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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应试者尽早地熟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在规律,了解最新的命题思路和考试范围,提供相应的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 大纲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不仅标志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同时也使应试者能够在一个比较公正、公开的平台上进行公平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一本科学、实用、有效的备考教材,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应试者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为了帮助广大应试者尽早地熟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在规律,了解最新的命题思路和考试范围,从而达到更积极、更有效的备考效果,考试大公务员站点特收集了这套适合广大应试者使用的辅导教材。本套教材改变了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的固有模式,严格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纲的要求和知识的形成规律进行编写,并深度解析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命题思路、命题角度、命题规律和命题原理,让应试者通过本套教材所介绍的解题方法、技巧和真题模拟演练,掌握正确的复习方法,从而突破公务员录用考试难的问题。
第一部分
时事热点追踪
第一章
党的十七大与2009年“两会”专题
第一节 党的十七大专题
第二节
2009年“两会”专题
第二章
关注时事政治
第一节 国内时事要闻
第二节 国际时事要闻第二部分
政治基础理论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
第二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三节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述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第五节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第三部分
经济基础知识
第五章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一节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节 改革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
第六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一节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
第二节 市场机制的构成与市场经济的特征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第七章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
第一节 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和增长方式
第二节 产业结构优化
第三节 宏观调控第四部分
行政管理基础
第八章
政府机构概述
第一节
政府机构与改革
第二节 政府职能
第九章
行政机构职能管理
第一节 行政组织与领导
第二节
行政决策与执行
第三节
行政监督与协调
第十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与管理
第一节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与基本原则
第二节 公务员管理第五部分
法律常识
第十一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第二节 法的制定
第三节 法律实施与监督
第四节 法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第五节 宪法的实施及保障
第十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
第三节 抽象行政行为
第四节 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节
行政许可
第六节
行政处贸
第七节
行政程序
第八节
行政复议
第九节
行政监督
第十节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十一节
行政赔偿
第十四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四节 时效
第五节 物权
第六节
债权
第七节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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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中有个部分是公文写作,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中公文写作的知识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公文的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构成要素及其在格式上的安排。公文之所以要有一定的体式,主要是为了保证公文的完整性、正确性与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并为公文处理工作提供方便。建国以来,为了摆脱旧的公文体式的影响,党和国家曾对公文体式作过多次规定和改革,从而使公文成为党政机关实施领导与管理的有力工具。
二、公文质量直接关系到机关的工作效率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问题,关系到公文本身的效用问题。公文质量主要体现在公文的思想内容与文字表达两个方面.在思想内容方面,应该政策性强、针对性强、科学性强。在文字表达方面,应该结构严谨、语言精当、行文规范。
三、公文的文体是指在公文写作中运用语言陈述事情、说明问题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和特点,即公文的表达方式和语体特征。公文属应用文体,它除具有应用文体的一般特点外,在表达方式和语言运用上又有它自身的特点:在表达方式上,兼用叙述、说明和议论三种表达方式是公文文体的主要特点;公文在语言运用方面应当做到准确、简明、庄重、得体。
四、一份完整的公文由一些规定的数据项目构成,这些数据项目就是公文的构成要素,或称公文的组成部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将公文结构的诸要素分为指定项目和选定项目。
五、公文的书面格式是指公文构成的数据项目在公文文面上所处的位置和书写的样式。公文讲求书面格式,这是公文在形式上区别于一般文章的重要标志.公文的书面格式在文面上一般分为文头、行文和文尾三个部分。
公文的文头部分包括公文格式代码、印制顺序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收文处理标记、发文机关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姓名等项;
公文的行文部分包括公文标题、题注、主送机关、正文、无正文说明、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机关印章与领导人签署、注释及特殊要求说明等项;
公文的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说明、页码等项。
六、公文的排版形式是指公文数据项目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是指公文的外观形式.公文的排版形式主要包括:公文版头设计、版面安摔、字体字号、字行字距、天地页边、用纸规格等。
七、公文的装订要求:公文一律左侧装订.一般采用线装、钉装或胶帖的办法。装订时,文件页码要折叠整齐,认真编排,注意不可错页漏滑页,以保持公文的完整。
八、公文的稿本是指公文的文稿和文本,同一内容和形式的文件,在撰写印刷过程中,以及根据使用时的不同需要,又往往形成不同的文稿和文本。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同一份文件,根据它们的不同用途,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行本、暂行本妁形式,同一内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为不同的文字文本。
看过“公文写作重点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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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测试是中国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一门测试。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知识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运用经济常识说明培养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必要性。
A 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劳动生产力水平的高低。
B 市场经济具有竟争性。学会经营才能更好参与市场竟争。
C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D 提高农民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运用政治常识说明新农村建设如何实现“管理民主”。
(1)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维护农民民主权利,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2)坚持依法治国,完善村民自治法,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提供法律保证。
(3)加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用,用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4)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运用经济学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我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正确性。
①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②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③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才能持续健康发展,长期以来,在三大产业中,农业是薄弱环节,剩余劳动力多,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影响了农村自身的发展和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4、运用政治学有关知识分析说明党和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通过政治领导,为其发展提出正确的路线方针与政策。
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国家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③国家应行使好经济职能、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村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简要说明中央实施系列惠农政策的经济意义。
A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能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国民经济的基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B对农业的“多予少取”,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提高农村的消费需求,启动农村市场,进而扩大内需;
C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经费,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素质,进而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 D系列的惠农政策,使农民进一步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体现社会公平,也为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物质基础。
6、运用国家的有关知识说明新农村建设要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的基本理由。
A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
B我国国家职能就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农村工作要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抓起。
C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群众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解决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是我国国家机构的职责所在。
D对人民负责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新农村建设中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正是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体现。
