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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购药品服用的现象逐渐增多,许多家庭都有储备常用药的“小药箱”。儿童安全用药误区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告诉你带你了解下吧,希望你喜欢!
儿童安全用药误区
预防性用药
家长总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个别家长过于相信广告宣传和药品价格优惠的诱导,盲目给孩子服用药物以作预防。比如目前最常见的,就是把保婴丹或者珠珀猴枣散作为预防感冒的保健品使用,长期使用这两种药物,对孩子身体并没有好处。
超剂量用药
多数家长对药学知识了解不多,随便让儿童超剂量用药,从而造成急性或蓄积性药物中毒。特别是当宝宝发烧的时候,心急的家长如果过量使用退烧药或者频繁使用,可能能会适得其反。
擅自用抗生素
有的家长发现孩子感冒发烧,便盲目使用抗生素,有可能会造成中毒、过敏、真菌滋长等后果,也可能造成耐药。此外,随意使用抗生素后到医院就诊也往往使医生无法采取最佳方法治疗。
拒绝使用抗生素
和滥用抗生素的家长相反,有些家长因为从网上或者其他媒体了解到使用抗生素的种种害处,到了谈抗生素色变的地步,即使是从医院拿回抗生素也在重重顾虑下不敢使用。其实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滥用抗生素完全是两个概念,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抗生素也是必要的。
乱用止泻药
儿童腹泻发病率较高,治疗应根据脱水、电解质紊乱程度适当给予液体疗法、饮食疗法及控制感染等措施。但有些家长不加选择地乱用止泻药,用后腹泻虽然减轻,但因肠道的吸收而使毒素增加,引起全身的中毒症状。
使用成人药物
有些家长会给患儿吃一些成人用的抗生素药、感冒药之类,虽然剂量减半,但这也是不妥的。因为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药物解毒的酶系统、代谢系统均未发育成熟,许多药物对儿童不宜。例如,氟哌酸可引起儿童关节病变,影响其生长发育;感冒通中的有效成分双氯芬酸对肾有损害,并可引起急性血小板减少。
随意改变药物剂型
有的家长常把成人用的胶囊内容物倒出来喂儿童,或把针剂改为口服,给患儿服用。这样随意改变药物原有的剂型,减弱了药物的作用,增加了药品的毒副作用,有的甚至造成不良后果。
滥补营养品
一些家长长期给孩子使用一些价格昂贵的营养品,认为贵的才是好的。服用钙剂要使用珍珠粉,补充维生素AD要使用深海鱼油,另外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益生元糖浆口服液吃着,却不知道这些营养品中有的并不适合小孩胃肠道吸收,有的含有一定量的激素或类激素物质,用之过多会造成内分泌功能的紊乱,形成早熟或影响发育。
轻微感冒(喷嚏、流涕):保婴丹(风寒感冒)、牛磺酸颗粒(风热感冒)、珠珀猴枣散、小儿宝泰康(风热)、小儿感冒颗粒、馥感林口服液、小儿金丹
感冒、发热:双黄连口服液、好娃娃感冒颗粒(小儿新)、牛磺酸颗粒、保婴丹
感冒、咳嗽:猴枣牛黄散、保婴丹、小儿感冒颗粒、小儿清肺口服液(同仁堂)、小儿止咳糖浆(露)、清宣止咳露
咳嗽、多痰:小儿止咳糖浆(露)、清肺化痰颗粒、沐舒坦、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保婴丹、猴枣牛黄散、健儿清解液
严重鼻塞、脓涕:鼻渊舒、滴宁、0.5%麻黄素滴鼻(禁用滴鼻净)
退烧:泰诺林、美林、臣功再欣、小儿退热贴
发热、扁桃体炎(咽炎):小儿咽扁冲剂
舌苔厚、内火盛:王氏保赤丸、小儿七星茶、小儿七珍丹
食欲不振、脾胃虚弱:婴儿健脾散(婴儿素)、醒脾养儿颗粒、脾可欣、小儿七星茶
积食(乳食疳积)、厌食、消化不良:四磨汤、小儿化食丸、小儿七星茶、王氏保赤丸、导赤丸、婴儿健脾散
腹泻:妈咪爱、金双歧、思密达、乳酸菌素、丽珠肠乐
非感染性腹泻:脾可欣、醒脾养儿、婴儿健脾散、思密达、合生元受惊、夜啼:牛黄抱龙丸、珠珀猴枣散、珍珠粉、保婴丹、婴儿素、小儿至宝丸(含朱砂,慎用)
睡眠不宁:婴儿素、保婴丹、猴枣散、醒脾养儿
湿疹:尤卓尔、绿药膏、肤乐霜、舒肤特、炉甘石洗剂、紫草油
磕碰擦外伤:万花油、好得快喷剂、完美芦荟胶
烫伤:京万红
常用抗病毒药:板蓝根(中)、新博林(西)
常用消炎药(抗生素):希刻劳、阿奇霉素、阿莫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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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给宝宝服药时把握不准药量,往往以成人剂量随意估算,还有一些妈妈甚至认为,药吃多一点,病好得快一些。这些做法很危险,下面小编带你了解儿童安全用药的原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则1、谨慎选择用药品种
宝宝用的药应注意选择,不可简单地用成人的药品直接减量服用,最好选用小儿专用药品。例如在使用解热镇痛药时,成人用的去痛片中部分成分易使儿童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紫癜;新生儿使用阿斯匹林易在胃内形成黏膜糜烂;感冒通可能造成儿童血尿。再比如12岁以下的小儿尤其要注意禁用或慎用的抗生素:四环素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和牙齿着色变黄;诺氟沙星可引起负重骨关节组织的损伤、抑制骨骼生长;庆大霉素可致儿童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损害;新生儿使用氯霉素和磺胺类可引起灰婴综合症和溶血。
原则2、联合用药要控制
由于药物之间产生物理吸附或化学络合作用形成配位化合物,联合用药不当时会影响药物的疗效,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亦随之增高。例如部分抗生素与钙、镁、铝等无机盐类抗酸药或含铁的抗贫血药合用,会生成配位化合物,影响药物的吸收,降低抗菌效果;因而在服用抗菌素期间,应暂停服用钙片等药品。宝宝用药品种应尽量减少,能用一种药物治疗的,就不用两种或更多的药,一般合用药品种以不超过3~4种为宜。
原则3、用药剂量严格计算
小儿用药的剂量一般可按照小儿的年龄、体重、体表面积三种方法计算。按年龄计算比较简单(肥胖或瘦弱患儿除外),即不同年龄儿童的用药是成人剂量的:1个月为1/14、6个月为1/17、1岁为1/5、2岁为1/4、4岁为1 /3、6岁为2/5、9岁为1/2、14岁为2/3。
妈妈同时应注意计算联合用药时同一类药物的总用量,例如服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速效感冒颗粒)同时使用阿苯片退烧时,因都含有解热镇痛药成分,剂量应适当减少。
原则4、营养药不可滥用
宝宝生长中需要的微量元素和维生素主要应当从食物中均衡吸收,饮食正常的儿童一般不必服用营养药。有些儿童因某种原因缺乏维生素和微量元素需要补充时,应咨询医生适当补充。然而不少家长误以为此类营养药多吃点没坏处,就给孩子盲目过量服用,实际上非但起不到保健作用,反而招致机体功能失调。临床显示,过量补充微量元素锌易发生脓疮病;长期服用鱼肝油会引起慢性中毒,大剂量长期服用钙剂和维生素C会造成泌尿道结石。
原则5、喂药方法要适当
小儿一般都不喜欢服用药物,家长不应捏着鼻子、掰开嘴强灌,也不能在小儿睡熟、哭闹或挣扎时喂药,以免呛入气管发生危险。对大孩子应说服讲道理;喂小孩子可将药物研碎(肠溶片、控释片、薄膜衣片除外)裹在易消化的食物中服用;哺乳期的婴儿除可将药研粉溶入糖水外,还可将药粉附着于奶嘴上,使药物与奶水一起服下。
轻微感冒(喷嚏、流涕):保婴丹(风寒感冒)、牛磺酸颗粒(风热感冒)、珠珀猴枣散、小儿宝泰康(风热)、小儿感冒颗粒、馥感林口服液、小儿金丹
感冒、发热:双黄连口服液、好娃娃感冒颗粒(小儿新)、牛磺酸颗粒、保婴丹
感冒、咳嗽:猴枣牛黄散、保婴丹、小儿感冒颗粒、小儿清肺口服液(同仁堂)、小儿止咳糖浆(露)、清宣止咳露
咳嗽、多痰:小儿止咳糖浆(露)、清肺化痰颗粒、沐舒坦、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保婴丹、猴枣牛黄散、健儿清解液
严重鼻塞、脓涕:鼻渊舒、滴宁、0.5%麻黄素滴鼻(禁用滴鼻净)
退烧:泰诺林、美林、臣功再欣、小儿退热贴
发热、扁桃体炎(咽炎):小儿咽扁冲剂
舌苔厚、内火盛:王氏保赤丸、小儿七星茶、小儿七珍丹
食欲不振、脾胃虚弱:婴儿健脾散(婴儿素)、醒脾养儿颗粒、脾可欣、小儿七星茶
积食(乳食疳积)、厌食、消化不良:四磨汤、小儿化食丸、小儿七星茶、王氏保赤丸、导赤丸、婴儿健脾散
腹泻:妈咪爱、金双歧、思密达、乳酸菌素、丽珠肠乐
非感染性腹泻:脾可欣、醒脾养儿、婴儿健脾散、思密达、合生元受惊、夜啼:牛黄抱龙丸、珠珀猴枣散、珍珠粉、保婴丹、婴儿素、小儿至宝丸(含朱砂,慎用)
睡眠不宁:婴儿素、保婴丹、猴枣散、醒脾养儿
湿疹:尤卓尔、绿药膏、肤乐霜、舒肤特、炉甘石洗剂、紫草油
烫伤:京万红
磕碰擦外伤:万花油、好得快喷剂、完美芦荟胶
常用抗病毒药:板蓝根(中)、新博林(西)
