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基金和非法集资的区别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开放式基金与保险的区别如下:
1、从一般意义上说,购买保险是购买保障,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投资。
2、投资连结保险则是一种投资型的人寿险种,它除了要给予客户生命保障外,更具有较强的投资功能。购买者缴付的保费除少部分用于购买保险保障外,其余部分进入投资帐户。投资帐户中的资金由保险公司的投资专家进行投资增值,投资收益在扣除公司必要的投资成本后,将全部分摊到投资帐户内,归保户所有。当然,投资带来的风险也得由保户自行承担,但总的来说,保险公司作为专业机构的投资风险要比保户个人从事投资的风险要小。
3、由于投资连结保险往往是通过投资基金获利,在取得收益方面相当于支付了双重的费用,而开放式基金只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间接投资,成本较高。
4、投资连结保险可以通过投资基金而获取收益,同时兼有保险公司的保障权益,但投资连结保险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满足规定的条件,而且退保后,相应保障的权利随之消失,其中的手续比较复杂。
5、从根本上将,投资连结保险更注重保障功能,投资只是其辅助功能;而开放式基金是专业从事投资的金融工具,不具有保障功能。
开放式基金与保险的区别
基金的优点
分散投资风险
共同基金的资产较一般投资人来得庞大,故足以将资金分散於不同的股票、甚至不同的投资工具中,以达到真正的风险分散,而不致因一支错误的选股,而产生重大的亏损。
专业操作管理
共同基金公司聘有专业基金经理人及研究团队从事市场研究,对於国内、外的总体、个体投资环境,及个别公司状况都有深入了解。而且,只要花少许的基金管理费就可享受到专家的服务,可以说是小额投资人的最佳福音。
最佳节税管道 (1)国内基金:股票型基金买卖价差产生获利时,依现行法规得以免税;至於基金配息给投资人时,若此配息的来源是投资标的所产生的,则需纳入综合所得税,并可依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规定,享有二十七万元的免税额。
(2)海外基金:中国税法目前采属地主义,个人投资海外共同基金,无论是买卖价差所产生的资本利得或配息,皆不必纳入个人所得中报税,可以合法节税。
变现性相当灵活
当投资人不想投资时,可随时选择退出,赎回国内债券基金的款项,可於申请赎回之次一营业日收到,国内股票型基金及海外基金约一周可拿到款项。不像其他的投资工具,有卖不出去的风险。
小额资金即可投资全球
共同基金是将投资分散於不同之标的,甚至不同的金融市场(区域、国家)。投资人最低只要三仟元(定时定额),就可分享到全球各地区经济成长的成果。与其他投资工具比较,投资下限小了许多。
安全性高
共同基金是采保管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若基金公司或保管银行不幸倒闭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资产请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权利,投资人的权益不会因而受到影响。
概念
就是汇集许多小钱凑成大钱,交给专人或专业机构操作管理以获取利润的一种集资式的投资工具。
在国内,共同基金的正式名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是由投信公司依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主要的投资标的为股票、期货、债券、短期票券等有价证券。
在美国,通称为共同基金(mutual fund),除了证券投资外,也投资黄金(或其他贵重金属)、期货、选择权(options)和房地产等。
另外,英国系统的基金(包括许多对全球各地发行的海外共同基金)则称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投资标的也相当多样化。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美国的对冲基金大都采用华尔街最前沿的投资策略.确切地说,与其叫对冲基金,不如叫私募基金更为恰当。一是因为这些基金管理的资产是通过私募募集的。二是因为他们当中有些采用对冲风险的策略管理资产,另一些则采用预测市场方向的策略。这一类预测市场方向的基金严格地讲就不能叫做“对冲基金”了。不过约定俗成,所有这些私募基金在华尔街上都被称为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杆,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较多。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2015年投连险以亏损少、稳定好的特点再度回归消费者视野。投连险作为一款具有投资功能的险种,常常被人们用来与基金投资比较,甚至不少投保人都将投连险当做一款与基金类似的投资工具。然而这两者却存在明显差别。究竟是买投连险好还是买基金好?我们先来看看投连险和基金有什么区别。
投连险和基金有什么区别:
1、功能不同:投连险更重保障
基金只有投资功能,没有保障功能。但投连险的目的不是投资,而是为投保人提供风险保障,特别是投资连接型养老保险产品,它有抗通胀特点,可以提高未来的养老保障水平,有利于对付生存风险。
2、费用不同:投连险产品费用较多
投连险在投保初期要交付不低的初始费用以及各种手续费,退保时还要缴纳一定费用,而基金的费用相对简单也便宜一些(除认/申购费加赎回费外,无其他手续费)。
3、风险不同:投连险风险低于基金
投连险作为保险产品,它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存款、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三大类,经批准还可部分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上具有FOF(基金的基金)的一些属性,缺点则在于投资多个基金会导致费用重复支出,一般最快每周才公布一次净值。而基金的投资组合则主要是以股票等较高风险收益的金融产品为主,其对应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都应该要高于投连险。
4、灵活性不同:投连险购买更繁琐
购买基金较购买投连险更便利,投资者可以自行决定买入卖出的时机;而投连险的购买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投资的期限等内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投资者还往往要承受一定损失。另外,投资者在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投资的灵活性,无法自行决定在什么时候进行投资和收回投资。
5、形式不同:投连险有保障账户
投连险有保障账户,可以对付死亡风险,但基金没有。所以投保人购买这类产品要注意这个特点。股市震荡有可能影响投连险投资账户的积累,因此保单持有人应该注意在各个账户之间的调节。
投
浏览量:11
下载量:0
时间:
首先你要有一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直接去柜台申请一张证券卡,一般银行也有办理股票业务的,大家可以留意下,当然建议开通网银业务,开通网银业务要先在柜台签约开通网上银行。各银行基本都可以开户买基金,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买基金柜台和网银购买操作流程有什么区别。