7、运用经济常识为解决民工荒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A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外来劳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B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适当增加政府维护劳工权益的社会保障的支出。
C加强立法,为保障劳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D适当提高外来劳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的作用。
E加大对拖欠工资的处罚力度。
F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外来劳工的素质。
8、从政治常识的角度说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党的先进性的一致性。
①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在党代表先进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生产发展是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生活宽裕主要是指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主要是指建设农村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管理民主主要是指加强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体现了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
9、运用国家职能知识说明政府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律设。
①政治职能: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民的民上权利。②经济职能: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③文化职能: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素质。④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改善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0、运用政治常识的有关知识,说明党和国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
(1)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体现党对现代化建设的政治领导。党坚持并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没,体现了实现并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提出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是国家正确实施职能的要求。党和国家推动新农村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11、运用经济常识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国家财政增加用于支持“三农”的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
财政是国家有效调节资源配置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手段。国家增加财政支出,推动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的物质条件: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农村的城镇化进程。
12、简要分析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原因。
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原因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家庭年收人大大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人远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必然会自发地配置劳动力资源,从而促使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由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必然要寻找新的出路。
13、运用经济常识有关知识说说我们为什么要取消对农
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
平等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各类市场主体在商品交换、投资、就业等方面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城乡居民有平等就业的权利,这也是劳动法规定的公民的劳动权利。有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各地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护,有利于增加农民收人,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和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东部地区和城市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和各种劳动服务,改善和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加快实现全面小康,有利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14、运用经济常识的有关知识,联系实际分析怎样才能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实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富裕”?
①必须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 ② 继续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应用财政、税收等政策促进农业发展;
③ 实施科技兴农,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④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15、运用政治常识有关知识,联系实际分析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① 全面履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② 要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始终把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我国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
③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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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经济是作为影响人类世界观的一种发展形式。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经济知识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通货膨胀是指,货币(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实际货币需求量而引起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普遍和持续上涨。
(1) 它指的是一般价格水平的普遍和持续的上升,而部分、个别商品的涨价、季节性的价格调整、暂时性的物价上涨,都不能算作通货膨胀。
(2) 它不是指物价水平一时的上升,而指持续一定时期的物价上涨。
(3) 物价的上涨幅度必须相当大,才能判定发生了通货膨胀。
(4) 它是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上涨,而不是指其他物品的价格上涨,如有价证券等价格上涨不归此类。
(5) 货币过多是通货膨胀的总体特征,所以,通货膨胀是货币现象。
2、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又称生活费用指数,是衡量通货膨胀率的三种价格指数之一,指通过计算城市居民日常的社会用品和劳务的价格水平变动而得到的指数。一定时期消费者价格指数=本期价格指数/基期价格指数×100%。当一国的消费物价指数上升时,表明该国的通货膨胀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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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如果要考得好成绩就需要去学会归纳。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点归纳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制度化教育阶段开始于:近代。
2、各国的学校教育系统基本形成于:19世纪末。
3、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9年或9年以上。
4、“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启发教学法的最早倡导者是:孔子。
5、“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提示了教育的重要性和教育与政治的关系。
6、建国初期,对我国教育理论体系影响较大的苏联教育家是:凯洛夫。
7、狭义的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产生于奴隶社会初期。
8、古代中国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六艺,它包括:礼、乐、射、御、书、数。
9、在古代印度,能够享受最好教育的是当时的最高种姓——婆罗门。
10、制度化教育或正规教育形成的主要标志是形成近代的:学校教育系统。
11、中国的科举制度开始于:隋唐时期。
12、战国后期,我国出现的具有世界影响的教育文献——《学记》。
13、在古希腊,最早提出发现法的大教育家——苏格拉底。
14、古希腊著名思想家柏拉图的教育代表作:《理想国》。
15、在人类教育史上首次提出“教育遵循自然”学说的教育思想家是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16、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萌芽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夸美纽斯的《大教育学论》。(首先提出普及教育思想的教育家及其著作)
17、强调教育学的心理学和伦理学基础,奠定了科学教育学基础的教育家:赫尔巴特。
18、资产阶级传统教育学的代表人物:赫尔巴特。
19、20世纪初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代表人物和作品:杜威《民本主义与教育》。
20、主张教师应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以儿童中心主义著称的美国教育家:杜威。实用主义
21、制度化的教育是指具有:层次结构和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
22、普通教育主要是指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23、职业教育是以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以(就业)为主要目标的学校教育。
24、英国教育家 洛克 将那种既有贵族气派,又有资产阶级创业精神和才干,还有强健的体魄的人称之为(绅士)。
25、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和现象的根本特征,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是指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26、规定着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系统,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企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学校教育制度)。
27、西欧中世纪早期的教会学校主要学习神学和七艺,七艺包括(修词、音乐、算术、几何、文法、天文、辨证法)
28、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
29、中国近代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于1902年的“壬寅学制”以及1903年的(“癸卯学制”)。
30、宋代以后,作为教学的基本教材和科举考试依据的是(四书五经)。
四书指的是《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而五经指的是《诗经》《尚书》《礼记》《周易》和《春秋》,简称为“诗、书、礼、易、春秋”。
31、欧洲中世纪用于对普通贫民子弟传授宗教及读写知识的教会学校——(教区学校)。
32、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孔子的教育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言行记载《论语》中。
33、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
34、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教育思想家有意大利(维多里诺)、法国的蒙田和(拉伯雷)等。
35、主张让儿童顺其自然,甚至摆脱社会影响而发展的教育家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
36、苏格拉底的问答法分为三步,第一步称为苏格拉底讽刺,第二步叫定义,第三步是助产术。
37、古代埃及教育的一大特征是“以僧为师”,“以吏为师”。
38、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教育代表作是《林哈德和葛笃德》。
