力机关都有宪法和法律依据,防止任意因人因事设立机构(2)国家立法机关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使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都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3)所有国家机关的职权都应有法律依据,国家机关只能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属于本机关的职权,不得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4)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严格依法办事(5)国家权利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同级其他国家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28、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这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反映的国家本质和所实行的基本原则决定的。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最能体现我国国家本质的一种组织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种关系中:(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机构的核心。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他监督,对他负责。所谓“三权分立”制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者鼎立,处于平列地位,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平衡,互相制约,不相统属。(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9、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哪些自治权?
答:(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3)行政管理权(4)立法权(5)独立的司法劝和终审权。(6)财产独立权(7)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8)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还特别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30、宪法与普通法的区别是什么?
答:(1)内容不同(2)效力不同(3)制订和修改程序不同。#p#副标题#e#
3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宪法不同与其他普通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它涉及国家生活的全面,而普通法律则只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3)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通过普通法律则只需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比普通法律更为特殊。我国現行宪法把解释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会,把监督宪法实施和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会,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2、宪法规范的特点是什么?
答:(1)最高性(2)包容性和概括性(3)制裁的特殊性。
33、简述宪法规范对社会现实作用的条件。
答:(1)宪法规范的科学性;(2)宪法规范的完备性;(3)适宜的社会外部环境。
34、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3)政党、社会团体。
35、宪法事实监督的方式有几种?
答:(1)事先审查(2)事后审查(3)附带性审查(4)宪法控诉。
36、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1)普遍性(2)平等性(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4)无记名投票(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原则(6)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原则。
37、简述在宪法实施的监督方面《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方面?
答:(1)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67条进一步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3)全国人大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4)现行宪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宪法监督体系,以保证宪法的统一实施。
38、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主要权利有哪些呢?
答:(1)外交权(2)防务权(3)任命权(4)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权(5)对基本法的解释权(6)对基本法的修改权。
39、我国的人民民主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答:(1)我国国家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属于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所有。(2)人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民主权利(3)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4)通过在城市和农村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形式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5)我国人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还享有各种权利和自由,这些自由和权利非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剥夺。
40、我国的政党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答:(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的一种特殊的政党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2)它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也不同于一党制。作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而作为八大民主党派则是参政党的制度。
41、我国有哪些民主党派?
答:(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2)中国民主同盟(3)中国民主建国会(4)中国民主促进会(5)中国农工民主党(6)中国致公党(7)九三学社(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4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答:(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2)地位,经常性的最高权力机关
4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是什么?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把民主制和集中制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2)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1)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大是有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人民同样也能够监督、罢免相应的代表。人大则集中通过立法等国家权力集中为人民服务。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作为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他们是国家机构的核心。他们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了相应的政府、法院、检察院,同样也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监督、罢免。作为同级的政府、法院、检察院则作为集中行使国家某方面权力的机关则向人大负责。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4、我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1)从历史因素上看,其是历史必然的选择。从秦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中国一直就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2)从民族关系发展因素来看,各族人民之间相互交流、友好、融合。(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有利于民族团结。(4)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来看,建立单一制有利于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5)根据我国尚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们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
45、简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哪些方面的自治权?
答:(1)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自治权;(2) 组织本地方公安部队的自治权;(3) 安帕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的自治权;(4) 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5) 管理本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自治权;(6) 配备民族干部和培养民族人才的自治权。#p#副标题#e#
46、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几个方面?
答:(1)可以促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的统一(2)有助于把统一性和特殊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3)有助于消除民族间发展的事实上的不平衡,达到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
4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有哪些内容?
答:(1)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结构中的地位。
(2)内容1)其是我国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它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2)它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3)它是爱国者的政权,而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是由香港的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4)特别行政区区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48、特别行政区有的自治权有哪些?
答:(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政权组织形式也不改变。(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3)行政管理权(4)立法权(5)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6)财政独立权(7)依法处理对外事务权(8)除了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9)其他
49、简述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哪些职权?
