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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考试中,常识问题占据考试内容的大多数。但是由于常识问题范围广,内容多,所以并不利于记忆。因此,需要总结整理出一些易考知识点,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易考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又可以表述为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或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第二个是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是否具有同一性。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二、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式
一种是客观唯心主义,一种是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独立于人类与自然界之外的“客观精神”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世界万物都是这种客观精神本体的派生物;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意识当作世界万物的本原,世界万物都是人的主观意识的产物。
三、物质和意识
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映,正确的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错误的甚至荒诞的意识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反映。
四、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本质所固有的可以用数量形式表示的规定性,包括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等。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量的区间。量变是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原有发展过程的延续和渐进。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延续和渐进过程的中断。事物的变化有没有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循环往复,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五、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方面之间及各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事物的变化、发展,既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
六、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包括自然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主要的和决定性的因素。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即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包括艺术、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宗教、哲学和科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和情感、风俗、习惯、传统等社会心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且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七、毛泽东思想
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在1939年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中国社会的性质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抗日战争爆发后,毛泽东在《战争和战略问题》等文章中,科学地论证了中国革命为什么必须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形成了完整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理论。
八、邓小平理论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活的灵魂,它贯穿于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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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的哲学部分在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中很重要,那么你对哲学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哲学考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
实践(物质性、直接现实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观点,它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主观见之于客观)实践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一切活动,特别是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2、基本特征:
a、(物质性)唯物主义实践观与唯心主义实践观的区别;
b、(直接现实性)实践与认识的区别;
c、(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与生物消极适应活动的区别;
d、(社会历史性)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
3、基本形式:物质生产;社会关系;科学实验及精神生产实践。
认识(反映论、能动性、创造性)
1、(能动的反映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a、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b、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
c、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2、(能动性)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
3、(创造性)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
真理(客观性、具体性)
1、(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既有原则区别,又相互包含和转化)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2、(客观性)a、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b、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3、(具体性)真理的具体性是指真理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指导实践)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2、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认识的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
3、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a、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促进实践;b、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会阻碍或破坏实践。
认识发展律(认识发展是从感性到理性、反复与无限的过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依赖)
1、相互区别:
a、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b、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对事物表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抽象和概括对事物本身及规律的认识。
c、感性认识通过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反映;理性认识则通过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来反映。
d、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
2、相互依赖:
a、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活动的起点。
b、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任务。
c、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
d、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时间。
3、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会导致唯理论或经验论的错误。
PS1: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
1、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同时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
2、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3、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也属于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的作用。
4、非理性因素对理性因素起着动力调控的作用,同时又要受人的理性因素的决定与制约。
PS2: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
1、经验属于感性认识范畴;
2、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归根到底都源于实际;
3、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是“源”与“流”的关系;
4、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都是人类知识的来源;直接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最终来源。
认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与(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1、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发展过程的无限性,人对事物的认识要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的限制,因此,认识的发展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就某个具体事物而言,人们对它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就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又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3、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也就是说,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过程的符合是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展的一定的具体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反对割裂二者统一的“左”和右的错误。
