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公司知识产权制度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美国的房地产经纪人和销售员的管理规定吧,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美国的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于经纪人的从业规定
持牌经纪人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才能开业,要在醒目的地方张帖标志。如果设有分公司或办公室,必须为每一个公司和办公室申请同样的执照。经纪人必须设立不同的帐户分别处理代理的资金和自己的资金。
经纪人必须保留所有经手处理的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文件至少三年。
房地产广告必须注明经纪人的公司名称。
如果经纪人从事房地产按揭经纪业务,还必须取得银行核发的按揭经纪执照。
经纪人要承担其属下销售员的职业责任。
二、关于销售员的从业规定
销售员只能在经纪人名下从事房地产服务,一般情况下,销售员牌照由经纪人保管,销售员持执业工作证。销售员如果要脱离当前服务的经纪人,为另外的经纪人服务,要知会发牌部门,注销旧执照,换领新执照。
如果经纪人的牌照被注销,那么其属下所有销售员的牌照自动注销,直至销售员投靠新的经纪人,并取得新的担保后,方可换领新的销售员牌照。
销售员只能从他所服务的经纪人手中获得报酬,不能接受其他任何人的佣金和报酬,因此类似代经纪人从客户手中收钱等是禁止的。
三、《代理法》对经纪活动的约束
(1)《代理法》对代理人、顾主、顾客关系的定义:
代理人:是指被授权并且自己同意代表他人利益的人。如,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充当卖方(或地主)的代理人,也可以充当买主(或租户)的代理人。销售员是注册经纪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只能充当一方的代理。
顾主:雇用或授权代理人代表其利益的人。
代理:代理人与雇主之间的诚实与信用关系。代理关系一般要通过达意的协议(express agreement)来表示。
顾客:代理人代表顾主处理交易事务时所面对的第三人。
代理人对顾主有“关心(Care)、保密(Confidentiality)、忠诚(Loyalty)、服从(Obedience)、解释(Accounting)和披露(Disclosure)”的责任,俗称为“CC-LOAD”关系。
代理人对顾客要公平合理,如实反映所代理的房地产情况,不能欺骗和误导。
(2)主要代理关系:
卖方(或房东)代理:分为独家销售代理(Exclusive-right-tosell listing),独家代理(Exclusive-agency listing),敞开挂牌(Open listing)三种形式。独家销售代理,只要买卖成交,不管买主是谁介绍的,都要付佣金给经纪人。独家代理:卖方不能再委托其他人代理,买卖成交,如果买主完全是卖方自己联系的,那么不用付佣金,否则都要付佣金;敞开代理,卖方可以同时委托多个经纪人,买卖成交后,谁联系的买主,佣金就付给谁。
经纪人在未知会卖方并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经纪人不能买自己代理的房地产。
买方(或租户)代理:分为独家买方代理(Exclusivebuyer agency) ,独家代理买方代理(Exclusive agency buyer agency),敞开代理(Open buyer agency)三种形式。其含义同前。
经纪人在未知会买方和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代理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房地产。
双重代理:既代表买方又代表卖方。一般为法律所禁止,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且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
美国大部分州的《代理法》要求,代理关系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顾主和顾客披露代理关系。
四、《反托拉斯法》(AntitrustLaw)对房地产代理的约束
《反托拉斯法》规定,房地产代理活动不能有固定价格、联合抵制、瓜分市场和捆绑销售行为。
(1)固定价格(price-fixing):两个经纪人之间不能讨论任何有关佣金标准的问题。
例,在Foley案例中, 一经纪人在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理事会上,对其它经纪人说,不管其他人如何收费,他将单独提高佣金的标准,结果被法院裁定这种公开言论意在影响他人共同提高价格,属违法行为。这个案例对经纪人的影响很大,为了避免触犯《反托拉斯法》,经纪人公司绝不能使用已印好佣金率、挂牌期限和保证期限等条款的表格和文书。
(2)联合抵制(Group boycott):不能有排斥他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联合抵制行为。两个(或以上)经纪人之间不能有针对第三经纪人或对第三经纪人不利的任何协议。
(3)瓜分市场(market allocation):经纪人之间不能有瓜分市场和客户的任何协议。如经纪人之间不能划定各自代理的地理位置范围、价格范围、物业类型、置业者阶层等。
(4)捆绑销售(Tie-in Agreements) :如开发商将土地卖给一建筑商,附加约定,房子建好后,要由开发商指定的代理商代理,这就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
违反《反托拉斯法》,如果是个人,最高罚款35万美元,入狱三年,如果是公司,最高罚款为1000万美元。
可能感兴趣的相关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加强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统筹各中心(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确保企业运营安全是所以企业者的共同期待,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本文探讨了通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看过“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和客户迫切有增加消防安全方面的要求,主要工业企业越来越重视消防安全工程。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消防管理方面的制度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看过“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和客户迫切有增加消防安全方面的要求,主要工业企业越来越重视消防安全工程。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作为中国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的制度性体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在实施过程中遭遇了进展缓慢、激励不足和对象错位等问题,那么你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对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商业界有这么一句话,三流的企业卖产品,二流的企业卖服务,一流的企业卖技术。由此可见,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追求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而我国无论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抑或是保护都起步较晚,要想从容迎接挑战和牢牢把握机会,就必须加快步伐。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因此我国要在这个战略机遇期内缩小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首要的一步就是要推动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构建起切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那么如何构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呢?
(一) 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指导方针
