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知识书籍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与其当时因发放基于商业行为的自偿性贷款从而获得“商业银行”的称谓相比,已相去甚远。今天的商业银行已被赋予更广泛、更深刻的内涵。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1.信用卡的开办。信用卡属于银行卡中的贷记卡,持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先消费后还款,逾期还款付息。持卡人在信用卡中存款没有利息,利用信用卡透支现金的,要支付较高的利息。信用卡的种类,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持卡人的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卡在开户银行的存款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
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有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合格的工作人员、健全的制度;必要的电信设备和营业场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信用卡章程及各种报告、文件和资料。
信用卡章程的主要内容有:信用卡名称、种类、发行对象、使用范围,各项手续费标准,发卡银行与特约单位、持卡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商业银行修改信用卡章程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批准。
2.信用卡的申领。包括两类情形:
(1)单位卡,凡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的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单位卡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其存款账户和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账户,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2)个人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最多不超过两张,主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3.持卡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1)持卡人可以凭卡办理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信用的权利,持卡人应承担不得转让、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的义务。
(2)持卡人可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内透支,透支限额由各商业银行在央行规定的幅度内自行决定,透支利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算。
4.法律责任。
(1)发卡银行擅自开办信用卡、IC卡、外币卡的,由中国银监会责令改正,并处5万—30万元罚款;非银行其他机构非法经营信用卡业务的,予以取缔,并处10万—50万元罚款。
(2)发卡银行未按规定时间将止付名单发至特约单位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发卡银行承担经济责任。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被追究其刑事责任:持卡人恶意透支的;银行工作人员与持卡人或特约单位串通进行欺诈活动的;伪造、盗用信用卡,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领冒用、涂改信用卡骗取消费的。
相关阅读: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间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一种贸易方式。国际服务贸易近几年来大肆扩张,对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有其独特的发展趋势。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通过跨境交付(自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商法人或者商人)、自然人流动等形式跨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提供服务的贸易。
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服务输入和输出活动。广义的包括有形的劳动力的输出输入和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的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其内容包括:
1.国际运输;
2.国际旅游;
3.跨国银行、国际融资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务;
4.国际保险和再保险;
5.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电脑及资料服务;
6.国际咨询服务;
7.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
8.国际电讯服务;
9.广告、设计、会计管理等项目服务;
10.国际租赁;
11.维修与保养、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
12.国际视听服务;
13.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
14.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
15.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
国际服务贸易可分为国际追加服务和国际核心服务两大类。国际追加服务指随附商品实体出口而提供的追加劳务。国际核心服务是为消费者单独购买,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服务。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 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你对国际贸易合同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 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p#副标题#e#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 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
看过“关于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转移”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国际贸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合同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1、贸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所谓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见,也就是双方就签订合同事项意图表示一致这是合同的本质属性。没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不可能发生合同关系。对此,各国法律的规定基本上没人分歧。例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个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合意就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是双方协议。1932年美国法学界在《合同法重述》中提出:“合同是一个允诺或者一系列允诺,法律对违反这种允诺给予救济。”这是近几十年来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广泛被接受的合同要领其特点是突出了当事人的允诺。
实际上,典型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情,一方不可能凭空向另一方作出允诺。通常一方的允诺总是对另一方允诺的报答,而允诺和对允诺的报答恰恰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只有二者相互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的一种协议
贸易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当事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出口方须按约完成交货义务,就可依法对他要求赔偿。《法国民法典》对此规定最为典型,民法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缔结合同的当事人间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中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贸易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贸易合同关系是平等者之间的关系,与行政关系不同,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凌驾于对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只有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才有条件,相互磋商自愿达成协议。所以说,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建立贸易合同关系的基础。
4、进出口贸易合同主体具有外国因素
合同主体的营业地是确定其是否有外国因素的关键。凡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设在不同的国家,他们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就进出口贸易合同。反之,当事人的营业地在同一国家内,即使双方当事人国籍不同,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仍应视为国内交易合同,因此,进出口贸易合同又可称为跨国贸易合同。
5、贸易合同受双方当事人所在国政策的影响和制约
因为,这类合同涉及两个国家或不同法域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一国的对外政策或两国政策的关系往往直接影响贸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自由的原则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例如,1987年日本东芝机械公司由于向前苏联出口高技术产品,违反“巴黎统筹委员会”的禁令。再如各国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外汇管制制度等贸易壁垒的作法,也制约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6、进出口贸易合同应遵循国际通行的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各国在经济贸易的长期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贸易行为准则。例如国际商会编制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例》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法协会编制的《1932华沙——牛津规则》等,都是经过不断地实践修改、补充编纂而成的。虽然不是国际立法,对贸易当事人没有强制的约束力,但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接受。实际上已成为国际经济贸易的地为规范。进出口贸易合同中有关价格支付以及责任与风险转移等方面的条款,一般须遵守或参照这些惯例。
7、法律适用问题是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另一项显著特征
贸易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发生 纠纷必须依法解决。但贸易合同与两个或是两个以上国家相联系,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国家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当事人也是平等的,因此与之有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也是平等的,都有被适用的可能。那么究竟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呢?
