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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的加速程度已经远远的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但是面对这些老人国家也是下发了很多新的政策来保证老人们养老,关于养老的问题,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政策问题有哪些。
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城乡间流动就业,他们在长达几十年的劳动阶段,可能会在同时段或不同时段参加两种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其目的是打破城乡分割养老保险制度壁垒,让城乡各类人群不论身份、工作地点如何变化都能顺利转移养老关系和保费,有力促进人口和劳动力流动,从而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重点解决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实现两种制度衔接。通过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衔接方式、衔接条件、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等政策和统一衔接经办规程,实现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顺畅衔接。二是保障个人权益。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三是妥善处理重复参保与重复领取待遇问题。从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出发,对重复参保与重复领取待遇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总体要求是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和待遇,对于个人因重复缴费而产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退还本人。四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即涉及城乡之间,也涉及不同地区之间,有的跨度大、时间长,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避免参保人员往返不同地区办理手续,《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强调优化服务,规定由参保人员提出制度衔接的申请,主要手续由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少参保人员的往返奔波。
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适用于哪些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可以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在什么时间、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否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不能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若本人不愿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是选择继续缴费的,应先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累计达到满15年时,再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提前退休条件,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提前退休(如特殊工种、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应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取得退休资格后,再按照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曾经在多地流动就业、参保并存在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曾经在多地流动就业和参保,在多个地区存在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应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其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合并累计计算。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后,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了两种保险,应该如何处理?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能否同时领取两种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需要本人做哪些工作、提交哪些材料?
答:为避免参保人员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在城乡之间、两地之间往返奔波,参保人员只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其他的审核、确认、转移衔接等程序,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在规定时限内沟通协调办理。参保人员应积极提供必要的证明和信息,以使相关手续办理更加及时、顺畅。
问:2014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同时又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但尚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该如何处理?
答:2014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同时又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但尚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问:2014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同时存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答:2014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同时存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本人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继续缴费的,应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予以退还;本人选择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
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从何时起施行?各地已出台的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如何掌握?
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施行前,已经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施行前,已经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不再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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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专业职务是为了完善公证制度,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水平,实现公证队伍的专业化,保证公证质量,而根据公证工作的性质和公证业务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证员保险制度的相关知识。
不能。公证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公证机构,索赔权或申请给付权都必须由公证机构来行使,保险给付也必须支付给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再支付给相关公证员。不能由公证员直接索赔,也不能将给付款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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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随之向行政主体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主体听取其意见、接纳其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中国听证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1、具体行政行为听证的适用范围过窄,抽象行政行为的听证范围不全面;
2、 听证主持人员的资格规定不明,素质不高,相对独立的地位没有确立;
3、听证代表筛选程序空白,参与人仅限于行政相对人,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不足;
4、行政听证程序中举证责任不明确,听证笔录的效力未作规定,听证程序与行政决定权力的抗衡机制无法保障;
5、法律对听证主持人是否应当写出听证报告以及听证报告的效力未作规定,致使听证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6、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行政听证配套制度存在条块矛盾;
7、听证会结果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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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为法定抵销。那么你对商业银行抵销权制度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业银行抵销权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1、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消灭
当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相同时,其互负债务消灭。当双方所负债务额不等时,债务数额小的一方的债务消灭,债务数额大的一方的债务部分消灭,债务人对未消灭的债务部分仍负清偿义务。在合意抵销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抵销的效力作出约定。
2、抵销具有溯及效力
