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小学生法律知识问答试卷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提高小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保护意识是必要的,那么你对小学生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法律知识考试试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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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题的答案是:(1)材料一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和学校保护。(2)①小明不吸烟、不酗酒、不看淫秽、暴力、凶杀等书刊,说明他能依法自律;②小明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学校关于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中他大胆发言,能耐心听取父母给他讲的做人的道理,说明小明能正确对待学校和父母的教育;③小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说明了他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小明遇事能处变不惊,从容应对,说明他克服了自己的心理脆弱,提高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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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小学生人身伤害法律救济问题在我国教育界、法学界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因此小学生法律知识至关重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法律知识试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选择题
1、B 2、B 3、A 4、B 5、B 6、C 7、B 8、B 9、A 10、A 11、B 12、C 13、A 14、B 15A
二、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2、监护义务、抚养义务3、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4、营业性舞厅、歌厅5、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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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由于缺乏安全教育而造成小学生意外事故的案例逐年增多,增加安全知识是刻不容缓的,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安全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强雷电警告信号颜色是什么?
答:红色。
2、当挂大风警告时,本市陆地平均风力将达到几以上?
答:6级以上。
3、绿色台风信号的含义是指热带气旋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可达到几级以上?
答:6—7级 以上。
4、黑色台风信号的含义是指热带气旋几个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
答:12 小时内。
5、黑色暴雨信号表示在刚过去的几个小时内,本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8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答:3小时内。
6、黄色暴雨信号表示几个小时内,本市将可能有暴雨。
答:10小时内
7、黄色台风信号的含义是指热带气旋几个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可达几级以上?
答:12小时以内,8级以上。
8、什么颜色的台风信号出现时,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可以不用上课?
答:黄色台风信号。
9、红色台风信号的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市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
10、过马路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要记住:红灯停、绿灯行。要注意避让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这样很容易造成因为车辆刹车不及而酿成事故。
11、夜间过马路时,应注意什么?
答:夜间过马路应尽量选择有灯光照的地方行走,不要在路中间停留,不要在车流中间穿插行走,以防因为车辆灯照盲区而发生以外。
12、学龄前儿童和低年级小学生过马路时,应注意什么?
答: 学龄前儿童和低年级小学生横穿街道或公路时,须有成年人带领。
13、多大的儿童才可以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答:满12岁。
14、 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注意什么?
答:高速公路上,乘车时不要站立,不要随便开窗和摇晃。
15、乘坐飞机时,那些东西不能携带?
答: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刀具以及其它危险品是不能携带的。
16、 乘坐火车,在火车运行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火车运行途中, 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到车窗外, 也不要乱走动, 以免碰伤、烫伤。有事可以找列车员或乘警帮忙。
17、 在站台等车时,应注意什么?
答:在站台候车时要站在安全线以外,待火车进站停稳后依次上车。
18、 在地铁候车时, 应注意什么?
答:在地铁候车时要格外注意,一定要站在白线以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p#副标题#e#
19、 接送学生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必须具备怎样的条件?
答:接送学生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要有营运执照、客运许可证,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20、 船在水上行驶,受什么的影响最大?
答: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
21、 在野外野炊完毕,要注意些什么?
答:在野外野炊完毕,要熄灭火种才能离开,以防死灰复燃,造成森林火灾。
22、 为什么大人不在的时候,小朋友不能够使用燃气,燃气有什么危害?
答:燃气的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会吸入身体引起中毒,燃气泄漏还会导致爆炸和火灾。
23、 在进入山林时, 什么东西是不能携带的?
答:不能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物品进入山林。
24、 燃放鞭炮时,应注意什么?
答:燃放烟花爆竹时,要远离人群和堆放易燃物的地方,以防炸伤人或引起火灾。
25、 火警电话是多少?
答:119
26、 如果发现有火灾,但附近又没有电话或消防队,应该怎么办?
答: 可以用打锣敲钟、吹哨、喊话等方式向四周报警,动员大家来灭火。
27、 打火警电话时,要注意什么?
答:报警时要讲清楚着火地点,说明什么东西着火了,火势怎样;讲清楚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
28、 假报火警是什么行为?
答:假报火警是扰乱公共秩序, 防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29、 当大楼内失火时, 要如何逃生?
答:当大楼内失火时, 不要慌张、乱跑,要设法快速离开火灾现场,千万不能从窗口往下跳,如果楼层不高,可以用结实的绳子从窗口降到安全的地方。
30、 如果自己身上的衣服着火了, 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答:如果身上的衣服着火了,不要盲目地乱跑,也不能用手拍打。应该扑到在地上来回滚动,火就会压火;也可以跳入身旁的水中,也可以用力撕脱衣服。
31、 食用色彩漂亮的蘑菇会有怎样的后果?
答:色彩漂亮的蘑菇是有毒的蘑菇, 误食会中毒,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
32、 经常食用未经过加热的冷藏食品, 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答:经常食用未经过加热的冷藏食品, 可能引起“电冰箱”肠炎。
33、 白色台风信号的含义是什么?
答:白色台风信号的含义是热带气旋48小时内可能影响本市、
34、 在组织学生郊游活动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组织学生郊游前,要进行周密的计划,严格组织,并事先派人勘察活动场地、环境。
35、 学生参加郊游时要做到什么?
答:学生参加郊游时,一定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去做,严格听从指挥。
36、 黑色暴雨信号的含义是什么?
答:黑色暴雨信号的含义是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经达到100毫米以上, 且雨势可能持续、
37、 如果出现红色保育信号应采取怎样的防御措施?
答:1、 易受浸地区注意做好防涝工作。2、 暂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工作。
38、发展校园卡的功能是什么?
答:发展校园卡不不仅具有一般银行借记卡的存款等常见功能外,而且还具有保险理赔、教育缴费、打电话、定向消费、ATM取款、电话银行等功能。
39、发展校园卡是承担什么的校园卡?
答:发展校园卡是深圳市一张承担全市教师、学生保险理赔结算的校园卡。
40、 走路时要注意什么?
答: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既要注意来往车辆,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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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小学生养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的基础,那么你对小学生交通安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问答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交通信号灯有________ 三色灯号。(红、绿、黄)
2、对行人而言,红灯、绿灯分别表示________ 。(禁止通行、准许通行)
3、交通信号灯中的黄灯表示什么_______ ? (警示)。
4、对行人而言,当路口信号灯为红灯和黄灯同时亮时,它表示的是什么含义__________ ?(即将变为绿灯,做好起步准备)。绿灯亮时,________ 车辆、行人通行。(准许)
5、黄灯亮时,_________ 车辆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准)
6、红灯亮时,__________ 车辆、行人通行。(不准)
7、黄灯闪烁时,行人__________ 通行。(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
8、__________ 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绿灯亮时)
9、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表示____________ 。(左转)
10、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上表示___________ 。(直行)
11、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右表示__________ 。(右转)
12、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__________ ,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黄灯)
13、行人怎样过马路才算安全_________ ?(绿灯亮时,进入人行横道过马路)。
14、中小学生放学在道路上列队通行时,每横列的同学___________ 。(不得超过2名)
15、放学后,张三同学骑自行车通过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应___________ 通行。(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
16、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____________ 地点的标志。(危险)
17、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__________ 。(圆形)
18、交叉路口前进方向是绿灯时_______ 。(快速通过)
19、行人在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遇到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与信号灯指示不一致时,要按照_______ 通行。(交通警察的指挥)
20、绿灯闪烁时,__________ 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道的可以继续通行。(不准)
21、全国统一规定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___________ 。(122)
22、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_________ 。(设施)
23、汽车前面的两只“大眼睛”叫“大光灯”,作用是__________ 。(夜晚照亮道路)
24、汽车尾部还有两只“白色的眼睛”,叫_________ 。(倒车灯)
25、小学生在公路上戴_________ 颜色的帽子比较安全。(黄色)
26、小学生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_________ 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鲜艳)
27、小明上学时要走一个人行横道,当他看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应该________ 。(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
28、小璐步行从学校去外面超市买宣纸,应当在_________ 上行走。(人行道)
29、当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时,________ 直接横穿马路过去。(不可以)
30、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_______ 边行驶。(右)
31、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通行的车辆。您认为在横过道路时,错误的行为是_______ 。(既不左看,也不右看)
32、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你认为危险的做法是_________ 。(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
33、小丽每天去上学都要经过一个铁路道口,她在通过道口时应该__________ 。(一停、二看、三通过)
34、小明每天上学都要通过一个铁路道口,你觉得他怎样做最安全_________ ?(在准许通过的信号灯亮时再通过)
35、小明13岁了,学校离家较近,他想节约路上时间,可以使用_______ 作为道路交通工具。(自行车)
36、上学途中琳琳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__________ 。(下车推行)
37、王小华从学校骑自行车回家,行至路口准备左转弯时,应_________ ,不能突然猛拐。(伸左手示意)
38、放学后小红骑自行车回家时正确的做法是________ 。(双手扶把)
39、有的同学认为汽车遇到行人总是可以刹车,所以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这种想法正确吗_______ ?(不正确)
40、小朋友们不应该在_________ 玩耍、嬉闹。(公路上)
41、在街道或公路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的是哪一种人_________ ?(学龄前儿童)
42、在人行横道线前,看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应该_________ 。(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
43、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小芳过街时应当__________ 。(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
44、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行走,应该_________ 。(靠路边行走)
45、穿越马路时,不可以走_________ 。(机动车道)
46、当你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有辆车开了过来,你应该怎么做更安全_______ ?(站在马路中间的横线上让车辆通过)
47、我们骑车上学时不能_______ 。(都不能)(双手离把骑车两人骑一辆车曲折行驶)
