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国际法院规约确定的作为国际法的渊源的是相关的共82个结果:
五四青年节的确定2024_五四青年节的意义
青年节不仅在国内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在国际上也逐渐得到了认可和推广,成为世界各国青年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五四青年节的确定2024,供大家参考学习。
6月11日,陈独秀等人到北京前门外闹市区散发《北京市民宣言》,曹、陆、章相继被免职,总统徐世昌提出辞职。
6月12日以后,工人相继复工,学生停止罢课。
6月28日,中国代表没有在和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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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为一个管理者应具备哪三种能力
管理精髓首先是一门相关的艺术,是团结团队,是实现公司的利益的最大化,是执行力,是效率,是管理者的格局的大小和眼界的宽广。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关于作为一个管理者应具备哪三种能力,希望对大家有用。
管理的涵义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从而达成既定的组织目标的过程。
包含四层意思:
1、管理是服务与组织目标实现的一项有意思、有目的的活动。
2、管理的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连续进行的工作活动构成的。
3、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要从效率和效果两个方面来评判。
4、管理工作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开展的,环境既提供了机遇和机会,也构成了挑战或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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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第5条是有关风险评估和确定卫生与动植物检疫适当保护水平的规定。那么你对《协议》里的风险评估和保护水平有什么了解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国境卫生检疫
是预防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国内或由国内传出国外的重要措施。每个国家都按自己的需要规定了需要检疫的病种,例如1986年12月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检疫的传染病有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传染病,并在国境处(如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入境处和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站,配备专业医务人员代表国家执行检疫任务,对发病者,可疑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都要进行隔离或留检。
需要检疫的病种,可根据具体情况而随时调整,如天花原来是各国均要进行检疫的病种,但由于天花已在全世界消灭,故这一病种已无检疫的必要,种痘证明也随之取消。若入境的交通工具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被检疫传染病污染,或其中发现能引起传染病的啮齿动物或病媒昆虫时,应进行消毒灭鼠、除虫及其他卫生处理。
疫区检疫及地区间交通卫生检疫
当国内发生烈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时可进行这种检疫,以防止疾病扩散。这种检疫的原则是:
①限制疫区和非疫区之间的交往(交通检疫)。疫区人员原则上不离开疫区,必须离开时,到非疫区后应按该病的接触者处理。对该病无免疫力的非疫区人员也禁止进入疫区。
②搜索疫区内的全部传染源(包括病人、病原体携带者等)加以隔离、治疗。
③疫区内进行消毒、灭虫或杀灭保菌动物。
④接触者进行适当处理,对易感者接种疫苗或用药物预防。实施各种预防措施后,到最后一个病例的接触者的最长潜伏期,仍未再发生新的病例,疫区的检疫才告终结。如鼠疫疫区的检疫期,是从发现首例鼠疫病人起,到最后一个鼠疫接触者接触后9天止。
看过“风险评估和保护水平的确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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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红楼梦可作为经典名著?你们知道原因所在吗?那么,为什么红楼梦可作为经典名著呢?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为什么红楼梦可作为经典名著吧!
