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什么法律关系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英国脱欧后,爱尔兰护照在英国被抢空,那么,爱尔兰属于英国吗?爱尔兰和英国的关系是怎么样的?爱尔兰英国签证互通吗?带着疑问,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爱尔兰和英国在中国和印度共享签证申请中心。
这个举措将逐步推广到其他国家。
为了符合英国-爱尔兰签证体系的资格要求,申请爱尔兰短期停留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位于印度或中国的英国/爱尔兰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
在该体系运行的第一阶段,签证申请不可在位于中印两国以外的签证申请中心提交。
爱尔兰签证申请仍将由爱尔兰相关部门做出决定,英国签证申请也仍将由英国相关部门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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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于信用证的各个主要当事人之间,具有明确的法律关系。接下来为你详细介绍信用证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内容。
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3、交单期: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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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人身安全法律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
1.关于交通工具的使用 除步行以外,我们平时使用的交通工具大致有自行车、自动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自行车必须是12周岁以上;自动自行车16周岁;摩托车和汽车18周岁以上。法律规定是一刀切的,不管个性差异,不要以为自己个子高、聪明能干就违法使用,否则由此发生交通事故,你就会受到处罚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骑自行车的注意事项,禁止穿滑轮鞋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注意的事项:保护现场,积极施救。
2.关于过马路的问题 走马路行人靠右走,穿过无红绿灯的路口要左右看清确认安全后通过,即所谓一停二看三通过,穿过有红绿灯的路口绿灯亮后快速通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穿过人行道的路口必须减速慢行,如遇有行人必须停车让人。这一规定千万不要助长“车不敢撞人”的观念,有时由于车的惯性,司机想让也无能为力,(40码的速度,从发现到停车,刹车距离18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集体闯红灯。
我们义乌经济发达,车辆特别多。道路上车辆、行车川流不息。不能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游戏场”。禁止在马路上一边行走一边打手机,禁止翻越护栏和隔离带。
在课间休息时,教室里、走廊上、楼梯间到处都是走动或者站着的同学,如果追赶打闹,一是可能由于跑的速度过快而使自己扭伤手、脚、腰或跌得头破血流。二是可能撞倒其他同学,造成意外事故。特别是早操集会、放学学生下楼的高发时间安全尤为重要。这里,我强调,学生下楼梯千万不可奔跑,千万不可拥挤,特别是集体下楼梯的高发时间。因此要求同学们下课时不许乱跑。有的学生最喜欢滑楼梯,喜欢从楼梯台阶的高处往下跳,千万要注意,这是非常危险的,有好多学生正是由于这样扭伤了脚,摔断了腿,有时因为我们的楼梯栏杆不结实,可能由于你的用力推搡而断裂发生恶性事故,也有的同学喜欢恶作剧,惊吓站在走廊或楼梯栏杆旁的同学,故意从背后猛推一把,这是极其危险的。楼梯口是我们的重点安全防范部位,不少学校都发生过楼梯拥挤造成的安全事故。
我们学校或班级都要组织一些公益劳动和打扫卫生的劳动,这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劳动中,同学们如果不遵守劳动纪律,也极有可能出现一些危险。如站在窗台上擦玻璃时,不注意安全就容易失手摔下来;擦门窗桌椅时不小心,就有可能被铁钉、玻璃割伤手指,严重的可能引起破伤风。同学们要注意不要在劳动时间打闹嬉戏,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对行政行为能力的人承担过错责任;对在校园受到校园以外的人的伤害的承担补充责任。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餐饮、食品行业的必须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对包装食品必须注明生产日期,包质期,食品成分、生产厂家。所以为了食品安全,我们不要在路边小摊点、无证无照的店买东西。不买无生产日期、无包质期的食品。(人造鸡蛋,地沟油、苏丹红、面粉增白剂、毒奶粉三聚氢胺、瘦肉精、都是有毒的食品添加剂,现在国家严打食品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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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你对医患关系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医患关系的相关法律知识。
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大部分医护人员和患者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者基本上没有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度,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水平欠缺,经常发生误诊的现象,使得病人为寻求可靠的诊疗向大城市的三甲医院集中。医生超负荷的工作使其无力完善与患者的沟通。同时,医疗教育的制度并未在医患沟通技能中给予学生强化训练,使得医生缺乏良好的沟通技能。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
(四)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
(五)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新闻媒体不够详实的报道,促使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部分医务人员没有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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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雇佣关系的法律认定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1、在既有承揽关系,又有转包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多层法律关系中,如何确定责任人。例如:郑某将自家的建房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王某施工。之后,王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李某。李某在雇佣赵某作工时,造成赵某伤害。
有些法官认为,郑某将房屋交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王某承建,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王某又将工程转包给同样无资质的李某,也应承担适当的过错责任;李某因疏于安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造成赵某损害,其对赵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赵某明知李某无施工资质,仍受雇于李某,自己也在过错。
据此判决,郑某、王某各承担损失的10%,李某承担损失的70%,还有10%的损失,由赵某自己承担。该案例在实践中非常流行,却混淆了承揽关系、转包关系、雇佣关系三者之间不同的法律特征。郑某与王某是工程承揽关系;王某与李某是转包关系;李某与赵某为雇佣关系。承揽关系、转包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即便是因施工者无资质造成承揽合同、转包合同无效,定作人、转包人承担的只是合同责任。赵某是在完成雇主李某交付的工作中受损,应按照无过错原则的归责原则由顾主承担责任。
