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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公务员招考的内容,考生需要多加练习试题,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在重阳节这一天,按照中国民间风俗,人们除眺高望远,畅饮菊花酒外还要身抹( )。
A、茱萸 B、葛沛 C、艾叶 D、芦篙
2、春秋时期,一些强大的诸侯国为了争夺霸权互相征战,争做霸主,先称霸的五诸侯称为春秋五霸,下列人物中,不属于春秋五霸的是( )。
A、齐恒公 B、宋襄公 C、襄陵王 D、楚庄王
3、在公文特定用语中,“据此、为此、现函复如下”属于( )。
A、引叙用语 B、过渡用语 C、开端用语 D、经办用语
4、若新的规范性公文裔产生,对于同一事物约俗约规的旧文件应( )。
A、与新文件相辅相成 B、继续生效
C、立即废止 D、于次年废止
5、根据《行政诉讼法》,具体行政行为存在( )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证据不足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6、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是要修改国内法律法规中与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不一致的地方,实现与国际接轨。(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重阳节自古就有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赏菊、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习俗。其余选项均不正确。故本题选A。
2、【答案】C。解析:春秋五霸是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没有襄陵王。故本题选C。
3、【答案】A。解析:引叙用语是公文中表示引述来文的词语。主要用于批复、复函等文种。其余选项不符题意。故本题选A。
4、【答案】C。解析:对于同一事物的规定,新公文产生,旧公文应当立即废止。没有原来的法定效力。ABD错误。故本题选C。
5、【答案】ABC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6、【答案】B。解析: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是单纯的法律法规要和国际协调一致,更不是把国内法律法规中与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不一致的地方改掉,而是一个系统的统筹,各个领域的统筹。故本题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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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题,是公选和竞争上岗的主要试题、必考试题。你还知道哪些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演练解析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
A.正确 B.错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A.正确 B.错误
3.2015年12月9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其中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暖杯、太阳能海淘“爆款”商品将以暂定税率的方式下调关税,下调幅度为( )左右。
A.5% B.10% C.50% D.100%
4.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科学命题是在中共( )。
A.第十一届三中全会 B.十二大
C.十三大 D.十四大
5.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 )
A.为人民服务 B.以人为本
C.全面协调可持续 D.统筹兼顾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类型中,短期合同是指( )年以下期限的合同。
A.2 B.3 C.4 D.5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宪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故本题说法正确。
2.【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本题说法正确。
3.【答案】C。解析:2015年12月9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其中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温杯、太阳镜等海淘“爆款”商品将以暂定税率的方式下调关税,下调幅度为50%左右。故本题答案为C。
4.【答案】B。解析: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上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形成这一理论的主题。故本题答案为B。
5.【答案】C。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科学概括。故本题答案为C。
6.【答案】B。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故本题答案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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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题,是公选和竞争上岗的主要试题、必考试题。那么福建省的考试对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福建省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解析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_____是中共打好扶贫攻坚战,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
A、全面扶贫 B、定点扶贫
C、精确扶贫 D、写作扶贫
【答案】:C、
【解析】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 “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 的重要指示。 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2014年3月,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 。2015年1月,新年首个调研地点选择了云南,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5个月后,来到与云南毗邻的贵州省,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 成为各界热议的关键词。
2015年10月16日,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注重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2、2016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大力推行“___”,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
A、大数据政府管理 B、大数据政府服务
C、互联网+政府管理 D、互联网+政务服务
【答案】:D。
【解析】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简除烦苛,禁察非法”源自《后汉书》。“意思是,要去掉不方便老百姓办事的条条框框;特别是,政府官员不要轻易去扰民。”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
3、党中央紧紧围绕改革总目标谋篇布局,稳扎稳打,驾驭和引领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航程。这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新事物的产生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B、理论的创新决定实践的创新
C、实现最优目标要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
D、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的
【答案】:C。
【解析】选项C,改革总目标是一种意识,体现了整理观念和全局思想。选项A、C不符合题意,D说法错误。
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不仅问诊把脉了当下的城市规划管理,也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城市发展描摹了底色、描绘了蓝图、勾勒了未来。这体现了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要:
A、坚持主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B、坚持整体和部分的统一
C、坚持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D、坚持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答案】:A。
【解析】题干中“当下”体现了从客观实际出发,“勾勒未来”则体现为主管意识。故坚持了主客观的统一。
5、当前,我国实业届在企业文化、研发生产、管理运行等方面较缺乏“工匠精神”,对于产品质量和精细化程度的关注不够,特别是在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方面,尤其需要有自己“独门秘技”的高级技工。下列选项能体现“工匠精神”的是:
A、事在人为
B、熟能生巧
C、精益求精
D、得心应手
【答案】:C。
【解析】国务院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让人耳目一新。
6、“今年过年你抢红包了吗?”作为新兴的娱乐方式,抢红包为拉近亲情增添了新的沟通方式,有人微信摇到抽筋,抱着手机抢的不亦乐乎,却在不知不觉之中,把满怀期待的父母晾在了一边。这说明:
A、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B、普遍联系是事物存在的条件
C、文化生产力对现代经济起决定作用
D、事物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答案】:A。
【解析】根据题意,红包有利有弊,这体现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7、“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摒弃“油水关系”“蛙水关系”,坚决杜绝“水土关系”,不忘“鱼水关系”,铭记“舟水关系”。这启示了党员干部要:
A、坚持联系的客观性,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B、反对矛盾的斗争性,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
C、弱化矛盾的同一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区
D、坚持自我完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答案:A。
【解析】题干中各种“关系”反映了哲学的联系观。反对/弱化表述错误。D中自我完善不符合题意
8、去年,我国多地出现卖奶难现象,鲜奶每斤0、5元也没有人收购,奶农不得已倒奶杀牛。而另一方面,却出现了豆角一公斤50元、菠菜一斤32元的天价菜。由此可见:
A、商品价格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
B、政府定价才能切实保障生产者权益
C、国家不要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
D、价值规律支配着商品生产和交换
【答案】:D。
【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价值决定价格;B选项说法错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市场发挥调节作用;C选项说法错误,国家需要宏观调控。
9、近年来,“海淘”“海购”逐渐成为消费时尚,国人海外“扫货”不断升温,从苹果手机到法国皮包,从韩国美妆到日本马桶盖---……客观地讲,国外产品受捧,并非简单的崇洋媚外心理,而是反映了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对消费产品质量的重视,折射出中国长期以来“供给侧”的不足。这要求国内企业:
A、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
B、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C、扩大开放规模,提高开放水平
D、扩大要素供给,扩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答案】:B。
【解析】题干中“人们对消费产品质量的重视”要求企业以提高质量,满足需求为导向。
10、中国人民银行从2015年11月12日起,发行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发行后,第五套人民币与同面额旧版人民币等值流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纸币是由商业银行发行并强制使用的
②纸币发行量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为限度
③国家有权发行纸币,可以决定发行的纸币面额
④纸币产生后,就代替行使货币的全部职能
A、①②
B、②③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纸币由国家发行;④纸币作为货币的表现形式,但不能替代其全部职能。
11、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产能过剩。除钢铁行业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造船、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也相当严重。为化解过剩产能,应该:
A、以政府为主导,实现生产要求重新组合配置
B、扩大有效需求,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决定作用
C、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D、加快境外投资和产业重组力度,转移国内过剩产能
【答案】:C。
【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市场是主导;B选项说法错误,生产决定消费;D选项说法错误。
12、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消费正在向第三次升级迈进,大消费时代已经来临。消费需求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旅游、4G网络、文化传媒、电子信息等消费大幅度增长。这表明:
A、生产取决于消费,生产的进步为扩大消费提供了物质基础
B、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促进居民收入的增加,为扩大消费提供资金支持
C、生产反作用于消费,生产的发展和升级推动人们消费对象、方式和水平的提
D、消费观念、消费心理决定了人们消费行为
【答案】:B。
【解析】题干中,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消费的增长,故选择B。A选项强调生产,未体现。C选项生产反作用于消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错误。
13、中国经济新常态意味着要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提高经济发展之路和效益为中心。在应对经济新常态过程中,国家财政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税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过高的税收会影响经济发展,制约财政收入的增长。对税收与财政收入,下列人事不正确的是:
A、高水平的税收更有利于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B、财政收入影响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水平也影响到财政收入
C、增加财政收入,要以税收不损害经济活力为限
D、充足的税收才能保证财政支撑经济持续发展
【答案】:A。
【解析】题干中,高的税收会影响经济发展,制约财政收入的增长,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14、农业现代化的本质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信息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通过建立农村电商、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率。关于我国推荐农业信息化对推动经济发展的意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创造大量新的投资需求,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B、有利于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提高农业生产和精英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C、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消费需求,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D、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放缓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答案】:D。
【解析】题干中,D选项中“放缓”表述错误。
15、“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留住绿水青山,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离不开权利的确认,但我国尚未从国家根本大法的角度规定相关权利。“相关权利”是指:
A、环境权
B、受教育权
C、劳动权
D、休息权
【答案】:A。
【解析】题干中,权利指环境权。BCD不符合题意。#p#副标题#e#
16、张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过审理,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下列关于本案的有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该县公安局是行使侦查职能的机关
B、该县人民检察院是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关
C、该县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职能的机关
D 该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司法机关
【答案】:D。
【解析】D选项中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只有法院和检察院。
1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A 合法性
B 合理性
C 合规性
D 合法性与合理性
【答案】:A。
【解析】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行政复议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
18、对福建省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 )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
A 福建省政府 提起行政诉讼
B 国务院 终局裁决
C 福建省政府 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D 国务院 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故选项A符合;C选项错误在国务院申请复议,应当是最终裁决。
19、张某本打算将孩子的1万元压岁钱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不料因为写错账号将该笔钱存进了黑龙江的王先生的银行账户中,进入到王先生账户中的该1万元存款在法律上被称为:
A 意外事件
B 无因管理
C 不当得利
D 善意取得
【答案】:C