39、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爱弥儿》一书中。
40、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的教育代表作《普通教育学》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一门规范的学科。
41、杜威是20世纪初(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是《民本主义与教育》。
42、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教育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社会生产力。
43、一定社会条件下,决定教育领导权的社会因素是:政治经济制度。
44、美国人力资本理论的代表者舒尔茨认为,教育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是:33%。
45、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具有双重文化属性,即传递和深化文化与(构成文化本体)。
46、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称为:学校文化。
47、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的:精神或观念文化。
48、一定社会条件下,制约教育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最直接的社会因素是:政治经济制度。
49、教育的发展受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约,但教育又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具有(相对独立性)特征。
50、科学知识再生产的最主要的途径是(学校教育)。
51、科学技术对教育的影响,首先表现为对教育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且还能为教育的发展指明方向、预示结果。
52、学校教育进行的科学知识的再生产,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高效率)的再生产。
53、学校物质文化有两种表达方式:一是(环境文化),二是(设施文化)。
54、学校精神文化可分为如下四种基本成分:(一是认知成分,二是情感成分,三是价值成分,四是理想成分。)
55、学校的组织和制度文化有三种主要的表达方式:(一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组织形态,二是规章制度,三是角色规范。)
56、美国生物社会学家威尔逊认为决定人的一切行为的本质力量是:基因复制。
57、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认为,人的发展完全由环境决定的。这是一种:外铄论观点。
58、内发论者一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的:自身的内在需要。
60、美国心理学家格塞尔认为对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成熟机制。
61、遗传素质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作用是:提供物质前提。
62、个体发展过程中,在一定年龄阶段所形成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特征称:年龄特征。
63、个体身心发展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称为:关键期。
64、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性本能是最基本的自然本能,是推动人的发展的潜在的、无意识的、最根本的动因。内发论的观点。
65、人的身心发展包括两个面:(一是生理的发展,二是心理的发展。)
66、人的心理发展是人的发展的重要内容,包括(认知和意向)两个方面的发展。
67、关于身心发展的动因问题,主要存在着内发论、外铄论、多因素相互作用论等不同的解释。
68、从活动水平的角度看,个体的实践活动由生理、心理和社会三种不同层次和内容的活动构成。
69、19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著名的“白板说”,强调外部的力量决定了人的发展状况。
70、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认为,个体认知发展依次经历了感知运算水平、前运算水平、具体运算水平、形式运算水平的发展过程。
71、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研究证明,人的道德认知的发展经历了从前世俗水平到世俗水平,再到后世俗水平的发展过程。
72、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确定的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叫做:培养目标。
73、教育目的可以发挥下列哪几种作用?:导向、激励和评价作用。
74、我国制定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75、毛泽东提出新中国第一个教育方针是在:1957年。
76、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是:培养创新精神。
77、美育最高层次的任务,在能力方面表现为:创造美。
78、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79、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人的总的要求就是(教育目的)。
80、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81、教育目的的层次包括(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师的教学目标)。
82、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
83、体育是授予学生有关身体健康的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认识)和体质,培养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
84、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
85、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所确定的保护儿童的基本原则不包括:无差别原则。
86、学生所享有的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指的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87、一般来说,教师所扮演的职业角色不包括:服务者角色。88、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旨在保障青少年、儿童佥权益的《儿童权利公约》颁布于:1989年。
89、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其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90、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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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
(1)财产所有权是一种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
(2)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3)它具有强烈的独占性、排他性;
(4)其客体总是特定的物体和财产,而不是智力成果和行为。
2.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具有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它们构成了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1)占有,就是单位或个人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和控制;
(2)使用,是指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而对财产的运用;
(3)收益,是指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而取得经济效益;
(4)处分,是对某项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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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考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合同保全。《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债权人在法定条件成就时,得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详见 “代位权与撤销权”一章)。
2.买卖不破租赁。根据《合同法》第229)条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赠与、继承、企业合并)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即新的所有权人应法定承受原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一章)。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见例8)。
例8甲将工程发包给乙,乙将全部或者部分工程交给丙完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①甲、丙间无合同关系。②无论乙、丙之间的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效力如何,就房屋的质量问题,甲均有权请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③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法律允许此时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土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见例9)。
例9甲将工程发包给乙,乙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丙。甲欠乙工程款500万元,乙欠丙工程款 600万元。①乙、丙间的分包合同属于违法分包,无效。但是,只要丙建造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请求乙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②丙有权以甲为被告起诉,要求甲向自己支付工程款,甲在欠乙的限度内对丙承担支付工程款的义务(500万元)。③本质上,丙行使的是代位权。
5.单式联运合同。《合同法》第313条规定:“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车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见例10)。
须注意:多式联运合同中,实际承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问题(《合同法》第321条)(见例11)。
例10甲委托乙通过铁路运输一批货物。乙随后与A、B分别签订运输合同,由A、B通过铁路将该批货物各运输一段。在B运输过程中,因B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毁损灭失。①这就是单式联运(A、B联合运输,均采用铁路运输)。②甲有权请求乙和B承担连带责任。
例11甲委托乙运输一批货物。乙随后与A、B分别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A用轮船运输一段,B 用火车运输一段。在B运输过程中,因B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毁损灭失。①这是多式联运。不突破合同的相对性。②甲无权请求13承担违约责任,甲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但损害赔偿标准等事项依照铁路运输的相关规则处理。
6.《旅游纠纷解释》第2条。《旅游纠纷解释》第2条规定:“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法脘应予受理。”(见例12)。
例12为奖励甲公司1014年度十大先进个人,甲与乙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由甲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乙为甲公司A、B、C等十大‘先进个人’提供‘三亚5日风情游’。”旅游期间,因住宿酒店提供的食物缺陷,A、B、C等10人食物中毒,住院治疗多日。甲公司因董事长贪腐被抓,无人理会此事。①旅游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乙。②当甲怠于主张合同权利时,可突破合同相对性,A、B、C等人均可作为原告起诉乙,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7.交强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几条;《交强险条例》第21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受合同相对性的限制(见例13)。
例13甲为自己的汽车在丙保险公司投保了2015年交强险。2015年7月1日,甲驾该车撞伤了骑摩托车的乙。经查,乙非故意碰撞机动车。①交强险合同当事人为甲、丙。②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只要损失不是受害人乙故意造成的,乙即有权请求丙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交强险保险金。③除不受合同相对性限制外,交强险还有一个特点,不以侵权责任成立为前提。即使按照《道交法》第76条,甲对乙不成立侵权责任,交强险保险金的支付义务不受影响。
8.第三者责任商业险。根据《保险法》第65条第2款,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怠于主张合同债权的,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受害人有权直接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见例14)。
