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有多种方式常见的有哪几种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律知识。
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
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部分权,甚至完全收不回任何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实践中,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经常得到采用。在前述“粤海重组”案中,广东省政府就是经过与境外债权人两年多的艰苦谈判,为粤海公司平均削债 42.78%,并形成一个“双赢”的债务重组方案,最终成功重组粤海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债务追偿过程中通常会对一批具有部分偿债能力、但不宜起诉的债务人,通过深入调查最大偿债能力、反复谈判和严格审批程序,采取削债的方式收回部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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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种伤身体的喝牛奶方式_喝牛奶的常见误区
牛奶是一种天然的钙来源,可以促进骨骼健康和牙齿生长,有利于维护身体健康。牛奶中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如免疫球蛋白、乳铁蛋白等,具有抗菌、抗病毒等作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十一种伤身体的喝牛奶方式,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般我们在选择鲜牛乳固时,闻一闻会有一股香味,而且没有任何异味,会呈均匀的流体,无沉淀,无凝结,无杂质,无异物,无粘稠的现象,这样的牛奶会比较好。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在鲜牛奶中滴上一滴清水,如果牛奶划开了那就不是新鲜牛奶,如果没有划开则证明是新鲜的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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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对于送达,有几种常见方式及法律规定是需要人们了解的。接下来一起来学习送达的几种常见方式及法律规定内容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包括起诉书、免予起诉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由送达人邀请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由有关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送达方式,共计5种,除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同刑事的送达相同外,还有:①委托送达。对居住外地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诉讼文书,由受诉人民法院委托应受送达人居住地辖区的法院代为送达。对不在中国居住的当事人送交诉讼文书,分别情况,可以委托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代为送达,依协议委托外国法院代为送达,或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见域外送达)。②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和委托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对住在外国的人采取邮寄送达,以该住在国不反对邮寄送达为限。③公告送达。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采取张贴通告、登报或广播的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时起,满法定期限,即发生送达效力。如宣告失踪人死亡,自发出寻人公告即发生送达效力,1年后即可依法宣告死亡。
在中国,经司法机关制作,用以证明业已进行送达行为及其结果的诉讼文书,叫做送达证书,或称送达回证。送达回证应记载的事项是:①进行送达的司法机关的名称;②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③应送达的诉讼文书;④送达处所及送达时间;⑤送达方式(包括必要的经过或原因);⑥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受托送达人以及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在留置送达时,还须记录前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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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中含有丰富的钙、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是一种容易被消化吸收的天然食物。如今,喜欢喝牛奶的人日益增多,牛奶成了人们生活中的重要营养食品。
不过牛奶是好,怎么样更好却少有人知。有研究发现喝牛奶的时间不同,它的营养价值也是大大不同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喝牛奶最好,这样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牛奶中的营养白白浪费,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人体健康。
牛奶加不加糖,和消化关系不大,主要是为了改善口感。如果感觉牛奶太腥,可依据每100毫升牛奶5—8克糖的原则适量加点糖,也可适量加入巧克力粉、咖啡和蜂蜜调味,但不要加太多,否则会摄入过多热量。
不要将孩子喝的牛奶调得过甜,这样会刺激孩子的味蕾,让他从小养成喜爱甜食的不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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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对于拍卖的出价方式,主要有以下介绍的几种类型。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拍卖的出价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仔细看样,定好心理价位。
看样是竞买活动顺利进行的的第一个步骤,顾客在观看拍卖样品过程中,应对物品的真伪、成色、规格等细细观察。如果发现与拍品目录不符或有未注明的瑕疵,可即时向拍卖行提出询问,然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拍品上标有参考价,顾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关商店或市场去了解一下同类档次的价格,将几个价格相比较后,确定自己竞买的最高出价、即“心理价格”。心理价格是根据顾客对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该物品的市场价格和增值潜力等几方面组成的,这些因素和心理价格成正比关系。
2.熟悉拍卖规则。
拍卖有许多基本规则,不同的拍卖会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仔细阅读拍卖的规则规定。竞价时,应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方式出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否则叫价无效;每件拍品成交后,买主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付清价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运用竞价技巧。
拍卖场上,竞买者应冷静观察场上的竞价情况,稳定自己的竞价心态,守住心理价格。竞价时,一般可按加价幅度轮番出价,但价格接近心理价位时应谨慎,避免受拍卖场上竞价气氛的影响,盲目超出心理价位的界限。
如果拍卖场上气氛平淡,竞买人可不急于出价,稍后,可出其不意地跳过加价幅度,一下子提高出价,摆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势。几轮出价后,常会吓退一些经验不足的竞买人,使竞价获得成功。还有一种比较省力的竞价方式是,在竞价低潮时,竞买人直接报出心理价格数,使他人一下子被出价气势所迷惑,在犹豫不决时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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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你对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身体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 宪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我国《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其第147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可见,从我国宪法到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均明文提到“公民身体”,确认公民身体权为独立的民事权利,虽然《民法通则》在“人身权”一节中仅规定了“生命”、“健康”而无“身体”,但这里的“健康”,我们应从广义上进行理解,它实际包括了身体权和健康权两项权利。《民法通则》第119条确已提到“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对此可将其作为身体权为独立人格权的立法依据,我们可以将身体权和健康权作为并列的两种人格权予以保护。