【解析】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
20、王某在帮朋友装修房子时,不慎摔成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已基本康复,现因欠医院医疗费,医院扣留王某家属,让王某出院筹措医疗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医院的做法正确,维护医院正当权益
B 医院的做法错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
C 医院的做法错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
D 医院的做法错误,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答案】:B。
【解析】《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所以,医院扣留王某家属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21、李某在22路公共汽车上窃取孟某人民币8000元,下车时孟某发现,孟某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李某猛地将其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后被群众抓获。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A 构成盗窃罪
B 构成抢劫罪
C 构成抢夺罪
D 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
【答案】:B。
【解析】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22、某地推行“参与式预算”的新做法,即由基层人大代表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与,对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民主恳谈,从而形成实质性参与的预算审查监督。“参与式预算”的做法:
A 使社会主义民主成为所有公民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B 使公民能够更广泛地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C 加强了对政府的监督,根除了政府的腐败行为
D 是由“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转变的有益尝试
【答案】:D。
【解析】选项A“所有”说法错误;B选项中“直接”说法错误;C选择中“根除”说法错误。
23、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持续上升,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住不上、私立养老院价格昂贵住不起”的局面。要解决“住不上”和“住不起”的难题,需要:
A 增强劳动者的理财意识,并要求劳动者必须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B 彻底消除城乡差别和贫富差距,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C 政府通过政策优惠和扶持,吸引社会各主体投入到养老服务业中去
D 政府统一承担社会养老等公共服务,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答案】:B。
【解析】选项C符合题意。选项A说法未体现,B选项中“消除”错误;D选项中“统一”错误。
24、继网站、微博之后,微信这一新兴社交媒体也收到越来越多政府机构的关注,逐渐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新平台,被亲切地称为“指尖上的政民对话”。如今,政务微信遍地开花,逐渐成为网络问题新利器。政务微信的开通:
A 使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了广泛拓展
B 提升了政务信息的辐射力
C 扩大了政府的职能范围
D 表明我国基层民主制度正在逐步完善
【答案】:C。
【解析】选项C符合题意。
25、今年2月,网友爆料在哈尔滨某餐馆遭遇天价鳇鱼,引发社会热议。事件曝光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作出吊销该家餐馆的营业执照、并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业专项大检查、大整顿行动。这体现了政府的:
A 经济调节职能
B 市场监管职能
C 社会管理职能
D 公共服务职能
【答案】:B。
【解析】市场监管要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行为两个方面,市场准入行为是从审核登记开始的,在审核登记中,要支持重点行业的建立和发展,防止不合理的投资,禁止非法经营活动,在审核后,加强回访和巡查,是否有违反登记进行经营的行为,如超范围、虚假验资、抽逃出资和"三无"企业等,主体准入是市场监管的第一关,经严格依法审批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确立其资格,明确权利和义务,市场准入确立后进行跟踪监管,是市场行为的监管,一些经营者,在取得行为后,不择手段的进行制假、售假、操纵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虚假宣传,甚至投机倒把等,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其它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化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矛盾,综合这些情况,市场监管要从整体出发,研究其成因和对策,从宏观方面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
市场监管的准入行为和经营行为是从宏观方面说的,而市场监管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微观方面也不可轻视,由于一个个微观形成了宏观,微观监管是宏观管理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由具体的行政行为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和市场经营行为,只有通过对某一经营者的具体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一户带动一片的现象,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26、对行政处罚自动标准化裁量,对违规操作即时锁定拦截,对行政审批自动提醒督办……最近,国内首套能从源头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内控风险防疫系统,在xx省国税局研发成功并全面
投入使用。该系统的运用:
A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表达权
B是推动廉政建设的制度保障
C消除了政府滋生腐败的根源
D增强了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性
【答案】:D。
【解析】选项D符合题意。
27、鉴于在青蒿素的研发、推广、应用方面的突出贡献。我国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青蒿素被很多非洲民众尊称为“东方神药”,关于青蒿素的作用,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是治疗疟疾的有效药物
B有助于抗击肿瘤
C对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D较低剂量的使用有助于胚胎的保护
【答案】:D。
28、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从个人到国家,“家”是最重要的精神纽带。“欲治七国者,先齐其家”,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价值追求、在今天,我们重视家风建设,是因为:
A家庭教育在文化传承中发挥决定作用
B家庭文化对人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
C家庭文化决定人的交往行为和交往方式
D家庭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
【答案】:B。
【解析】文化对人的影响,选项B符合;家庭教育在文化传承中发挥基础作用,故A选择说法错误;文化影响人们的交往行为和交往方式,故选项C错误;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故选项D错误
29、公文标题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有助于人们对公文的制发机关、内容、性质的了解,便于公文的登记、办理、整理归档等处理工作、下列公文标题的拟定正确的是:
A《**市文化局关于2015年文化下乡的工作安排》
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C《**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报告》
D《**厅关于反馈**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
【答案】:B。
【解析】标准格式为《XXXX关于、、、、、、、的+文种》
30、2016年3月7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妙解“福建”二字,希望“福建”’____’字开路,在我国沿海地区形成新的战略支点“。
A 福 B建 C 创 D新
【答案】:B。
【解析】说:福是建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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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申论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最新)
多做申论练习试题对考生会有很大帮助,那么往年的海南申论真题及答案怎么做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些海南申论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仅供参考。
临近笔试,有小伙伴开始担心自己的申论怎么办了!为啥担心呢?原来之前精力都放在刷题上面了,申论虽然带着复习了,但自己还没动手写过……
申论如果没有亲自动手去写,再好的理论没有练习都是空谈。小伙伴们,申论是写出来的,就好像学游泳是游出来的一样,只站在岸上看,永远学不会游泳的。那么,申论该如何动手练习?
