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农民4050补贴政策相关的共99个结果:
新农保,全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保障农村居民年老以后的基本生活,为农村老人提供生活保障补贴的一项重要的社会养老制度。2016年已经正式开始,国家的各种福利待遇以及保障政策都已经开始实行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2016年新农保与4050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4050是指截止至**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就是最长年限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
社保局专家介绍,一般而言,我们现在说的“4050社保补贴”是指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针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即女性年满16—50周岁,男性年满16—6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就业援助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时参加社保的均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社区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
(3)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4)缴纳了社会保险;
(5)个人向社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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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4050社保政策?4050社保政策可以享受多少年?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4050社保补贴政策可享受几年?40岁以上的女性和50岁以上的男性只要符合我国4050社保补贴标准,就能作出申请。但是这一补贴政策并非享用终身,而是有年限限制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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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政策是国家给予社会中年弱势人群的一项福利,主要是保障40岁以上的女性以及50岁以上的男性,所以这项政策称之为“4050”。关于这项政策,虽说能够有效帮助那些即将退休但是没有社保的人群,可是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大家却了解的不多,快来跟随读文网小编一起看看"4050"政策的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是什么。
我们平时说的所谓“4050”政策,就是说年满40周岁的女性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在没有单位给他们交基本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国家社保补贴。一般来说,“4050”政策跟延不延迟退休二者之间没有关系,申请了“4050”政策的朋友们不需要担心会因为这个造成延迟退休。
申请对象条件:
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
申请时间:
每年的2-4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委)所属社区(村)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
(1)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口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就业失业证》原件;
(4)本人邮政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
(5)社会保险金缴费记录(市邮政银行缴费清单)。
"4050"政策的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是什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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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那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条件
(一)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
(二)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流程
1.所需材料:
(一)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
(二)征地协议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四)五张同底2寸彩照。
(五)《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流程:
(一)符合要求的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
(二)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三)公示7日;
(四) 填写《申报表》及花名册并签字盖章;
(五)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去、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六)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两部分构成。
(一)统筹基金:由政府出资、村(组)集体出资和其它资金构成,村(组)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安置费中按20%提取交纳。
(二)个人帐户基金:个人自愿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一经选定,不得变动。
四、失地农民养老金领取标准
(一)达到领取年龄的失地农民:
1、个人未缴费的,80元/人、月;
2、个人缴费3600元的,120元/人、月;
3、个人缴费6600元的,160元/人、月。
(二)纳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享受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办法实施前未参保的失地农民,男现已年满60周岁,女现已年满55周岁的,由政府从本办法实行起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
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许多居民面临着土地被征收的困境。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对失地农民老年生活的负责。而作为失地农民本身,也应该多了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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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政策是国家给予社会中年弱势人群的一项福利,主要是保障40岁以上的女性以及50岁以上的男性,所以这项政策称之为“4050”。关于这项政策,虽说能够有效帮助那些即将退休但是没有社保的人群,可是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大家却了解的不多,快来跟随读文网小编一起看看。
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08〕63号第二条第七款关于“4050”人员界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失业人员登记证》的下列人员: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的失业人员可享受下列政策: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二计算。(从事灵活就业人员未登记个体或创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4050)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按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根据《关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劳社就〔2010〕136号:《本市市级统筹地区企业招用被告征地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对招用户籍在市级统筹区内失业6个月以上的女满40至50周岁,男满50至6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4050),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按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办理4050政策所需资料
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参加“4050”政策的是哪些人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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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各种政策虽然对于社会来说的确是福利待遇不小,但是相对的在哪些发布的公告文献当中有很多东西是老百姓看不太明白也不怎么好理解的,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4050补贴返还标准是什么。
对招用“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属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仍由本人负担。非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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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学生如果想要创业连社会保险都会给予补贴,那么,关于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的具体是什么呢?下面一起随读文网小编来看看吧。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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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各种政策虽然对于社会来说的确是福利待遇不小,但是相对的在哪些发布的公告文献当中有很多东西是老百姓看不太明白也不怎么好理解的,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4050补贴返还标准是什么,享受4050补贴者退休养老待遇有没有影响。
答:算法一致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不论以何种身份办理退休手续,计算退休费的方法是一样的。
此外,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只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时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就不会受到影响。据介绍,“4050”人员享受的社保补贴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对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中社会统筹基金给予全额补贴,其个人账户金额不受影响。在选择缴费基数时,缴费越高得到的社保补贴越多,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越多,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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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050社保补贴政策是什么?广州4050社保补贴流程怎么样?广州市4050社保补贴政策适用的人群为广州市户口中失业的4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男性。下面读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2017广州4050政策办理流程是什么。
1、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口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就业失业证》原件;
4、本人邮政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
5、社会保险金缴费记录(市邮政银行缴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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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城调控或成下半年房地产政策主基调,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房地产的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眼间2016已经过去一半,回顾过去半年的房地产市场,随着放松政策、限购政策、万科“宫斗”大戏、“天价学区房”的事件发生,也注定2016对于房地产来说不是一个太平年。下面来和我们一起回顾一下上半年房地产市场都发生了哪些大事?
