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公租房申请的条件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你知道公租房吗?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租房的相关法律知识。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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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对公共租赁房的简称,是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要申请公租房的人们首先需要了解公租房政策,尤其是申请的条件及流程。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
1、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2、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江苏省的细化规定中指出,新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大中专学历、工作不满5年并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一定年限的非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3、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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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请条件2023(含申请书格式)
保障房申请条件2023是什么呢?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共有产权住房,其特点是房屋的产权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适合那些有一定购房能力但无法承担全部购房成本的家庭。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保障房申请条件2023,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家庭成员数量、年龄结构、职业等)。
现有住房情况及居住需求。
申请保障房的原因和理由(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就业证明、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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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可能人们听过,但是不了解其中的意思,要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间接执行
在外国和旧中国的强制执行中,还有间接执行,即对债务人的人身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被申请人拒不自动履行执行文书规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只能强制执行他的财产,或者强制他为一定行为,而不能以被申请人的人身作为执行的对象和手段。只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暴力进行反抗,妨碍执行员执行职务时,才可以依法对他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民事强制执行的手段。
2008年4月1日起实行了新的民诉法,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加重了处罚。
行政强制法
为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 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看过“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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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那么你对行政复议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
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
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
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复议不可能像行政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效率。
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
看过“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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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牌照,也称《支付业务许可证》,要求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在内的非金融机构准备资料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许可证者将被禁止继续从事支付业务。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三方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同时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网络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的信用卡被窃事件。第三方支付一般的运行模式为:买方选购
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第三方在收到代为保管的货款后.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商家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商品并确认后.通知
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将其款项转划至卖家账户上。这一交易完成过程的实质是一种提供结算信用担保的中介服务方式。
(1)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网站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
(2)消费者选择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交易中介.用借记卡或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并设定发货期限。
(3)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商家.消费者的货款已到账,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
(4)商家收到消费者已付款的通知后按订单发货.并在网站上做相应记录,消费者可在网站上查看自己所购买商品的状态;如果商家没有发货.则第三方支付平台会通知顾客交易失败,并询问是将货款划回其账户还是暂存在支付平台。
(5)消费者收到货物并确认满意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或认为与商家承诺有出入,可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拒付货款并将货物退回商家。
(6)消费者满意.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交易完成顾客对货物不满.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商家收到退货后.将该商品货款划回消费者账户或暂存在第三方账户中等待消费者下一次交易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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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你对人身权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人身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
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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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支付令的相关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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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如何写廉租房申请书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廉租房申请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廉租房申请书
尊敬的房地产局领导:
我叫XXX,XXXX年XX月XX日生,系XXX居民,丈夫XXX年生,X镇XX村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X年X年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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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保障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事宜。校车驾驶员也是必不可少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校车驾驶员的知识,一起来看看。
从《校车安全条例》(草案)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联系。只具有六个方面的“显性”或“刚性”要求。或者说,只要求守法,诚信、道德并没有较多的规定。就其本身,略显偏颇。
1.法律是道德的基础;
2.道德是法律的高级要求。尤其是教育机构,更需要有较高道德水平的人。而道路运输行业有关“诚信考核”等体系性的约束具有成功的经验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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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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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知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可包括:
1.配偶。(户口无论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2.父母。(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且无其他子女,可同在京子女共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
3.未成年子女;
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
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6.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年子女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同父母一起申请,但以后不得在单独申请。
7.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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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指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起诉方和被诉方。当事人申请再审,也可以称为“再审之诉”,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诉讼行为,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相关法律知识。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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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支付令的相关法律知识。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依照实体法的规定,享有权利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依法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通过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此外,债权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过督促程序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除此以外,要求债务人给付特定物,返还建筑物,为一定行为的案件,都不能申请适用督促程序。