1、反复练习
这里的反复练习,就是一道题写一遍,改一遍,再改一遍……一直修改到自己满意为止。在写之前不要去对什么参考答案,许多参考答案本身就有很多问题,这并不是说所有参考答案都有问题。写到你认为满意了,再去对应,自然会发现问题。
有些考生因为很多年都不写作了认为自己写得很差,简直惨不忍睹,根本就不想修改,这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有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有勇气直面自己惨淡的写作能力,并要有信心,相信自己完全有能力写好。
2、没有不会写的,只有不愿写的
还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在练习时很投入,一天就做一套题,十天做了十套题,每套题都是50分,最后加起来还是50分。
如果十天都在做一套题,并且不停地修改,第一天是50分,最后一天可能修改到及格甚至更多,这样不仅学会了做这套题,还掌握了可以考到及格的方法。这正是《老子》中所谓的“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通过一套或者几套题作为申论写作的范式,然后按照这样的范式去写各种不同的申论。这在某种意义上与孔子说的“学而时习之”是同样的道理。
3、多角度、多层次练习
申论题型同样有多种,字数要求也有不同,就好像游泳的方式有很多种,长短距离也会不一样。有的人写文章永远只会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三段式,并且只能写到800字。就好像游泳只会仰泳,只能游到100米远,有一天要考的是蛙泳、要游200米就傻了,最后还是按照仰泳来游,这些人的心态是反正我能够游到终点就是了,哪里还管什么样式。这和很多人写文章是一样的,反正凑够字数就行了,哪里还管什么样式。这样的做法过于消极保守,很难做好事情。
因此在申论练习时首先要根据题目的要求,比如一道概括题,要你写300字以内,你就先写300字。写完了,修改到你自己比较满意了,你再想一下,如果要求你写200字怎么写,如果要写500字甚至更多,你又应该怎么添。在概括题中,既有3000多字的材料要求用200字以内来概括的,也有3000多字的材料用500字来概括的,因此在练习时就必须考虑到题目本身可能的变化。
好了,言归正传!另外大家要注意的就是语言表达,很多时候语言表达都千篇一律,也就是所谓的语言表达的套话,这并不是套话就一定不好,即便是套话,也会有很多种,所以学套话也要多学几套,不要总是那一套,这样写作时就可以运用自如了。
除了套话之外,还有些非套话,可以试一下如果不用套话,你能不能用自己的语言,规范流畅地将题目写出来。再一个就是文章结构,用一种结构写,写了1000字,可以再想想,可不可以换一种结构,写到1500字甚至更多。通过这样的练习才可以做到厚积而薄发。
4、有针对性地练习
每个考生的情况不一样,所以要根据自己的条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
有的人写作功夫不错,但是阅读能力欠缺,在练习时要着重练习自己阅读材料的能力,否则答题时就容易偏离材料,使答题缺乏针对性;还有的考生想得很多,但就是表达能力欠缺,这就需要多看官方的新闻报道和文章,必要时还可以读一读、背一背优秀申论范文;有的人概括能力很好,但是缺乏发散性思维,就要多看、多想,在扩展自己知识面的基础上培养自己的想象力,否则就会出现答题重复啰嗦,总是凑不够字数;有的对策题答得很好,但概括题很差,这就需要多练习自己的归纳能力;有的对策写得很宏观,但缺乏具体内容,这就需要在宏观把握的基础上从中观、微观层面上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的信息;有的正好相反,对策写得过于具体,但缺乏概括性,就要多阅读一些宏观论述问题的公文。
5、全真模拟练习
在经过了上述的打磨之后,全真模拟练习是很有必要的。前面几个阶段的练习都是不计时间,不计代价,而全真模拟练习就是找一套难度适中的模拟试卷或真题,在规定时间内将题目做完。建议考生在练习时尽量去找真题,可以找上近三年国考和省考的全真试题。
做题时,计算时间和不计算时间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考生答题时都会出现时间不够,导致写文章只有半个小时甚至更少,这就要求考生在全真练习的过程中摸索出节约时间的方法,学会尽最大努力节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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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公务员考察的内容之一,那么来让我们看一下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的练习题八。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练习题,希望大家喜欢!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上“平等”的基本含义,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在民法上地位平等。
财产关系是指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是与特定人自身密切联系且无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由人格和身份所产生。
例题:
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A、甲、乙两个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项赵某与行政机关之间不是平等主体,因此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而是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加以调整。故选D。
2、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事通则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①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②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a、对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否则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民事活动,须有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自己不能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是有效的。
例题:
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小画家只有9岁,因此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选A。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一定期限,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宣告失踪的条件
①须有失踪的事实。
②须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自然人因一般原因失踪的,其失踪时间应从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失踪的,其失踪时间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③须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④须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失踪宣告。
(2)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在宣告自然人失踪以后,应指定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其财产代管人。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人已经死亡的法律制度。
(1)宣告死亡的条件
①须有失踪的事实。
②须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一般原因失踪和在战争中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四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两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③须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应依以下顺序行使申请权: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④须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死亡宣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满后,如仍未获得失踪人的消息,人民法院可用判决的方式宣告该失踪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2)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在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对于失踪人失踪前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其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婚姻关系归于消灭。但是,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消灭具有相对性:一方面,宣告死亡只是法律对于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并不意味着失踪人确定死亡。如果失踪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有关其已经死亡的推定可以被推翻;另一方面,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其在生存地仍然有权实施民事行为。
(3)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是对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通常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已经死亡,只是无法证实。但在特殊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也可能并未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切知道其下落,则宣告死亡的推定即被推翻,可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亦即被宣告死亡的人自始没有丧失其权利能力。
第二,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其生存地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仍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如果事后查明,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死亡(自然死亡)的时间与宣告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但是,如果该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实际死亡之前依照法律规定设立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则根据宣告死亡而已经分配的遗产,应当按照该遗嘱的指定重新分配。
第四,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第五,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如果其配偶没有再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如配偶已经再婚,则其重新建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其配偶死亡的,其与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即双方愿意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进行婚姻登记。
第六,在宣告死亡期间,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于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该收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只有在收养人及有表达意见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才能予以解除。
