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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一)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 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15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011〕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011〕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参保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四、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二)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五、其他
(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其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参保缴费。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补办。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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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6养老保险新规具体内容有哪些?2015年12月,青岛市下发《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该市养老保险提出了新规定,具体执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接下来,我们一同来看看2016青岛养老保险新规吧。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未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对存在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要核定多领、冒领的基础养老金和非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并按照规定予以追回。
对于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重复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非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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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退休养老保险有哪些最新规定?早前退休人员或缴医保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今养老金调整问题又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推上风口,接下来请随小编一同了解一下2017退休养老金调整的最新规定。
1、从缴费年限,看养老金上调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从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看养老金上调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3、从缴费水平,看养老金上调
在按以上两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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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退休养老保险新规定有哪些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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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对于养老保险的补缴,要先了解其中的办法和流程。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补缴办法内容。
1.保障性
我国之所以实施社会保险,为的是让广大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治安和稳定。
2.法定性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立法,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因此享受保险待遇的个人及其单位必须按时地缴纳社会保险,不能够拖欠和不交。只有依靠一定的法定性,社会保险才能够得以实现,广大的享受保险待遇者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证。
3.互济性
社会保险基金的组织原则是社会共担风险,也就是由社会统筹资金,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然后根据互助互济的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统一调剂,提供相关服务,进行收入再分配,保障社会保险参与者的基本生活。
4.福利性
社会保险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以最少的花费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它具有福利性质。
5.普遍性
所有的职工和其供养直系亲属都能够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是非常广的。
社会保险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要保证,它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安定;社会保险还能够增进劳动者的体质,促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社会保险还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
它能够服务于基层和社会,方便群众的生活;通过社会保险,可以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可以调节劳动的分配,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因此社会保险是我国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在新的时期,我国还必须继续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并且优化和发展社会保险制度,以保证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基础和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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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下面就跟读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吧。
1、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2、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3、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已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中断或虽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现自己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将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应补缴的时间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至以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未缴费的时间,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进行补缴。
原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从2007年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续缴费。男缴至满60周岁、女缴至满55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缴费满15年以上,办理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原在企业工作时间,符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视同缴费年限。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93年1月前养老保险费,应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一直是临时工,且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现企业已经灭失,不允许补缴。上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计算,从补缴完成的下月起计发,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前不补调、不补发。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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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因为一些原因,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就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那么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是怎样办理的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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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保险缴费是如何缴纳的,其标准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广州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关信息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