常用消炎药(抗生素):希刻劳、阿奇霉素、阿莫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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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父母和老师们对于儿童的消防知识教育可谓一刻也没有松懈。消防安全从孩子做起,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父母和老师最大的愿望,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儿童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课件,供大家参考。
1.现实生活点滴教育
从一些物品中找出幼儿不能玩、易引起火灾的东西,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当找到一样东西如火柴时,让宝宝说出不能玩的原因,正确时鼓励,错误及时纠正,让宝宝明确知道不能玩的危险物件是哪些。
2.观看防火电视节目
观看防火电视节目,引导幼儿说出火灾的危害。火不仅能烧毁房子,烧伤人,还会烧毁森林,污染空气。要提醒宝宝如果发生了火灾,他的心爱的玩具就会全部都被烧掉,让他切身体会和想象火灾的巨大危害性,使幼儿在大脑中形成表象。
3.收集防火标志图案
收集防火标志图案,让宝宝辨识,引导幼儿说出预防火灾的方法。第一不能随便玩火;第二,蚊香不能靠近容易着火的物品;第三,不能随便燃放烟花爆竹;第四,宝宝不能玩未熄灭的烟头,见了没熄灭的烟头应及时踩灭或者用水浇灭。
4.正确认识火的用途
简要说出火的用途,消除幼儿惧怕火的心理压力。可以在使用炉子或者煤气烧菜时让宝宝在身边观察,安全的火能够让我们吃到香喷喷的饭菜,可以驱赶冬天的寒冷。要树立宝宝对正确用火的信心。
5.牢记自救逃生的方法
让宝宝牢牢记住,发现着火时,应该第一时间用浇湿的毛巾或者衣服捂住鼻子,从火势较小的通道逃走。逃到安全地点后,附近有大人通知大人或者打119报警。
6.试玩“防火自救”游戏
把上一条提到的自救求生的各种方法和技巧在游戏中全部实践一次。连续几天的练习后宝宝基本能够镇定地熟练运用各种方法和技巧。每次看到火灾新闻报到时,重复提问相关问题,可加强宝宝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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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宝宝都是父母的小天使,孩子们的健康是父母们最关心的事情,越来越多的年轻父母们开始注重孩子的用药安全,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儿童用药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正确选择药物
儿童的病一般都是会很多变的,在给儿童选择药物时要根据病情、医嘱来选择药物,尽量选择儿童专用药品和剂型,以便减少药物的毒副作用。
2.正确服用药物
首先,父母们要做到遵循医嘱或者说明书,仔细的选着好药物剂量,按时间给孩子服用,如果出现漏服,及时补服并且下次服用前留足间隔时间,因为每种药物都有一定的时间代谢。
其次,孩子最常用的退烧药,要注意。发烧定义为肛温超过38℃以上,口温、耳温超过38℃以上,腋温为37.5℃以上。低烧时可予物理降温,如减少衣物,温水擦浴。家长们要注意发烧是一种疾病发生的自然反应,若要退烧,通常不会太快,而且发烧现象的消失是需要时间的。使用口服退烧药后1~2小时,发烧仍未改善,可再使用肛门栓剂,之后体温若仍超过39℃时,请尽速就医。为避免药物过量,给予退烧药需间隔为4~6小时。
最后,对于有些父母们来说孩子喂药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我们要学会用一些辅助用药的工具,比如滴管。父母们也经常会询问药物可不可以放入食物或者饮料中服用,我们的建议是最好不要放在一起服用,食物可能会影响药效或者稀释药物的剂量。如果真的喂药困难,想把药物混入食物中服用,必须询问医生或者药剂师,并且保证将混合的食物一起服用完。
3.正确保管药物
要将药房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比如带锁的柜子或者抽屉,不要将药物随意摆放在儿童容易拿到的地方。每次用药后都要将药盖拧紧,最好在容器上加装儿童安全盖。定时查看药物的有效期,以免误服过期药物。需要冷藏的药物需要放入冰箱保鲜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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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在防洪、灌溉、改善生态环境以及工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有些已成为库周群众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所以安全管理很重要,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型水库安全方面的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运行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小(1)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小(2)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小型水库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监督管理。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型水库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小型水库的运行安全由所在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座小(1)型水库和对防洪、灌溉有重大影响的小(2)型水库,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其他每座小(2)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小(1)型水库以及对防洪、灌溉有重大影响的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其他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
第七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小型水库管理各项制度,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对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并对水库安全直接负责。
第八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对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应当限期除险加固;在未加固前,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运用措施或者其他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九条 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负责小型水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检查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条 小型水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一)小型水库的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沿库岸迁赔高程线以内;主副坝下游坡脚外不少于20米不超过50米的区域;山丘区大坝两头至分水岭之间,平原区两坝头外延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50米延长线之间;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不少于10米不超过50米的区域。
(二)小型水库的保护范围为: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内,大坝管理范围外延不少于50米不超过100米的区域。