例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是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故选C。
4、法人
(1)法人的特征
①法人是团体;
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③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④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2)法人的法律特征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分类
①企业法人。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就是取得民事主体地位的企业。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成为法人,例如独资企业。
②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其是依法律直接设立的。如人民法院依法院组织法设立。认定国家机关是否属于法人,应视其有无独立的财政预算经费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为标准来确认。国家机关只有在参与民事活动时,才被视为法人,若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发号施令时,就不是法人,而是公法主体。
③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所谓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拨款,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剧团、学校、图书馆、医院、报社、电台等单位。
④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
例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企业法人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故选C。
5、民事法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①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②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④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⑤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①重大误解。
②显失公平。
③乘人之危。
(3)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①无权处分行为——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该行为若经有权利人同意,处分行为有效;否则处分行为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②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③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债的效力不变而由第三人承受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债务承担的效果是更换债务人,而新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影响到债权人利益,故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才对债权人生效,在债权人同意之前,债务承担行为处于效力不确定的状态。
④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预期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例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由其父亲付款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见张某的行为属于合法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故选B。
例题
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解析】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 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故选D。
6、代理
(1)滥用代理权
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人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①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自己代理原则上是无效的行为,但是事后如果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其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②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的民事行为。双方代理原则上无效。但经被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双方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
③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受损,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①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否则会构成广义的无权代理;
②应亲自代理,严格限制转委托;
③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接受被代理人的指示;及时报告;一切利益归委托人;过错损害赔偿。
例题:
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
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
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格购入货物
【解析】《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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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殊侵权行为
(1)职务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2)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由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6)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建筑物等设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①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②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③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①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发生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9)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例题:
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承担责任。
A、该学校 B、受害人自己
C、该学校和受害人 D、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选A。
8、相邻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相邻关系不是一类独立的物权,它是基于法律规定形成。相邻方权利取得是无偿的,是相邻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提供的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的义务。
例题:
陈某和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伤邻居家的房屋
B、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解析】《物权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据此规定C项正确。故选C。
9、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的人。
民通意见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例题: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 000元,其中2 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B、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 000元利润
【解析】返还的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的孳息。甲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因为利息是物的孳息,应同原物一同返还,而甲的经营所得不用给付。故选C。
10、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1)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原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民通意见第九十二条规定,共同共有财产分割时,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
(3)房屋租赁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4)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
当共有人、房屋租赁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依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共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例题: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解析】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共有权属物权;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租赁权属于债权。基于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乙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丙的。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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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包括“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两种。特殊侵权责任不像一般侵权责任那样具有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前提。那么在司法考试中侵权责任的考点是怎么样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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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法律是基础知识考试的常见内容,那么你对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湖南法检法律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量刑时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严格解释刑法,因此可以随意对刑法进行限制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必须是成文法,因此国务院制定的规章也可以成为刑法的渊源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罪与刑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新法一律不能溯及既往