1、 “二孩”政策会不会促房产市场大热?
“二孩”政策在2016年元旦正式实施之后,家庭对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更为刚需,购房三居、四居的购房者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家长将会提前出手抢购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区房,从而推高此类学区房的价格。
2、二手房交易营改增落定 未满两年按5%全额征收
3、最严楼市新政“沪九条”出台
限购政策:
原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需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需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4、万科“宫斗”大戏:
“万科之争”发展至今,绕对万科控制权的争夺,从宝能系、华润到以王石为首的万科管理层,上演了一部波谲云诡的商斗大片。透过复杂纷纭的资本争斗,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说这也是我国房地产业大变局的缩影。这部商斗大片的最终结局,无非是万科管理层“内部人控制”终结。
5、公积金存款利率升至1.5%
调整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0.35%)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0%)计息;
6、推广街区制
中央部署城市发展,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还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7、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费基数调整
8、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9、税征收税率下调
10、天价学区“过道房”高烧不退
北京市西城区一个房产中介近日在网上挂出售价150万元的“学区房”。经调查,这只不过是一条面积10平方米左右的过道。治天价学区房须从均衡教育资源上入手,缩小基础教育阶段的地区和校际差距,同时改革“升学率”等指标的教育考评机制。
房地产 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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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一向与相关的产业政策密切相联。在已经到来的2016年又有一批汽车新政会正式开始实施,并对我们的汽车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这些新政绝对和你有关!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多项与汽车行业有关的新政新规开始实施,在这些政策杠杆的作用下,将给车主带来哪些福利?来跟读文网小编一起学习2016汽车保养政策吧!
缺陷车召回新规由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正式印发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汽车生产厂家对不合格汽车召回责任的责任与义务,并且今后车辆的质量检查由质检总局和省级质检部门二级监管,明确要求增加缺陷信息分享。这项政策的出台,给汽车厂商加上了一条保证质量对自己产品负责的锁链,消费者在以后购买汽车将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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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知识因为国民党的比抵抗政策,为什么张学良会不抵抗呢?接下来就跟着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名人评价
张学良晚年自评:我们张家父子,若不是为了爱国,会有这种下场吗?
毛泽东:令中共抱憾的民族功臣。
周恩来:不论张学良将军死活,我们中国共产党评张学良将军为“民族英雄、千古功臣”。
李敖:张学良是民族英雄。张学良最伟大的是他本可以做东北王,但是张学良热爱祖国,东北有独立的本钱却没有独立,比台湾大36倍的地方不肯独立。他的爸爸为此而死,他自己为了中国的主权独立尊严,被蒋中正从36岁关到83岁。
历史评价
由于“西安事变”,国共两党对张学良的历史评价不尽相同。
张学良晚年自评:我们张家父子,若不是为了爱国,会有这种下场吗?