第十一条 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在建设过程中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扩建、改建费用或者损失补偿费用。#p#副标题#e#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一)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倾倒、堆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渣土等废弃物;
(二)在小型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
(三)侵占或者损毁、破坏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四)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
(五)擅自启闭水库闸门以及其他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
(六)毒鱼、炸鱼、电鱼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七)在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取土、修坟等活动;
(八)其他妨碍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第十三条 小型水库的运用,应当在保证安全和河流生态基流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
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属于乡镇人民政府管护的小型水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和防汛抢险调度,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制定小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依法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水文、汛期安全调度计划、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以及预案的启动与结束等。
第十五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汛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水情传递、报警和各有关单位之间通讯通畅。
第十六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在汛前、汛后对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排除;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 在汛期,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应当根据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和当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加强水库巡查,发现险情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小型水库出现垮坝危险时,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及时做好转移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型水库安全责任制、机构人员、工程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辖区内小型水库总体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管护主体、管理单位改进小型水库管理。
第十九条 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明确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的;
(二)未按照要求划定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
(三)发现水库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报告的;
(四)不按照规定进行水库调度运用的;
(五)拒不执行小型水库防洪预案、防汛抢险指令等防汛调度方案的;
(六)有其他不履行小型水库管理职责的行为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小型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侵占或者损毁、破坏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活动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启闭水库闸门以及其他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小型水库内进行毒鱼、炸鱼、电鱼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在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取土、修坟等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企业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小型水库参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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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的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样式见附件2),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3.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申请企业可在进一步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评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重新提出申请。
4.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三)公告。
1.评审组织单位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应退回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2.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同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银监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证书和牌匾。
1.经公告的企业,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
2.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证书样式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
(五)撤销。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六)期满复评。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2.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类水平,二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3.一、二级企业申请期满复评时,如果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已经修订,应重新申请评审。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达到高等级标准化企业要求的,可以自愿向相应等级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p#副标题#e#