各个国家都通过国际私法、民法、商法,对外贸易法作了具体的规定。总的原则是,首先适用双方国家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统一实体规范);在无统一实体规范可适用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在与之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适用于某国法来调整他们所签订的贸易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当依冲突规范的规定,确定适用该合同的准据法;当事人本国法律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适用有特殊规定的,依法律规定。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保兑,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你对保兑与保证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兑与保证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证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保证具有从属性
保证与所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保证之债是一种从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保证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的存在从属于主债。保证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存在前提,保证债务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存在前提。在一般情况下,保证合同的订立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基础和前提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先订立保证合同,而后订立主合同,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只有主债务有效存在,保证债务才能有效存在。
(2)保证的范围与强度从属于主债。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保证人担保的债权范围,但双方约定保证债务的范围与强度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债务。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的范围与强度大于或强于主债务的,就减至主债务的限度。
(3)保证债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债权人的保证债权从属于主债权,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原则上也随同转移,保证人仍在原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则主债权转让时保证债权不转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
(4)保证债务随主债务人债务的存在而于保证期限内存在。保证是保证人对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信用所作出的担保,因而原则上仅随被保证的特定债务的存在而存在,主债务人转移主债务给第三人时,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也随原主债务人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但保证人明确表示对主债务的转移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不消灭,在此情况下,实际上保证人对受债务转移的新的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
(5)保证债务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主债务因清偿等原因而消灭时,保证人债务的保证债务当然也随之消灭。
2、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
保证债务虽为主债务的从债务,依主债务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但是保证合同是独立于主合同的单独合同,保证债务是独立于主债务的单独债务。
正因为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保证债务并不是主债务的一部分,所以保证债务虽不能大于或强于主债务,但却可以与主债务不同。例如,保证人可就一部分债务成立保证;主债务不附条件的,保证债务可以附条件。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诉讼的判决,其效力并不能当然地及于保证人,主债务人遭受败诉的判决时,保证人可于另一诉讼中以自己的证据证明主债务的不存在、无效、已消灭或者其他事由。基于保证合同而发生的抗辩权,主债务人不能享有,保证人可以独立地单独行使。债权人免除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主债务人的债务并不能也随之消灭而仍然存在。保证合同无效的,主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3、保证具有无偿性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在保证关系中,债权人享有保证债权,并不以偿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也不以从债权人取得一定代价为前提。当然,保证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总是有一定原因的,有的可能因主债务人付给一定的报酬,但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决定保证的性质。有的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也可能允诺给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一定的利益,但这并不是保证的必要条件,因此并不能影响保证的无偿性。
4、保证具有单务性
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保证之债中只有保证人一方负担义务即负有保证债务,而债权人一方原则上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即使当事人约定债权人也负一定义务,如债权人应定期报告债务履行情况,债权人的义务与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也不具有对待给付性质。所以,保证之债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具有对等性,并不发生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
5、保证具有补充性
保证债务不仅是对主债务的加强,而且是对主债务的一种补充。因为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仅要证明保证债务的存在,而且须证明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事实。
看过“国际贸易的保兑与保证有什么区别”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国贸是国际贸易的简称(International Trade),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那么你对国际贸易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
看过“国际贸易网络化是因为什么”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听说过国际贸易吗?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
看过“国际贸易政策工具是什么”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听说过国际贸易吗?国贸是国际贸易的简称(International Trade),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知识。
1、从形式上,工业革命时期的国际贸易以直接出口货物为主,而二战后直接在外国投资成主流;
2、从内容上,工业革命时期的国际贸易具有偶尔、单纯、片面的劳务输出或商品输出,贸易涉及的商品大都是工业成品和初级原料。二战后,国际贸易形式多样、商品层次丰富,涵盖三大产业;