48、骑自行车出行是环保、健康的交通参与方式。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你认为自行车应该在道路的________ 通行。(右侧)
49、明明在晚自习课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迎面遇到一辆驶来的汽车,灯光非常耀眼,为了安全,明明应该_________ 。(下车靠边避让)
50、王强雨天骑自行车去看足球比赛,他穿________ 的雨衣是最安全的。(黄色)
51、骑车人攀扶行驶中的汽车_________ 。(最危险)
52、骑自行车时,千万不要与__________ 抢道,不要双手撒把骑车。(机动车)
53、小学生排路队为什么要戴“小黄帽”_________ ?(黄色色彩鲜明,司机叔叔好辨认)
54、公交车应该由哪一门上_________ ?(前门)
55、小红在等候乘坐公共汽车时,应该站在__________ 依次排队。(站台或指定位置)
56、小明外出购物乘坐公交车时,下列行为中不文明的是_________ 。(拥挤、抢座)
57、公交车到站,我们下车后应走_________ 。(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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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是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的有效方法,那么你对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试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电饭煲可用来烧水。(错)
2、一般情况下,烟蒂不易引起火灾。(错)
3、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可存放于冰箱或其他阴凉处。(错)
4、录音机长期通电有可能引起火灾。(对)
5、保险丝可用铁、铜丝代替。(错)
6、用电器烘烤衣物有可能会引起火灾,必须注意安全。(对)
7、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油烟机换气。(错)
8、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错)
9、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对)
10、如遇油锅着火,可直接盖上锅盖。(对)
11、如遇油锅着火,可用水扑救。(错)
12、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对)
13、发现火灾应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对)
14、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对)
15、室内发生火灾应迅速开门进入扑救。(错)
16、当发现燃气罐阀门失灵并着火时,应迅速将火扑灭,并进行修理。(错)
17、家庭成员不时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对)
18、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对)
19、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可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对)
20、身上着火,千万不能奔跑。(对)
21、发现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要迅速开门逃生。(错)
22、通常公共场所的门的开启方向是朝外开的。(对)
23、火灾袭来时不要忘记带走家中的贵重财物。(错)
2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对)
25、消防队扑灭火灾后不收费。(对)
26、中学生可以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吗。(错)
27、消防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其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是,要受行驶方向、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和指挥信号的限制。(错)
28、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该立即报警。(对)
2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对)
30、在加油站加油时可以接听手机。(错)
31、汽油燃烧时可以用水扑救。(错)
32、电气设备着火时可用泡?扑灭。(错)
33、走廊、楼道等公用区域可以放置、堆积其他杂物。(错)
34、塑料制品以其轻巧、美观和耐腐蚀等优点,受到人们的青睐,被广泛地应用到家庭生活之中。因此,用塑料容器(桶、罐、壶等)盛装汽油,酒精等是没有危险的。(错)
35、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可以把消防器材挪作他用。(错)
36、灭火器一般应摆放在被保护物的附近和通风干燥、取用方便的地方。(对)
37、为防止易燃液体发生危险,可以将其放入冰箱保存,将其冷藏。(错)
38、柴灶、煤灶和液化气灶不能放置在同一房间内,容易造成火灾危险。(对)
39、当发现室内液化气泄漏后,应当立即打开排气扇将泄漏的气体排出。(错)
40、日光灯容易引发火灾,主要是由于日光灯镇流器通电后,线圈和硅钢片都要发热,温度过高后使绝缘损坏,形成短路,引起火灾。(对)
41、检查家庭燃气管道是否泄漏最简单快捷的办法是点火试验。(错)
42、谎报火警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并不违法,应当受到教育和口头警告,不应当受到处罚。(错)
43、使用液化石油气炉时,应当先开气阀再点火,以确保安全(错)
44、发生火灾后逃生时,应当选择电梯逃生比较快捷。(错)
45、家中的香水、摩丝等物品应放在阴凉干燥处,不得靠近热源和火源。(对)
46、白酒的度数与火灾危险性是成反比的。(错)
47、液化石油气发生火灾,应当用湿布保护好手,迅速关闭气瓶阀门,再用灭火器灭火。(对)
48、煤油火灾应当用水或干粉灭火器灭火。(错)
49、发现封闭的房间起火,不要随便打开门窗,防止新鲜空气进入,扩大燃烧。(对)
50、学生宿舍火灾主要原因有点蜡烛、吸烟、违章用电、焚烧杂物等。(对)
51、卧床吸烟和小孩玩火是造成家庭火灾的重要因素,应注意加强防范。(对)
52、厨房油锅着火,应当立即用水浇灭,再迅速盖上锅盖。(错)
53、每年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对)
54、身上着火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脱去着火的衣服或就地翻滚把火压灭。(对)
55、在充满浓烟的通道,时间就是生命,这时应不顾一切快速冲过去。(错)
56、当你在地下街道或地下建筑场所遇到失火时,首先应取附近的灭火器灭火,以阻止火势发展,赢得逃生时间。(对)
57、发现电器或电线着火了,此时应马上用水把火扑灭,然后快速关掉电源开关。(错)
58、在逃生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烟雾进人口腔。应采取用水打湿衣服捂住口腔和鼻孔,一时找不到水时,可用饮料来打湿衣服代替,并采用低姿行走或匍匐爬行,以减少烟气对人体的伤害。(对)
59、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
60、火场逃生时,应该弯腰行走或爬行,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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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小学生的祖国的花朵,其消防安全知识非常重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学生消防安全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问: 发现起火该怎么办?
答: 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或敲打面盆、铝锅等能发出响声的东西,召唤更多的人参与灭火,并迅速拨打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警。拨打"119"时要注意以下细节:
1、拨打"119"火警电话,要沉着镇静,听见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电话接通后,应清楚地讲清着火的地址(包括路名、街道、巷名、门牌号)。
3. 尽可能讲清是什么物质着火及火灾的范围。
4、冷静地回答"ll9"总机台通信人员的提问。
5、电话挂断后,应派人在路口迎接消防车。
问: 如何扑救初起火灾?
答: 1、在消防车到达现场前,应设法扑救。不要盲目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2、扑灭火苗可就地取材,如用灭火器灭火或使用砂土、毛毯、棉被等简便物品覆盖火焰灭火。
3. 及时组织人员用脸盆、水桶等传水灭火,或利用楼层的墙式消火栓出水灭火。
4、油锅起火,不能用水浇油锅中的火,应马上熄掉炉火,迅速用锅盖覆盖灭火。
5、燃气灶具着火,要设法关闭阀门或用衣物、棉被等浸水后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总阀门。
6、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要及时搬移到安全的地方。
7、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灭火。而万一遇上电视机、计算机起火,除了切断电源外,还要注意用毛毯、棉被灭火时,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像管爆裂伤人。
问: 如何使用灭火器?
答: 不同的灭火器,它的灭火对象也不相同。用错灭火器,不仅不能灭火,还有可能助燃,在使用时,要注意这一点。
一、手提式机械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适宜扑灭油类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先拉出保险销,用力摇晃几下,喷嘴对准火源,再压下把手,即可灭火。
注意:
1、不要与水同时喷射在一起,以免影响灭火效果。
2、扑灭电器火灾时,尽量先切断电源,防止人员触电。
二、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宜扑灭精密仪器、电于设备以及600伏以下的电器初起火灾。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手轮式和鸭嘴式两种。
手轮式:—手握住喷简把手,另一手撕掉铅封。将于轮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开关,二氧化碳气体即会喷出。
鸭嘴式: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拔去保险销,将扶把上的鸭嘴压下,即可灭火。
注意:
1、灭火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处。
2、持喷筒的手应握在胶质喷管处,防止冻伤。
3、室内使用后,应加强通风。
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适宜扑灭油类、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等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先拔去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管,对准火源,另一手将扶把上的鸭嘴压下,即可扑灭火源。
四、小型家用灭火器
家用灭火器适宜扑灭厨房、客厅、居室内的初起小火,有喷射型及投掷型两种。
喷射型:按下灭火器顶端弹簧按钮,将喷嘴对准着火处,喷射灭火。
投掷型:只需将其投掷于火中,容器破碎,干粉即泄出灭火。
问: 扑救电器火灾应首先做什么?在带电时,可用什么灭火器扑救?
答: 首先切断电源。可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
问: 液化石油气初起火灾如何扑救?
答: 用湿布保护好手迅速关好气瓶的阀门,然后再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p#副标题#e#
问: 泡沫灭火器不能扑救什么火灾?
答: 1、不能扑救电器火灾;
2、不能扑救忌水性物品火灾;
3、贵重物品、仪表火灾。因为泡沫中含百分之几十七的水分,因此不能扑救电器火灾(水有导电性和忌水物质火灾(与忌水性物品连触能燃烧),和贵重物品、仪表火灾(留有污迹)。
问: 身上着火怎么办?
答: 1、身上着火,千万不能奔跑和随意拍打,因为奔跑加速了空气流通,使身上的火越烧越旺;用手拍打一是会灼伤手,二来也会搅动空气,助长火势;
2、尽快脱掉衣帽;
3、来不及脱衣,可以卧地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灭;
4、如果身上火势较大,旁边又无人帮助,则可尽快跳入身边的水缸或附近的池塘、水池、河水中,把身上的火熄灭;
5、在有人在场的情况下,可用湿麻袋、毯子等把身上着火的人包起来,或向着火人身上浇水,或帮忙将燃烧着的衣服脱下。
问: 油锅着火后,主要有几种扑救方法?
答: 1、迅速用锅盖盖住油锅,窒息熄灭;2、用将要炒的青菜倒入油锅,覆盖灭火,切勿用水灭火。
问: 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 冷却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将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终止燃烧。如用水灭火。
隔离灭火法,就是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窒息灭火法、就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质断绝氧气的助燃而熄灭。如用泡沫灭油类火灾。
抑制灭火法,也称化学中断法,就是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游离基,使燃烧反应停止。如干粉灭火刑灭气体火灾。
问: 水不能扑救哪些物质火灾?
答: 水不能扑救的火灾有:1、碱金属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与碱金属(如金属钾、钠)作用后能使水分解而生成氢气和放出大量热,容易引起爆炸。2、碳化碱余属、氢化碱会属不能用水扑救、如碳化钾、碳化钠、碳化铝和碳化钙以及氢化钾、氯化镁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热,可能引起着火和爆炸。3、轻于水的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原则上不町用水扑救。4、熔化的铁水、钢水不能用水扑救。因铁水、钢水温度约在1600℃,水蒸气在1000℃以上时能分解出氢和氧,有引起爆炸危险。5、三酸(硫酸、硝酸、盐酸)不能用强大水流扑救,必要时,可用喷雾水流扑救。⑥高压电气装置火灾,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流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用水扑救。
问: 家用电器着火如何扑救?
答: 1、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如只发现电打火冒烟,断电后,火即自行熄灭。
2、如果是导线绝缘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时,可用湿棉被等覆盖物封闭窒息灭火。
3、不得用水扑救,以防引起电视机的显像管炸裂伤人。
4、未经修理,不得接通电源使用,以免触电、发生火灾事故。
问: 电脑着火怎么办?
答: 如果电脑着火,即使关掉机子,甚至拔—卜插头,机内的元件仍然很热,仍会进出烈焰并产生毒气,荧光屏、显像管也可能爆炸,应对的方法是:电脑开始冒烟或起火时,马上拔掉插头或关掉总开关,然后用湿地毯或棉被等盖住电脑,这样既能阻止烟火蔓延,也可挡住荧光屏的玻璃碎片。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即使已关掉的电脑也是一样,因为温度突然降下来会使炽热的显像管爆裂,此外,电脑内仍有剩余电流,泼水可能引起触电。切勿揭起覆盖物观看,灭火时,为防止显像管爆炸伤人,只能从侧面或后面接近电脑。
问: 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应采用怎样的喷射方法?
答: 常用的手提式火火器的喷射时间仅有10秒左右,为充分发挥其效能,一般应集中灭火剂连续喷射。
问: 如何使用室内消防栓?
答: 先打碎消火栓箱玻璃,接好接口,然后打开水龙带,再打开阀门开关。
问: 为什么汽油着火不能用水扑救?
答: 汽油的比重比水轻,如果汽油着火用水扑救,比重大的水往下沉,轻质的汽油往上浮,浮在水面上的汽油仍会继续燃烧。并且汽油会随着水到处蔓延,扩大燃烧面积,危及其他货物和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遇到汽油着火,应立即用泡沫、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工具灭火,严禁用水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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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学的校园安全事件频发,这不仅伤害了青少年的健康和生命,而且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校园安全知识问答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发生火灾拨通“119”后,应向“119”台报告哪些情况?
答:应报告失火部位所在的区县、街道,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所威胁的物质,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2、当你发现液化石油气瓶、灶具漏气时应怎么办?
答:(1)、首先关闭气瓶角阀,并开窗通风,使可燃气体散开;(2)、严禁动用电器和一切火源。(3)、立即找液化石油站及时修理或更换。
3、一个地方着火后,一个同志扛起泡沫灭火器就跑去救火,他这么做行吗?为什么?