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一般应包括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一定数量的评审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应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类似业务收费标准规范评审单位评审收费。
3.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配备满足各评定标准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4.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聘请的评审专家,按评定标准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6.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
(二)监督管理部门。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将着力点放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评审单位,一律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单位法人和评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一〔2011〕190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和《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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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请时刻注意防火,平时的我们一定要做好相应的消防防范措施,关键时刻才不会措手不及,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措施,供大家参考。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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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小型水库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管理和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这是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所在,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水库方面的安全管理,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运行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小(1)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小(2)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小型水库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监督管理。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型水库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小型水库的运行安全由所在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座小(1)型水库和对防洪、灌溉有重大影响的小(2)型水库,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其他每座小(2)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小(1)型水库以及对防洪、灌溉有重大影响的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其他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
第七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小型水库管理各项制度,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对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并对水库安全直接负责。
第八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对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应当限期除险加固;在未加固前,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运用措施或者其他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九条 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负责小型水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检查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p#副标题#e#
第十条 小型水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一)小型水库的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沿库岸迁赔高程线以内;主副坝下游坡脚外不少于20米不超过50米的区域;山丘区大坝两头至分水岭之间,平原区两坝头外延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50米延长线之间;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不少于10米不超过50米的区域。
(二)小型水库的保护范围为: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内,大坝管理范围外延不少于50米不超过100米的区域。
第十一条 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在建设过程中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扩建、改建费用或者损失补偿费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一)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倾倒、堆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渣土等废弃物;
(二)在小型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
(三)侵占或者损毁、破坏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四)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
(五)擅自启闭水库闸门以及其他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
(六)毒鱼、炸鱼、电鱼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七)在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取土、修坟等活动;
(八)其他妨碍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第十三条 小型水库的运用,应当在保证安全和河流生态基流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
