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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政策,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归并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但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却有点不同。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目前分为7档,与国家12档要求不符
“养老账户全国通用终身累计,广州情况怎么样?”、“听说国家会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广州政策会变吗?”、“职工保和城乡保可以互换了,广州可以吗?”……
昨日,市内各大媒体报道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国家要求基本一致,只是个人缴费方面存在不同。目前,广州还没正式接到上级部门通知,一旦文件下达,会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微调。
2、关系转移2012年已实现全国转移
早在2012年,广州有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参保人实现了无障碍的转移。
按规定,广州市转出广东省外的业务办理,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参保人可凭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的申请。
而由省外转入广州市,参保人员只要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虽然广州已实现全国范围内无障碍转移,但是省内转移与跨省转移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由于退休待遇的领取需累计缴费满15年。省内转移后在哪儿领取待遇,关键由其最后的参保地而定。但是省外转移则需要看情况来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归入户籍地,另外一种是归入最后户籍地。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户籍转移时,已经领取养老待遇的,则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举例说,一位在湖南省某地已享受退休待遇的老人,之后跟随子女落户广州,他便无法享受广州的养老待遇。
3、个人缴费档次每年120元至1560元
按照国家政策,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归并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的档次,可视作广州市政策与省、国家的最大不同之处。目前,广州的城乡居保分七个档次,个人缴费每年标准分别为120元、360元、600元、840元、1080元、1320元、1560元,所对应的政府补贴分别为180元、420元、600元、720元、840元、900元、960元(附表)。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看来,广州城乡居保的衔接、个人账户方面政策都与国家要求一致,只是个人缴费方面有所不同,如最高档国家要求个人每年2000元,而广州则为一年1560元;最低档国家要求个人每年100元,而广州则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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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而制定出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广州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农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含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含渔民、牧民等,下同),按照以下方式参加养老保险:
(一)年满3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民应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
(二)本办法实施之月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可以选择不缴费,直接享受老年生活津贴,直至终老;也可以选择以趸缴的方式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年满16周岁、不满35周岁的农民,暂未能就业的,可按自愿原则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
按本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简称参保人。
第三条参保人不能同时按本办法和其它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参保。正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应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
第四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第五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第六条 市、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
市地税部门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与管理工作,市、区(县级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资助资金的安排和拨付工作。
市审计部门依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依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监督。
第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参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粤府〔2001〕1号)等规定执行。
第八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含老年生活津贴)的税、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来源:
(一)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人所在经济组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三)政府资助;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五)基金收益;
(六)其它收入。
第十条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和办法。
(一)参保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五档,参保人选择其中一档缴费:第一档30元、第二档50元、第三档70元、第四档90元、第五档110元。
(二)参保人所在经济组织根据经济能力为所有参保人统一选择其中一档缴纳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第一档10元、第二档20元、第三档30元、第四档40元、第五档50元。具体缴费标准由经济组织与农民协商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
经济组织无经济能力、暂不为参保人缴费的,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
(三)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对参保人给予资助,资助金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1.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档次,每月按如下标准对应资助:第一档35元、第二档45元、第三档55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65元。
2.根据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的档次,每月按如下标准对应资助:第一档10元、第二档15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经济组织不缴费的,政府不资助。
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的资助最长为15年。在政府对参保人不资助期间,经济组织继续缴费的,不予以资助。
(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经济收入的情况,参保人、经济组织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资助的标准今后可适时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调整。
第十一条参保人所在经济组织负责到所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经济组织代扣、代缴。经济组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与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
第十二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可以按月缴纳,经济条件许可的也可以提前预缴60周岁前的养老保险费。具体的预缴年限由经济组织与参保人共同商定。符合条件的,预缴同样享受政府资助。
第十三条 在本办法实施2年内参保的,可从本办法实施时起补缴养老保险费。本办法实施之月年满45周岁、正常缴费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参保时可根据其距60周岁所差的年限(从本办法实施时起计算)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本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选择参加本办法养老保险的,应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趸缴和补缴养老保险费同样享受政府资助。
第十四条 农民的参保资格和领取老年生活津贴对象的确定,应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由村委会报镇(乡)人民政府核准并公告7天后,到所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五条 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参保资格的,个人缴费部分退还给个人,其余部分全部转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对于正在领取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的人员,由经济组织负责追回已发放的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如暂无法追回,则由经济组织先行归还。
第十六条 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的人员发生变动时,经济组织必须在当月到所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参保人以本人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码为参保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所在经济组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资助一并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从缴费到账之日起计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
第十九条 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参保人及所在经济组织不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资助。
第二十条 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可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从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直至终老。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除以计发月数139。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除数今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也可选择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止,从其符合缴费年限条件、申领养老金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继续缴费期间符合条件的,同样享受政府资助。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之月年满60周岁、选择享受老年生活津贴的农民,按月发放老年生活津贴80元,直至终老。
老年生活津贴从其所在经济组织及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按本办法参保并缴费的次月起发放。
第二十三条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主要用于长寿者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的不足和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
地方统筹准备金由市人民政府按上年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集总额(含政府资助)的5%建立,并在当年4月底前划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财政专户。当地方统筹准备金积累额达到上年度养老保险费征集总额的20%时,当年可不再注入准备金。
第二十四条 政府资助、地方统筹准备金和老年生活津贴所需的资金,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的人员,应于每年6月底前,由所在经济组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生存证明。逾期没有提供的,从当年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经证实生存者,再予以补发。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政府资助部分(含利息)转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个人和经济组织缴费部分(含利息)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参保人死亡,个人和经济组织缴费部分(含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且也没有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处分的,转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
