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业主起诉业委会成立不合法相关的共119个结果:
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具有一定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行政行为的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其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而使之失去 法律效力。
1、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 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结果
(1)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如其通过虚报、瞒报有关材料而获取行政主体的某种批准、许可行为等),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如行政行为是在相对方行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的情况下作出的)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销,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要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政行为撤销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撤销的本身的过错则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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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法律知识。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2007]87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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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是“业主委员会”的简称。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业委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业委会未具备应有法律地位
为什么部分物业公司会如此强势?对此,温良给出的答案是,“小区共有物权不明确,小区业主委员会未具备应有的法律地位”。
据介绍,由于法律没有赋予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民事法律地位,所以即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受委托的物业公司的地位仍然强势于作为委托人的业主和业主委员会。
而在小区共有物业方面,也存在权属不清的问题。温良在建议中提到,众多业主表示,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作为公摊面积的小区架空层、泳池、网球场、值班房以及小区道路等物业都应该属业主共有,由业主共同管理。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之后,应将共有物业变更登记,交还给业主大会,不能侵占共有物业,不能将地下车位擅自出售或对业主进行拒租。但是,目前很多小区的公共物业没有按物权法的规定进行确权和产权登记变更,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甚至连土地使用权证都没交给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感觉开发商很强势,甚至购房合同附件也要求业主放弃对架空层和停车场的所有权,非常不公平。”
“政府职能部门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开了许多方便之门,而且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有的部门和街道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没有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据温良介绍,有业主表示,市物价部门2014年出台规定,要求业主私人所有的停车位要按照月保费的30%缴纳物业管理费,却没有对商业停车场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占有的停车场提出相应要求和明确详细规定,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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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投资外盘美原油是否合法?资金是否安全?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做外盘期货合法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盘---是指除中国国内投资品种以外的投资,包括原油,黄金,白银等期货产品,也包含美国股市,香港股市等等境外投资品种。
外盘一词对于一些投资者来说是一种难以抹去的悲惨回忆。
外盘曾经在2009年到2011年曾经在中国火过一段时间,如果说你没做过外盘,你没有经历过那种惨痛的人生,我想你也一定听说过伦敦金。
伦敦金出现时,中国现货商品大宗交易有限公司还很少(注意不是交易所)。那时候国内投资公司作为中介, 介绍客户在境外平台开户投资外盘(当时主要就是投资黄金),其实这本是一个好事。但是利益的驱使,使得越来越多的黑中介,黑平台出现了,到后来他们直接自己搭建了服务器玩起了对赌盘,且通过对软件的控制,让客户亏钱容易,赚钱难。
当时最黑暗的做法就是,客户盈利时无法平仓,断线等手段,客户一旦进入这样的黑平台,基本就是血本无归。而且由于平台都是在香港,客户想要找麻烦根本不可能。
所以外盘给一代投资人留下的只有噩梦。
随着国内现货平台的崛起,投资者不用找香港,或者国外的平台开户了。平台在国内,至少资金方面有所保障了。
2011年开始现货白银风靡全国,但白银在2014年上过315晚会之后就逐渐退出了,大概是在2014年被招安了,进入了天交所,改名天通银了。
2014年开始,现货平台又引进了原油,不过在2016年的315晚会上原油又上去了,于是各大平台都改名为沥青(聪明的中国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做事首先要尊重事实,其次认清事实。
我们群的同学都知道我做过3M金融互助,进去第三天就3m崩盘了。通过这次崩盘我自己认清了3m是如何深度套死投资者的(即通过重启后要求投资者继续投钱才能解放崩盘前的筹码)。所以我远离了它,亏了就亏了。