唐德刚:把个花花公子和政治家、军事家分开来做,则民国史上实是车载斗量,没啥稀奇;可是把这三种不同的行业,拼在一起,搞得三位一体,如鱼得水,则学良之外,也就真的别无分店了。
邵铭煌(中国国民党党史馆主任):张学良与杨虎城当年身为国民党将领,不仅没有积极剿共,还以非常手段挟持统帅,这种行为几乎等于是“军事政变”,即使在今天的中国,也应该受到制裁,不可能被容忍,更没有所谓“平反”的问题。
刘大年:评价张汉卿先生有三个基本原则:第一,我们是把中华民族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还是把国民党、共产党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第二,推动蒋中正参加抗日战争,是抬高了他在历史上的地位,还是贬低了他在历史上的地位?第三,“西安兵谏”,是只有张、杨能够起这种作用,或者还有别人能起这种作用?“西安兵谏”是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还是代表了全民族的意愿?根据以上三条原则去衡量,我们讲历史的人,只要不是负鼓盲翁,就很容易对张学良的是非功过做出判断。学术讨论可以各说各的,但像张汉卿这样的人物,千秋青史自有定评。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要从民族大义去考虑问题,一切以民族大义为重。
张学良嗜好毒品、女色,生活上是花花公子作派,甚至在指挥热河保卫战时,“只到前线去过一次,还是为了陪宋子文;汽车每行15公里就得停下来,让他注射毒品”。张学良是假将军、假英雄、假基督徒。(1933年,张学良成功戒除毒瘾。)
毛泽东:令中共抱憾的民族功臣。
周恩来:不论张学良将军死活,我们中国共产党评张学良将军为“民族英雄、千古功臣”。
江泽民:张学良先生是伟大的爱国者。65年前,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张学良将军和杨虎城将军以爱国的赤诚之心,秉持抗日救亡的民族大义,毅然发动西安事变,联共抗日,为结束10年内战、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实行全民族抗战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堪称中华民族的千古功臣。
李敖:张学良是民族英雄。张学良最伟大的是他本可以做东北王,但是张学良热爱祖国,东北有独立的本钱却没有独立,比台湾大36倍的地方不肯独立。他的爸爸为此而死。他自己为了中国的主权独立尊严,被蒋中正从36岁关到83岁。
张学良不抵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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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节过后大家又开始了忙碌的工作,但有些事情不要忽略了2016年1月1日开始,这些跟绝大多数消费者切身利益有关的汽车新规就正式开始实施了......来跟读文网小编一起学习2016汽车保养新政策吧!
2016年1月1日起,维修保养不再受到4S店的强制约束。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由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汽车维修技术信息须无差别无延迟公开。这个规定打破4S店“垄断”局面,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对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其实是更加透明了经销商和4S店,减少消费者被忽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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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来到了2016年,距离2009年初次颁布黄标车淘汰政策过去了6个年头,淘汰还在进行当中。在2015年,各地也将要或者已经出台了新的黄标车地方政策。对于各种政策、补贴听得太多,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车辆报废补贴领取标准。看看汽车补贴能拿到多少钱?
