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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仲裁协议吗?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
(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
(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
(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的仲裁协议,则可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仲裁协议与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实体性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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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仲裁协议有多少了解?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1.从性质上看,仲裁是一种合同
它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们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一种书面形式。所以说仲裁协议是一种合同。
2.从形式上看,仲裁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
一般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是要求要有书面形式。对此仲裁法有明确规定。《仲裁法》[1]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从仲裁法的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只承认书面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以口头仲裁协议为依据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应用书面形式订立仲裁协议,如果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应及时转化为书面协议。例如,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谈妥了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的事宜,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整理出电话记录,并要求对方予以确认,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3.从内容上看,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可以是已经发生的,也可以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在仲裁协议中需要约定的是有关仲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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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主合同可能不存在的情况下,仲裁条款是否还能够独立存在,是争议更大的一个问题。按照一般的推理,倘若主合同从来没有有效订立过,仲裁条款是否独立于其他合同条款而有效成立就成为重大疑问。因为从表面证据来看,一个从来就没有成立的合同应当包括其中的仲裁条款,从整体上说没有一个主合同,哪里来的其中的仲裁条款?
但是主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也是只有通过审理才能弄清的。在有些情况下,合同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主张合同不存在,如果不对这种情况进行审理并查明后裁决,就使得无理的一方很容易地规避仲裁,有理的一方则丧失了通过仲裁维护利益的权利。
针对前述分割说,不同意见认为,仲裁庭、仲裁员依仲裁条款受理案件的过程,在程序上并不是一个分割的过程。所谓分割必须先有确定的整体,然后才可能从整体中分割出部分。但是在主张合同不存在的场合,是否存在整体都成了疑问,分割就无法进行。据此认为,仲裁庭在受理主合同是否存在的争执时,并不是先看整体的主合同是否完整,然后从中分割出仲裁条款,再确立管辖权的分割过程;而是一个程序继起的过程,是先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决定自己是否具有管辖权,再对主合同的整体存在与否作出分析、判断,依双方当事人体现在仲裁条款中的共同意志,对双方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整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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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那么你对国际仲裁协议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1.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
《仲裁法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2.仲裁地点。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仲裁程序的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当事人选择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仲裁就要受该国或地区法律的制约,特别是该国强制性法律的制约。我国当事人在涉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在仲裁地点的选择上可考虑:
(1)在中国仲裁。
对于中国当事人来说,这是最理想的仲裁地点。
(2)在第三国仲裁。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到对方所在国仲裁时,可以共同选择在第三国或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另外,在以前的实践中也有些当事人喜欢采用在被诉人所在国仲裁的条款,即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进行仲裁达成协议,仲裁条款规定在被诉人一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仲裁。
但特别应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境内已设立了为数众多的地方仲裁委员会,如果再如此规定,事后如需在中国仲裁就很容易因仲裁地点或仲裁机构不明而发生争执,最后有可能导致根本无法执行原来的仲裁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仲裁机构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依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所涉仲裁协议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就目前我国的状况而言,不宜再作此种规定。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机构。
如双方同意由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应在仲裁协议中写明仲裁庭的组成;如同意提交某一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
4.仲裁程序规则。
除上述内容外,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与仲裁有关的事项,如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费用的分摊、放弃对裁决的上诉、仲裁适用的法律、仲裁使用的语言等项内容。当然如果是选择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些内容可省略,因为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对这些内容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只需在合同中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与仲裁适用的规则就可以了。