答:(1)制定并执行政策;(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3)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5)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草拟行政法规,(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等。
50、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
答:(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是实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2)特点如下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2)坚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目的。3)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显著特点。4)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各项民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力保障。#p#副标题#e#
51、我国宪法对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和继承权有何规定,如何理解?
答:(1)我国的个人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是我国社会主义财产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的继承权也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只有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才能够保护和鼓励每一个社会成员去积极到为社会生产和工作,才能够使他们为国家富强、个人富裕作出积极贡献。
(2)宪法保护的具体体现1)宪法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到“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发展一个重大变化,用“财产权”代替“财产所有权”,表明公民的财产权利的范围大大增加了。这里的财产权利不仅仅是包括了所有权,而且还包括了与所有权相联系的其他权利。2)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指出私有财产权利不受侵害、干涉、触犯、侵入。不受侵犯,既包括了不受到他人的侵犯,更重要是不受到公共权力的侵犯。即使是确实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征用个人的财产,也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并且给予补偿。在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在我国宪法发展历史上有重要的意义。宪法这样一个规定为普通法确立了立法基础,我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够与之相抵触。3)与保护我国公民个人财产权相互适应,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死者生前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继承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有了私有的财产必然就有继承。宪法所确认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是对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保护的必然延伸。
5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公民的平等权利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男女平等(3)民族平等
53、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它包含哪些内容?
答:(1)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国家管理、表达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内容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54、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主要包括哪些?
答:(1)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55、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是什么?
答:(1)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2)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3)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56、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是什么?
答:(1)民主集中制(2)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3)责任制原则(4)法治原则(5)精简和效率原则
5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答:(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2)地位,最高的全国权力机关
58、论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答:(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根据宪法规定的范围行使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并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有权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解释法律。(4)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5)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6)人事任免的权力。(7)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8)国家生活中其它重要事项的决定权。(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职权。
5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有哪些内容?
答:(1)性质,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范畴。它不是一个握有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对内对代表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全国人大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2)产生条件1)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2)必须年满45周岁(3)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60、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
答:(1)性质,是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2)地位,中央、最高的行政机关(3)组成,、副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4)任期,5年。其中,、副、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6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
答:(1)性质,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决策机关,其职权是领导全国武装力量。(2)地位,最高军事领导决策机关,从属于全国人大(3)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4)任期,5年,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没有任期限制。
6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
答:(1)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权力机关(2)地位,地方最高权力机关(3)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级地方单位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民直接组成。(4)任期,每届5年
63、简述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答:(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5)监督权。(6)其他职权。
6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
答:(1)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2)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州长、副州长、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与本级人大每届任期相同。(3)任期,5年
6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以及与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是什么?
答:(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点是群众性、自治性、基层性。(2)基层人民政府与其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1)指导关系2)协助关系
66、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
答:(1)法院1)性质,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2)地位,是相应级别的人大产生的机构3)组成,法院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4)任期,5年,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检察院1)性质,检察院是检察监督机关2)地位,是相应级别的人大产生的机构3)组成,检察院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组成。4)任期,5年,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67、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种关系中。(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的使者,能够充分地体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机构的核心。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才能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才能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中央又不能集权过多,必须充分照顾地方特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使地方有可能充分发挥它们的首创精神。
68、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
答:在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时强调,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不仅使政法工作有了正确的价值观指引,还抓住了化解矛盾关键所在。
从理论上来看,维稳与维权其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但在多年的实践中,两者却存在一定的矛盾,譬如,一些有正当诉求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满足就上访、闹访;但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此时,政府要出面进行维稳;然而,在政府维稳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新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相关制度尤其是民意表达、诉求渠道的不畅通、不完善;另一方面却是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价值导向出现了偏差。毫无疑问,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即维权是政法工作的根本或目标;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即维稳则是政法工作的手段或任务。因此,不能将这二者本末倒置,过分注重维稳,将维稳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从而不顾甚至侵犯公民权利,以这样的价值导向指导政法工作,其结果无非是导致社会矛盾的不断积怨,必将给社会稳定埋下更大的隐患。因此,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
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一方面需要依法完善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机制。如果诉求渠道畅通,让群众“有怨可诉、有怨可申”,把矛盾冲突化解在前端,就可以避免因无处申诉而导致的大量上访以及闹访;另一方面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尤其是要有群众观,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时刻明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才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的,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权是目的,维稳是手段。同时,要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贯彻落实到维稳与维权工作的方方面面。
69、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应符合哪些要求方可举办 ?