2005年以前购买的黄标车,基本在一两年内就会彻底退出市场,而之后购买挂牌的黄标车最晚也只能行驶到2017年。不过具体的情况,也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对于京津等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黄标车报废的时间相对会比较早,每一年政府都会有指标,要求这些地区要有大量的黄标车被淘汰出市场。
而同时,为了鼓励车主更换车辆,不同地区也会为车主们提供相应的补助政策,具体的金额和补偿方式,也会因为地区差异而略有不同,在这样的基础上,车主们一定要关心一下自己所在地区,有没有出台2015年适用的相应黄标车报废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注意规定黄标车的报废截止时间,这样才能做到心里有数。
下面就对收集到的12个地区对于黄标车2015年最新的政策和限行情况进行一下盘点:
1、北京: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2、上海:2015年4月1日起,在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本市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I标准汽油车通行。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国I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3、天津: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时间从2015年9月30日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并适度提高营运大型客运和重型货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全额补贴,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废注销按50%补贴。并且所有黄标车在全市建成区内全时段限行,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将根据规定处200元罚款。
4、合肥:2015年7月1日起二环路以内禁行。到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行。
5、长春: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6、东莞:从2015年1月1日起东莞将扩大环保限行范围到各镇街中心区,对违法进入环保限行区的黄标车驾驶人、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驾驶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7、山西:山西政府近日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在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8、杭州:根据杭州政策,明年1月1日起淘汰的黄标小客车将不再产生更新指标。这意味着,如果不在年底前完成更新,黄标小客车的车主明年就得参加百里挑一的摇号或者竞价。根据正在实施的《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提前报废或向省外转出黄标柴油车后,可获得最低2000元、最高2.8万元的资金补助。
9、宁波: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将调整,同一辆车补贴标准将比2015年下降约25%。2015年12月31日之后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政府将不再给予奖励补贴。
10、西安:2015年起就只能享受补贴的80%。
11、烟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前三阶段即将结束,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这也是最后一个阶段。
12、嘉兴: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至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至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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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贴补税,又称反补贴税、反津贴税、抵消税或补贴税。那么你对反倾销、反补贴和特保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反倾销、反补贴和特保的相关法律知识。
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被调查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影响,其特点如下:
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
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泛。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仅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而反补贴的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影响更大。
3.反补贴的影响时间较长。相对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反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持久。为应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种调整将在长时间内对一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4.反补贴具有更强的连锁效应。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国对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可能会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产品。
看过“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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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那么你听说过补贴专向性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补贴的相关法律知识。
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中国的财政补贴大部分用于以粮、棉、油、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同西方国家在农产品生产相对过剩的条件下,为了保持国内市场供求平衡和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格和出口补贴不同,中国的农产品补贴政策主要立足于扶持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产品的生产量。从而达到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在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时,对农民实行了加价款补贴政策,并采取了销售价格不提或少提的办法,对购销价格倒挂的价差和企业经营性亏损实行财政补贴。因而,农产品补贴增长很快,在全部财政补贴中占居重要地位。
稳定人民生活
长期以来政府从国家的具体国情出发,实行了保持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特别是粮油、猪肉民用煤等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并对城市住房、水电、公共交通等实行低租金、低收费制度,因此而发生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或者,在提高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后,对职工或城镇居民给予适当的物价补贴。因此,中国的财政补贴具有绝大部分直接或间接用于人民生活的特点。
缓解经济矛盾
中国的补帖有好多种,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过程中,适当运用财政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价格和利益关系变动带来的矛盾,为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高校毕业生培训享补贴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相关补贴政策,并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培训信息引导,强化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企业给予定额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定期开展中长期职业供求预测和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状况合理确定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目录。要通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名单、培训补贴报销的经办主体和办理流程等信息。
看过“补贴专向性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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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多地劳动力市场陆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农民工短缺现象,甚至在东南沿海地区几度出现了持续时间较长的区域性“用工荒”。那么,近年来我国农民工用工荒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近年来我国农民工用工荒的原因吧!