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C、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B、外国人乙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C、外国人甲在国外教唆中国人陈某到中国拐卖儿童,陈某独自来中国拐卖儿童,后甲来中国旅游,中国司法机关对仅仅实施了教唆行为的甲没有刑事管辖权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如果甲不能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D、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5、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A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
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乙(不满16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也构成抢夺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C
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B、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C、对于单位犯罪,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身,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
D、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7、关于罪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甲在某农民家里盗窃,看到柜子里放有一把手枪(农民的儿子是武警),但他不认识该枪的具体型号。他仍然窃得该枪。由于甲不认识枪支的具体型号,所以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B、乙在盗窃时发生认识错误,误把枪支当炸药盗回,乙构成犯罪未遂
C、丙丢失枪支后3天才发现,他立即上报。但是,盗枪者已经用该枪杀死一人。丙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丁受雇替王某杀死李某。由于对李某不熟悉,他误将吴某当做李某杀害。由于丁没有杀死想要杀死的人,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8、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丁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D
A、甲、乙均无罪,因为死亡结果和他们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乙、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均是故意杀人罪
C、甲、乙、丙三人虽无共谋,但成立共犯
D、甲、乙、丙无须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但均是故意杀人罪
9、母亲甲(擅长游泳)带儿子外出游泳,发现自己一直很讨厌的儿子(8岁)被卷入漩涡中,以为自己不救助儿子,法律也不会追究自己,即离开现场,儿子很快死亡,对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由于儿子被卷入漩涡不是甲造成的,甲没有犯罪故意
B、甲有法律认识错误,所以无罪
C、甲存在间接故意
D、甲没有认识错误
10、 甲本想伤害乙,但在黑暗中,甲误将丙当成乙,而对丙使用了暴力,丙当场身受重伤,流血不止。甲发现是丙后,没有对丙进行救治,反而将丙大骂一通后离开现场。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B
A、按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理
C、以故意伤害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甲没有救治丙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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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的练习有利于提高考生的通过率,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辽宁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以下各项属于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的是( )。
A、法律是由制定或认可的
B、法律可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
C、法律具有强制力
D、法律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
2、行政监督可以分为政府自我监督和行政外部监督两大类,下列属于政府自我监督的是( )。
A、立法监督 B、审计监督 C、司法监督 D、政党监督
3、当人民法院在对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应该如何处理?( )。
A、由审理该案法院的同级权力机关解释或裁决
B、由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送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决
C、由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D、由受理该案的上级人民法院送请同级权力机关裁决
4、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
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5、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A、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
C、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D、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
6、李某要出差,便将自己的宠物狗交给邻居黄某代养几天,结果在代养照看期间,宠物狗咬伤了别家的小孩,花费了几百元的医药费。如果这一案件中小孩无过错,那么小孩的医药费应由( )。
A、黄某承担,可责令李某给出适当赔偿
B、李某承担,若黄某有过错,黄某负连带责任
C、李某承担,若李某无力承担,由黄某承担
D、黄某承担,李某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一种社会控制方式,与强制力具有一定的联系,是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的实施、实现,和功能的发挥是借助于强制力而进行的,强制力保证了法律在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因此,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具有独特的强制性,从而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
2、【答案】B。解析:行政监督可以分为政府自我监督和行政外部监督两大类。政府自我监督可分为三类:(1)直辖监督;(2)行政监察;(3)审计监督。行政外部监督包括:(1)立法监督;(2)司法监督;(3)政党监督;(4)社会监督。
3、【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故本题答案为C。
4、【答案】C。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5、【答案】A。解析:《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
6、【答案】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由于案件中小孩无过错,故应由宠物狗管理人黄某和饲养人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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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的重点科目,考生们需要加强练习试题,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河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财政部就财政收支实施的监督是( )。
A、职能监督 B、主管监督
C、专门监督 D、一般监督
2、下列选项中最精确的反映了“三个和尚没水吃”和“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两句话反映的问题的是( )。
A、“三个和尚”缺乏团队精神,各自为政;“三个臭皮匠”则相反
B、管理需要充分广泛的沟通,才能形成一致意见,去实现目标
C、由于要素组合在一起的特定方式不同,从而造成了要素间配合协同关系的差异和不同的结果
D、人虽然有主观能动性,但如果在集体当中缺乏领导,这种主观能动性很难发挥出来,也就造成人浮于事
3、复函常用( )作为结束语。
A、特此函询 B、请即复函 C、特此函复 D、特此通告
4、决定的主要特点是( )。
A、政策性与执行性 B、强制性与教育性
C、客观性与科学性 D、规范性与领导指导性
5、南极上空臭氧洞形成的原因( )。
A、太阳光强 B、南极太冷
C、大量排放氟气化合物 D、温室效应
6、人造血液是什么颜色的?( )
A、红色 B、白色 C、黑色 D、黄色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主管的工作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其他部门实行的工作监督,它包括平行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能监督是以业务内容为核心的专项监督。如财政部就其主管的财政收支工作,对各部委、各地区的预算、计划、收支等工作实施的监督等。又如人事部就其主管的人事业务,对各部委、各地区行政编制、人事录用、人事法规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监督。
2、【答案】C。
3、【答案】C。解析: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按照行文方向,函可以分为去函和复函。去函的结束语常用“特此函达”、“盼复”、“专次致函,见复为荷”等;复函的结束语常用“特此函复”、“此复”等。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A。解析:决定的主要特点是有:(1)内容重要。决定一般都不是由个人作出的,而是由领导或权力机构,针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的安排和部署,因而其内容重要。(2)政策性强。决定涉及的问题重大,它公布后,对下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活动有指导、导向作用,因而政策性极强。(3)有约束力。决定对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它的执行是带强制性的。故答案为A。
5、【答案】C。解析: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氟氯烃等物质对大气臭氧的破坏是全球性的,在南极地区,只是由于其上空特殊的热力和动力学条件才造成了臭氧含量的季节性大幅度下降,形成了臭氧洞。故本题答案选C。
6、【答案】B。解析:人造血液全称是“全氟碳人工血液”,由于它是白色的,所以人们称它为“白色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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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练习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能帮助考生们巩固知识,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河南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报告指出,()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
A、尊重人才 B、生态文明 C、科技创新 D、循环经济
2、公共管理的特征包括()。