我国仲裁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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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国际商事仲裁吗?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商事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特征:
第一,它是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这种特定的法律关系,既包括由于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契约性法律关系,也包括由于 海上船舶碰撞、产品责任、医疗和交通事故等侵权行为等非契约性的法律关系。
第二,仲裁协议是使某一特定的仲裁机构取得对协议项下的案件的管辖权的依据,同时也是排除法院对该特定案件实施管辖的主要的抗辩理由。
因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就诉讼事项订有本条所称之仲裁协议者,缔约国法院受理诉讼时应依当事人一方之请求,令当事人提交仲裁,但仲裁协议经法院认定无效、失效或者不能施行者,不在此限。”此外,1987年《阿拉伯商事仲裁公约》第27条、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示范法》第8条第1款等,均有类似规定。
第三,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裁决得以承认与执行的基本前提。对于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败诉一方未能自动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 法院强制执行此项裁决。
但法院在执行此项裁决时,如果认定该项裁决根据无效的仲裁协议做出,按照《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的规定,被请求执行该裁决的法院也会拒绝承认与执行此项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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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仲裁协议吗?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仲裁法仅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决定机构及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时间作出了规定.《解释》则对我国仲裁法未予明确规定的仲裁协议效力争议案件的管辖及程序要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放弃、涉外仲裁协议效力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解释,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行使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司法审查权。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的管辖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的管辖及程序要求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一)仲裁机构的管辖。
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决定权并赋予仲裁机构在“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的情况下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终局决定权:
一方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8」27 号中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
《解释》再次明确了法释「1998」27 号的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人民法院最仲裁协议效力异议裁定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以仲裁法法释「2000」25 号对此作出明确解释:“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即首先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由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对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时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管辖法院以仲裁协议签订地的中级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而对于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则不仅可由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还可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则应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解释》扩大了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管辖法院的范围,有利于当事人提起仲裁管辖权异议诉权的尽快实现。
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的程序要求
我国仲裁法对于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以及程序要求未予明确规定。因而《解释》从审判组织形式以及程序要求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询问当事人。”
看过“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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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那么你对仲裁协议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申请人:___公司
地址:___省___市___路___号
法定代理人:__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公司
地址:___省___市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总经理
申请人___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200___年___月___日在被申请人所在地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将其生产的“___牌”白酒供给被申请人经销。申请人售给被申请人“____牌”白酒每件价格为160元人民币,全年供货不得少于500件。产品质量由申请人负责。第一次供货时间是200 ___年___月___日,数量为100件。被申请人于200 ___年___月___日付清第一次供货价款的60%以后,申请人应于收到货款的巧天内供应第二批白酒,交货地点为被申请人所在地沿江路112号的仓库。合同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由被申请人付定金2万元人民币。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00 ____年____月___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申请人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了审理,并主持了调解。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解除 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购销合同》。