一、“供给-需求”范式无法揭示“用工荒”的根源
在已有的研究中,一部分学者将近年来农民工“用工荒”出现的原因归结为“刘易斯拐点”提前到来,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存量已呈现枯竭,加上生育率降低的作用和高等教育扩招的共同影响,使得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数量持续下降。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严重。2008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2 542万人,2012年增加到26 261万人,短短4年增加了3 719万人,年均增长3.9%;单就外出农民工而言,人数也从2008年的14 041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6 336万人,4年增加了2 295万人,年均增长3.86%。①尽管从2010年开始,农民工总量以及外出农民工总量的新增人数稍有下降,增长速度也稍有放缓,但考虑到2008年起世界金融危机以及嗣后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影响,这种变化完全可以视为农民工新增就业量的正常萎缩,不能完全归咎于劳动力存量的枯竭。尽管学术界在过去十余年里采取的估算方法越来越多,但是近几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估计结果大都集中在1.2亿左右。②如果按照这个结论,并延续现有的大约每年新增1 000万农民工的速度,依然需要8~10年才能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全部转化。
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放缓和高等教育扩招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确实存在负面影响,但是考虑到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庞大,并且教育资源城乡分布的巨大差异,使得农村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大大低于城镇人口,这部分作用实际上也比较微弱。如果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经验来看,农村劳动力规模减少到总劳动人口的10%的时候,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才被消化完全。这样的话,在此之前中国仍要有1.5亿农村经济活动人口实现非农就业。③如果从城市化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刘易斯拐点”到来的时候,城市化率大约也要推进到70%以上。因此,至少在2020年之前,中国不会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骤减。④因此,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过去近似于无限供给的状况或许已经出现改变,但是并不意味着中国已经步入劳动力短缺的时代。既然劳动力供给方没有显著变化,“用工荒”的出现是否源自于对低级劳动力旺盛的需求呢?似乎也不是这样。低级劳动力富集的工业和建筑业在2007~2011年间经历了比较相似的从繁荣到衰退的过程,企业数量与从业人员人数整体上没有保持大规模的增长,特别是从2010年开始,工业和建筑业收缩的局面显现,从业人员人数随之双双出现下降。⑤因此不难做出判断,近年来低级劳动力的需求也没有出现持续增长。总而言之,单纯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来讲,很难为农民工“用工荒”做出一个看似合理的解释。
二、回归政治经济学:农民工的劳动力价值构成
回归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对“用工荒”更具解释力。从劳动力价值理论出发,工资的实质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人参与劳动过程并且获得工资,实质上是为了补偿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消耗。“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⑥“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⑦马克思所概括的劳动力价值构成包含三部分:一是在正常的生活状况下维持劳动者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二是维持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三是为了使劳动者具备特定的素质和技能所支出的教育费用。而且,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了劳动力的价值有一个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量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⑧如果劳动力的价格也即工资降到这个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以下,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水平就无法保障,“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和发挥”。⑨但是,马克思在研究劳动力价值的过程中为了突出它的一般性,撇开了额外的两个决定劳动力价值的因素:“一个是劳动力的发展费用,这种费用是随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的;另一个是劳动力的自然差别……这些不同劳动力的使用(这又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在工人家庭的再生产费用上和在成年男工的价值上都造成很大的差别。”⑩