A、公共性 B、服务性 C、效率性 D、交叉性
3、下列选项中,属于现代科学的四大基础性理论的有()。
A、量子力学 B、大爆炸理论 C、相对论 D、基因理论
4、噪声的危害包含()。
A、损害人体身心健康
B、干扰人的休息、学习和工作
C、干扰通信和引起设备机疲劳
D、引起电磁辐射污染
5、2014年是“卢沟桥事变”()周年。
A、70 B、76 C、77 D、75
6、公民小张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有部分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党的报告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ABD。解析:公共管理职能的特征包括公共性、阶级性、服务性、动态性、交叉性。故本题答案为ABD。
3、【答案】ACD。解析:现代科学的四大基础性理论有量子力学、相对论、基因理论、系统理论。故本题答案为ACD。
4、【答案】AB。解析: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音。噪音对人的身体损害很大,50分贝左右的噪声会影响休息和睡眠,进而影响到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故本题答案为AB。
5、【答案】C。解析:1937年7月7日夜,日军在北平西南卢沟桥附近演习时,借口一名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查,遭到中国守军第29军严辞拒绝。日军遂向中国守军开枪射击,又炮轰宛平城。第29军奋起抗战。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又称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华民族进行全面抗战的起点。2014年是“卢沟桥事变”77周年。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6、【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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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有助于提高考生的自信心和巩固知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河南省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倡导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下列企业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
A、甲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
B、乙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进行有奖销售,奖励现金1万元
C、丙企业通过捐建希望小学,提高了知名度,扩大了市场份额
D、丁企业为了稳定市场份额,联合行业内的其他企业达成价格协议
2、“文艺复兴美术三杰”是指( )。
A、达•芬奇 B、米开朗琪罗
C、莎士比亚 D、拉斐尔
3、古人常用某些词语作为年纪的别称或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二十弱冠 B、四十不惑
C、六十花甲 D、八十古来稀
4、决定我国自然地理环境差异的两个基本因素是( )。
A、土壤 B、气候 C、植被 D、地貌
5、可以用来发布规章的文件( )。
A、命令 B、决定 C、通知 D、通告
6、下列选项中属于温室效应应对措施的有( )。
A、保护森林 B、节能减排 C、开发替代能源 D、开发利用新能源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故BD属于不正当竞争。
2、【答案】ABD。解析: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不是美术家。
3、【答案】ABC。解析:男子20岁称弱冠,30岁称而立之年,40岁称不惑之年,50岁称知命之年(又称杖家之年),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又称杖乡之年),70岁称古稀之年(又称杖国之年),80岁称杖朝之年,80至90岁称耄耋之年,100岁称期颐之年。
4、【答案】BD。解析:自然地理环境各要素相互联系,形成统一的整体,其中气候是最核心、最本质的因素,它决定着自然地理环境中水文、植被、土壤等要素的特征,而地貌又是形成气候的重要因素,因此气候和地貌是决定自然地理环境差异的两个基本因素。
5、【答案】AC。解析:命令(令)是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
6、【答案】ABCD。解析:应对温室效应的措施有:1、防止汽车发动机空转;2、保持轮胎胎压处于适当值;3、汽车内不要堆积无用的东西;4、防止汽车急发动,急加速、急刹车,保持正常车距;5、防止违法停车以免招致堵车;6、利用公共交通工具;7、设置车内空调温度值,冷气调高一度,暖气调低一度;8、购物时携带购物袋,避免购买过度包装商品;9、开发替代资源,利用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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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练习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能够从中找到考官出题的大致方向,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辽宁公共基础知识真题以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驱逐出境适用于( )。
A、外国人
B、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C、有中国籍的但在外国有居住权的中国人
D、和外国人有婚姻关系的中国人
2、我国现行宪法是( )。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3、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爆发出比平时更大的力量和产生更敏捷的反应,此时测定其体内激素水平,明显提高的是( )。
A、胰岛素
B、肾上腺素
C、性激素
D、甲状腺素
4、“一门三父子,都是大文豪,诗赋传千古,峨眉共比高。”这首诗中的“三父子”指的是( )。
A、曹操,曹丕,曹植
B、苏洵,苏轼,苏辙
C、班固,班起,班亮
D、杜甫,杜牧,杜荀鹤
5、下列描述中,正确表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的是( )。
A、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B、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
C、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总和
D、理性认识中包含着感性认识的成分
6、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 )。
A、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根本特征
B、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要求
C、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D、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故本题选A。
2、【答案】D。解析: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3、【答案】B。解析:肾上腺素是由肾上腺髓质分泌的一种儿茶酚胺激素。在应激状态、内脏神经刺激和低血糖等情况下,释放入血液循环,促进糖原分解并升高血糖,促进脂肪分解,引起心跳加快。当人经历某些刺激(例如兴奋、恐惧、紧张等)分泌出这种化学物质,能让人呼吸加快(提供大量氧气),心跳与血液流动加速,瞳孔放大,为身体活动提供更多能量,使反应更加快速。
4、【答案】B。解析:生长于蜀地眉山的苏洵及其二子苏轼、苏辙,在北宋时期皆是的文学家和政治家,且皆列名“唐宋八大家”。“一门三父子,都是大文豪。”是朱德同志在四川眉山市三苏祠的题词语。
5、【答案】ABD。解析: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性表现在:(1)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体现了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2)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因为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认识的真正任务是透过事物的现象掌握其本质和规律。认识的目的和任务决定了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实现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就认识的实际过程来说,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不包括理性认识的纯粹感性认识和脱离感性认识的纯粹理性认识,都是不存在的。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飞跃,不是简单的总和,C项说法错误,故选ABD。
6、【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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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不仅仅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务员报考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多选)
A、缓刑是一种主刑
B、缓刑是一种附加刑
C、对于累犯不得宣告缓刑
D、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可宣告缓刑
2、下列关于长江三角洲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是长江和钱塘江在入海处冲积成的三角洲,广义上包括江苏、浙江和上海
B、早在西汉时期,该地区已经是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主要生产稻米和丝绸
C、阖闾、顾恺之、黄道婆、孙权、苏轼等都是该地区历史上的人物
D、该地区雨量充沛,土地肥沃,是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
3、海鸥是最常见的海鸟,被称为海上航行安全的“预报员”。下列对海鸥获得“预报员”称号的解释中不符合事实的是( )。
A、如果海鸥贴近海面飞行,那么未来的天气将是晴好的
B、海鸥常落在浅滩、岩石或暗礁周围,航海者可据此判断附近是否有暗礁
C、海鸥有沿港口出入飞行的习性,迷失方向时可观察海鸥的飞行方向寻找港口
D、如果海鸥离开水面高高飞翔,成群结队地从海边飞向大海远处,则预示着暴风雨即将来临
4、“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尽情领略漫天的星斗;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潜心阅读经典中的智慧;将脚步放慢一点,我们才能听到别人的心声。”面对当前快节奏的生活压力,这种对生活的感悟与下列选项中包含相同哲理的是( )。
A、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B、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C、把握分寸,过犹不及 D、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5、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外焰燃烧最充分 B、内焰最明亮 C、外焰一般呈蓝色 D、焰心的温度
6、在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在乡试、会试和殿试中都高中名,被称为连中“三元”。“三元”称谓从乡试到殿试排列正确的是( )。
A、状元、会元、解元 B、会元、状元、解元
C、会元、解元、状元 D、解元、会元、状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D。解析:缓刑不是刑罚种类,AB不正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选项正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D不正确。
2、【答案】C。解析:苏轼是北宋时期四川眉山人,故C项不对,该选。
3、【答案】D。解析:如果海鸥贴近海面飞行,那么未来的天气将是晴好的,A项正确;海鸥是海上航行安全的“预报员”。海鸥常着落在浅滩、岩石或暗礁周围,群飞鸣噪,这对航海者无疑是发出提防撞礁的信号,B项正确;同时它还有沿港口出入飞行的习性,每当航行迷途或大雾弥漫时,观察海鸥飞行方向,亦可作为寻找港口的依据,C项正确;如果它们沿着海边徘徊,那么天气将会逐渐变坏;如果海鸥离开水面,高高飞翔,成群结队地从大海远处飞向海边,或者成群的海鸥聚集在沙滩上或岩石缝里,则预示着暴风雨即将来临,D项中“从大海边飞向大海远处”的说法错误,不符合事实。故本题选D。