看过“侵害身体权有哪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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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MBO收购吗?MBO收购即管理层收购,MBO最大的魅力在于能理清企业产权,实现所有者回归,建立企业的长期激励机制,这是中国MBO最具鲜明的特色。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MBO收购的相关法律知识。
管理层收购的基本出发点是解决企业内部激励机制问题,降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成本。解决内部激励、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方式有许多种,而MBO是最直接的一种方式。
中国资本市场一直在探索解决国有股减持的方法,MBO在中国是近两年出现的新生事物。直观来看,在中国国有企业面临内部激励不足和扭曲的情况下,管理层收购不可避免地成为解决中国国有企业激励不足的一种选择。在中国国民经济改革的大环境下,可能会更有成效。
根据被收购公司不同的资产结构、经营层的收购意愿,以及被收购公司原股东的转让意愿,MBO的操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经营层收购股东的公司
2.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3.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业务部门
4.经营层收购母公司
看过“MBO的常见收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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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往往令人头疼,工程涉及的人员较多,解决纠纷也就越复杂。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程索赔的相关法律知识。
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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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是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 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
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⑴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⑵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⑶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⑷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⑸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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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有哪些常见违法行为是业主们关心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物业公司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参考法条:《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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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知识。
方法
公司并购的方法:
(1)公司并购办理时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
(2)公司并购办理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对其他公司并购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条件
公司并购包括以下主要条件:
(1)公司并购当事人的地位协议,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姓名,职务,国籍的法律代表等;
(2)公司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和股本提高价格;
(3)实施的性能模式的协议期限;
(4)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方;
(5)违约责任,解决争端;
(6)在签署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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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诈骗的犯罪行为,做好防范措施很重要。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电信诈骗的相关法律知识。
1、短信内链接都别点
虽然手机短信中也有银行等机构发来的安全链接,但不少用户难以通过对方短信号码、短信内容、链接形式等辨别真伪,所以建议用户尽量不要点击短信中自带的任何链接。特别是Android手机用户,更要防止中木马病毒。
2、“验证码”谁都别给
银行、支付宝等发来的“短信验证码”是极其隐秘的隐私信息,且通常几分钟之后即自动过期,所以不要向任何人和机构透露该信息。
3、手机不显号码
目前,除极少数特殊部门还拥有“无显示号码”电话之外,任何政府、企业、银行、运营商等机构均没有“无显示号码”的电话,所以今后再见到“无显示号码”来电,直接挂断就好。
4闭口不谈卡号和密码
无论电话、短信、QQ聊天、微信对话中都绝不提及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号码等信息,以免被诈骗分子利用。
5、有些号不能接但能打
为了防止遇上诈骗分子模拟银行等客服号码行骗,遇上不明来电可选择挂断后,再主动拨打相关电话(切勿使用回拨功能),这样可以保证号码的准确性。
6、、钱财只能进不能出
任何要求自己打款、汇钱的行为都得长心眼,警方建议如需打款可至线下银行柜台办理,如心中有疑惑,可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咨询。
7、陌生证据莫轻信
由于个人隐私泄露泛滥,诈骗分子常常会掌握用户的一些个人信息,并以此作为证据,骗取用户信任,此时切记要多长个心眼——绝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就算朋友家人,如果仅仅是在网上,也不可轻信。
8、钓鱼网站要提防
切不可轻易信任那些看上去与官方网站长得一模一样的钓鱼网站,中病毒不说,还可能被直接骗走钱财,所以在登录银行等重要网站时,养成核实网站域名、网址的习惯。
9、新鲜事要注意
诈骗分子常常利用最新的时事热点设计骗局内容,如房产退税、热播电视节目等都常常被骗子利用。如果不明电话中提及一些你从未接触过的新鲜事,也切莫轻易当真。
10、拿不准就打110
如果真有拿不准的事,拨打110无疑是最可靠的咨询手段,虽然麻烦了警察,但必要时候仍可以采取这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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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又称对外投资或海外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国际投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确定海外投资策略前,投资人必须首先了解海外投资的风险, 包括:
投资国货币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风险: 投资国的货币汇率的不确定性和人民币的升值将会影响到最后投资的回报率。
投资国法律和法规的健全性: 海外投资,不管是购买资产类产品或投资公司,如果没有投资国稳定和健全的法律保障, 越高的回报就有可能伴随着越大的风险。
投资国制度的透明度: 投资国制度的透明度决定了你在投资过程中是否会碰到贪污和受贿的可能,如果有,将会大大增加你投资操作的复杂程度。
投资国的信用风险: 投资国整体和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会影响到你投资的长期价值。
国内政策的风险: 国内政策对海外投资的不一贯性可能会影响到投资的连贯性和操作性。 另外,投资人必须特别注意中国和投资国的外交和经济关系的变化。
投资国的政策风险: 投资国对中国的外交和经济关系的变化也一样会影响投资的风险。
对海外投资风险的了解会帮助投资人更好的确定海外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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