买基金柜台和网银购买操作流程区别1、网银操作流程
在自己电脑上免费下载网银安全证书,在登录网银后,务必选择证书登录,在证券业务-证券卡管理选择证券卡签约,输入卡号、密码、确定,签约后才能使用证券卡买基金,但只能在交易时间查询、买卖基金。
安全证书如想保留备份或需要在其他电脑上使用,IE-工具-INTERNET,选项-内容-证书,选择证书导出,可将证书存到U盘上。推荐将密钥一起导出,这样即使有人拿到证书备份,没有密码也不能使用。如果你希望在另一台电脑上查询或交易,按相同方法将盘上证书导入这台机器就可以了。如果不是一个人专用电脑,建议在使用后将证书删除。想查询银行卡余额,选非证书登录即可。
最后和上面的一样,申购基金时要写明想申购基金的金额;赎回基金也要注明想赎回基金的单位款。当基金净值计算出来后,基金公司会根据以计算投资人能买到的基金单位数或得到的赎回金额。同时支付申购和赎回的手续费。
买基金柜台和网银购买操作流程区别2、柜台操作流程
要买哪些基金公司的基金,就得相应开立几个基金账户。一个身份证号在一家基金公司只能开立yield基金账户。如果从未买过该基金公司的基金,就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如果已在其他银行买过该公司基金,就要基金账户登记。
接下来就是填写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单或定期定额业务单,即签约。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限额1000-5000,各公司规定不同。以后再申购为1000以上即可。
注意:每次签约,交易银行会给客户一张底单,只为查询方便,赎回时不需要携带。2-3个工作日后可在银行、网银、电话银行或柜台查询交易确认交易情况。
申购基金时要写明想申购基金的金额;赎回基金也要注明想赎回基金的单位款。当基金净值计算出来后,基金公司会根据以计算投资人能买到的基金单位数或得到的赎回金额。同时支付申购和赎回的手续费。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近日,各省保监局都在本地招考了关于保险中介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除开公开向大家说明的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之外,也明确了中介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点。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消费者怎样防范保险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常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假借销售保险名义吸收资金、利用高额利息诱导消费者、伪造保险单证、印鉴等特点,最终目的在于大量吸收资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防范卷入非法集资风险:
尽量选择银行转账付款到保险公司的特定账户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保费,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或把保费汇款至某个人或非保险公司的账户。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定期理财和货币基金有什么区别?定期理财和货币基金都比较适合保守型的投资者,那么,定期理财和货币基金有什么区别?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1、投资范围。货币基金的投资范围是银行存款和短期债券等,定期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国债、央票、金融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2、投资比例。证监会规定货币基金投资信用债券比例不能超过净值的40%,而定期理财产品则无此规定。
3、风险和收益。定期理财产品债券投资比例高于货币基金,投资债券的风险高于银行存款,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亏损,所以定期理财的投资风险也高于货币基金,同样的定期理财的收益要高于货币基金。
4、产品期限和流动性不同。货币基金流动性强,基本上可以随存随取。但是定期理财产品有固定的投资期限,没有到期前不能取出,即使能够取出也很有可能要支付费用。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非法集资我们就听得多了,那么私募基金是什么呢?两者为何会容易被混为一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私募基金,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成立的实体企业,资金的来源主要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机构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资人,一旦出资即成为基金的股东或者合伙人,募集资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用。相对于公募而言,就证券发行方法的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
非法集资,是一类罪名的集合。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证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予以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集资诈骗罪。
私募基金属于正常的金融投资方式,而非法集资则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二者之间有本质差别。但现实中,边界模糊,一念之间,或为天堂,或为地狱。本文以五大区别,简要厘清二者的界限。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者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给出明确还本付息或确定的回报约定,那么该机构也构成违法。非法集资中的“承诺性”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基金公司一般只能强调“预期收益”,同时应对投资风险予以明示。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绑架跟拘禁并不是影视作品里才会发生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发生,不过人们对于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和联系都不太清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异同。
1、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