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抵销的溯及力。通常认为,抵销具有溯及力,抵销的溯及力表现为:其一,自得为抵销时就消灭的债务,不再发生利息债务;其二,自得为抵销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其三,得抵销的情形发生后,就一方当事人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责任,因抵销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
抵销为处分债权的行为,故抵销人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抵销应由抵消权人以意思表示向被动债权人为之,该抵消的通知到达被动债权人处分处发生效力(《合同法》第99条第2款中段)。该被动债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自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处时发生效力。
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自动债权方面看,不能超过自己的债权额获得满足;从被动债权方面看,也仅于对方的债权额时,前者仅消灭一部分债权额,残存的债权仍然存续;后者则全部消灭。
抵销为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的效力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因当事人在双方债权具备抵销要件时往往认为可随时抵消,于是常常怠于为抵销的意思表示。
所以,仅抵销的意思表示向将来发生效力,就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如果令抵销的意思表示溯及最初得为抵销时发生效力,即相互间的债权溯及得为抵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结果就比较公平。所以,应当确立这样的规则,抵销使双方债权溯及得为抵销时消灭。
所谓得为抵销时,是指抵销权发生之时。如果双方债权的抵消权发生之时不同,则应以抵销人的抵销权发生时为标准。被抵销人嗣后纵为抵销的意思表示,也不得溯及其抵销权发生时产生抵消效力。因为其抵销权已依对方的抵销意思表示归于消灭。至于溯及力的内容,包括双方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均从得为抵销时消灭;双方债券的利息债权,均从得为抵销时消灭;给付延迟、受领延迟、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均从得为抵销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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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每月都要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学校围墙、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消防方面的演练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他必要的组织.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和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运用各种手段向师生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5、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6、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7、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8、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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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消防设施方面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内室外消火栓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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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店不准存有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大楼内使用氢气、禁止在酒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饭店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酒店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2.酒店的仓库.配电间.重要机房.电梯内.商场.地下更-衣室.档案室.临时施工点.文印室.洗衣房.服装室为禁烟区。
3.酒店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它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
酒精炉.液化石油气炉等明火用具。
4.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酒店房间内从事烧香点烛等迷信活动。
二、用电管理制度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修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2.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整改。
3.各部门和宾客需要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报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4.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须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间距。
5.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烤箱等电热器具。
6.酒店举办大型活动时,新闻单位使用的自备电源和酒店提供的临时电源,要由电工值班负责安全。
7.各营业部门需制作灯箱广告,必须由工程部审定用电量。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8.非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三、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变配电室是酒店重要设施,为了确保供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不得擅自操作变配电设备。
3.配电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电力局颁发的许可操作证进行操作。
4.高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必须遵守运行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表,并在有人监护下进行操作,紧急情况下,有发令人在场作双重监护,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5.对配电室灭火系统,消防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观察压力和预防渗漏。各值班人员应会使用灭火系统,平时注意保养。
6.加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每2小时抄表一次,做好日报抄送工作,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7.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不得在变配电室放置食品和吃饭.吸烟等。经常做好灭鼠工作。
8.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检查不安全因素。
四、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天然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2.掌握天然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3.天然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4.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6.厨房内使用天然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五、危险物品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气设备应采用防暴型,库外应用明显的禁火标志。
2.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类存放。
3.信纸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存混放。
4.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与堆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通道。
5.储存遇湿易燃物品的仓库要有防潮措施;接触高温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入在露天或室温过高的库房内,下级要有降温措施。
6.入库和储存中发现包装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发货和进货时要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
7.下半时,应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并切断电源。
8.仓库房外要配置适用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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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消防沿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科学发展: 这要求各级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及消防部队要不断深化对社会消防发展规律的认识,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装备方面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战备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安消防队的消防器材装备包括: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机动泵浦、通讯设备、防毒面具、灭火器材、灭火药剂、战斗服装等。上述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必须列入公安消防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消防器材装备是公安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斗的重要武器,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擅自将消防车辆、器材挪作它用的人,必须严肃处理,轻者批评教育,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对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一)登记、清查制度:
1.建立大队(或支、总队)器材装备登记册,由大队(或支、总队)指定专人负责,每年对所有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
2.建立中队器材装备登记册,由中队指定专人负责,每半年对全队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
3.建立库存器材装备登记册,由库房管理员负责,每三个月对库存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
4.建立随车器材登记表,由班长负责,在调班时或从火场返队前,组织全班战士对各自分工管理的器材进行清查。
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即登记造册,查明原因,上报处理。#p#副标题#e#
(二)使用、保管制度:
1.消防车辆应由大队(或支、总队)统一标号,并停放于防雨、防晒和防冻保温的车库内。
2.水带、水枪、分水器、消防梯等随车器材,应由中队统一标号,并牢固地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3.战斗服、消防靴、头盔、安全带等个人装备,要标明使用人的队别和代号,并叠放在指定地点。干警调动、退伍时一律收回不得带走。
4.各种库存的器材装备应分类储存,不得混杂堆放。消防梯、水枪、分水器和泡沫灭火器材等,要定期擦拭上油;水带、安全带、战斗服、消防靴和灭火药剂等,要经常检查或晾晒。
五、对于各种消防车辆,必须进行下列保养:
1.例行保养。每日调班前和每次出动后,必须进行以检查、清洁为中心的例行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洁全车,检查发动机、泵浦、电气设备、控制仪表、泡沫混合器,以及方向盘、制动器、轮胎、灯光、喇叭、雨刷等是否正常,油、水、电、气和灭火药剂是否充足,随车器材是否丢损和放置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以保证消防车随时出动。
2.一级保养。每隔三个月,或每次出动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以后,必须进行以润滑、紧固为中心的一级保养。主要内容是:除执行例行保养的全部作业外,要检查、紧固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检查、添注各总成润滑油,润滑各个润滑点,清洗空气滤清器等,以减少各活动结合部位的机械磨损,延长机械寿命。
3.二级保养。每隔六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以检查调整为中心的二级保养。主要内容是:除执行一级保养的全部作业外,要对发动机、电气设备、制动、转向机构和离合器等进行检查调整,清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按实际需要进行轮胎换位,并检查调整其它总成,以保证消防车各部机械完好,灵敏有效。
4.三级保养。由大队(或支、总队)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和现有的技术力量统一安排,进行以总成解体、消除隐患为中心的三级保养。主要内容是:除执行二级保养的全部作业外,要拆洗检验发动机、泵浦和泡沫混合器,清除积炭、结胶和污垢;拆检调整变速器、传动轴、后桥、前轴,以及转向、制动等机构;检查车架、车身,必要时进行喷漆,以延长消防车的使用年限。
5.初驶保养。凡新车和大修车,在参加执勤备战之前,必须进行初驶保养。主要内容是:对全车进行检查、清洁、调整、紧固和润滑,限速行驶一千公里,使各部机械磨合均匀,避免剧烈损伤。
6.停驶保养。对准备入库存放一周以上的消防车,必须进行停驶保养。主要内容是:排除汽缸余气,放尽车内存水,并对全车进行清洁润滑、涂油防锈、解除负荷、密封孔口,必要时进行喷漆,以防各部机械腐蚀受损。
对随车器材的保养,应结合消防车辆的保养工作一道进行。
六、对于新购领的消防器材装备,应根据国家或企业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入库备用。
对于正在执勤和备用的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应根据《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技术状态良好的主要标准》(见附录)进行定期检验。每年“五一”、“十一”前,中队应对本队车辆和随车器材普检一次;每年年终,大队(或支、总队)应对各中队车辆和随车器材普检一次,平时还应组织不定期的抽检。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办理报废手续。
七、对于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机动泵浦、通讯设备和防毒面具等重要器材装备,应固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养和使用。要建立管理使用档案,对其出厂年月、技术数据、使用情况、机械故障、维修保养、性能变化、主要问题、报废日期等,进行详细登记。以便综合研究,不断改进管理、保养工作。
八、对于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制。
1.大(支、总)队长负责督促检查各中队做好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2.中队长负责具体组织做好本中队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3.班长负责经常检查本班执勤车辆、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的管理、保养情况;
4.驾驶员负责做好消防车辆的管理、保养工作;
5.通讯员负责做好通讯设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6.战斗员负责管好各自分工的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
7.仓库管理员负责管好全部库存器材装备,并做到账物相符。
九、对消防器材装备管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结合检查评比,进行表扬奖励,成绩显著者予以记功。如因管理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等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十、公安消防队各级负责人应经常教育干警加强战备观念,养成爱护器材装备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做好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工作。
附录: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技术状态良好的主要标准
一、车容整洁、后视镜和五盖(汽油箱、水箱、加注机油口、电瓶、轮胎气门)齐全,门窗开关自如,各部连接紧固可靠,无漏气、漏油、漏水、漏电现象。
二、发动机起动容易,机油压力和温度正常,高、中、低速运转均匀、稳妥,动力性能和加速性能良好,无异常响声。
三、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响声。
四、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纵轻便、灵活、可靠。
五、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反映灵敏,作用良好,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六、各齿轮箱和传动机件无异常响声,无过热现象,工作可靠。
七、各种仪表、照明、信号、雨刷齐全,性能良好,全车线路整齐,连接、固定牢靠。
八、空气滤清器、机油粗、细滤清器和汽油滤清器清洁完好。
九、全车各润滑点润滑充分。
十、轮胎装配合理,气压正常。
十一、蓄电池清洁完整,固定牢靠,电解液比重和液面高度适当。
十二、钢板弹簧和减震器性能良好。
十三、底盘各部调整适宜,车辆滑行性能良好。
十四、泵浦、云梯、泡沫混合器等固定灭火设备性能良好,各操纵机构灵活可靠。
十五、随车灭火器材和药剂齐全无损,性能良好,固定牢靠。
十六、维修保养工具及附件齐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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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那么你对西藏常见问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西藏常见问题解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8、西藏气温怎么样,夏天热吗?冬天很冷吗?
就气温来说,除了藏北和阿里无人区,西藏的气温非常适合人类活动,特别是旅游。夏天,白天温度基本上都在二十五度以下,晚上在十度左右;冬季白天在十几度左右,晚上在零下几度,而我们的旅游活动都集中在白天,所以,夏天感觉不热,冬天也不会太冷。
9、什么时候到西藏旅游合适?
西藏的旅游旺季,集中在4月份-10月份,这段时间,无论是在西藏食宿或是购物,价格都比较高,但这段时间也是西藏各景色最漂亮的时候,几个重要的节日(如雪顿节)也多是在这段时间。
10、外宾进藏有无限制?华侨?台胞?港澳同胞?如何办理?多久时间?
目前跟团游,无法接待持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建议自行办理“入藏确认函,”选择自由行。
11、西藏安全吗?
西藏同样具有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的天性,且全民信教的原因,藏民都非常忠厚、老实、热情好客,在西藏旅游是非常安全的,途中藏民都会向你挥手、微笑;在藏 民家你会感受到像高贵的客人一样受到款待,你可品尝“无穷尽”的青稞酒和酥油茶,感觉到真正的热情好客; 经常会发现7、8辆车都停下来,为一辆并不认识的师傅修车。在西藏的不安全主要来自天灾:比如塌方、暴风雪、雪崩、大水、翻车等。
12、在西藏,手机可以用吗?信号怎么样?
在西藏的拉萨和一些主要的地区首府、青藏线、川藏线、中尼国道沿线城镇基本上都通手机,信号受天气影响较大,有时不是很好;目前,中国移动(全球通、神州 行),中国联通(包括CDMA),在主要的城市,都能够正常使用。可以打通手机的主要热点旅游城市:拉萨、江孜、日喀则、狮泉河、拉孜、定日、樟木、泽 当、墨竹贡卡、工布江达、林芝、波密、八宿、邦达、昌都、羊八井、当雄、那曲、葛尔。另外,中国联通的CDMA,在青藏线上也已经有了信号。
13、带现金安全吗?ATM卡是否可取到钱?方便吗?邮政储蓄卡(绿卡)好用吗?
其实在西藏带现金还是比较方便的,很少出现安全问题,建议备些现金;西藏的中行、农行、建行网点都很多,长城卡、金穗卡、龙卡都能用,中行的长城卡和建行 龙卡,比较好用,几个大城市通常直接可以在 柜台提现。工商银行在拉萨也开设了网点。邮政储蓄的绿卡在所有联网的储蓄点都能使用。但西藏由于电信网络不是太好,有时会出现无法与内地的网联上,特别是 银行的网,最好能常备一些现金较为方便。
14、西藏有哪些银行?信用卡是否容易取钱?
西藏有中国银行、邮政储蓄所、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以及最近新开网点的工商银行,信用卡使用没有问题,各银行和几个比较好的宾馆都能使用,当然在银行取钱也 没问题。但银行周六和周日休息不上班,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9:00-12:30,15:30-18:00。小的农业银行网点冬季一般会在下午3点就 歇业了。
15、进藏需带哪些食品?
跟团团餐口味主要以川菜为主,高原地区资源有限,餐饮质量请不要给予太高的期望值,有时因为道路限速而造成的用餐不准时,请自备一些干粮。行程中均提前按 照人数安排团队用餐,如游客放弃用餐,费用不退。因出发时间较早,有可能安排路早,请客人做好准备,不习惯的客人可自备零食:巧克力、牛肉干、榨菜、饼干 及其他个人爱好的食品和零食,最好是含热量高的食物。还可以带一些口香糖,因为嚼口香糖可以缓解耳鸣头痛,注意不要过密,会引起口干。
16、进藏必备日用品? 进藏需要带什么样的衣服和鞋?