1.《红楼梦》的艺术性也决定了它在所有文学作品中的地位。
第一,以其高妙的艺术语言让我们得到享受,【处处皆用草蛇灰线写法,一伏千里,走进红楼犹如走进一座迷宫,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红楼诗词更是一绝,几乎回回都有诗词,诗词皆能深化主题,一曲葬花吟勾起多少人的怜香心。】
第二,给人深刻的思想启迪,【四大家族尤其是贾家的兴衰正是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体现,书中人物的价值观,人生观给现代人以深刻启迪】
第三,能得到直接的实用借鉴,【《红楼梦》涉及的范围很广,涉及到美食,服饰,园林,人际交往等多方面内容,可以说许多行业的人都能从中学到自己行业方面的知识,可以说是封建社会的大百科全书.】
2.具有很强的反封建主义思想,以宝黛的爱情悲剧为中心,广阔而深刻地反映了封建末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是一部全面批判封建制度的现实主义杰作,卓越的艺术描写是这部作品熠熠生辉,以及对古典小说结构艺术有继承、有发展、有创新,标志着章回小说的完美与成熟。同时《红楼梦》中对女性是尊重的,就像贾宝玉有一名言,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看到女儿就心里清爽,看到男子就觉得浊臭逼人。这种言辞在别的小说中一般是不会出现的。从中可以看出对女性的尊重。
3.它不像三国水浒等书一样只是塑造英雄人物形象,善则大善,恶则大恶。它是着眼于现实生活,所写的都是贴近生活的人或事,人物形象生动饱满,给人一种真实感。在红楼梦中,人物都是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同时,书中以一个家族的兴衰为线索,其背后所写的确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兴衰,这种写作能力是很少有人能望其项背的,在古代文学中可谓无出其右,其成为经典也就理所当然了。而先生驾驭文字的能力更是无与伦比,红楼梦中描写的场面都很小很琐碎,但是读起来却能让人不厌烦,能做到这个的人恐怕不太多了,就更不用说它的语言的优美和诗词歌赋的造诣了。而且,古代小说大多数愿写大团圆,也要回避生活中悲惨的一面,然而,这种“瞒”和“骗”毕竟不能持久,而《红楼梦》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种状况,并带来了中国文学审美方式的改变。
综合以上可以知道:<红楼梦>是一部经典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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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你对不作为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不作为犯的相关法律知识。
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
(1)没有履行
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
(2)能够履行
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
看过“不作为犯负有什么特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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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不作为吗?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那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不作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
(1)没有履行
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
(2)能够履行
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
看过“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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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那么你听说过抵押反担保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抵押反担保的相关法律知识。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 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例如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
(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情况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搭配、榫合联结以满足当事人的各种需要、维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担保之风险。
可见,反担保的设定,固然为本不算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又增加了若干链条与环节,使得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但反担保决非主观臆造的徒劳无益的繁琐机制,而是现实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
看过“不可作为抵押反担保的财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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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那么你听说过拍卖标的底价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拍卖标的底价的相关法律知识。
拍卖标的瑕疵应当包括品质瑕疵和权利瑕疵两个方面。品质瑕疵是指拍卖标的质量,主要包括拍品的外观形态,制作原材料,制作技术工艺等外观状况和内在的质量状况是否存在缺陷。
如汽车底盘大架子变型,电瓶无法充电;房屋顶棚漏雨,欠缴物业费;字画破损或赝品等,与拍卖人的承诺是否相符。拍卖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指拍卖人应当保证拍卖标的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拍卖标的向竞买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知识产权等。
从拍卖标的显现程度看,还可以将拍卖标的瑕疵分为显形瑕疵和隐形瑕疵。显形瑕疵是指可以用肉眼直接观察到瑕疵,如拍卖标的是否缺损等情况;而隐形瑕疵则是直观上难以发现,必是经过有关专家鉴定确认或者查实有关档案材料才能发现标的的瑕疵。
标的的显形瑕疵,一般容易被竞买人发现,拍卖成交后不易引起纠纷。所以显形瑕疵一般不会给拍卖人带来风险。而隐形瑕疵则不然,因为它是难以了解和掌握的,也是易引起拍卖成交后纠纷的关键问题。所以拍卖企业在拍卖前要特别重视查清隐形瑕疵,通过不同形式告知竟买人,避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看过“拍卖标的底价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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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你对抵押权转让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抵押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抵押权(Pledge)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二)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三)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四)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五) 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
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
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
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1)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2)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
(3)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看过“抵押权转让给其他债权作为担保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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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最高额抵押权吗?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这就是最高额抵押权。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最高额抵押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与普通抵押权的设立,在程序上没有多大差别,都须依当事人的设定行为而发生。但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在具体内容上与普通抵押权的设立有所差别。
(一)最高额抵押权须为继续性法律关系中的不特定债权而设立
如前所述,普通抵押权得由当事人对任何债权设立,法律一般没有限制。但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担保的债权,依各国法律规定,应以继续性法律关系为限。继续性法律关系是债权连续发生、变动的社会基础,也是最高额抵押权存在的基本依据。
(二)当事人须订立最高额抵押合同
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当事人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普通 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在于,最高额抵押合同应订明以下两项内容:最高额和决算期。最高额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度额,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必须明确的内容。
(三)设立最高额抵押权须进行登记