答:《消防法》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看过“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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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是规范公职人员执法行为的准则。那么你对公职人员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之一是( )。
A.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害的威胁 B.危险即将来临
C.危险行为必须经过慎重的考虑而实施 D.只要能避免危险不惜造成任何危害
答案:A
2.债可因下列事实而发生( )。
A.拾得遗物 B.借贷
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答案:ABC
3.下列法律制裁中属于民事制裁的方式的有( )。
A.罚款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支付违约金
答案: BCD
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
A.主体 B.法律事实
C.内容 D.客体
答案: ACD
5.人的死亡是能够引起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件
C.法律后果 D.法律前提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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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公职人员职业准入的重要内容。那么你对公职人员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 )状态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A.年龄 B.权利
C.家庭 D.精神
答案:AD
2.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经济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 )对经济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删除、补充;或解除双方由合同所确定的经济法律关系,终止履行经济合同。
A.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B.由双方当事人提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C.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D.按法律规定
答案:ABD
3.债可因下列事实而发生( )。
A.拾得遗物 B.借贷
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答案:ABC
4.诉讼时效属于( )。
A.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消灭实体权利
C.消灭时效 D.起诉时效
答案:C
5.我国民法是调整( )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特殊主体 B.一般主体
C.平等主体 D.财产主体
答案:C
看过“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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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销售是直接和顾客打交道的,所以销售人员的形象和言行都关系着企业信誉。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店面销售人员服务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一:个人形象的重要性
首先,作为销售人员,在服装上要统一,即使不统一也要整洁大方,看上去给人大方得体的感觉,如果穿着邋遢、不整洁,会让顾客有一种不安全感,觉得这个人会不会是骗人的,所以个人形象是非常重要的。
二、保持好的精神面貌
精神面貌要好,如果哈欠不断的和顾客交流,这会给顾客留下什么印象?男销售员要给人一种文雅又不失朝气的感觉,而女销售员可以稍微化一下淡妆,在对待顾客的时候要热情。
三、迎客需耐心、热心
作为店面销售,当顾客光临的时候肯定少不了你的迎接,迎接的时候,应该带着微微的笑容说“欢迎光临”,然后再热情的待客,要耐心、周到和得体,这样会让顾客感到一种亲切感,让顾客觉得购物是一件挺不错的事,而且打好了关系,让顾客感觉到舒适感,下次还会来光顾你哦,还可能为你拉来客户。
四、详细解答顾客问题,不要和顾客发生争执
在迎客的过程中一般都会遇到一些提问,在面对这些提问时,要自信从容地进行回答,回答的时候要热情,声音也要轻柔,解答的时候要够具体,要让顾客明白,不可以含糊不清和心不在焉,更不要和顾客顶嘴,记住,耐心是销售人员不能缺少的品质。
五、热情送客
俗话说“买卖不成情义在”,无论顾客挑拣半天分文未花,还是高高兴兴满载而归。都要说一声“欢迎再来”、“再见”或“您慢走”。
人所共知,在接待顾客时,销售人员热情总比不热情好。对顾客服务不热情,甚至冷言冷语、恶语伤人,会让顾客不寒而栗。但如果热情过了头,同样也会令人生疑感到不舒服,直接影响顾客的购买欲。
