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广东工伤认定办法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你对工伤认定知道多少?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相关法律知识。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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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就是工伤认定。那么你对工伤认定书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看过“工伤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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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你对工伤认定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法律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看过“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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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你对工伤认定申请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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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在劳动者受工伤以后进行的十分重要的行为,关乎着劳动者权益实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时间的相关法律知识。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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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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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叫做工伤认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申请人:李亚杰
地址:现居住杭州省萧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社区
申请人与伤亡人的关系:本人
身份证:quduwenquduwenxxxx
地址:河南省如州市尚庄乡枣庙村4组
用人单位:萧山经济开发区建设三路5号德城事业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2011 年3月31 日
伤害程度:电把手指上击一个洞/头部受到撞击正在检查
事故原因:上班时间/上班地点无意被电击到
申请人:李亚杰
2011年4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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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即为工伤认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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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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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p#副标题#e#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应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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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很多人都关心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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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确认与配置程序、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5章31条,自2016年4 月1 日起施行。申请辅助器具配置的,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第七条 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第八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完整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确认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应当配备辅助器具配置专家,从事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配置确认申请材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本人进行现场配置确认。专家组中至少包括1名辅助器具配置专家、2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的专家。
第十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依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提出是否予以配置的确认意见。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确认意见作出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结论。其中,确认予以配置的,应当载明确认配置的理由、依据和辅助器具名称等信息;确认不予配置的,应当说明不予配置的理由。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确认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确认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
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及时向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并告知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应当到协议机构进行配置;
(二)确认配置的辅助器具最高支付限额和最低使用年限;
(三)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工伤职工可以持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选择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
协议机构应当根据与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工伤职工提供配置服务,并如实记录工伤职工信息、配置器具产品信息、最高支付限额、最低使用年限以及实际配置费用等配置服务事项。
前款规定的配置服务记录经工伤职工签字后,分别由工伤职工和协议机构留存。
第十四条 协议机构或者工伤职工与经办机构结算配置费用时,应当出具配置服务记录。经办机构核查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费用。
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包括安装、维修、训练等费用,按照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 辅助器具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更换。
工伤职工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更换主要部件或者配置新的辅助器具的,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提出确认申请并经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配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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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一般需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有部分用人单位企图逃避责任,不愿为员工申请。这种时候劳动者就可以进行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如何申请工伤呢?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来为你详细介绍。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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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工伤保险认定流程如何?就医验伤后,参保人必须向深圳地区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报,申报受理后,认定工伤性质,才能继续申请赔偿。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2016深圳工伤保险工伤怎样认定?