例14甲为自己的汽车在丙保险公司投保2015年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2015年7月1日,甲驾该车撞伤了行人乙。经查,乙非故意碰撞机动车。①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合同当事人为甲、丙。原则上,遵循合同相对性,若甲对乙的侵权责任成立,经被保险人甲请求,丙应当直接(在限额范围内)向乙支付保险金。②有例外。若甲对乙的侵权责任成立,但被保险人甲怠于对丙主张权利,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受害人乙有权直接请求丙(在限额范围内)向自己支付保险金。此处,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法理: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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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涉及到人民群众,因此是公共基础知识的考察点。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10: D C B B C B C C A B
11-20: B B D C D D A D C A
21-30: B B B A C B A B C C
31-40: D D A B B A,C,B,A,ABC
41-50: ABD,BCD,ABC,ABCD,AB, BCD,ABC,ABCD,ABCD,ABCD 51-60: ABCD,ACD,ABCD,BCD,CD, CD,AC,ABD,B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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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自由的王国,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题,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3.【答案】B。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4.【答案】C。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6.【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8.【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
9.【答案】D。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关系通常发生在联营、合伙、共同购置生产资料、共同兴建工程等情况下,其发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协议。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共有财产、各自独享财产所有权,而是每个共有人按照确定的比例、数量、标准对于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本题考查了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原则,这是按份共有人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共有财产的一项原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既是其他共有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出售共有财产份额的共有人的义务。运用这项原则的条件是:(1)共有人出售自己的财产份额;(2)其他共有人的购买条件与他人的条件同等;(3)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在接到通知后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不作出答复,就丧失了优先购买权。此外,依据《民法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又出租给了丙。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10.【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要管理人具有认识能力已足,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11.【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12.【答案】B。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
13.【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在发生不当得利的事实时,当事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所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利。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此规定,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1)一方取得利益,即其财产增多;(2)造成他人损失,即其财产减少;(3)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损失的一方为债权人,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受益人为债务人,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包括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
14.【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C为正确答案。
15.【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侵权行为的构成应具备的要件有: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施工人有过错。
(5)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由施工人,即修路队承担赔偿。
16.【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
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17.【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18.【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19.【答案】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0.【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21.【答案】A。解析: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公民的合法行为能力和公民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做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中钱某是在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而到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时,钱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劳动收入,因此该民事责任应由钱某自己承担。故可排除选项B、C、D。
22.【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以,合同关系一般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因此,在本案中首先要明确合同的当事人是甲公司与乙公司,而丙公司只是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因此甲只有权利要乙承担违约责任。
23.【答案】C。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24.【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25.【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26.【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06条、《民通意见》第121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题中,曹某通知范某还款指定的10天为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开始计算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2005年4月2日诉讼时效届满。但《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本题选D。
27.【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28.【答案】C。解析:依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因此选C。
29.【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0.【答案】D。解析: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31.【答案】A。解析: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注意,一般的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属无效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
32.【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合同尚处于未生效状态,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有权人是否表示承认。《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33.【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依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一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
34.【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
35.【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36.【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
37.【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简易交付,即在买卖合同法律行为形成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成立生效时取得所有权的一种物权转移方式。《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38.【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粮食属于不同种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C正确。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39.【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40.【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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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进程中范式认识上的不足影响着我国民法现代化的良性发展,因此需要加强民法教育力度。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题库,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2.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3.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8.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 )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D.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9.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10.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11.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12.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13.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14.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应由乙自负责任
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15.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应由王某承担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16.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17.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
A.杨村 B.李村