二、被申请人退还未售出的“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请人负责运送到申请人所在地的XX仓库。运输中的风险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2万元人民币的定金,由申请人返还1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充抵申请人的货款和其他费用。依此结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得以结清。
四、本案的仲裁费和财产保全费共4000元人民币已由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负担2000元人民币,被申请人负担2000元人民币。被申请人负担部分从申请人应返还给被申请人的1万元人民币中扣除。扣除后的8000元人民币由申请人在验收被申请人退还“_____牌”白酒的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被申请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请人在本协议书生效后的三日内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_____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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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中规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以方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选用哪个国家(地区)的仲裁机构审理争议,应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说明。
3、仲裁程序法的适用
在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中,应订明用哪个国家(地区)和哪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的效力主要是指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为决定性的,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裁决。
5、仲裁费用的负担
通常在仲裁条款中明确规定出仲裁费用由谁负担。一般规定由诉方承担,也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情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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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执行
义务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权利方当事人在符合前述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说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并向法院提交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
2.执行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后,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予以执行。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1)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逾期再不履行义务的,则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有权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有权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指定的财物或票证;有权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指定的行为。
(3)被执行人未按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规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人民法院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即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当被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申请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宣告被执行人破产还债。
(4)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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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班主任老师都希望能把自己的班级带好,能让整个班级的风气良好,这就需要利用学生的从众心理,学生的从众心理能帮助学生他们自己去改变自己,自己带好自己,这就需要老师的正确引导和维护这种风气或者氛围,那么如何做好这点呢,下面讲讲办法。
1.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增加团体凝聚力
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班级氛围,特别是民主、和谐的班级氛围,可以增加学生的归属感,使学生在情感上感到认同,依赖于这个团体,从而增加了团体的凝聚力。
当他们感到自己与集体的关系越密切时,就越愿意采取与集体相一致的行为,同时还会自觉地维护集体的形象和利益,从而能自觉地约束自己。
2.树立积极的舆论导向和行为榜样
当一个班级有很好的氛围时,还需要树立起积极的舆论导向和行为榜样。这种导向和榜样就是无声的语言,学生在这种导向和群体的压力下,会自觉地修正自己的言行,使之趋同于一致。
如果一个学生仍要坚持违背班级舆论的做法,他就会遭到团体的排斥,甚至是惩罚,使他体验脱离团体的孤独和游离于团体之外的种种困难。
3.培养独立个性,避免盲从
当对情境不了解或出现认知偏差时,此时的从众就是“盲从”。像一个抬头仰天的止鼻血者,招来一群抬头看天的人的笑话,就是一个对情境不了解而盲从的典型例子,这种例子在生活中举不胜举。而学生由于知识和阅历的不足,更容易由于认知偏差导致盲从,狂热的“追星族”即是一例。
另外,学生自身个性的不完善也是容易盲从的一个主要原因。研究表明,具有独立个性、良好自我观念的人,自我评价较高,自信心较强,具有较强的判断果断性,他们的从众率较低。因此,培养学生独立的个性和立场独立性的认知方式有助于避免盲从。
4.教会学生应对消极团体压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格外看重自己所处的团体,对团体有着很强的信赖感,因此不愿违抗团体的意愿,但是,这些团体的意愿不都是积极的,他们同样会不可避免地要遇到消极的团体压力。
许多学生就是因为面对同伴的消极压力时不知该如何处理而屈从了,做出错误的选择和行为。当然对同伴说“不”需要勇气,首先应培养学生有明确的判断是非的能力,在这个基础上鼓励和训练学生敢于去拒绝,拒绝也需要技巧。所以,在增强学生拒绝的勇气的同时,还要教给他们如何拒绝。
可见,老师在其中只起到引导作用,要让好学生带动坏学生,在班级里多多鼓励表扬好学生,鼓励中等生,适当批评和鼓励差等生,让好的风气一直是班级的优等气。还要积极培养学生的个性,很多个性都是显露才华的一面,所以,学生的从众心理运用得好,管理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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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出现逆反的心理,很多的儿童逆反心理更加的严重,这让很多的家长们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应对,可是又担心会因此影响到他们的健康成长,现在了解一下如何消除儿童的逆反心理?
一、对儿童合理的反抗行为要尊重、鼓励。
儿童合理的反抗行为是有利于其独立人格的发展,有利于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
二、正确理解儿童的逆反行为。
成人不能老是戴着一付有色眼镜去观察小孩,而要从小孩的角度去认识小孩,去理解小孩,去尊重小孩。儿童的逆反行为往往是由于他们对独立非常需求,而成人对他们限制过多造成的。随着小孩的成长,他的独立意识也不断的成长,儿童的独立愿望促使他想摆脱成人的干涉。而有些家长不理解这点,他们对小孩仍然是一切包办,这势必引起儿童的反抗。
三、对儿童的不合理的反抗行为则要制止、转化。