答:不行。因为:当他扛泡沫灭火器后,灭火器筒内的化学药剂发生化学反应生产二氧化碳气体的泡沫,并以一定的压力从喷嘴喷出,这样就达不到灭火的目的。 因为泡沫中含百分之九十七的水分,因此不能扑救电器火灾(水有导电性)和忌水物质火灾(与忌水性物品连触能燃烧),和贵重物品、仪表火灾(留有污迹)。
4、灭火基本知识有哪些?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①. 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与其他物品接触。 ②. 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③. 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④. 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地点街道名称。 自救:①. 井然有序撤离火场,不要大声喊叫,以防吸入烟雾窒息。 ②. 弄清楼层通道,不要盲目乱跑、不要盲目开门。 ③. 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势跑行。 ④. 楼梯火小,就冲出去,火大就用绳子、被单等从窗口、凉台上滑下。 ⑤. 身上着火,要脱掉衣服,或在地上打滚压灭火。
5、传染病传染的三个基本环节是什么?怎样预防?
传染病传染的三个基本环节: ① 传染源:病人、病畜、老鼠等 ② 传播途径:空气、食物、土壤、昆虫 ③ 易感人群:少年儿童是易感人群 预防:① 注意传染源,发现病人及时治疗,与病人密切接触的要检查。 ② 切断传染途径:加强环境卫生、保护水源、厕所清洁。 消灭苍蝇、老鼠。 饭前便后要洗手。 ③ 预防接种疾苗。
6、学校上课时候发生地震的应急方法有哪些?
学校上课时候发生地震的应急方法: (1):正在上课时应就地避震,学生应护住脸部尽量逃到角落或者课桌下面。 (2):在操场或者室外情况下,应原地不动并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教学楼及附近建筑物,不要立刻回到教室去。 (3):在楼房或平房里的时候,要保持头脑清醒,迅速远离外墙及门窗,可选择厨房,楼梯,厕所等安全度比较好的地方,千万不要从楼上跳下更不能使用电梯。要尽量降低重心,地震过后应迅速撤离现场, 平房时候要是不能12分钟之内不能离开屋子,应躲在桌子下或者床下或者紧挨牢固家具的旁边,趴在地上,不要说话,用鼻子呼吸。
7、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针对年龄特点,中学生应该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良的个人卫生习惯会把致病菌从人体带到食物上去。比如说,手上沾有致病菌,再去拿食物,污染了的食物就会进入消化道,就会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 ②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感官性状,是否有腐败变质。尤其是对小食品,不要只看其花花绿绿的外表诱人,要查看其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厂名、厂址等标识。不能买过期食品和没有厂名厂址的产品。否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追究。 ③食品在食用前要彻底清洁。尤其是生吃蔬菜瓜果要清洗干净;需加热的食物要加热彻底。如菜豆和豆浆含有皂甙等毒素,不彻底加热会引起中毒。 ④尽量不吃剩饭菜。如需食用,应彻底加热。剩饭菜,剩的甜点心、牛奶等都是细菌的良好培养基,不彻底加热会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⑤不吃霉变的粮食、甘蔗、花生米,其中的霉菌毒素会引起中毒。 ⑥警惕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起中毒。装有消毒剂、杀虫剂或鼠药的容器用后一定要妥善处理,防止用来喝水或误用而引起中毒。 ⑦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摊贩处购买食物。 ⑧饮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不喝生水或不洁净的水。 ⑨提倡体育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抵御细菌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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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朋友们,火灾发生时如何拨打火警电话?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如何举报?遇到消防车执行灭火或抢险救援任务,社会车辆及行人如何避让?很多消防知识等你学习,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生消防方面的知识试卷,供大家参考。
一、选择题。
1.电器起火时,要先___ 。
A打家里电话报警 B切断电源 C用灭火器灭火
2.放烟花爆竹应该在哪里放?
A人多的地方 B堆放着易燃物处 C 草地上
3.衣服着火时,需___。
A 扑在地上打滚 B 用手拍身上的火
4. 当油起火时,应用___。
A 浇水上去 B用锅盖盖住 C 把油倒掉
5. 点蚊香要在___的地方点。
A 窗口 B桌子上 √C 空地上
6.平时要注意___的意识。
A、自我保护 B、中毒 C、眼睛 D、身体
7.火灾发生时应马上___。
A 沿防火通道朝楼下跑 B 乘电梯逃走 C跳下窗
二、判断题
1.乘飞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刀具及其它危险物品。 ( )
2.干粉灭火器用于扑救图书档案、珍贵设备、精密仪器、和其它一般物质的初起火灾。( )
3.火灾逃跑时,遇到浓烟,应直立行走。 ( )
4.用煤气时,火被吹灭,不要马上关煤气。 ( )
5.如在室内发现煤气味,要立即开窗。 ( )
6.起火时,可以往身上浇水,以免引火烧身。 ( )
三、简答题 。
1. 为什么大人不在的时候,小朋友不能够使用燃气,燃气有什么危害?
2. 燃放鞭炮时,应注意什么?
3. 火警电话是多少?打火警电话时,要注意什么?
5. 如果发现有火灾,但附近又没有电话或消防队,应该怎么办?
6. 假报火警是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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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那么你对公民法律知识考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16年公民法律知识考试试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判断题
1、 马某系某水电站操作工,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用炸药将水电站大坝炸毁,致使大坝下游200余户居民受淹,1人死亡,1人失踪。马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
2、 甲县公安机关在依法对该县人大代表张某执行拘留前,应当书面报请该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情况紧急的,可以在执行同时或执行后及时报请。
3、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财产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4、 李某涉嫌抢劫罪,因案件特殊,某市公安局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并要求李某将身份证和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存。
5、 甲县公安机关在对涉嫌强奸罪的重大嫌疑人员李某先行拘留时,发现其是本县人大代表,于是暂缓执行,并立即向本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会报告。
6、 马某在法院到本公司执行仲裁裁决时,让公司的保安将执法人员围住长达一天时间,致使法院的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马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 勘验、检查现场时,应当邀请l一2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勘验、检查有尸体的现场时,可以不邀请见证人在场。
8、 被害人王某拒绝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人身检查,而侦查人员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报县公安局负责人批准后,对王某进行强制检查。
9、 在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中,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上被执行人是单位,该单位的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利益隐藏单位财产。对该单位的法人代表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0、 吴某破坏乡长选举一案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二、单选题
11、 侦查机关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委托鉴定人针对案件中的一系列专门问题作了鉴定。其中( )所用的时间不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A、对被害人家中血迹的鉴定
B、对犯罪现场指纹的鉴定
C、对犯罪嫌疑人所作的精神病鉴定
D、对犯罪嫌疑人DNA的鉴定
12、 不能成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 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有( )。
A、医院清洁工人
B、电信公司工作人员
C、交通警察
D、医生
13、 关于侦查中的专门调查工作,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在执行拘传的时候,不另用搜查证就可以进行搜查
B、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C、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D、对犯罪嫌疑人作人身伤害医学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4、 甲曾向乙借款9000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之机,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后乙和其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甲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想象竞合犯
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与故意杀人 罪的吸收犯
15、 公安民警在现场处置违法犯罪过程中,对已经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通知 ( )到场处置。
A、刑侦勘查技术人员
B、上级部门指挥工作人员
C、本单位负责人
D、专业人员
16、 甲系一惯偷,一日潜入一深宅 大院,盗窃一保险柜,拿回家打开一看,里面除了钱物,还有两把手枪,甲将手枪藏匿家中。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数罪并罚
C、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的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D、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17、 关于恐怖活动组织犯罪,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要参与恐怖活动组织的,即构 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B、组织恐怖活动组织,又实施杀人、 绑架等犯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C、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均按照参加恐怖组织罪处罚
D、单位不可以构成资助恐怖活动罪
18、 甲、乙、丙三人流窜全国,在北京等省市制造了多起抢劫杀人案,成为公安部督办重大复杂案件,2012年4月27日北京警方将三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后经批准三人被依法逮捕。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因本案案情复杂,不能在2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C、因本案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不能在2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可以直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2个月
D、如三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19、 甲欠乙10万元拖欠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轻微伤,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故意伤害罪
C、妨害公务罪
D、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 刘某涉嫌盗窃罪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刘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B、监视居住的期间不应当折抵刑期
C、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不将身份证交公安机关
D、刘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自由会见律师
21、 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经警告无效可以( )。
A、使用口头制止
B、使用徒手制止
C、使用警械制止
D、使用武器制止
22、 公安机关欲对犯罪嫌疑人甲男、被害人乙女进行人身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B、对甲、乙进行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
C、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检查笔录,应当由侦查人员和被检查人签名、盖章
23、 某公安机关对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甲进行人身检查,检查过程中可以依法提取甲某的( )。
A、指纹信息
B、血液
C、尿液
D、以上都可以#p#副标题#e#
24、 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在侦查期间,针对不同情况,公安机关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唐某在羁押期间,赔偿对方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
B、刑事拘留唐某后即发现事故并非唐某所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唐某
C、唐某被逮捕后,公安机关根据其态度、赔偿情况,决定取保候审,但应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D、唐某被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唐某
25、 下列关于监视居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B、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即使有固定住处,也应当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C、对涉嫌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D、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的不折抵刑期,但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折抵刑期
26、 甲和乙是恋人。一日,甲抢劫了一妇女的财物,3日后,公安人员将甲作为犯罪嫌疑人行审查时,乙主动为甲开脱罪责,并声称,那日甲始终陪其在公园游玩,还向公安人员出示两张从别处找来的公园门票。乙的行为构成( )。
A、包庇罪
B、伪证罪
C、窝藏罪
D、妨害作证罪
27、 张某因失恋失去生活的信心想 自杀,独自躲在家中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与几十家邻居的房子连在一起),被邻居及时发现,将火扑灭。张某的行为 ( )。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放火罪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8、 农民小王认为其村的水渠已废 旧无用,于是从水渠上拆下大量石头拿回家自用。恰巧大旱,于是水库利用这条水渠放水灌溉,结果造成近千亩麦田被淹、绝产。小王的行为构成 ( )。
A、故意毁坏财物罪
B、破坏生产经营罪
C、决水罪
D、过失决水罪
三、多选题
29、 以下行为中不构成犯罪的有 ( )。
A、证人因记忆不清作了与事实不相 符合的证明
B、鉴定人因技术不高作了错误鉴定
C、记录入因粗心大意错记、漏记
D、翻译人故意错译、漏译,隐匿罪证
30、 符合使用警械条件,但是现场没有警械或者使用警械可能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公安民警可以使用( )对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控制。
A、棒球棍
B、手枪
C、微型冲锋枪
D、修车工具
31、 公安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应当按照以下哪些程序处置? ( )
A、向所属公安机关报告
B、采取临时性救治措施
C、保护现场
D、向人民检察院报告
32、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K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A、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委托辩护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其他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K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3、 以下关于人身检查和搜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身检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等
B、搜查的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 据、查获犯罪嫌疑人
C、办理强奸案件,可以对被害人进行处女膜检查,并将检查处女膜的结论作为定罪依据
D、在对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时,侦查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随身可能藏有凶器,便直接进行了搜查
34、 甲拾得一皮包,内有人民币200元,“五四”手枪一把,子弹若干发,甲将手枪藏于家中。一年以后的某天,甲持枪闯入一居民家中,朝墙上射击数枪,抢得人民币l万元。甲的行为( )。
A、构成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抢劫罪
B、构成抢劫罪和盗窃枪支罪
C、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抢劫罪
D、应当数罪并罚
35、 下列人员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的有( )。
A、与被执行人通谋,利用职权妨害 执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C、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
D、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
36、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 列关于伪证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主体要求是具有特殊身份的人, 只有证人、鉴定人、记录入和翻译人才构成该罪
B、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或者隐匿罪证的,都可以构成该罪
C、只可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不可能构成该罪
D、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中
37、 张某(女)怀孕期间伙同他人(非军人)潜入一部队营部实施盗窃,后被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此案应当由军队保卫部门管辖
B、抓获后,对张某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侦查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C、如果张某被监视居住,可以对其通信进行监控
D、监视居住期间,执行机关可以扣押张某的身份证
38、 某地公安机关通过证人张某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贩毒集团的主犯刘某、朱某,并在朱某处查获了大量毒品和毒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要求不公开真实姓名,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B、如果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对张某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C、对刘某、朱某不可以取保候审
D、对查获的毒品、毒赃应当随案移送、随卷保存
39、 阿里肯因涉嫌恐怖活动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拘留后,如有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暂不通知其家属
B、在追捕过程中,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进行定位
C、在侦查期间,会见委托的辩护律师的,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D、如果其不通晓汉语,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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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公民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素质。那么你对公民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民法律知识考试试卷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D、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答案】A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照合同取得财产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财产所有权从何时起转移?