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独立或孤立的战略,加以综合、系统的考虑,并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采用强者攻、弱者守、攻守结合的策略,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同时,还要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导方针来保证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 在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专利信息采集。充分利用公开的专利文献和检索工具,进行各种专利信息的收集,从而了解行业专利技术发展动向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我国出版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和外观设计专利公报;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发明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年度索引。?
2. 侵权可能性分析。如果发现自己的产品与他人产品有相近之处,则需要进行专利分析。分析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判断他人侵犯自己专利的可能性,一是判断自己侵犯他人专利的可能性。
3. 商标扩张可能性的分析。
4. 保护方式可能性分析。
5. 衍生专利分析。
6.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律状况分析。
7. 品牌的文化分析。
8. 交叉许可的可能性分析。
9. 技术成果的专利性分析。
10. 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效益分析。
(二) 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部门,建立企业知识产权部门与其他如产业化、研发等部门相互协调、分工合作的组织制度
1.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既了解相关技术又熟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企业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责应包括:
(1) 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部分提供建议;
(2) 积极与研发人员、技术人员沟通,挖掘创新发明并及时申请保护,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工业产权的取得与维持;
(3) 收集知识产权情报,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4) 对涉密文件的管理;
(5) 处理侵权案件;
(6) 负责知识产权的实施与收益管理,组织谈判及签定关于知识产权的合同;
(7) 起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政策及具体实施措施,并提出建议。
2.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并不只包括知识产权一个部门,而是由企业中各个部门构成的,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部门则起组织和牵头的作用。在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相互交流与配合,才能发挥最大合力。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可能涉及到的部门
知识产权工作内容 可能涉及的部门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针、政策 董事会、经理、工作委员会、计划部、知识产权部
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 人力资源部、员工培训部门、计划部、知识产权部部 知识产权情报 科技管理部、情报部、销售部、知识产权部
专利的开发与取得 生产开发部、科技管理部、知识产权部
(法律部)
商标的开发与取得 生产开发部、知识产权部(法律部)
专利、商标等的维护 知识产权部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 科技管理部、生产开发部、法律部、财务部、知识产权部 商业秘密 科技管理部、生产开发部、办公室、秘书部、法律部、知识产权部 部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经理、法律部、知识产权部
对员工的奖惩 经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部、知识产权部
(三) 健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研发、生产、管理、销售各环节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使日常知识产权管理有章可循。制度的内容应包括:
(1) 促进知识产权发生的制度;
(2) 员工发明创造权属的确定与分享;
(3) 技术成果申报制度,既方便对项目作出决策和调整,又可以作为证据,还可以防止因员工的流失而导致项目的中断;
(4) 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评估和确定程序;
(5) 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的管理体系与办法;
(6) 按知识产权类别区分的保护方式方法与措施;
(7) 违规责任规定。
(四) 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增强其知识产权法律意识,通过协议、制度、机制和法律四个方面的措施防止人员流动导致企业知识产权流失
员工进入公司时,企业应对其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文件管理及保密规定,知识产权发明、申请、应用、维权程序和途径等。经过教育培训,逐步形成员工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意识。并且,要公司内部经常性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同时,通过协议约束措施、制度约束措施、机制引导措施、法律制裁措施的组合来防范因人员流动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
(1) 通过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议来约束员工的行为。根据员工与技术秘密关系的紧密程度选择单独或组合使用带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明确员工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列入员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项目。
(2) 加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科研开发管理制度建设,在制度中明确企业职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义务、责任及违反时的处理办法以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 创造良好的进人、用人、留人、培养人、奖励人的机制,用好的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企业做贡献。
(4)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导致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的行为,要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采取制裁措施。做出几起典型的案例,以起到一个反面教育和威慑的作用。
(五) 以协议或规章的形式规定员工知识产权成果的归属,建立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
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或者在投入资金和力量进行技术和产品开发前,应先以协议形式明确创造成果的归属。
建立职务成果的鉴定制度,科学区分员工的个人发明和职务发明,并确定职务成果的价值。