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属于乡镇人民政府管护的小型水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和防汛抢险调度,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制定小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依法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水文、汛期安全调度计划、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以及预案的启动与结束等。
第十五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汛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水情传递、报警和各有关单位之间通讯通畅。
第十六条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在汛前、汛后对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排除;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 在汛期,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应当根据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和当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加强水库巡查,发现险情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小型水库出现垮坝危险时,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及时做好转移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型水库安全责任制、机构人员、工程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辖区内小型水库总体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管护主体、管理单位改进小型水库管理。
第十九条 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明确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的;
(二)未按照要求划定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
(三)发现水库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报告的;
(四)不按照规定进行水库调度运用的;
(五)拒不执行小型水库防洪预案、防汛抢险指令等防汛调度方案的;
(六)有其他不履行小型水库管理职责的行为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小型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侵占或者损毁、破坏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活动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启闭水库闸门以及其他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小型水库内进行毒鱼、炸鱼、电鱼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在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取土、修坟等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企业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小型水库参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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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这是学校宣传防溺水工作的目的。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防溺水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日常管理
1、 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 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 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Xx镇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Xx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事故报告电话
Xx中心校:Xx;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五) 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三、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校长→德语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八.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们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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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组 长:刘 文(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校长)
副组长:杨红霞(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副校长)
成 员:曹先琼(柏林德仁希望小学教导主任)
韩态富(柏林德仁希望小学总务主任)
吴 俊(柏林德仁希望小学辅导员)
黄科峰(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吴基梅(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曾亿翠(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方龙菊(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八.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们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根据《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和《缙云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至5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晨会、“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句式可以为: ( )月( )日 内容( )。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明确规定: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活动要求:每位学生画一幅创作画,三至六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征文,学校进行选拔和奖励,学校同时出一期水上安全教育专题宣传窗。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数来自中西部山区农村地区,对江、河、湖、塘不甚了解,缺乏必要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知识,学校要特别加强对这部分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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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运动深受广大群众的青睐,但是在水这一特殊环境中进行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每年均有游泳事故发生的现实也成为多年来抑制群众性游泳活动开展的主要因素。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儿童安全游泳方面的儿歌,供大家参考。