A、合同签订时
B、合同生效时
C、财产交付时
D、货款交付时
【答案】C
3、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
A、配偶
B、孙女
C、兄弟
D、堂兄弟
【答案】D4、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D、诉讼时效期间一律不得延长
【答案】A
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下列哪种协议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张某与某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福利院孤儿的协议
B、专利权人李某与某公司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协议
C、王某与其前妻签订的变更子女监护权协议
D、刘某与徐某签订的解除婚姻关系协议
【答案】B6、重庆甲公司和上海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点为乙公司在上海的某仓库。甲公司遂与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公司为收货人。运输途中,丙公司车辆与丁公司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公司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驾驶员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驾驶员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7、张某和李某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创造,但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发明创造完成后,张某想要申请专利,而李某则想通过商业秘密保护,不同意申请专利。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不得申请专利
B、张某可以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张某和李某共有
C、张某可以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张某所有,李某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D、张某可以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张某所有,但获得的收益应在两人之间分配
【答案】A8、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
B、最先收到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
C、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D、该两个人民法院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
【答案】C
9、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下列关于该意见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意见视为证人证言
B、该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C、该意见视为鉴定意见
D、该意见视为书证
【答案】B10、在一起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制作了调解书,但原告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拒不签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该调解书
B、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该调解书
C、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D、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C
1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谁指定管辖?
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级人民检察院
C、所在地人民政府
D、上级人民法院
【答案】D12、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行政判决,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如何处理?
A、由该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B、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C、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D、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答案】C
13、王某不服某县公安局作出的对其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改为行政拘留10天,王某仍然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被告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以该县公安局为被告
B、应当以该市公安局为被告
C、应当以该县公安局局长为被告
D、应当以该市公安局局长为被告
【答案】B14、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行政上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审查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B、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审查被诉行政行为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审查上诉状提及的法律问题
【答案】C
15、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卫生局对集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所售食品变质,两局以共同的名义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该个体户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其应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A、该区工商局
B、该市卫生局
C、该区政府
D、该市政府
【答案】C16、某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作出中止行政复议的决定
B、作出终止行政复议的决定
C、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D、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答案】D
17、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张某对国务院某部委发布的规章不服的
B、公务员王某不服其所在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降级处分的
C、李某对某行政机关就其与某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服的
D、赵某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暂扣其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答案】D18、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B、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多个商标
C、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一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多个商标
D、 申请人需要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只能分别提出申请
【答案】A
19、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A、应当中止案件查处
B、可以中止案件查处
C、应当终结案件查处
D、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答案】B20、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当如何确定?
A、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以下的赔偿
B、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以下的赔偿
C、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二百万以下的赔偿
D、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以下的赔偿
【答案】D
2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时,某销售商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了提供者。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认定该销售商未侵犯商标专用权
B、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该销售商停止销售
C、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D、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该销售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B22、某商标代理机构甲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乙公司的商标进行注册,并获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乙公司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B、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C
23、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A、某人民法院就某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作出的民事判决书
B、某电视台报道的时事新闻
C、化学元素周期表
D、某幼儿园小朋友的绘画
【答案】D24、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著作权产生时间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B、自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C、自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之日起产生
D、自办理作品登记之日起产生
【答案】A
25、李某在甲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未就转载问题做出声明,乙期刊欲转载该文章。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期刊不可以转载,除非得到李某的同意
B、乙期刊不可以转载,除非得到甲期刊的同意
C、乙期刊可以转载,但应按照规定向李某支付报酬
D、乙期刊可以转载,且不需要向李某支付报酬
#p#副标题#e#
【答案】C26、张某创作并演唱的某流行歌曲出版发行后,某网络公司将该歌曲上传到其网站,供在线播放和下载,但未经张某同意。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该网络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下列哪项权利?
A、发表权
B、表演权
C、广播权
D、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D
27、书法家王某为甲饭店题了一幅字,同意其在店内展示。乙食品公司未经王某和甲饭店许可,将该字幅拍摄照片后印制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发表权
B、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
C、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展览权
D、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甲饭店的复制权
【答案】B28、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A、某大学教授张某为研究某课题,少量复制了已经发表的某篇论文供课题组内部使用
B、王某为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引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
C、某出版社将美国公民李某已经发表的英文论文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我国国内出版
D、某出版社为编写出版大学教科书,汇编已经发表的单幅美术作品
【答案】A
29、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文件是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应当提交的?
A、权利要求书
B、说明书
C、说明书附图
D、布图设计的复印件或者图样
【答案】D30、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成员对任何其他国家的国民授予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除该协定规定的特殊情形之外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的国民。上述规定可以概括为什么原则?
A、对等原则
B、差别待遇原则
C、最惠国待遇原则
D、国民待遇原则
【答案】C
3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A、自愿
B、公平
C、等价有偿
D、诚实信用
【答案】ABCD32、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对于12岁的刘某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他人不得以刘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
A、领取奖学金
B、接受某慈善基金的捐助
C、自己购买一支价值一元的铅笔
D、自己购买一台价值五万元的服务器
【答案】ABC
33、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法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B、法人应当具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法人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法人以它的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为住所
【答案】ABC34、叶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店铺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叶某能够获得奖学金并办妥出国留学手续,就将其拥有的某店铺租给孙某经营。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因约定了将来不确定的事项,该租赁协议不成立
B、 该租赁协议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C、 该租赁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该租赁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D
35、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B、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C、 民事法律行为一律不能采取口头形式
D、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ABD36、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对于下列哪些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D、显失公平的
【答案】BD
37、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A、侵害他人肖像权的
B、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的
C、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
D、未按约定支付购货款的
【答案】ABC38、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A、保证
B、抵押
C、定金
D、留置
【答案】ABCD
39、甲化工厂发布公告就本厂的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招标,乙、丙、丁公司分别根据公告制作了投标书参加投标,最终甲化工厂宣布丙公司中标。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化工厂发布的招标公告为要约
B、甲化工厂发布的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
C、乙、丙、丁公司提交的投标书均为要约
D、甲化工厂宣布丙公司中标即为承诺
【答案】BCD40、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要约失效?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BCD
41、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答案】ABC42、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送货到乙公司住所。后乙公司变更住所,未及时通知甲公司,导致甲公司无法按照约定地点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及时联络乙公司并继续履行合同
B、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C、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
D、甲公司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答案】CD
43、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有偿向乙公司供应原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同未明确履行顺序,甲公司在乙公司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B、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未按时供货,乙公司有权拒付货款
C、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D、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答案】ABCD44、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订立合同后,债权人甲公司欲将其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将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不能部分转让
B、如果依照法律规定该合同的权利不得转让,甲公司就不能转让
C、如果甲公司转让合同的权利未经债务人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就不能转让
D、如果甲公司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应当通知债务人乙公司,否则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答案】BD
4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B、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C、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必须恢复原状
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答案】ABD46、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下列哪些情形下,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其继续履行?
A、该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B、该债务的标的履行费用过高
C、该债务在法律上不能履行
D、该债务在事实上不能履行
【答案】ABCD
47、甲公司委托乙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处理本公司专利事务。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委托合同终止时,乙机构应当向甲公司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B、乙机构应当按照甲公司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C、甲公司应当偿还乙机构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
D、乙机构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但甲公司不可以
【答案】ABC48、甲农场委托乙运输公司将农场的水果运往某市水果市场。合同签订后,乙运输公司有更大的运输业务,欲将运输甲农场水果的任务委托给丙运输公司。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运输公司经甲农场同意,可以转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甲农场的水果
B、乙运输公司有权转委托丙运输公司,仅需事后通知甲农场
C、转委托未经甲农场同意的,乙运输公司应当对丙运输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D、转委托未经甲农场同意的,乙运输公司仅需就其对丙运输公司的指示承担责任
【答案】AC
49、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可能产生下列哪些法律后果?
A、返还财产
B、继续履行
C、赔偿损失
D、折价补偿
【答案】ACD50、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B、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C、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一律使用汉语言文字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答案】ABD
#p#副标题#e#
5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下列哪些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A、污染环境的行为
B、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C、侵犯某专利权、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D、侵犯某商标权、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答案】AB5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A、律师
B、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答案】ABCD
5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
A、电子数据
B、鉴定意见
C、书证
D、视听资料
【答案】ABCD54、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C、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D、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答案】ABCD
55、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就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属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答案】ABCD56、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发生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中止诉讼?
A、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B、原告死亡,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C、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D、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答案】ACD
57、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对哪些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A、不予受理的裁定
B、不准许撤诉的裁定
C、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驳回起诉的裁定
【答案】ACD58、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第二审人民法院仅对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进行审查
B、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D、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答案】BD
59、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不得申请再审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停止判决的执行
【答案】BC60、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的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依法实行合议制度
B、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C、依法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D、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答案】ABCD
6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哪些诉讼?
A、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荒地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C、对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不服的
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答案】BCD62、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C、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D、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ACD
6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答案】ABC64、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应当由法院指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B、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为共同诉讼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D、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答案】BCD
65、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A、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B、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
C、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
D、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
【答案】ABCD66、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B、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C、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行政诉讼
D、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答案】ABD
67、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该行政行为
D、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答案】ABD68、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的原则?
A、公开原则
B、及时原则
C、合法原则
D、口头审理原则
【答案】ABC
69、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B、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书面申请,不能口头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D、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申请人收取申请费
【答案】AC70、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D、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BD
71、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进行的调解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B、 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补偿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C、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必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D、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ABD72、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下列哪些行政复议决定?
A、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B、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C、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D、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BCD
73、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行政复议终止?