建立知识产权奖励机制,合理分配知识产权利益,对技术核心员工实行持股计划,
(六)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与保护
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和涉及专利技术开发的流动人员相关活动进行规范,制定严格的技术资料接触程序,使每个人都只能接触到核心技术的一部分,这样,任何人都不能掌握完整的技术,从而更好的保护技术秘密。
注意对在研项目和尚未形成成果的项目中技术秘密的保护。
在服务外包时,也应通过保密协议等来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
依商业秘密与公司业务的关系、与业务的施政方针的关系、有关业界竞争的影响度、是否为公司产品技术上及收益上成功的关键等因素,将其依重要程度高低,分为不同等级来管理。然后再依其等级,决定其复印、对外公开、对内公开、废弃、保管、资料传送时候的处理规定。例如:某些密级的资料必须得到特定人员的同意才能对外公开;某些密级的资料只有原制作单位才复印;某些密级的资料必须转成密码才可传送。为了彻底实施公司的规定,公司内部也应设自我检查制度,随时实施内部检查并指导员工养成自我管理的习惯。接受他人的机密资料也要得到特定人员的同意。至于接受机密资料的有关条件,则必须得到知识产权部门以及法务部门同意。另外,未被指定为机密信息者,以及未限定保密期间者,如有碍于公司的开发及销售,都要再加批示修改。
(七)注意对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收集和利用,建立内部知识产权信息库
注意收集和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充分利用已公开的专利文献,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并时时更新。同时对失效或者可以利用的专利也应建立数据库。跟踪竞争对手专利申请状况,分析其技术发展计划、商业计划,寻找其技术空挡。
定期发布某种形式的技术报告,公布自己不打算申请专利的技术研发成果,以防止受制于人,并且破坏竞争对手形成知识产权的能力。
(八) 从计算机网络的角度构建知识产权安全体系
1. 使用网络身份认证系统提供计算机和用户身份的认证,指定某些计算机只能用某些用户使用,并对用户登记计算机进行记录。
2. 建立网络监控系统,对计算机的文件操作进行监控和限制,防止用户随意将内部计算机的数据复制出去、
3. 使用联网/离网策略,使笔记本计算机离开内部网络后全面禁用外设和网络输出,从而防止用户计算机带离企业内部后发生的数据复制和外泄。
(九)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控与法律纠纷的处理机制
进行专利侵权监视,监控他人的专利申请和商标登记,预防对企业的在先权利造成侵蚀和侵害。
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诉讼和非诉讼的措施进行处理。 总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要把知识产权的管理同企业其他流程管理协调起来,各部门通力合作来促进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企业应从战略管理的高度认识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仅要探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活动流程,而且还要重点分析知识产权管理与其他流程管理的协调机制。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社会支持部门的联系,以详细地了解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以及有效地获得社会支持体系的服务与支持,从而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企业要如何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经济的增长乃至人类文明的进步都十分重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第三条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作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配备专责人员。
公司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兼任,副组长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任,领导小组成员有:研发部负责人、研发部测试经理、总工程师、集成部负责人、知识产权专责人员、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例。
2、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规划、发展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目标的实施。
3、调查处理和解决与其他公司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问题。
4、审议、决定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二)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
1、参与研究和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
2、制订和执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3、办理公司的商标注册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等手续,管理和维护本公司的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4、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和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5、管理商标、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和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并提供服务。
6、管理本公司商业秘密(制定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协同公司相关部门保管保密资料、软件源代码,处理商业秘密争议等)。
7、监视国内外涉及本公司业务的知识产权动向,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8、负责对本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常识的宣传和培训。
9、组织员工签订《XXXXX油化工有限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企业间知识产权的竞争一直处于十分激烈的状态。公司知识产权相当重要,不容侵犯。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仅供大家参考!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一对应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虽然本文的重点不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但只有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才能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也才能在企业中科学构建、运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 专利权的管理
专利权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被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和护身符。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资源是一个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尤其是对于专利这样的垄断性资源而言,掌握了专利,就意味着拥有了某种竞争优势。专利技术既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不被侵犯的手段,更是占取市场优势对抗竞争者的武器。专利权的管理包括:
第一、建立专利决策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人才。企业研究开发专利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专利战略的成功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走势。所以企业的专利管理,必须要求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此外,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特点,因而对管理人员有较高的要求。专利部门人员时应该具有理工科及法律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二、确定专利保护制度。首先应建立健全的企业专利管理体制。这个体制应当是以企业主管专利战略制定实施的领导为龙头,以企业专利管理部门为依托,以技术开发部门、产品实施部门、法律部门为支撑的有机体系。其次在企业管理制度上要保证企业专利不被泄密的可能。再次要注意保护方式上选择,对于任何侵犯专利的行为应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法律救济与防御,以免技术泄漏。<BR>第三,重视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企业专利检索网是一种极其有效的科技信息源,通过专利信息信息检索分析可以得知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利状况,用以决定本企业研发的突破口和关键点,选择正确的研发方向;通过专利信息检索分析还可以了解国内外同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用以确定企业专利发展的战略定位。<BR>第四,注重专利申请技巧。企业首先应该决定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专利保护并不是唯一的,更不是万能的。同时在申请专利时,也存在不同时间阶段的战略要求。而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也要注意综合运用一些技巧。
(二) 商标权的管理
商标素有企业“黄金名片”之称,是维系企业产品与顾客之间联系的纽带。它凝聚着企业的信誉、文化、顾客的信赖及情感诉求以及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忠诚等诸多内涵,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商标权的管理包括:
第一,重视商标的设计和市场定位。商标的市场定位实质上就是建立或重新塑造一个与目标市场有关的品牌形象的过程和结果。商标的市场定位主要是包括商品的使用定位和情感诉求这两个问题。
第二,增强商标使用策略,延伸商标竞争优势。企业必须利用现有的品牌优势,渗透到尚未涉及的细分市场,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使自己牢固地建立起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忠诚度,巩固和扩大企业的竞争优势,有效防止对手的攻击。商标使用策略有两个:一个是授权特许,另一个是扩展产品线。
第三,综合运用商标的宣传方式,扩大企业社会影响力。企业要想扩大商标的影响力,或推出新的商标时,都要对企业的商标进行宣传。企业的商标宣传策略有:广告宣传、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完善售后服务,建立售后服务网络。
第四,构筑完善的商标防御体系。首先,企业必须提高商标注册意识,根据防止商标国内、国际被抢注。其次,企业应通过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手段扩大商标保护范围。此外,企业还应当密切关注商标相关的使用情况,确保商标保护力度。最后,企业在商标缴付、续展等方面应注意保持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性。
(三) 著作权的管理
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著作权的管理主要涉及到科学技术论文、工程设计及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和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管理。科技文献是专利开发人员对其开发研究的成果所进行的文字表述,公开发表的科技文献是作者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但发表后的文献里所含的内容却不能再申请专利得到法律保护而转为社会共享。所以在科技文献的著作权开发和著作权利用上就必须用战略的眼光来规划,既不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又要能合理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在计算机程序中,不论是源程序还是目标程序,都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虽然依据法律规定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中取得著作权与在其他活动过程中取得著作权一样,即只要有了计算机软件就可以自动形成或取得著作权,但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企业往往还必须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做出相应的开发、保护战略。
科学的企业管理不是象搭积木那么简单,不仅要把基本的组织结构搭建出来,还必须明确已经构建出来的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给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涂上润滑剂,沟通知识产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这样才可以既有利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挥本身的作用,又可以对其他部门起到支持帮助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部与研发部门的关系
研发部门是企业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大脑,是知识产权部的重要合作伙伴。不同的位阶会造成两个部门在协调彼此关系时既要注意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更要注意的是彼此的协调和协助关系。
首先,无论是位于何种位阶,知识产权部都必须给予研发部门战略上的指导作用。同时研发部可以提供给知识产权部重要信息。研发部门的人员由于专注于技术,对技术上的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敏感度,也可能最新发现可能具有战略意义的技术发展方向。再次,知识产权部还需要集中企业的一切资源,对研发部门的技术开发过程进行协助。
(二)知识产权部与法务部的关系
法务部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门,既要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对其他企业的侵权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又要应对其他企业针对本企业提出的侵权诉讼,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样,无论知识产权部与法务部之间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如何,知识产权部首先都是沟通研发部与法务部的桥梁。其次,法务部可以在某些方面查漏补缺。如在处理企业诉讼中,也可能发现本企业的一些潜在有价值的技术还未申请法律保护,或者在研究其他企业的侵权案卷时发现一些知识产权信息,如其他企业可能在设法绕过本企业专利时,发现了一些技术上的进步,但没有申请专利。再次,知识产权部还必须指导法务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知识产权部与人力资源部的关系
人力资源部是企业任何人员进入本企业首先接触的部门,人力资源部甄选企业需要的人才,对人才进行培训、绩效考核、离职解聘等。人力资源部既是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协助部门,也是知识产权管理的执行部门。