进藏旅游必备用品:太阳镜、太阳帽、防晒霜、护肤霜、润唇膏、长袖上衣、毛衣。由于西藏紫外线特别强,最好不要穿短袖上衣和短裤,必须备毛衣,春秋冬季建 议带上羽绒服、保暖内衣,到珠峰、阿里地区、藏北地区一年四季都必须带羽绒服;鞋子最好是旅游鞋或登山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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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我们要学习的交通安全知识到底有哪方面的,那么那些又是重点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问题及答案,供大家参考。
一、单选题
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A)。
A 行驶证 B 登记证 C 检验合格证 2.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应停在( A )。 A 停止线以外 B 道路右侧 C 路口右侧
3.禁令标志是用以( C )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A 指引和禁止 B 警告和限制 C 禁止和限制 4.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 A )三类。
A 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 B 中心线、分道线、人行横道线 C 横向标线、纵向标线、其他标线
5.黄色虚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分割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 A)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A 禁止 B 准许 C提示
6.中心黄色双实线是禁止超车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 A )行驶。 A 压线 B 超速 C 减速
7.停车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减速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和一个白色( C )。 A “让”字 B 正三角形 C 倒三角形
8.在划有( C )标线的道路上,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A 中心黄色单实线 B 中心双实线 C 中心黄色虚线
9.在划有黄色虚实线的道路上准许( B )一侧的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A 实线 B 虚线 C中心
10.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 A )的原则下通行。 A 畅通 B 方便 C 快捷
1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B)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A 规定 B 最高 C 最低
12.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C )让行。
A 注意 B 减速 C 停车
13.机动车行驶时,驾驶经过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望,让(B )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A左 B 右 C 前
14.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C )光灯示意。 A 远 B 近 C 远
15.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A)、施工路段,不得临时停车。 A 人行横道 B 人行道 C 坡道
16.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A )。 A 驶离 B协商 C 查看 17.车辆行驶时,驾驶员(B )是不违法的。 A 打手提电话 B 听收音机 C 看报纸 18、停止线是与道路中心线相垂直的一条(A)线。 A 白色实线 B 白色虚线 C 白色双实线 19.道路上的白色箭头是(B )。
A 导向车道线 B 导向箭头 C 单向行驶
20.发生缓慢翻车有可能跳车逃生时,应向(C)跳车。 A.运行的前方 B.翻车方向 C.翻车相反方向
二.判断题
1.机动车超车应该先鸣喇叭,夜间用连续灯光示意。( X)
2.车辆在支、干路不分的情况下,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 √ )
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行。( √ )
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 )
5.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X )
6.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 )
7.机动车时速达到最高时速时,同类车辆不可以再相互超越。( √ )
8.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 )
9.机动车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必须开右转向灯。( X)
10.遇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 )
三、问答题
1.简述机动车辆安全行车的的基本要求(15分)
执行派车制度,不应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驾驶人员随时携带国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
动车驾驶证》和《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 严禁酒后、醉酒、超速等违章驾驶;
货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物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应违反装载要求,不应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进入厂(场)区主干道最高行驶速度为30 km/h,其它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为20 km/h;道口、交叉口、装卸
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和设有警告标识处,最高行驶速度为15 km/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危险地段和生产现场,最高行驶速度为5 km/h;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 m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
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
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执行YC/T384第1部分4.18的要求。
2.简述机动车辆检查、检验和保养有哪些要求(15分)
车辆管理部门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完好性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车辆不得带病行驶; 车辆驾驶人员每日出车前对车辆进行点检,全部无故障方可驾驶;
回车后,应全面检查车辆各部位;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办理报修手续,并保存记录;
运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2500 km,应进行一次一级保养;行驶里程达到15000 km或行使时间满半年应进行
一次二级维护,完工后由修理单位发放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保存保养记录。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烟安[2013]06号)规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职责有哪些?(10分)1.认真履行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登记行车记录,服从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2.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应妥善停放,防止发生车辆损坏或被盗。
3.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努力提高驾驶技术水平;
4.保持车内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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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热议的话题,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如何能够得到维护?这需要社会多元共治。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餐饮业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影响餐饮业发展的一大因素。地沟油、回锅油、瘦肉精、假牛肉等弄得消费者人心惶惶。病从口入的问题引响着消费者除了必要应酬外,更愿意在家中用餐。近段时间的N7H9禽流感,更是给餐饮企业雪上加霜。有38.9%的被调查单位明确表示禽流感对其生意有一定影响。
