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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
【实例一】
北京市民叶某在自家楼下摆桌子散发广告,在上楼取广告传单的时候,某区城管执法局正好进行路面占道经营的检查,遂将叶某的桌子作为无主物带走。叶某不服,想到法院起诉城管执法局,但又觉得证据不足,遂向城管执法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搜走楼下桌子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法官提示:咨询≠政府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应当是以一定形式记录或保存的信息。进一步说,可以从两点进行理解:一是政府信息要有一定的载体,比如文件、电子数据等;二是政府信息应是事先存在的,不是需要加工、制作的。本案中,城管执法局将叶某的桌子扣押,但是这种扣押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并不需要制作、保存关于其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政府信息。叶某要求公开“搜走楼下桌子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实质上是以咨询的方式对城管执法局执法行为提出质疑。对于这种情形,建议叶某直接到法院针对城管执法局的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城管监察局所在的区政府或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
【实例二】
陈某和李某因为口角发生争执,李某将陈某打伤,经法医学鉴定结果为轻伤。某公安局将李某殴打陈某一案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并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但由于证据调取困难,暂时还没有作出立案的决定。陈某认为公安局包庇李某,强烈要求尽快立案。于是,他向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安局公开立案决定书。
法官提示:刑侦信息≠政府信息
同样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公安机关既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也具有刑事侦查职能,在其履行刑事侦查职能的时候,公安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不属于行政机关。本案中,陈某申请公开的信息,其实属于刑侦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建议陈某向公安局的督察部门、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符合自诉条件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实例三】
小丁认为某镇政府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渎职行为,他遂向某区监察局举报,要求行政问责,很快得到了回复。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督,他又向区监察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某区干部离任审计监察方案”。
法官提示:内部信息≠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行为都是对外行为,有的政府行为仅是对内发生效果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监察行为。监察,是政府为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而开展的一种内部监督行为,由专门的监察机关来行使监察职责,它的效果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奖惩评价,并不对外产生效果。小丁要求公开的“审计监察方案”,属于监察机关对内行使监督职责产生的内部信息,不是对外行使行政职责产生的信息,因此不属于政府信息。
【实例四】
小林是一位热心环保的公益人士。虽然身在北京,但是对家乡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河流污染情况心忧如焚。于是,趁春节回乡之际,他向家乡的县环保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该县“向河流中超标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名单”,目的是要以此督促政府加强环境保护。
法官提示:需“加工”信息≠政府信息
小林关心公益事业的精神值得赞赏,但是他的做法却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前面说过,政府信息应当是事先存在的,不是需要加工、制作的信息。虽然,环保局具有对超标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责,但是制作、保存此类的企业名单,却不是环保局的职责,因为企业的超标排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全部掌握,制作名单无疑是无用之举。
如果非要拿出小林希望得到的名单的话,环保局必须进行加工、制作、分析、汇总才能拿出,显然这超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建议小林针对个别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直接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甚至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以实现自己的公益目标。
【实例五】
陈某是某村的村民。今年初,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决定对村集体土地进行调整,要求部分多占多用集体土地的村民腾退土地,其中包括陈某。陈某不服,认为村委会组织的村民代表会议程序违法,受到个别人员的操纵,要求乡政府予以纠正。为了证明其主张,陈某向乡政府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
法官提示:村务信息≠政府信息
陈某混淆了村务信息和政府信息的区别。村务信息是指村民自治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比如村委会财务开支状况、土地承包情况等。我国实行村民自治,村集体不是一级政府,而是一个自治组织。所以,在村民自治活动中产生的村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如果陈某有证据证明乡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获取了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那么乡政府仍有公开的义务。
【实例六】
吴某的父亲吴老先生是著名的书画收藏家。““””期间,吴老先生受到错误的批判,其收藏的字画被查抄没收。““””结束后,吴老先生被平反,部分字画予以发还,但仍有部分字画遗失。吴老先生去世前嘱托吴某尽力搜寻。由于时间久远,吴某苦寻不着,遂向某市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获取当年查抄字画的清单。文物局告知吴某,该清单早已移交档案馆。
法官提示:移交档案信息≠政府信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渐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档案工作系统,1987年还专门制定了《档案法》。《档案法》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凡是移交档案馆的档案,均应当按照《档案法》规定的时限向公众开放。公众对于开放的档案,可以查阅利用。因此,文物局移交档案的行为,符合《档案法》的规定,并无不当。移交后的查抄清单,即属于历史档案,不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因此,陈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建议其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向档案馆申请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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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读文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节 独立性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条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第三节 规范运行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经依法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三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二) 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三)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三十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第三十九条 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四十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
第四十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 价格区间或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四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四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
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第五十一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第五十二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五十四条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五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二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刊登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除了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五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将按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六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了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七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警告。
第六十八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不上市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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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请书范文示例(格式+范文)
保障房申请书范文示例怎么写?保障房是一种由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形式,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保障房申请书范文示例,希望大家喜欢!
