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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专利法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冒充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则完全被排除在刑罚处罚之外。你对假冒专利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假冒专利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
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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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是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那么你对专利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专利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会把"专利”和“专利申请”两个 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时候即声称自己有专利。其实,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 独占实施权,如果其最终未能获得 专利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专利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
这里,专利前两个意思虽然意义不同,但都是 无形的,第三个意思才是指有形的物质。“专利”这个词语可以仅仅指其中一个意思,或者包含两个以上的意思,具体情况必须联系上下文来看。对“专利”这一概念,生活中人们一般笼统地认为: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由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由于专利涉及到 赤裸裸的 利益,世界各国专利相关的知识、法律和规定相当地多而且细致甚至于各不相同,要了解各个细节可通过查询相关具体 法律、 条文或者 国际条约,另外请见参考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 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 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 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 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 专利信息。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 WIPO)的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90%—95%的发明创造成果都可以在 专利文献中查到,其中约有70%的发明成果从未在其他非专利文献上发表过,科研工作中经常查阅专利文献,不仅可以提高 科研项目的研究起点和水平,而且还可以节约60%左右的研究时间和40%左右的研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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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是一个民族获取和保持竞争力的有利工具,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是提高国际竞争力最有效的工具。那么你对专利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专利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Q1:什么是知识产权?
A: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Q2: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
A:除了常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原版)等,还有商业秘密、特许经营权、老字号、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新品种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发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商品化权、其它智慧成果等等。
Q3:什么是专利?
A: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权的简称。专利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Q4:专利有多少种类?
A:在我国专利有三种,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最高,发明人所花费的创造性劳动最多,新产品及其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都可申请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只要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适用于产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就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但只有涉及产品构造、形状或其结合时,才可申请使用新型专利。
Q5: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A:申请专利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的流失,同时也可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
Q6:专利的主要特性?
A:独占性:获取专利后专利人独占相关市场,未经专利人允许任何人不得侵占。
时间性: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专利权中途丧失,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10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10年
地域性: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哪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别国则不予保护。
看过“专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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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行政复议申请吗?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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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检索的意思就是根据一项或数项特征,从大量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挑选符合某一特定要求的文献或信息的过程。专利检索的过程是具有一定的技巧和方法的。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专利检索的知识内容吧。
一、可以评价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性。
据国外专利机构调查,有66%以上的发明专利最后不能获得授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存在在先公开的文献,缺乏新颖性而致。
二、将帮助专利代理人更好的起草专利文件。
通过申请前的初步专利检索,可以获得理解现有技术所需的必要信息,这样可以比较现有技术,描述本申请所具有的有益效果和创造性,以及与现有技术的本质区别。这对于将来的实质审查是非常重要的。
三、申请前的初步专利检索将完善申请方案。
通过申请前的初步检索,可以获得一些相关的对比文件,其中很有可能包含着可以借鉴之处,这有助于申请人完善技术方案,以更好的提出技术方案,获得最佳的保护效果。
四、申请前的初步专利检索能为你节省时间和金钱。
通常,从发明专利申请到专利授权或不予授权的时间。如果申请人不在申请专利前进行初步的专利检索,一旦专利没有获得授权或保护范围减少,失去的不仅仅是申请的费用,更重要的是损失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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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你对专利代理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专利代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专利申请案的各个阶段,专利代理的职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在提出申请以前,为发明人提供是否申请专利的咨询
专利代理在为发明人提供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之前,针对发明提供的发明创造的内容,应该首先为发明人提供是否能够申请专利或者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的咨询意见。
(1)专利代理人应当首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判断该发明创造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功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另外,对于属于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也不能申请专利。专利代理人的任务在于向发明人解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应该慎重处理判断。
(2)对该发明创造,是争取专利保护,还是采取对发明创造保密的办法,专利代理应当根据技术经济的客观势态,权衡利弊,向发明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抉择意见。
