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屋安全鉴定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房屋安全鉴定就是综合给出房屋的安全评级。对于房屋安全的鉴定,有着特定的鉴定方法。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房屋安全鉴定的相关方法及法律知识内容。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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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是磨炼意志、锻炼身体的好方法,但是,游泳也有注意事项,也有防溺水知识。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防溺水和游泳方面的安全知识,供大家参考。
1、有关部门对危险开放水域加强监管
对危险水域应尽可能采取安全隔离或封闭措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使儿童不能轻易接近、进入或误入。
对于城镇中的各种开放水域,应有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并劝说试图游泳者离开。
在雨季发生后,及时派专人到低洼地带查看,发现临时水洼时应设立警示标志或设置障碍物进行隔离。
2、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学校要加强防范溺水专项的教育工作,重视对学生的防范溺水安全教育,让学生树立溺水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要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3、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
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子女的看管,经常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并提高自身的救护技能及孩子的自护自救能力。孩子在水边活动时,家长应陪同照看。
4、学生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学生应该不断强化溺水安全防范意识,以血为鉴,引以为戒。学会相关的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掌握溺水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必要时自救或者救人。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互救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救人。
如果看见有人落水,切勿盲目施救,而应该立即寻求大人的帮助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一定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智慧救援。
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对防溺水安全措施熟视无睹,私自外出游泳的行为,要坚决抑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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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防火方面的安全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家庭防火一般包括:火柴、火机、电子炉灶等明火;雷电、静电等造成的自然火源;家具、衣物、床褥等可燃固体;汽油、煤油、植物油等可燃液体;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发胶、空气清新剂等可燃气体。
二、不可随意将烟蒂、火柴杆扔在废纸篓内或者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三、不私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插座上不要使用过多的用电设备,不用铜、铁、铝丝等代替刀闸开关上的保险丝。
四、离家切断电源,入睡前,应对用电器具、燃气开关及遗留火种进行检查,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
五、使用煤气、液化气,要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煤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阀,开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切记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
六、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
七、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八、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九、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框和重物上,顺势滑下。
十、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十一、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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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与一般工业或居民生活用电相比具有临时性、露天性、流动性和不可选择性的特点,有与一般工业用电或居民生活用电不同的规范。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临时用电需注意的安全事项,供大家参考。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什么情况下需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答: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用量50kW及50kW以上。此外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1kV以下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大于多少m?
答:4m。
3、变配电室要求做到“五防一通”指的是什么?
答:五防:即防火、防水、防雷、防雪、防小动物。
一通:即保持通风良好。
4、使用的电气设备按有关安全规程,其外壳应有什么防护措施?
答: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5、对电击所致的心博骤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该每分钟挤压多少次?
答:60~80次。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箱是指哪三级?
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7、在操作闸刀开头和磁力开关时,为什么必须将盖盖好?
答:防止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8、电工在停电维修时,必须在闸刀处挂上什么警示牌?
答:“正在检修,不得合闸”。
9、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哪种保护系统?
答:TN-S接零保护系统。
10、我国根据环境条件不同规定安全电压有哪几个等级?
答:6、12、24、36、42为安全电压额定值等级。
1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漏电保护应如何设备?
答:应按两级设置,并应具备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功能。一级漏电保护设在开关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另一级漏电保护应设在总配电箱。
12、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采用什么材料制作?
答:施工现场接地装置接地体应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扁钢等材料制作,螺纹钢不能作接地体。
13、常见的触电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答:(1)人体直接接触带电体。
(2)人体接触发生故障的电气设备。
(3)与带电体的距离过小。
(4)跨步电压触电。
14、对短路保护有何要求?
答:短路保护应能保证当发生短路时,或接近于短路电流数值的电流出现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15、过载保护有何要求?
答:过载保护应能保证当线路或设备的负荷超过允许范围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
16、什么叫中性线和零线?