C.县城医院 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18.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19.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20.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21.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22.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 )。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23.甲与乙于200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2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
A.上级机关的决定 B.不可抗力
C.第三人侵权 D.第三人违约
25.某图书馆复印室复印图书、报刊资料,由私人自费订购,该行为属于( )。
A.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
B.提供科研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
C.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其作品
D.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26.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7.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应再还300元
B.乙应退回500元
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28.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
A.文字作品 B.工程设计
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D.计算机软件
29.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 )。
A.代位权 B.撤销权
C.解除权 D.终止权
30.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31.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32.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33.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3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 )。
A.必须选择定金 B.必须选择违约金
C.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D.必须同时选择两者
35.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36.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37.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38.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这两项债务不可抵销 B.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
C.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 D.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
39.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40.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A.归王某所有 B.归李某所有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p#副标题#e#
4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 )。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违约金
42.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3.张某和李某分别出资3000元和6000元开设发廊,后因经营不善欠债15000元,张和李对该项债务应当承担( )。
A.无限连带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责任 D.按份责任
44.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45.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支配权 D.处分权
46.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
A.红旗中学 B.工艺美术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47.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
A.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48.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
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49.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 )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50.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 )。
A.绝对无效合同 B.相对无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无权代理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3.【答案】B。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4.【答案】C。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6.【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8.【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
9.【答案】D。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关系通常发生在联营、合伙、共同购置生产资料、共同兴建工程等情况下,其发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协议。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共有财产、各自独享财产所有权,而是每个共有人按照确定的比例、数量、标准对于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本题考查了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原则,这是按份共有人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共有财产的一项原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既是其他共有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出售共有财产份额的共有人的义务。运用这项原则的条件是:(1)共有人出售自己的财产份额;(2)其他共有人的购买条件与他人的条件同等;(3)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在接到通知后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不作出答复,就丧失了优先购买权。此外,依据《民法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又出租给了丙。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10.【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要管理人具有认识能力已足,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11.【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12.【答案】B。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
13.【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在发生不当得利的事实时,当事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所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利。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此规定,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1)一方取得利益,即其财产增多;(2)造成他人损失,即其财产减少;(3)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损失的一方为债权人,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受益人为债务人,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包括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
14.【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C为正确答案。
15.【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侵权行为的构成应具备的要件有: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施工人有过错。
(5)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由施工人,即修路队承担赔偿。
16.【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17.【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18.【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19.【答案】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0.【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21.【答案】A。解析: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公民的合法行为能力和公民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做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中钱某是在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而到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时,钱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劳动收入,因此该民事责任应由钱某自己承担。故可排除选项B、C、D。
22.【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以,合同关系一般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因此,在本案中首先要明确合同的当事人是甲公司与乙公司,而丙公司只是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因此甲只有权利要乙承担违约责任。
23.【答案】C。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24.【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25.【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26.【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06条、《民通意见》第121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题中,曹某通知范某还款指定的10天为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开始计算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2005年4月2日诉讼时效届满。但《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本题选D。
27.【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28.【答案】C。解析:依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因此选C。
29.【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0.【答案】D。解析: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31.【答案】A。解析: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注意,一般的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属无效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
32.【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合同尚处于未生效状态,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有权人是否表示承认。《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33.【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依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一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