2、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与其所招用的劳工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如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建的部分工程能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与其所招用的劳工之间形成雇佣关系?
就形式而言,工程有承包人负责施工和管理,劳工的报酬也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劳工之间已形成了雇佣关系。但是,关键问题是,该承包人系以建筑公司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应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劳工行为应视为其代表建筑公司的行为。
被告招用的劳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雇佣关系。类似这种情况的还有,挂靠承包和挂靠经营,因为在对外关系中,挂靠人是以被告挂靠人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因此,挂靠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视同被告挂靠人的行为。
3、家政公司提供的保姆与雇请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当前,雇请保姆的方式有了新变化。多数还是通过劳务市场由雇请人自己选定的,这种情况下,雇请人与保姆间存在雇佣关系,毋庸置疑。但同时还出现了通过家政公司招聘保姆的现象。对此,我们应作具体分析:如果家政公司仅起了中介作用,收取一定中介费用,则雇请人与保姆之间依旧是雇佣关系。
如果雇请人与家政公司签订诸如《保姆雇佣协议书》,约定由家政公司向雇请人提供保姆,雇请人除向家政公司支付保姆费外,还要支付保姆管理费、劳务代办费、保姆保险费等,则雇请人与保姆之间就不存在雇佣关系。因为保姆并不是雇请人选任的,雇请人不是向保姆,而是向家政公司支付报酬,雇请人只与家政公司发生法律关系,该关系属于家庭服务合同性质,而是由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形成劳动(或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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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你知道多重劳动关系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多重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
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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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你对非全日制用工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法律知识。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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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报关吗?报关必须由具有报关资格并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办理。报关单位的报关员须经海关培训和考核认可,发给报关员证,才能办理报关手续。非报关单位的商品进出口须委托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办理报关手续。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报关的相关法律知识。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
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1.代理报关单录入业务流程:
代理报关单位持“报关单录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录入”界面,在备案数据下载协议的授权范围内下载本委托单位的征免税证明、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区备案清单后,脱机录入报关单数据(数据暂存在本地数据库);
2.录入并提交后将录入的报关单数据信息上载到数据中心;
代理报关审核申报业务流程:代理报关单位持“报关单审核申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的“报关单审核申报”界面,对报关单的逻辑性、填报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确保报关单可以向海关进行申报。则需要将报关单下载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报关单需重新上载到数据中心,并且需要重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自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3.代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代理报关单位持具“报关单申报确认”权操作员卡的企业管理人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申报确认”界面,对报关单进行确认申报操作,经“申报确认”后的报关单通过公共数据中心传海关内部网。如果申报确认时认为报关单的填制不符合逻辑,需要将报关单数据下载到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完毕之后需要将数据重新上载到数据中心,并且重新进行审核和申报确认。
代理报关单位打印出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并携带其他单证去海关办理其他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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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知识。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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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关司法民法考点知识。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A.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
B.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
C.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2)行为
A.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
B.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3)智力成果
A.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
B.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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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知识。
相邻关系比较复杂,较重要的有:
1、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需水与排水,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 ;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2、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建筑等。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3、关于邻地的通行和使用。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如因此造成邻方的损失,也应赔偿。相邻关系举证应该有实施方承担,被实施方举证要困难的多,类似于环境案件。