首先,知识产权部要与人力资源部联合,制定企业的高级人才引进战略。如果知识产权部的位阶较低,而人力资源部由于可以方便的接近高层,那么知识产权部就更需要与人力资源部合作,以了解高层的意向和向高层传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动态。其次,知识产权部要指导人力资源部的人才管理工作。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在人才管理制度方面指导人力资源部。再次,知识产权还要联合法务部对人力资源部的人才管理法律文件进行指导。从而以合同的方式确定企业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不会受到企业员工的侵犯。另一方面也是明确了员工的权利范围,有利于员工的创造发挥。
(四)知识产权部与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的关系
采购和销售部门是联系企业与市场的纽带。采购部门负责从市场购入企业所需原材料,销售部门负责把企业产品推销到市场。首先知识产权部必须利用自身熟识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的特点,指导、配合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的工作。知识产权部可以协助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处理知识产权相关调查、审核、宣传、协助事宜;其次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也可以向知识产权部反馈市场知识产权发展、侵权等信息。
(五)知识产权部与企划部门的关系
企划部门是将企业推向市场,扩大企业市场影响力的重要部门。首先,知识产权部可以协助企划部门正确定位,制定实施商标品牌策略。其次,知识产权部可以联合法务部对企划部的对外宣传使用的相关文件进行著作权审查,防止企业侵害他人著作权;再次,知识产权部可以联合销售部向企划人员提供市场信息,以便企划部抓住企业优势,策划出成功的企划案。
(六)知识产权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财务部门是结算统筹企业资金、材料,规划管理企业有形、无形财产的重要部门。知识产权开发必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知识产权部必须得到财务部门的支持。同时知识产权部门又可以给财务部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协助财务部的工作。
首先知识产权部可以向财务管理人员提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税费征免规定,减少公司知识产权费用支出。其次知识产权部可以联合研发部、市场部,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的相关资料,协助财务部门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增加企业无形资产。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和客户迫切有增加消防安全方面的要求,主要工业企业越来越重视消防安全工程。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交通安全管理是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交通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实现交通管理本质安全的必由之路。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以及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简称“安监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监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1.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安全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部门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
3.每季度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门的交通安全情况及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符合天津市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路标准。
4.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和机动车的审验工作。
5.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员工在社会道路上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到公司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7.负责公司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确保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8.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机动车检查记录表》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监部主管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9.对生产经营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各部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的工作和部门交通安全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部门交通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工作目标。
3.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和车辆使用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积极协助公司安监部进行事故处理。
5.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其它交通安全活动。
第四章 宣传和教育
第六条 安监部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 安监部专职人员应利用公司党 、政、工、团系统的各种会议对干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并按安监部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 安监部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充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安监部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的规定:各部门的员工驾驶车辆的,公司规定每月应保持不低于4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的学习时间(含业余时间)。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时由公司安监部统一安排。
第五章 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安监部应对公司机动车辆进行统计备案,新购置及报废车辆应及时上报安监部,以便备案管理。
2.为保证交通安全和车辆状况的完好,公司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定人定车”为两人(含)以上定同一机动车辆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公司实行机动车准驾制度,《准驾证》由安监部根据公司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和工作需要予以核发。禁止无公司《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
4.准驾公司机动车辆的人员应与安监部签定《交通安全保证书》, 并服从公司安监部的管理。
5.公司公务用车和其他各部门配备的生产经营用车应建立行驶记录,以实现对责任处罚的追溯。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责任处罚由车长或部门主管承担。