(3)要切实把握专利的技术价值,是否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必要时要进行新颖性检索,了解这一新发明技术是否较现有技术水平新近,是否能够实施。否则,专利代理人就必须发明人的利益着想,劝告其不要申请专利,以免浪费金钱和时间。
(4)要充分注意发明创造的经济效益。
如果某项发明创造虽然具有专利性,但是其应用范围很狭窄,不可能成批生产进入市场,不能够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专利代理人就应该建议当事人放弃专利申请。因为申请一项专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申请专利权获得几专利实施的结果,必须以专利权人获得最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出来对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提出咨询服务以外,专利代理人也可以对其他可能介入的当事人,如果异议人、参与专利诉讼人及许可贸易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2.撰写各种专利文件,办理各种专利手续
由于各种专利文件法律性强,技术要求高,一般发明人不容易完成或者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而专利代理人的责任就是准确无误地把各种专利文件撰写好。
各种专利文件主要是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以及为各种当事人撰写关于复审、异议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侵权诉讼等方面的文件。
撰写专利文件必须细致严谨,发明书和权利要求写得好坏,不仅对申请人的利益具有决定的意义,而且对第三人也有极大的影响;
如果延误专利申请时机,将给予发明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如果权利要求书写得使保护的范围宽或者过窄,如果说明书中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不能充分公开,都将给专利申请带来不良后果。办理各种专利手续,主要是为申请人办理提出异议的手续;
为无效请求人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为专利权人办理专利注册登记、专利权的转让、专利侵权诉讼的手续等。
3.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开展专利许可贸易
实施是把专利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力。在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任务是专利权的保护及专利技术的实施。
在专利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案;在进行许可贸易时,专利代理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技术接受方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帮助当事人确定许可条件,并且可以代理参加谈判,起草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等。
看过“专利代理的惩戒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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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专利吗?“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专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
排他性
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 侵权行为。
区域性
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
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
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 知识产权协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应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终”。
看过“五个常见的专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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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假冒,指以假充真;冒用其它商品牌名;冒牌即冒充名牌。那么这三者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违反法律,是指违反全国人大会颁布的法律。
法规,是指违反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会制定的各种地方性法规,但如果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国务院制定、颁布的法规有冲突,则不应作为认定“不正当利益”的依据。
“国家政策”是指党和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国务院各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所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2.第二种情况是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这里有一种情况就是行为人通过行贿手段所要获取的利益可能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规定,但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为其获得利益所提供的帮助和方便条件却违反了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规定,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或有关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其提供了帮助和方便条件,使其获得利益。
看过“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冒牌商品行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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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检索就是根据一项或数项特征,从大量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挑选符合某一特定要求的文献或信息的过程。接下来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专利检索的主要目的和方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检索的途径有三种纸件检索、软件检索和网上检索。
在计算机还没有普遍应用到信息检索领域之前,在网络化还没有为信息共享实现最大化提供可能之前,专利检索主要的途径是纸件检索和软件检索。
纸件载体是主要的专利文献形式,也是检索的主要对象, 纸件检索所查资料一般最不容易出错,最具有证据效力,但其在专利检索过程中效率低,费时费力,容易散失损坏,而且由于印刷发行周期长,最新的资料检索比较困难。
软件检索通常包括缩微胶片式、计算机磁介质及光盘专利文献检索。微缩胶片式专利文献由于所占空间小,存储密度高、保存寿命长、易于复制等优点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成为储藏专利全文的主要手段之一,磁介质主要包括磁带和磁盘,具有存储密度高、体积小、装卸自由、可长期保存等优点,因而被广泛应用。
当数字存储技术将光盘带入文献收藏领域后,各种形式的专利数据库光盘应运而生。光盘作为一种新出现的介质,被称为"未来的专利文献载体"。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 光盘数据库在专利检索及专利全文的获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光盘检索虽然较快, 但是光盘检索的有限共享性限制了其使用范围,而且更新的速度也有一定的限制。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专利资源以其无可比拟的数据优势及检索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受到用户的青睐,成为专利检索的主要方式。
网上专利检索已逐步发展并成熟起来,现如今网上专利检索将成为最主要且最快捷的检索方式。网上检索,速度快、内容新、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要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有关部门出示相应的证明,或通过法定认可的部门检索后下载并予以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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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简称“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这一名词经常可以听到,不过大多数人们都不太了解有哪些情形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的相关法律知识。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国家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2.科学发现。
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例如,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决、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列,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