而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7)相邻安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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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构成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法律关系的相关司考考点。
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社会关系具有不稳定性和非强制性。而在法律关系中,一个人可以做什么、不得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反映国家对社会秩序的一种维持态度。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就意味着国家意志所授予的权利受到侵犯,意味着国家意志所设定的义务被拒绝履行。这时,权利受侵害一方就有权请求国家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责令侵害方履行义务或承担未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即对违法者予以相应的制裁。因此,一种社会关系如果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就意味着国家对它实行了强制性的保护。这种国家的强制力主要体现在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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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考政治必备知识考点
4.2016政法干警考试民法之婚姻家庭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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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Factoring)全称为保付代理,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是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保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理作为比较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手段,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而且逐渐成熟,并被更多出口商采用。其主要是针对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买方的付款条件要求的更加苛刻,比如D/A远期,甚至赊销等情况下,为了适应出口商既能够保持出口需要,又要减少出口收汇的风险这样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服务产品(就象保险也叫做产品一样)。但是要做保理,是有条件的,即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买方(进口商)要有较好的信誉或信用,这样进口保理商才能够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否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叙做保理业务之前,这些申请、信用评估、核定信用额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签订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当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叙做该笔保理业务时,即进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了信用额度后,才能够正式签定外贸合同或装运货物。
4、要注意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余额状况),以及其信用状况的变化。随时保持与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沟通。
5、切忌突破核定使用的信用额度。
6、如果需要融资,需要事先了解利息比率。
7、在采用保理服务时应该注意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了解保理的费用水平。这是保理业务未被广泛采用的一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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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是“非劳动长辈”用“物权”榨取他人劳动,使自己获得非劳动收益或享受的行为。承揽是指 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事人一方为承揽人,他方为定作人。通常有(物品)加工承揽。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这两者的相关知识。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此,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在定作人与承揽方之间产生的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解释》的起草者认为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源于英美法对独立契约人的击规定。而独立契约人的范围远远超过了承揽人的范围,一般包括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委托、行纪、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人等,所以人身损害案件中承揽关系的适用的范围也比《合同法》中的承揽关系广泛。由于其他独立契约人所引发的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较好区分,所以本文仅就承揽合同所引起的承揽关系作探讨。承揽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承揽关系中,定作方与承揽方自始至终的地位均平等,不存在有人身依附关系。
2、承揽方可以将承揽合同的部分工作交付第三人完成,也可以雇佣他人共同或与人合伙完成承揽工作。
3、是按合同完成某项工作,承揽合同的标的,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而不是承揽人劳动的本身。这种物化的劳动成果按承揽工作的类型不同,可分为劳动力的劳动成果,脑力劳动的成果,复合型劳动成果。#p#副标题#e#
4、承揽关系的报酬是确定或可以按约计算的,但是否能获利益是不确定的。承揽关系中,承揽方所得的报酬是事先约定的,至于承揽方在工作中投入了多少工时,其劳动报酬能否达到预期的数额,是否会亏损等,这往往与承揽人的技能及市场的原材料价格变动等相连,承揽方亏损的事例并不鲜见。
5、承揽关系中的风险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而且这种风险承揽方一般难以转嫁。在承揽关系中出现的风险有原材料的灭失风险,技术问题引出的质量风险,自身或其雇工受到损害的风险,亏损的风险等等,一般均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而且这些风险一般难以提高商品的价格或保险等方面来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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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正)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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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保理合同纠纷涉及保理商、债权人和债务人三方,当事人不同的诉讼选择对案件管辖也有直接影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保理以应收账款转移为前提,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取得债权人地位。保理商依据与债权人签订的保理合同以债权人身份对应收账款进行持续性的监督管理,如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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