PS3: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
1、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2、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基础,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真理发展律(真理发展过程中,真理与实践标准的绝对与相对)
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相互区别、相互渗透、相互联结)
1、相互区别:
a、任何绝对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具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以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和人对物质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b、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即真理是有条件的。从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任何真理都是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近似)的反映。真理有待扩展和深化。
2、相互渗透: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部分;无数相对真理的综合构成绝对真理。
3、相互联结: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辩证统一)
1、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唯一、时间)
a、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只能是实践,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b、时间对一切认识最终都能作出检验,没有实践检验不了的认识。
2、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具体、过程)
a、任何实践都是具体的,都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
b、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不是一劳永逸的,是一个过程。
c、因此,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对认识真理的检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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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法律意识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和,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有法律部分,那么你对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 口头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
2、 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自行撤销,但是违背了诚信原则,造成他人损失要进行赔偿。
3、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该由当事人一方独自一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方的纠纷,按照法律程序另外解决。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货运的例子。
4、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要约:一方表示希望和对方订合同。承诺:对方收到要约后表示愿意订合同。承诺到达对方合同成立。
5、 要约的撤回:新要约比旧要约先到对方。要约的撤销:对方承诺前,撤销要约的通知要到达对方。
6、 合同价款不明确的(订合同和交货价格不一),应当以订立合同时的价格。
7、 不安抗辩权:发现合同一方有转移财产、经营恶化的证据,合同一方可以停止履行合同,没有证据停止履行要承担民事责任。
8、 定金:交定金的不履行定金没。收定金的不履行,双倍返还。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
9、 可变更、撤销的合同
a) 对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b) 显失公平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
10、 无效的合同
a) 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b)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1、 效力待定的合同
a) 无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 无权处分他人的订立的合同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人超出其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
12、 表见代理的合同也可有效。(交易人有理由相信他)
13、 越权订立的合同也可有效。(相对人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
14、 甲把电脑借给乙,乙私下将它卖给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经甲追认或者乙取得处分权,合同生效。
15、 丙可以1个月内要求甲确认,甲如果否认合同失效,甲不做表示也表示否认。丙也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16、 丙如果是善意的取得,则甲不能要求丙返还电脑,只能要求乙赔偿。
17、 合同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接受,该合同有效。
18、 合伙人的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所有合伙人有效。
19、 提供资金、或者技术,即使不参与经营,但参与利润分成,看做合伙人,要承担合作风险。
20、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没有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1、 租赁合同最长20年。
22、物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在物品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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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之民法
1、 未成年人监护人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父母单位。
2、 精神病人监护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妹、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单位。
3、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伤害补助、残疾人补助
4、 物权大于债权:有股份的有优先购买股份的权利。
5、 善意的不当得利,要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恶意的不当得利,还要收缴除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的其他得利。
6、 甲和乙约定,丙向甲履行债务,若丙不履行,则甲有权请乙履行债务。
7、 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法律后果要法人承担
8、 婚姻关系自动取消在一方死亡宣告后,如果一方又结婚了,又撤销死亡宣告,原来的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9、 房产转让必须办理过户,私下转让无效。
10、 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伤害负责赔偿,如没有经济能力则有抚养人垫付。
1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本人财产支付赔偿,不够的由监护人支付,单位承担监护人的除外。
12、 价格协商不成,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3、 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使处理也必须完全为了监护人的利益,这一限定不以被监护人的同意为转移。例如被监护人要送钱给XXX,监护人不能答应,答应法律也无效。
14、 19岁谎报年龄结婚,21岁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由于21岁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无效婚姻条件消失,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15、 以盈利性为目的,采用他人相片宣传,侵犯公民肖像权。
16、 十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合同有效,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确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17、 下落不明满2年,可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满2年(事故发生之日起)可由法院宣告死亡。
18、 无效民事行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C、欺诈、胁迫、非法的行为。
19、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
20、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1、 无权代理情况: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的行为,只有经老板确认,老板才承担民事责任,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老板明知却不做否认的,视为同意。
22、 转委托:甲委托乙,如乙要委托丙,应当在事先取得甲的同意。如甲不同意则乙要对丙的行为负民事责任。特殊情况可免于民事责任。P24
23、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的服务,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服务费用。(甲救乙花费打车费用,事后可以向乙讨要)。
24、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般诉讼时效2年,身体受伤、买到假货、拒付租金、财物丢失1年。
最长诉讼有效期20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应该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5、 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终止。从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6、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高速运输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时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7、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8、 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是一种组织、法人代表是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负担民事责任。