4、【答案】C。解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映的是不同人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不同;“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强调部分对整体的作用;“把握分寸,过犹不及”强调适度原则;D比喻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比喻不能要求一个人没有一点缺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D。解析: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外焰和氧气充分接触,燃烧最充分,呈现蓝色,温度;内焰呈现红色,最为明亮,温度次之;焰心最为昏暗,温度最低。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6、【答案】D。解析: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名分别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名,称“连中三元”。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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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的练习可以巩固云南考生自身的复习知识,那么云南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练习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云南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A、正确 B、错误
2、我国法律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A、正确 B、错误
3、世界最早使用麻醉剂的是我国古代的扁鹊。()
A、正确 B、错误
4、未来学家尼葛洛庞蒂说“预测未来的办法就是把它创造出来。”从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来看,这句话给我们的启示是()。
A、认识总是滞后于实践 B、实践是认识的先导
C、实践高于认识 D、实践与认识是合一的
5、()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
A、公益性 B、服务性 C、盈利性 D、经营性
6、既可以上行,也可以下行,还可平行的公文种类是()。
A、意见 B、报告 C、决定 D、批复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故本题说法错误。
2、【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故本题说法错误。
3、【答案】B。解析:华佗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先发明麻醉剂,并最早应用全身麻醉的医学家,堪称“外科鼻祖”。扁鹊是“望闻问切”,相传有名的中医典籍《难经》为扁鹊所著。故本题说法错误。
4、【答案】C。解析:A项认识总是滞后于实践的说法是错误的,认识可能落后于实践,也可能超前于实践,故A不选。B项实践是认识的先导的说法也是错误的,认识同样也可能先于实践从而作为实践的先导去指导实践,故B不选。D项说法错误,实践和认识有统一性的一面,但不是说实践与认识二者可以合为一体,故D不选。题干当中“预测未来”可以看做认识活动,“创造出来”可以看做实践活动,而“预测未来的办法就是把它创造出来”,强调的就是认识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以预见为基础,通过实践真正把科学的预测和理论转化为现实,体现了实践高于认识。故本题答案为C。
5、【答案】A。解析: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1)公益性。(2)服务性。(3)知识密集性。其中,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但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者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事业单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同时,有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服务系统的良性循环,根据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B不符题意,CD不是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6、【答案】A。解析:意见,具有多向性的特点,可以用于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报告,只能用于上行文;决定和批复,只能用于下行文。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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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不仅仅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体系包括()。
A、主管监督 B、社会监督 C、法制监督 D、政党监督
2、通常所说的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三定”,是指()。
A、定职能、定机构、定职位 B、定任务、定机构、定编制
C、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D、定职能、定机构、定职级
3、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4、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在战略上坚持()的原则。
A、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B、不与任何进行核军备竞赛
C、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 D、反恐维稳,应急救援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但它不属于机构体系,不是一个机关。()
A、正确 B、错误
6、中国是世界上矿产资源种类最齐全,矿产自给程度的,石油,天然气的保有储量居世界前列。()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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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备考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书读透,而试题是检验知识的有效手段,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河南省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一项是( )。
A、某企业职工王某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
B、林某因骑车不慎,撞上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
C、常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认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10万元
D、钟某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开除党籍
2、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方式是( )。
A、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B、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C、具结悔过,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D、排除危害,赔礼道歉,恢复原状
3、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 )。
A、合法性 B、物质制约性 C、意志性 D、强制性
4、就权力本身来看它( )脱离义务而存在。
A、可以 B、应该 C、必须 D、不可能
5、某甲到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已3个多月了,公司人事部门只是发了张聘书给他,却一直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他听说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但单位说,聘书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
A、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能以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
B、公司的说法是正确的,能以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
C、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D、聘书需要职工本人签字盖章
6、2013年1月8日,房地产商潘石屹在其微博上称“恭喜麦克维尔,中标价仅1870万元”。老潘提前泄露上市公司中标信息并非一次。2012年10月23日,老潘微博发布江河幕墙中标上海SOHO项目,令该公司股价8分钟内飙升1、82%;2012年12月6日,老潘转发杭萧钢构中标信息,令该公司股价大涨6%;2012年12月25日,远大中国还没有来得及披露中标信息,老潘就提前代劳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前泄露中标信息,令股民不满情绪不断发酵,20名内地股民写了《致证监会的一封信》,联名向中国证监会举报潘石屹,并希望证监会对这个事件给予定性和处理。对于潘石屹的这种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潘以实际行动给股民利好消息,是股市的指向标
B、潘石屹发布的中标金额远远低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尚不构成上市公司订立重大合同
C、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只有交易金额达到净资产的20%,上市公司才需要公告,知情人才不能透露
D、潘石屹的行为泄露了上市公司内幕消息,致使信息披露规制形同虚设,是典型的干扰证券市场行为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可见,法律制裁的实施主体是机关,不包括仲裁。
2、【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十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由于环境污染是侵权责任故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故排除B项。具结悔过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诉法规定,应责令其具结悔过,而非民事责任,排除C项。故应当选择A。
3、【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是由强制力作为手段的社会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
4、【答案】D。解析: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的。
5、【答案】A。解析:聘书规定的内容相对简单,不能涵盖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所以不能用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B选项不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所以C选项也不正确;而聘书是公司的单方行为,只需公司盖章即可生效,所以D选项也错误。
6、【答案】B。解析: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只有交易金额到达净资产的10%,上市公司才需要公告,知情人才不能泄露。在此事件中,杭萧钢构1870万的中标额,和12、68亿的净资产相比,并不属于重大事件。因此,潘石屹的行为也不属于泄露内幕消息并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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