游泳时要讲文明,禁止过份开玩笑,选择地点要合格,有救生员最安全。
下水装备要带全,一定要带游泳镜,长久曝晒害身体,游时过久易疲劳。
发现有人溺水了,不要贸然下水救,溺水者若抓住你,生命难保两者急。
想救他人反遇害,丢了生命不明白,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最聪明。
如遇抽筋请冷静,水中切忌慌和乱,改用仰漂岸边游,沉着才能少危险。
如遇胸痛压胸口,等到稍好再上岸,腹部疼痛及时回,喝些热饮暖身体。
不要依赖充气具,万一泄气无所依,心慌意乱易出错,造成溺水事故多。
耳内进水怎么办,不用夹子急着掏,单足跳跃耳朝下,借水重力向下流。
一旦处理不起效,快去医院做检查,防止粗心得耳病,后果严重害自己。
游泳池边地面滑,不可任意推他人,撞到他人易受伤,不可奔跑或追逐。
江河湖泊有杂草,缠住身体难逃脱,若遇淤泥更危险,不幸陷入更难说。
觉得寒冷或疲劳,马上向着岸边游,如果离岸还很远,仰浮水上保气力。
举起一只手报警,等待救援不要急,保存体力最重要,头脑清醒才可以。
自己没有学游泳,见人溺水应呼救,赶快拨打110, 不能冒然下水去。
他人溺水救起后,清除口鼻喉异物,排出他的肺部水,必要进行人工呼。
要想溺水不发生,游泳知识记在心,珍惜美好新生活,安全警钟常常鸣。
看过“儿童安全游泳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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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孩子的营养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我们具体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儿童方面的食品安全,供大家参考。
1、引起代谢紊乱
长期食入着色食品,能消耗体内解毒物质,主要是使体内亚细胞结构受到损害,干扰多种活性酶的正常功能,使糖、脂肪、蛋白质、维生素和激素等的代谢过程受到影响,从而导致腹泻、腹胀、腹痛、营养不良和多种过敏症,如皮疹、荨麻疹、哮喘、鼻炎等。
2、导致慢性中毒
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肝脏的解毒功能和肾脏的排泄功能都不够健全,较成人弱。因此,如果长期食入着色食品,就会把色素慢慢积蓄起来,导致慢性中毒,影响儿童健康成长。
3、影响神经功能
研究发现,不少孩子平时任性,脾气暴躁,常出现过激行为,除了社会因素和家庭管教因素外,过量食用染色食品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期,体内器官功能脆弱,神经系统发育尚不健全,对化学物质尤为敏感,若过多过久地进食色素浓的食品,会影响儿童神经系统的冲动传导,以致容易引起好动、情绪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自制力差、行为怪癖、食欲减退等症状。
因此,家长在给孩子选购食品时,要注意彩色食品的摄入量,切勿过多、过久,以免过多引起体内蓄积中毒,影响儿童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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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餐饮企业的规定,以及国家制定的其他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酒店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面点操作间及周边环境要做到干净、整洁、无泥污、无垃圾、杂物堆积,所有机诫设备要摆放整齐。
二、操作间每次加工后,必须彻底擦洗,经常保持地面无泥水、无垃圾、无油污。门窗、玻璃、塑料门帘干净明亮,房屋四壁整洁,无蜘蛛网。
三、做好消灭蚊、蝇、老鼠等工作,做到馒头房操作间、库房内苍蝇密度不超标,无老鼠;
四、面点房操作间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垃圾要即产即清,不得存留,并倒入指定地点,
五、馒头机、和面机、馒头蒸箱、馒头盘及推车等设备要保持干净,表面无灰尘、油迹;
六、面点房卫生区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量,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锅炉的炉渣要及时清理。
七、面食制作制度
1、确保原料卫生,常用原料有面粉、糖、食用油、鸡蛋、蔬菜、肉类等,这些原料必须新鲜无虫、无异物、无霉变、无酸败。陷类容易变质,应随用随加工。
2、蒸馒头所用面粉,不准使用增效剂、增白剂,保持原色原味。
3、馒头、花卷、包子、等大小一致,形状标准不黄不酸,不夹生、皮薄松软,富有弹性。
4、和面机、馒头机、压面机、面案板、盛面盆、馒头盘、馒头推车、馒头蒸箱等炊具设备,每次用过后都要擦拭或洗刷干净。
5、盛装馒头、水饺等面点的器具、保温及运输工具要经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被污染。#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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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不仅造成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极度不信任,还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看过“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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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涉及技术、治理、使用等许多方面,既包括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问题,也有物理的和逻辑的技术措施,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安全与管理,供大家参考。
计算机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软件及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或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具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成为一个需要持续更新和提高的领域。目前黑客的攻击方法已超过了计算机病毒的种类,而且许多攻击都是致命的。
在Internet网络上,因互联网本身没有时空和地域的限制,每当有一种新的攻击手段产生,就能在一周内传遍全世界,这些攻击手段利用网络和系统漏洞进行攻击从而造成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瘫痪。蠕虫、后门、Rootkits、DOS和Sniffer是大家熟悉的几种黑客攻击手段。
但这些攻击手段却都体现了它们惊人的威力,时至今日,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几类攻击手段的新变种,与以前出现的攻击方法相比,更加智能化,攻击目标直指互联网基础协议和操作系统层次。从Web程序的控制程序到内核级Rootlets。黑客的攻击手法不断升级翻新,向用户的信息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发起挑战。
看过“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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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准备好,站稳脚步把灯瞧,交通规则要记牢,那么我们应该学习点交通安全知识有哪些?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儿童交通安全方面的口号,供大家参考。