如果结合当下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研究农民工的劳动力价值构成,并且考虑到马克思所撇开的上述两个因素,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农民工的劳动力价值既有马克思所提及的劳动力价值构成的一般性,也有许多特殊之处(见图1)。首先,在我国长期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下,劳动力最重要的自然差别就是城乡差别。目前,我国的农民工阶层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意义上的产业工人,他们在社会上的主体身份仍旧是农民,户籍、家庭、养老等社会关系等仍旧在农村,仍然以自己家庭承包的田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社会依托,这就决定了即便他们失去非农业部门的工作,依然能够依靠回家务农养活自己。因此,农民工的劳动力价值具有一个天然的最低限度,即至少不低于其来源地农业劳动力的价值。其次,如果把农民工劳动力价值构成中的生存费用与发展费用区分开,生存费用部分与马克思所概括的劳动力价值构成也不尽相同。由于工作所在地与家庭所在地的分离,使得许多正处于青壮年的农民工无法正常地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居家养老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贯传统,尽管近年来我国开始普遍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养老金十分微薄,因此仍需要在劳动力的价值构成中填补这一空缺。同样,农民工的子女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无法随父母一同居住,成为“留守儿童”,由此产生额外的抚养费用,即使有少数子女能够随父母一同前往城市生活,也会由于城乡生活水平的差异使正常的抚养费用提高。
此外,中国农民工是全世界流动性最高的就业群体,他们没有城市居民权,因此他们的工作地点与家庭所在地长期分离,在节假日期间为了与亲人团聚,就要承受一定甚至极高的旅行成本。即使在某些已经开始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城市,他们也会因为高额的房价而无法生存,不得不四处流动。因此,这部分流动费用也应计入农民工的生存费用。再次,如果粗略地把农民工劳动力价值中的发展费用进行分解,至少可以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定居城市的费用。农民工从农业、农村中分离出来,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决定的,也是这部分人的主观愿望,他们希望借助于这次重要的职业转换,实现自己身份由农民向市民的历史性转变,因此,实现最终定居在城市是农民工群体特别是占其中绝大多数的进城务工农民工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他们在经济上拥有在城镇购买住房或是长期租房的能力。另一部分可以称之为再教育费用或职业转换费用。它与生存费用中的教育费用有所不同,后者仅仅是工人为了实现最基本的就业而获得素质技能的费用。而考虑到我国当前农民工进城的过程与产业结构升级相伴随,随着产业结构升级的继续深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从传统的低技术工业、建筑业中主动分离出来,到工作条件更为优越、薪酬更多的高技术产业中实现就业。这就需要农民工在实现就业的前提下为了寻求更理想的工作机会接受再教育,既包括一定的通识教育,也包括更为高深的职业教育。
三、“用工荒”是农民工工资收入长期低于其劳动力价值的必然结果
当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无法弥补其劳动力价值时,他们就会产生放弃现有工作,另寻其他工作的动机;如果在工资收入普遍低于劳动力价值最低限度的情况下,他们要么转移到其他地区找工作,要么回乡。在这种情况下,“用工荒”必然会成为一种常态,要么是暂时的、区域性的,要么是长期的、全局性的。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尽管增长很快,在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建立以来,外出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从2008年的1 340元上升到2012年的2 290元,年均增长14.26%,增速甚至略高于同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速。(11)但是就二者的绝对量进行比较,则不难发现,农民工月平均工资远低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状况没有发生改变,前者大约仅仅是后者的52%~58%。如果分行业来考察,根据最新统计,农民工从事的最主要三个行业分别是制造业(35.7%)、建筑业(18.4%)以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2.2%),(12)这三个行业本已属于低收入行业,但是在这些行业内部,农民工的收入仍然显著低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在制造业,前者只占到后者的60%~63%;在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前者只占到后者的61%~66%;在建筑业情况稍好,这一比率是81%~89%(具体见图2)。这仅仅是名义工资之间的对比,如果再比较一下收入的稳定性、劳动力损耗以及工资背后的生活成本的差异,就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农民工劳动力价值甚至是其生存费用在一些情况下也得不到补偿的状况。
首先,农民工群体的从业普遍缺乏法律保障。截止到2012年,全国仅有43.9%的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以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仍有高达48.8%、75.1%和60.8%的外出受雇农民工未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3)缺少合同保障,导致过去十几年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是恶意欠薪的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建筑业和制造业,由于包工制盛行,拖欠工资的现象在某些地区十分普遍,农民工往往工作一整年也无法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有时反而要预支期间的生活费。
其次,就工作时间而言,加班加点是农民工工作的常态,由此所带来的劳动力损耗也大大高于普通劳动者。据统计,外出农民工平均在外从业时间是9.8个月,平均每个月工作25.4天,平均每天工作长达8.8小时;每周工作超过5天的占83.5%,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占42.4%,32.2%的农民工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农民工高达84.5%。(14)而在农民工集中的几个主要行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均超过58小时,其中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竟超过60小时。(15)超时工作往往导致农民工群体中职业病高发,提前透支掉他们的职业寿命,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又没有任何加班工资为补偿。
