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产品质量法的违法所得相关的共67个结果: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在非法经营中,对于违法所得的认定,有着特定的法律规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违法所得的相关法律知识。
l、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经营小企业,可你知道小企业的所得税怎么计算的吗?下面读文网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保险基金。
(7)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准备金。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地点。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七)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看了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的人还看: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7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实行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食药监总局将提出“神秘买家”的监管措施。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第二十一条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没有取得许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由最先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网络交易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从事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相关情况;
(四)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包装等进行查验,对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手段记录拆封过程。
第二十六条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样品的,应当同时将检验结果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
第二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
(二)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四)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责任约谈不影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理,责任约谈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下页更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精彩内容
#p#副标题#e#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模仿知名商品装潢设计属于不正当竞争,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知识。
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做法有很多,最主要的有:
1、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如采用各种形式的帐外回扣和奖金等方式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
2、弄虚做假,进行商业欺诈。如假冒名牌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掺杂使假、从事虚假的有奖销售等非法营销。
3、搭售商品,将紧俏商品与滞销商品搭配销售等。
4、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如强迫交换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购买者的购买选择,用行政等手段限制商品流通等。
5、编造和散布有损于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不实信息,损害竞争者形象和利益。
6、侵犯其它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7、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
8、串通投标,有组织地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或者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及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等等。
看过“模仿知名商品装潢设计违法吗”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环境污染一向是大众所关心的问题,我国也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对环境治理进行监管与处罚规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同其他法律部门相比,有下述特点:
①综合性。环境保护范围广泛,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当复杂,环境法不仅包括大量的专门环境保护法规,而且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经济法等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②技术性。保护环境须采取自然科学的、工程技术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环境法同上述各种手段密切相关,因此,在环境法里包含有较多的技术规范。
③广泛的社会性。环境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受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但它的保护对象是土地、大气、水、森林等自然环境,所以又受客观存在的自然生态规律的制约。环境法作为一种法律部门诚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也在不同程度上符合整个社会和民族的利益。
④共同性。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是一个整体,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在环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更多地涉及经济发展、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这里反映某些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与其他法律相比,在各国的环境法中有较多可以互相借鉴的东西。
看过“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你对个人所得税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知识。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执行。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看过“2016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你知道违法发放贷款罪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就是违法发放贷款罪。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看过“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浅要分析”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办案人员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现象,就是违法立案。你对违法立案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违法立案的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看过“遭违法立案有什么办法申请检察院监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商铺售后返租是一种新兴的房地产投资方式,近年来备受关注。但是,人们也不禁疑惑,到底商铺售后返租的行为算不算算违法行为。接下来读文网小编就为你详细解答商铺售后返租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1.在出售返租的交易过程中,出售/承租人可以毫不间断地使用资产;
2.资产的售价与租金是相互联系的,且资产的出售损益通常不得计入当期损益;
3.出售/承租人将承担所有的契约执行成本(如修理费、保险费及税金等);
4.出售/承租人可从出售返租交易中得到纳税的财务利益。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你对违法建筑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违法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你对敲诈勒索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敲诈勒索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3],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8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9条,提高了打击力度。
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
第一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看过“捡到遗失物索要高额报酬属违法行为”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为了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土地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制定了《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你对土地违法行为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土地违法行为介绍法律相关知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一、非法转让土地类
(一)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三)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五)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六)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二、非法占地类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三、破坏耕地类
(一)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四)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五)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六)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p#副标题#e#
四、非法批地类
(一)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二)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三)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四)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的;
(五)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
(六)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
(七)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者办理供地手续的;
(八)非法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临时用地的;
(九)应当以出让方式供地,而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
(十)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
(十一)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十二)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十三)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
(十四)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十五)依法应当给予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而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
(十六)对涉嫌违法使用的土地或者存在争议的土地,已经接到举报,或者正在调查,或者上级机关已经要求调查处理,仍予办理审批、登记或颁发土地证书等手续的;
(十七)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擅自下发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
五、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
(一)依法应当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经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三)依法应当对土地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而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擅自同意减少、免除、缓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滥用职权的;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照土地管理的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或者在土地调查、建设用地报批中,虚报、瞒报、伪造数据以及擅自更改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等滥用职权的。
六、依法应当予以立案的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听说过违法建筑吗?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违法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例如,你看到过KTV谢绝自带酒水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KTV谢绝自带酒水的相关法律知识。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看过“KTV不允许自带酒水违法吗”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听说过企业所得税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税收负担的直接性,因此不易于转嫁。
其次,税基的广泛性。作为 课税对象的所得,可以是来自家庭、企业、 社会团体等各种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获得的个人纯收益。
再次,征税管理具有复杂性。因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复杂计算所得到的 应纳税所得额,在此基础上才能计算出应纳税额。在企业里, 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需要进行分配扣除。在家庭中,也需要复杂计算。
然后,税收分配的累进性。累进性,指经常性项目通常采用累计税率,税率设计时尽可能体现量能课征的公平性原则。以体现在纵向公平方面发展积极作用。
最后,税收入的弹性。
税收入的弹性是指在累进的所得税制下,所得税的边际税赋随应纳税所得税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使所得税的收入随着经济繁荣而增加,随经济衰退而降低,不仅使 税收收入具有弹性,而且可发挥调控经济的“自动稳定器”的功能。
看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什么”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你听说过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吗?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是违法建设严重侵蚀了城市 公共资源,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随着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城市发展的土地 资源十分珍贵,为数不多的宝贵土地资源、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 侵占,制约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少数人的违法建设,侵害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切身利益。
二是违法建设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对城区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 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都带来了严重威胁,给城市对外 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
三是违法建设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违法建设者无视 党纪国法和政策法规,用不正当手段和不公平方式,强占大量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 秩序。聚众闹事、集体上访、公开暴力阻挠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是违法建设严重 制约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从城市建设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很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且会大大增加城市建设的 拆迁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的资金压力,影响了城市规模的扩张。
五是违法建设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违法建设的蔓延,无形中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少数党员干部对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 整治不力,有的怕得罪人,放任不管;有的包庇纵容,混水摸鱼;有的甚至带头参与违法建设,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
看过“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规定”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违法犯罪心理是受到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的。但是多数违法犯罪的心理产生原因与家庭有关。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违法犯罪的心理产生原因吧!
总体概述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这是一种广义的犯罪预防的概念。当代犯罪学的概念更侧重于“预防”,即把先于犯罪的实施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视为预防活动,即更注重“防患于未然”。这也是基于“预防”的本意,“预防”在汉语中的基本词义就是“事先防备”;在英语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碍”(24)。这就是从狭义的角度所理解的“预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种措施和行为的总称。”其实笔者以为,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
为人父母者,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爱好,给孩子做好表率。同时,这也是社会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一项工作,要提高婚姻质量,加强对父母(家长)的培养,不仅要提高这些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武汉一酷爱玩网络游戏的16岁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亲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钱。母亲的脸、腰上被砍了6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当他逃离现场时,母亲还追着喊:“伢,你把毛线衣穿上,莫冻着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都是娇惯、纵容种下的苦果。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们如何做人,经常观察、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多一分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分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专横。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3、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职责,但并未规定父母教育不力所应承担的严厉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条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责令其严加管教”,但不管教怎么办?尤其是对父母已经离异(且已另外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法律应增加规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英国就有“孩子逃学、父母坐牢”的做法。一位母亲因为女儿经常逃学,而被判监禁60天,她上诉后,尽管刑期减半,但仍要执行30天的监禁。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有委员就曾提出建议:针对青少年犯罪,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处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看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