A、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的
B、作为申请人的法人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C、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D、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答案】ABC74、电影《武林传奇》由李某编剧,由导演胡某执导,影星王某和赵某担任主演,制片者为某电影制片厂。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编剧李某有权就其剧本单独行使著作权
B、导演胡某、编剧李某享有署名权
C、主演王某和赵某享有该电影的著作权
D、该电影制片厂享有该电影的著作权
【答案】ABD
75、张某和李某于2013年合作创作了一部话剧剧本,后张某于2014年3月5日去世,张某没有继承人也未设立遗嘱。李某于2015年5月19日去世。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去世前,该剧本的著作权由张某和李某共同享有
B、2014年3月6日至2015年5月18日,该剧本的表演权由李某享有
C、该剧本的著作权中的改编权保护期截止于2064年5月19日
D、李某去世后,该剧本的改编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答案】ABD
#p#副标题#e#
76、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作者的下列哪些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A、发行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答案】BCD
77、文学家张某收集了近现代著名作家的作品,并按照其独特的文学理论进行分类,将上述作品的片段汇集成册,编写了《名人名家写人》《名人名家写景》《名人名家写事》等三本书。某出版社未经张某的许可复制上述三本书,向社会公开发行。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出版社侵犯了张某的复制权
B、该出版社侵犯了张某的发行权
C、该出版社侵犯了张某的改编权
D、该出版社侵犯了张某的汇编权
【答案】AB78、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节目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并复制该音像载体。观众黄某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作为表演者的权利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录制复制行为
C、黄某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D、黄某的行为侵犯了该歌星的作为表演者的权利
【答案】AB
79、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B、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C、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D、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可以不经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答案】AC80、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A、停止侵害
B、赔偿损失
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
【答案】ABCD
81、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
A、著作权人
B、表演者
C、录音录像制作者
D、网络用户
【答案】ABC82、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A、 三维标志
B、 声音
C、 气味
D、 颜色组合
【答案】ABD
83、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A、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B、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C、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D、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答案】AB84、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下列哪些方式提出?
A、口头方式
B、书面方式
C、数据电文方式
D、录音方式
【答案】BC
85、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注册商标转让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B、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C、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
D、受让人自商标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答案】ABC86、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
A、将商标用于商品上
B、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
C、将商标用于商品交易文书上
D、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中
【答案】ABCD
87、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A、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B、其标志与我国国旗相同的
C、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D、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
【答案】ABC88、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我国注册商标包括哪些类型?
A、服务商标
B、商品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答案】ABCD
89、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A、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B、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C、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D、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答案】ABCD90、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驰名商标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B、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中
C、生产、经营者可以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上
D、仅有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答案】AB
9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季节性降价
B、因转产降价销售商品
C、销售鲜活商品
D、因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答案】ABCD9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商业秘密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B、通过自行开发研制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C、通过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D、确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
【答案】ABD
93、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特性?
A、新颖性
B、独创性
C、一致性
D、实用性
【答案】AC94、某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在外国就某果树新品种提出品种权申请并被受理,并于2014年10月20日就同一品种在中国提出品种权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文件。我国审批机关于2015年10月30日授予其品种权。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品种权保护期限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保护期限从2014年5月6日起计算
B、保护期限从2014年10月20日起计算
C、保护期限从2015年10月30日起计算
D、该品种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
【答案】CD
95、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25年
B、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自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
C、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
D、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
【答案】BCD96、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对于载有或体现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复制品或者实质上是复制品的物品,应当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其同意而为商业目的进行下列哪些行为?
A、 制造
B、 进口
C、 许诺销售
D、 销售
【答案】ABD
97、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各成员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
A、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不应不必要地复杂或花费高昂,也不应规定不合理的期限或导致不应有的拖延
B、就案件的是非作出的决定最好应写成书面,并说明理由
C、程序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有机会要求司法机关对终局的行政决定进行审查
D、应当建立一种与一般法律执行的司法制度不同的知识产权执法的司法制度
【答案】ABC98、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权期间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间为12个月
B、实用新型申请的优先权期间为12个月
C、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先权期间为6个月
D、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期间为6个月
【答案】ABCD
99、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强制许可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成员国不得以不实施为由授予专利强制许可
B、专利强制许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
C、专利权人将在某成员国内制造的物品进口到对该物品授予专利的国家的,不应导致该项专利的取消
D、巴黎公约中关于专利强制许可的各项规定准用于实用新型
【答案】CD100、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得以专利产品的销售或依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的销售受到本国法律的禁止或限制为理由,而拒绝授予专利或使专利无效
B、发明人有在专利中被记载为发明人的权利
C、在巴黎公约联盟各国,因享有优先权的利益而取得的专利的期限,与没有优先权的利益而申请或授予的专利的期限相同
D、巴黎公约联盟国家的国民向联盟各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国家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相互独立
【答案】ABCD
看过“17年公民法律知识考试试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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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那么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常用法律知识100问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宪法对公有财产及公民私人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谁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答:《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购买新房时,应首先去当地房管局查询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预告登记,如已登记,则不能购买,如未登记,则购买后及时去预告登记。二手房则只能先付订金或部分购买款,待办理过户手续后再付清,以防出卖人一房二卖。
4、悬赏寻找遗失物,权利人可否不履行悬赏承诺?
答:权利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5、法律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6、哪些情形,所有权人无权追回无处分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7、耕地和林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8、小区规划内的车位能否购买?
答:可以购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9、购买房屋等不动产是不是只要签完合同就可以了?
答:不是,还必须经依法登记。《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业主可以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吗?
答:不可以。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人是指包括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
11、哪些财产可以用来抵押?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12、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3、哪些情形,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什么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吗?现有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在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我国现有法律中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主要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5、教唆、帮助他人或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6、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答: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17、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发生损害怎样确定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8、幼儿园、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损害,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9、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偿?
答:《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将车辆卖给他人但未过户,买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由谁来赔偿?
答: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1、未尽告之义务,未征得患者同意就做手术,并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该负什么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法律对病历资料的建立、保管、查询有什么规定?
答:《侵权责任法》第6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23、在公路上乱堆、乱放、乱撒造成损害的,追究谁的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5、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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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性很大,其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往往产生严重的后果,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这一规定是对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贯彻实施的基本要求。对家庭暴力必须予以及时有效的遏制和处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遗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8、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不能列入遗产的范围:
(一)复员、转业军人享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二)离退休金和养老金。
(三)因公伤残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
(四)人身保险金。
(五)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六)与公民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
(七)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29、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答: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认为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作为子女是不能要求继承的,只有父母双亡才能开始继承,否则就是不孝、大逆不道。其实这种观念恰恰是违背了我国继承法的基本精神的。依照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法定条件。也就是说,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子女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完全是合法的,不能因另一方尚健在而剥夺遗嘱继承人或者其子女的继承权。
30、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答: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切不合法的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来说,这种责任却是应当由其父母来承担的,非婚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人不得歧视、限制和剥夺。因此,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31、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
答:继子女是指配偶的一方对另一方与前夫或者前妻所生的子女。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与他人再行结婚而形成的。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应当视情况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一)如果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赡养关系,就应当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赡养关系,双方都没有尽什么义务,当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应当属于财产继承人的范围。当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也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2、立遗嘱时可以邀请哪些人作见证人?
答: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
33、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答: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4、继承人应当以何种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
答: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所享有的继承权利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放弃有两种情况,即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依照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放弃继承权时应当以一定的方式作出表示。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继承人按照一定的方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原所在单位,或者其他有关组织作出表示,也可以用口头方式表示。但用口头方式表示的,必须在有合法见证人的情况下,对其他继承人表示自己放弃继承的态度。
35、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6、水资源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吗?
答:不是,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37、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几种?
答: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期限。
(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了终止期限的合同。该类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未续签合同,则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即自动解除;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亦称之长期合同、永久合同,除了出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如劳动者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一般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被有些人也称之为临时合同。
38、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9、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吗?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用人单位若有违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0、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档案吗?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扣押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归还,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自愿就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答: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二种情形外,即使劳动者自愿也不能约定违约责
42、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该怎么办?
答:对拖欠工资的,劳动者由以下救济途径: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寻求有关部门帮助。譬如寻求工会帮助,由工会出面与用人单位沟通;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三)申请劳动仲裁。须注意的是:提交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不能超过此时效的规定;
(四)通过法院来索要工资。这一般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只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劳动者手中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则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二是用人单位若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申请支付令;
(五)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43、当前我国的劳动法律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4、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5、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用人单位没给办工伤保险怎么办?
答: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农民工也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予受工伤的员工以工伤赔偿。
46、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哪些不属于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7、根据土地用途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答:国家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48、如果发生土地权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9、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0、土地征收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征询村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
(三)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四)拟定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五)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听取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六)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八)被征地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手续;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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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征地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52、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如何审批?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53、哪些情形,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54、非法占用耕地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5、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56、商品房现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六)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57、《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农村土地通常是指哪些土地?
答: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中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
58、农村土地承包后所有权是否变化?能否买卖?
答:国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5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仅限于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吗?
答: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限于家庭承包经营方式。
60、农村土地应该由谁来发包?
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农村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61、作为农村土地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答:(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62、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6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答:(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64、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答: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对承包期内的调整作了一定限制:“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民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求是什么?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即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
6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收益归谁享有?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6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68、农村土地可以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吗?
答:可以的。但需注意下列事项: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包方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69、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有何争议解决途径?
答: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0、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或者抵债么?
答:不可以。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71、在以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情况下,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当事人均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的依据。
72、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是多少年?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3、以拍卖的方式把耕地发包给一个人的做法合法吗?
答:耕地的承包应该采取家庭承包形式,由全体村民协商确定,不宜用拍卖的形式承包给某一个人。(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应经过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地确定承包方式;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⑵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一般只适用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74、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承包土地经营的期限是多长?
答: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1)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三十年。这是针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规定,但是该条并没有针对不同土地类型规定不同的承包经营期限。(2)《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其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5、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后,能否在承包期内再次要求承包土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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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承包人到小城镇落户后,原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原承包人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77、私自调换的承包地是否能再调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78、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据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省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79、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答:《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此看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城镇居民,则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
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还可否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8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效期多长?自何时起算?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81、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四项条件:
(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82、什么是仲裁?仲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人做出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83、没有仲裁协议能否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二审制吗?
答: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4、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动物”,不是狭义的家养小宠物,而是广义的所有能够人工饲养的动物,如马、牛、猪、羊等牲畜,鸡、鸭、鹅等家禽以及鸟等各种飞禽。
85、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86、散布谣言、谎报警情、乱打110、119等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87、如何处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答:《婚姻法》总则中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途径请求处理:
(l)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⑵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⑷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88、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了对暴力抗法、妨害公务行为的处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89、什么是信访?
答:《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90、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信访事项的提出,是一种程序性的行为。程序性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具有双重性,即信访人权利义务的统一。(二)《信访条例》提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三)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不得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四)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信访秩序。走访形式信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不得暴力信访。
91、信访人违反有关规定有什么责任?
答:信访人的责任是指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规定,扰乱信访工作秩序,诬告陷害他人而应负的法律责任。
具体说来,对于信访人的违法责任,即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信访条例》对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作了哪些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信访人应如何处理?
答:《信访条例》规定:(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到这些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信访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信访条例》是如何规定信访秩序的?