6.公务用车执行《公用车辆使用规定》。
7.准驾公司车辆的人员应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安监部每季度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8.机动车出长途(1000公里以上)或到山区危险地带的,原则上规定应配备两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9.使用公司机动车辆的各部门,应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将公司机动车辆转借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10.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准驾人员或车长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公司的有关条款处理。
11.准驾公司车辆人员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12.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当事人或部门主管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安监部报告,安监部接到报告后应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并代表公司与交管部门接洽,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二条 机动车院区内行车、停车的规定
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车辆使用部门到安监部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以便实施门卫管理。
2.在院区内租房单位的机动车辆,因经营和工作需要需经常在院区内停放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部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
3.到院区内临时办事的外部机动车辆的停放和通行,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停放和通行。
4.与公司或租户生产经营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原则上规定不得在院区内通行和停放。
5.公司员工和各租户员工的私人机动车辆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经常停放和通行的,应到公司安监部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
6.停车时应在停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卫人员的安排,保持道路的畅通。如在院区内发生车辆碰撞、刮蹭、损坏或丢失,安全部主管人员应妥善处理或及时报案,减少和避免院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7.在院区内行驶车辆,应按交通标识规定行驶,在设置反光镜处应看镜行驶。
第十三条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
2.执行天津市制定的《行人交通行为规范》和《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3.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骑车的,应注意行车安全。确保在院区内不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和事故。
4.院区内停放非机动车辆应存入车棚,不得随意乱放。楼道、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禁止存放非机动车辆。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你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律相关知识。
1、对投资主体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
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2、对一个投资主体同时设立数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限制。
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公司法》明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属必要。如果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若干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易导致公司资产薄弱、清偿债务能力减弱等弊端。世界各国普遍限制自然人同时成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
看过“浅析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你知道公司规章制度吗?公司规章制度是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劳动法律”,是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工具。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既是企业的权利,也是企业的义务。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企业进行劳动管理,必须靠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没有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就无法进行劳动管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规范管理劳动者的行为,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看过“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条件有哪些”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
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须注意以下事项:
1、注册资本,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2、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
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④特种行业,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看过“浅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考勤制度是为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纪律,使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p#副标题#e#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阅读: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只有一些特定的情形才适用。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就是指构成滥用公司法人格之侵权行为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资格问题。一方是公司法人格的滥用者,即公司股东;另一方面是因公司法人格被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适用法人格否认理论的当事人。关于前者,即公司法人格之滥用者,必须明确的是只能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只有这类股东才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可能性和机会。应当注意的是,应将支配股东与公司董事或经理的身份区别开来。若公司董事或经理以公司高级职员身份滥用公司法人格时,只能以其他法律追究其责任,却不能适用法人格否认理论。若公司高级职员同时亦是公司股东,并以支配股东身份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时,则得适用该理论。