在工作岗位上,应当精神爽朗,表情自然,不要愁眉苦脸、一脸晦气。要在顾客向你了解商品,并要求为之提供服务,或接待过程中与顾客交换目光时适当的微笑。不能一个顾客也没有,或顾客离你距离甚远时,销售人员就暗自发笑,甚至傻兮兮的样子,很可能会吓跑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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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人员是活跃于我们生活日常与公工作的各个地方,他们是辛苦很劳累,那么你们知道他们要注意什么礼仪吗?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保洁人员服务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1、服从管理、明确责任、尽心尽职,争创一流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卫生区域公用面积的走廊、楼梯、走廊内墙、天花、公用门窗的清洁卫生,及时清运垃圾,达到卫生标准。
3、在规定时间内,按区域路线范围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4、在环卫助理员的监督检查指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分配或工作完成不好的,进行必要的处罚。
5、除做好清洁工作外,还要行使卫生管理责任,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一切不良卫生习惯和行为,对严重影戏哪个环境卫生的个人要及时报告环卫助理员做出处理。
6、在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发现需要加强管理或需要维修的地方要及时上报环卫助理员。
7、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服务和业务素质。
8、员工当班时间内要衣冠整洁、礼貌待人,虚心听取住户反映。工作中一律不准与住户发生争吵冲突,一旦发现予以辞退。
9、对在工作中一贯不负责任,住户反映意见较大的,经查实后,对其进行处罚,对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10、清洁工应严格遵守管理处所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背将按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1、有事需请假,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工作空缺要自行找人替岗(必须保证服务水平及工作质量),一天内环卫助理员同意后予以确认。替岗人员按照卫生标准认真做好区域清洁工作,如达不到要求和标准的对替岗人和被替岗的将给予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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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人员来说,第一印象犹如生命一样重要,你给顾客的第一印象往往会决定交易的成败,顾客一旦对你产生好感,自然会对你和你推销的产品有了好感。如何把握与顾客初次见面短暂的时机,创造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呢?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销售人员懂点社交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第一印象一旦形成,便很难改变。对销售人员来说,第一印象犹如生命一样重要,你给顾客的第一印象往往会决定交易的成败,顾客一旦对你产生好感,自然会对你和你推销的产品有了好感。如何把握与顾客初次见面短暂的时机,创造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呢?销售人员的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表现显得格外重要。
(一)仪表礼仪
销售人员在与顾客见面之初,对方首先看到的是你的仪表,如容貌和衣着就是你特保要注意的礼仪。销售人员能否受到顾客的尊重,赢到好感,能否得到顾客的承认和赞许,仪表礼仪起着重要的作用。要给人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就必须靠最基本的打扮来体现。合体的服装、美的打扮可使男同志显得潇洒,女同志显得更加秀美。
在生活中,一个人的着装打扮会有意无意中在人们心里形成某种感觉和印象,可能是愉快的、羡慕的,也可能是厌恶的、鄙夷的。因此,注意仪表形象不仅仅是个人的事,不能只自己觉得过的去就行了,而应该作为一种礼节来注意。
仪表不仅仅是销售人员外表形象的问题,也是一个内在涵养的表现问题。良好的形象是外表得体与内涵丰富的统一。当然,对销售人员来说,注意仪表决不是非要穿什么名贵衣物不可,不要刻意讲究,一般做到朴素、整洁、大方、自然即可表现出合适的礼仪。
销售人员的衣着打扮,第一要注意时代特点,体现时代精神;其次要注意个人的性格特点;第三,要符合自己的体形。另外,头发也会给人很深的印象,头发要给人以清爽感,油头粉面容易给人厌恶感等等。总之,外貌整洁、干净利落,会给人仪表堂堂、精神焕发的印象。
(二)举止礼仪