多年来,在分析进一步扩大消费的种种制约因素时,人们往往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放在首位,对食品安全造成的“瓶颈”问题容易忽略。但是,近年来屡次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提醒我们,不断爆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使消费者对其产品或行业失去信心,导致消费需求萎缩,小则让一个企业产品销售受挫,企业破产或倒闭,大则波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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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不仅造成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极度不信任,还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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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不知道美国的房地产经纪人和销售员的管理规定吧,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美国的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于经纪人的从业规定
持牌经纪人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才能开业,要在醒目的地方张帖标志。如果设有分公司或办公室,必须为每一个公司和办公室申请同样的执照。经纪人必须设立不同的帐户分别处理代理的资金和自己的资金。
经纪人必须保留所有经手处理的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文件至少三年。
房地产广告必须注明经纪人的公司名称。
如果经纪人从事房地产按揭经纪业务,还必须取得银行核发的按揭经纪执照。
经纪人要承担其属下销售员的职业责任。
二、关于销售员的从业规定
销售员只能在经纪人名下从事房地产服务,一般情况下,销售员牌照由经纪人保管,销售员持执业工作证。销售员如果要脱离当前服务的经纪人,为另外的经纪人服务,要知会发牌部门,注销旧执照,换领新执照。
如果经纪人的牌照被注销,那么其属下所有销售员的牌照自动注销,直至销售员投靠新的经纪人,并取得新的担保后,方可换领新的销售员牌照。
销售员只能从他所服务的经纪人手中获得报酬,不能接受其他任何人的佣金和报酬,因此类似代经纪人从客户手中收钱等是禁止的。
三、《代理法》对经纪活动的约束
(1)《代理法》对代理人、顾主、顾客关系的定义:
代理人:是指被授权并且自己同意代表他人利益的人。如,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充当卖方(或地主)的代理人,也可以充当买主(或租户)的代理人。销售员是注册经纪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只能充当一方的代理。
顾主:雇用或授权代理人代表其利益的人。
代理:代理人与雇主之间的诚实与信用关系。代理关系一般要通过达意的协议(express agreement)来表示。
顾客:代理人代表顾主处理交易事务时所面对的第三人。
代理人对顾主有“关心(Care)、保密(Confidentiality)、忠诚(Loyalty)、服从(Obedience)、解释(Accounting)和披露(Disclosure)”的责任,俗称为“CC-LOAD”关系。
代理人对顾客要公平合理,如实反映所代理的房地产情况,不能欺骗和误导。
(2)主要代理关系:
卖方(或房东)代理:分为独家销售代理(Exclusive-right-tosell listing),独家代理(Exclusive-agency listing),敞开挂牌(Open listing)三种形式。独家销售代理,只要买卖成交,不管买主是谁介绍的,都要付佣金给经纪人。独家代理:卖方不能再委托其他人代理,买卖成交,如果买主完全是卖方自己联系的,那么不用付佣金,否则都要付佣金;敞开代理,卖方可以同时委托多个经纪人,买卖成交后,谁联系的买主,佣金就付给谁。
经纪人在未知会卖方并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经纪人不能买自己代理的房地产。
买方(或租户)代理:分为独家买方代理(Exclusivebuyer agency) ,独家代理买方代理(Exclusive agency buyer agency),敞开代理(Open buyer agency)三种形式。其含义同前。
经纪人在未知会买方和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代理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房地产。
双重代理:既代表买方又代表卖方。一般为法律所禁止,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且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
美国大部分州的《代理法》要求,代理关系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顾主和顾客披露代理关系。
四、《反托拉斯法》(AntitrustLaw)对房地产代理的约束
《反托拉斯法》规定,房地产代理活动不能有固定价格、联合抵制、瓜分市场和捆绑销售行为。
(1)固定价格(price-fixing):两个经纪人之间不能讨论任何有关佣金标准的问题。
例,在Foley案例中, 一经纪人在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理事会上,对其它经纪人说,不管其他人如何收费,他将单独提高佣金的标准,结果被法院裁定这种公开言论意在影响他人共同提高价格,属违法行为。这个案例对经纪人的影响很大,为了避免触犯《反托拉斯法》,经纪人公司绝不能使用已印好佣金率、挂牌期限和保证期限等条款的表格和文书。
(2)联合抵制(Group boycott):不能有排斥他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联合抵制行为。两个(或以上)经纪人之间不能有针对第三经纪人或对第三经纪人不利的任何协议。
(3)瓜分市场(market allocation):经纪人之间不能有瓜分市场和客户的任何协议。如经纪人之间不能划定各自代理的地理位置范围、价格范围、物业类型、置业者阶层等。
(4)捆绑销售(Tie-in Agreements) :如开发商将土地卖给一建筑商,附加约定,房子建好后,要由开发商指定的代理商代理,这就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
违反《反托拉斯法》,如果是个人,最高罚款35万美元,入狱三年,如果是公司,最高罚款为1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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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流程,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会计制度的适用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除《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外,共分《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新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等四个会计制度体系,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1.《小企业会计制度》。所谓小企业,就房地产开发行业而言,是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100人以上、年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各类小企业,除已按规定要求或规定程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企业外,都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得再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2.《企业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起先后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施行,其他企业经适当程序也可以执行该制度。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据此,现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规定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外,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新准则下的会计制度体系。新的38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包括具体准则、对准则的解释、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上市公司,或者按上市的母公司要求执行新准则的,都应当执行新准则规定的会计制度。
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属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如果达不到执行新准则的条件,也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仍可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二、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本世纪已出台的会计制度中,皆没有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这给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但是,现行所有会计制度涉及会计科目设置的说明中都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某些会计科目。根据这一些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专门核算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科目,不但是需要的,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