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应当进行抵押权登记,这是各国民法的通例。但各国具体作法有所差异。有的国家采登记成立要件主义,最高额抵押权非经登记不得成立;有的国家采登记对抗主义,最高额抵押权未经登记的,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但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国《担保法》对最高额抵押权的登记问题没有专门规定,而是适用于普通抵押权的规定。
看过“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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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继承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你对著作权继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著作权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按照以上规定都找不到继承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这一规定表明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融会贯通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根据《著作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作者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里未提到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
看过“著作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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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公告,金融社保卡作为社保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账户已经是大势所趋了。下面说一下怎么实现这个功能。
网友:参保人员领取二代卡并激活后,在定点药店(医疗机构)首次刷卡使用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原卡中的账户余额自动转入新卡中,即可查询到医疗帐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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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装店的装修风格,重要的就是服装的陈列与展示方式,不同的服装定位也会影响男装装修风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男装店装修效果图,希望对你有帮助。
男装店装修风格确定的第一要点就是服装的定位,如果是价格比较低廉,注重薄利多销的店铺,在装修时就要有较多的桌面展示。这种店铺除了简单的墙壁展示以外,会在店铺中央设置较多的展示平台,许多衣服可以摆在上面,这种量的展示,会让顾客产生一种淘宝的感觉。第二种就是中档的商品,这类衣服使用的展示台较少,重点就在与陈列展示,所以这种店铺装修时需要引进多种货架。第三种就是高档品牌的男装了,这类服装店的装修就需要寻找专业的设计师,根据品牌的理念来设计。
在男装店的装修设计 中,许多投资者都追求炫酷的效果,甚至把服装店设计成了歌厅的样式。这种浮夸的服装店不但非常浪费资金,还不会带来好的盈利。服装店的设计就是要以服装的展示为中心,所以,不管是大小店面,都要考虑几方面问题。第一,墙壁的装修,墙壁是展示服装的重要位置,也是顾客最先看到的位置,这就要求墙壁的装饰 与所陈列的服装相衬托。
一般不管是什么装修材料,男装店的墙壁都可以使用黑白灰的基础色调。第二,灯光,人们看到灯光就会有亲近感,对于服装来说,灯光也可以提升店内的氛围,使用合适的灯光,还可以使陈列的衣服看上去质地更好。最后就是店铺的格局布置,男装店的店内布置一定要宽敞,不像女士可以挤在一起选购,男士都比较喜欢开阔的无拘无束的购物环境。并且男装店的休息区一定不能忽略,因为男士一般逛街较少,所以也会比女性更容易累,一个舒适的大沙发和基本杂志,就可以让男士在购物时感到更舒适。
以上就是关于男装店装修的要点介绍了,此外还有色彩搭配的问题,这就要根据经营服装的总体颜色以及主人的喜好来确定了,总之,男装店装修风格要注意男性心理的特点,然后投其所好,即便可以赢得消费者光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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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保证我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我们经常需要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合同作用极大。而纠纷中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是合同履行地。你对合同履行地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合同履行地的相关法律知识。
№.2◤
№.3◤
№.4◤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
如买卖合同中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都以该特征义务履行地作为该合同的履行地,《适用意见》第19条、《合同法》第62条、第141条、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等都对买卖合同履行地进行了界定。
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等等,都是按照合同性质来确定履行地,而合同性质一般根据合同的名称来确定,若名称与合同中权利义务不一致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类型,再确定履行地问题。
2、实际履行地规则。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操作中又分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适用意见》18条确定管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则上也可以适用18条规定,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又或者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实际履行,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适用意见》中就不甚明确了。
以买卖合同为例,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也强调在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或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可以变更约定,并明确了虽有约定但未实际履行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约定了履行地并已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又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才无任何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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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你对合同履行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知识。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先履行一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种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按交易习惯能够确定。应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可能。
(3)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由上述规定可见,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
(1)双务合同,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至履行期限。
(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不安抗辩权是预防性的保护措施,当一方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先履行会造成损失时,法律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上述规定。为防止不安抗辩权的滥用,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此项权力时,一定要有确切的证据。
看过“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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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你对抵押权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抵押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抵押权(Pledge)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二)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
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三)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四)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五) 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
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
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
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1)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2)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
(3)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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