答:(1)低压侧星形接法的配电变压器,其三相线圈的公共点称为中性点,由中性点引出的导线即中性线。(2)如果发电机和变压器和中性点是接地的,则这时的中性点称为零点,中性线则称为零线。
17、从安全角度来理解电气设备为什么要接地?
答:(1)消除漏电。电气设备如果通电部分的绝缘性能欠佳,就会轻则感到“麻手”,重则伤人。倘若接地,漏电电流就从地线漏到大地,从而保护了人身安全。(2)避免雷击。电气设备上的避雷器是一种防止雷击的器件,必须埋好地线,以便引雷入地。
(3)消除感应。电气设备会受到静电感应,如果机壳接地,就可将感应电荷安全地导入地中。
18、在同一配电线路中不允许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设备接零,对吗?
答:对。
19、由同一个变压器供电的采用保护接零的配电系统中,能否同时采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为什么?
答:(1)不能混用。
(2)如果个别设备采取了保护接地措施,而离开零线网,则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当采取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这里该设备和其他所有接零设备的外壳对地电压也都升到110V,以至所有接触该设备和接零设备的人都有触电危险。
20、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防爆场所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基本原则是整体防爆。整体防爆是指在爆炸危险区内,安装使用的电气动力、通讯、照明、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动工具)及其输配电线路等,应全部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的要求,也就不能说达到了电气整体防爆,就存在着爆炸危险。
21、具备哪两个条件会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
答:(1)场所空气中存在各种可燃易爆物质。
(2)电气装置中产生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源。
2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的安全要求?
答:首先要设法切断电源,采用适当灭火器,如二氧化碳、二氟一氯一溴甲烷、干粉等灭火器。
23、防止电气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1)根据周围环境和生产性质,选用合适的电气装置。
(2)电气装置不得超负荷运行。
(3)要保证电气装置的安装与检修质量,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
(5)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4、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多少?
答:1kV以下距离为4m;
1~10kV距离为6m;
35~110kV距离为8m;
154~220kV距离为10m;
350~500kV距离为15m。
25、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的档距、线间距离如何规定?
答:档距应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
26、施工现场架空截面有什么规定?
答: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²,铅导线不小于16mm²。
27、安全电压的电源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1)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屋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就采用36V。
(2)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
(3)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于36V。
(4)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5)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8、旋转臂加械起重机的任何部件或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应为多少?
答:不得小于2m。
29、配电箱、开头箱的安装高度有何规定?
答:固定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3~1.5m。移动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30、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触及带电的破旧电线,触及未接地的电气设备及裸露线、开头、保险等;
(2)无保护性的地线或地线质量不良;
(3)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器维修;
(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便携式灯具;
(5)缺少电气危险警告标志。
31、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如何急救?
答:首先迅速断电闸或用方木、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分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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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又要来了,游泳是小朋友的一大爱好,但是对小朋友来说,游泳发生意外,是夏天的一大杀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小朋友游泳需要注意的安全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1.不要离开家长的视线
我们都还小,对安全少有概念。即使学会了游泳,我们还是要在家长的陪同下,在家长的视线范围内游泳。这样,家长才能在察觉到情况不妙时立即采取行动。
2.不到江河湖海和水库游泳
尽量不到江、河、湖、海及水库里游泳,每年都有因单独在这些地方游泳而被淹死的悲剧发生。这些地方的水看似平静,可是由于水下暗藏漩涡,一入水中便有可能被漩涡卷走。如果要去这些地方,也务必要有家长相伴,并带上浮漂等安全装备。游泳技术不佳和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地方游泳更要小心,如果水下有障碍物的话,撞上硬的东西或被水下之物缠住就会出现危险。
3.不要用鼻子吸气
游泳时用鼻子吸气,最容易引起呛水。如果呛了水,首先要张大嘴,做深呼吸,哪怕喝上几口水,也一定要张大嘴,而不能用鼻子喘气。小朋友往往对喝水有恐惧感。其实,对于初学者来说,宁可多喝几口水,也不能呛一口水,世界游泳冠军有时难免在池中也喝口水。
4.不要在游泳池四周打闹
游泳池的四周大多是马赛克地面,游泳的人在上面来回走动,留下了许多水,因此地面很滑。小朋友们好动,常在上面跑着追逐打闹,一旦摔倒,就会出现危险。
5.切勿倒着身子跳水
有的同学喜欢在池边倒着身子跳水,认为很刺激,但殊不知这里面却隐藏着险情。倒着身子跳水,身体稍微一斜,下嘴巴很容易碰到池边磕破下巴。
6.防止腿抽筋
初学游泳,心存恐慌,加上水凉,泡在水里时间一长,就有可能腿抽筋。这个时候不要太过紧张,要立即停止游泳,仰面浮在水面上。有效地防止抽筋的方法之一是在游泳前做好准备工作,准备活动包括头、颈、双肩、双臂、腰腿、手、脚的关节都要活动开。有时家长还可以先在小朋友的四肢泼点水,以逐渐适应水温,然后再下水游泳。还可以预先喝点淡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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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气温持续升高,工作和生活用电也进入了高峰时期,超负荷用电往往会造成保险烧断或开关跳闸,更严重的是容易造成电线发热加剧,引发电器火灾和人身电击事故。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夏季安全用电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夏季人体出汗多,而汗是导电的,出汗的手与干净的手电阻不一样,在同样条件下,人出汗时触电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远远大超过一般情况。所以,夏季使用家电电器要特别提高警惕性。