2、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实践中,涉及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界限区分问题的主要是为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
“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合法债务,为索取非法债务如赌博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的,行为人确系出于索取合法债务的目的而实施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性。但是,对于行为人与他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也要认真考察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对行为人绑架、扣押人质而目的不在于索取债务的,对行为人仍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非法经营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这两者的区别。
客体不同
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对象不同
逃汇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逃汇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表现形式
逃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谓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
犯罪主体
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逃汇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逃汇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逃汇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并且与社会保险基金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法律知识。
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模式
由社会保险机构为退休人员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总额进行社会筹资,即由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或全部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以支定收,不留积累,养老保险的负担是代际之间进行转移,即由在职职工一代人负担已退休职工一代人的养老费用,在职职工本人则由下一代人负担。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费率调整灵活;社会共济性强,易于操作,不存在基金受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威胁,具有通过再分配达到公平为主导的特性。
社会统筹部分基金积累制模式
是在社会统筹筹资框架内建立部分基金积累,一方面对已经退休者的养老金继续实行现收现付,一方面为应付退休高峰期预筹部分积累基金,实行“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在现行统筹率基础上适当增加几个百分点,作为长期统筹调剂使用的积累基金。
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模式
该模式是从职工开始参加工作起,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权归个人。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包括保险费本金和利息)以养老年金方式逐月发给个人。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把自我保障融入社会保险,激励机制强,透明度高,利于监督管理,能形成预筹基金,长期积累增值,个人为未来作出长远保障,具有以效率为主导的特性。
基金积累制模式
其核心是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筑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大部分统筹调剂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费用,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统筹保险费的一部分一起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这种模式由于建立了养老金个人账户,具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也保留了社会统筹互济的优点,集聚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和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两者的优点,防止和克服了两者的弱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理论上看这种模式是优点大于缺点,是中国养老保险改革中探索的一种新型模式。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这两者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三是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人被各种金钱陷阱所困,除了没了钱,有时候还不得不背负一身债。金钱纠纷里最常见的莫过于诈骗、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手段了,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诈骗、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不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受不幸的“落难者”),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那些自称名流、能人的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都会主动地在你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说自己是如何了得,取得什么成就,而且他正在运用他的“本事”、“能耐”为你解决困难或满足你的请求。