34.【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
35.【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36.【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
37.【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简易交付,即在买卖合同法律行为形成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成立生效时取得所有权的一种物权转移方式。《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38.【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粮食属于不同种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C正确。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39.【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40.【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
41.【答案】D。解析: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
42.【答案】A。解析:自拍的生活照属于美术艺术作品,著作权人对创作出的作品享有各项权利。甲已经在网站上传播了自己的照片属于行使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经行使即告消失。甲已经行使完毕此项权利,故乙公司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A应选。因为乙公司已经出版发行因此复制是必须的过程,因此同时也侵犯了复制权。因为以甲为题材拍摄,所以也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丙未经合法授权亦构成侵权。
43.【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A正确。注意,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比如本题,债权人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责任,还可以要求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责任。
44.【答案】C。解析: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C正确。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
45.【答案】D。解析: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享有。D符合题意。
46.【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47.【答案】D。解析: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注意,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A、B、C是法条原文。正确答案为D。
48.【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49.【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50.【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
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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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陆续进行中,来让我们重新复习一下民法的内容吧。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简称可撤销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夫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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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那么你对民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之民法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 未成年人监护人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父母单位。
2. 精神病人监护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妹、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单位。
3.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伤害补助、残疾人补助
4. 物权大于债权:有股份的有优先购买股份的权利。
5. 善意的不当得利,要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恶意的不当得利,还要收缴除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的其他得利。
6. 甲和乙约定,丙向甲履行债务,若丙不履行,则甲有权请乙履行债务。
7. 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法律后果要法人承担
8. 婚姻关系自动取消在一方死亡宣告后,如果一方又结婚了,又撤销死亡宣告,原来的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9. 房产转让必须办理过户,私下转让无效。
10. 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伤害负责赔偿,如没有经济能力则有抚养人垫付。
1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本人财产支付赔偿,不够的由监护人支付,单位承担监护人的除外。
12. 价格协商不成,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3. 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使处理也必须完全为了监护人的利益,这一限定不以被监护人的同意为转移。例如被监护人要送钱给XXX,监护人不能答应,答应法律也无效。
14. 19岁谎报年龄结婚,21岁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由于21岁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无效婚姻条件消失,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15. 以盈利性为目的,采用他人相片宣传,侵犯公民肖像权。
16. 十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合同有效,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确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17. 下落不明满2年,可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满2年(事故发生之日起)可由法院宣告死亡。
18. 无效民事行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C、欺诈、胁迫、非法的行为。
19.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
20.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1. 无权代理情况: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的行为,只有经老板确认,老板才承担民事责任,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老板明知却不做否认的,视为同意。
22. 转委托:甲委托乙,如乙要委托丙,应当在事先取得甲的同意。如甲不同意则乙要对丙的行为负民事责任。特殊情况可免于民事责任。P24
23.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的服务,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服务费用。(甲救乙花费打车费用,事后可以向乙讨要)。
24.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般诉讼时效2年,身体受伤、买到假货、拒付租金、财物丢失1年。
最长诉讼有效期20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应该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5. 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终止。从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6.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高速运输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时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7.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8. 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是一种组织、法人代表是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负担民事责任。
29. 企业法人对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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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汇总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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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繁多,需要考生进行内容的整合和汇总,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行政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各项运行职能的基础是:行政决策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应缴单位征得超标准排污费应当用于:市政建设
3.公文的标题由作者、事由、文种组成
4.继承开始的时候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5.继承不需要通知,而是根据要约要求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该承诺的生效时间为:作出承诺的行为时
6.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
7.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8.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价格机制
9.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10.申诉受理机关: 1.原处理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 2.行政监察机关 3.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11.所有权的功能中,具有根本性的一个是:处分
12.我国政治制度决定了行政组织的根本属性是:服务性
13.计划生育属于政府的:社会职能
14.共有人对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15.21世纪高技术的核心是:生物技术
16.统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二人以上时,遗产分配的比例应首先坚持:协商原则
17.指定了收益人的死亡保险金不属于遗产
18.在我国,产品质量责任适:无过错责任原则
19.现行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20.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22.行政侵权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以权谋私,该种行为属于:滥用职权
24.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5.需要层次论认为,人的最低层次需要是:生理需要
26.根据板块构造学说,地球的岩石圈可以分为六个板块,而唯一的一个海洋板块是:太平洋板块
27.地球东西半球的实际分界线是:西经20和东经160
28.在德罗·威尔逊于1887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政治学季刊》上发表了行政学的开山之作《行政之研究》,标志着行政学的产生
29.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30.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3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32.A遗失一块瑞士表被B拾得,依照我国民法规定,A与B之间产生:财产所有权关系
33.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34.新中国建立初期,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机关是: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
35.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规则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
36.在我国,共有公共设施致害导致的赔偿属于:民事赔偿