对儿童的不合理的反抗行为要进行合理的引导,不能采取一种粗暴的态度。可以采用改变小孩的认识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冷处理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当然,最终目标就是要改变儿童对自己一概反抗行为的认识。
以上的介绍,都是可以有效地克服孩子逆反心理的方法,家长们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都可以尝试,同时在生活中除了要注意孩子物质上的需要之外,心理上的需要也不能忽视,心理健康才更利于他们的成长。
孩子教育的正确方式
一、教孩子遇到困难学会自己解决
家庭是孩子们生活的主要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行为,言谈举止,道德行为,对孩子成长具有决定的影响,要想让孩子从小健康成长,家长就得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受挫能力的培养,不能迁就孩子、惯养孩子、溺爱孩子。家长要随时教育孩子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有随时迎接困难的思想准备,学会动脑、用脑,解决身边的小事、小问题,用智慧去战胜困难。教育孩子克服困难,要有顽强的意志。要迎难而上,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缺。
二、教孩子学会面对自己
面对挫折,家长应教会孩子该抱着正确的态度,这样才能把每次挫折变成一次锻炼自己、完善自己的机会。挫折不是拦路虎,而是垫脚石。经历生活中的一次次挫折,才能慢慢成熟,逐渐长大,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正确对待挫折,增添勇气去战胜挫折。表扬是一种鼓舞,而不是一个蜜罐;批评是一种鼓舞,而不是一种刺激,我们既不能因为得到表扬而沾沾自喜,进而忘乎所以,也不能因为受到批评而气馁,失去上进进取之心。
三、教孩子学会面对父母
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当家长看到孩子学习成绩考差时,不懂得教育的父母就会生气地批评孩子,有的孩子不能接受父母的批评教育,与家长产生抵触,不服从家长,甚至于向家长示威。这样的孩子思想、行为处于危险的边沿。其实,作为家长应教育孩子:挫折和打击并不可怕,怕的是遇到挫折和打击不知道想办法应付。我们要学会迎接挫折和打击,也要学会对付挫折和打击,只有那些敢于面对同学,面对教师,面对父母,面对社会,面对困难,面对人生坎坷的人,才是真正勇敢的人,是最了不起的人,是人们最敬佩的人。
四、教会孩子心中不愉,学会交流沟通
作为家长,当孩子遇到困难时,要主动与孩子沟通。同时,要教会孩子学会沟通。良好的沟通有助于认识问题的本质;减少失误,减少摩擦;争取理解,注重与孩子沟通,和做到的感情,相互理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要使孩子想、愿意和自己沟通,否则父母就会失去对孩子教育的机会,影响孩子良好个性的形成。平时要抽时间跟孩子坐下聊聊,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总之要建立起平等、民主的家庭气氛,多与孩子了交换看法,沟通信息,交流情感。
父母作为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儿童自然会选择学父母。但是父母也要分场合做出一些行为,不要给孩子造成不健康的影响,同样的父母表现的感情好也会给孩子造成一个有爱的环境,这样也是一个家庭健康发展和和谐状态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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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闹情绪很正常,如果孩子不闹情绪又怎能提现出孩子的天真无邪?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应该培养孩子情绪能力,而且心理健康专家建议,这种教育应该尽早实施。但孩子的情绪密码应当如何破解呢?只需三步即可。
接下来,父母要像一面情绪镜子,运用言语反映孩子的真实感受,协助孩子觉察、认清自己的情绪,例如:”看你哭得这么伤心,一定很难过,对不对?”响应孩子的感受,可以让孩子明了自己的感觉。
之后,继续用开放性的提问方式,例如:”今天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协助孩子正确表达情绪,厘清情绪背后的原因。只有找到情绪反应的真正原因,掌握孩子的心理需求,才能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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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不少学生在做阅读理解题的时候,往往不知从何处入手,漏题,错题,偏题比比皆是,失分现象很严重,这就需要方法的指导,提高小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下做好阅读理解的方法。
试卷中经常会有对文中关键词语意思或找近义词、反义词的题目,我们一般要从该词字面和上下文相结合,来准确解答。
当出现对关键句子在文中作用的分析时候,可从两个方面来思考,第一是结构方面,第二是内容表达方式方面。从结构方面,要明确句子所处位置不同,其作用也往往不相同。比如,一般说关键语句处在文章的开头,常常具有总领全文、引出下文的作用。处在文章或段落的中间,则是或强调突出,或呼应上文、或承上启下,处在文章的结尾,往往有点题、照应开头、深化主题等作用。
从内容表达方式方面,句子若是使用了修辞手法,可从修辞手法的作用方面来解答,比如采用比喻、拟人的句子是为了使文章生动形象,采用反复的修辞手法的句子是为了强调,采用排比修辞手法的句子是为了增强文章气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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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理解管理的内涵
企业管理精髓是效率。管理处处透露着效率,效率的高低是评价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标准,高效率凸显着一个好的个管理。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关于如何理解管理的内涵,希望对大家有用。
管理的本质是提高效率和效益。管理的核心是人,管理的本质是协调,协调的中心是人。管理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指导、实施、控制的过程。并且管理的核心是人,在管理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对人的激励问题激励不是操纵,不是牵制,而是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是通过满足需要对人的行为的引导和对人的积极性的调动。而且人的需要就是人的本性,认识人性的特点,适应人性的特点,是激励有效性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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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文阅读理解技巧有哪些
阅读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阅读感兴趣,才能把阅读当成是一种享受,才能感受阅读的乐趣,也才能事半功倍。下面是小编找到的资料,是关于语文阅读理解技巧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用。
1、认真把题目读一遍。做阅读理解题的时候,我们要认真把题目读一遍,看清楚问的是什么。
2、带着问题读文章。做阅读理解题的时候,我们要带着问题读文章,一字一句的认真读文章。
3、把重要的句子划出来。做阅读理解题的时候,我们要把重要的句子划出来,方便我们找答案。
4、对照题目和文章找答案。做阅读理解题的时候,我们再对照题目和文章,进一步确定正确答案是什么。
5、一定要用心去答题。做阅读理解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用心去答题,集中注意力,不要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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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那么你听说过司法鉴定的独立性原则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看过“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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