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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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养老保险变更如何去办理?有些人因为信息错误或者信息变化需要进行更改个人账户。那么济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去变更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缴费单位报送材料,经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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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养老保险如何进行参保?郑州养老保险参保需要什么手续?要携带什么材料?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郑州养老保险参保指南的相关信息吧。
1、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黑白大头1寸免冠照3张。
郑州市养老保险单位参保所需材料
郑州养老保险企业年检需要什么材料
郑州市养老保险办理所需材料(企业新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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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养老保险如何转移?郑州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要携带什么材料?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郑州养老保险转移的相关信息吧。
郑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跨区转移(市←→区)
停保的次月,填写《郑州市职工跨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打印缴费结算单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期间的工作日
郑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移材料(跨区)
郑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移程序(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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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申领?需要什么材料?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深圳职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相关信息吧。
深圳职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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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二胎证策,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多少岁?独生子女费奖励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新的法律规定中,为了完善人口的发展的长期战略,目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和修改计生法和其他生育政策的相关联的配套规定。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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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行了调整,那究竟调整了什么呢?有哪些跟我们息息相关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江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调整分普遍调整和高龄倾斜两部分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不满75周岁、年满75不满80周岁以及超过80周岁以上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30)、60(50)、80(70)元。上述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例3.退休人员李某,男,72周岁,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40年1个月,调整前养老金2400元。
此次月增资情况如下:
(1)定额增加60元;
(2)按缴费年限增加:3元/年×41年=123元;
(3)按调整前水平的3.5%增加:2400元×3.5%=84元。
(4)高龄倾斜增加:年满70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倾斜增资40元。李某2015年合计月增资60+123+84+40=307元。
例4.退职人员钱某,男,81周岁,退职时累计缴费年限25年1个月,调整前生活费2400元。
此次月增资情况如下:
(1)定额增加60元;
(2)按缴费年限增加:3元/年×26年=78元;
(3)按调整前水平的3.5%增加:2400元×3.5%=84元。
(4)高龄倾斜增加:年满80周岁的退职人员倾斜增资70元。钱某2015年合计月增资60+78+84+70=292元。
如果市民还想进一步咨询养老金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333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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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过后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有两个新规与车主们的日常维修及保养相关,也被业界普遍看成是对车主的利好消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一些2016年汽车保养新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是汽车厂商和其授权的4S 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即车主可以自行选择维修站进行保养;二是厂商及4S店不能再“强制要求车主使用原厂件”,车主、维修厂可以选择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
这些新规的出台将更有利于保护车主在保养维修车辆时的自主选择权利,防止强制消费和不平等的约束条款。
但是否意味着车主就可以随便保养、车坏了就找4S索赔?或者随便使用什么零件维修车辆,但厂商和4S都必须提供维修和质保服务呢?
这些新规一样也有基本的运行规则,这些规则不仅约束汽车厂商、授权4S店、社会修理厂,也同样约束消费者。
针对“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质保”的规定,对厂商和4S的约束则是体现在杜绝质保约定中的“霸王条款”。但在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中也明确描述了几种生产商和销售商可以免除三包责任的情况,其中一条就是“未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的条款。也就是,一方面,厂商和4S不能以“没在4S保养”为由剥夺车主本身应该享有的车辆质保权利;另一方面,如果车主因保养不当或者不善引起的损失,则不在厂商和4S的承保范围之内。
因此,作为车主,如果要行使自己的自由选择权,不选择在4S保养,一个基本前提是,确保选择的维修站本身能提供符合车辆技术要求的零件耗材以及保养作业质量,确保车辆不会因为保养而造成损坏。如果因为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是不在厂商和4S的质保范围之内的。所以特别提醒选择在外面保养车辆的车主,保养完毕记得收存好保养的维修工单信息和零件信息,便于在出现维修质量时可以向维修站索赔。
长安福特在质保政策中一直没有强制车主必须在4S保养的条款,无论是三包实施前还是三包实施后。但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依然会经常遇到车主在外面保养车辆后引起的质保纠纷,其实就是因为从技术上我们可以判断车辆是因为保养不当而损坏,并非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因此不能承担质保的索赔。
针对另一项新规,即“4S不得强制车主使用原厂零配件,车主可以自行选择同质零配件“的规定,对车主的约束更多。首先,同质零件的定义为” 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这就要求使用的同质零件必须符合汽车厂商设计制造车辆时的技术规范,同时要确保不能侵犯汽车厂商的知识产权。同质零件不等于是“山寨零件”。比如,车辆定期保养需要的火花塞是标准零件,车主可以选择符合车辆技术规范的非原厂零件;但事故维修中常使用的车灯,则一般都会牵涉到外观的专利问题,只能使用原厂零件。#p#副标题#e#
举一个我们最近遇到的例子来说明如何正确理解上面两项新规。
前不久,我们接到一位新蒙迪欧车主投诉其发动机损坏,车辆在质保期内,而经销商拒绝索赔,要求厂商处理。通过我们对该车发动机的详细技术检查和确认,发动机的损坏的原因是润滑不良。润滑不良当然也有可能是产品质量本身的问题,也可能是润滑系统出了问题。通过对损坏零件的仔细检查和分析,排出了这些零件本身质量问题的可能,确定该发动机损坏的原因是润滑系统故障导致润滑不良,最终发动机缸体严重损坏。而造成润滑系统不良的原因是机油杂质过滤不好,污染了润滑油道,从而导致发动机的运动部件润滑不足。
该车自首保后就没有在4S保养,选择了在外保养,使用的机油滤清器不是原厂零件。我们通过对车上的机油滤清器的分析,确定机油滤清器的质量不合格,从而造成了润滑系统故障。车主接到我们的技术结论后,不服我们的判定,将该机油格交给当地的质监部门进行鉴定,质检部门鉴定该机油格”符合国家标准”。于是问题又来了,客户用的机油格明明符合国家标准,为何长安福特要说其质量不合格?