29、 企业法人对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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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之婚姻法
1、 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2、 禁止结婚条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 登记机关: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
4、 离婚条件:双方自愿、子女财产问题达成协议。
5、 不予离婚的条件(想对于男方):女方分娩1年内、中止妊娠6个月内。
6、 法定个人财产
a) 一方婚前财产。
b) 一方因身体伤害所得医疗费用。
c) 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7、 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等。
8、 夫妻债务:
a) 一方婚前的债务,且不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用负担。
b) 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要负担(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c) 一方死亡,另一方对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要负担。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之物权法
1、 担保物权
a) 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 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 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 善意取得
a) 动产和不动产
b) 转让人无处分权
c) 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 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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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涵盖多个层面的知识,需要考生做好考点总结,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考点1】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标题、主题词、正文
【考点2】越级行文是指下级机关越过自己的直接领导机关向更高的上级领导机关直至中央或上级机关可以跃过直属下级直接向最基层单位的行文。
【考点3】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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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以及履行工作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重点考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 应用文概述; ②.应用文特点; ③.应用文的作用; ④.应用文分类、撰写; 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 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 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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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几乎是事业单位必考内容,它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复习建议】法律部分的知识点非常多,记忆有难度,但是题目较简单,容易得分。特别注意的是:法律部分的出题重复度非常高,所以这部分的题库是复习重点,会有非常多的原题出现。虽然最近一两年法律部分的占分在降低,但是相对于其他模块而言仍然是占分比重较大的模块,仍然要重点备考。
管理:该科目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管理、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创新、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管理绩效、战略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1、管理原理
(1)管理的概念、研究对象及意义
(2)系统原理的含义、特征、内容
(3)人本原理的含义、实质、内容
(4)责任原理的含义及内容
(5)效益原理的含义、内容
2、管理功能
(1)管理功能的概念及分类
(2)决策的概念及特征
(3)科学决策的原则和程序、方法
(4)组织工作的概念、特点#p#副标题#e#
3、管理方法
(1)现代管理方法应具备的思想方法
(2)经济方法的概念、特点、作用
【重点】决策、组织、领导。
【复习建议】管理模块包含管理学常识和行政管理知识,难度不算大,考点比较集中。
公文写作: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文和常用事务文书相关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熟悉公文的含义、特点、作用、分类以及公文的行文规范、语言规范、处理规范及其它相关知识;把握常用法定公文的含义、特点、种类及写作要求;把握常用事务文书的含义、特点及写作要求。
【重点】一般公文的格式、规范及写作。
【复习建议】公文部分在区县级的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考察,知识点比较集中。
科技生活:
1.信息技术
2.生物技术
3.新材料技术
4.能源技术
5.空间技术
6.农业高科技技术
测试内容包括上述高新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重点】今年国家取得的最新科技成就,或科技方面的奖项。
【复习建议】科技生活部分在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中出题较多,在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相对较少,知识点非常零碎,但是仍然很重要。
人文历史:
【复习建议】人文历史的知识点比较杂,包含了文化常识、历史常识、文学常识等内容,但是从小学一直就在学习,所以平时积累很重要。
道德: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认识理解,考查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主要包括:了解道德的含义、特征及作用,理解把握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含义、特点及其主要内容。
【复习建议】职业道德部分不是所有地方都考,如果你所报考的考试大纲中有说明考的话,这里要重点看,其他没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简单了解即可。
国情省情市情: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我国和我省及各市的地理历史、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基本概况的了解。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地理位置、历史沿革
(2)民族文化、行政区划及人口
(3)地形地貌、气候条件、自然资源
(4)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
时事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包括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
【复习建议】时事政治是必考内容,非常重要,一般占5-10分,总结近一年的各地考试情况,分值不断增长,其中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尤其重要,要特别注意。
事业单位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认识了解。
【复习建议】事业单位知识包含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不是所有地方都考,如果您所报考的考试大纲中有说明考的话,这里要重点看,其他没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简单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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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了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能更有机会通过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河北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邓小平理论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其次是理论联系实际;最后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三个代表
2000年2月,江泽民在广东视察时首次提出“三个代表”科学概念。
2000年5月,江泽民明确提出“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基本结论。
200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系统而深刻地阐明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又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执政为民”。
3.科学发展观
内涵: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具体内容:
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第二,全面发展观。
第三,协调发展观。
第四,可持续发展观。
4.报告
(1)四化同步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2)美丽中国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3)文化活力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
(4)八个坚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5)四个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学习服务创新
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7)清正清廉清明
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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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河北事业单位招考考试内容之一,考点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河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汇总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考点1】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标题、主题词、正文
【考点2】越级行文是指下级机关越过自己的直接领导机关向更高的上级领导机关直至中央或上级机关可以跃过直属下级直接向最基层单位的行文。
【考点3】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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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等等,都是教师招考的考点,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教师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