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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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一定的法律主体之间就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或者专有技术转让而订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你对专利转让合同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专利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
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
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
第四步: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
第五步:专利转让流程的最终环节就是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看过“签订专利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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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专利权吗?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专利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见“申请文件段落”
3、非当年授权的需提交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发票的复印件
4、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5、专利项目所获奖励的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二、专利项目申报评估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2、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格式审查
3、审查合格后,由具有专利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由市知识产权局将评估结果通知当事人
三、办理时限
以申请专利项目评估单位提交的合格申请材料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提出认定意见。
看过“专利权有效期什么时候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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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外观设计专利吗?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⑴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⑵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看过“识别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被侵权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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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行为。 计算机的专利保护你又知道多少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1.它首要的特点就是具有独占性。
专利的保护是法律赋予某个特定专利的一个保护范围,因此每种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发明都只能获取一个专利保护的资格,这就是所谓的独占性。在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任何侵犯专利权的这种独占性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
2.具有地域性。
它的保护范围是受到国家或地域的约束的,一般而言,专利的保护只在特定的一个地域中受到保护,一旦超出了这个地域范围,就不会再有专利法来维护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因此专利权人如果想要让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扩大,最好就是在不同的地域都申请专利,这样就可以万无一失了。
3.时间性。
一般而言,专利权人所拥有的一项专利都具有一定的期限,当期限已满的时候,专利权人对其专利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等专有权,而法律也不再保护其专利权。而如果专利权人想要继续维持自身的专利,在期限满之前可以继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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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与注册商标的区别
在判断假冒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基本相同”方面,可否在理论上提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呢?
由于注册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假冒商标的形式也五花八门,所以理论中不好提出一个准确的标准。但是,存在一个基本的准则,那就是: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判断,如果普通消费者(不是专业人士或者该商品领域的行业人员)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结合没有区别或者视觉上没有差别,这两个商标就是“相同”商标;
如果普通消费者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是相似的,则属于近似商标。比如凤凰牌自行车商标中凤凰图案的尾巴上的羽毛是12根,如果行为人只是把羽毛的根数作成13根或11根,构图的颜色和尺寸结构等其他方面与注册商标又完全相同,则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这种羽毛根数的差别是难以区别的,假冒商标便是与注册商标“基本相同”的。
在判断假冒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时,司法实践中还出现这样一个问题: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己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其核准注册的商标并不一致,那么,判断行为人假冒的商标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同时,是将假冒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比较,还是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的商标相比较呢?
比如,美国微软公司将MICROSOFT(大写)申请注册为其计算机软件商标,但微软公司在计算机软件上实际使用的商标Microsoft只有第一个字母是大写。如果被告人在假冒微软公司的计算机软件上也使用商标Microsoft,是否可以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司法实践中有这种现象,只不过有时没有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假冒注册商标罪惩治的是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行为,因此,从客体的角度理解,如果行为并没有侵犯到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不能对其进行刑法评价的。
注册商标所有人没有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而被告人假冒其实际使用的、与注册商标不同的商标,情节再严重,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被告人并没有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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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过去仅分散见于《商标法》、《专利法》以及全国人大颁布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和《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中,并没有将其认定为独立的犯罪类别。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的修订案,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侵犯知识产权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别规定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从而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第一次以刑法基本法的形式作出了规定,加大了对于此类犯罪的惩罚力度。修订后的《刑法》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
资料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
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内容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犯罪
包括: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以及伪造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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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宣告专利无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专利法细则》第六十六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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