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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监护权吗?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监护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监护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权利,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即《儿童权利公约》中所指的儿童(18岁以下的任何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地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义务与权力
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又是监护人的权利。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想做到尽职尽责,仅靠爱心是不够的。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知道怎样去尽一个监护人的职责。同时,监护人也要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及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做出的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这样才能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做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格监护人。
看过“关于离婚双方对子女行使监护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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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但是如果孩子被发现是非亲生,还需要无血缘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看过“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能否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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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夫妻在离婚后,可不可以随意更改子女姓氏的问题引发关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父母变更子女姓名的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李先生和王女士在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2010年生育一女李小美。2014年,李先生和王女士因感情破裂离婚,女儿李小美由王女士抚养,李先生向王女士按月支付抚养费。2016年,王女士未经李先生同意擅自将女儿的名字改成王小美,李先生知道此事后大怒,要求王女士恢复女儿的原姓氏,并以停止向王女士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做要挟。
那么王女士与李先生离婚后是否可以单独决定更改女儿的姓氏?
李先生又是否有权要求恢复女儿原姓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包括姓名的决定权、变更权等。子女在刚出生及未成年时,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姓名往往是由父母经过协商一致后代为决定的。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子女一定要随父姓或随母姓,但子女的姓氏一旦确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进行改变。
现实生活中,常常发生夫妻离婚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未成年子女的姓或名进行更改的情况,这种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本案中王女士未经李先生同意,单方、擅自更改女儿姓氏的行为存在不当性,李先生有权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女儿恢复原姓氏。
那么如何合法地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
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一方要对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的,需要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并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然后,通过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到当地公安局办理更名相关手续。如果父母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办理更名,就算当时改成了,另一方也有权利申请或起诉变更,最后还得改回来。
需要提示的是,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因此,即便王女士未经李先生许可擅自变更女儿的姓氏,李先生也不得因此而不支付对女儿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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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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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中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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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无形中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痕,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伤害。不同阶段的孩子会对此有不同的行为表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争取孩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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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假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假离婚的情况下,无论双方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要本人亲自到场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思,所以双方呈给离婚登记人员或法官的协议上肯定不会写明二人是假离婚,也就是说这种明确双方是“假离婚,购房后再复婚”的协议只是双方的私下协议,是一种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协议。
因为“复婚”即“再结婚”,也同样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这里最密切相关的一点是,公民有复婚的自由,也有不复婚的自由,以一纸协议要求对方必须跟你复婚,有限制他人婚姻自由的嫌疑,自然不受法律保护;为此设置的惩罚性措施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任何一方以为有了这一纸协议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想法,尤其是以为“假离婚”对双方并无真离婚的约束力,从而轻率听信对方对财产处分及其他事项的安排,是对法律的误读和对自己极其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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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假离婚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落户;有的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逃避赡养老人;还有的是为了在单位分房子;也有的是为了办理出国手续更加方便。
也有的本身就是一方为了达到和对方离婚的目的,而编造了种种离婚的理由诱使对方“上钩”,在对方上钩后,又拒绝办理复婚手续,致使对方在感情上受到伤害,或在财产分割上受到损害。
此外,中国式“假离婚”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主要是大家对一些政策安排、资源分配有意见。为了逃避债务、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1]
隐患
“中国式假离婚”现象的出现,带来了多重隐患。浙江律师严业周认为,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错,“假离婚”的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暴露,但如果有积怨或对方见异思迁等因素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的爆发埋下隐患。此外,假离婚获取利益还有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隐患。
有专家也认为,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这是第一个风险,由于“假离婚”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是见异思迁的人,夫妻“假离婚”后,另一方将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除了面对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风险之外,假离婚还面临着法律、财产等方面的风险。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誉等级。按照有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如果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其享有的购房优惠将被取消,这样假离婚者不仅得不到好处,还在信用上大打折扣。
各方评论
业内人士认为,“假离婚”是对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诉求表达。
有法律人士认为,这不仅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有网友称“应出台‘限离令’,每人限离婚一次,并且离婚后不允许同居,一经查实(离婚后同居),不得办产权证”“离婚后复婚的,要考虑家庭现有房产,超过第三套住房的,一律补交契税”“为严控投资炒房的行为,可以考虑出台‘购房复婚细则’,离婚后双方有新购住房记录的、房产套数超过两套的,禁止复婚!”