保障房的定义是指政府通过提供土地、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建造或者购买房屋,并以较低的价格或者租金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或者个人使用的一种住房保障形式。保障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也是政府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一种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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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请收入标准,保障房申请要求(2023-2024)
保障房申请收入标准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为中等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租赁住房,其特点是租金适中,适合那些既无法承担市场租金,又不符合廉租房资格的家庭。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保障房申请收入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保障房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由国家政府出资扶持的、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的社会保障住房。
廉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也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限价房: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不是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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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请条件2023(含申请书格式)
保障房申请条件2023是什么呢?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共有产权住房,其特点是房屋的产权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适合那些有一定购房能力但无法承担全部购房成本的家庭。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保障房申请条件2023,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家庭成员数量、年龄结构、职业等)。
现有住房情况及居住需求。
申请保障房的原因和理由(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就业证明、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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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加入礼仪社团,那么礼仪申请书要怎么写呢?下面是读文网为大家带来的礼仪社团申请书,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年级(38)xx,开学后加入了礼仪队。对于我来说,干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平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对于某些同学的强横,我选择了沉着、冷静,并面带微笑地与他们交谈,也正是这种环境才让我真正明白了微笑的内涵,以前我的工作虽有些美中不足,但对比昨天,我今天干得好,相信我的明天会更出色,我深知过去的一切已成为历史,今天,我把这些成绩复述了一遍,并非是向大家炫耀,我把它当作我人生中的一种很重要的阅历,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它给予我经验、力量,可以让我一生受益,为我今天的竞选平添了一份自信。 在现在这个没有消烟的社会,要想使自己或一个团体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要自强必须要有一种整理的精神,我相信我能够团结好这个团体,也有责任为学校干一份实事,所以我要竞选学生会礼仪队部长。
如果我当上礼仪队部长,我会把握好这个机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要使自己的工作更加慎密,首先要提高礼仪队成员的素质,增加团体的凝聚力,加强内部的联系,使内部达到真正的团结统一,使学生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然后在平常的工作中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他们对礼仪队的看法,认真听取他们宝贵的建议,与他们交流,使他们更加了解礼仪队 ,真正做到及时的发现问题,即真正做到工作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们中去,并在工作时不断实践,即在改进中工作,在工作中改进,我不会下什么决心,只会在自己的位置上实干和巧干,使自己的能力服务大家,锻炼自己。
看过礼仪社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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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商标申请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美国商标,只能基于三种基础。也就是所,只有满足了三种基础中的一种才能申请美国商标。
1、以实际使用(Actual Use)为基础提交申请
实际使用是指商标在申请之日起前已经在美国使用。“使用”主要是指标有该商标的产品已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或者在美国媒体上做了宣传广告。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是指申请指定的所有商品/服务都有使用,而不是指部分使用。
如果以实际使用为基础提交美国申请,申请人需要请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即每个类别至少提供一张标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在美国和在世界其他国家首次使用的日期(需精确到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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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7政务公开的意义,以及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供大家阅读。
首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向公众开放。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等20余个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其次,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应该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大力推进国家基础数据资源和各部门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区域共享。打通各部门的数据系统之后,大数据应用能够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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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F八周年活动总结,给大家列举了本次新版本中能够获得异界套的活动,大家在魔枪士冲级的同时也别忘了去做这些活动哦,这样能够在满级后更快的获得本职业的异界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dnf魔枪士异界套怎么获得吧,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扎一轮气球8个硬币,一周3次,一周24个周年硬币。
另外在霜糖蛋糕一天可以买一个周年硬币。
如果天天都买的话第二周做完第一轮就可以换异界盒子了。
另外20硬币还可以换88碎片,换2次。
硬币总计需要80个,帐绑盒子*1,碎片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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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F今天带来了魔盒更新,正式更新了罗莉安的甜美礼盒,在这个礼盒中加入8期天空套,有玩家问到这个礼盒开出天空套的几率大吗?在哪里获得?要开多少礼盒能开出天空套?下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
活动时间:2016年6月2日停机维护后至6月16日停机维护前。
*打开【罗莉安的甜美礼盒】可以获得【赛丽亚的幸运】,打开【赛丽亚的幸运】有机会获得天空套。
这个福利还是很不错的,相信大家都很想拥有。
DNF今天带来了魔盒更新,正式更新了罗莉安的甜美礼盒,在这个礼盒中加入8期天空套,有玩家问到这个礼盒开出天空套的几率大吗?要开多少礼盒能开出天空套?下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
活动中说打开罗莉安的甜美礼盒能获得赛丽亚的幸运,在赛丽亚的幸运中有几率开出天空套,但是这个几率并不大,已经有小伙伴们在测试服进行了测试,开了500个,然而只出了一个部件,感觉还是有点坑爹啊!