(二)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因出境定居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和经济组织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出境定居的,可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终老。
第二十七条 养老保险待遇的保障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地方统筹准备金的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土地被征收后,符合《印发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2008〕12号)规定的参保人,可转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本办法的缴费年限与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政府继续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对参保人进行资助,政府资助全部计入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原已享受本办法老年生活津贴的人员,从转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的次月起,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的老年生活津贴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所在经济组织实施“村改居”、参保人“农转居”后,正在参保缴费的人员,可继续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也可统一选择转为参加“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具体由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定。已按本办法享受了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的人员,继续按本办法执行,不再转入“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已按本办法享受了政府资助的,不再享受“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政府资助。
本办法的缴费年限与参加“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在按“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缴费每满1年发给1%”的缴费年限,仅限于参加“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参保人按“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不满15年的,不享受“农转居”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基本养老金按实际计算结果发放。
第三十条 参保人在不同时段按本办法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及待遇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本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合并计算缴费年限),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办法计发养老金。
(二)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可将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按本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按本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
(三)因预缴养老保险费造成缴费年限重叠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原个人和经济组织按本方法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予以退还;经本人申请,也可保留并继续计息。政府资助部分(含利息)转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
第三十一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单独设立账户,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个人账户基金及地方统筹准备金应全额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从中提取费用。
第三十二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参照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参保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服刑期满后可继续缴费,服刑前后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存储额合并计算。参保人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被假释的,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保险费暂停缴纳;如果法院判其无罪或法院判决前被释放的,可以补缴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的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服刑期满后,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放。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监外执行的人员,可以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或法院判决前被释放的,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或老年生活津贴予以补发。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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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来到了2016年,距离2009年初次颁布黄标车淘汰政策过去了6个年头,淘汰还在进行当中。在2015年,各地也将要或者已经出台了新的黄标车地方政策。对于各种政策、补贴听得太多,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车辆报废补贴领取标准。看看汽车补贴能拿到多少钱?
2005年以前购买的黄标车,基本在一两年内就会彻底退出市场,而之后购买挂牌的黄标车最晚也只能行驶到2017年。不过具体的情况,也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对于京津等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黄标车报废的时间相对会比较早,每一年政府都会有指标,要求这些地区要有大量的黄标车被淘汰出市场。
而同时,为了鼓励车主更换车辆,不同地区也会为车主们提供相应的补助政策,具体的金额和补偿方式,也会因为地区差异而略有不同,在这样的基础上,车主们一定要关心一下自己所在地区,有没有出台2015年适用的相应黄标车报废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注意规定黄标车的报废截止时间,这样才能做到心里有数。
下面就对收集到的12个地区对于黄标车2015年最新的政策和限行情况进行一下盘点:
1、北京: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2、上海:2015年4月1日起,在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本市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I标准汽油车通行。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国I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3、天津: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时间从2015年9月30日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并适度提高营运大型客运和重型货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全额补贴,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废注销按50%补贴。并且所有黄标车在全市建成区内全时段限行,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将根据规定处200元罚款。
4、合肥:2015年7月1日起二环路以内禁行。到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行。
5、长春: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6、东莞:从2015年1月1日起东莞将扩大环保限行范围到各镇街中心区,对违法进入环保限行区的黄标车驾驶人、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驾驶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7、山西:山西政府近日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在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8、杭州:根据杭州政策,明年1月1日起淘汰的黄标小客车将不再产生更新指标。这意味着,如果不在年底前完成更新,黄标小客车的车主明年就得参加百里挑一的摇号或者竞价。根据正在实施的《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提前报废或向省外转出黄标柴油车后,可获得最低2000元、最高2.8万元的资金补助。
9、宁波: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将调整,同一辆车补贴标准将比2015年下降约25%。2015年12月31日之后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政府将不再给予奖励补贴。
10、西安:2015年起就只能享受补贴的80%。
11、烟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前三阶段即将结束,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这也是最后一个阶段。
12、嘉兴: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至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至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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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保险缴费是如何缴纳的,其标准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广州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关信息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
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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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如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领取额度如何计算?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济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的相关信息吧。
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材料
企业领取应带
1.业务处审核后的《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2.单位收据
3.单位帐号、户名、开户银行。
个人领取应带
1.业务审核后的《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2.享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代领的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待遇享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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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多种方式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状况。下面读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几种广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的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社保电话查询:12333
本地宝提醒: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有多种方式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状况,比如网上查询等,但受到种种局限,比如一些老人家不会上网,查询密码也不是每个人都知晓,参保状况的查询还是不够方便。而今后只要参加了省直养老保险统筹区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参保次月就可以领到自己的养老保险专用存折。每一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变动,比如每月的入账、利息的计算、转入转出等都可以在存折上显示明细。参保人只要拿着存折到相应的对口银行的省内任一网点自助终端,便可以打印账户变动信息。