有更多网友表示:房价在土地财政之下的畸高,让限购令之类的政策出台,导致了假离婚对策的蔓延,让社会道德底线不断下降,从根本上说,某些公共政策才是源。
面对高企不下的房价和百姓的热切期盼,2013年2月底,国务院再次重拳出击,颁布被称为升级版的“新国五条”。
然而,旨在打击投机性购房需求、平抑房价的新政效果还有待检验,却出现了各地民众钻政策空子,用假离婚来规避相关政策的现象。
其实,假离婚现象早已有之,似乎已经成为钻政策空子的一种手段。但专家强调,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其隐含的风险更是不可小觑。审视政策催生的“中国式离婚”,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这种儿戏婚姻的危害;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反思,在政策制定上,应更加科学、细致。
2013年3月,离婚的人数就明显增多,甚至出现有人夜里两三点带着被褥到民政局排队离婚的情况。在民政局已工作3年的吴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阵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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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解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供你参考。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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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一方是精神病患者能协议离婚吗,婚姻法是否有具体规定,法律知识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法对夫妻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条件虽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是否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去分析判断:第一,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第二,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夫妻感情一向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 第三,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根据以上分析,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也就是说,某精神病患者虽 “答应”离婚了,实际上她却可能连“离婚”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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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现代社会已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对于离婚,以下的20个法律常识,是准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知道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离婚双方应具备的20个法律常识。
离婚后心理状态
绝大多数离婚者离婚后,其心情总是很沮丧,情绪低沉、伤感,这无关性别,他们表现出愤恨、不满、自卑、看破红尘等各种各样的消极心理。同时,面对周围人的非议和白眼,他们会感到孤独、无奈和愤愤不平。对于心思紧密、敏感多虑的女性来说,这种挫败感给心理健康造成的伤害更甚。很多离婚女性都对周围交头接耳、背后指指点点弄得精力憔悴,使得她们对前途、对人生充满了悲观和绝望,于是抑郁、失眠、焦虑等心理问题纷纷找上门。
心理调试
1.移情方法。短时间内可以将主要精力用于工作和学习中去,暂时遗忘眼前的不愉快,使心情趋于好转。
2.改变环境。如果周围的人文环境,对自己的离婚事件表示出的“好奇”让自己很不舒服,或者现在居住的房子里有太多伤心的回忆,不妨尝试让自己远离这些伤心和是非之地。
3.感情支援。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也要主动热情去关心心情糟糕透了的离婚者,帮助他们摆脱苦闷的心理环境。而亲人是离婚人士诉说内心痛苦的最好倾听者。
4.心理咨询。如果通过自我努力始终无法消除离异带来的伤痛,为了保持住心理健康状态,避免产生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等心理问题,最好尽快向心理医生求助,进行心理干预。
5、放下丢失的感情。离婚后可以大哭几场,把内心的想法多向别人倾诉,发泄出不良的情绪。
6、抵抗依赖心理,面对离婚的现实。婚姻的长期相处会让双方产生依赖心理,这种依赖心理在婚变之后很难克服。将离婚当作人生的一次经历,告诉自己已经对这段婚姻尽力了,应该了无遗憾。
7、搬开婚前住的房子,离开伤心地重新生活。心理咨询师表示,环境脱敏疗法对离婚女性的心境改善十分有益。也就是说,为了尽快忘掉伤心的记忆,离婚后的女性应尽量脱离原来的环境。
8、改正心态,迎接未知新生活。离婚只代表这段感情的终结,也可以说又有了追求真爱的权利。摆脱离婚阴影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心、乐观的心态迎接新的每一天,也许不久就会收获一份珍贵的感情。
#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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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以下是离婚率最高的六夫妻卧室风水禁忌:
(一)忌摆玻璃雕像
有很多夫妇喜欢在房内摆放爱神维纳斯的雕像,本来维纳斯是西方的爱神,意象很好,可是这类雕像多是玻璃雕塑,玻璃属阴,性质偏冷,卧室的家具切忌摆放偏冷的材料,除此之外,铁床、铁艺制品、塑料地毯、塑料地砖、花岗岩地砖等都不宜使用,因为铁器带阴,塑料地毯与塑料地砖是绝缘体,无法生地气(磁场);花岗岩地砖会产生氡气对呼吸系统极为不利。
(二)放异性照片
《素女经》上讲:“二心不和,精气不感。”一直以来男为阳,女为阴,二气是指阴阳,卧室少则8平方米,大则只不过是30平方米,当卧室出现二阳一阴或二阴一阳的时候,就二心不和。因此夫妻卧室忌:
1.异性照片。许多夫妇都明白这是禁忌,可是在笔者堪舆时竟然有88%的离婚男女在个人电脑的储存器上储存了男友/女友照片,而这台电脑往往就摆放在夫妻房里;
2.情人物品。很多已婚男女都犯上一个不经意的错失,就是把前男友/女友送给自己的礼物(例如饰物、衣服)放在夫妻房内,这是忌讳,因为除了睹物思人,更重要一点就是礼物沾有恋人的“气”,这种“气”其实就是一种念力,放在在夫妻房里并无好处。
(三)忌夫妻床过大
读者有个误解,以为床愈大就愈高贵,其实大床的尺寸是有严格要求:
1.新婚夫妇的床最好符合鲁班尺吉数(财、义、官、本为吉)。床的安置要合理布局,其尺寸亦要能配合风水尺的吉利尺寸,才会增加屋吉利之气;
2.夫妻床不宜少于房子的1/3面积,也不宜大于1/2面积,宽度最好能有些讲究。
-般夫妻床宽度尺寸计算公式如下:
(男方右手的长度+女方左手长度)乘以1.3倍,再看图表找一个接近吉数的尺寸。例如一对夫妇,丈夫右手长度是75cm,妻子是70cm,代入公式是(75 cm+70 cm)乘以1.3倍=188cm,再查附表,即可知道188cm是吉位。
★夫妻床吉数表:
尺寸 吉象
170cm 进宝
171cm 兴旺
172cm 财德
173cm 宝库
174cm 财
175cm 6 合
176cm 迎福
188cm 添丁
189cm 益利
尺寸 吉象
190cm 义
191cm 贵子
192cm 大吉
193cm 顺科
194cm 横财
195cm 官
196cm 进益
197cm 富贵
(四) 忌粉红色
许多新婚夫妇都以为粉红色是浪漫,因而就把新房的墙壁粉刷成粉红色,粉红色只宜作为新房最初两年的装潢,婚姻是需要保鲜,粉红色很容易使人产生脑神经衰弱、慌恐、不安、易发脾气等,长时间在粉红色影响下更令男性胡思乱想,对婚姻不利。
笔者经多年研究离婚案例,发现橘红色墙纸或一盏橘红色的灯可以维系爱情长久,因此笔者大胆公布个人体会,建议新婚人士头三年的房子主色用橘红色,而三年过了,才按个人八字喜用神来布局。
为什么要用橘红色?原来橘红色的色调对人的脑电波有调情帮助,美国《The Register》杂志也曾提到橘红色是男女两性认为最具性感的颜色。
此外色调昏暗,如深灰、深绿、深蓝色等较冷的色调,很容易使人有忧郁的感觉,增加烦恼,心情就容易烦闷,脾气也容易变坏。
(五)忌门冲床
夫妻房严禁门冲床(床头、床身、床尾),门冲夫妻床有两大坏处:
1.冲床,门的气流直接进来,没有回旋,一冷一热的气流都会令人身体不适,假如在出生当日受到一些不利婚姻的星辰照耀,就会在门冲床时加强气场紊乱,容易出现精神不足、感冒。
2.床还是隐密一点为佳,应避开进门人的第一视线,门冲床,亦即是说可以从半开半掩的房门中看到床,床上休息的人会有一种潜意识的暴露感和惊扰感,从风水角度来看,私密性是房屋的重点,这个门关失守,自必然夫妇失去互信,因此大家就各有各的想法。
(六)忌床对镜子
这个忌讳很多夫妇都懂,可是“懂”归懂,能否接受又是另一回事,笔者曾经跟离婚的人士交谈,发现37%的人床对镜子,2%的人为增加夫妻情趣而在天花板加装镜子,问他们为何要犯忌,回答的人说法不同,当中有两点是跟风水有关,我们一起来学习:
1.镜子属金(水银和铜框),床属木,金克木,木主神经,神经受损自必然难以入睡,夫妻同睡一床,其中一人睡不好,另一人必定受影响。镜子宜安放在化妆间、衣帽间、卫生间中,房中的镜子,最适合放在衣柜门的内侧。这种布置的好处是家中的镜子不会露光。
2.镜子在男性心理上造成的心理影响较女性强烈,因为女性经常在镜子前妆扮,而男性不爱打扮,所以长时间对着镜子会令男士特别留意镜中事物,最终精力不足而影响健康。
大多数风水学家都是不鼓励夫妻在睡房内摆电视机,理由是电视也是一面镜,除非夫妻的幸运物是电视机(电视机在五行上属火),要不,在房内摆电视机只会令忌火的人心情烦躁。夫妻房内以少放电器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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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人们买房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很多家庭都要靠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实现买房梦。而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工薪族比较喜欢的一种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注意事项?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二人谁当“主贷人”更合适?而一旦婚姻出现问题,相关的责任划分又如何?接下来小编就为您一一解答这些相关问题。
1、身份证(2代需正反两面)
2、户口本:最前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3、收入证明:由银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边盖单位章
4、购房合同
5、结婚证:拿一个就可以
6、首付款收据
1、2、5、6、全部要复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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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知识包括母婴健康、呵护儿童方面的知识和育婴常识。从宝宝及母亲双方的角度关注育儿生活,涉及儿科疾病、幼儿保健、孕妇保健、孕期保健、育儿教育等方面。
孩子性格和其成长的家庭环境密不可分,尤其是夫妻的相处模式,对孩子的性格影响更大。不同的夫妻相处模式,会培养出不同性格的孩子,真的超准!