答:《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理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94、针对农村信访的常见问题,信访人应当向哪个机构提出?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信访的主要问题,我们对有关机关及其信访职责作简单介绍:(1)涉及超生、早育、计划生育中违法乱纪,结扎后遗症等问题,应找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问题较严重的,也可直接找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委)。(2)涉及到农村经济和土地调整等农村政策问题,应找县(市、区)农委。(3)征占地补偿问题,应找县(市、区)土地局。⑷涉及到水库移民安置等问题,应找问题发生地的县(市、区)水利局。⑸涉及盲聋哑人、残疾人员就业安置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残联。⑹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安置、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残联。(7)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安置、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民政局。应找县(市、区)教育局以及教育局下属的招生办公室。(8)涉及到公办、民办教师问题,学籍处理,招生,大专毕业分配等问题。(9)涉及到城镇房屋管理和私房改造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房地局。(10)涉及到拆迁回迁、城镇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城建环保局。(11)涉及到医疗事故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卫生局或事故发生地卫生局。(12)涉及到劳保工资、劳动福利、公伤争议、劳动就业问题,农村的(包括县城),找县劳动局;城市的,如果本单位处理不了,可找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区、市劳动局。(13)反映的问题涉及好几个部门,或者问题不好归口,无口可归,以及重大疑难的问题,可直接向县(市、区)信访办投诉或面谈。
95、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而恶意透支的,应如何定罪?
答:对使用信用卡而恶意透支者的定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二)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三)透支行为不是善意而是恶意的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规定限额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四)恶意透支金额应达到“数额较大”;符合以上条件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过使用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96、什么是高利贷?放高利贷是犯罪吗?
答: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一般情况下放高利贷不是犯罪,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根据《刑法》第_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
97、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是犯罪吗?
答:“六合彩”是由香港赛马会经营的一种以奖券的形式、仅限在香港公开、合法发行的公众博彩活动,香港政府和香港赛马会从来没有于香港以外地区开设投注业务,亦没有委托任何人或组织进行相关业务。因此,中国大陆所有以“香港六合彩”、“香港赛马会”、“香港马会”或类似名目进行的六合彩活动,均为假冒。因此在大陆习惯被称为“地下六合彩”。“地下六合彩”活动被视为当前中国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赌博活动之一。对涉及金额过大的码民及庄家按照具体犯罪情节以赌博罪或非法经营罪论处。
98、自选商场为查找丢失的物品,能否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
答:自选商场为查找丢失的物品,是否能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的问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罪,是指对他人的身体或者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自选商场属于一般的公司、企业,没有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其行为构成非法搜查罪。但对于情节显著经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99、占有他人遗忘物拒不退还,是否构成犯罪?
答: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所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侵占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侵占的财物除他人的遗忘物外,还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发掘的埋藏物。
100、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如何掌握?
答: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包括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第二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本条所规定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只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均构成重婚罪。对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看过“常用法律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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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的迅速发展和完善,现代法治建设也日益健全,那么你对企业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的,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
2、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答:企业须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在该表格中注明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保留员工作**据。
3、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答: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
4、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答:事实调查需要有证据支持,错误不断的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事实调查包括找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谈话记录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答:违纪员工,建议在违纪事实发生后一周内处理,但这个时间的要求完全可以在《企业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固定下来,以公司的规定为准。《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需要列明员工违纪事实经过,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还可以加上工会意见等。最后交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HR保存在员工档案中。
6、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
答:“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首先是必须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工会讨论通过,员工公示和培训、签收后有效。《惩罚条例》中列明违纪的大小类别,“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的界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情理。如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达30分钟为“一般违反”,连续一个月每天迟到早退、不按公司考勤制度出勤的算“较重违反”,连续旷工达3天的算 “严重违反”。
7、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
答:在公司范围里,拥有录用和解雇员工权限的一定是人力资源部,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处理。公司需要辞退员工,一定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8、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保留员工旷工证据(考勤不得以电子档记录,缩短考勤签收周期,尽可能让员工每天签收自己的考勤),达到严重违纪的,发通知至其通讯地址,规定什么时间后做自离处理,保留邮政送达回执。
9、怎样理解与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答:合法合理。首先是必须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工会讨论通过,员工公示和培训、签收后有效。员工因工作失误(本应做但未做,本应不做但做了)导致严重生产经营后果的未严重失职,与员工工作职责相匹配(保留员工签收的岗位说明书);营私舞弊则需要掌握员工在公司损失中获取个人私利的证据。
10、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答:重大损害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不一定为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为公司无形资产的损失,如品牌侵害等。
11、如何追究“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答:保留证据,除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外,可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12、采用“录音录象”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答:录音录像的证据是可以采用的,但事先需要获得授权(貌似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内部电子系统资料无法作为证据。
13、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答:不能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双倍工资差额是惩罚性质的处罚,没有25%、100%的赔偿金。
1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具体包括哪些工资结构项目?
答:双倍工资只是包括固定发放的工资,不包括提成和考核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15、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第2年开始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答:未签合同超过1年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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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操作时要注意哪些技巧?
答: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能证明是补签或倒签的,无需支付双倍工资,操作时注意签约时间的书写。
17、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答: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不需要签订合同,专职股东如果如果在公司担任职务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18、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答:劳动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也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拟定的,现行劳动法规,没有强制使用。因此,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只要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且与法律规定不相抵触,就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有效。《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经劳动部门备案。
19、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答:用人单位可以固定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证据(有时间),这样之后未签合同的风险由劳动者承担。
20、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答:一个月之内签订合同就可以,第25天签订没有风险,最好是快到1个月时签订。
2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因为公司单方无故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22、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到底有无效力,存在哪些风险?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在试用期间难以解雇新员工?
答:一、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没有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3、企业高层决定延长新员工的试用期,有哪些风险?HR人员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答:一、延长试用期的风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批评并改正;已经履行的,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超过试用期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HR相关人员需要做的:首先要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些难以在短时间内确认转正与否的岗位适当签订较长时间(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控制在六个月以内;其次,完善新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及时跟踪新员工工作的胜任力及岗位符合性,提前与部门负责人确认转正与否;最后,告之高层违反试用期规定可能发生的风险,建议从岗位关键能力要求出发,重新考察新员工是否继续留用,如果留用办理转正手续,否则,办理辞退。
24、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企业与其约定试用期,是否构成非法约定试用期?
答:构成非法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5、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到底要不要赔偿 ?试用期最后1天辞退员工,企业赔偿的概率非常高,企业该如何完善试用期的解雇流程,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一、试用期满后辞退,如果单位无过错的,不用赔偿;如果员工无过错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完善新员工管理制度,首先在试用期开始时就应由上级领导负责新员工的工作安排、辅导、考核;其次应在试用期结束前半个月内,通过工作业绩及相关工作表现决定是否转正、辞退及延长试用,并反馈给HR部门,相关考核表格应有员工本人和部门领导的签字;最后HR相关负责人跟踪新员工的试用情况,并提前5天完成转正考核的审批流程。
26、企业设定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目标或任务,但是试用期未满就辞退员工,由此引起的争议60%都是企业败诉,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规避风险?
答:这个问题上面的答复中有提到过。主要是工作目标考核没有量化,或没有真正做到客观评价,也没有员工签字认可的相关记录,出现纠纷时,企业没有凭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所以会败诉。完善试用期考核流程。
27、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劳动者是否存在风险,该如何化解?
答:一般企业都会以这个为由解雇劳动者,存在风险。一是要完善日常考核,一定要有书面记录,并有员工签字认可;二是可以与员工友好协商,安抚员工情绪,最后由员工自己提出离职,避免风险。
28、“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到底怎样表述,才避免企业解雇员工时引发法律风险?
答:如何表述不是重点,关键是程序合法,考核专业客观,辅导及时,以人为本。
29、企业以“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解雇劳动者引发争议,企业该提供哪些证据,才确保立于不败之地?
答:提供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工作业绩证明、考核结果相关凭证,及培训辅导证明,切记,该让员工知晓的事,一定要有员工的签字,不防君子防小人。
30、《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很可能成为劳动者主张非法解雇的有力反证,那么企业该如何书写,才确保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风险?
答:客观评价,不带感情抨击,只从岗位出发进行工作评价。
31、试用期满,企业给员工加工资,很可能反过来被认定试用期不足额支付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避免败诉?
答:试用之前的录用通知书上明确试用期工资及转正工资,转正考核时上级写明表现优秀,特提高原定转正工资,并由员工本人签字。
补充一下,关键是新员工的录用、培训、考核、转正、辞退等一系列流程要根据企业的情况制订,一方面考虑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从员工弱势群体出发,为员工着想,不要无故克扣、为难员工,尽量和谐。有句话说的好:没有不好的士兵,只有带不好兵的将军。还要关注企业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不能光“管”,更重要的是如何去“理”。
32、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
答:绩效目标的设定应该符合SMART原则,Specific-具体的(有明确的任务和输出);Measurable-可衡量的(有清晰的衡量标准);Attainable-可达到的(通过个人努力,目标是可以达成的);Realistic-现实的(可以证明和观察的);Time-bound-有时间限制的(有明确的时间要求)。至于合法性,最主要是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这儿不详说了,后面涉及到再说。
33、即使企业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但是在之后的调岗调薪争议中还是被认定单方非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败诉,为什么?企业该如何规避?
答: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不胜任和变更劳动合同等行为均没有员工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即使员工口头认可了,到了法院,企业也拿不出证据。要想规避,就要完善企业各项人力资源工作的流程,尤其是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不胜任及调薪,一定要事先拿出不胜任的理由,并与员工就不胜任进行真诚的沟通,从帮助员工的角度出发,给员工机会以提高,并安排相应的导师进行辅导,让员工诚服,然后把相关谈话记录、协商调岗结果、调薪表一并让员工签字,然后再执行,而不是企业单方面的行为。
34、劳动者对绩效目标不确认,是否意味着该目标无效?如果必须经劳动者确认才生效,那么企业的日常管理将何去何从?
答:在制订绩效目标时,一定是上级主管和员工本人就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来共同沟通,最终再确定的,并且在相应的绩效目标表上进行签字确认。部门绩效目标制订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公司总的年度目标、部门工作所在的流程目标及部门的职责要求。个人目标来源于部门工作所在的流程目标、部门职责的要求及个人岗位职责的要求。
35、员工认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于不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案件中还是败诉,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避免败诉?
答:首先要程序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用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上两条说明,如果变更劳动合同可以双方协商一致,但需书面形式,如果不能胜任工作,采取培训方式一定要有培训记录,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的,一定要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如果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三十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双方沟通、书面形式、培训辅导及调整工作岗位,注意调整工作岗位时就伴着调薪,就要有调薪表的双方签字认可文件。
36、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避免败诉?