3、从组织上,工业革命时期缺乏国际贸易组织,出口大都业余偶然,很少有专门从事贸易转换的公司,分工不细。二战后,成立了WTO等协调各国贸易,制定贸易原则,而且跨国公司基本垄断国际贸易,分工很细;
4、从范围上,工业革命时期国际贸易往往局限于殖民地和宗主国、资本主义国家之间,而且牵涉面窄(指民众)。二战后,全世界均受波及,没有哪个国家置身于国际贸易之外;
5、从意识形态上,工业革命时期重商主义较为盛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圈占殖民地;二战后,虽然一度出现冷战两大阵营的贸易互不往来,但基本实现自由贸易。
看过“国际贸易拖欠的原因是什么”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那么你知道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知识。
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即B2B),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onsumer,即B2C),个人对消费者(Consumer-to-Consumer,即C2C),企业对政府(Business-to-Government), 线上对线下(OnlineToOffline,O2O),商业机构对家庭(BusinessToFamily),供给方对需求方(ProvidetoDemand),门店在线(OnlinetoPartner,O2P)等8种模式,其中主要的有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onsumer)2种模式。
消费者对企业(Consumer-to-Business,即 C2B)也开始兴起,并被马云等认为是电子商务的未来。随着国内 Internet 使用人数的增加,利用 Internet 进行网络购物并以银行卡付款的消费方式已日渐流行,市场份额也在迅速增长,电子商务网站也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最常见之安全机制有 SSL(安全套接层协议)及 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两种。
电子商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IBM公司于1996年提出了 Electronic Commerce(E-Commerce)的概念,到了1997年,该公司又提出了 Electronic Business(E-Business)的概念。但中国在引进这些概念的时候都翻译成电子商务,很多人对这两者的概念产生了混淆。事实上这两个概念及内容是有区别的,E-Commerce 应翻译成电子商业,有人将 E-Commerce 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将 E-Business 称为广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 是指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贸易活动的电子化,E-Business 是利用网络实现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看过“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相结合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国贸是国际贸易的简称(International Trade),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那么你对于国际贸易中的征税有什么了解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的不同──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 光票 汇票、跟单汇票
光票汇票(clean bill/draft)本身不附带货运 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按付款时间── 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按承兑人── 商号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号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按流通地域── 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将来时间,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据。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商业本票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
支票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会遭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责任。
看过“国际贸易中有哪些常见的征税方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对国际贸易有多少了解?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同时还有北京“国贸商城”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的意思。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
看过“国际贸易的结算票据种类与结算方式是怎样的”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在国际贸易中,CIF和FOB这两个术语是经常用到的词,需要了解其中的不同区别。CIF 是指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价格;FOB 是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CIF和FOB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方式。
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2000年通则》指出,《通则》对这些术语后的添加词句不提供任何指导规定,建议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相信很多朋友对于贸易术语都不是很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贸易术语的知识,一起看看。
涵义
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它是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有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近年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以其国际化的专业特点吸引了许多优秀人才,国际经济贸易专业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3、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4、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5、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
6、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涉外经济工作。
看过“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知识“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国际贸易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国际贸易基本知识,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际贸易的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国际贸易的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国际贸易的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国际贸易的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那么你对国际贸易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
看过“国际贸易理论知识“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