二、夏季雨水多,用水也多,如不慎家中浸水,要首先切断电源,即把家中的开关或熔丝拉掉,以防止正在使用的家用电器因浸水绝缘损坏而发生事故。其次,在切断电源后,将可能浸水的家用电器,搬移到不浸水的地方,以防止绝缘浸水受潮,影响今后使用。如果电器设备已经浸水,绝缘受潮的可能性很大,在再次使用前,应对设备的绝缘用专用的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如达到规定要求,方可使用,否则应进行干燥处理,直到绝缘良好为止。
三、关闭电器时或家中多日无人居住时,应将电源切断。停用电器之后,应将插头拔出,尽量减少带电设备,以免电表继续走动,记录下无效的电量。
四、不要赤手赤脚去修理家中带电的线路或设备,如必须带电修理,应穿鞋并戴干净和干燥的布手套。
五、对夏季使用频繁的电器,如电热淋浴器、洗衣机等,要采取一些实用的防范措施防电,如经常用试电笔测试金属外壳是否带电、使用合格的触电保护器(漏电开关)等。
六、不要用手去移动正在运转的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电视机等,如需搬动,应关上开关并拔去插头。
七、要注意电器的使用寿命,使用将到寿命期或已到寿命期的电器时更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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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这个看似普通的日常现象其实还涉及很多税种的缴纳,如果不知道其中到底包括哪些税就会出现比较大的麻烦,现在小编就通过一个小案例为大家讲解房屋租赁收入的涉税问题。
案情简介:
税务人员在对宿迁市区A工业企业2013年涉税情况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2年1月将闲置的厂房出租给B公司,合同约定租期三年,租金每年10万元,并在厂房交付B公司时一次性收取,没有缴纳相关税收。税务机关做出如下处理:补缴出租房屋预收租金30万元的营业税30万元×5%=1.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万元×7%=0.105万元,教育费附加1.5万元×3%=0.04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5万元×1%=0.015万元,房产税10万元×12%=1.2万元,印花税30万元×0.1%=0.03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0-1.5-0.105-0.045-0.015-1.2-0.03)×25%=1.77625万元,并且税款按照滞纳天数按日加收5元/万元滞纳金,并对少缴的税款处以50%的罚款。
税法分析:
一、营业税及附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预收租赁费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房产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为12%。
2、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3、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财产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合同的当天。
四、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3、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一次性收到跨年度租金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方法,税务人员商得企业同意后可按照配比方法确认跨年度租金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因此2012年预收房屋租金企业选择只确认10万元的应税收入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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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想要停租的情况,那么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房屋租赁合同要什么证件?又该如何去解除合同呢?为了了解清楚这些问题,以免在解约时损失了自身利益,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哪些情况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方法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一定要等到合同期限截止才能解除合同,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出现法定的行为,对方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三)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隐瞒产权或房屋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的;
(二)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
(三)其他严重损害承租人权益的。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第二、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第三、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 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 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 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房屋出租手续包括什么,出租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读过本文,您一定有所了解了。租房子几乎是每个奋斗的年轻人的必经之路,专家提示您一定要谨慎再谨慎,防止上当受骗,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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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通报了2012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察情况。督察结果显示,各地较好地落实了质量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
一、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
(一)县交警大队和我校建立师生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对学校的交通安全情况要及时进行协调,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对师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加强教育。学校应将师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作进行通报教育。对多次违反交通法规、情节严重的师生要进行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交警大队负责路面上师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执勤民警对于查获的师生交通违法行为,在并现场对该师生给予纠正和教育及处罚。同时形成抄告的形式报我校,并记录在册。对交通高峰期间违规人数较多的,可采取现场录像、照相、交通视频监控录像等方法,及时给予纠正并进行登记统计。
(三)我校负责提供学校安全隐患及师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现象,并及时报交警大队,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同时要建立“交通违法记录”档案。自行纠正违反交通法规的师生,应对该师生进行教育,并将违规情况登记在“师生交通违法记录”档案。