答:首先要有明确的薪资制度、绩效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是由几部分构成的,绩效考核是如何规定的,这些制度一定要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制订,并进行公司内部公示、宣贯、培训,并且培训要有员工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其次在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要按照公司合法的规定执行,考核结果要有上级领导和员工签字认可的书面考核表,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核算绩效奖金。切忌工资和奖金不分,混在一起。
37、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关于工作地点的,一般在劳动合同中最好不要明确写明XX市XX区XX号,尤其是有多个分子公司遍布全国各地的,要写宽泛一些,比如:北京、上海、天津或者写总公司及分子公司所在地。关于工作地点、岗位、薪酬这些敏感话题,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会根据企业经营业务的需要及员工个人的特长、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薪酬,以上调整原则上应由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
38、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发生变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段时间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
答:这种情况的抗辩没有书面证明,企业一般会败诉。最好还是和员工协商,了解员工的想法,找到他的需求和企业需求重合的部分,处理此事。如果已经上升到法院,那就请证人(新岗位的同事、上级领导及当初与他沟通调整岗位的人)出庭,并拿出他在新岗位上工作过的相关证据,证明他同意去新岗位工作,并已有事实工作发生。
39、假设女员工固定月薪为3000元,浮动月薪为2000元,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800元,怀孕期间究竟该按什么标准支付,公司希望按3000元,员工希望按5000元,仲裁结果可能是4800元;企业该如何控制用人成本?
答:想要说的是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支付吧!怀孕期间如果正常上班,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浮动月薪按员工正常工作来处理;如果已经生育,按产假来计算生育津贴。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仲裁结果应该是4800元。控制用人成本有很多方面:如果在职女员工怀孕,要正确对待女员工的生育权力,做好工作方面的安排,比如把一些工作尽量分到部门内其他员工处,符合上生育保险的人,生育津贴应该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应该如实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为企业节省成本;不符合上生育保险的人,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由企业支付,产假期间应该只支付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应该是绩效工资,没有工作就没有绩效,当然绩效工资也不予以发放,为企业节省成本。
40、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为此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更大的胜诉机会?
答:一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之前应该想到女员工产假休完回来上班的问题,要么部门内部把工作进行分担,要么从其他部门借调,能不招新人的尽量不招新人。如果发生楼主说的劳动争议,建议尽量采用协商的方式,企业最好真诚接受调解,为员工多考虑一些,员工也不会为难企业。
41、竞业限制协议应该在什么时候签署,比较利于企业?内容条款要注意哪些细节,才能控制法律风险?
答:竞业限制协议最好在员工离职时签署,不是每个岗位都需要签订,要根据岗位在企业的关键性、掌握的关键信息、技术等因素决定是否与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和九十条都有相关的规定,大家可以仔细看看。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约金未有最高额限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2、个别恶意劳动者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下班前申请加班,或者正常下班后在公司内逗留,离职后追讨逗留时间内的加班费;企业该如何规避相关风险?
答:这是管理者的问题,员工的工作安排及业绩考核应该由上级领导负责,HR应该第一时间把员工加班的情况告之该员工的上级领导,以避免恶意加班。另外,加班要有明确的审批流程,逗留时间长并不能确定为加班,一定要有上级领导的签字同意,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后方可按加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还可以申请不定时/综合工时制来避免企业加班费带来的风险。
43、未经企业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离职后追讨加班费,企业该如何应对或日常中该怎样做,才确保不用支付加班工资或确保胜诉机会更大?
答:定期修订企业考勤管理规定,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要有员工签字确认。加强加班审批流程,一切以书面为准,提前审批生效,否则不予生效。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使之能合理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内容,并对能力欠缺的人进行有效的培训和辅导,关注员工“德”在工作及生活中的表现,倡导宣传公司企业文化,正向激励员工,避免劳动纠纷。
44、高温津贴是属于工资还是属于福利,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有什么风险?
答:高温津贴应该属于福利。最早的关于高温下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而此办法中并未强调如果不给高温津贴有什么风险,只说明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的精神制订实施细则,也没有处罚规定。但是各地均根据各地方的温度每年都会制订当年的高温津贴标准,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治疗期间有工资。建议企业、工会能够体恤员工,在企业能够负担的情况下,让员工享受此项福利。
45、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
答:1)绩效指标需与员工的工作内容相关2)量化为佳;3)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双方约定并存档;4)须有日常工作数据记录。
46、即使企业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但是在之后的调岗调薪争议中还是被认定单方非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败诉,为什么?企业该如何规避?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岗位,在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很多单位都不太愿意用这一条,而是“人性化”地进行调岗。当然,调岗就涉及到了薪资的调整问题,很多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因为薪资和岗位是劳动合同法中独立的两个合同条款,并不是强制关联的。
47:那么在调岗后调薪工作的实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答:1)公司透明公开的薪资体系,并经过职代会表决通过或工代会通报过,如果有集体合同作为佐证则最佳;2)双方调岗协议书中明确,调岗后将按照新岗位的薪资体系进行定薪;3)企业也需要人性化一点,调薪可以循序渐进、逐步降薪,或者调整后薪资至少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薪酬以及该岗位薪酬范围的底限;
48、劳动者对绩效目标不确认,是否意味着该目标无效?如果必须经劳动者确认才生效,那么企业的日常管理将何去何从?
答:理论上讲绩效目标需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双方共同约定,但确实很多时候存在员工不确认的情形。
从HR的角度讲,可以利用两种途径想想办法:1)员工入职教育过程中,明确员工所在岗位的JD、绩效目标;员工对培训记录签名确认。这个对新入职员工比较有效,但是对于绩效目标容易改变的很多岗位来说,不太合适;
2)召开部门会议,以会议的形式宣读每个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并经员工讨论并提意见。如果没有意见,做好会议签到及会议纪要,并发送给相关人员;当然,这种强制性的确认工作,已经与绩效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
49、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避免败诉?
答:1)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不应包含奖金部分;2)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绩效考核等级的分布比例及奖金发放原则。
50、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也是属于劳动合同中必备的几个条款之一,原则上发生变化,也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
目前的企业实施较多的一种方法,就是将岗位和地点写得比较宽泛。如,工作岗位就是:‘管理人员’;工作地点就是:‘本市’等形式。然而,如果在合同约定的范畴内进行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对于员工来讲有一定困难,即使在合同内进行了宽泛的描述,也是属于调整工作岗位和地点的一种,因为这个属于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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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规对人们的交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交通违章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法律的违法行为。那么你对交通事故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交通事故法律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
(一)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 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对电话进行同步录音,对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有可能因此而拒赔。
(三) 有可能被殴打的可先离开事故现场或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寻求帮助。
二、公安交警部门何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以及如何计算?
答:
(一)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2、间接财产损失
(1)、停运损失。
(2)、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乘客可得的间接利益损失超过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范围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赔偿。)
(二)具体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伤残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丧葬费
12、死亡赔偿金。
具体计算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司法实践中需由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假肢公司出具相应证明。
(2)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4)医疗费,据实结算:
(5)误工费二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收入的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他的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提供证据或视案件情况而自由裁定。#p#副标题#e#
四、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是按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答:户籍是判断当事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标准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给云南省高院的复函(2005民一他字第25号)明确指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或者农村居民赔偿标准。”审判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一)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经商、经常居住地及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
(二)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损害发生时在城镇上学、生活的;
(三)损害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农村居民,但在生效判决宣告以前因法定事由成为城镇居民的。
五、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如何解决?
答: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七、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底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口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八、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的有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
答: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除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外,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九、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年内向,有人员受伤的在治疗终结并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后,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与诉讼哪种方式更好些?
答:这要依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一般而言,只要有人员伤残还是要选择诉讼的方式,这对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有利。因为交通事故赔偿都要涉及到向第三方交强险的保险人的索赔问题,只要肇事方有责任,受害人可以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其范围内直接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同时,通过诉讼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所确认的受害人的损失很好理赔,另外,对于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现在法院已达成共识可以直接判决由肇事方的车辆商业险保险人来承担。
十一、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其范围包括哪些项目及交强险及其限额外的赔偿如何划分?
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贵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贵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了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贵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己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认定雇员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答:受雇的机动车驾驶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应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损害是由雇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并判令其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员仅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没有责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机动车在出租、承包或者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
答:对机动车在出租、承包、借用等车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状态下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人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应根据两方面事实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一是发生事故的机动车由谁实际支配?代是谁在机动车运行中获利?机动车的实际支配者和运行利益获得者均应对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运行中有获得利益。因此,机动车在出租和承包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租用人、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法向租用人、承包人追偿。
机动车出租、承包期间,租用人、承包人不仅是车辆的实际控制者,而且在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机动车所有人虽未实际控制车辆,但其通过出租和发包的方式从借用他人机动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于借用人是车辆的实际控制者,出借人既未实际控制车辆,也未在车辆运行中获利,故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出借人存在明知机动车有缺陷、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仍予出借等过错行为的,应负连带责任。
十四、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实践中之所以会产生挂靠关系,通常是双方出于经济利益的需要,被挂靠单位往往能从挂靠中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和好处;同时考虑到,既然被挂靠单位同意挂靠人以其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被挂靠单位就负有对挂靠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义务。因此,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五、被盗窃的机动车肇事后致人损害的,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贵任问题的批复》认为,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批复虽然是针对“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但批复的精神同样可适用于“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情形。
十六、机动车交由他人保管、维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答:机动车在交由他人保管、维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于车主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控制,又没有从机动车运行中得利,所以,车主不应承担责任。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参加诉讼应携带材料有哪些?