销售人员要树立良好的交际形象,必须讲究礼貌礼仪,为此,就必须注意你的行为举止。举止礼仪是自我心态的表现,一个人的外在举止可直接表明他的态度。对销售人员的行为举止,要求做到彬彬有礼、落落大方,遵守一般的进退礼节,尽量避免各种不礼貌或不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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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翻译人员必须具有高屋见瓴的视角,要懂得翻译的真谛是什么。翻译意识和技巧的培养需要懂得什么礼仪呢?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翻译人员礼仪要求,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1工作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翻译人员在工作前应做好充足的准备,明确翻译任务要求,了解相关背景知识,如服务对象的语言、文化背景、兴趣特点等,穿着恰当的服饰,提前到达现场,熟悉工作环境与调配有关设备。
2工作态度认真诚恳
翻译人员只有态度认真,才能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在翻译过程中,翻译人员不擅自增减内容,或在其中掺杂个人意见,对相关人员的谈话、发言要点做好笔记。在遇到未听清之处或有疑问时,请对方重复,并致以歉意,切勿凭主观臆断翻译。
3坚持主次有序
必须尊重在场的负责人员,并严格服从其领导。在正式会谈、谈判中,除主谈人及其指定发言者之外,对其他人员的插话、发言,只有征得主谈人同意后,才可以进行翻译。
4待人礼让有度
在同外方人士接触时,把握礼仪分寸,如对方提出日程安排以外的要求,要及时报告上级,切忌擅自允诺或拒绝。若对方单独向译员发表了错误见解,在对方不了解具体情况和无恶意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对其作出说明或及时报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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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担任着买卖的中间人和项目的代言人,一个项目的销售队伍几乎承接着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客户的接访,无论是成交与否,客户第一次接触您的公司后都会头脑中形成对您的第一,这印象的来源是您的促销队伍。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促销人员的礼仪培训,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一、见多识广的顾客,其接待方法是:赞扬、引导和谦虚。
二、慕名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热情、示范、尊重,不要过分亲热。
三、性格未定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大方,有分寸的热情,保持一定距离。
四、亲昵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赞扬、亲切、宽容。
五、犹豫不决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鼓励、引导,替他决断。
六、商量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提供参考,平和,有礼貌。
七、慎重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少说、多给他看、鼓励。
八、沉默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亲切感,有问必答,注意动作语言。
九、聊天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亲切、平和、在不经意中推荐。
十、爽快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鼓励、建议,替他决断。
十一、好讲道理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多提供商品知识、欲擒故纵。
十二、爽朗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热情,大方推荐,快速成交。
十三、谦虚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鼓励、赞扬,距离感。
十四、腼腆型顾客,其接待方法是:主动接触,引导,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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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良好的店铺氛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打造更为专业的服务团队,提升超市的形象,对超市人员的形体经行进一步的统一规划,就要从超市服务人员的礼仪抓起。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阐释服务人员的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站姿标准女生:左右手相互交叠,右手置于左手之上,四指并拢,两个大拇指内扣于掌心,置于肚脐上沿,双脚并拢,左脚在前,右脚在后,以丁字步站立,上体保持正直,目视前方,面带微笑,抬头挺胸;
站姿标准男生:双脚跨开与肩同宽距离,两脚尖正直向前,上体正直,右手握于左手手腕处,置于小腹,目视前方,面带微笑,抬头挺胸
指引礼标准:
在标准站姿基础上,左手自然下垂,右手五指并拢,拇指贴于手掌,45°指向某处,右手手掌、手腕于手臂成一平面,两眼目视指尖指向的方向,面带微笑
蹲姿标准:
右脚置于后方,左脚在前,双掌放于膝盖后方处,腰背挺直,目视前方,面带微笑
递篮子礼仪:
双脚并拢站直 ,右手捏住篮子把手,左手拿住篮子上边缘处,置于,递篮子时,由上至下地递于顾客,时刻保持微笑