所谓金钱,是指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有价证券指券面所表示的财产权利必须实际持有其券才得以实现的证券,如本票,汇票,支票,股票,公债,国库券,提货单,抵押单等。可以适用督促程序的给付之诉的案件,如借款,借贷,有效买卖欠款,赊销,代销欠款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督促程序中的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而且债务人也不负有履行其他债务的义务。具体地说,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不负有对等给付的义务,或者对等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此外,还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虽然另有债权关系,但按其性质,不能与债权人的权利发生抵销的情况。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该条件有三层含义,其一,期限届至。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始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债权人也始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否则,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得提出给付请求。
其二,数额必须确定。至于何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数额方能确定,不应以债的产生原因而定,不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基于何种类型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只要其数额已经确定(比如通过双方当事人私下和解),且符合其他受理条件,均不妨碍适用督促程序。
其三,申请书载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这是对申请书形式要件的要求,即应记载请求种类属金钱或有价证券,其数量,产生的原因事实,可以证明的文书资料,履行期限等。至于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可信,是否具有采证力以及会否引起争议,并不影响督促程序的适用及支付令的申请。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这里所说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支付令的送达不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在两种情况下,应视为支付令不能送达:一是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采用公告方式才能送达的;二是债务人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情况比较复杂,不符合督促程序迅速简便地处理纠纷的立法原意,故视为不能送达。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照中国法律规定,有权管辖此类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债务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申请书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开始督促程序的前提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申请书必须详细记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自然状况,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名称,地址等;请求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请求发布支付令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着重写明引起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的时间,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事实,并尽可能地提供证据,对事实和理由加以证明。
此外,申请书还应载明当事人的请求事项,即表明申请的目的在于发布支付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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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的申请有时需要通过时长较长的审查时间,在审查期间专利技术还未获得专利资格,如果被人盗用、偷取并以其名义申请专利时该如何应对?专利技术申请期间能同时申请临时保护吗?下面就跟读文网小编一起学习相关的知识吧!
临时保护的法律依据为《专利法》第13条,根据该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因此,要求支付费用的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但发明专利的申请公布,并不代表该发明可能获得授权,因此,虽然专利法第1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人支付费用,但根据专利法68条第2款规定,如果要获得法律的强制保护,仅有“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条件还不够,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及要求。那么,要获得法律对临时保护权利的强制保护,需要哪些条件呢?
专家认为:根据专利法13条及68条2款的规定,要获得法律对临时保护权利的强制保护,需要满足程序条件和实体条件两方面的条件。
没有公开的专利申请,公众无法获知涉及技术(申请之后,公布之前,接触该技术的专利代理人、审查员及专利局工作人员都有保密义务),当然也无法实施专利涉及的技术;即使实施涉及的技术,其合法来源也不应当是专利申请文件。因此,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是程序条件之一。
(1)要求优先权(包括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在先申请(优先权基础申请)属于两件相互独立专利申请(虽然有些关联),因此,其公布时间与在先申请的公布时间无关,应当以本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时间为公布时间。
(2)分案申请。以母案申请为基础提出“儿申请”和“孙申请”,提出申请之后,均有一个公布的程序,因此,“儿申请”和“孙申请”公布与其“母申请”的公布无关。
(3)pct 申请的国家阶段公布。通过pct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还要有一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程序;但在pct国际阶段中,也会有一个国际公布文本,这样,同一发明专利申请就有两种公布文本。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4条2款规定,对于国际公布文本语言为中文的,以国际公布时间作为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时间;对于国际公布文本语言为中文以外文字的,以中国国家阶段公布时间为发明专利的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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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货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申请条件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注:从2010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地户口在京购房贷款还必须提供近一年的缴税证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单等能证明在京工作满一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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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的性质其实与商品房是相对应的,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是租金的住房。那么,保障房的申请条件你知道吗?下面来看看吧。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我国对保障房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房的分类:
1、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2、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3、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
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
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安居商品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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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当今社会,户籍对于公民身份尤其重要,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公租房的申请范围,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资料。
今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他表示,《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意义,主要在于让常住人口享受应有的待遇。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包括义务教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在内的六大服务以及包括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内的气象便利。
据了解,在户籍改革方面,四川省在2014年就出台了《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放开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目前,成都已初步制定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以申请。”在12月14日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解读系列发布会第七场—— “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邵小龙表示,该办法将待国家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后施行。
在外打拼,最大的一笔开销就是租房。然而,各个城市相对便宜的公租房,往往对外地人设了门槛。此前,要在成都申请公租房,申请人除了在收入等方面有限制外,还必须要求具有五城区或者高新区(微博)正式户口或者必须是本市户籍。
明年起,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将不再那么难。12月18日至2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6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提出,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此外,会议还提到,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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