其实,汽车行业中不少企业标准都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上述客户的车辆为新蒙迪欧2.0GDTI车型,发动机为增压直喷发动机。其对机油格的要求在过滤性能方面极其严格,大部分符合国标的机油格均无法达到新蒙迪欧发动机的在机油格过滤性能方面的技术要求。因为普通机油格,即便是正规厂商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因其无法过滤微小杂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对增压直喷发动机以及涡轮造成永久伤害。也就是,车主选择的看似是合格的机油格,但并不满足“同质零件”的要求。长安福特拒绝为其损坏的发动机索赔的原因,并非是因为车主在外保养或者没选择原厂零件,而是车主的保养和零件使用因达不到新蒙迪欧要求的技术规范最终导致了发动机损坏,这属于车主保养不当,并不属于原车质量担保的范畴。
新规确实给了车主更多选择权,杜绝了厂商和4S因在产品销售及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可能强加给车主的霸王条款,让车主选择面更多更广。但另一方面,车主也需要合理正确的使用自己的选择权,因自己选择在外保养以及使用非原厂零件造成车辆损失的,厂商和4S不会对这些损失进行质保索赔。
长安福特推出的原厂保养套餐,单次保养价格便宜,同时约定了保养所使用的耗材和零件,加上授权4S在操作方面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维修质量更有保障。车主们不妨关注一下原厂的保养套餐,免除所谓自由选择带来的风险,同时又兼顾了定期保养的便利性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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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实行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食药监总局将提出“神秘买家”的监管措施。那么,网络食品安全新规什么时候出台实施?网络食品安全新规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该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介绍,《办法》中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的制度。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在互联网时代下,为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信息相对的不对称,“神秘买家”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
怎么来操作?陈谞解释说,抽样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的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顾客的身份买样可以更真实的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安全的状况,从而更好的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陈谞说,《办法》中的抽检制度设计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购买样品到达买样人后,要进行查验、封样,在这个时间节点前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送给监管部门的,对买家和相关人员神秘地购买起到了保证真实性、公正性的作用。同时,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的包装等进行查验,对备份样品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手段来记录拆封的过程。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可以通过网络购样进行抽检。也就是说,鉴于网络食品影响的广泛性和民众的高度关注性,包括国家总局和地方局在内都可以根据监管的需要对网络食品进行抽检。
陈谞表示,《办法》首先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检结果需承担责任,检验结果表明食品不合格时,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办法》同时还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抽检上的义务和责任:一是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二是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三是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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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实行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食药监总局将提出“神秘买家”的监管措施。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第九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第十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第十一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十三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一)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下页更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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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七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
(二)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
(三)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四)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第十九条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第二十条网络交易的食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贮存、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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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
(二)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四)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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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元旦我们迎来了充满惊喜和挑战的2016年。第一个惊喜就是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的汽车行业新规定。现在来跟读文网小编一起学习2016年汽车保养新规定吧!