再次,农民工的生活费用与普通城镇职工的生活费用在数量和构成上都有显著区别。单纯从数量上看,后者高于前者;但是从食品支出占生活费用的比例上看,毋庸置疑,农民工的生活费用中食品支出所占比例更高一些。因此,食品价格的上涨对于农民工工资收入上涨的冲抵作用会更加明显。2007年之后,我国的食品价格进入一个相对较快的上涨时期,2007~2011年的5年中,食品价格总指数以及其中的油脂、鲜菜3类各有3个年份高于110,蛋类有2个年份高于110;油脂类有2个年份高于120,蛋类有1个年份高于120,肉禽及其制品类有3个年份高于120,甚至在2007年高于130。(16)食品价格特别是副食品价格的持续上涨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群体的生活质量,在很多情况下也把他们货币工资的上涨悉数抵消。
最后,农民工群体又是各种社会保障很难覆盖到的一批人。一方面,由于欠缺责任意识,只有一小部分用人单位和雇主积极主动为农民工办理“五险”,据统计,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仅为14.3%、24%、16.9%、8.4%和6.1%;(17)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很难在某一地区达到累计缴费的最低年限,即便单位和雇主能够为他们及时足额缴费,他们也很难真正享受到保障待遇。因此,他们不得不用微薄的工资收入弥补本应是社会为他们支出的各项保障费用。
相对于农民工劳动力价值中的生存费用,发展费用的补偿更显得微乎其微。就住房来看,将近一半的外出农民工居住在单位宿舍、生产经营场所、工地或工棚,仅是在工作时才能有简陋的栖身之地,大约1/3选择在务工地租房,而仅有0.6%在务工地购房居住。在所有外出农民工中,有高达四成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不提供住房补贴。近几年城市房价飙升也使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发生变化。在租房的人群中,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另一明显变化是在务工地自购房的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明显上升。(18)而就再教育费用而言,在工资里基本上没有专项的货币补偿,社会上也极少有公益性质的农民工再教育活动,这一部分是明显空缺的。
四、劳动力短缺,抑或是相对过剩人口的积累
在马克思所论证的“相对过剩人口”的定义中,资本积累是其产生的根源。资本主义条件下,随着资本积累的增长和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必然出现两种完全对立的趋势:一方面,资本对劳动力的相对需求日益减少,在某些部门甚至绝对地减少;另一方面,劳动力对资本的供给却在迅速的增加。其结果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大量工人失业,造成资本主义制度下特有的相对过剩人口,即相对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需要而言成为过剩或多余的那部分人口。“资本主义积累不断地并且同它的能力和规模成比例地生产出相对的,即超过资本增殖的平均需要的,因而是过剩的或追加的工人人口。”“生产资料在扩大规模和作用的同时,在越来越小的程度上成为工人的就业手段”。不仅在工业部门,在农业部门,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也同样发挥其作用,“人口不断地流往城市,农村人口由于租地集中、耕地变成牧场、采用机器等原因而不断地‘变得过剩,。”相对过剩人口具有三种形式:流动的形式、潜在的形式和停滞的形式。其中潜在的形式即农业中的过剩人口。“资本主义生产一旦占领农业,或者依照它占领农业的程度,对农业工人人口的需求就随着在农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的积累而绝对地减少”,从而释放出大量农业相对过剩人口。
尽管,我国当前的相对过剩人口不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的,但依旧是技术进步所产生的高级生产工具对劳动力的替代。特别地,我国当前的相对过剩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他们既受到农业技术进步的排挤,来到非农产业打工,又同时受到非农部门(特别是工业)技术进步的排挤,随时有可能向农村回流,因此兼具潜在的过剩人口与流动的过剩人口双重特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业技术进步率的增长非常明显,据测算,农业技术进步的贡献率从1993年的12.32%一路上升到2003年的46.55%,(19)并且还将保持稳步上升的态势;而在农民工集中的低端制造业、建筑业等部门,由于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技术进步的速度相对较为缓慢。再加上早期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张迅速,每年吸纳大量的农民工就业,使得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的替代作用表现得不显著,表面上看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吸收掉了,而近年来这些部门看似劳动力短缺的“用工荒”频发,实际上则是农民工被迫向别处转移乃至向农村回流的过程。与此同时,农业部门的技术进步却仍在继续,每年仍会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剥离出来,成为农业中的“隐性失业”人群,他们即便在非农部门“用工荒”的大环境下,由于入不敷出,也无法投入到这些部门实现就业,只能暂时在农业部门中沉淀下来,成为新增的潜在相对过剩人口。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用工荒”的背后不是劳动力的短缺,而是相对过剩人口的进一步潜在积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相对过剩人口的无限积累,既违背社会发展规律,也极有可能使城乡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化,直接威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最终将导致贫困积累与两极分化。