服务质量提升
1、超市卖场人员的服务
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标准的服务礼仪、专业的服务水平、用心服务好水池铺和路过超市购物的的每一位顾客。要做好服务,我们就要遵从以下原则:
(1)五三一原则:顾客距离我们5米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观察顾客的走向等;当顾客与我们只有3米的距离时,我们要做好服务的准备;当顾客与我们距离1米时,此时我们要主动服务。确保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2)三多一跟踪原则:“三多”多观察,多转身,多走动,“一跟踪”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每一位顾客都能得到优质的服务。
(3)3A、5C原则
“3A“即心怀感激地迎接顾客;适时地接近顾客;提供有效的建议。
“5C”即销售五步曲:主动问候顾客;明白顾客的需求;满足顾客对于产品的需求;主动了解并提出建议;在适当的时候结束此单销售。
2、超市对供应商的服务
供应商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是我们最主要的信息来源和提供者,也是我们有力的支持者。只有确保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我们才能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达成双赢。除了按时结帐等之外,还要做好供应商的销售分析,提供有效的建议和方案。
三、内部员工的服务
1、建立完善的、良好的沟通平台
良好沟通是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的保证,遇到问题及时沟通,保证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目标一致,步伐一致。
2、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
不断深入的了解顾客和员工的需求,我们才能确定培训的内容和目的,以此来达到满足顾客和员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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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即寻找买方与卖方进行交易的经纪人,需要相应的财务知识,那么你对业务人员财务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业务人员必备财务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销售的最终成果得通过财务来体现。企业往往通过投资回报率、每股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估销售成果,因此,销售人员必须对销售活动的财务指标进行评估,管理人员则更要善于通过财务指标来提交方案。很难想象,当你为开一家新分公司或某广告做了100万元预算时,老板在没有看到相关财务说明的情况下就会批准你的方案。常见的财务术语有成本、盈亏平衡点、利润目标、市场占有率、资本支出、相关成本、毛利率等。
1、成本
在确定贡献毛利与利润时,我们使用了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项目。变动成本是那些在单位产品上固定的、在总额上依据制造和销售数量而变动的成本,固定成本是那些与生产和销售不紧密相关的、在总量上保持不变的成本。单位产品的成本由上述两种成本共同决定,分清哪些成本是变化成本、哪些成本是固定成本很重要。如果某成本随产量变化而变化,它就是变动成本(劳动、原材料、包装、销售人员的佣金就是变动成本)。值得注意的是,除佣金外的所有营销成本都被视为固定成本。
2、盈亏平衡点
在确定为补偿所有相关固定成本而必须销售的数量或金额时,这样的销售水平被称为盈亏平衡点。以数量表示的盈亏平衡点=总固定成本/单位贡献毛利;以金额表示的盈亏平衡点=总固定成本/1-(单位变动成本/单位销售价格)=以数量表示的盈亏平衡点x单位销售价格。
3、利润目标
盈亏平衡并不像盈利目标那么诱人,因此,我们常常需要在计算中体现一个利润目标下的销量目标,即在哪个销量水平上可获利x元。
换句话说,盈亏平衡分析告诉我们必须售出多少,利润目标则告诉我们将要售出多少。
4、市场占有率
市场占有率=公司销售水平/市场总量。假设总的市场总量为29万件,盈亏平衡销售水平为4万件,这样,盈亏平衡所要达到的市场占有率=40000/290000=13.8%。
5、资本支出
通常,某销售方案的计算会涉及费用分摊问题。例如:假定使用期为10年的设备价值500万元,如果把这500万元全部归入第一年盈亏平衡点的计算中去,则盈亏平衡点将很高,所以,通常是将这500万元平均分摊到10个年度内,这样,可以把每年有与该设备有关的50万元作为一项固定成本。为此,管理人员需要对固定资产的有效寿命作出合理预测,并且将总成本分摊到各个使用时间段内。
6、相关成本
在判断哪些固定成本与某方案相关时会涉及这个概念,判断法则如下:如果支出水平因采纳了该计划而发生变化,则该固定成本就是相关成本。因此,新设备、新研究和开发等成本都是相关成本。反之,上一年度的广告费或以前的研发费则不会随现在的决策而有所变化,因此,就不是该销售方案的相关成本,一般被视为滞留成本且不会被计入现在的决策。7、毛利率
企业成本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被称为毛利或加价,因此:销售价格=成本十毛利。在营销中,最通行的惯例是将毛利率表示为售价的百分比,以这种方式表示毛利更易于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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