37.行政相对人对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申请行政的期复议限为受到行政拘留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
38.行政法制化的根本前提是:有法可依
39.对政府管理运行职能所包括的内容,古立克提出了:“七职能说”
40.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作者是:李白
41.批复是答复下级请示的文件,是:被动文件
42.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43.在领导体制上,行政监督机关和审查机关都实行:双重领导制
44.净出口是指:出口减进口
45.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46.《合同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47.在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抵押权人不享有有限购买权
48.现行宪法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49.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一般是:5000元
50.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成为:共同管辖
51.行政审判权不属于行政职权
52.马克思主义哲学得知节理论来源是: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它主要是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而创立的崭新的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
53.目标管理的基本精神是:以自我管理为中心
54.社会保障中的最大项目是社会保险的支出
55.作为上商品的计算机软件,其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是:购买软件的货币
56.专发对象不包括:下级文件
57.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恩年,其起算时间是:核准注册日起算
58.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大会负责
59.现行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余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倍
60.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1.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法律
63.财政政策中是从需求角度影响经济运行的
64.我国一贯奉行的货币政策是:稳定货币
65.中国加入WTO后,承诺在5年内将农产品关税税率减至:15.%左右
66.有社会主义宪法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理解正确的是:主权来源于全体国民的公意,是超阶级的
67.我国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当年新创造的价值称为:国民收入
68.大气中的氧主要存在于:平流层
69.我们通常所说的水资源是指:陆地上的淡水资源
70.建筑物致人损害适用推定过错原则
71.最先提出“社会人”假设的是:梅奥
72.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73.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消失,称:债的免除
74.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折中原则
75.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累计债权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76.战后60—70年代,国际力量分化改组,西方国家中主张并推行“新东方政策”的是:西勃兰特政府
77.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7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与根本制度类似的一个概念是“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79.在我国,特赦由全国人大会决定
80.在现代管理学中,管理人员对当前的实际工作是否符合计划而进定并促使组织目标实现的过程,被称为:控制
81.国家基本的财政计划称为:国家预算
82.甲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乙,未发生死亡的结果,甲的认识错误属于: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
83.对于微观管理系统来说,关系到组织的输入和输出的动力问题的环境因素是:经济环境
84.破产案件中,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申报寨含的期限应为法院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
85.可以在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物称为:流通物
86.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会
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87.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调整: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
88.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是:《三国演义》
89.管理的首要职能是:计划职能
90.把生产资本区分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其依据是:再生产过程中不同的价值转移方式
91.上海“新世界”商场的股票,X年X日每股价格为13.30元,该股票价格是:股息的资本化
92.调节利润不是价格机制的作用
93.有偿性不是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94.按照目前物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构成物价最小单位是:夸克
95.全国人大任期满的2个月前,全国人大会比较完成下界全国人大的选举
96.经上级行政机关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革原具体的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7.与企业兴衰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是:产权制度
98.中国共产党最早组织是在上海成立的
99.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包括: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出口需求
100.对科学技术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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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总结有利于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以及学习,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总结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首先,邓小平理论是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产物。
近代,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精神批判,产生了近代空想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思想史的开端;马恩继承空想社会主义的优秀思想成果,总结了工人运动的经验,运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和一般规律,找到了埋葬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力量。
其次,当代国际形势的新发展所形成的新的时代特征,要求社会主义顺乎世界潮流,反映时代变化,这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国际大背景。
2、邓小平理论的探索与实践过程
十二大以后,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及时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
十二大到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十三大系统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阐述了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取得的成果,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阶段、任务、动力、条件、步骤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和时代特征问题,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轮廓。
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基本内容做了全面的概括和论述,并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至此,邓小平理论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
3、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其二者的共同要求是:人的主观认识要符合客观实际,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首先,我国已具备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文化;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基础。
其次,我国尚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述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7、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首先,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其次,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
最后,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条件。
8、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判断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共同特征:企业的自主经营,资源配置的市场性,经济活动的开放性,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管理的法制性,宏观调控的间接性,市场竞争的平等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特征: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3)在宏观调控上,能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手段的长处。
(4)在政治制度上,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11、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
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了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十五届四中全会同时指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3)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推动企业科技进步;(6)全面加强企业管理;(7)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8)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10)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2、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和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专家经营为特征的新型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的形式:个人业主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我国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
(1)产权清晰
主要是由法律明确界定出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权利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利,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2)权责明晰
指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的权利和责任。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据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政企分开
企业和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管理科学