1.“开发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的费用和成本,包括:(1)开支的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或受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备费等费用;(2)开发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据预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和工程进度估价的开发成本;(3)工程采用自营方式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4)分配应由开发产品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提应上交有关部门管理的维修费和分摊的间接开发费用;(5)应予资本化计入产品成本的借款费用等;(6)结转开发完工并验收合格的房地产成本。
购入已拆迁平整的土地准备用于房产开发,可先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待开发时再以适当的分配方法,分摊到“开发成本”的明细科目。
2.“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本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核算为开发产品而发生除应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各项间接费用。
3.“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已开发完工、经验收合格的房地产。
4.“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用于出租经营但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和房屋。
5.“周转房”科目。本科目核算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以上增设的5个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均应计入报表的“存货”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成本,一般可划分为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两大类,即开发产品成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构成比较复杂,既包括前期费用和房屋的建造成本,还包括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费用,以及预提的商品房维修费用、白蚁防治费等其他间接费用;土地成本构成则比较简单,即取得用于开发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支出。
建设一幢房屋或者在同一地块上建设若干幢房屋,往往因为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甚至因为楼层不同而有不同的售价,而且,开发房地产的成本,特别是土地成本,往往是笼统的。因此,如何尽可能合理地计算分摊完工产品的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的一个难题。
当然,对于开发的房屋如果用途相同、建筑结构也大致相同,例如,一个小区若干幢房屋都是成套住宅,可以采用按可计价销售的房屋面积比例计算分摊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具体做法是,将小区可售房产连同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休闲场地等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下同),除以可出售房屋的面积总和,得出每平方米住宅的成本,再按各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如果其中有少量房屋或其他可出售项目,比如车库或车位,采用清一色的按面积分摊不尽合理,可通过估算方法,将其估算的成本从总成本中剔除,然后再按可出售成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这种成本分摊方法,叫做可售房屋面积比例法,简称面积比例法。
但是,面积比例法适用范围相对较小,对于同一小区内开发的结构、用途不同的房屋,此法即不可采用。一般情况下,对成片开发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可采用估价修正法进行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可采用售价比率法进行计算分摊,而且这两种方法应合并进行,分步实施。
第一步,用估价修正法计算分摊开发房屋的建筑成本。估价修正法是通过对建筑成本的估算数额进行修正,计算出各种不同结构房屋建筑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也应分步实施:
首先,应估算房屋单位建筑成本。所谓房屋单位建筑成本,实际为每平方米可出售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内容包括:(1)房屋自身的建筑成本;(2)应分摊小区内道路、围墙、休闲场地、休闲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建筑成本;(3)应分摊其他间接费用构成的开发成本等。
单位成本采用估算方法确定后,再按可出售房屋面积得出估算的开发产品建筑总成本,即: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不同结构的房屋面积×该结构房屋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如果可出售开发产品有少量项目单位成本明显偏低或偏高,也可按估算成本将其单计并从总成本中剔除。
接着,应计算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已决算(或按合同及招标预算)的建筑总成本÷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如果可出售产品中有少量项目单独计算成本的,应将已单独计算的成本从公式中“÷”号前后的“总成本”中扣除。如果总成本无法确定或预估,则不计算修正系数,而以上一步骤“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为建筑总成本。
最后,计算不同结构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和单位建筑成本:各类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估算成本×修正系数;该类房屋单位成本=该类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面积,或=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修正系数。
如果竣工决算或预算对不同结构的房屋直接建造成本反映得比较明确,在分摊时则应只计算包括配套设施费、附属费用等间接费用,且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面积比例法、估价修正法等较为适宜的方法。
第二步,采用售价比率法计算和分摊土地成本。售价比率法是以房屋单位售价为基础计算分摊开发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价的高低,除取决于房屋结构外,更主要是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面房售价高于住宅房,主要原因是门面房“地势好、地价高”。因此,计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业用房的地块开发,或者纯商业用房开发的土地成本时,采用售价比率法较为适宜。售价比率法也需分步实施(以同时开发住宅房和非住宅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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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指的是供人们食用的食品是安全放心的,其特点是无毒、无害、无残留和无太大的副作用,并且符合人们的营养需求和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食品安全知识问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问题一:食品中的添加剂未引起高度重视。“三精”(糖精、香精、食用色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是有国家规定标准的,很多上柜台的儿童食品也确实符合有关标准,但食之过量,会引起不少副作用。
问题二:分不清食品的成分和功能。不少家长往往分不清奶乳制品与乳酸菌类饮料,乳酸菌饮料适用于肠胃不太好的儿童,两者选择不当,反而会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问题三:过分迷信洋食品。从有关部门的抽查结果可以看出,进口儿童食品也并非100%完美。客观地讲,如今的国产儿童食品,从质量和包装上来看,比前几年已有很大的进步,有不少已达到出口标准,因而不能迷信于一个“洋”字。
问题四:用方便面代替正餐。方便面是在没有时间做饭时偶尔用来充饥的食品,其中以面粉为主,又经过高温油炸,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均严重不足,营养价值较低,还常常存在脂肪氧化的问题,常常食用方便面会导致营养不良。
问题五:多吃营养滋补品。儿童生长发育所需要的热能、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主要是通过一日三餐获得的。各种滋补营养品的摄入量本来就很小,其中对身体真正有益的成分仅是微量,有些甚至有副作用。
问题六:用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现在,家长们受广告的影响,往往用“钙奶、果奶”之类的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给孩子增加营养。殊不知,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饮料根本无法代替牛奶和水果带给孩子的营养和健康。
问题七:用甜饮料解渴,餐前必喝饮料。甜饮料中含糖达10%以上,饮后具有饱腹感,妨碍儿童正餐时的食欲。若要解渴,最好饮用白开水,它不仅容易吸收,而且可以帮助身体排除废物,不增加肾脏的负担。
问题八:吃大量巧克力、甜点和冷饮。甜味是人出生后本能喜爱的味道,其它味觉是后天形成的。如果一味沉溺于甜味之中,儿童的味觉将发育不良,无法感受天然食物的清淡滋味,甚至影响到大脑的发育。同时甜食、冷饮中含有大量糖分,其出众的口感主要依赖于添加剂,而这类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含量低,会加剧营养不平衡的状况,引起儿童虚胖。
问题九:长期食用“精食”。长期进食精细食物,不仅会因减少B族维生素的摄入而影响神经系统发育,还有可能因为铬元素缺乏“株连”视力。铬含量不足会使胰岛素的活性减退,调节血糖的能力下降,致使食物中的糖分不能正常代谢而滞留于血液中,导致眼睛屈光度改变,最终造成近视。