2.行为要件:该要件强调的是股东必须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格之行为。通过对主体要件的分析,已经明确了唯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才具有滥用公司法人格的可能,但并非所有具有控制能力的股东均将被剥夺有限责任的利益,而是那些有控制能力并实际滥用了公司法人格从事业务活动的此类股东才将直接承担公司的责任。而那些虽有控制能力但并未参与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业务活动的股东的有限责任仍受法律的保护,其他利害关系人无权直接追索这些股东的责任。
3.结果要件:是指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要给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这其中其实存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滥用法人格之行为必须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害;二是滥用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前者的要求是因为法人格否认理论创设的初衷就在于使股东与公司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失衡的利益体系恢复平衡,而所谓“利益失衡”乃是指本应保护之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失,倘若利益没有遭受损害,则当然无所谓利益体系失衡,也就没有适用该理论之必要。而后者的要求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可以说,并非股东的所有滥用公司法人格行为均将启动该理论的适用,而仅在第三人之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时才可适用。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公司规章制度是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但是,公司能否随意定制规章制度来处罚员工的问题引发讨论。下面一起了解公司按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为“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1)公司已合法地取得了法人资格。只有这种合法公司的法人才能成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作用对象,也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与法人瑕疵设立的责任制度相区别的基本依据。也只有这样的公司,股东才享有公司的独立人格,其人格才有滥用的可能,才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必要。
(2)公司的股东滥用了公司人格。股东滥用了公司制度的一些特权,如利用公司制度规避法律或债务、损害公司的独立性等,致使法律承认公司法人制度的实效性受到损害。法律赋予了公司独立的人格,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优惠。但股东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维护公司的独立人格,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性。如果股东无视公司的行为规范,危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则可能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
(3)公司人格的滥用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在承认公司的独立性尤其是承认公司有限责任的同时,也对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作了一系列限制,以维护交易安全、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倘若股东滥用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客观上已实施有悖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背离了公司制度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则必然有悖于设计公司制度的初衷,此时没有必要承认其人格。
(4)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法人人格的个案否定。在这种情况下,对法人人格的否定不是对公司人格彻底的、终极性的否定,不是对公司人格全面的永久的剥夺,而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人格暂时的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某些方面被否认,并不影响承认公司在其他方面还是独立的法人。这种法律关系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取消公司人格的情形出现,公司人格将继续存在。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被称为公司的重整。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公司重整与破产制度有何异同?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两者的异同为你做了详细的解释。
1、直接目的不同。尽管预防破产为二者所共同的终极目的,但在直接目的上二者显有区别。破产和解是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调整来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于不坠,从而实现预防破产的目的,具有消极性和外在性的特点;破产重整的目的则更深入一层,不仅在于消极地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而且深入企业内部,寻找其深层 “病因”,采取有效对策,从而使债务企业重获健全的生产经营能力,收取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效,因而具有积极性和内在性的特点。
2、适用对象不同,破产和解的适用对象与破产清算的范围一致,较之破产重整远为宽泛。除美国等极少数国家破产重整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公司,而且还包括合伙与个人外,多数国家的重整制度均以公司为对象严格其适用范围。
3、申请权人不同。二者尽管同样采取当事人申请主义,但和解一般只有债务人才能成为申请权人,而重整理论上除债务人之外,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东和债权人均有申请权。
4、利害关系不同。就维护的利益关系而言,和解程序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对立状态下进行的,而从维护债权人利益为主;重整程序则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心协力状态下进行的,能够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做到统筹兼顾。
5、合意的性质和地位不同。和解与重整均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但和解程序中的合意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成立的集体性和强制性契约,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重整程序中的合意则是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立于同一立场,本着同一目标作出的意思表示,性质上属于共同行为。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