以上就是斗蟹小编带来的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祝大家游戏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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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司法鉴定有多少了解?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看过“为什么申请司法鉴定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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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可能人们听过,但是不了解其中的意思,要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间接执行
在外国和旧中国的强制执行中,还有间接执行,即对债务人的人身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被申请人拒不自动履行执行文书规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只能强制执行他的财产,或者强制他为一定行为,而不能以被申请人的人身作为执行的对象和手段。只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暴力进行反抗,妨碍执行员执行职务时,才可以依法对他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民事强制执行的手段。
2008年4月1日起实行了新的民诉法,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加重了处罚。
行政强制法
为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 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看过“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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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是一座风光秀丽的边境山城,东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边境线长27公里,辖区面积460平方公里,总人口16万,户籍人口68189人。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绥芬河旅游签证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外国人申请签证,必须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二)持L签证的外国人不得在华任职或就业。对在中国非法居(停)留或具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外国人或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上述可以申请签证的有效期及签证入境次数,应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结果为准。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拒发外国人签证、证件,对已发出的签证、证件有权吊销或宣布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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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在创业初期往往求“资”若渴,为了筹集创业启动资金,想到从银行贷款。不过,创业初期最需要的还是低成本资金支持,那么该如何获得低成本的个人创业贷款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申请个人创业贷款技巧吧。
1、选准贷款银行
针对不同的贷款利率,借款者就应当“货比三家”。比如在质押贷款的发放上,有的银行在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之上再上浮30%,有的则只执行基准利率,借款者就应当弃“费息”的前者而取省息的后者。
2、优化贷款方式
目前,金融机构经营的贷款方式有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等几种。在向金融机构借款过程中,一定要关注和弄清不同贷款方式下的利率价差。目前利率最低的贷款当属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如果条件允许,应锁定这些利率较低的贷款方式。
3、筛选贷款期限
现行短期贷款利率分为半年和一年两个档次,并规定贷款期限半年以内的执行半年期档次利率,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执行一年期档次利率。由于借款者预测的资金需求时间及落签的借款合同期限往往与规定贷款利率所在时点不相吻合,所以实践中便自然而然地形成种种期限性贷款利率差。当贷款期限选定在介于两个贷款期限利率档次之间的时候,特别是签订期限超过下一级利率档次时点时间越短而距离上一级利率时点时间越长的情况下,借款者承担的贷款利息支出就越大。
4、谨慎落签贷款协议。由于有些企业缺乏融资理财意识,落签贷款协议随意,所以往往在贷款过程中人为造成“费息”。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① 预扣利息贷款。即有些金融机构为确保贷款利息完整到位,往往在发放贷款时从应发放贷款本金中预扣全部利息。由于这种方式使企业可用的借款资金减少,所以企业承担的实际借款利率使相应超出其签订的协议利率,客观上加大了借款企业的融资成本。
② 留置存款余额贷款。即企业向银行取得借款时,银行要求其从贷款本金中留置一部分存入该行账户,以制约贷款本息如期偿还。但就企业来讲,由于在开支的借款利息没减少的情况下借款本金被打折,所以企业实际承担的借款利率比合同签订的借款利率明显提高。
5、严格依约还款
从降低贷款利息支出出发,借款者要确保合同的严肃性,依约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借款者有必要指定人员管理贷款台账,详细记载企业各类贷款的进、出、存,全权负责贷款的申请、使用和到期偿还工作,尽力避免因企业疏于管理造成贷款逾期加息现象发生。
6、废除借款性入股行为
近年来,企业借款性入股利率越来越高,有的达到年利率20%甚至更高。所以,无论从规范企业改制,还是就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考虑,都应当尽快废除任何形式的借款入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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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人创业,但是很多人刚开始都没有资金,这是就需要进行贷款,那么个人创业贷款如何申请呢?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个人创业贷款申请吧。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军官证等),并交验原件
3.抵押(质)物权属证明及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原件
4.保证人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保证人为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或收入说明)等,并交验原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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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那么你对再审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再审的相关法律知识。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看过“申请再审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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