确诊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申请的,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资料不齐的,工伤保险科将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法规的,工伤保险科将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回执》给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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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广东省2016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B超”机是利用超声波来诊断病情的,但是人们都听不到它发出的声音,是因为( )。
A、声音太大
B、声音的频率大于人们能听到声音的频率
C、声音太小
D、声音的频率小于人们能听到声音的频率
2、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以强制力为
B、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C、以法律和道德规范为前提
D、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3、依法治国的关键和重点是( )。
A、司法公正 B、依法行政 C、立法完备 D、严格守法
4、行政诉讼参加人不包括( )。
A、原告 B、被告 C、证人 D、第三人
5、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 )。
A、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6、下列自然人中可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有( )。(多选)
A、具有行动能力的残疾人 B、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
C、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尚未完全丧失辨别能力的精神病人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B超频率在人的极限听觉频率之上,所以听不到。故本题答案为B。
2、【答案】C。解析: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的规定,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以强制力作为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B。解析:依法治国的关键和重点是依法行政。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C。解析: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当事人和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本题答案选C。
5、【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6、【答案】ABD。解析:具有行动能力的残疾人犯罪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但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所以,B选项正确。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因而不能成为犯罪主体。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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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牙痛也是病应及早治疗,如果长期没有针对性的有效治疗牙痛,是容易诱发急性牙髓炎、牙根尖周炎等多种牙病。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牙齿痛的急救方法,供大家参考。
1、仙人掌
取一片新鲜肥大的仙人掌,用水洗净,剪去表面的针刺,再对剖成同样厚的两片,把带浆的一面贴在牙痛的部位,一段时间后症状即可缓解。
2、西瓜翠衣
收集若干西瓜皮,只削取一层翠衣,洗干净后,日晒夜露,待其完全干燥后再研成细末,放入瓶中。到药店买一元钱的冰片,与10克左右的西瓜翠衣粉末一起拌匀。牙痛时,用卫生棉球棒蘸适量的西瓜翠衣粉末搽拭患处,每天搽拭五六次。
3、鸭蛋韭菜
取咸鸭蛋两个,韭菜90克,食盐9克,一起放在砂锅内加水同煮,空腹一次服下,每日一剂。对于风寒和风火引起的牙痛均有效。咸鸭蛋性微寒,能清热降逆,韭菜性热,能散瘀消肿,食盐能清热解毒。
4、中药煎剂
生赭石、怀牛膝各30克,滑石18克,甘草3克,治疗阳明实热所致暴火牙痛。生赭石镇逆力大功专,牛膝益肾阴不足,滑石、甘草清胃火。生赭石、滑石先煎20分钟,再入怀牛膝、甘草同煎半小时。
如果牙痛子夜里发作或不方便去医院就治之时,不妨学用一下穴位按压止牙痛的方法,不仅有效而且简单易行。
1、上牙痛时,首先指压迎香穴(位于鼻翼外缘旁约1公分的皱纹处),以及选压下关穴(闭嘴时,位于耳屏前约1横指、颧骨下的陷窝处),指压至痛感缓解或消失。
2、下牙痛时,可选压颊车穴(位于下颌角前上方1横指、上下牙咬紧时会出现肌肉隆起压之则出现凹陷处),可以有效止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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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题,是公选和竞争上岗的主要试题、必考试题。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试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公文写作的材料大致可分为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下列不属于事实材料的是( )。
A、人物 B、事件 C、细节 D、报刊社论
2、商鞅变法发生在( )。
A、西周 B、战国时代 C、秦朝 D、汉朝
3、“法律是由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描述的是法律的哪项基本特征?( )
A、意志性 B、强制性 C、明确规定性 D、普遍约束性
4、各国在治理通货膨胀时,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紧缩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一般采取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工具不包括( )。
A、出售政府债券 B、提高利率
C、降低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 D、减少信贷
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丰收,农民收入反而下降了,这一现象反映的是( )。
A、农产品的价格被压低了 B、必须提高农产品的价格
C、农产品的需求缺乏弹性 D、农产品的价格供给弹性太大
6、下列关于自然现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霾通常呈黄色或橙灰色,吸入后有害 B、露水会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危害
C、雾和云都是由于温度下降造成的 D、彩虹有时会同时出现两条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公文写作的材料,可分为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两类。事实材料包括人物、事件、工作情况、现象、细节、数据图表等;理论材料包括经典著作、领导讲话文稿、文件、报刊重要社论及重要理论文章等。故本题答案选D。
2、【答案】B。解析:商鞅变法是指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对战国末年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故本题选B。
3、【答案】A。解析:法是由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意志性和普遍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种特殊性就在于它是由制定或认可的。从法律是由制定或认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的意志。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答案】C。解析:紧缩性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给来降低总需求水平,而扩张性货币政策恰好相反。紧缩性货币政策措施主要有: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再贴现率、公开市场卖出业务和直接提高利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多,市场货币供给增多,从而投资需求提高,属于扩张性型货币政策。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C。解析:农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因此这类的商品需求弹性较小,需求对价格的反应不灵敏,即使价格下降了很多,需求量也不会增加很多。所以,在丰收的年份,由于供给增加,使得商品价格下降,但是需求量并没有增加很多,因此,农民的收入反而下降了。ABD说法都是不全面的,并不能真正解释这一现象。故本题答案选C。
6、【答案】B。解析:露水一般在夜间形成,日出以后,温度升高,露就蒸发消失了。在农作物生长的季节里,常有露出现,它对农业生产是有益的。因为在炎热的夏天,农作物的光合作用很强,会蒸发掉大量的水分,发生轻度的枯萎。到了夜间,由于露水的供应,又使农作物恢复了生机。此外,露水还有利于田庄的作物对已积累的有机物进行转化和运输。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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