问题十:过分偏食。儿童食物过敏者中大约30%是由偏食造成的。因为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可使人体细胞发生中毒反应,长期偏食某种食物,会导致某些“毒性”成分在体内蓄积,当蓄积量达到或超过体内细胞的耐受量时,就会出现过敏症状。大量研究资料显示,不科学的饮食作为一个致病因素,对儿童健康的影响并不比细胞、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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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人口问题有多严重?日本人口问题有多糟?先看看一组数据:死亡人数同比增加了23.86万创历史新高;新生儿102.98万创二战以来新低;结婚夫妇66.16万创二战以来新低……按照现有趋势,到2048年日本人口将比现在萎缩22%。那么,日本人口正在日趋减少原因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分析。
日本厚生劳动省今日发布的年度人口报告清晰地展现了目前日本人口问题的现状,以下为《华尔街日报》摘录的重点:
1、2013年日本的死亡人数同比增加了23.86万,创历史新高。即 便计入移民因素,日本2013年总人口比前一年减少了21.7万人。根据日本国家人口研究所和社保部门的研究,假设平均每名妇女生1.35个孩子(略低于 现有水平),预计2048年日本人口将萎缩至9910万人,2060年只有8670万人。2013年的人口为1.27亿人。
2、自杀是年轻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最大的致死原因为癌症,占28.8%,其次是心脏类疾病占15.5%,随后是肺炎占9.7%。自1981年以来,癌症就成为日本最大的引发死亡的病症。在15至29岁年龄组,男性的死亡率是女性的两倍,当然,自杀式最主要的原因。
3、2013年,日本共有102.98万新生儿,为二战以来最少。自1973年第二次婴儿潮以来,日本新生婴儿数量就一直处于下降中。#p#副标题#e#
4、2013年日本的终生生育率为1.43,比2012年上升了0.02。终生生育率是指度过育龄期后一批同龄妇女平均每人生育的孩子数量。自2005年以来,日本的众生生育率就从1.26的历史低点逐步回升,但仍低于2.0的人口替换率。
5、结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2013年,全日本共有66.16万对夫妇结婚,创二战后新低。日本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为29.3岁,比20年前的平均水平晚了3年。女性首胎生育年龄高达30.4岁。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健康、劳动和福利部),生活与工作的平衡是妇女生育年龄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有工作的母亲出台了专门的支持政策,但日本对有孩子家庭的财政补贴仅占GDP的1%,而英国和瑞典的该比例高达3%。
但是,时代变了,国情早已不可同日而语,江户时代的3000万人口显然无法满足维持当前社会基础设施和文化水平的要求,50年间降至2/3这样的人口锐减势必导致社会体系的崩溃。
综上所述,或许维持在1亿人口左右是较合理的。
说起“1亿”,绝非能够唤起美好回忆的数字,战争期间日本还曾有过“一亿一心”(日本在二战期间发出的全国总动员口号,煽动全民参战,为战争献身。——译者注)这样的军事口号,令人难忘那些惨痛的岁月。
那个时代,据说日本人口比起现在要少的多。此外,日本的耕地面积仅为16%,且多峻峭山林。比起英国、法国等平原面积较多的国家,要让日本列岛上的全体居民都过上富足安宁的生活,1亿人口或许是个极限。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认为,日本作为一个狭长岛国,经济发展不应以增加GDP总额为目标,而应着眼于提高人均GDP水平,让国民拥有在世界上引以为豪的富足。
其次,1亿人口的构成才是重点。如果“种粮人”多、“吃粮人”少,那么国家就能安然运行。然而,日本现在恰恰处于相反状态,少子化、高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让“吃粮人”逐渐超过“种粮人”,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放眼世界,如果别国有好的相关做法,哪怕成果甚微,本着全盘吸收和借鉴的积极姿态尝试拿来将其本地化和制度化,岂不是十分有益的做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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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构建严密的法律保护网保护食品安全、惩治与预防食品安全犯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规划、计划和立项
第六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近期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 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 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 卫生部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及制(修)订计划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第三章 起 草
第十四条 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第十五条 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标准。
第十六条 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第十七条 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第十八条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负责人在起草过程中,应当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时,应当提供标准编制说明。
第十九条 起草单位应当在委托协议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将送审材料及时报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p#副标题#e#
第四章 审 查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以下程序审查:
(一)秘书处初步审查;
(二)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
(三)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与委托协议书的一致性。
第二十二条 经秘书处初步审查通过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第二十三条 秘书处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送交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应当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专业分委员会负责对标准科学性、实用性审查。审查标准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
专业分委员会应当编写会议纪要,记录讨论过程、重大分歧意见及处理情况。
未通过审查的标准,专业分委员会应当向标准起草单位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见。标准起草单位修改后,再次送审。
审查原则通过但需要修改的标准,由秘书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专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修改后的标准再次进行会审或者函审。
第二十五条 专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由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六条 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草案,应当经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签署审议意见。
审议未通过的标准,审评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
审议决定修改后再审的,秘书处应当根据审评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标准起草单位进行修改后,再次送审。
第二十七条 标准审议通过后,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在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批需要的全部材料。
第二十八条 秘书处对报批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应当按照专业分委员会审查意见和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对标准报批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秘书处。
审核通过的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报送卫生部。
第三十条 遇有特殊情况,卫生部可调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并可直接由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共同审查。
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规定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报程序。
第五章 批准和发布
第三十二条 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第三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以卫生部发文形式公布,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修改和复审