当你遇到这种人时,你应当格外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企图骗取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忌贪小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博得信任;二是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看过“诈骗、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区别”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你对非法集资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1月4日施行《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是为了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2016年4月27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在银监会召开。2015年非法集资案达历史峰值,十四部委全面推进处置非法集资。
看过“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法有哪些”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你对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七条[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看过“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众筹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对于实物众筹模式,可能人们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实物众筹模式的法律知识内容吧!。
在说明这两者区别之前,我们先普及一下众筹的基本常识,按照目前国际上对于众筹的标准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注明:其中“回报众筹”又称为“奖励众筹”类似于“团购+预售”,给与投资人或支持者以产品实物和服务的回报;“捐赠众筹”又称为“慈善众筹”,这个是未来众筹的最高目标和表现形式,通过慈善发起人的公信力和系统的风控管理,从而达到去中心化的慈善直募新模式。
下面我们将依次说明四种众筹模式与非法集资的关系与区别:
1、债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三条红线”。
(1)当前相当普遍的理财-资金池模式,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典型的庞氏骗局。即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债券众筹目前已经明确规定为银监会监管,目前主要的监管解释为:“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平台不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资金,让债权众筹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
这意味着债权众筹应当尽到一定程度的审核义务,并向借贷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对于出借人而言,其不应过分追求高利率的借贷回报,应当综合考虑利息收入和资金风险,作出理性的投资选择。实践中很多借款人利用高息诱饵吸收大量资金后,明知利率太高难以偿还,直接卷款潜逃“玩失踪”;还有一些借款人募集资金的初衷是为了经营业务,并寄希望于业务盈利后归还借款,但是畸高的利息成本迫使他们投资高风险、高回报行业,一旦投资失败资金链断链,就会导致出借人血本无归。
2、对于股权众筹
股权类众筹目前是存在最大法律风险的众筹模式,最可能涉及的犯罪是非法集资犯罪中(广义的非法集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司法解释把虚假发行股份、擅自发行股份归入非法集资犯罪大概念中界定)的擅自发行股份犯罪,该罪有两红线不能碰,一是公开(不限制人数,因为涉及不特定人),二是超过200人(虽然有些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超过200人,但是特殊原因造成,原则上不允许突破)。
举例:“原始股”等为代表的股权投资领域相当活跃的非法集资也引起了九部委的高度关注。上述会议透露,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50余家私募股权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逾160亿元,参与人数超过10万人。
纵观股权类众筹,如果采用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模式,那就必须公开或者超过200人,就有可能直接触犯擅自发行股份罪。我们看到部分股权众筹采取了创新和保守的方式,采用实名认证的投资人,限于特定的投资人中间并不对外,然后采用线下一对一方式单谈,再以合伙基金方式投入股权。但是,这种方式基于如何理解“公开”与“不特定”,作为众筹监管机关的证监会目前还在调研中,如果套用2014年3月31日的规定,该方式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3、对于奖励众筹
如果规范运作,严格审核项目发起人资质,对募集资金严格监管,该种模式采用的是预售+团购模式,目前是比较安全的众筹模式,不会触犯非法集资红线,当然,一些利用该模式实施的虚假回报众筹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类中的集资诈骗犯罪。
4、对于慈善众筹
如果规范运作,从事公益慈善或梦想帮助,则不存在法律障碍,反之,如果以此实施诈骗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集资诈骗犯罪。(来源:投行资本论坛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这些区别你都知道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包括特殊的开放式基金和一般开放式基金。特殊开放式基金(LOF),英文全称是“Listed Open-Ended Fund” 或“Open-End Funds”,汉语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不过投资者如果是在指定网点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上网抛出,须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在交易所网上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指定网点赎回,也要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一般开放式基金又叫普通开放式基金,是相对于特殊开放式基金来讲的,一般来说开放式基金是不允许在证券市场交易的,但随着金融业本身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能在证券市场交易的基金已不限于封闭式基金,出现了一些开放式基金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交易,这些可以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就叫做特殊开放式基金,而一般传统的不可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就冠之于一般开放式基金或普通开放式基金的称号。