外盘给一代人投资人留下了严重的创伤,但这种创伤我认为未必有去年股灾留下的创伤大。金融市场,你非要说是骗,那么所有的市场都是在骗。王健林35亿买传奇影业,收购还没完成,国内这边包装一下搞个增发钱已经回来了,而最终买单的人还是股民。 天大的泡沫有我天朝股民扛着,怕什么。
随着国内证券公司不断获得香港证券业务牌照,作为投资者已经有了一个安全的投资外盘期货,股票等产品的途径。
目前获得香港牌照的证券公司有
东方证券
华泰证券
海通证券
中原证券
申银万国
国泰君安
南方证券
招商证券
方正证券
国元证券 等等目前已经获得香港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的公司
在一年之前中国投资者确实是没有很好途径做外盘的,但这已经是历史。
我建议大家做的方式是,找到国内已经获得香港牌照的证券公司
例如我做的东方证券--香港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 ---东方期货进行开户投资外盘。我的资金是入到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客服电话95503.东方期货(香港)受香港证监会监管。
目前国内券商为了香港牌照抢得头破血流,因为已经获得牌照的赚钱赚得让人羡慕。其他证券公司同学们可百度搜索各自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李文做事的原则,第一,必须合法。第二,必须自己亲自带头下水。
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想投资外盘,切勿通过黑中介,或者通过黑平台开户。那样资金就真的没有保障了。
谣言止于智者,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外盘期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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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是人与人之间在接触交往中相互表示敬重和友好的行为,体现了时代的风尚与人们的道德品质,体现了人们的文化层次和文明程度。礼貌的外在表现是通过仪表、仪容、仪态以及语言和动作来体现的。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物业公司接待业主的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物业管理中的礼仪接待服务工作的宗旨是“宾客至上、服务第一”,就是要在管理和服务中讲究礼貌、礼节,使业主、用户满意,给业主、用户留下美好印象,做到礼貌服务、微笑服务、周到服务。
物业管理礼仪接待服务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意礼节、讲究原则。物业管理礼仪接待要讲究礼貌,要克服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思想,要认识到尊重宾客就是尊重自己,所以要在接待中既坚持原则,又要注意礼貌。
2、 一视同仁、举止得当。物业管理礼仪接待的对象都必须热情的对待,不能看客施礼,更不能以貌取人,必须以优质接待服务来取得业主或用户对你工作的信任,使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3、 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在物业管理接待服务工作中,业主或用户可能会提出一些无理甚至是失礼要求,应耐心地加以解释,宽容待人。
一、基本礼节
礼仪接待服务工作中最基本的礼节有两大类:一类是体现在语言上的礼节,如称呼礼节、问候礼节、应答礼节;另一类是体现在行为举止上的礼节,如迎送礼节、操作礼节和次序礼节。
(一) 称呼礼节
称呼礼节是指服务接待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来宾交谈或沟通信息时应恰当使用的称呼。
1、 最为普通的称呼是“先生”、“太太”和“小姐”。当我们得悉宾客的姓名之后,可与其姓氏搭配使用,以表示对他们的熟悉和重视。
2、 迎送礼节是指礼仪接待服务人员在迎送宾客时的礼节,这种礼节既能体现我们对宾客的欢迎和重视,也反映了接待的规格和服务的周到。
注:在服务接待工作中,要切忌使用“喂”来招呼宾客。即使宾客距离较远,也不能这样高声呼喊,而应主动上前去恭敬称呼。
(二) 迎客礼节
迎送礼节是指礼仪接待服务人员在迎送宾客时的礼节,这种礼节既能体现我们对宾客的欢迎和重视,也反映了接待的规格和服务的周到。
1、 宾客上门,热情问候:
宾客进门后,接待人员应主动起立并热情地说“您好/早上好/下午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问您找哪位?”要配以微笑和恰当的肢体语言,不得毫无反应或语气冷淡。
2、 起身让坐:
热情招呼业主坐下,请倒杯水接待,如业主没坐下,则接待人员不可坐下,当宾客站着的时候,不可以坐着同其说话。
对于老弱病残幼的宾客,要主动上前进行扶助,并随时采取应急措施。
3、 如手头有重要工作一时无法完成时:
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然后迅速处理手头上事务后接待宾客。
(三) 应答礼节
1、 应答礼节是指服务接待中在回答宾客问话时的礼节。
2、 应答宾客的询问时要站立说话,要思想集中的去聆听,不能侧身目视它处、心不在焉;交谈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精神振作,不能垂头丧气;说话时应面带微笑、亲切热情、不能表情冷漠;反应迟钝,必要时还需借助表情和手势沟通和加深理解。
3、 如果宾客的语速过快或含糊不清,可以说“对不起,请您说慢一点”或“对不起,请您再说一遍好吗?”,绝不能表现出不耐烦、急躁的神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4、 对于一时回答不了或回答不清的问题,可先向宾客致歉,待查询或请示后再向问询者作答,凡答应宾客随后作答之事,届时一定要守信。
5、 回答宾客问题时还要做好语气婉转,口齿清晰、语调柔和、声音大小适中。同时,对话时要自动停下手中的其它工作。遇到多人问询时,要从容不迫的一一作答。
6、 对宾客的合理要求要尽量迅速作出答复;对宾客的过分或无理要求要能沉住气,婉言拒绝,如可以说“恐怕不行吧”,“很抱歉,我们无法满足您的这种要求”,“这件事我需要去同领导商量一下”等,要时时处处表现出热情、有教养、有风度。
7、 对待宾客称赞你的良好服务时,切不可沾沾自喜,应保持头脑冷静,微笑、
谦逊的回答,“谢谢您的夸奖”,“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
(四) 送客礼节
迎送礼节是指礼仪接待服务人员在迎送宾客时的礼节,这种礼节既能体现我们对宾客的欢迎和重视,也反映了接待的规格和服务的周到。
1、 业主告辞时,应主动起身送至门口,并说:“再见/您慢走/欢迎再来。”
2、 对于重要的宾客,必要时应组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在大厅或门口列队欢迎,队伍要排列成行,精神饱满、着装整齐、笑容满面。
(五) 操作礼节
1、 引导
1) 引领客人时,应用“请跟我来”、“这边请”、“里边请”等礼貌用语。