第三十五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个别内容需作调整时,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
第三十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对需要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及时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立项计划。
第三十七条 卫生部应当组织审评委员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三十九条 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第四十条 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农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编号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的协商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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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内外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情,必须加以慎重对待。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p#副标题#e#
六、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供应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七、学校食堂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食堂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做好留样登记,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八、学校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保洁。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餐饮具“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随时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
九、学校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和饮食店要设立专柜,统一存放食品添加剂,同时建立食品添加剂等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非必须不使用”的原则,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防止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十、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必须保证合格的饮用水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生水。严把学生饮用水供应环节质量关。使用桶装水的学校应统一招标,确保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单位进货,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定期对饮水设施设备、桶装水饮水机和自备水进行消毒管理,清洗、消毒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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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么?乌克兰国家银行将取消外汇限制问题推迟到2016年末。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2016年外汇出现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1月13日消息,乌克兰国家银行行长甘达列娃在本周二与银行家例会上表示,国家银行不会在2016年底前考虑取消主要外汇限制问题。
甘称:“监管机构没有计划按此前曾宣布的在今年4月取消外汇限制,认为这尚不成熟。目前面临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路线图’调整工作,今年年底前取消这些限制不会列入议程。”
乌克兰国家银行将合法化认证33家银行资产结构
乌克兰独立通讯社1月12日消息,乌国家银行网站发布,该行正对33家银行进行合法化认证,对其中22家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另外11家银行分别为:“Alpari”银行、“Divi”银行、“Land capital”银行、“Investment and Trus”银行、“Classic”银行、“New”银行、“Smart”银行、“TK Credit”银行、“Ukrainian capital”银行、“Finance银行”、“Centre”银行。
乌国家银行行长甘达列娃在2015年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尚有7家小银行没有明确最终所有人。乌国家银行10月公布48家尚未公布资产结构的银行名单,漏报实际所有人信息在国家银行法定程序中是不允许的。
乌克兰将与阿塞拜疆和哈萨克斯坦就“丝绸之路”统一联运费率问题进行会谈
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1月13日消息,亚采纽克当日在政府会议上表示,乌将与阿塞拜疆和哈萨克斯坦就“乌克兰——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中国(经里海和黑海)”一线铁路集装箱货运统一联运费率问题进行谈判,试营班列将于1月15日自伊利切夫斯克发车,基础设施部部长彼沃瓦尔斯基将出席发行仪式。
亚表示:“我已与哈、阿谈过。我们的目标是拥有统一联运费率,如此,乌商品运输成本将明显降低。签署相关协议后我建议与我们的合作伙伴积极工作,以建立乌商品运输的替代路线。”
彼沃瓦尔斯基表示,从伊利切夫斯克发出的试行列车途经“丝绸之路”所有物流链,不仅为乌商品提供了替代路线,还在亚洲和西欧之间创建了新途径。
据悉,该线是“丝绸之路”的新路线,还可使向东发运的货流绕开俄罗斯。它包括黑海和里海渡轮(伊利切夫斯克—马统和阿拉特——阿克套港),与传统陆运路线相比具有竞争力。
乌克兰2015年铁路运费价格同比增长37.7%
乌克兰国家新闻社1月12日援引国家统计局消息,2015年乌克兰铁路货运价格同比增长37.7%。其中,谷物运费增长42.4%,煤32.4%。同时,铁矿石、矿物建材、黑色金属、石油和重质石油产品、轻质石油产品、化肥和矿物肥、焦炭、化工制品、木材和水泥等商品运费平均增长37.7%。
2015年1月至11月基辅货运量同比下降15.4%,达到821.06万吨。
亚采纽克指示扩大俄罗斯商品禁运清单
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1月13日消息,亚采纽克当日在政府工作会议上指示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扩大自俄罗斯进口商品禁运清单,以保护乌国内市场免受俄经济侵略。
乌克兰国家债务减少46亿美元
乌克兰独立通讯社1月12日消息,乌财政部网站发布,2015年11月30日,乌国家及国家担保债务为651.5亿美元,比年初减少46亿美元,下降7%。格里夫纳当量国家债务为1.556万亿格里夫纳,增长41.3%。
2015年9月30日,乌国家及国家担保债务为706.71亿美元。
乌克兰居民2015年缴税同比提高38.1%
乌克兰通讯社1月12日消息,乌财税署2015年综合预算收缴5871亿格里夫纳(单位下同)税费,比2014年提高1620亿,增幅38.1%。上交国家预算4877亿,其中普通基金4869亿;地方预算994亿。完成了财政部的指示性指标101.3%,额外增收63亿。乌进口源产地商品增值税完成了101.3%(13亿)、自然人所得税及缴费105.8%(25亿)、源产地商品在乌的国内消费税106.6%(23亿)、非源产地进口商品消费税103.5%(8亿)。纳税人自2015年初共补交增值税684亿。国家强制社会保险--统一社会费收入为1857亿。
乌商品经俄过境运输没有停止,但年初至今只过12车货
乌克兰国家新闻社1月12日援引俄新社消息,俄罗斯海关总署署长安德烈·别利亚尼诺夫对记者表示,乌克兰货物经俄罗斯过境运输并未停止,过境运输存在可能,乌发往哈萨克斯坦的货物需经白俄罗斯允许过境点。新年过后10天内共通过12车货,系经俄乌边境运往其他国家。
乌克兰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此前宣布,2016年1月4日起俄完全停止了乌货物经俄过境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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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投资要做好哪些问题值得注意?做外汇的朋友注意啦,今天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做外汇要注意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止损价是一种保护机制,避免越套越深,当到达设定的止损价格时,系统自动平仓出局。
其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有的止损必须在进场之前设定。做外汇投资,必须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就是在建仓的时候就设置好止损,而在亏损出现时再考虑使用什么标准常为时已晚。
其二,止损要与趋势相结合。趋势有三种:上涨、下跌和盘整。在盘整阶段,价格在某一范围内止损的错误性的概率要大,因此,止损的执行要和趋势相结合。在实践中,笔者以为盘整可视作看不懂的趋势,投资者可以休养生息。
其三,选择交易工具来把握止损点位。这要因人而异,可以是均线、趋势线、形态及其他工具,但必须是适合自己的,不要因为别人用得好你就盲目拿来用。交易工具的确定非常重要,而运用交易工具的能力则会导致完全不同的交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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