是一种发行额可变,基金份额(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相比,开放式基金具有发行数量没有限制、买卖价格以资产净值为准、在柜台上买卖和风险相对较小等特点,特别适合于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
世界基金发展史就是从封闭式基金走向开放式基金的历史。以基金市场最为成熟的美国为例,在1990年9月,美国开放式基金共有3,000家,资产总值1万亿美元;而封闭式基金仅有250家,资产总值600亿美元。到1996年,美国开放式基金的资产为35,392亿美元,封闭式基金资产仅为1,285亿美元,两者之比达到27.54∶1;而在1940年,两者之比仅为0.73∶1。在日本,1990年以前封闭式基金占绝大多数,开放式基金处于从属地位;但90年代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开放式基金资产达到封闭式基金资产的两倍左右。
基金
在香港、泰国、台湾、新加坡、菲律宾等亚洲发展投资基金较早的国家和地区,发展之初也是以封闭式基金为主,逐渐过渡到目前两类基金形态并存的阶段。从世界范围看,1990年世界开放式投资基金净资产余额为23,554亿美元,到1995年已跃升至53,407亿美元。
开放式基金已经逐渐成为世界投资基金的主流。
世界各国投资基金起步时大都为封闭型的。这是由于在投资基金发展初期,买卖封闭式基金的手续费远比赎回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手续费低。从基金管理的角度看,由于没有请求赎回受益凭证的压力,可以充分利用投资者的资金,来实施其投资战略以求利益的最大化。
(2)封闭式基金属于信托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固定不变并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投资基金。由于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采取竞价的方式,因此交易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净资产值,即相对其净资产值,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有溢价、折价现象。国外封闭式基金的实践显示其交易价格往往存在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从我国封闭式基金的运行情况看,无论基本面状况如何变化,我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走势也始终未能脱离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
(3)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关系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开放式基金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等代销机构或直销中心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买回;没有存续期,理论上可以永远存在;价格由资产净值决定。而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在一段时间内不允许再接受新的入股及提出股份,直到新一轮的开放,开放的时候可以决定你提出多少或者再投入多少,新人也可以在这个时候入股;一般开放时间是1周而封闭时间是1年;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基金净值会影响基金价格,但两者并不 统一,通常封闭式基金以折价交易为多。
开放式基金是世界各国基金运作的基本形式之一。基金管理公司可随时向投资者发售新的基金单位,也需随时应投资者的要求买回其持有的基金单位。目前,开放式基金已成为国际基金市场的主流品种,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基金市场均有90%以上是开放式基金。
(4)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我国为: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金单位不能被赎回。虽然特殊情况下此类基金可进行扩募,但扩募应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而开放式基金所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在基金的存续期间内也可随意申购基金单位,导致基金的资金总额每日均不断地变化。换言之,它始终处于“开放”的状态。这是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别。
2.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投资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而投资者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时,他们则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
3.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这时投资者拥有的基金资产就会增加;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金价格则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高低。在基金的买卖费用方面,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与买卖上市股票一样,也要在价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如首次认购费、赎回费)则包含于基金价格之中。一般而言,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
4.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这样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据以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而开放式基金则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赎回,而不能尽数地用于长期投资,且一般投资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可能感兴趣的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