(一)法的概述1.法的概念。2.法的本质与特征。3.法的分类。4.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法与政治的关系;法与政策的关系;法与道德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1.社会主义民主概念。2.社会主义法制概念。3.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4.依法治国。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1.法的制定的含义。2.我国制定法的基本原则:以宪法为依据,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法的及时立、改、废相结合。3.法的制定权限。4.法的制定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5.法的实施。6.违法及其责任。7.法律的实施监督:法律实施监督的含义;法律监督体系。
(四)宪法概述1.宪法的概念与主要特征。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国家性质。3.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与分类;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4.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5.我国的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6.国家象征。
(五)我国宪法的基本制度1. 政党制度:政党制度的含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战线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2.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含义;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内容。3.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含义;我国《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的内容。4.文化制度:文化制度的含义;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的内容。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与特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6.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六)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概念。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七)刑法概述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分类。3.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4.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对地域的效力;刑法对人的效力。
(八)犯罪1.犯罪的概念与特征。2.犯罪构成的概念。3.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有组织的共同犯罪。5.单位犯罪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6.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九)刑罚1.刑罚的概念及其特征。2.刑罚的种类:主刑;附加刑。3.刑罚的运用:量刑;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追诉时效。
(十)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十一)民法概述1.民法的概念。2.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合法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权利不得滥用。 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4.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保护的含义;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十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1.自然人: 自然人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法人的概念;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3.民事法律行为。4.代理: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
(十三)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所有权的主要类型;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财产共有权。2.债权: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发生;债的担保。3.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的法律保护。4.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5.财产继承权。
(十四)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民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的方式。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种类;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十五)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征。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十六)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与行政复议1.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3.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含义;行政程序的制度。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含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
(十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赔偿1.行政违法。2.行政赔偿。3.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十八)经济法概述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十九)经济组织与市场管理法1.公司法律制度。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4.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6.证券法律制度:证券的概念;证券的种类;证券发行制度;证券监管制度。7.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概念;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及争议解决方法。8.票据法律制度:票据的概念;汇票、本票和支票及涉外票据。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二十)宏观调控与社会保障法1.宏观调控法的概念与特征。2.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与方法。3.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4.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概念;税法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常见税种。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6.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的含义;社会保险的特征;社会保险法的含义;失业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与优抚安置。
(二十一)诉讼法学概述1.诉讼:诉讼的概念与种类。2.诉讼法的概念。3.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共有原则;民事、行政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二十二)诉讼管辖1.管辖的概念。2.刑事诉讼的职能管辖。3.民事诉讼主管。4.行政诉讼主管。5.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概念;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6.地域管辖:刑事诉讼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行政诉讼地域管辖。7.共同管辖。8.协议管辖。 9.裁定管辖。
(二十三)诉讼参与人与强制措施1.诉讼参与人概述。2.刑事诉讼当事人。3.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5.其他诉讼参与人。6.强制措施的概念及其具体内容。
(二十四)诉讼证据与诉讼程序1.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2.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3.举证责任。4.诉讼程序含义;起诉;审判。5.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提起诉讼;审判。6.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7.行政诉讼程序: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
(二十五)期间、送达与执行1.期间:期间的含义;期间的计算;期间的耽误;期日。2.送达。3.刑事案件的执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的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的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的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的执行;徒刑缓刑的判决的执行;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的执行;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的执行。4.民事案件执行:民事案件执行的概念;民事执行程序的启动;执行担保;执行和解;执行中止。5.行政案件的执行:行政案件执行的含义;行政案件执行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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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师资格证重点知识点归纳汇总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证考试属于开放性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考试科目。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教师资格证重点知识点归纳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卷面分数:满分为150分,也就是大家平时拿到的试卷及真题卷面分数。