1、小朋友,要警惕,异物不放囗鼻里,吞进肚里有危险,排不出去真着急。
2、遇危险,不要怕。报警电话学会打:120,找医生;110,找警察,只要拨打119,消防叔叔就来啦。
3、注意安全保平安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煤气不能随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
4、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
5、靠右行、靠边走,交通法规要遵守。自行车道、汽车道,各行其道秩序好,平平安安不迟到。
6、安全象钟表,天天紧发条。
7、右侧姿势保持好,安安静静睡得香。
8、上楼下楼靠右走,遇到混乱手牵手。
9、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10、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11、119,我知道, 看到着火我报告。消防队员来得快,生命财产才能保。
12、打火机,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热水瓶,不乱摸,煤气罐不乱开,泄漏煤气别慌张,快快打开门和窗,火警请拨119,详细地址要说清。
13、要安全、 懂安全、事事安全、人人安全。
14、思想麻痹事故来,十次隐患九次怠。
15、尊敬老师爱同学,有事请假别忘掉。
1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7、121,我知道,天气情况它来报。根据天气穿好衣,这样才能保健康。
18、发现问题马上报,及时处理要做好。
19、高压线下不玩耍,雨天树下不能躲。不摸插座不玩火,爸爸妈妈都夸我。
20、消毒灯开关我不动,消毒灯工作我不进。
21、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22、小朋友们上学校,走路要走人行道。
23、预防为主 教育在先 注重实践 狠抓落实。
24、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
25、安全知识记心上,危险的事儿我不干,自我保护最重要,我是妈妈的乖宝宝。
26、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27、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8、教室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29、小小走廊亮堂堂,宝宝排队站中央,依次行走有秩序,不推不挤望前方。
30、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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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一些住宅小区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水源不充沛、消防设施不完整等问题非常突出。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安全通道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常见隐患问题
(一)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这种现象在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等地最为常见。居民私自搭建简易车棚、储物棚等临时搭建,且很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极易引发火灾蔓延,且这些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二)违停占用消防通道。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难以妥善解决,居民购买或租用停车位或车库要花费大量资金。由此导致很多住宅小区的居民一方面图方便,一方面图省钱,经常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长此以往,违停占道也成为小区消防安全通道管理上的最大积患。
(三)擅自堆放占用消防通道。在一些小区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很多居民擅自将杂物堆放在楼梯间,有些居民家中装修甚至将大量装修材料和砖墙破瓦随意堆放,造成严重的消防通道堵塞。有些居民将电瓶车放置在共用楼道充电,不仅占用消防通道,还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居民小区消防通道隐患问题分析
(一)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欠缺。居民群众做为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主体,其消防安全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等是主要原因,并未从自身小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大利益之间加以考虑。这些也反映出消防宣传的广度、力度不强,强制手段、措施应用不到位。
(二)物业管理单位措施不足。做为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担负主要职责。但很多物管单位为避免与居民发生冲突,物业管理费收缴便利等因素,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推诿扯皮,对居民违法行为约束力不够。
(三)岗位职责不清。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的消防通道管理通常都依靠保安来兼职,没有形成专人专管,也未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特别当发生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互相推卸职责,往往形成发现问题后“无人管、无人解决”的尴尬局面。
三、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开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以及相关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上若需设置石墩或其他障碍物,应设置可移动式,紧急情况下可迅速移除。
(二)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单位违法,可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有违法行为人承担。《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可依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以处罚。
(三)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小区业主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常识,加强日常检查,共同维护小区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及小区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积极开展宣传演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保安防火应急队伍,经常性开展消防常识及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有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成立义务防火巡查队伍,每个单元设置一名“楼道长”,每幢建筑设置一名“消防网格员”,定期联合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区整体防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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