二、师生交通安全情况通报
(一)交警大队统计通报制度
交警大队对查获的师生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交通事故情况要指定专人进行汇总统计,每月26日前将统计报表上报大队及我校。
(二)通报制度
指定专人统计每月全校内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的情况。每月于26日通报学校当月的师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通报情况要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栏上公布。同时,要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报送交警大队。
三、检查督导
交警大队将建立检查督导制度,每月一次联合对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进行通报。
四、奖惩激励
学校把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学校,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每月被通报的社区如果居民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有一名师生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一般交通事故的,该班级、师生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学校师生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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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把房子变成另外一个人的,但在这一般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怎么算呢?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房屋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推荐阅读:印花税怎么算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房屋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房屋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商业拍卖房子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
1、成交价3%的契税;
2、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这样算下来,一套商铺在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至少高达差价的40%以上,相对普通住宅,交易成本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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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二手房”是相对于开发商手中的商品房而言的,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购买二手房需要做好哪些事前调查?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购买二手房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步:买房查询信息 实地看房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步: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第四步: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第五步:交纳相关税费
二手房税费的构成相对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第六步: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第七步:付清余款 完成交易
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
看过“买二手房前需要做哪些房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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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法医精神病鉴定吗?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行政处罚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看过“需要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对象分别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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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家装监理吗?家装监理,即家庭装修监理,是从工程建设监理中细化出来的,顾名思义,就是对家庭装修的监督管理,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家装监理的法律相关知识。
一、前期监理
1、图纸监理
2、价格监理
3、合同监理
二、取得业主授权全权监理工地
三、现场施工监理
1、水路改造及施工监理
2、电路改造及施工监理
3、泥工施工监理
4、木工施工监理
5、油漆、乳胶漆施工监理
四、后期业务服务
看过“房屋装修保障需要家装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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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知识。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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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丧失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市场交易价格补偿的行政购买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
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可见宅基地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产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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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就是对既有建筑(建成并投入使用满两年及以上)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现场随机测得各构件的实际强度,并通过科学的统计方法推定出强度值,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荷载)和实际尺寸用计算机建模计算,根据房屋本身的抗力和外界作用效力的比评价各鉴定单元的等级,然后综合给出房屋的安全评级。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房屋安全鉴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对于这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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