答:1、当事人身份证;
2、驾驶证、行驶证;
3、授权委托书;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木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6、保险单;
7、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8、驾驶员是雇佣的,驾驶员或公司其他雇员参加调解时,受单位委托的,还要公司授权委托书和携带1-6的相关材料手续;有投保的,可让投保方通知保险机构参加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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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那么你对处级干部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卷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单选题
1、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的会议是( )
A、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B、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C、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D、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答案:(P3)B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现行宪法是(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P3)C
3、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是( )
A、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C、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水平
D、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答案:(P3)A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宣告形成是在( )
A、1999年 B、2004年
C、2008年 D、2011年
答案:(P4)D
5、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 )
A、完善立法 B、依法行政
C、司法公正 D、正确执法
答案:(P8)B
6、下列各项中,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视为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是( )
A、完善立法 B、依法行政
C、司法公正 D、正确执法
答案:(P9)C
7、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 )
A、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C、坚持依法行政
D、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P12)B
8、英国思想家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他的这句话主要是为了说明( )
A、政府应该严格执法的意义
B、完善法律规定的重要性
C、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
D、法制宣传的重要意义
答案:(P9)C
9、“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是( )
A、工人 B、农民
C、军队 D、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答案:(P15)D
10、作为13亿中国人民最大的利益之所在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与基础是( )
A、法律完善 B、行政合法、合理
C、司法公正 D、国家长治久安
答案:(P6)D
11、2011年1月22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予以废止,取而代之的新法规是( )
A、《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B、《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C、《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
D、《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答案:(P17)B
12、近代意义上的宪法肇始于( )
A、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
B、19、20世纪的社会主义革命
C、20世纪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D、20世纪的第三次科技革命
答案:(P18)A
13、在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宪法性文件是( )
A、《钦定宪法大纲》
B、“五五宪草”
C、1946年宪法
D、1949年《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答案:(P19)A
14、在新中国建立之初,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法律文件是( )
A、1946年宪法
B、1949年《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C、1954年宪法
D、1978年宪法
答案:(P19)B
15、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我国现行宪法是(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P22)D
16、我国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
A、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建设富强、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国家
C、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D、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答案:(P23)C
17、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性的客观要求是( )
A、完善的法律体系 B、国家的统一
C、依法、合理行政 D、公正司法
答案:(P24)B
18、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是( )
A、依宪执政 B、合法行政
C、合理行政 D、执法必严
答案:(P25)A
19、宪法的核心精神是( )
A、规范公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
B、建立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权力分配模式
C、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正常运转
D、定纷止争,保证社会良好秩序
答案:(P26)A
20、衡量宪法学理论成熟水平的重要依据,表明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程度的是( )
A、法律体系的完善度 B、执法水平的科学性
C、司法公正性 D、宪法的政策化程度
答案:(P26)D
21、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是( )
A、1946年宪法
B、1949年《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C、1954年宪法
D、1978年宪法
答案:(P34)C#p#副标题#e#
22、标志着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开始起步的实践是( )
A、七届二中全会召开
B、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C、废除国民党旧法统,制定《共同纲领》
D、启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答案:(P34)C
23、201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并公布实施( )
A、58周年 B、37周年
C、35周年 D、30周年
答案:(P34)D
二、多选题
1、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答案:(P7)ABCD
2、我国现阶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面临的新形势主要包括(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立法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B、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C、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D、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答案:(P7)ABCD
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包括( )
A、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
B、涵盖社会关系各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D、立法工作仍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答案:(P8)ABC
4、依法治国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制度,其形成标志包括( )
A、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
C、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公正的司法制度
D、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较高的全民法治意识
答案:(P10)ABCD
5、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需要扎实推进的工作包括( )
A、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
C、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D、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答案:(P11)ABCD
6、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制需要( )
A、更加注重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
B、抓紧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
C、继续做好法律制定工作
D、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
答案:(P11)ABCD
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 )
A、依法治国、执法为民 B、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C、党的领导 D、民主自由
答案:(P12)ABC
8、党的领导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特色,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包括( )
A、党对法治建设的思想领导
B、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C、党对法治建设的政治领导
D、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答案:(P13)ACD
9、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三个至上”,“三个至上”包括( )
A、党的事业至上 B、人民利益至上
C、宪法法律至上 D、自由民主至上
答案:(P14)ABC
10、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行依法行政,需要做到( )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高效便民 D、推行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答案:(P13)ABCD
1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的目的是( )
A、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B、维护公共利益
C、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利益
D、打击非法拆迁行为
答案:(P17)ABC
12、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主要包括( )
A、天赋人权 B、人民主权 C、三权分立 D、法治
答案:(P18)ABCD
13、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的讲话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的要求是( )
A、模范地遵守宪法
B、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C、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创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业绩
D、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答案:(P20)ABC
14、宪法的核心功能体现在( )
A、规定国家性质
B、规范和调整国家权力运行
C、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
D、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答案:(P23)BC
15、下列选项中,属于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是( )
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答案:(P21)ABCD
16、作为上层建筑,宪法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具体表现在( )
A、宪法规定和维护经济制度
B、宪法一定意义上决定经济制度和政策
C、宪法规范经济生活,保证经济有序运行
D、宪法通过规制、维护和保障经济关系,最终对生产力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答案:(P23)ACD
17、下列选项中,属于现阶段维护国家统一的法律文件是( )
A、《宪法》 B、《民族区域自治法》
C、《反分裂国家法》 D、《民法通则》
答案:(P24)ABC
18、为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树立依宪执政意识应当做到( )
A、尊重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执政意识
B、遵守宪法,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C、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思维处理现实问题
D、珍视宪法,主要依靠宪法解决社会问题
答案:(P24)ABC
19、所谓宪法思维是指( )
A、按照宪法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
B、将合宪性当做思考问题的前提,合理地处理社会问题和矛盾纠纷,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C、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寻找宪法问题的焦点,并以宪法思维解释和解决法律问题,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D、与一般法律思维无本质区别
答案:(P27)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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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所引发的伤害,如今呈上升趋势,成为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那么你对中小学生安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中小学生安全知识问答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有哪些内容?(15分)
答: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外出游玩时发现有人溺水该怎么办?(10分)
答: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能冒然下水救助,可利用身边的救生圈、皮球、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或者向四周大声呼救,请周围的成年人来救助溺水者,并且报警求助。
3、夏天天热了,同学或同伴约你去池塘、水库或小河里游泳,你该怎么办?(10分)
答:首先我会拒绝同学或同伴的邀请,并且告诉他:“我们不能到水底情况不清的小河、水库、池塘或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去游泳要有大人陪同,并且到正规的游泳场所,确保我们的安全。”
4、横穿马路时要注意什么?(10分)
答:横穿马路时,要服从交警指挥,按红绿灯指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者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要左右观察,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多少岁以下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多少岁以下的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下学?(10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12岁以下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16岁以下的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下学。
6、你见过哪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10分)
答:(1)不按信号灯指示过马路;(2)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滑旱冰或做游戏;(3)不走人行道,走路或骑车时靠左逆行;(4)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5)乘坐没有手续的三轮车、面包车;(6)自行车或电动车有超载现象;(7)横穿马路时翻越护栏;(8)追车、扒车或向汽车投掷物品等。(列举4—5条即可)
7、请你说一说夏天怎样预防食物中毒?(10分)
答:(1)不吃不洁的食物,水果、蔬菜要多洗多浸泡;(2)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3)不暴饮暴食;(4)不吃过多冷饮食品;(5)不在无证经营的小摊小贩处购买零食;(6)不吃三无食品。
8、当雷电发生时如何防雷击?(10分)
答:当雷电发生时,如果在家里,应迅速关上门窗,把家用电器电源切开,不接打电话,不接触天线、铁丝等金属物,不用喷头洗澡;如果在室外,立即找避雷场所,不要待在水中或小船上,不躲在大树或电线杆下,不要骑自行车在雨中狂奔,人多时不要挤在一块,要关闭手机。
9、消防安全应注意哪些问题?(10分)
答:不在家中玩火,更不能在煤气灶前玩火;安全用电,不私拉乱接,不超负荷用电;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通道;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l19;火灾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逃生时用浸湿的衣物包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不要搭乘电梯逃生。
10、请说出我们经常用到的求助电话。(5分)
答: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交通事故急救电话:122 电话及区号查询: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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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受到学校及社会各界的重视。那么你对中小学生安全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安全知识是否正确。对的用"√"表示,错的 "×"表示。
1、如果在学校发生地震,正在上课时,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 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旁边。( √ )
2、煤气中毒时,赶紧拨打急救电话"119." ( × )
3、在流感高峰期,可以去人多拥挤、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 ( × )
4、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脏后,不用立即洗手。( × )
5、进食或处理食物前,应用肥皂及清水洗净双手。( √ )
6、饮用水应采用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 × )
7、同学们应从可靠的地方购买新鲜食物,不要光顾无牌小贩。 (√)
8、唾液是手足口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易感人群应特 别注重口腔护理和消炎。(√)
9、冬天来了的时候,天气比较冷,可以把家里和教室的窗户 关得紧紧的。(× )
10、同学们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勤洗 澡,饭后便前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勤晒被褥等。( √ )
11、预防手足口病要遵循"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 多通风、晒衣被"15 字口诀。( √ )
12、如果发现火灾,可以打电话直接报警。家中没电话的, 要尽快使用邻居、电话亭 或者附近单位的电话报警。( √ )
13、可以随意拨打火警电话。 ( × )
14、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者报警。(√ )
15、学生可以携带火柴、打火机进入校园。(× )
16、如果在学校发生火灾,千万不要从窗口往下跳。( × )
17、学校进行大扫除时,可以将树叶、纸屑等垃圾烧掉。 ( √ )
18、发生火灾时,不能乘坐电梯。 ( √ )
19、影剧院、商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电气设备、开关等, 同学们可以摸一摸、动一动。 ( × )
20、发生火灾时,如果中途的防火楼梯被堵死,应该向楼顶跑。(√ )
21、如果发生火灾,大家应该赶紧收拾书包等物品撤离现场。( × )
22、在学校遇到火灾,可以打破楼梯间的窗户玻璃,向外高声呼救。( √ )
23、当台风来临时,要关紧们窗,最好呆在家里不要出门。( √ )
24、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 √ )
25、为了预防食物中毒,同学们不要喝生水或不洁净的水。( √ )
26、食品在食用前要彻底清洁。 ( √ )
27、同学们如果发现有人煤气中毒,可以立即打开门窗通风。(√ )
28、如果房间内煤气浓重,不要按门铃或者拨打房内的电话, 以防爆炸。( √)
二、填空题
1、每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是在(3月份最后一周的周一)。
2、我国交通事故报警求救电话号码是(122)。
3、《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4、行人不得(跨越)道路隔离栏。
5、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6、使用电灯时,灯炮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7、 放学路上如果被陌生人跟踪,要赶紧(打电话报警或告知家长)。
8、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应当靠路的(右边)行走。
9、在火场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烈焰、高温、烟雾、毒气等。自我保护措施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必要时(匍匐)前行。
10、身上衣服着火时,立即采取的正确灭火方法是(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
11、家中电视机着火了应该首先做到的是(切断电源 )
1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
13、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因此在食用前一定要(清洗干净),从而避免染上疾病或造成农药中毒。
14、游泳前,要先做(热身)活动,避免腿足抽筋。
15、今年3月25日是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教育的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三、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选项的符号填到括号里)
1、火警电话是:(B ) A、110 B、119 C、122
2、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信号是:(B )
A、 红灯亮 B、绿灯亮 C、绿灯闪烁
3、每年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月“是在几月份?(A)
A、三月、 B、六月、 C、十一月
4、我国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必须遵守(A )
A、右侧通行的原则 B、左侧通行的原则 C、中间通行的原则
5、未满( B)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A、8 B、12 C、16
6、火灾现场不正确的逃生方法是:( C)
A、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B、披上用水浸湿的衣物向安全出口逃离 C、慌不择路,从高楼上跳窗而逃。
7、破坏性地震是指(B )级以上的地震。 A、2 ;B、5; C、6。
8、如果看到有汽车撞人后要逃跑了,你应该立即?(A)
A、记下车牌号并报警 B、告诉老师或家长 C、不需要做任何事
9、被歹徒勒索钱物后应该怎么办?( C)
A、由于怕父母批评,谎称钱物丢失了 B、害怕报复,花钱保平安 C、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或者拨打报警电话110
10、在火灾现场,未成年人要坚持的原则是:( B)
A、先救火再逃生 B、先逃生 C、边救火边逃生
11、遇到陌生人给你食物,你应该怎么办?( C)
A、接过来就吃 B、出于礼貌,不好意思不吃 C、拒绝接受
12、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A )
A、消防安全日 B、安全生产日 C、禁毒日
13、上体育课时容易导致伤害事故的做法是:( B)
A、听从教师指挥完成规定动作 B、离开教师的保护,擅自做有危险的器械动作 C、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开展活动
14、遇到不了解真相的网友约你见面,你应该怎么办?(C )
A、欣然前往 B、无所谓 C、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去约见
15、乘坐出租车要在车停稳后从( B)门下车。
A、左边的 B、右边的 C、随意的
16、在有人行道的路上,你应该:(A)
A、走人行道 B、走非机动车道 C、随心所欲,哪儿没车走哪儿
17、汽车的转向灯左边闪烁时,汽车向(A):A、左转 B、右转
18、汽车车尾白灯闪烁时,表示汽车(B):A、前进 B、倒车
19、行人可以搭乘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吗?(B)
A、能 B、不能
20、经过一个有信号灯的铁路道口时,应该:(C)
A、直接从铁路上穿过去 B、看看左右没火车就快速走过去 C、在准许通过的信号灯亮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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