1.夫妻恩爱——孩子性格健康开朗
爸妈恩爱、夫妻关系和睦的家庭,能给孩子良好的家庭环境,这类孩子的性格也会更加平和、开朗、不轻易动粗,由于父母关系很好,孩子也会对婚姻产生美好的感觉和向往,能有健康的异性恋。
2.夫妻爱打架——孩子喜欢暴力、脾气暴躁
父母吵架对成人而言是很平常、能理解的,但对孩子而言,却是天塌下来了,他的安全感会受到很大冲击。与此同时,孩子也会由于耳濡目染变得喜欢暴力、脾气暴躁,像父母一样大吼大叫。
3.夫妻离异——孩子冷漠、没安全感
很多从不幸婚姻中解脱的夫妻,疏忽了最重要的一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的是孩子。他们内心的创伤往往终生难以平复,他们的担忧感、不安全感、恐惧感也许永远无法医治。生活在离异家庭中的孩子,更易发生犯罪和焦虑、抑郁、敌对、报复、冷漠等心理障碍问题。
4.夫妻相互指责——孩子敏感、爱找借口、执拗
爸妈喜欢相互指责,这样的家庭环境,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处世方式。特别是当夫妻双方有争论时,更容易对着孩子说另一方的不是。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是:以后对爸妈都不会尊重。一方攻击另一方,想借此让孩子对另一方不满,最后带给孩子的只是伤害。
5.夫妻感情淡薄——孩子任性自私
爸妈感情淡薄,两个人常常靠通过孩子来交流或维系家庭,就是人们常说的“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在父母关系的作用下,孩子被过多关注或干涉,性格会变得任性和自私。
6.强势妈懦弱爸——男孩子胆小、自卑、懦弱
由于爸爸软弱,大权旁落给母亲,在这个家庭的作用越来越边缘化之后,母亲就会变得日益强悍甚至说一不二。孩子总会向同性父母一方形成认同,女儿会向强悍的母亲认同,久而久之就会变成强悍的女儿,儿子就会变成没有担当的懦弱、自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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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父亲借别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借款。虽然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是女方仍然获得了2.5万元的补偿金。
张明(化名)与万红(化名)都是日照人,两人于1996年10月登记结婚。婚前,由于张明家经济状况不好,张明父亲就借了万红父母一万元,于当年8月,交全款买了一套27759元的楼房。2002年1月,该楼房进行产权登记,张明父亲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明个人名下。后张明与万红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但是对房屋现价10万元无异议。张明认为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万红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因协商不成,双方闹上法院。
东港法院一审判决房屋归张明所有,张明给付万红房屋补偿款2.5万元。万红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2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不论婚前婚后,要是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就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就本案而言,涉案房屋系张明父亲在张明婚前出资购买,居委会出据的收款单据也载明交款人为张明父亲。后张明父亲将房屋权属登记在张明个人名下,应视为对张明一方的赠与。
“本案中,张明父亲买房时对外借款1万元,后来张明和万红共同还款。”办案法官介绍,由当初2.7万余元的房子增值到了10万元,相应地,借款1万元也应增值到4万元左右。“这增值的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应该均分,但是由于房子归男方,应适当地对女方给予补偿,因此酌定张明给付万红房屋补偿款2.5万元。”法官说。
那么,对于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应该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也作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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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说的“孩提”最早是指多少岁的孩子_儿童节年龄规定范围
儿童节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孩子们带来了欢乐、启示和教育的机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古人常说的“孩提”最早是指多少岁的孩子,供大家参考学习。
国际儿童节是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
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它是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抚养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为了反对虐杀儿童和毒害儿童而设立的节日。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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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会影响小孩的进食,那么是什么导致小孩干呕的,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干呕多由胃失和降,气逆上冲所致。西医见于急性胰腺炎,胆道蛔虫病。
应加强身体锻炼,增强体质,预防呼吸道感染,少用烟酒,积极治疗咽部周围器官的疾病。合理安排生活,保持心情舒畅,避免烦恼郁闷。保持室内合适的温度和湿度,空气新鲜。宜吃清淡、具有酸、甘滋阴的一些食物,如水果、新鲜蔬菜、青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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