曾经,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绝车辆保修,这是在我国汽车行业内很多年的行规,这样的规定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
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即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该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无论是对4S店外的维修厂还是广大车主来说,无疑都是个好消息,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个规定终于让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再绑住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
也就是说,授权的4S店和车厂不能限制消费者到其他维修店修车的自由,如果以后4S店还有“你在别人那修,出现问题4S店都不管了”的说法,就属于违规。
曾几何时,4S店都要求车主维修时强行使用原厂配件,新规出来后,4S店不能再强行使用原厂件,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除了4S店外,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而且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
温馨提示:
新规实施于2016.1.1号实施后,就意味着所谓的“原厂配件”不再“横行霸道”,车主可以自己购买一个质量、配置差不多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其实剥夺原厂配件的“专制权”,提倡同质配件的流通,对第三方汽车维修机构是一个发展机会,普通消费者也将获得更实惠的售后服务价格,一举多得!
由交通部等部委联合公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其重要作用之一就被解读为要打破此前经销商在汽车维修技术及市场方面的垄断。
根据《办法》的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交通部等八部委将强制汽车生产者应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其中包括车辆定期维护、总成及零部件的拆装方法等。也就是说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针对此条,2015.2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明确规定,如果汽车生产者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被通报,并提请国家质检部门和相关指定认证机构撤销相关车型3C认证证书。
温馨提示:
新规实施后,维修信息公开将使得4S店以外的独立维修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获取汽车维修保养的相关技术信息。当然,4S店的售后部门也可以更好掌握维修其他品牌车辆的技术能力。此外,信息公开也一定程度上缓解消费者对汽车维修存陷阱的忧虑,有利于汽车后市场的健康发展。
何为原厂件?何为副厂件?何为仿冒品?一直以来,对配件品质定义、认知似乎并没有一个标准,最起码在国家的层面一直没有这个规定。千呼万唤,新规终于出台。
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9月11日批准发布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等单位起草的GB/T32007-2015《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编码原则、数据结构,符号表示方法及其位置的一般原则。适用于汽车零部件(配件)统一编码和标识的编制,以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信息采集及数据交换。对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消费者配件查询、配件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手段。#p#副标题#e#
零部件统一编码有什么益处?
制定《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并统一各类汽车零部件的编码与标识,提高汽车零部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可追踪性与可追溯性;有助于零部件和整车企业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及缺陷产品召回,有利于汽车服务市场的转型、升级,促进我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 整车企业、维修和流通领域的诚信和品牌建设。
同时,标准的出台为汽车配件生产、流通、维修,后市场的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质量保障体系、云服务平台的建立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6月,第一批六个地区的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即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之后保监会又表示,将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地保监局所辖地区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这些地区的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将在2016年的1月1日启动。这意味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由原来6个增加到18个,相信不久便能遍布全国。
车险改革后,车辆没挂牌出事故可获赔;出事故后对方不赔,保险公司可“代位求偿”;即使遇到了冰雹、台风也能获赔;出险频率高,下年保费提高幅度增大等。
根据新政出险频率越高,下年的保费提升的幅度会越大,那到底有多高?大概如下:
2014年11月1日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油限值标准实施,根据该标准,到2015年国内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都要达到6.9升/百公里,不达标的企业新车上市和扩产都将受到影响。
另据工信部公布的“2014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显示,在91家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5家未达标,较2013年度多了3家;29家进口车企中则有10家未能达标,较2013年度减少1家。其中不乏北汽集团、一汽集团等大型国有车企。
更为迫在眉睫的第四阶段燃油限制标准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要求车企燃油限值2015年要降低至6.9升/百公里;而到2020年要降至5.0升/百公里。
工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考虑到企业降耗任务较重,为企业设定了每年油耗达标值,目标由松至紧,从2015年到 2020年,工信部为当年生产乘用车设立的平均油耗目标分别为百公里6.9升、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
养车最实在的一点就是安全!安全!安全!无安全,无一切。当汽车发生超速转弯等不良驾驶行为时,驾图APP会在第一时间给予警告。日常驾驶中,一旦车主的爱车出现没油、汽车故障、汽车非法点火等异常情况,驾图都会及时提醒车主。
汽车保养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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