从长远看,尽管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用工荒”,但如果劳动力价值的补偿仅仅停留在生存费用,农民工只能生存,无法发展,无法真正融入城市,仍然无法从相对过剩人口的束缚中走出来。特别是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规模上趋于饱和,技术进步的作用日益显现,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被这些部门排挤,从潜在的相对过剩人口转变为流动的相对过剩人口。农民工劳动力价值中发展费用的补偿是农民工打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实现定居城市、彻底转变社会地位的根本。我国的户籍政策长久以来把户籍、住房、就业和社保有形或无形地绑定在一起,在城市中拥有住房在很大程度就上成为了他们由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必要条件;而旨在针对农民工职业规划发展的再教育则能够实现其人力资本的第二次积累,从而不再依赖于低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因此,只有当农民工劳动力价值中的发展费用同样得到补偿,在现有条件下才能从根本上告别“用工荒”,抑制住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相对过剩人口恶性膨胀。
五、解除“用工荒”的根本途径
解决农民工“用工荒”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应当看到,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已经较过去大为减少,但是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必须以法律手段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使劳动合同在农民工就业过程中得到普及,使他们在必要时能够利用法律武器维权;另一方面应当给每一级雇主或用人单位强制落实责任,继续加大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是恶意欠薪的惩处力度。在劳资谈判中,要加强农民工的组织性,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在企业内部,可以由地方政府指导建立工会或由工人推选的薪资谈判部门,并按期监督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情况;在企业之间或农民工分布较为集中的行业,也可以动员社会力量成立一些农民工专业组织,统一协调所辖范围内的劳资关系,并与劳动监察等执法部门密切联系,及时处理各类违法案件,化解劳资冲突。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只靠加强工人团结和政府执法是不够的,企业在劳资间出现矛盾时往往成为众矢之的,但是企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同样面临一些“硬约束”。特别是当前的一些外向型低端制造业,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但却因为与外商议价能力很弱,使得自身的正常利润十分微薄,对于提高工人工资即便有心却也无力。因此,在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的同时,也必须为这些企业减负,保证它们的正常利润。可以考虑的办法是在工资上涨的前提下为这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减税,并引导这些企业进行合理布局,避免因相互竞争而压低成本。
弥补农民工劳动力价值除了直接提高其工资收入之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其中,最主要的方面是尽快构建起覆盖范围更为广泛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应当通过降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门槛,通过加大财政补贴的形式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并适当提高社保待遇,激发农民工参加社保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在制度规范上严格要求企业履行社保义务,同时便利农民工社保的异地转接,简化报销程序。在社保资金的来源上,也要在加大投入的前提下合理考虑个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负担比例,并吸纳更多社会资金进入。
住房问题也是解决好农民工生活方面的另一制约因素,限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客观因素,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目前尚不能有效解决,因此在短时期内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是不现实的,必须依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首先,可以从制度上建立农民工的专项住房公积金,把他们纳入到流入地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中。在住房配给的方式上,近期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继续推广廉租住房建设;而从长远来看,则必须把新增城镇住房与农村宅基地流转统筹起来,既保证农民工能够最终在城市安居,又使日益空闲的农村宅基地得到合理利用。
教育问题也是困扰农民工群体发展的一大难题。农民工子女有一部分随迁城市,另一部分仍在农村留守。对于广大“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可以继续统筹基层教育资源,推广寄宿制学校,统一安排他们日常的学习生活;而对于随迁子女的就学,则有赖于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的额外投入,因此有必要建立流出地对流入地义务教育经费补偿机制,使流入地有能力接纳他们就学。
此外,新生代农民工目前已经占据农民工队伍的主体,他们具有比老一代相对较高的文化水平,也有很更强烈的愿望去融入城市,寻求更理想的工作机会。因此,在普及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可以尝试在农民工取得一定职业技术等级之后,以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他们接受更高级别的再教育,藉此提升其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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