据悉,个人账户专用折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它的月度对账功能。如果单位当月代扣的金额和社保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记账额有出入,参保人当月打印个人账户专用折就可当场发现。无论是单位申报有误,还是社保经办机构扣费或者记账有误,都可以尽快更正。
专用存折不具备储蓄功能,仅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查询和对账。该专用折暂时不设置密码,参保人不需要输入密码便可打印或申请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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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读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新农保基金从以下途径筹集:
(1)个人缴费。当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时设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但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要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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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老年人退休后没有生活来源,为其提供一种社会保障,解决这一群体的日常生活开支,保证他们年迈后,能够正常生活而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呢?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条件:年龄达到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2、带上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3、村委负责人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共过后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4、县级社保机构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5、领取:养老保险也是有档次的,交得越多,领的越多。60周岁起次月开始领取,领取标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积累总额/160
一般能领到每月100到200,如果交的多,领的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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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的相关信息吧。
1、参保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领、资格确认(含生存认证)等手续;
2、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应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领、资格确认(含生存认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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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答: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相比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主要有:(1)老农保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集体经济补助也没有了。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国家财政直接支付基础养老金,省、县两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2)老农保是参照商业保险模式设计的,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出资,今后的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逐步递增。
3、新农保试点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2009年试点面达到全省县(市、区)总数的10%左右,参保人数占全省农村居民总人数的10%以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尽早实现全覆盖。
4、参加新农保政府如何给予补贴?
答: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补助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助40%。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
6、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答: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7、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那些?
答:新农保实施后,参保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经试点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8、新农保的缴费年限是多久?
答: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9、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如何参保缴费?
答: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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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就快可以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对于养老保险的领取会有一些疑问,比如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去哪里领取等。那么上海养老保险是怎么领取的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上海养老保险领取的相关信息吧。
1、身份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
指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使用缴费银行卡的,可不提交新卡);
4、未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材料
转入本市时女性已年满50周岁、男性已满60周岁的人员需提供转出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材料;
5、其他
委托亲属或他人代办的,需要有委托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上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委托书》或符合要求的自书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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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变动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改变。那么2016年上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条件
1.转回户籍所在地;
2.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拟离开上海,到新就业地参保。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流程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注意事项: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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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保障制度的完善,身在农村的人们也可以像城里的工薪阶层一样购买养老保险,这种养老保险被称之为农村养老保险。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享受哪些待遇。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享受哪些待遇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据了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为与国家标准对接,也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需求,新政策增设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该负责人说,保留高出国家标准的600元和900元两档,是为鼓励多缴多得,为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9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94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5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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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2、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3、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4、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5、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6、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7、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8、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9、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0、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11、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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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养老保险如何领取?郑州养老保险领取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要携带什么材料?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郑州养老保险领取的相关信息吧。
今年4月底前已领取社保卡享受社保待遇的参保人员,以及目前尚未申领到新版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仍按照原渠道发放至本人原银行存折。
5月份之后领取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通过新社保卡发放。若出现个别享受社保待遇人员不能正常领取的,下月将补发。
目前,全市各级社保办事大厅正在集中开展企事业单位老卡置换工作,由参保单位劳资专员统一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持的老卡,将于8月份起在全市所有社区免费置换,社保局各办事大厅不予受理个人老卡置换业务。
注:新社保卡附带金融功能,持卡人领取新卡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到对应银行办理激活手续,避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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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给人们养老提供了保障,很多人在农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方面有许多问题,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农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保险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县(市、区)内转移。现分述如下
(一)迁出。养老保险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
乡(镇)农保管理机构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县级管理机构。县级管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确认其转移资格,进而对"缴费记录卡"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县(市)发要求转入保险对象的函件。待迁入县(市)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县级农保管理机构。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
(二)迁入。在收到迁出县(市)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待对方的保险金转移过来后,要会同财会部门对保险金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要向迁入县的农保机构发出由财会部门和县级管理机构分别审核后的保险金收讫回执。对迁入者的缴费记录卡和缴费证要审核,钱帐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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