报告分数:满分为120分,是卷面分数经过一定的公式换算得来的。
合格分数:如果按照150分满分来看,90分应该是及格线。而教资最后成绩换算为120分满分后,报告合格分数是70分。
大家最终在成绩查询系统里,查看到的最终成绩就是报告分数,合格分数为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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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大全(精选10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大全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消防部门举报。
3.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6.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7.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8.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9.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10.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11.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13.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14.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15.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16.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17.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贫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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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大全(最新10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内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遮挡消防设施,私家车不违规占用消防车道。
2、电动自行车不可私拉电线充电,不可长时间充电,周围远离易燃可燃物。
3、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不要在社区内进行烧烤、篝火等活动,不在社区内焚烧垃圾、杂物。
5、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
6、物业公司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住宅楼的常闭式防火门要处于关闭状态,应急照明、逃生疏散标志要保持完好。
7、物业公司要组织员工对鳏寡孤独病残人员上门查找消除家中的火灾隐患,并对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火灾逃生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路线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罩撕成条状练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10、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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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常识(通用12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常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防火安全知识大全:消防安全知识—逃生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消防安全知识—防火常识: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气设备。
2、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4、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掉,明火是否熄灭。
7、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掉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9、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常识:
1、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掉阀门。
3、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4、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消防安全知识—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前,先把灭火器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2、拔下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
3、在灭火过程中,应始终坚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
4、灭火后防止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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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基础知识(通用11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防火、灭火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现阶段我国火灾特点,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联合制定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近日正式对外发布。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具体包括: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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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内容有哪些(大全)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就其破坏性来看,是仅次于旱灾、水灾的第三大灾害。火灾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消防电话:119
3、消防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4、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自动喷淋、消防栓、烟感报警器等。
5、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拉开保险销,将橡皮管喷嘴对住火源根部,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压下压把喷射灭火。
6、做好安全六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人身伤害事件、防自然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的六防安全常识
7、拾遗物品、钱、书刊要立即上交。
8、发生火情不要惊慌,应立即使用最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报警、服从指挥。
9、发生财务丢失或被盗后,要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
10、班后检查安全、电、水、设备,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气阀。
11、发现可疑之人、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应立即检查。
12、了解您所在岗位的消防器材,安全情况。
13、 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
14、工作中按规程操作、看管、保护好你颁发的钥匙和物品。
15、突发治安事件要自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时要“打不还手”。
16、不要与客人的小孩玩耍,防止发生事故。
17、宿舍内严禁乱拉和使用电类器材。
18、发现危险因素、电线裸露或断玻璃破损等都应立即报告。
19、电气焊维修时,一定要专人负责监督。
20、看到任何场所在冒烟的烟头,都应把它熄灭。
21、不要在炉头或电灯附近放置易燃物品。
22、任何时间都要将盛有易燃品的容器盖子拧紧。
23、如发生电线松动、拧断 ,电源插座、电器破损,都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24、厨师必须注意液化气管道、炉灶开关等,发现漏气、漏油情况,严禁明火,应立即关闭气阀或油阀。
25、厨师班后要清理炉灶内油垢。
26、易燃物品——燃料、纸、油、酒精、木器、棉布等。易燃气体——煤气、氧气、 氢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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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内容资料
水火无情,惨痛教训使我们痛定思痛。消防安全工作已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人们消防安全意识也日益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禁电器的使用;不要在公寓楼内使用酒精炉、液化气炉做饭;熄灯后不要点蜡烛看书;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不要随处乱扔;不要在楼内焚烧垃圾。保证学生公寓的安全。
2.公寓楼内配备有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水龙头带等消防设施,是保障大家安全的重要消防设备,请大家注意爱护。
3.公寓内的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等标识是紧急情况下,自救和逃生的重要标志,可以帮助大家沿正确的路线迅速逃离险境,大家平日要爱护这些标志,不要人为损坏,以免出现险情无所适从。
4.每个公寓楼的一楼都有安全出口通道,为了公寓楼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平时是上锁的',一旦出现险情,这些通道可以破门而出。
5.一旦出现火情,大家不要慌乱,正确分析形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楼内的灭火设备及时灭火,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报火灾地点和火情,地点要说清楚,并留下联系电话。烟雾较大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墙上疏散指示灯,迅速脱离险境,或到较安全地带等待,并用醒目的东西向外面求救。逃生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挤压和踩伤事故。处在高楼层的同学,不要轻易选择跳楼逃生的方法,可以用床单,被罩等身边现有物品,打成绳结攀沿而下。
6.正确使用灭火器。电器引起的火灾必须先断掉电源后,再用水去灭火。不要带电灭火,以防被电伤。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先拔下插销,喷口对准火源,按下压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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