指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系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除了全面理解和把握以上四条基本特征外,还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①继续推进政企分开;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③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④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3、市场体系的内容及相互关系
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有机统一体,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最基本内容,是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
市场体系内部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要使市场体系的整体功能得到发挥,必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14、市场体系中的各类市场
(1)商品市场
狭义的商品市场是指有形的物质产品的交换场所,其主要功能有:为商品交换的实现提供条件;评价商品;影响供求。商品市场主要包括消费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消费资料市场的特点:多样性、层次性、分散性、流动性。
生产资料市场的特点:购买者以各类企业为主;以中间产品的交换为主;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变化小但需求量大;需求相对稳定,决定了生产资料市场有可能相对集中和相对独立,有利于发展期货市场。
生产资料市场的功能:制约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制约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结构;制约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
(2)金融市场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货款的吸收和提取,货款的发放和收回,投资资金的筹集等一切与货币流通有关的活动。
金融市场的主要作用:引导资金合理配置资源;聚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影响利率实现宏观调控;提供竞争改善经营管理。
(3)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通和交流的场所。其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上流动的是人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供求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在于: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具有流动性;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双向选择性。
(4)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的市场组织形式主要有六种:
A.土地的一级市场。由国家采取公开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出售或划拨土地使用权。
B.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包括资金筹措和建筑施工两大环节的活动。
C.房地产交易市场。指有组织、有领导建立的有形房地产交易市场。包括所有与房地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如集资建房、房屋互换、房地产信托代办、新房出售和预售、旧房的买卖和租赁。
D.商品销售市场。有两种形式:房屋产权出售;房屋使用权的转让。
E.房地产金融市场。
F.涉外房地产市场。
(5)技术和信息市场
广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技术商品的开发、应用和流通的全过程;狭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的场所。
(6)期货市场
狭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期货交易的场所,即期货交易所;广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构成期货交易的全部要素,包括交易所、经纪公司、结算所、期货交易者等。
15、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
宏观调控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的目标: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
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五大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17、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
(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18、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完善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健全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在于: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是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深入、扎实、持久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
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互质问题。
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发展协调共进的方针是:必须围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反对“斗私批修”、“大批判”的错误作法。
21、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战略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和首要任务。
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是我国外交为之奋斗的基本目标。
22、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
1979年邓小平同志出访美国时表示:“只要台湾和大陆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生活方式和现行制度。”首次表达了一国两制的思想。
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对关于恢复香港主权问题,明确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法解决。
1984年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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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人员必须培养相应的公共基础知识,那么你对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知识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万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
1、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企业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4、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上。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并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并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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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相关知识点是公共营养师所需要做的工作,那么你对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点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 孕期营养不良对胎儿的影响:(1)早产及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增加。(2)胎儿先天
性畸形发生率增加。(3)围生期婴儿死亡率增高。(4)影响胎儿的体格和智力发育。
2、 孕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能量:孕中期后能量RNI在非孕期基础上增加200kcal/日。
蛋白质:孕早、中、晚期蛋白质RNI增加值分别为5g/日、15g/日、20g/日。脂类:孕期需3~4kg脂肪累积以备产后泌乳。
矿物质:钙孕中期AI为1000mg/日,孕晚期为1200mg/日;铁孕期AI为25mg/日;碘孕期RNI为200µg/日;锌的孕期RNI为16、5mg/日。
维生素:孕中、晚期维生素A的RNI为900µg/日;孕期维生素D的RNI为10µg/日;孕期维生素B1的RNI为1、5 mg/日;孕期维生素B2的RNI为1、7 mg/日;孕期维生素B6的RNI为1、9 mg/日;叶酸的补充需从计划怀孕或可能怀孕前开始,孕期叶酸的RNI为600µg/日,或叶酸强化食物400µg/日。
3、 铁剂的补充大于30 mg/日可干扰锌的吸收,故妊娠期间治疗缺铁性贫血的孕妇需同时
补锌15 mg/日。
4、 孕早期膳食要点:(1)按照孕妇的喜好,选择促进食欲的食物。(2)选择容易消化的食
物以减少呕吐。(3)少食多餐,想吃就吃。(4)为防止酮体对胎儿早期脑发育的不良影响,完全不能进食时,静脉补充至少150g葡萄糖。(5)为避免神经管畸形,在计划妊娠时就开始补充叶酸400~600µg/日。
5、 孕中期膳食要点:(1)补充充足能量。(2)注意铁的补充。(3)保证充足的优质蛋白供给,摄入适量的鱼、禽、蛋、瘦肉和奶。
6、 孕晚期膳食要点:(1)补充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2)增加钙的补充。(3)保证适宜的体重增长。
7、 乳母的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能量:轻体力劳动的哺乳期妇女能量RNI在非孕期基础上增加500kcal/日,即3000kcal/日。
蛋白质:每日增加蛋白质20g,到每日85g。膳食蛋白生物学价值不高,影响乳汁蛋白的转变率。
脂肪:占膳食总能量20~30%。
碳水化合物:占膳食总能量55~65%。
矿物质:乳母膳食钙AI为1200mg/日;乳母膳食铁的AI为25 mg/日,目的是恢复孕期铁丢失。
维生素:乳母维生素A的RNI为1200µg/日;乳母膳食维生素D的RNI为10µg/日,维生素D几乎不能通过乳腺,建议多进行户外活动;乳母维生素B1的RNI为1、8 mg/日;乳母维生素B2的RNI为1、7 mg/日;乳母维生素C的RNI为130mg/日。 8、 铁和维生素D在母乳中含量极低,几乎不能通过乳腺进入乳汁。 9、 哺乳期的膳食要点:(1)食物种类齐全多样化。(2)供给充足的优质蛋白质。(3)多食
含钙丰富的食品。(4)多食含铁丰富的食品。(5)摄入足够的新鲜蔬菜、水果和海产品。(6)注意烹调方法:煮煨蒸炖。 10、 婴儿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能量:婴儿能量AI为95kcal/(kg、d)。
蛋白质:人乳喂哺的婴儿蛋白质AI为2、0g/(kg、d),牛乳喂养的婴儿为3、5g/(kg、d),大豆或谷类蛋白喂养的为4、0g/(kg、d)。除八种必需氨基酸外,还需食物供给组氨酸、半胱氨酸、酪氨酸和牛磺酸。
脂肪:6个月以下占总能量的45~50%,6个月以上占35~40%。碳水化合物:人乳喂养的婴儿摄入量为12g/(kg、d)。
矿物质:婴儿容易缺乏的矿物质有钙、铁、锌、碘。婴儿钙的AI:6个月以下为300mg/日,6个月以上为400 mg/日。婴儿铁的AI:6个月以下为0、3mg/日,6个月以上为10 mg/日。婴儿锌的AI:6个月以下为1、5mg/日,6个月以上为8 mg/日。碘的AI:1岁以下为50µg/日。
维生素:婴儿维生素A的AI为400µg/日。婴儿维生素D的AI为10µg/日。婴儿维生素E的AI为3mg/日。婴儿维生素C的AI:6个月以下为40mg/日,6个月以上为50 mg/日。
11、 婴儿在4~6个月以后急需从膳食中补充铁和锌。
12、 从出生2周到1岁半之内都应添加维生素D,鱼肝油+户外运动。各月婴儿均需补充鱼
肝油(维生素A+D)。 13、 初乳的营养特点:(1)蛋白质含量高,约为10%,成熟乳仅为1%。(2)含丰富的抗体,
以SIgA居多,亦含溶菌酶和抗菌因子。(3)提供较多特殊营养素,如锌,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等。(4)初乳中的脂肪和乳糖都比成熟乳少,以适应新生儿脂肪和糖消化能力较差的特点。 14、 母乳的优点:(1)蛋白质和氨基酸。以易于消化吸收的乳清蛋白为主,含较多胱氨酸和
牛磺酸。(2)脂肪。人乳中脂肪数量和种类都比牛乳多。(3)糖类。人乳中乳糖含量高于牛乳。(4)矿物质。钙和铁的含量比牛乳低,但吸收率高。(5)维生素。6个月以下婴儿,除维生素D外,不需额外补充。(6)母乳中含有免疫活性物质。(7)母乳中含有激素和生长因子。
15、 婴儿配方奶粉的成分改变:(1)在牛奶的基础上,降低蛋白质总量,减轻肾负荷。(2)
增加乳清蛋白的比例,减少酪蛋白,以利消化吸收。(3)增加牛磺酸和肉碱,模拟母乳。(4)脱去饱和脂肪酸,代之以富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植物油,并调配其构成比例,使之接近母乳。并添加有助大脑发育的DHA等。(5)降低矿物质总量,调整钙磷比例,增加铁、锌及维生素A、D。
16、 婴儿在4~6个月添加辅食。6个月后母乳已不能满足婴儿能量需要,且4个月时婴儿储备铁已用尽。
17、 添加辅助食品的原则:(1)逐步适应。每一种辅食经5~7天的适应期,第一个添加的辅
食是米粉类。(2)由稀到稠。(3)量由少到多,质地由细到粗。(4)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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