2) 为宾客引路时,应走在宾客的左前方,距离保持2-3步,随着客人的步伐轻松地前进。
3) 如需要把宾客引导到楼上,如宾客不熟悉怎么走,服务接待员要先行上楼在前引导,如宾客知道怎么走,可以请其先上楼,并保持适当距离。下楼时候,要请宾客先下。
4) 遇拐弯或台阶处,要回头向客人示意说“请当心”。
5) 如要进电梯,则服务接待员先进,并按住开关按纽,宾客后进。出电梯时,则请宾客先出。
6) 为宾客送行时,应在宾客的后方,距离约半步。
2、 仪表、仪容和仪态
1) 仪表、仪容
仪表、仪容的基本要求:
上岗前应按规定着装,服装要干净、整洁,皮鞋要擦亮、布鞋要刷洗干净。
自觉佩带好工牌。
适当化妆、修饰,规范,经常修剪指甲;上班应摘除多余的饰物;男性发根不过衣领,不留胡须、大鬓角;女性不梳披肩发型,不得浓妆艳抹。
2) 仪态
仪态的具体要求:
站姿:
基本要求是“站如松”。
正确站姿的要领是:上身正直、头正目平、挺胸收腹、腰直肩平、两臂自然下垂、两腿相靠站直。
站姿大致有三种:侧放式、前腹式、后背式,切忌表现出傲慢或懒散的样子。
坐姿
基本要求“坐如钟”。
基本要领:上身正直,腰背稍靠椅背,两腿自然弯曲,两脚平落地面,并注意手、脚、腿的正确摆法。
步姿
基本要求“行如风”
基本要领:身体重心应稍向前,头朝正前方,眼睛平视,面带微笑,两臂自然摆动,步度适中均匀,脚步轻稳。
手势
与宾客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动作不宜过大,不要手舞足蹈。在引路、指示方向时,切忌用手指指点。
表情
面带笑容,微笑服务有利于双向的感情交流,有利于更好的工作,要树立“笑迎天下客”的良好风气。
微笑的要求:
微笑时,应保持额头平滑,眉头舒展,不应皱眉和抬眉。
双眼微微眯起,目光坦诚,直视对方。
嘴角上扬,双唇间微微露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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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军节成立时间
中国是什么时候建军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国建军节成立时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武装起义,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武装斗争的序幕,从此诞生了一支由共产党独立领导的崭新的人民军队。
为了纪念中国革命史上这一重大事件,在当年起义的总指挥部江西大旅社旧址建立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现位于南昌市中心中山路。
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路西端洗马池"八一"南昌起义总指挥部旧址内。旧址原是江西大旅行社,建成1924年,是一座灰色五层大楼,共96个房间。1927年7月下旬,起义部队到南昌,包租下这个旅社,在喜庆厅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周恩来为书记,李立三、恽代英、彭湃为委员的中国共产党前敌委员会。江西大旅行社成为领导起义指挥中心。
八一起义纪念馆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馆藏文物2600余件。经过维修和更新陈列,现在纪念馆共展出具有历史价值的照片280多张、文物资料60多件,并充分运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展示南昌起义的全过程及其重大历史意义。
纪念馆还下辖4处八一起义旧址:贺龙指挥部旧址、叶挺指挥部旧址;朱德创办的军官教育团旧址;位于花园街2号的朱德旧居。八一南昌起义纪念塔
八一南昌纪念塔坐落在江西省南昌市区中心的八一广场南端;1977年"八一南昌起义继承孙中山的兰花革命起义"五十周年时破土兴建,1979年1月8日落成。
塔为长方体,总高45.5米。正北面是叶剑英元帅题写的"八一南昌起义纪念塔"九个铜胎鎏金大字,下嵌"八一南昌起义简介"花岗石碑。
其他三面是"宣布起义"、"攻打敌营"、"欢呼胜利"三幅大型花岗石浮雕;塔身两侧各有一片翼墙,嵌有青松和万年青环抱的中国工农红军旗徽浮雕;塔顶由直立的花岗石雕"汉阳造"步枪和用红色花岗石拼贴的八一军旗组成。
1956年,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筹备处成立,恢复了八一南昌起义总指挥部、贺龙第二十军指挥部等几座旧址。1959年10月1日,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正式成立并对外开放,作为向建国十周年的献礼。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八一南昌起义总指挥部、贺龙第二十军指挥部、叶挺第十一军指挥部、朱德创办的第三军军官教育团和朱德旧居一花园角2号五座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建馆四十年来,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共接待海内外观众一千余万人次。辅助陈列《南昌起义》采用现代化的高科技展示手段,全面、翔实、生动地再现了周恩来、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南昌起义,同国民党反动派浴血奋战的英雄业绩。1997年,中宣部命名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是中国革命纪念馆。为纪念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的南昌起义而建立。馆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内。1956年筹建。1959年开放。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管理的旧址有:南昌八一起义总指挥部、贺龙率领的第二十军指挥部、叶挺率领的第十一军指挥部、朱德创办的军官教育团和朱德旧居等5处。
纪念馆库存藏品原件1295件,复制品1416件。还布置了旧址原貌陈列和辅助陈列。总指挥部的二、三楼内,陈列内容有"南昌起义的决定"、"南昌起义"、"南昌起义部队南进和井冈山会师"等3个部分。展出照片150帧,图表15个,绘画10幅,模型 1座,实物70余件。第二十军指挥部旧址内的"贺龙同志的生平照展",扼要地介绍了贺龙战斗的一生;第十一军指挥部旧址内的"起义中的第十一军"陈列,介绍了该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第四军独立团到参加南昌起义的战斗和发展历程;军官教育团旧址内的"朱德同志创办的军官教育团"、"朱德同志生平照展"两个陈列,扼要地介绍了军官教育团的革命斗争历史和朱德伟大的一生;花园角二号朱德旧居内的"南昌起义中的朱德同志",较详细地介绍了他在南昌起义中的功绩。南昌起义总指挥部的三楼北端,还开辟了"周恩来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的专题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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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在公诉案件中,以下哪几种是不起诉的类型。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诉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
(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实践中,就具体案件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对于符合上述第(2)种情况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因此,对那些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件的一切事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总之,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缺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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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你对房屋拆迁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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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你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第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第四,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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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那么你对消费者权利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消费者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向经营者索取赔偿。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2、以虚伪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所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
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又拒不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控告,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看过“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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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那么律师该怎么进行公司合法合规调查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一、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叫作律师。
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
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
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第五、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
看过“律师进行公司合法合规调查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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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债务纠纷吗?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债务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
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儿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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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新成立后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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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成立一个合格的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一些具体的必备条件。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成立担保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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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你对起诉网络无名氏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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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民事起诉状吗?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认权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民事起诉状的相关法律知识。
起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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